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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自2015年7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格、镉、类金属碑)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排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

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

三、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5o

表5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

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五、特征值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对于难以监测的禽畜养殖业、小型第三产业和建筑施工排污费可以按照特征值征收。

(二)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污水排污费收费额二污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X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对于同一企业存在多个需要用特征值算费的污染类型时,每个污染类型单独算费后,求和为总的费用。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6。

表6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

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三)特征值系数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计算方法

污水排污费(元/月)二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X污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

标准(元)

2.废气排污费计算方法

废气排污费(元/月)二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X废气每一污染当量

征收标准(元)

3.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费计算方法

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参见表7

表7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

1、在餐饮行业中,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针对燃煤燃烧废气,不含油烟类

备污染物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产生的废气注2、餐饮业的营业面积可参照《消防意见审核书》的面积计算;其余行业的收费特征物按实际情况计算。

4.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计算方法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元)二(扬尘

产生量-扬尘削减量)(千克/

平方米•月)X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一般性粉尘污染

当量值(千克)X废气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

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各地已出台的施工扬尘排放系数,可以继续执行,也可根据当地

实际出台施工扬尘排放系数。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参见表8表8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

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八g

詈0.68

二次扬尘譬车辆简易冲洗装OB

说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

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1.道路硬化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

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

现象;

(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

(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2.边界围挡

(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

(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3.裸露地(含土方)覆盖

(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

(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

(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4.易扬尘物料覆盖

(1)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

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场所内;

(2)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

(3)小批量且在8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

5.定期喷洒抑制剂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

6.运输车辆冲洗装置

(1)明确专人负责冲冼保洁,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2)每个大门内侧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

(3)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对沉淀池应定期清理污泥并规范处置;

(4)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设有专门的处置系统;

(5)经过处理无法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洗车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或市政下水系统。

5.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计算方法噪声排污费(元)二噪声排污特征

值系数(元而)X建筑施工面积荷)

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特征值系数参见表9:

表9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特征值系数

说明:各类建筑项目的施工(包括房地产建筑施工、建筑物撤除施工、路桥建筑施工、水利建筑施工、工业厂房建筑施工及其它建筑项目的建筑施工)全工期噪声排污特征值系数均可参照执行。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O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1I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四)排污费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二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铭、镉、类

金属碑)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

表1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和

5

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说明: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

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自2015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

至每污染当量1.2元;自2016年4月1日起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简称“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2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二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4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二0.6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2元;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2元。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 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 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 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 1 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说明: 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说明: 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 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 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 元。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其次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 元收费。 (二)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我国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1.20元,低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0.50元。2005年7月I日起,低硫煤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 本方法实施前两年,杭州、郑州、吉林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总量排污费收费标准执行,即杭州、吉林二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污染当量0.6元, 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郑州市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5元。2005年7 月1日起,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均按本方法执行。 (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挨次,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5 表5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6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 第1个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掌握指标的,必需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或者实行其他掌握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 在酸雨掌握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掌握区内,属于已建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限期治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我国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打算权限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征收的费用,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排 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进行科学确定。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确定,以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排污费征收标准也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治理设施等因素进行差异化确定,以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1. 排污费计算公式。 排污费计算公式一般为,排污费 = 排放污染物量×排污费单价。其中,排放 污染物量可以根据企业的监测数据或者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算;排污费单价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环境敏感程度、治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2. 排污费计算步骤。 (1)确定排放污染物量,企业应当通过监测设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获得排放污染物的准确数据。 (2)确定排污费单价,排污费单价由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 确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

(3)计算排污费用,根据排污费计算公式,将排放污染物量与排污费单价进行相乘,得出应当缴纳的排污费用。 三、排污费征收的意义。 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过度排放污染物,推动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此外,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环境治理资金,用于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环境修复等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结论。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合理确定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科学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企业也应当积极配合,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是指政府对企业、单位排放污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进行征收的费用。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排污费的征收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政府制定,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情况进行差别化调整。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排放浓度:排污费的征收标准通常与排放浓度相关。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治理成本,政府会规定不同的排放浓度限值,企业如果超出限值就要支付相应的排污费。 2. 排放量:排污费征收标准还与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关。一般来说,排放量越大,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就越高。 3. 污染物种类:不同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不同,所以政府也会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制定不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4. 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生产过程和排放特点也会影响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一般来说,高污染行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会相对较高。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以下是两种常见的计算方法:

