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国经课堂笔记整理——杨帆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国经课堂笔记整理——杨帆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国经课堂笔记整理——杨帆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国经课堂笔记整理——杨帆

国际经济法概论

授课教师:杨帆

联系方式:yangfan6616@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12169325.html,

王+莫世建——政法余劲松+吴哲潘——人大、北大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国公、国私、国经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律渊源:表现形式

?四、国际经济法和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五、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背景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概念(广义):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边缘性综合体

调整对象特点

(一)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跨国经济关系:以营利为目的的关系(三大分支、六小细节)

协调各国管理关系eg:出口国VS进口国

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贸易、投资(横向交往)

国家----税收(纵向管理)

1.贸易1)货物贸易(传统时间久)——完备、传统贸易法----买卖、运输、保险、支付

买卖交换2)知识产权贸易(无形产品)——重保护、轻交易----先行,各国标准要求高低不一,建立一半3)服务贸易(经济全球化)——滞后、政策调整----90s开始,目前侧重市场准入

不同贸易产生时间不同,各有特点,间接影响法律规定。

2.投资1)直接投资(对投资对象有着直接的控制和管理)——国际投资法

2)间接投资(银行业出现,先敛钱再放贷,资金融通不管理)——国际货币金融法

工业革命,机器生产代替手工,需要大量投入。投资者有无经营管理控制权!

3.税收:税收管辖权冲突----纵向:税收管辖权谁收税;横向:发生冲突时的双边合约

国内纵向收征纳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税;国际税收管辖权横向税收分配关系——冲突阻碍经济活动者经济性

国私——民法+亲继

国公——公法

国经——贸易、投资、税收三大块内容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点:边缘性综合体

2.边缘性:并不囊括上述门类法律规范的全部,而只涉及部分。

拓展:

A.国际法:调整国家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等)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总称。

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为主

关系——经济、政治、外交、国家责任制度等

国经拿过来——经济关系eg.关贸总协定WTO(国际贸易)、国际货币基金协定(金融法),世界银行(金融法)B.国私: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总称。冲突规范只解决法律适用问题,非实体非程序

主体——自然人、法人为主

关系——民事关系、商事关系

国经拿过来——商事关系

C.国经=国公(经济关系)+国私(商事关系)

以实体法为主:大量公约

跨国私人投资行为涉及各个传统部门法:外资法(是否允许设立公司,防止政治风险)+国内经济法(产供销)+国际司法(各种合同)+税法(赚钱)+公约(赔钱)

例:国际私人投资

?A、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国内经济法)

?B、投资保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或者多边投资担保(内国经济法或者国际公约)

?C、外资企业的经营——东道国民商法、经济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国际私法

?D、税收征纳——东道国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涉外经济法以及国际条约)

?E、投资争端解决—私人:国际私法;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国际公法;私人和东道国:《华盛顿公约》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发达国家没有限制。多数发展中国家对本国自然人和法人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能力予以限制

1.我国对“外贸经营权”的扩大

1994年《对外贸易法》第8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第9条:“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

2004年《对外贸易法》第8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主体扩大到个人

2)权利的取得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

2.特殊的法人——跨国公司

A、产生和发展

早期:16、17世纪的特权贸易公司(业务中心在殖民地,以贸易为主,制造活动和资金转移少)eg.东印度公司中期:(18世纪末—二战前)从贸易为主转向以生产性投资为主

现代:规模和影响越来越大

联合国贸发会议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全球约有6.4万多家跨国公司,分支机构约达87万家,平均每家跨国公司拥有14个国外分支机构。跨国公司的产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3,占据了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的90%和世界技术转让的70%。截至2004年年底,在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只有5家

概念: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扩国性)的实体组成,通过一个决策中心经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且内部各个实体之间有相互联系的企业(内部实体的相互联系性)。

C、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1)不是国际公法的主体:因其没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承受国际公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作为内国法人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因为无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还是子公司,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必须依照母国或者东道国的公司法设立,且分别受母国法律或东道国法律的调整。

Eg: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结合

母子公司的设立模式,母公司为美国法人,子公司分别为各东道国法人。(制造——防止技术外流)

总分公司的设立模式:子公司为东道国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由总公司为其承担法律责任(销售——减少交税)

D、实质: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及其母国的作用具有双重性

1)对于东道国:积极影响(引进最雄厚的资本、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消极影响(成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牺牲品,打击民族工业、通过各种逃避税行为,影响东道

国经济发展);

2)对于母国:积极(海外经济扩张,更丰厚的利润等);

消极(尖端技术外流、国际逃避税的增多等)

Eg。例1:子公司作为全球战略牺牲品例:债务责任转移

母公司(甲国)A子公司(乙国)

破产前高价购进A公司积压产品,

B破产之后将原货物抵给A

A公司债务转移给B

B子公司(丙国)经营不善,面临破产

结果:B公司破产,承担有限责任,无关母公司,A公司债务减轻,B公司债权人受损——法人人格否认

例2:战略牺牲品——印度博帕尔惨案

美国将制造储存氰化物工厂设于印度(贫民区+上风口),氰化物泄露,五十余万人死亡。该子公司只有三千多万,直至1989年母公司帮助二十余万。严格有限责任原则、英美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法人人格否认(举证遭受母公司控制)、德国成文法国家----股份公司法中公司集团的责任关系

?我国:2006年F20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互动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和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问题)

E、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

1972年成立的跨国公司专门委员会,1982年《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

因为存在众多分歧,因此至今没有正式讨论通过

此外还有一些双边协定(母国和东道国之间),就某一方面的问题达成管制协议

如双边税收协定(管制逃避税问题)

2、国家:以双重身分参与国际经济活动

直接对本国涉外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国际经济条约或协定;

受国家主权豁免的限制,一般不以平等主体资格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活动。

国有公司非国家,本质上是司法主体。

3、国际组织:

其能否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以及作为主体的行为能力等都受其章程的限制。

WTO:协调各国贸易管制活动,贸易自由化。不可以直接管制。

横向——自然人、法人——受国家限制——由国际组织协调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1、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关系

?2、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关系

?3、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转让的法律关系

?4、外贸管制和WTO法律制度纵向管理法

贸易

?5、国际投资法律关系

?6、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关系

投资

?7、国际税收法律关系

横向交易法

(三)法律关系的特点:横向交易法和纵向管理法、私法和公法、任意法和强行法并存

?例: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关系:

?1、买卖合同

?2、国际货物运输

?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横向、私法、任意法

?4、国际贸易支付

?5、对外贸易管制纵向、公法、强行法

Eg.A国际货物贸易法

1.买卖合同:卖方——————买方

交付义务支付价款

4.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关系:银行责任(信用证、托收证)纵向、私法、任意法

2.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独立第三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

3.保险买卖关系: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解决保险人赔不赔

5.国家管制横向、公法、强行法

Eg.B国际资金融通法律关系

1.国际货币法律制度——货币信用制:不同国家货币性质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国际资金融通法律关系——风险传播(贷款、投资等),协调性监管——国际清算银行成立巴塞尔委员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公约,但是一方有较强的法律地位的时候,法律会加大保护,个别的强制性条款。

特殊——税法!!

公法强行法,没有司法性质

三、国际经济法律渊源

1、国际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主要渊源)

2、国际商务惯例(特殊渊源)

3、联大的规范性决议(效力的争议)

4、各国涉外经济法(如:三资企业法)

涉内涉外统一(发达国家)和涉内涉外分流(发展中国家----计划经济特色,国内有一定非市场经济法律适用)中国:涉内涉外分流向涉内涉外统一过渡

国际商务惯例

(1)概念:在国际商业交往中反复使用而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商业习惯或者做法。

(2)产生的原因:简化交易程序并降低费用(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某一行业行为(托收、信用证等支付方式)例A: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买卖合同——简化手续、降低费用——产生贸易术语

1.价格构成

2.交货地点

3.运输安排

4.保险安排

5.风险转移

6.进出口手续办理

例B:分担信用证统一惯例——供银行参照使用,但是各个银行自发采用。

(3)国际商务惯例的特点——任意性

A、自发形成,由国际民间组织编撰成文

B、只有经当事人选择,才对特定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当事人选择适用时,可以任意增、改、删,明确约定优先选用的惯例

四、国际经济法和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五、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1、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198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前首席经济学家S.奥斯特利首先提出

是指商品、技术、信息、服务、资本、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跨国、跨地区流动,使全世界成为一个统一大市场,各国在这一统一大市场中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从而实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2、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1)内容不断丰富

