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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坚持社区警务协作制。警务实行包片制管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之及时沟通;

四、凡是流动人口到社区务工、就业,社区干部都要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和生育状况,并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管理办法

任综治委[2012]27号 任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制,及时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树立任桥镇对外的良好形象。根据县综治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 成立任桥镇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洪新河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景芬担任,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共青团、妇联、招商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任桥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刘成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街道和机关单位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

理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 (三)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数清、去向清、收入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认真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检查员制度,建立流出人口、暂住人口、“三无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公共场所主暂住人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高控制打击外来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 三、工作目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茌平县商业城管委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2009-10-14 22:56:35) 转载? 分类: 社区活动标签: 杂谈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公司用印管理制度

XXX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公司印章的种类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和部门专用章。 2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2.1 公司各部门对所分工管理的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及部门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负全责,承担用印后果。用印时,必须获得相应审批后,方可办理。 2.2 行政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各类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等,由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2.3 用印时需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先在OA上填写《印章申请》,经相关权限领导审批后,获得公章使用权限。 2.4 印章保管人员应核对审批情况,经核对无误后,用印申请人在《印章登记台账》上登记后方可使用。印章保管人及人力中心对行政公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招投标书和项目申报材料等。

2.6 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除销售合同以外的公司所有对外业务合同文件。合同签订前,需由公司法务经律师审核,公司相应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2.7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等)、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以及财务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等,由财务中心负责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印鉴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2.8 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一律不得对外。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 3.1 印章保管人职责:公司各类印章应设专门的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保管人如发生职位异动,应及时进行印章和使用情况登记的交接工作。 3.2 印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或因印章散失、内容变更、损毁、被盗等原因,需新刻或重刻印章的,应及时提出提交《印章刻制申请表》,由公司领导核准后,按照国家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进行刻制。 3.3 印章的启用:公司行政专员应对公司所有印章进行登记备案,注明印章名称、发放单位、枚数、启用日期、收到时间、保管人、批准人等信息,做好戳记,建立公司印章档案,并永久保存。平台分公司的印章档案应将备份电子文档发到公司总部进行备案。 3.4 印章的停用:当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遗失或被窃时,印章必须停用。印章停用应及时填写《印章停用申请表》印章销毁的登记档案。 3.5 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印章保管人应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6 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必须经相应领导审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组

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当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_范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坚持社区警务协作制。警务实行包片制管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之及时沟通; 四、凡是流动人口到社区务工、就业,社区干部都要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和生育状况,并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我省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宏观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就地消化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纽带、其他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体系。

第六条本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劳动、工商、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有关手续:(一)属于育龄人员应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按照《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办理; (二)跨县(含县级市、区,不含本城市市区,下同)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后,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育龄人员在申领《暂住证》之前,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中跨县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15日内,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暂住证》,育龄人员还应持《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到暂住地劳动部门领取《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到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登记。 成建制来暂住地独立承包建筑工程或者为工程提供劳务的,应按规定到暂住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从事医疗活动,必须经暂住地市卫生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暂住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经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雇用流动人口务工,必须到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雇工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与被雇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雇用流动人口务工集体食宿的,用工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接受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

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 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村干部工作制度

