对账协议
甲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FAX:023-********
乙方:FAX:
甲、乙双方对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往来账目(收货、付款情况)进行核对,甲乙双方前期经过往来账目的核对,截止2017年2月13日,甲方欠乙方货款明细如下:
货物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合计
二、本对帐单甲方、乙方代表签字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有效。
三、本清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它事项说明:以上往来业务明细.请办理已开发票订单货款,烦请预留费用,谢谢!
甲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博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甲方代表(印章):乙方代表(印章):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