贸易:货物——知识产权——服务

投资: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方式:传统——电子商务

(2)法律规范的统一化趋势

世界范围:WTO法律制度

区域: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东盟等

(3)统一争端解决机制的出现

WTO争端解决机制——贸易

区域贸易集团内部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仲裁的普及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只涉及国际货物贸易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四个环节:

1、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买卖双方)

2、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关系(托、承、收之间)

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关系(投、保、被之间)

4、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关系(买卖双方和承担支付义务的银行之间)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一、国际贸易术语

又称为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内容有关价格)

本节结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术语

——80年公约——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合同成立、权利义务、邀约救济、风险转移

1.概念:

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的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划分的一种国际贸易惯例。

例:FOB(上海)=船上交货(上海)

产生的原因:

买卖合同——简化手续、降低费用——产生贸易术语

(1.价格构成2.交货地点3.运输安排4.保险安排5.风险转移6.进出口手续办理)

2、国际贸易术语的成文化

(1)成文化的原因:防止分歧的发生,以及在发生分歧时有解决的依据

Eg:FOB 欧洲——买方安排运输VS美洲——卖方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罐头过期最后各承担一半

贸易术语自发形成,难免在各地有不同规定,裁判没有依据。

(2) 主要的成文化规则

A、《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1928年,只解释CIF术语。(解释范围过窄)

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1936年,6次修订,现行为2000年版,最近一次修订为2010年。新修订不一定取代旧版本,2010年版本有缺陷。

C、《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解释FOB、CIF等6种术语,含义和《通则》均有所不同。

对美贸易要说明适用哪一个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其他版本地位相同,商人自己选择。

(1)基本特点:

A、将13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E、F、C、D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是EXW(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大的是DDP(完税后交货)

进出口手续

EXW 买方

DDP 卖方

B、13种贸易术语中,除了EXW和DDP,其余的均为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2)每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内容

(1)基本特点:

E组:卖方仅在所在地备妥货交买方即可(工厂交货,一个术语)

F组:卖方须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装运合同,三个术语)

○1卖方须在装运地货交承运人(E组为工厂)

○3买方安排完运输以后应向卖方发一装运通知。

C组:卖方须将货物交给自己安排的承运人(装运合同,四个术语) ○

1卖方须在装运地货交承运人 ○

2运输均由卖方负责安排(F 组为卖方)

D组:卖方义务截止于货物运至边境或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到运合同,五个术语) ○

1交货地点在进口国(E 、F 、C 为出口国) ○2运输均由卖方负责安排

卖方

E 组 (

工厂交货) 买方 到运合同—— D 组 装运合同——C 组 \ F 组

(运输安排方不同)

(3)常用的六个贸易术语

FOB FCA CIF CIP CFR CPT

上述六个术语可以分为一一对应的两组,左组术语主要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右组则适合于任何运输

共同点:

A 、风险转移的时间:均为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

若吊装的时候出现事故——承运人先负责,若承运人免责,买卖双方分别找证人。法官看结果落在哪一边。 B 、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装运合同)

C 、进出口手续办理:均为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D 、适用的运输方式:均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使用FOB 时应注意: A 、两个及时通知:

a 、买方租船后,应将船名、装船时间和地点(具体泊位)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交货;

b 、卖方装船时,要给买方及时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B 、注意各国对FOB 的不同解释 C 、FOB 风险转移的特殊规定:

装货,则自约定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风险转移。

前提——是卖方应将货物划拨并已履行其保全货物的义务。

使用CIF时应注意:

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上运输的最低险别(平安险或C险)。

使用CFR时应注意:

一个及时通知(即卖方装船时应给买方一个及时通知——为便于买方投保)。

贸易术语例题:

(买方)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卖方)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货物销售的价格和相关义务。双方对于该货物的国际买卖均有丰富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着经常的业务关系。基于上述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从修格公司(买方)的角度出发,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B.(买方)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地名跟目的港?C.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导致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

?D.双方都有可能接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均有丰富经验

(5)FCA、CIP和CPT

在船舷无意义时使用,如滚装卸、集装箱运输,以及国际多式联运等新的运输方式。

和FOB组术语的区别: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不一定为装运港

C、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为货交第一承运人时

常用的六个贸易术语

FOB FCA

CIF CIP

CFR CPT

《2010年解释通则》区别:11个术语

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E、F、C、D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是EXW(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大的是DDP(完税后交货)同2000;进出口手续办理同2000

1.D组剩下三个术语:DAT、DAP、DDP

卸货活动和风险DAT(卖方)DAP(买方)

相同点——到运合同

不同点——DAP (运到直接交)DAT (卖方卸货)DDP(卖方卸货且完税)

2.以运输方式分类

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适用于海运、河运、船运:FAS\FOB\CFI\CIF

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

区别——是否由卖方负责装船

3.改变FOV\CIF\CFI风险转移

2000越过船舷——2010装上船(理解复杂——落在传上vs平仓理仓)

关于进出口手续的规定用不上。

二、1980年公约的适用范围

1、主体适用范围:

(1)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并且这些国家均为公约缔约国,则公约适用于它们之间订立的合同。(不看当事人双方国籍)

(2)即使当事双方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则公约仍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中国保留:我国司法实践不承认转致、反致制度)×

根据适用范围(1)

(1)纽约伦敦公约不适用

(2)纽约伦敦

合同选择(意思自治)——美国法(公约国)——国际法优先适用公约

注:当事人选择一国法律,但却适用公约。不符合意思自治~~我国保留

北京纽约

合同选择(中国法)——不适用公约

保留的效力:营业地在我国的当事人与营业地在其他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买卖合同时,只有对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公约缔约国时,公约才可能适用,否则,公约无论如何不适用。

2、客体适用范围

不适用于下列合同:

A、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和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不是货物,有专门法律调整)

B、船舶、飞机和气垫船。(特殊法律约束——办理特定手续,但是一些大型交通用具公约调整,eg磁悬浮列车)

C、电力。(电网传输,更类似服务,但公约调整石油、天然气)

D、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非货物买卖,是服务,eg:来料加工合同)

E、仅供私人、家人或者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购买目的,非指产品)

F、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销售方式特殊,难以承担质量担保等义务)

G、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销售方式特殊,难以承担质量担保等义务)

3、不解决的问题

(1)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效力问题

各国法律规定差异大。

Eg:合同有效成立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合法

主体——发展中国家多有约束,内容合法性也有差异

※不解决合同效力(四个条件),调整合同成立(意思表示一致)

(2)所有权何时、何地转移以及第三者追夺权的问题

各国法律规定差异大。

大陆法系——所有权交付转移

英美法系——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种类物,交付

※公约不调整所有权转移,但是调整的所有权担保(卖方瑕疵担保)

(3)产品责任问题

原因:各国法律规定差异大,无法统一

4、80年公约的效力(相对任意性——排除性任意性)V.S.80年贸易术语(绝对任意性——选择性

(1)双方当事人可以相约(明示——明确排除,或默示——选择国内法)不适用公约,虽然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

(2)双方当事人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但必须完全尊重营业地所在缔约国已经作出的保留。Eg:合同中明确排除——贸易术语和公约相同约定适用——贸易术语和公约相同合同没提——贸易术语不适用、公约可以适用

5、我国对80年公约的保留:中国1988年生效

(1)对第1条(1)款B项的保留即对适用范围(2)的保留——反对转致、反制

(2)对第11条书面以外其他形式规定的保留——中国要求书面形式,但是名存实亡(没撤销)

公约第11条:“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形式要件

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没有合同法)1999新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保留和现行《合同法》冲突的处理:

理论上:如果合同应适用公约,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合同应适用合同法,则可采用多种形式。

实践中:我国对公约第11条书面以外形式的保留已经名存实亡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合同有效成立四要件

1、主体合法——公约不涉及

2、内容合法

3、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4、形式合法

要约承诺案例1:

1月2日,日本A商行电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中国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1月5日上午10点向北京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1月5日下午2点电报送达A商行。

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A商行于1月5日上午9点零5分向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商行于1月2日电发盘撤销”。A商行的电报于1月5日下午1时30分送达B公司。

问:AB公司之间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要约承诺案例2: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以FOB价格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 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但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该快件于10月20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

11月,B公司租好船并将船名通知A公司,此时A公司否认双方之间合同的存在。双方遂发生争议。

四、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卖方义务——交货、交单

——担保义务——货物相符

——权利担保

买方义务——支付价款

——收取

(一)卖方义务

1、交货义务

在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交货

约定:日期和期限

无约定:根据货物性质或合同其他条款判断(如:合同性质)

无从判断,一般对买方不利(买方自己不在意)

2、交单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全套单据

(2)国际货物贸易中交单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的交货方式:

A、实际交货:卖方必须在指定地点将货物和单据实际交给买方,才算履行交货义务,也才能拿到货款

B、象征性交货:卖方以提交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代替向买方实际交付货物,交单交货分离,交单时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单据重要性:代表货物所有权转移+通关凭证

3、货物相符:约定

(1)公约对卖方质量担保义务的规定:

A、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eg:杯子不漏水)

B、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明示或默示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于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eg:1989年婚庆公司需要婚庆用花,花没有百合,样子也与不同一帮的不同,没给尾款——质量没有约定\eg:防辐射服布料生产方受新闻报道影响,)

C、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样品或样式相同;(买方提供样品,卖方通常会做回样)

D、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包装或装箱,如果没有此类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或装箱。(eg:上海向挪威进口新闻纸,未防水包六层新闻纸,从挪威冬天到中国夏天新闻纸返潮。签订CIF合同,卖方负责运输,但是新闻纸受潮是风险,应该在越过船舷的时候转移。裁定认同买方)

(2)数量相符

A、卖方所提交的货物数量少于或多于合同约定,均属于违约(多交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B、当交货数量大于合同约定时,多交部分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

C、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应当按照合同价格付款(非按照市价)

4、权利担保

(1)公约第41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第42条的规定”。

“权利和要求”的含义:

售货

卖方买方——第三方起诉(胜)——权利

索赔

售货

卖方买方——第三方起诉(败)——要求eg:诉前保全等可给买方带来损失

“权利和要求”包括两方面含义:

A、如果第三方对买方起诉并获胜诉,那么表明货物上有第三方的权利,卖方应按照第41条对买方承担责任;

B、如果第三方对买方起诉并获败诉,卖方仍将被认为是违反了第41条的义务,应当对买方承担责任。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的买方以及国际贸易环境的安全

损失在买卖双方中,选择了卖方,平衡利益保护买方苛责卖方,鼓励国际贸易。

权利担保方面与国内法的比较

《合同法》第132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公约第41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结论:公约对卖方权利担保的要求高于国内合同法

(2)公约第42条:如果第三人的权利或要求是基于知识产权提出的,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是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取得的;

(b)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是基于合同预期的货物预售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取得的。

此外,在两种情况下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还将得以免除。

A、卖方知识产权担保的地域限制:

卖方应对货物的知识产权提供担保,但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因此卖方的这种担保只能限定在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或订立合同时已知的货物预售或使用第三国。

否则对卖方不公平。(卖方不可能获得全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

售货

卖方甲买方乙——第三方丙起诉(胜或败)乙国知识产权

索赔(追偿)

售货转售(合同预知)

卖方甲买方乙——第三方丙——丁起诉(胜或败)丙国知识产权索赔(追偿)索赔

注意:

○1专利权——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使用销售权、进口权

○2知识产权担保依合同而产生的责任,遵守合同相对性。

○3不论被告胜诉(被提出权利主张)、败诉(被提出要求eg:诉前保全),遭受的损失在符合要求下均可以向卖方提出追偿要求。

P55 44:00

B、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免除(例外):

(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

(2)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买方及时通知义务:买方已知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和要求,应在一段时间内通知卖方,否则不能追究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利于卖方举证,否则买方丧失追偿权利)

销售转售

美方A 中方B——————土耳其

实际合同预知

转售

意方C

该商品中涉及意大利D两项专利技术,其中一项在中国和意大利获权,另一项仅在意大利获权

(二)买方义务

公约适用为任意性、公约中条款也是任意性,可以有当事双方在合同中减损适用

1、支付货款(略)

2、收取货物:两方面

(1)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提交货物

(2)接收货物:接收≠接受

80年公约规定,买方无论货物质量数量如何,必须接收,但是之后可以有不接受的权利——保护承运人

买方接收货物义务的例外(行使拒收权):A、卖方提前交货;B、卖方超量交货部分。

注意:质量有问题,先接收,再保全,所有保全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违约救济方法——同《合同法》

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实际履行————要求交货、修理、提交替代物

买方的救济方法减少价金

损害赔偿

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卖方的救济方法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中止履行

先期违约的救济方法

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买方的救济方法

1.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适用条件: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具体包括:

A、卖方声明不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

B、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

(买方没有给卖方宽限期的义务,是一种权利,为保护买方利益;到期不想解除合同也可以)

C、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交货不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Eg:烤鸡案——约定23日到达,24号才可以卖出去,但是实际24才交货。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损害赔偿)V.S.卖方要求违约因为买方没给宽限期(损害赔偿)

法官认为时间性很强的合同,一次延迟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2.分批交付

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对该批货物的根本违约时:

(1)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合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个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约,则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宣告日后合同无效(时间上关系)

(3)各批货物互相依存,可宣告对已交付的和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相互依存)

Eg:a向日本分批进口大米、玉米、大豆,玉米有问题

b向泰国进口大米100吨,50吨送来后,一直没送剩下的

c向德国进口一个生产线,分三批,第二批零配件有问题

3.实际履行

适用条件:

(1)不得同时采取和这一要求相抵触的其他救济方法

(2)买方可以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

(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

(4)法院是否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依赖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

大陆法系:实际履行——损害赔偿

英美法系:损害赔偿——实际履行

※六、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一)一般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保险可能不足额投保,也可能不是合适的险种,而且即使在理赔范围内,索赔方取决于被保险人是谁;承运人导致货物损失,也是风险,索赔方取决于风险承担方

1、基本原则:交货时间即为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归因于买卖双方的时候)

两层含义:

(1)正常情况下交货时风险转移;

(2)买方拒绝或延迟收货时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时风险转移

交货时间即风险转移时间——正常履行:实际交货时间

——不能正常交货:看原因在于谁

2、补充原则:(两个)

(1)国际惯例优先的原则

(2)过失划分的原则:货物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自交货时转移,但如果交货后发生的货物损灭失是由于某一方过失所致,则货物损灭失由过失方承担

注意区分:风险至损V.S.过失至损

过失划分的原则:如果交货后货物的损失由某一方的过失造成,则由风险由过失方承担。

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因为必须买方接收,可以不接受。

Eg:粮食在交货后其中的虫卵变成虫子吃掉粮食,属于过失还是风险。

3、前提:划拨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

划拨: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确定在合同项下

包括在货物或包装上刷上合同号、收货人,以交货给买方为目的货交承运人等

Eg:类似:韩国教授与法大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要求自己包销2000册,该教授联系一书店,书在仓库由牛皮纸包。周一下午提书,手续结束,但是第二天取书。当晚小型火灾,烧掉一部分。烧掉的部分归谁?

划拨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即使期限届满,风险不转移。

(二)在途运输货物(路货)的风险转移

路货风险转移一般是指风险何时从出让单据的卖方转移至受让单据的(买方买卖单据代替买卖货物)

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将单据卖予新买方。

路货风险转移的原则

1、原则上自订立合同时转移至买方

2、如果情况表明需要(即不能确定损失发生的时间),风险自货物交付给签发装运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转移至买方(即损失由受让单据的买方承担)

3、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或应该知道货物已经灭损,而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货物风险不转移

(诚信原则)

FOB 沉没\ 碰撞货物7.1到

卖方A 买方B 第三人

6.1 6.6 \ 6.20 单据6.6 到买单据6.10

6.6沉没——买方B

6.20碰撞——第三人C

地震+碰撞无法确定哪个造成损失——第三人C

公约选择由第三人承担,因为第三人同时受让保险单,如果没有保险单由于其图便宜,选择没有保险的货物。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

海运(产生最早、法律最早)、航空、铁路(海关多)、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公约的适用时任意性的,但是一旦选择,其中有强制性条款!V.S.80年公约公约与条款都是任意性的

班轮运输——※?提单或海运单(固定路线和时间)

(件杂货)规定承运人最低限度义务——强制性规定,平衡强势与弱势方

海上货运

航次租船(程租)

租船运输※租船合同——意思自治

(大宗货)定期租船(期租)

(一)提单(B/L,Bill of Lading)

1、概念: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货物收据、物权凭证

产生:地中海

商人船东(账簿)——商人船东分工(提单:收货凭证)——船东免责条款(合同证明:物权凭证)单据

自己运货物分开交付

2、作用(职能)

(1)合同证明(不是合同本身)——突破合同相对性对运输关系的负面影响

CIF承运人签发提单——卖方——买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承运人)

不同于合同的两方当事人,多是三方当事人

(2)收货凭证——托运人已交货以及交货状况的初步证据

(3)物权凭证——承运人因货交正本提单持有人,无单放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运人货交提单持有人,如果交还给非提单持有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竞合。

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证明的含义:

A、就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提单只是他们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运输合同是在此之前的订舱单或货运单理由:a、一旦签有订舱单或货运单,即使货物实际并没有装船,托运人仍应支付运费;除非退仓

b、提单上只有一方当事人的签名

B、就承运人和提单受让人之间的关系而言,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且还是运输合同本身。

理由:a、确保提单的流通性;b、对提单受让人公平

后果:对承运人和提单受让人而言,一切以提单为准。除非承运人可以证明自己免责

※海运单(sea waybill, SWB )

主要用于海上短途运输,特备产生,至少一式两份。

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收货凭证)(非物权凭证)(合同证明)

3、提单的种类

(1)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收货待运)提单

在集装箱运输情况下,承运人只能签发备运提单——记载船名即已装船提单

一般而言,买方和议付货款的银行不愿接受备运提单

(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以提单上是否有对货物的不良批注为标准——承运人写上

买方和银行一般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实践中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3)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

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写法不同划分

A、记名提单:载明收货人具体姓名或名称;不可转让(海商法F79);使用很少(剥夺作为物权凭证的流通效力)

B、空白提单:收货人一栏空白或填写“交持有人”;交付即转让;风险大使用少(见单即放货)

C、指示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指示”;背书转让(手续);使用较多

4.无单放货司法解释2009

强调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效力

(1)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与取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正本提单持有人可按违约或侵权起诉,法院不另行识别,赔偿额=货物装船时的价格+运费+保险费(CIF)(3)不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承运人可以免责事由:

(1)承运人依照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将货物交当地海关或港口当局,或由法律依法裁定拍卖的

(2)承运人依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3)承运人签发数个正本提单,对于一个正本提单持有人交货后,则对其他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免责

单边冲突规范——只是用中国海商法,不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

4、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

19世纪契约自由(英国提单多达6、70项的免责条款)

美1893年《哈特法》(十几项免责条款)

英属殖民地的海商法

1924年海牙规则(维护船方)1978年汉堡规则(维护货方)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主导

1968年维斯比规则(维护船方)

中国是海运大国,但是是发展中国家。海牙、汉堡都没加入。实际适用时,这些条约都是只有选择的公约。1992年中国《海商法》主要条文抄海牙,其他抄汉堡。多被归为海牙体系。

(二)调整提单运输的法律内容

1、《海牙规则》

(1)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强制性+存在于任何海洋公约和海商法中):1st

A、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使船舶适航。

具体包括:

a、船舶本身适航;eg:船底厚度——钢板被侵蚀,但是附着物越来越多

b、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eg:灭火器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B、妥善管货。即应当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下所承运的货物。

积载——搭配装载,eg:茶叶与香料,显示屏在钢快下

我国《海商法》在《海牙规则》的基础上增加一项: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但合理绕航(为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的绕航)除外。(救助人可以取得一定报酬)

(2)承运人的免责

2项过失免责+15项无过失免责(承运人无过失)+合理绕航可以免责

2项过失免责包括:航行过失免责和火灾过失免责(不完全过失免责)

○1航行过失免责: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雇佣人员在驾驶(多)或管理船舶(少)的行为、疏忽或过失所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失,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不能判断时按照管货不当处理,偏重货方利益

管船:想弄开排水孔,但是弄开进水口。——免除赔偿责任

管货:忘盖舱盖,夜里降雨。——承担赔偿责任

○2火灾过失免责:雇佣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火灾

例外:承运人的实际过失(船公司提供不适航船舶)、私谋(故意纵火)

海牙责任基础: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a 无过失原因导致火灾,承运人免责eg:雷击

b 雇佣人、代理人果实导致的火灾,承运人免责eg:一个船员吸烟没掐灭,掉进彩棉货仓

(3)赔偿限额: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

(4)诉讼时效:1年

(5)责任期间:装到卸

船吊:沟到购——装货时吊钩吃力时起,到卸货时吊钩脱力时止(承运人负责)

三种情况岸掉:舷到舷——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起,到卸货港越过船舷止(再花钱请装运港进行,大货物)油轮:驳口到驳口——两个时间点

2、《维斯比规则》

只对《海牙规则》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改(未改变任何免责性规定,不完全过失责任制)金法郎

(1)明确规定提单对善意受让人为最终证据(物权凭证&运输合同本身),承运人不得反证(鼓励提单单方流通)(2)赔偿金双重限额,以较高者为限

(3)责任限制和抗辩理由的主体适用范围扩大至承运人的雇佣人和代理人(不利于船方)防止提起侵权之诉规避法律中的责任限制

(4)诉讼时效仍为1年,但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3.《汉堡规则》利于货方(《海牙规则》利于船方)

对《海牙规则》的实质性修改

注意:

1.《海牙规则》对四项没有规定,不意味着可以免责,承担责任或是免责取决于双方提单约定

如果没有提,则不能追究这四个问题中承运人的责任。

2.延迟的赔偿限额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是不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3.实际承运人=订约承运人

4.舱面货物和活牲畜在《汉堡规则》中,适用所有请执行规定,但是《海牙规则》要求当事人自己约定

5.《汉堡规则》中只承认善意保函,同时不可以对抗收货人

4、我国《海商法》对上述公约的借鉴

SDR特别提款权=赔偿当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与每种货币的兑换,换成约定货币

表面上用《汉堡规则》多

本质的三项1赔不赔:免责——《海牙规则》2.诉讼时效——《海牙规则》3.赔多少——《威斯比规则》

5.《鹿特丹规则》发布但是没有生效

美国支持——发达国家但是远洋运输能力不强,但是国会没有批准

很多方面完全过失免责,介于《海牙规则》、《汉堡规则》之间。中国没有签署

总结:※?运输法重点——承运人货损责任

1.无过失——免责都不赔,承运人无过失而免责(运输途中,遭遇海难,船舶沉没,货物灭失)

2.违反最低限度的管货义务——都要赔(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照料不当)

3.航行过失至货损——《海牙规则》、《海商法》、《威斯比》不赔,免责;《汉堡规则》赔(承运人航行中触礁)

4.雇用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火灾——《海牙规则》、《威斯比》不赔,免责;《海商法》、《汉堡规则》赔(三)租船合同

不同租船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以及产生原因

1、航次租船合同

(1)概念: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运费:不按照时间长短,按照距离里程的费率计算(因而不叫租金)

运营费用由船方负担(油、工资等)

(2)特有条款:装卸期间条款

Eg:空放期间运输期间

东京————上海(装货港)————旧金山(卸货港)

装货期间卸货期间

节省时间,利于船方。通过合同,将损失转嫁到货方身上。

产生原因:航次租船情况下,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合同中的出租人)

不能控制的时间:装&卸期间(装卸工作由货方负责)

装卸期间条款的内容:

(1)装卸期间:通常约定装卸率如:2000公吨/工作日

(2)滞期费:租方(货方)向船方支付的“罚款”

(3)速遣费:船方向租方(货方)支付的“奖金”

2、定期租船合同

(1)概念: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PK光船租赁合同)

运费:按照时间长短支付V.S.航次租船合同:按照距离

(2)特有条款:停租条款

产生原因:定期租船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

条款内容:约定租方可以停止支付租金的船舶不能使用的情形(合同中约定)

Eg:修船时间、年检时间不算入租期

二、国际海运、空运和铁路运输法律制度的比较

我国加入的公约:空运——《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 铁路——《国际货协》

只有海运的单据是物权凭证;海运和航空运输应该货随单走(似通关文牒)

三、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一)概念:联运经营人以一张联运单据,通过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运至另一个国家的运输。 货方只看到一个承运人——“门对门”(PK 多张运输单据)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涉及的法律问题

损失发生时间难以确定 eg :海水?雨水?哪个阶段的雨水? 1、适用法律的问题;2、责任制度的问题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主持下,于1980年通过 但目前尚未生效,我国为签字国

(四)我国《海商法》多时联运合同 1.调整范围:

多式联运人以两种以上的多式联运方式(其中一种必须为海运),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 与公约唯一区别——一种必须为海运;其他情况的国际多式联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如果能确定国务至损区段的,适用该地区相关法律 .如果不能确定国务至损区段的,适用《海商法》

海运 空运 铁路运输 法律依据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华沙公约》 《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蒙特利尔公约》

