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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考点整理

危险品运输考点整理
危险品运输考点整理

危险品运输考点整理

1、1974年召开的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以议定书的形式对公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首先加入了“默认接受程序”和“不优惠条款”

2、SOLAS第Ⅶ章包含的4个部分:

A部分——包装危险货物和散装固体危险品的装运;

B部分——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构造和设备;

C部分——散装运输液化气船舶的构造和设备;

D部分——船舶安全载运放射性核燃料、钚和高辐射水平的放射性废弃物国际规则。

3、危险品包装危险货物

散装危险品固体散货

油类

液体散货化学品

液化气

4、危险品的定义

是指具有IMOIMDG CODE中所列货物类别的性质(包括: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以及污染环境等)而准备运输和储存的有包装或散装的任何物品。包括包装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品。

5、危险货物的定义

是指容器、可移动罐柜、集装箱或车辆中装载的任何危险品。本术语包括原来载运过危险品的空容器、可移动罐柜。但是,如果这些容器或罐柜已清洗并干燥过,或在原货物的性质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已牢固封闭,则可除外。

广义上讲,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污染、放射射线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保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

6、危险货物9大类: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⑤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品⑨杂类物质和物品

7、爆炸品的定义

根据爆炸危险的方式和程度。

1.1类: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类: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类: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之一的,或两者兼有的,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1.4类:没有显著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类:极不敏感的物质;

8、爆炸性物质定义

是通过化学反应本身可以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对周围造成破坏的固体或液体(或混

合物质);也包括甚至不产生气体的烟火物质。

9、烟火物质定义

本身不会爆炸,其本身(连续)放热化学反应的结果令产生热、光、声、烟或混合物的物质。

10、闪点

又称引火点、闪燃点,常压下,它表示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汽和空气,在一定浓度范围内的混合物,当其与一个足够强的点火源接触,即发生闪燃(5S以下)的最低温度。

11、包装类的分类

包装类是按照包装能承受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来区分的。

包装类Ⅰ:适用于盛装危险性最大的货物;

包装类Ⅱ:适用于盛装危险性中等程度的货物;

包装类III:适用于盛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12、什么叫船载驳船?

又称驳船,系指一种独立的、非自航式的、经特殊设计和装备的用于在载货情况下能被吊运并能在载驳船或转驳船上积载的船舶。

13、常规包装、大宗包装、中型散装容器三者的划分

常规包装:它的净重在400千克以下,容积在450L以下。

大宗包装:净重超过400Kg或容积超过450L,但容积不大于3.0m3。

中型散装容器:用于包装类2和3的固体或液体,不大于3.0m3(3000L);使用柔性、刚性塑料、复合包装、纤维板或木质中型散装容器装运包装类1的固体,不应大于1.5m3;使用金属中型散装容器装运包装类1的固体,不应大于3.0m3;用于第七类放射性物质,不应大于3.0m3;

14、包装标志:用图形或数字(文字说明、字母标纪或阿拉伯数字)在货物运输包装上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包装标志可分三类:即识别标志、储指示标志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包装标记:包装的标记本身不是对内容物的说明,也就是说,包装标记是制造标记而不是使用标记,有下列内容:

1.联合国包装符号

2.包装的形式代码

3..对复合包装应在形式代码的第二个位置依次使用2个大写的拉丁字母,第一个表示内容器的材质,第二个表示外包装的材质,对组合包装和感染性的包装,仅使用外包装的代码。

4.形式代码后+“T”表示救助包装“V”表示特殊包装“W”表示等效包装

5.包装类(X表示包装类Ⅰ、Ⅱ、III;Y表示包装类Ⅱ、III ;Z表示包装类III )和盛装液体的相对密度(固体用Kg表示最大总重);

6.用精确到10kPa的试验压力表示内包装通过的液压试验压力(固体用“S”);

7.包装制造/或修复的年份后两位数(1H和3H应标出月份);

8.包装/或修复的批准国(以国际通用的机动车识别符号);

9.制造厂/修理厂代号或经授权使用的代号。

10.如是经修复,还应有“R”,经过渗漏试验,还有“L”。(内容理解下即可)