村干部工作制度 一、村两委分工负责制度 (党委书记)主持村党委全面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村党委副书记)协助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农业,主抓计生、妇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组织委员)分管组织、统战,主抓党建、党务村务公开、老年人、关工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企业,主抓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工会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副主任)分管渔业,主抓企业、安全生产、土地、村建工作,挂钩。(村委会委员)分管文秘,主抓民政、村务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信访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委员)分管综治工作,主抓流动人口、双拥、民兵、共青团工作,挂钩支部。 (村务专职工作者)协助党建、文秘、共青团等工作,挂钩支部。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村委会下设下列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⑴经济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抓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增值、盘活工作,增加村财收入。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⑵治保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抓好护村队的工作,强化治安巡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出租房的管理。主任: 委员: ⑶人民调解委员会,其职责: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信访息访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主任: 委员: ⑷计生委员会,其职责:按照计生责任状要求,做好村民计生自治、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各项计生常规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育妇计生管理。 主任: 委员: ⑸社会保障委员会,其职责: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和扶贫助弱工作,重点关心村弱势群体,做好新农合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主任: 副主任: ⑹文教卫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文化、宣传、教育、卫生工作,负责开展评选“文明户”等活动。 主任: 聘任干部职责: :治保、村建 :民兵 :报帐员、企业统计 :计生服务室、药具管理员、计生管理员 :船舶管理、渔业统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17T10:55:21.2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作者:张福云[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在外务工人员也随之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在我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之中,流动人口是重中之重,它对于我国人口分布以及户口管理工作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 山东省栖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在外务工人员也随之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在我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之中,流动人口是重中之重,它对于我国人口分布以及户口管理工作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特别是随着近些年来我国人口逐年增加,对我国的资源利用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现阶段,我国若想要完成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加强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此,本文有机结合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浅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重要性 流动人口是一种基于我国独有的户籍制度下形成的概念,它指的是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地区的县、市以及市辖区,以工作以及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在国外一般将至定义为人口流动。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是其中又存在这一定差别的现象,流动人口虽然和迁移人口一样都进行了空间的唯一,但是迁移和流动不同,迁移是一种在永久变更居住地点的意向指导下所进行的一种活动。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我国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1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流动人口是我国人口管理工作之中的重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就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过程当中形成的一种具有保存价值、查考价值以及利用价值的如文字、图表和印象等多种形式的真实历史记录,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就至关重要。首先第一点,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为我国未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真实的参考数据以及知道信息,有效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效率。现如今随着时间的增长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不断持续增长当中,但是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越来越严重,因此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人口稳定的目的,有效防止了用工荒等多种问题的发生;其次第二点就是随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力度的增强,他也同时达到了对未来哪些地区发展潜力较大等情况的了解,是国家能够有针对性的对一些地区采取相应的投资操作,有效存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建设工作,有效达成平衡发展的目的,实现可持续进步。 2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涉及到教育、卫生、公安、民政、人口计生等等部门。从目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来看,很多地区都表现出了严重的踢皮球现象,也就是日常说的“各个部门相互推脱问题”,流动人口面对档案管理上的问题,自己并不了解该如何解决,不断奔波于城乡的各个部门,却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引起了流动人口的愤怒和不平,直接导致很多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无法完成。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2.2 加强区域协作,促进信息互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在目前的社会中引起了高度关注,区域之间的各种工作冲突,其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流动人口。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应在未来的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促进信息互通,否则很难保证总体的工作协调发展。除此之外,在今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当中,还应该为流动人口设定一定的流动档案,通过网络管理,及时的调阅和更新,便于对流动人口的更好掌控。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区域管理的过程中,应适当的与流动人口进行沟通,强硬措施有其必要性,也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实际的各项条文落实,必须从实际出发。 2.3 创新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都发生了重大改变,依靠上述的两项工作,解决了较多管理难题。我国的人口管理,一直都是影响国家发展的重点方面。为了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得到更好的管理结果,应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一,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将各个方面的数据和信息统计完善。包括流动人口的从事职业、婚姻情况、生育情况等等。第二,必须要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将重点问题狠抓落实。由此可见,创新管理模式的重点在于,规范每一项管理措施,要将现实生活中具有代表的事件进行有效的处理,获得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支持,解决固有的问题。 结束语 面对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建设的加快,很多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都投入了较多的时间与精力,其管理措施也趋向于多元化发展,总体上取得的结果是比较积极的。未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还应该进一步从客观实际出发,一方面简化管理模式,减少管理上的冗杂操作;另一方面,应对一些具有特殊情况的流动人口,给予较多的帮助,实现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张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重要性[J].黑龙江史志,2015(11):92+110. [2]陆洋.浅谈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管理[J].黑龙江档案,2017(02):77.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于办公时间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特依据人事管理规定与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2、各级负责人负责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申请与批准。 3、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时间外出人员的登记、监督、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应遵守内容 1、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前必须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后,到人事行政部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规定逐项填写,经批准主管签名后,方得工作时间外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回来必须及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返回时间。 2、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到人事行政部办好外出办事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 3、外出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违者将按其外出时间以旷工论处,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 4、工作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的,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书面警告处分。 5.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若为个人疏忽大意造成,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6、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7、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8、工作时间公务外出或私自离厂,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没有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员工

用印管理制度

用印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以利于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义及分类 1.2.1本规定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以及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在盖公司印章时使用含公司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不在本规定所指印章之列。 1.2.2公司印章有以下几类: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具备对外法律效力。 2. 制定、改制与废止 2.1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制与废止的的议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2.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提出议案中将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说明。 2.3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制与废止经董事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文颁布,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印章管理者迅速将印章交还人力资源部。 2.4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人力资源部将废止的印章保存一年后,经董事会批准,再行处理。 2.5遗失、损毁与被盗 公司印章遗失、损毁、被盗的情况下,印章管理者应迅速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原因报告书,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有关规定的手续予以处理。 3. 登记 3.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印章登记台帐。每个印章的起印、废止、使用部门与管理者等详细情况均应登记入台帐,并将此台帐永久保存。 3.2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登记时,应由印章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报人力资源部予以记录。 4. 用印手续