1. 按排放浓度计算:对于涉及到排放浓度的污染物,可以根据浓度与限值的差距来计算排污费。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排放浓度 - 排放浓度限值)× 排污系数× 基准费率 其中,排污系数是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治理成本确定的,基准费率是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费率。 2. 按排放量计算:对于涉及到排放量的污染物,可以根据实际排放量来计算排污费。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排污费 = 实际排放量× 排污系数× 基准费率 其中,排污系数和基准费率的确定同样需要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治理成本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计算方法只是一种简化的方式,实际征收过程中还会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企业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排污费征收实践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排污费征收方面的实践存在差异,下面简要介绍一些常见的例子: 1.中国: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排污费征收国家之一。我国自2003年开始推行排污费制度,具体标准和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一般来说,中国的排污费标准比较低,主要考虑到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进程中,一些行业的减排技术和设备还不够成熟。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是用于规范和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一种经济手段。它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在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污费征收标准通常会参考企业或个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一般来说,浓度越高,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就越高。这是因为高浓度的污染物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需要更大力度的治理。 2. 排放量:排污费征收标准还与排放量有关。排放量是指单位时间内企业或个人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的数量。排放量越大,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就越高。这是因为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需要更高的费用用于治理。 3. 污染物种类:不同种类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排污费征收标准会根据污染物的种类进行差异化设置。常见的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等。不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 政策和法规要求: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也会受到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影响。政府可能会根据环境质量目标、企业运营状况等因素来制定不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政府还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对不同行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差异化设置,以达到引导行业减少污染排放的目的。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两种:定额征收和浓度排污征收。 定额征收是指按照固定的费率对企业或个人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计算征收。例如,对于废水排放,可以根据单位排放的水量(一般以立方米计),乘以单位水量的排污费率,得到实际应征收的排污费用。 浓度排污征收是指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对企业或个人征收排污费。征收公式通常为:排污费=排放浓度×排放量×系数。其中,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通常由排放者自行监测和报告,系数则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仅为一般情况,并不能代表所有地区和国家的具体情况。具体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应该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对于企业或个人而言,及时了解当地的法规和政策,并遵守排污费的征收要求,是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排污收费标准(试行)及计算方法

附件二: 排污收费标准(试行)及计算方法 一、水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水污染物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收取,每一污染当量收费标准为0.7元。 1、污染当量的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克) 污染当量值见表1-1 (2)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和余氯量的污染当量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 该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值见表1-2 (3)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值见表1-3 对于冷却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2、污水排污费的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污染当量收费标准×地区收费调整系数×环境功能区收费调整系数。 地区收费调整系数为:不发达地区0.8,一般地区1,发达地区1.2。 环境功能区收费调整系数为:五类0.6,四类0.8,三类1,二类1.2,一类1.4。 其中,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污水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倍收取。 (3)对每一排放口收取水污染物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以污染当量从多到少的顺序计算,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并按污染物排放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计算合并计收。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和总有机碳(TOC),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分别只收取污染当量数高的一项。 表1-1. 一般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1-2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和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排污费计算方法

附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doc-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 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 0.7 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 3 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方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局部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1 。 2 、PH 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排放污水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3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 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2 。 PH 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3 。 (四)排污费收费 1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 0.7 元×前 3 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 、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 1 倍征收超标准排污 费。 表 1 局部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 2 PH 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表 3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 1.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 医院病床数大于 20 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排污费计算以及案例

附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 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及《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缴纳排污费,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当量值见表1和表2)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月或季)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2、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色度当量值见表3。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X超标倍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4、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 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 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北京市SO2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 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SO2排污费1.20元,低硫煤 每公斤SO2排污费0.50元。2005年7月1日起,低硫煤每公斤SO2 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 (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 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月或季)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 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 级20元。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辅导: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辅导:污水排污 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收费依据:国家进展打算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爱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挨次,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方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的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根底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排污费征收统一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原则及计算办法 排污费征收原则及计算办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原则及计算办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原则为0.7元。 依照《关于调节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原则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确告知》(粤价[]48号)规定,从4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征收原则为1.4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普通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排放量(公斤)该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公斤) 普通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公司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性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公司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每一污染当量征收原则×前3项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之和

。 2.同一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 5 )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2、PH5-6指不不大于等于5,不大于6;PH9-10指不不大于9,不大于等于10,别的类推。

排污费征收项目、标准

排污费征收项目、标准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化学需氧量(COD)每公斤收费1.4元,其它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的污染当量数。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四)排污费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 三、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下表。 说明: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 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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