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
本系统仅供山东省内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企业和办理
入鲁备案的外省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注册,注册后应详细填写单
位有关信息。不接受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注册。
二、人员
凡人员从业单位、从业状态、有效期限等信息发生变更并
经省级审核后,请持卡到省或市级招标办写入变更后信息。
1、登记时应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
2、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在基本信息变更内提交审核。
3、自本单位离职时,在人员转出内提交,该名人员即离开
单位管理,并进入待转区。
4、人员转入本单位时,应进入待转区选中人员,上传最近
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首页及签字页)并上报审核。
上述1-4涉及审核的,均由市级审核后提交省级审核完成。
5、分支机构人员:跨市(设区市)开展业务的,应将人员
指向拟转入市并提交审核,依次由转出市、转入市审核,即完成,省级不参与审核。
所有审核未通过的,退回到初始状态,如需要,应重新按
照上述流程办理。
三、业绩
使用省发布系统发布招标类信息的项目,在发布招标公示后,其信息自动导入代理业绩数据库,无需手动添加。
1、代理业绩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个日历天内上报。无中标通知书的,应上传加盖招标办印鉴的中标公示(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上传更换)。
2、业绩所在地按照项目监管部门所在地填写。
3、业绩审核流程:企业上报,项目监管部门所在设区市招
标办认定,省招标办审核。
4、省内代理机构所承担的外省业绩由企业上报后,相关监
督部门认定,省招标办审核。
5、不接受外省进鲁招标代理机构非山东境内的代理业绩审
查申请。
四、资质变更(现阶段,此项功能仅适用于证书变更后系
统信息变更)
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发生变更后,在企业信息——资格证书
信息变更或资质证书等级变更内提交申请,并上传所有附件,上报。市级审查后,省级审核。省级审核通过后,变更信息替换原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