《国际货约》 《国际货协》 运单效力 物权凭证 非物权凭证 非物权凭证 是否有航行过失免责 有(《汉》无) 有(《瓜》无) 无 有无责任限额 有 有 无

国际金融学习笔记

第一章 国际收支(广义): 根据IMF的解释,一国的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对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往来所发生的全部国际经济交易的系统的货币记录。 关于国际收支概念的几点解释: (一)国际收支记录对外往来的内容: 居民和非居民:对外往来的内容即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 (二)以交易为基础的货币记录: IMF所给出的国际收支概念包含全部国际经济交易,是以交易为基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正是这一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 IMF将经济交易分为四类: 1、交换:即一个交易者向另一个交易者提供一宗经济价值并从对方得到价值相等的回报。 2、转移:即一个交易者向另一个交易者提供一宗经济价值,但是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3、移居:指一个人把住所从一经济体搬迁到另一经济体的行为。 4、其他依据推论而存在的交易:直接投资收益的再投资。 (三)流量的概念 (四)事后的概念: 国际收支是一个事后的概念,定义中的一定时期一般是指过去的一个会计年度,所以它是对已发生事实进行的记录。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指国际收支按照特定账户分类和复式记账原则表示的会计报表。 (一)经常账户 (1)货物(Goods):商品贸易或有形贸易。中国从加拿大进口小麦,向欧洲出口纺织品等。IMF规定:进出口均采用FOB价格,以CIF成交的将I与F另列入服务与收入。 (2)服务贸易(Services):即劳务进出口,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咨询、广告等商业服务等等。又称为无形贸易。 (3)收入(Income):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入两类。中国人在国外获得的工资,奖金,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等作为收益项目贷方,外国人在中国获得工资、奖金、红利、利息等作为

最新货币金融学整理试题

货币金融学(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货币在执行职能时,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 A、交易媒介 B、价值贮藏 C、支付手段 D、价值尺度 2. 下列说法哪项不属于信用货币的特征。 A、可代替金属货币 B、是一种信用凭证 C、依靠银行信用和政府信用而流通 D、是足值的货币。 3. 下列有关币制说法正确的是。 A、平行本位制下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B、双本位制下容易出现“双重价格”的现象 C、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D、双本位制下金币作为主币,银币为辅币 4. 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中一般将现金划入层次 A、M0 B、M1 C、M2 D、M3 5. 美国联邦基金利率是指:() A.美国中央政府债券利率 B.美国商业银行同业拆借利 C.美联储再贴现率 D.美国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 6. 甲购买了A公司股票的欧式看涨期权,协议价格为每股20元,合约期限为3个月,期权价格为每股1.5元。若A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到期日为每股21元,则甲将:() A.不行使期权,没有亏损 B行使期权,获得盈利C.行使期权,亏损小于期权费D不行使期权,亏损等于期权费7. 股指期货交易主要用于对冲() A.信用风险 B.国家风险 C.股市系统风险 D.股市非系统风险 8. 若证券公司采用()方式为某公司承销股票,则证券公司无须承发行风险。 A.余额包销 B.代销 C.全额包销 D.保底销售 9. 下列关于票据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又称为期票,是一种无条件偿还的保证 B、本票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承诺书 C、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都是由收款人签发的票据 D、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只能由债务人付款 10. 开发银行多属于一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其宗旨是通过融通长期性资金以促进本国经济建设和发展,这种银行在业务经营上的特点是()。 A.不以盈利为经营目标 B.以盈利为经营目标 C.为投资者获取利润 D.为国家创造财政收入 11. 标志着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的重要事件是。 A、1587年威尼斯银行的产生 B、1656年瑞典国家银行的产生 C、1694年英格兰银行的产生 D、1844年英国比尔条例的颁布 12. 1995 年我国以法律形式确定我国中央银行的最终目标是()。 A 、以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 B 、以币值稳定为主要目标 C 、保持物价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D、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13. 下列货币政策操作中,引起货币供应量增加的是()。 A、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B、提高再贴现率 C、降低再贴现率 D、中央银行卖出债券 14. 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业务上大量抛售有价证券,意味着货币政策()。 A、放松 B、收紧 C、不变 D、不一定 15.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演变的过程中,把管理的重点主要放在资产流动性上的是()理论。 A、资产管理 B、负债管理 C、资产负债管理 D、全方位管理 16. 1694 年,英国商人们建立( ) ,标志着现代银行业的兴起和高利贷的垄断地位被打破。 A、汇丰银行 B、丽如银行 C、英格兰银行 D、渣打银行 17. 下列( ) 不属于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 A、库存现金 B、准备金 C、存放同业款项 D、应付款项 18.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由于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人的本息而使贷款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是()。 A、国家风险 B、信用风险 C、利率风险 D、汇率风险

金融学知识点归纳

金融学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一、货币的起源 1.货币的起源与发展 (1)货币产生于交换(P2) 根据马克思的价值学说,货币产生于商品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要说清楚货币的产生与发展,首先必须追溯到商品交换。商品交换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分工与私有制。(2)价值形式的发展与货币的起源(P3) 1)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及其特征(P 3) 2)扩大的价值形式(P3-P4) 3)一般价值形式(P4) 4)货币价值形式 2.货币的形态及其演变 1)货币的理想条件及各种形态(P6) (1)货币的理想条件(P5) (2)货币形态:指货币的存在形式,指货币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6 ①实物货币——货币最古老的形态 特征: 作为货币和作为商品的价值相等。 ②金属货币 特征:普遍可接受、价值稳定、价大量小,携带方便、耐久性、均质可分 ③信用货币(P6) 一般而言,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须有两个条件: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 目前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货币都采用信用货币的形态。 ④电子货币——最新的货币形态(P8) 是信用货币与电脑、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最新货币形态,它通过电子计算机运用电子信号对信用货币实施储存、转账、购买和支付。 ⑤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通常作为可流通的金属货币的收据,一般指由政府或银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参加到流通领域中。其特点是可与所代替的贵金属自由兑换。 代用货币,其本身价值低于其代表的货币的价值;通常是政府或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可自由兑换金条、银条或金币、银币。 (3)货币形态的演变 从黄金到黄金为基础的代用币再到完全的信用货币,这是货币进化史上的第一次飞跃;电子货币的出现,是货币形态的第二次飞跃。 货币形式演变历程中的这两次飞跃体现了货币从有形到无形、从国家信用到社会信用的发展。 二、货币的本质与职能(P10) 1.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厦大考研资料列表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中文系 <领先考研> 全套考研资料 厦门大学中文系从07年起基本采用统考了。整个系考试科目只有三个科目:601语言文学基础 802文学理论与文学评论写作 861语言学以下资料包含了所有中文系考研资料。 第一部分、历年考研试题 1-1、中文系历年考研真题包含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语基础,语言学知识综合,文学,应用语言学概论,语言学基础,文学基础,中外文论等所有中文系考研试卷30多套。其中文学基础03-06,古代汉语99-06,中国现当代文学99-06 中外文学 99,01-02 语言学概论02-06,语言学知识综合测试:2000-2002 语言学基础:03-06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07 汉语基础:2002 所以试卷科目不尽相同。为考厦大中文系必备资料。¥100 第二部分、考试重难点(笔记讲义) 2-1、古代汉语讲义最新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2、古代汉语实例讲解厦大本科生课堂讲解实例,电子版发送。¥20 2-3、汉语词汇学讲义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30 2-4、上古文学史讲义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5、隋唐文学史讲义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6、唐宋文学史课件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7、元明清文学史课件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8、古代文学史讲义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9、中国现代文学史讲义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10、中国当代文学史课件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11、文学史备课录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5 2-12、西方文学史课件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30

《金融学》课程学习笔记

《金融学》课程学习笔记 一、学习内容 1. 学习体系:列出这一阶段所包含的章节。 第十一章货币市场 第一节货币市场的特点与功能 第二节同业拆借市场 第三节票据市场 第四节国库券市场 第五节回购协议市场 第十二章资本市场 第一节资本市场的特点与功能 第二节证券发行市场 第三节证券流通市场 第四节资本市场重要理论及证券投资分析简介第十三章国际收支及其调节 第一节国际收支与国际收支平衡表 第二节国际收支的平衡与调节 第三节国际储备与对外债务 第四节国际支付与结算 第十四章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金融市场 第一节国际资本的流动 第二节国际金融市场 第十五章金融全球化 第一节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 第二节中国金融的对外开放与全球化进程 第十六章中央银行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发展与类型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第三节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

第四节清算业务 第十七章货币供给 第一节现代信用货币的供给 第二节中央银行与基础货币 第三节商业银行与存款货币的创造 第四节货币乘数与货币供给量 第五节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第十八章货币供给 第一节现代信用货币的供给 第二节中央银行与基础货币 第三节商业银行与存款货币的创造 第四节货币乘数与货币供给量 第五节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第十九章货币均衡 第一节货币供求均衡与社会总供求平衡第二节通货膨胀 第三节通货紧缩 第二十章货币需求 第一节货币政策目标 第二节货币政策中介指标与操作指标 第三节货币政策工具 第四节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第五节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第二十一章金融监管 第一节金融监管概述 第二节金融监管体系的一般构成 第三节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第四节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第二十二章金融与经济发展 第一节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二节经济货币化与金融化