包件标记:与包装本身的标记不同,包件的标记是对内容物做出说明,即使用说明。

包件标志:危险货物的标志是在包件上使用图案和相应的说明描述所装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险程度。它以危险货物分类为基础,分为主标志和副标志。

15、会利用以上之类的内容解释常规包装、大宗包装和中型散货容器的标记

表示装运固体的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用重力卸货;包装类Ⅱ、III ;1998年2月制造,批准国为荷兰,生产厂是Mulder ,主管机关对其设计类型所授与的系列号为007;堆码试验负荷为5500kg ;最大允许总重为1500kg 。

16、废弃物的定义

废弃物系指受《国际海运危险》条款约束的含有被污染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成份的物质、溶液、混合物或物品,不是直接使用的,但为倾倒、焚烧或其他方法处置目的而载运的,越境转移从一个国家管辖的区域的任何废物运输。

17、《巴塞尔公约》------废物越境转移的控制。

1988年从意大利运送有毒有害废物支尼日利亚的“KOKO ”号轮,是典型的废物越境转移。 1989年3月20日在瑞士巴塞尔召开大会,签置了《巴塞尔公约》,该公约共有29个条文及63附件,于1992年5月5日生效。

《巴塞尔公约》是世界各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国际准则和依据,它对抑制危险废物的跨国转移,保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废物污染和人民健康起强大作用。

18、危险货物积载类分类及装载要求

19、隔离代码和术语

隔离“1”称为“远离”,只要在水平距离不少于3米,可以在同一舱室、同一货舱或甲板的 U N

11A/Y/0298 NL/Mulder007 积载类

货船 客船 A B C D E 舱面或舱内 舱面或舱内 只限舱面 只限舱面 舱面或舱内 舱面或舱内 只限舱面 只限舱面 禁止装运 禁运

不同高度积载;

隔离“2”称为“隔离”,指应装载在不同的舱室(舱室之间的甲板必须是防火防液的)或货舱。若在舱面积载,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隔离“3”即用一整个舱室或货舱,可按垂直或水平方向隔离一个舱室或货舱,舱室间的甲板应是防火防液的。如舱面积载,水平距离应不少于12米;

隔离“4”即在水平方向隔离一个货舱。单独的垂向距离不符合这一要求。舱面积载时,水平距离应不少于24米。

20、货物配装的基本原则

1.性质直接抵触的危险货物或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相互不得配装或必须隔离装载,如易燃易爆品与助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与无机氧化剂作用会发生爆炸,因此,性质抵触大的货物不能配装,抵触性较小的货物可保持一定距离的隔离。

2.相互作用后能产生有害物质的不得配装或隔离装载,例如:毒害品中的氢化物和酸性腐蚀品作用能产生剧毒的氢化氰气体故不能配装。

3.性质虽无抵触,但一方面军发生危险后能扩大危险性的不得配装,如:毒害品和起爆器材炸药。

4.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不得配装,否则,不仅有碍灭火作业的顺利进行,还会引起更大的事故,例如,爆炸品可用水来灭火,而过水燃烧物质过水会发生危险,故它们之间不可配装在一起,另外,对于危险货物,除了应考虑一般积载要求外,更应从安全角度注意货的正确货位选择,注意以几点:

1)需经常或近前检查的货物,液态腐蚀品,发生意外事故,必须投弃的货物、以及能发生爆炸、产生易燃气体或毒气体的货物应尽量配装在甲板上。

2)在气候、海水、空气、阳光等作用下易产生危险后果的货物及受潮后影响包装强度的货物,应配装在舱内。

3)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积载在远离热源、火源、电源、船员卧室及易受震动部位,装运这类危险货物的理想舱位,对中机船用来说,应在首、尾货舱的二层舱;对尾机船来说,应在第一货舱的首楼或二层舱,因为这些舱位不仅符合上述要求,还便于做到最后装最先卸,一旦发生危险时易于及时采取措施,而且船首舱至便了望、观察、容易发现事故苗子。

4)有毒及放射性物品的积载应远离厨房、驾驶台、卧室等生活区和工作区。

21、EMS: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程序。

MFAG: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是由IMO/WHO/ILO联合编写的针对IMDG CODE 和BC CODE中的货物,利用船上有限的救治设备和手段,对由货物造成的人员中毒提供初步的抢救和诊断的建议。

