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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

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

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

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

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

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

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

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

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

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

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

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

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1.5-3%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

1.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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