4.1盖章、审批 公司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 公司印鉴 使用公司具法律效力印鉴时应先填写《用印登记表》依审批权限获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鉴管理人。 部门印章 使用部门印章须经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同意,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部门章管理人。 4.2印章使用人 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担任。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并仔细核实印章使用是否获准。用印完毕应将用印情况予以记录。 4.3代理使用印章人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在用印后应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表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表上应有代理人签字。 4.4用印手续的简化 常用印或需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管理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表的手续。此时,印章管理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用印记录表,以备查考。 5. 用印要领 5.1用印方法 5.1.1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5.1.2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5.1.3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 5.1.4盖印除特殊规定之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5.1.5部门文件份数较多,可盖只须保留原件的份数,其他可采用复印方式。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员工外出制度

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部门员工因外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依据。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公司办理工作事项。 二、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其他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采购或临时性工作事务。 三、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制订外出工作计划,填写《公事外出申请单》,注明往返时间和外出事由。经部门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签字后,方可外出。 2、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由总经理批准。 3、特殊紧急事情可先口头申请,特殊处理。 4、如部门经理不在公司,外出人员填写《公事外出申请单》

后,经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代为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五、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 3、员工外出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视情况电话报告上级,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 六、员工外出工作的返还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员工预计或完成计划工作后,离下班时间在30分钟之内,可以不用回公司打卡下班,直接下班回家。 3、因公外出,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可凭《公事外出申请单》作为人事行政部统计考勤的依据。 七、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早退行为,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如未按流程请假,按旷工处理。 八、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其修正时亦同。 *********有限公司 附表《公事外出申请单》 公事外出申请单

流动人口业务管理规范(2016年) (1)

流动人口业务管理规范 一、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管理 1、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0岁以上人口。 2、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3、其他特殊情况 (1)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工作人员异地工作,工作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个市或县(市、区)的,在工作地不作为流动人口管理。 (2)在现居住地购置房屋并常住的,省内户籍人员按照《安徽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规范(试行)》口径管理,省外户籍人员纳入流动人口管理。 (3)随同父母或其他亲属流入到现居住地的非成年人员,纳入流动人口统计管理。 (4)对其他未明确流动人口统计管理口径的人户分离人员,市里异地居住的,由市协调后统一管理口径;跨市人户分离居住的,由两市先协商,不能解决的报省流动人口处协调解决。

二、流动人口分类服务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要求,对全员流动人口分为重点人群和非重点人群。 1、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服务管理人群,应及时采集流动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按月更新流动人口数据库,做好信息交流和相关随访服务。 2、未婚人员、退出育龄期妇女、男性流动人口为非重点人群,实行定期采集,每季度末更新流动人口数据库。 3、所有流动人口均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要根据流动人口的需求,及时做好法律法规、健康教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落实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流动人口信息交流管理 (一)电子婚育证明管理 1、流入地查验 (1)查验对象 ①新流入省外育龄妇女; ②跨省流入育龄妇女中发生婚育信息变动,如怀孕、生育、办理现居住地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等的育龄妇女。 (2)发送协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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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1、严格按照《xx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2、已婚育龄人口外出务工,首先在街道计生办办理《全 国统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在流出后的一个月内寄回流入地县(区)或乡(镇)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卡》。 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每年的3、6、9、12月5日及时 寄回加盖流入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公章的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服务证明。 4、流入人口采取属地化管理。村(社区)居委会对流入 到本村(社区)委会的已婚育龄人口进行登记造册,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凭《全国统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凭《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环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对象,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30天以上到其省、市、县、(乡镇)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或以生育为目的到异地居住的成年人口。因公务、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婚嫁等原因离开户籍地或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不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象。 2、重点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查询的对象,是已婚 育龄妇女中的三种人: (1)已怀孕的;(2)无避孕措施的; (3)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的制度 1、按照规定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为了方 便群众,辖区管理地域较大,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应当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办理《婚育证明》的主体仍然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篇一: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茌平县商业城管委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

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2009-10-14 22:56:35) 转载▼ 标签:分类:社区活动 杂谈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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