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思考

□李艳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思考

一、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方略,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提出。当时亚里斯多德针对柏拉图主张的“贤人政治”,鲜明地提出了“法治应优于一人之治”的政治主张,为后代启蒙思想家创立民主和法治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法家针对儒家“为政在人”的人治主张,也提出了“以法治国”,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然而,法家提出的“法治”主张与现代法治不可同日而语。法家的政治主张与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结合在一起,法处于专制权力的从属地位,因而法家最终也走不出人治的怪圈。

现代法治与民主、宪政不可分,其核心是保障民权、限制权力。它包括资本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尽管资本主义法治模式与社会主义法治模式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法治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其内在精神和理念则是相同的。现代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理念表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权力问题的原则、观念、价值体系,它体现了人对法律的价值需要,或为人们设计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

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也是中国法治的瓶颈。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事实上,要缓解农村目前面临的一条列矛盾,法治化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制度环节。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薄弱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因而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找出现代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其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

二、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农民法律意识低。大部分农民,甚至有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根本不懂得法律不仅调整刑事犯罪关系,还涵盖了农民的生活、生产、政治等方方面面。如农民建房,以为自己建房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谁也管不着,其实里面就涉及土地管理、村发展规划、邻里关系等多个法律法规,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合理不合法。

2.农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缺少权利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农村选举在不少地方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拉票贿选,根本没有认识到参政、议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职责。

3.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从我国法律分布分析,大多数法律都表现为城市而立法,而有关农村、农民的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农业生产大方面的问题,而对具体的农业生产规定却很少,基本上和农民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也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更多的取决部门的意见和态度。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声音和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与农民实际生活在某种程度上相脱离,从而使国家法律、法规难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4.执法不严影响法律的权威。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的现象。如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有时法律规定的,还要发文件,形成法律不如文件,上级文件不如下级文件的现象。再加上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人治干忧、办事不公等现象,导致农民丧失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也贬低了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威性,造成法律在农村难以贯彻执行,严重影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泰安271000)

摘要: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我国的农村法治建设仍然存在

农民法律意识落后,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监督救济不力,司法不公正等问题。为了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

要,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应全面贯彻法治原则,在培育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基础上加快农村立法建设,完善农村

法律服务体系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

关键词:农村法治;法律意识;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9)02-0075-02

【法学论丛】

075

理论界

2009.2

三、制约农村法制建设的原因

1.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大大落后于城市,缺乏社会保障。全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0%,而在校大学生中农民子女只占30%,并且农民子女上大学后,极少回农村工作,致使农村人才资源十分匮乏。再加上外出劳动人口增多,在农村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子,更谈不上受法制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医院的数量、医疗设备,医生人数,技术水平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技术高明的医务技术人员都往城市里跑。在社会保障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因种田效益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障齐全,就业者都可享有基本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即使是一般居民,只要收入低于平均水平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在农村,无依无靠的“五保户”的低保却是难以维持生计。

2.执法部门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有的执法人员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为地方势力或家族利益所左右,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常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恶人坏事不闻不问,使广大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错觉,认为学法无用。有些人还故意歪曲事实,挑动不明真相的农民群众对抗政府,甚至暴力抗法,使法律在农村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3.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的贫乏苍白,不少乡村没有文化活动中心,没有相应文化设施,农民群众没有地方学文化、学法律。而相对盛行的是赌博、打牌,迷信沉渣泛起。同时,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鉴于地缘因素的影响,人情在农村发挥较大作用。部分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事务时,依然习惯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

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农村的法治建设制约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真正形成一种法治理念与氛围,建立起稳定、公正、和谐的农村法制环境。

1.加快农村立法建设。我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没有中国农村的法制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进展迅速,但是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却很少,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的侧重于管理法,即对农村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化。所以从中央到地方要结合农村、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征地和被征地、土地承包与流转、合伙经营、村发展规划、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

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搞建设、谋发展。同时,立法工作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要,使农民感觉到自己就是主人、占据法律主动地位,自觉地守法、学法、用法。

2.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转变观念。通过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的体会到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转变人们对法律歪曲的认识和不健康的看法。广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为“三农”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子,不管多大都要加大追查力度,一查到底;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免收诉讼费,免费提供司法援助;对来办理各种手续的农民要优先办理,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减少执法活动的主观随意性,增强透明度,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针对农村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山林权属、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

4.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还权于民。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基础,完善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是促进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政务、财务公开,使农民直接了解村务情况,参与村务管理。村干部要以村民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工作的目标,发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村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因村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变“秋冬算账”为“事前监督”,变“官管民”为“民管官”,真正的把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农民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了解,让农民意识到法律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知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作为后盾,使民主和法治精神在农民的心中扎根。

5.多措并举,加大对农村信息供应量。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最根本的方法,但经济发展是长久之计,并非一朝一夕可办到的,当前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较快的方法就是要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学习栏、村民自治机构、民间文艺团体和学校等方式加大对农民信息供应量,满足农民对市场、文化、法律知识及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广大农村经济结构方面的信息闭塞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活跃农民的思维,开拓农民的眼界,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浓厚的社会法制氛围中。■

责任编辑:阿满

【法学论丛】

076

理论界2009.2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