MHB:仅在散装时具有化学危险性的物质。

22、静止角的定义

静止角是自由流动的颗粒物质的最大斜角。即是在船舶装舱过程中形成的椎形体,其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静止角的大小取决于货物的流动性。静止角越小,危险性越大;静止角越大(超过35o),相对就安全些。

货物的静止角并不是固定的,他取决于颗粒的大小、形状、表面状态、含水量和杂质。

23、散装固体货物

流动性:由于散装货物具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散货颗粒小、质地均一易随船舶所受到的各种外力(横摇、纵倾等)作用,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液化性:含有水分的干散货(如:精选矿),在船舶震动或摇动的条件下,水分会渗出形成浆状,从而具有液体一样的流动性,产生对航行非常危险的“自由液面效应”。

流动水分点(湿点):是货物发生渗水开始处于流动状态时的含水量。

适运湿度:是安全运输的最大含水量。具体是流动水分点的90%。

24、凝点和倾点

凝点:是油品在一定的条件下失去流动性的最高温度。

倾点:是某一油品保持流动性的最低温度。

因为油品都是混合物,凝点和倾点不在一个温度上。

25、凝固性

油品的凝固有两种原因:

结构凝结:是含石蜡较多的油品,当温度逐渐下降时,石蜡结晶不断析出,形成网状结构,将某些液态的油包围在内,使油品失去流动性;

黏度凝结:是由于温度下降,使黏度不断增大,到一定程度油品失去流动性;

衡量油品的凝结性用凝点或倾点。

26、油轮通气系统

透气系统的功能:

释放油舱内过剩的压力且能防止货油的急剧蒸发;

使多余的压力安全地散放到大气中;

当舱内油气收缩时,能补充气体克服负压。

透气系统的类型:

公用总管型;分组型;独立型;

透气系统的组成:透气管、呼吸阀和防火网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2.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托运;4.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必须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编辑本段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品德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注意事项 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 2、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托运; 4、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必须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注意包装: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8、注意清厢: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凡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爆炸、腐蚀、毒害及放射性,或因为摩擦、震动、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2)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

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Km/h。遇恶劣气候、

2016物流公司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 2.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文献的参考作用。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企业信息、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场所、制度、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归档,以及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档案分类 依据公司管理职能及类型、功能和档案形成的特点,公司档案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并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2.归档资料

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形成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同一类资料排序以信息变更时效长短为序,保持归档资料相对固定,即资料保持期限越长越靠前排。 3.档案标识(编号) ①、企业资质、人员、专用车辆与监督检查等四大类目采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依次标识,一级及一级以下类目采用阿拉伯数字1~9标识。随着车辆、人员的数量增加,应适当增加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标识的类目层次中间用间隔号“.”隔离开。 ②、企业资质档案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为企业基本信息、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用A1、A2、A3依次标识。 ③、人员档案编号为B,一级类目分为企业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采用B1、B2、B3、B4、B5依次标识。二级类目为各类人员名称,如驾驶人员类采用B3001、B3002、B3003……等依次标识。 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编号为C,一级类目分为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采用C0001、C0002、C0003等依次标识。 ⑤、监督检查档案编号为D,一级类目分别为各类记录,采用D1、D2、D3等依次标识。 四、资料归档整理程序 第一步资料收集 ①、收集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形成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 A章总则 第276.1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276.3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航空器的运行: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第276.5条定义 本规定中用语的含义在附录A中规定。 第276.7条基本要求 (a)使用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载运危险品的运营人,应先行取得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b)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AN/905),包括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批准和公布的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2)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中的附加限制条件。 第276.9条例外 (a)本来可能被归类于危险品的某些物品和物质,但根据有关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或因技术细则列明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装上航空器时,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b)对于航空器上载运的物质是用于替换或属于被替换的(a)中所述物品和物质时,除技术细则允许外,应当按本规定运输。 (c)在技术细则规定范围内,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特定物品和物质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276.11条管理机构