财大货币金融学重点以及大题

第一部分货币 ?货币形式的演变: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 ?货币的职能(五个):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 ?金汇兑本位制:不流通金币,但规定本币与一种可兑换黄金的外汇保持固定汇率,同时本国发行货币必须将等值黄金与外汇存于该外汇发行过作为准备的货币制度,又称虚本位制。 第二部分信用 ?信用工具(又称金融工具)的特征:偿还期、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 ?典型的信用工具:商业票据、债券、股票 ?金融衍生工具(四种):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 第三部分金融 ?金融市场: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持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 ?持股公司制:也称集团制银行,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一家或若干家独立的银行的股票 ?商业银行的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指或有债权和或有债务的业务(即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业务,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资产或负债的经营活动,有一定风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和租凭公司?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四个):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择标准:相关性、可测性、可控性、抗干扰性 ?操作目标的选择:主要有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基础货币等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经常使用的一个操作指标,又叫“强力货币”、“高能货币”(基础货币是商业银行准备金和流通现金的总和,是央行的负债,央行可对其直接控制)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就是央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的变动,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过程,一般有三个基本环节。 费雪现金交易数量说:M*V=P*Y (P*Y代表名义总支出或总收入) 只考虑了货币的交易媒介的功能,货币量决定价格波动 传统货币 数量学说:剑桥学派余额数量说: P=K*R/M (P:购买力、R:财富商品K:货币占财富比重M:货币量) 认识到了货币的两个属性:交易媒介与财富储藏

金融市场学考试复习资料——张亦春、郑振龙版——重点概念整理

金融市场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金融市场: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2、金融资产: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 3、投资基金:是向公众出售其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并将所获资金分散投资于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金融中介机构。 4、货币市场:指以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5、资本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6、黄金市场:指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7、外汇市场:狭义的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的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以及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活动。广义的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8、衍生金融工具:指由原生性金融产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造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9、直接金融市场:指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资的市场,一般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融资市场。 10、间接金融市场:是以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11、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和一级市场,指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市场。 12、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和次级市场,指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 13、包销:指金融资产的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商定条件把全部证券承接下来负责对公众销售。 14、代销:是发行人自己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只将公开销售事务委托给投资银行等办理的一种方式。 15、公开市场:指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众多的买主和卖主公开竞价而形成。 16、有形市场: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的市场,一般指证券交易所等固定的交易产地。 17、无形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总称。 18、国内金融市场:指金融交易的作用仅限于一国之内的市场。 19、国际金融市场:是跨国界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国际交易的场所。 20、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指金融市场具有聚集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地资金的能力。 21、资产证券化: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一些长期固定利率放款或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作抵押来发行证券,实现相关债券的流动化。 22.金融工程:指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的解决金融问题。 23、套期保值者:指利用金融市场转嫁自己承担的风险的主体。 第二章 1、同业拆借市场:也称同业拆放市场,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2、回购市场、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 3、回购协议: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4、商业票据:是大公司为筹措资金,以贴现方式出手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承诺凭证。 5、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债权法名词解释

债权法名词解释 1.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权: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请求特定的债务人依据债的规定为特定的给付的权利。 3.债务:根据债务人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4.债的要素:即债的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债的主 体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其 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债的客 体也称债的标的,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为或不应为的特定行 为,统称为给付。 5.特定之债:指于债的关系成立时,债的标的物即已特定的债。 6.种类之债:指债成立时以未加特定的种类物为给付标的物,仅以一定的种类和数量确定为 给付标的物的债。 7.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仅为一人的债。 8.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有多人的债。 9.连带之债:指在一个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或者债权人有数人时,各个债权人均负有履行全 部债务的义务,且全部债务因一次全部履行而归于消灭的债。 10.按份之债:指在债的关系中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债权或者分担债务的 债。 11.债的效力:法律为了实现债的内容而赋予债之关系的效果,包括对债权人的效力和债务 人的效力。 12.债的履行:指债务人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允诺和法律规定实现其给付的行为。 13.不适当的履行:当事人虽有履行的行为,但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 14.不完全履行:又称瑕疵履行、不完全给付,指履行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一致减少或 丧失了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意义。 15.加害给付: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而且因瑕疵使债权人受到利益之外的损害。 16.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 17.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因某种原因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履行债务。

金融学整理

第一章货币和货币制度第一节什么是货币? 第二节货币制度 本章重点: ●什么是货币(包括货币的起源、货币的形态演变、货币的本质、货币的 职能、货币的层次等) ●货币制度 ●简要介绍国际货币体系 第一节什么是货币? 一、货币(money)的经济学定义: 1、定义:在商品或劳务的支付中或债务的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战俘营里的货币 2、本质特征:作为交易媒介的普遍接受性。 强调对货币的信任、信心对于维系货币功能的决定性意义。 3、马克思是如何认识货币的?------价值货币说!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首先是商品; 货币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 货币在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过程中,体现着一定的社会关系。 二、区分通货、货币、财富和收入( currency, money, wealth and income) ●通货通常指硬币(coin)和现钞(paper money),较货币范围小。

●财富即个人拥有的、包括所有资产在内的总资源。 ●货币和财富是存量概念,(在某一个时点上发生的量值)。相对于个人 或国家来讲财富的含义比货币宽。 ●收入是单位时间内的收益的流入,是流量概念。 三、货币的职能 (一)交易媒介(Media of Exchange): 1、货币为交换或交易提供了媒介,是一般等价物,减少交易费用,促进社会分工。 “光脚的理发师寻找长发的鞋匠” 2、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不仅可以直接用来支付货款,而且可以用来进行借贷和其他的资金支付。 交易媒介内含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 货币流通速度:指同一枚货币在一定时期内作为交易媒介(即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的次数。 (二)价值尺度(measure of Value): 就是利用货币给不同交易对象以价格。 马克思基于劳动价值论,把赋予交易对象以价格形态的职能定名为价值尺度. 意义:可减少相对价格的数目:N(N—1)/2减少到N-1种,降低交易费用。

金融市场学课堂笔记(第三次课

第五章股票市场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其设立的目的 创业板市场又被称为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高科技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目的: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4增加创新企业的股份流动性;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分析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1经营风险; 2诚信风险; 3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4技术风险; 5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 6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 试比较创业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异同 创业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这两个板块在制度设计上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中小企业板市场是主板中相对独立的板块,在主板市场的制度框架下运行,在发行审核、交易制度等方面与主板市场是一致的;创业板市场则注重风险防范,在发行审核制度,公司监管制度、交易制度等制度设置方面进行了更加市场化的探索和创新,以适应创业企业的特点与实际需求。这二者即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在于,两者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同的。 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盈利水平; 2股票交易市场态势; 3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 4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5宏观经济形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原则和方式有哪些 信息披露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 2完整性原则; 3准确性原则; 4及时性原则。 方式:1根据规定的程序在制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开刊登或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布;2向有关部门履行注册备案手续;3指定的交易场所或经营场所备置相关文件。 我国股票上市的一般程序 首先,要由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经过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之后,与证交所订立上市协议;然后将股东名册送交证交所或登记公司备案;随后,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告书,挂牌交易。 股票的交易过程 1开户; 2委托; 3成交; 4清算; 5交割。 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证券托管 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并以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 投资方式。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 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期限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或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 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股份,并可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者股份的一种基金 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 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认购基金股份的 投资者即为公司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债券基金:以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成为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融 工具。

货币金融学知识点整理

货币金融学 一、货币、收入、财富关系:货币就是收入或财富,这句话是错的。 二、货币形态的演进: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信用货币包括银行券、纸币) 三、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并不需要实在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或想象中的货币就可以了)、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当货币作为价值运动的独立形式进行单方面的转移时)、世界货币(可自由兑换、币值较稳定、又被乐于接受) 四、货币的本质: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五、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以金融资产流动性的强弱作为划分货币层次的主要依据M0(现钞)、M1(狭义货币)、M2(广义货币) 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 M1=M0+商业银行活期存款 六、本位币和辅币 本位币:亦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主要供小额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 七、无限法偿和有限法偿 无限法偿:指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法律规定不管是用本位币偿还债务或其他支付,也不管每次支付的本位币的数额大小,债权人和受款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否则视为违法。 有限法偿:即每次支付辅币的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额度,否则债权人或受款人有权拒收。但是,用辅币缴税、向政府兑换本位币的数额则不受此限。 八、货币制度的演变: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九、“劣币”驱逐“良币”(格雷欣法则) 劣币驱逐良币是发生在复本位制下的一种现象。金币和银币都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均可自由铸造,融化及自由输出入国境,二者的交换比例是以国家法律形式统一规定的,这种情形发展的结果是金币越来越少,而银币充斥市场,这种现象称为“劣币驱逐良币”,又叫“格雷欣法则”。 十、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基本特征的信贷行为) 商业信用(商品资本为对象)具体形式包括企业之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委托代理等 银行信用(以货币资本为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贷等业务提供的信用。具有核心地位 消费信用是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目的是促进消费 十一、商业票据:汇票、本票、支票联系区别 联系:都可背书流通转让 区别:本票是债务人(出票人)向债权人(持票人)开出的保证按指定时间无条件付款的书面承诺。 汇票是债权人(出票人)向债务人(持票人)发出的支付命令书,命令他按指定日期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人或持票人。汇票需要承兑。 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人向银行签发的,要求银行从期存款账户上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书面凭证。 十二、利息率及计算

《金融学》笔记

第1篇: 金融和金融体系 第1xx: 什么是金融 金融学作为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如何再不确定的条件下对稀缺资源进行跨时期的分配。(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学科。)金融的两个特点是金融决策的成本和收益在时间上的分配,决策制定者或其它人通常事先并不知道。 金融的基本原则是体系的最终功能是满足人们的消费偏好。企业和政府等经济组织的存在是为了便于实现最终功能。 学习金融至少有5个理由: 管理个人的资源。处理商务世界中的问题。寻求令人感兴趣和回报丰厚的职业。以公民的身份作出有根据的公共选择。扩展你的思路。 金融理论中的角色是家庭和企业。家庭在理论中占据特殊位置,因为体系的最终目标是满足人们的偏好,而且理论认为那些偏好是给定的。金融理论以人们满足偏好的努力来解释家庭的行为。企业的行为是从其如何影响家庭福利的角度来研究的。 企业的财务决策有三个主要方面: 资本预算、资本结构和运营资本管理。 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理由有5个: 职业管理者可能拥有管理企业的较高能力。未来忽的企业规模方面的效率,许多家庭可能需要进行合作。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中,所有者希望通过投资多个企业来分散风险,若没有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这种投资分散化很难实现。降低收集信息的成本。“学习曲线”或“关注(go concern)”效应——当所有者也是管理者时,为了有效地管理,新的所有者必须从旧的所有者哪里了解

企业的情况。如果所有者不是管理人,当企业出售时,经理们会继续留任并为新的业主工作。因为公司允许所有者在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情况下相对较频繁地转让股份,所以公司这种组织形式特别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 公司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股东的财富最大化。这使管理者会想每个所有者自己做决策那样为公司作出决策。 竞争性的股票市场督促管理者为了企业股票的市值最大化而工作。 人们的消费偏好是给定的。(Confirmed) 公司的资本结构决定了谁将获得企业未来多大部分的现金流量。例如,债券保证固定的现金支付,而股票将支付所有负债之后剩余的部分。 与独资企业或合伙制不同,公司是一个与所有者分离的法律实体。 专栏 1.3如何识别一个企业是否是公司在美国,公司可以通过其名称后面的Inc.来识别(incorporated);法国为SA(Sociedad Anonima);意大利为SpA (Societaper Azioni);挪威是NV(Naamloze Vennootschap);瑞典为AB (Aktiebolag)。在德国,公共公司被成为Aktiengesellschaften,可通过公司名称后的字母AG识别;私人公司为Geselschafter mit beschrankter Haftung),用GmbH表示。英国用PLC表示公共有限公司,用LTD表示私人有限公司。 竞争性股票市场的存在,提供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机制,是管理者的动机与股东相一致。这一机制就是收购。 问答题: 1.家庭的四种基本金融决策类型是什么?举例 答: 消费/储蓄决策,如为退休或孩子的教育准备多少钱。 投资决策,如投资于股票或证券多少资金。融资决策,如购买房子使用哪类贷款。

货币金融学知识点详细

金融学 第一章货币制度 货币的含义 货币是从商品领域中被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并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关系。 货币职能 (1)价值尺度 (2)流通手段 (3)储藏手段 (4)支付手段 (5)世界货币 货币层次划分标准 按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来划分。流动性:某项金融资产的变现能力,包括变现的方便程度和变现所需要的成本 (1)流通于银行体系外的现金M0 (2)狭义货币M1,现金+活期存款 (3)广义货币M2,M1+准货币;准货币: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其他存款。 货币层次划分意义 (1)具有不同流动性的不同层次的货币是引起经济变动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越发达,货币与经济的联系就越密切。 (2)经济的繁荣与萧条是通过货币数量的变动表现出来的;货币数量的改变对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3)通过将货币分成不同的层次,制定相应的指标;可以考察具有不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对经济的影响,有利于央行观察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本位货币 (1)具有无限法偿资格(辅币,有限的法偿资格) (2)是最后的支付手段 金本位制的特点 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金准备制度的存在意义:(1)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2)作为调节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3)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 金本位制即以金币作为本位币。 特点: (1)单位货币规定为一定数量一定成色的黄金; (2)发行并流通于市场的是金币; (3)金币可自由铸造,自由融化; (4)币值中的其他货币可以自由的与金币平价兑换; (5)黄金与金币可以自由的输入输出; (6)金币具有无限的法偿能力。 我国的货币制度 (1)我国的法定货币名称是人民币,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和“分”。 (2)人民币是唯一合法通货,禁止外币、金银流通,大陆只允许流通人民币。 (3)人民币坚持经济发行的原则。 (4)金准备制度(为了保证国际支付)。 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缺点: (1)纸币发行不受准备金限制及贵金属的约束,具有一定的伸缩弹性,使得货币发行的弹性很大,其成败依赖于人为因素。 (2)如果发行不适度,往往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和汇率不稳定等现象产生; (3)各个国家对货币流通的管理和调节都极为重视,并且把货币政策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重要手段。 比较金本位制与纸币本位制 (1)纸币本位制:以国家发行的纸币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国家不规定纸币的含金量,也不允许纸币与金银进行兑换,纸币作为主币流通,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同时,国家也发行少量金属铸币作为辅币流通,但辅币价值与用以铸造它的金属商品价值无关,是一种信用货币。

2020清华大学国际法考研经验交流

韶光易逝,距离参加18年12月份考研已经有5个月了,今年清华法学院依旧是在愚人节的那天公布了拟录取名单,在这一年的备考当中,充满着迷茫、困惑、不安、焦虑,但是既然选择了清华,那就负重前行,不忘初心。好算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修成正果,感谢这一年来帮助我的所有朋友。 一、今年招生情况: 今年清华的校线法学划在了325,相比2018年的校线下降了10分,但是呢,这个其实没有多大的参考意义,我们主要还是看院线。今年法学院的选线划在了353分,单科小分是50、90,按照招生名额、第一志愿,按照复试比120%,共计4个人进入复试,最终录取3人;其中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是353分,由此可见国际法的复试分数线是根据进入复试资格的最后一名的分数而制定的。 我是在3月份就开始下定决心要考清华的,在这个时候我搜集了清华国际法相关的考研信息,从微信公众号THU水木考研上面了解了本专业往年的招考情况、复试分数线及一些往年学姐学长分享的经验贴。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3月份,确定目标院校、招录情况、复试分数线、参考书目、考研真题等资料的搜集;以下书单由新祥旭学姐提供: 617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 崔建远《合同法》 程啸《侵权责任法教程》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

高其才《法理学》 884 国际法综合卷(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 贾兵兵《国际公法:和平时期的解释和适用》清华大学出版社 毛俊响、王历著《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中南大学出版社 边永民著《国际公法案例选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梁淑英《国际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 邵沙平主编《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 通用型系列法学教材《国际经济法》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研究》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 陈卫佐《比较国际私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4-6月份,开始第一轮复习:主要是英语和专业课(法宗和国际法) 英语主要是利用APP记背单词,搭配网络视频学习相关语法知识,单词每天都花30分钟左右去背诵,第二天回头去记第一天不会的,如此反复记忆,复习当中用到的参考书有“恋恋有词”“红宝书”。背单词在前期很重要,而且要坚持,到了11、12月专业课压力很重,可能就没有时间背单词了,所以前期要多背单词,来回刷。 专业课会考2门,一个是617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另一个是884国际法综合卷(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内容还是挺多的。这段时间主要是阅读相关的参考书目,勾勒出重点,然后誊抄笔记,方便自己整理自己的知识点构架图,对不太懂的地方做出颜色区分,进行标记,然后去请教老师或者学长学姐。