(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本规定276.3条适用范围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 (b)局方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c)局方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276.13条监督检查 (a)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b)局方可根据本条(a)款检查的结果或任何其他证据,确定该单位和个人是否适于继续从事相关航空运输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本规定N章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B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第276.23条一般原则 除符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规范和程序外,禁止危险品航空运输。 第276.25条限制运输 除民航总局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术细则规定经始发国批准允许运输的情况外,下列危险品禁止装上航空器: (a)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b)被感染的活体动物。 第276.27条禁止运输 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 第276.29条豁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总局可针对本规定第276.25条给予豁免: (a)情况特别紧急; (b)不适于使用其他运输方式; (c)公众利益需要。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福运来危险品运输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福运来危险品运输

危化品车辆运输安全注意事项新编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 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 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 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5)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化学危险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如氯酸钾(钠)车后亦不准带拖车,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6)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杠、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搬运堆码时,不可倒置、倾斜、震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在 现场须备有清水、苏打水或衡醋酸等,以备急救时应用。 (7)装卸搬运放射性物品时,不得肩扛、背负或揽抱。并尽量减少人体与物品包装的接触,应轻拿轻放,防止摔破包装。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才可进食饮水。对防护用具和使用工具,须经仔细洗 刷,除去射线感染。对沾染放射性的污水,不得随便流散,应引入深沟或进行处理。废物应挖深坑埋赶掉。 (8)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船)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及专用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重庆市涪陵区宏洲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版本页码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二十一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5号)第八条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编制安全生产管理 领导小组 日期替代∕审 定安全生产管理 领导小组日期颁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批 准日期生效发放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 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 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 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 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 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 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 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 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 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 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 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 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 速处置。

危险品物流企业-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有较高的素质和一定的专业知识。 二、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环保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局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企业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四、驾驶员应熟悉所运危险品的理化特性,车辆、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车辆标志的使用规定;常握危险品运车的运行要求和运输、装卸、交接过程中安全技术要求;掌握危险品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五、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南侧定和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资格,并按期参加审验。 六、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设备、设备应达到以规定标准,并按期进行审验和检测。加强车辆的例保、日常维护和强制

二级维护、定期上线检测工作。车辆必须按要求和保险公司规定投保并按期续保。 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参加安全学习和活动。 八、工作前应检查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车辆、设施、设备带故障工作。 九、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到有备无患。 十、严禁非工作人员和无证者上岗,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事故发生。

276部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目 录 A章 总 则 (4) 第276.1条 目的和依据 (4) 第276.3条 适用范围 (5) 第276.5条 定义 (5) 第276.7条 基本要求 (5) 第276.9条 例外 (5) 第276.11条 管理机构 (6) 第276.13条 监督检查 (6) B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7) 第276.23条 一般原则 (7) 第276.25条 限制运输 (7) 第276.27条 禁止运输 (7) 第276.29条 豁免 (7) 第276.31条 航空邮件 (8) C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8) 第276.41条 申请 (8) 第276.43条 受理 (9) 第276.45条 审查 (9) 第276.47条 决定 (10)

第276.49条 期限 (10) 第276.51条 许可的形式和内容 (11) 第276.53条 许可的有效期 (11) 第276.55条 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1) D章 危险品手册的要求 (12) 第276.57条 一般要求 (12) 第276.59条 手册的内容 (12) 第276.61条 实施 (13) 第276.63条 局方通知 (13) E章 危险品的运输准备 (13) 第276.73条 一般要求 (13) 第276.75条 包装容器 (14) 第276.77条 标签 (15) 第276.79条 标记 (15) 第276.81条标记使用的文字 (15) F章 托运人的责任 (15) 第276.91条 人员资格要求 (15) 第276.93条 托运要求 (16) 第276.95条 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16) 第276.97条 使用的文字 (16) G章 运营人的责任 (17) 第276.107条 货物收运 (17)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907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油罐车、化工车等危险品运输车安全注意事项