金融学学习笔记

金融学课程第二阶段学习笔记 一、学习内容 1. 学习体系: 第三篇:金融机构 第七章金融机构概述 第八章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九章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篇:金融市场 第十章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第十一章货币市场 第十二章资本市场 第五篇:国际金融与金融全球化 第十三章国际收支及其平衡 第十四章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金融市场 第十五章金融全球化 2. 学习目标 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为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及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要根据实例理解并记忆相关名词的含义,熟悉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功能和具体运作方式。 理解当代金融的发展对国内以及整个世界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3. 各章节学习重点 说明:对于重点名词的解释和说明全部放在后面的名词解释中。 【第七章】金融机构概述 (1)理解金融机构的产生的原因以及其功能,理解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组织相比的特殊性。(1小时) A.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内生于实体经济活动的需要。 a)需求追随型路径:在商品经济和货币信用的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目的是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如支付需求、融资需求、投资需求、 风险转移与管理的需求、信息服务需求等。 b)供给领先型路径:兼业经营转向专业经营,如新式银行、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

B.现代金融机构的功能(理解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性) a)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b)促进资金融通:使资金从盈余者向资金短缺者流动,促进各种社会闲置资 金的有效利用。 【注意】各种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银行用吸收存 款和发放贷款;保险类金融机构吸收保费并将部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于 金融资产等等。 c)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金融服务便利:金融机构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运 作,适度竞争,能够合理控制利率、费用、时间等成本。金融机构提供 金融服务便利,如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理财、代理、咨询、管理等服务。 d)改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能够及时搜集、获取比较真实、完整的信息。 e)风险转移与管理:该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充当金融中介的过程中。 f)创造信用与存款货币: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对于整个社会的信用和货币具 有决定性作用。 C.金融机构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 a)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经营内容主要是货币收付、借贷及其他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金融活动。 一般经济组织的经营对象是商品或普通劳务,经营内容主要是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 b)经营关系与活动原则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遵循信用原则,需要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一般经济组织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 c)经营风险与作用影响的特殊性。 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其带来的后果往往不局限于金融机构本身,很可能危及整个社会再生产 过程。 一般经济组织的经营风险主要表现为商品滞销、亏损或资不抵债。单个普通企业风险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影响较小。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考研米什金《货币金融学》学姐重点笔记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考研米什金《货币金 融学》学姐重点笔记 第四篇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操作 第十三章中央银行的结构与联邦储备体系 目标(最重要的目标是第一个,然后是前三个,都是人民生活相关) 1物价稳定(通货膨胀会抑制经济增长,恶心通货膨胀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名义锚是锁定物价水平以实现物价稳定目标的名义变量,前提是这个变量和物价水平有着稳定并且可靠的联系。使用名义锚,解决时间不一致问题。时间不一致主要是指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发生了冲突。比如新年制定了减肥计划,可是第二天却无法自抑开始吃冰淇淋。使得计划不能在长期保持一致) 2高就业(由于存在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所以应该追求自然失业率) 3经济增长 4金融市场稳定 5利率稳定 6外汇市场稳定 物价稳定是否应该成为最主要的货币政策目标? 物价稳定在长期内和其他目标是一种的,比如在长期通货膨胀和失业率就不存在菲利普斯曲线,但是在短期,比如经济扩张,失业下降,经济过热,通货上涨,为了稳定物价,银行会提高利率,但这样就会减少就业和加剧利率不稳定性。如何破? 阶梯目标和双重目标 联邦储备体系的起源 由于对中央集权的恐惧,导致了国民第一银行和国民第二银行的实践失败,由于缺少最后贷款人,导致银行业恐慌频发。最终,美联储诞生。 中央银行三大法宝 美联储是独立的吗? 1工具独立性和目标独立性1收到立法和国会压力 2委员会成员任期2总统压力 3独立的收入来源 中央银行的行为:官僚行为理论,增强权利和声望的愿望,包括捍卫自主权和避免利益冲突美联储应该保证独立性吗 支持,受迫于政治压力会有通货膨胀压力,政治周期理论,政治家缺乏解决复杂经济事务的能力 反对,精英政治不民主,财政政策,未能履行好职责,不能摆脱政治压力, 第十四章多倍存款创造和货币供给过程 美联储的资产负债 资产负债

金融学资料

《金融学》 1、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 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 2、有限法偿:是指货币具有有限的法定支付能力。 3、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4、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其他利率会相应随之变动的利率。 5、特里芬难题: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特里芬在其《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一书中提出。 “由于美元与黄金挂钩,而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虽然取得了国际核心货币的地位,但是各国为了发展国际贸易,必须用美元作为结算与储备货币,这样就会导致流出美国的货币在海外不断沉淀,对美国来说就会发生长期贸易逆差;而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核心的前提是必须保持美元币值稳定与坚挺,这又要求美国必须是一个长期贸易顺差国。这两个要求互相矛盾,因此是一个悖论。” 6、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7、汇率:国与国之间货币折算的比率。 8、货币乘数:也称货币扩张系数,是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比。 9、流动性陷阱:是凯恩斯提出的一种假说,指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不 能再低时,人们就会产生利率上升而债券价格下降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就会变得无限大,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都会被人们储存起来。发生流动性陷阱时,再宽松的货币政策也无法改变市场利率,使得货币政策失效。 10、流动性偏好:是指人们宁愿持有流动性高但不能生利的货币,而不愿持有其他能生利但不易变现的资产这样一种心理倾向。 11、基础货币:又称为高能货币,指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准备存款与现金库存)与流通于银行体系以外的社会公众所持有的现金之和。 12、货币政策时滞:经济中产生影响货币政策目标实现的事件或趋势起,到新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明显效果的事件距离,即货币政策从反应,制定,实施,传导到生效的全部时间过程。 13、期货合约:是交易双方按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期间完成特定资产交易行为的一种方式。 14、可转让大额存单: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有固定面额、按一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息并可以在到期前流通转让的存款凭证。 15、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收取佣金、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的一种业务。 16、格雷欣法则: 金银复本位制下,两种实际价值相同而名义价值不同的金银铸币同时流通

金融学笔记汇总(包含1-15章)

一、单选题 1、采取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在国外建立新企业的“绿地投资”属于()投资。 A. 国际间接投资 B. 国际直接投资 C. 国际金融投资 D. 国际结算 2、从整体上看,()是最大的金融盈余部门。 A. 企业 B. 金融机构资 C. 政府 D. 居民 3、发行股票属于()融资。 A. 外源融资 B. 内源融资 C. 债务融资 D. 债权融资 4、各经济部门的金融活动及其彼此间的平衡关系可以通过( )来反映。 A. 资产负债表 B. 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表 C. 资金流量表 D. 现金流量表 5、居民的赤字可以通过以下哪种方式弥补( )。 A. 购买债券 B. 消费贷款 C. 发行股票 D. 购买保险 6、居民进行储蓄与投资的前提是( )。 A. 货币收入 B. 货币支出 C. 货币盈余 D. 赤字

7、()属于贸易融资的行为。 A.信用证 B. 公司债权 C. 购买外国企业债券 D. 股票 8、现代金融体系建立的基础是( )。 A. 现代货币制度 B. 现代信用制度 C.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D. A和B 9、现代社会中,不同的经济部门之间有的总体是盈余的,有的总体是赤字的,他们之间主要通过( A. 金融 B. 财政 C. 救济 D. 调整消费 10、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行()是财政最常用、最普遍的筹措资金方式。 A. 政府债券 B. 公司债权 C. 商业票据 D. 股票 二、多选题 1、广义的金融市场包括( )。 A. 信贷市场 B. 资本市场 C. 货币市场 D. 黄金市场 E. 衍生金融工具市场 2、企业财务活动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体现在( )。

A. 企业是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 B. 企业是金融市场的最主要的参与者 C. 企业财务活动对宏观金融总量与结构具有决定性影响 D. 企业是金融市场最主要的资金提供者 E. 企业是金融市场监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3、以下对于利率描述正确的是( )。 A. 利率是利息额与本金之比 B. 利率是衡量收益与风险的尺度 C. 利率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要素 D. 利率的高低会对借贷双方决策产生直接影响 E. 利率是政府调节社会经济金融活动的工具 4、以下反映居民部门参与金融活动的是()。 A. 在银行存款 B. 在证券市场发行债券 C. 投资股票 D. 参加股票培训班 E. 向民间钱庄申请贷款 5、以下哪些是金融体系的基本要素(ABCDE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