油罐车、化工车等危险品运输车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品运输车有:油罐车(运送各种汽油、柴油、原油、润滑油及煤焦油等油品)、化工液体运输车(运送酸、碱、盐等具有腐蚀性、危险性介质)、爆破器材运输车(运送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物品的专用车辆)等车辆。随着国民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各行业对危险货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且因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和“门对门”运输的明显特点,大部分危险货物是通过道路运输来完成的。由于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性,对人们的安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完成运输任务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工作,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损失。以下是8种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配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危货运输事故,大多数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因为车辆方向盘是掌握在人的手里,人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因此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才能上岗作业。危险货物驾驶员和其他车辆驾驶员还不太一样,除了掌握一定的驾驶技能外,还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体检验合格证等证件,以备检查。

二、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车辆是运输危险货物的载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好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要完好。 三、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如果一定要混装,也要参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配装表中进行。承载易燃易爆品时,车辆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桶装危险品的桶与桶之间要用编织袋充填空隙。容器罐装液体时,应预留容积不得少于总容量5%的膨胀余量。装载有毒有害货物时,要站在上风处。更要注意,装载的任何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交会车时飞落的烟头。 四、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在恰当的情况下,主动避让各种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55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严禁无证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同时配备驾驶人和押运员,驾驶人和押运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容器。运输车辆及其容器、包装和槽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安装或喷涂警示标志、告示牌、“毒”、“爆”文字,粘贴反光带,配备通讯工具,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三、严禁疲劳驾驶。运输车辆必须有计划的选择

安全地点,安排途中休息,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 四、严禁有险不报。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泄漏或者其他险情的,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有条件的应当迅速驶离人员密集地区,并迅速如实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车辆位置、危险品名称、危险特性、装载质量等情况。 五、严禁违反公安机关通行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装、超载,严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情况的,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严禁违反通行证核定内容。必须按通行证核定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速度运输危险品。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1996年民航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1996年2月27日民航总局颁布,自1996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的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点或与境外之间的危险品航空运输。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载运本规定附件《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载明的危险品,应当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批,审批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条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第五条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第六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编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关于“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规定,编集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以下简称“品名表”),现说明如下: 一、“品名表”是以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航空危险品安全运输技术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为依据,结合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集的。该表汇集了公共航空运输中常见的危险品品名近3000个(条)。 二、考虑到与国际标准接轨,方便航空运输企业开展国际、国内货运业务和货主查找。“品名表”用中英对照两种形式列出,以阿拉伯数字为顺序。该顺序是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认定的,顺序前贯以

UN的标志。品名中凡有国家标准的,同时注上了国家标准规定的五位阿拉伯数字编号,以便对照查阅。为方便查找,另附有危险品品名表英文索引。 三、“品名表”中所列的危险物品品名是运输过程中比较常见并经认定的危险物品,有的是具体的品名,也有的是某一类化学产品概括性的品名。“品名表”中所列的危险品不是危险物品的全部,因为危险物品有其特定的限定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生产出新的危险物品。现行的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航空运输危险品分为九类,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技术标准。要确定化学产品是否属危险品,是哪一类型的危险品,必须经专门机构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确定。为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必须对危险品进行科学分类、限量、严格包装、合理配载、仓储、科学组织、规范装卸作业等管理,而这些必须用相应的规章、规定来明确。因此所列的危险品品名只能作为旅客、货主和承运人判断是否属于常见危险货物的依据,承运人不得以此开办该类物品的运输业务。何时开展此项业务,须经民航总局有关规定颁布后另行通知。 . . .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doc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

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三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一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项注意二 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注意事项三 - 1 -

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 一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包括其他生物)、设备及环境造成伤害或侵害的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如对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在此,笔者重点介绍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有很多环节需要注意。危险化学品运输前需要包装,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防护性能。包装的材质、形式、规格、方法和单件重量,应与内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包装质量应良好,其构造和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风险,不能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在一般情况下)而出现任何渗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能粘附有害危险物质。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应保证包装物不会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 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也有很高的要求。托运危险化学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并到指定的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托运物品名称必须与托运单上标注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危险货品名表》的危险化学品时,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按所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装卸时要轻装轻卸,不摔拖、重压和摩擦,不损毁包装容器,稳妥堆放。另外,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应对车(船)等运输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能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化学品的车(船),卸车(船)后必须洗刷干净。装运危险化学品,必须 2 / 2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

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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