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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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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启动区,庆盛大道东侧。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6378 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58-16,0-58-20 。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W 1.0,建筑密度w 45%,绿地率》15% (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378 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w 6092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w 2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

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

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

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 、国际化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

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

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在建筑屋顶轮廓线以上(含裙楼轮廓线)设置。

(四)建筑工程方案审查时,应开展场地设计(含首层平面)道路(渠化)设计、步行系统设计。竖向设计应遵循自然地形,控制建筑室外

地坪标高,原则上建筑室外地坪和周边道路人行道

应持平或平缓对接

(五)鼓励设置建筑公共开发空间;鼓励商场、办公等公共设施之间增加连廊;鼓励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之间增加连廊;鼓励建筑物人行入口

增设雨蓬;鼓励在建筑场地内设置公共艺术环境小品;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湿地作为透水区。

(六)建筑立面设计鼓励采用被动节能措施,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建筑屋顶应统筹考虑消防疏散、屋顶绿化、室外活动、太阳能利用等功能需求;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干扰,减少环境光污染。

(七)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边线及建筑间距、退界应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五、规划专项要求

(一)规划控制道路及机动车出入口:

宗地东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8 米的支路,北侧规划控制红

70线宽度40 米的主干路。主要出入口距主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米,距次

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50 米。

(二)车位控制要求:

商业建筑应按照0.8 泊/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机动车泊位,应按照 1.5 泊/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其

它车位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库)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可在建筑非首层架空层内安排停车位,此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四)室外地坪标高: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协调。

(五)建筑与场地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

行无障碍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

(六)建设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同时按照《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

七)鼓励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倡导地下空间的功能、

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和综合开发利用,并与周边地下空间

做好衔接。

(八)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至车位和电力容量按至少7KW/ 车位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

(九)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包含海绵城市专篇,各项指标应符合《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

(十)涉及广州市总规蓝线部分应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地块涉及蓝线用地面积约45 平方米,详见附图)

六、注释

(一)本规划条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二)本规划条件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

(三)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国家现行

规划、建筑设计规范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

(四)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取得此规划条件后,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两年内未出让土地的,本规划条

件自行失效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阅读3451次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 (二)法规依据 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6、《城市绿化条例》; 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二、申报须知及表格 1、规划设计条件报建必备资料: ①建设单位申请 ②计划部门批准文件 ③千分之一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 2、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报建必备资料: ①建设单位申请 ②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③设计方案图纸1套(须二个以上设计及方案说明书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3、审批表格(附后)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办理程序 规划设计条件主流程

(二)办理时限 1、规划设计条件,自接档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2、规划设计方案: ⑴、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经办人提出意见报领导同意后,填写《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转窗口,一般项目8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 ⑵、对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经办人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同意后,填写《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转窗口,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项目15个工作日办结。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臵: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启动区,庆盛大道东侧。具体位臵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58-16,0-58-20。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092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2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

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国际化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常用指标 居住区教育配套建筑指标: 居民量幼儿园小学中学 4000居民以上●● 8000居民● 配比数量40名/千人80名/千人80名/千人 最低面积配比(平方米) 幼儿园班数4班6班9班12班 用地面积1800 平方米2700 平方米3700 平方米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1800 平方米2500 平方米3200 平方米 小学班数12班18班24班30班用地面积9700 11800 13600 15700 建筑面积2900 4300 5100 6200 班数18班24班30班36班用地面积15500 18100 31700 37000 建筑面积6300 8200 9100 11700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居住区小区组团 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300-700 人数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 1 住宅用地(R01)50-60 55-65 70-80 2 公建用地(R02)15-25 12-22 6-12 3 道路用地(R03)10-18 9-17 7-15 4 公共绿地(R04)7.5-18 5-1 5 3- 6 居住区用地(R)100 100 100 停车位配置比例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7.5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7.5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7.5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1.7 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小区用地14.5-22.0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2.0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 1.5-2.0 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1.0-2.0 其它用地 1.0 合计19.5-29.0

规划设计条件

隔川乡松洋村安置用地规划设计要求 一、总用地面积:193746.26㎡。 二、规划要求: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建筑密度≤30%;容积率≤1.6;绿地率≥35%。 3、建筑红线退让(详见规划红线图): 在满足日照间距及防火间距要求的前提下:①东南侧建筑红线后规划园区4号路红线不小于5米;西南侧建筑红线后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2米,西北侧建筑红线后退规划道路不小于3米,东北侧建筑红线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 4、迁高安置建筑高度≤22米,独立式住宅建筑高度≤15米(含屋脊高度)。 5、地上建筑层数:迁高安置建筑不超过6层,独立式住宅建筑不超过4层。 6、应进行日照分析,提供日照分析图,房屋间距应满足建筑日照标准。 7、采用迁高安置部分地下空间使用不超出建筑红线范围,地下空间的面积不得超过迁高安置部分用地面积的50%。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层数壹层,层高不超过4.5米,并满足人民防空的相关要求。地下室边界不超出建筑红线范围。地下室上方用于绿化部分的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5米。 三、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采用灰墙黛瓦坡屋面形式, 适当应用地方材料及传统符号,体现客家文化及风格,并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四、环境景观规划要求 1、绿地率≥35%,硬地绿化不计绿地率。 2、应进行景观专项设计,绿地应相对集中设置。

五、交通规划要求: 1、机动车出入口方位:WS、EN向。 2、应按人车分流设计,并进行交通分析,提供交通分析图。 3、停车泊位:按0.4个/户,自行车停车泊位按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建。 六、市政设施: 用地范围内给水、排水、电力、电讯、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应统一设计,同步建设。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七、公共设施要求: 1.应配建公厕和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的4‰配套建设,且不得小于50 ㎡。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其中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社区服务用房位置应设在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临近出入口或小区干道。 2.配建3班幼儿园1个。 八、其它规划要求: 1、原松洋村委会办公楼为规划保留建筑,独立式住宅安排150栋,户型安排占地面积为60㎡、70㎡、80㎡、90㎡四种,以80㎡的为主,其余作地作迁高安置。独立式住宅户型可参考省建设厅新农村建设及灾后重建的户型。迁高安置户型60㎡、90㎡和120㎡,以90㎡为主,60㎡户型占总迁高安置面积比例约为15%。 2.建筑层高及建筑容积率计算应符合闽建规 [2008]14号《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及龙政规[2009] 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层高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本规划设计要求有效期一年。 二0一一年月日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69997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园林人都该知道! 所以需要了解的规范有: 园林景观设计包含内容有土建构造部分(景墙、亭廊、钢构花架等)、水电安装部分(喷灌、灯光、弱电等)、植物部分。所以需要了解的规范有: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公园设计规范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钢结构设计规范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1、木结构设计规范 1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一、图纸排列顺序 为了使设计师能够较好地向甲方表达其设计意图,又使施工者有较完整的施工依据,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拆改项目,提高有效工作时间,因此要求设计师必须图纸齐全,排列有序(按以下顺序排列)。 1.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2.目录(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3.工程概况 4.设计说明 5.装饰工程项目表(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6.施工图纸(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图、平面、天花、立面、大样详图等) 二、图纸内容要求 利用正投影原理所绘制的平面、立面、剖面图是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与其现场施工交流的语言。 设计师要将自己的设计意图充分的表达给客户及施工人员,设计师就必须掌握设计的图纸规范;正投影制图要求使用专业的绘图软件工具,在图纸上作的线条必须粗细均匀、光滑整洁、交接清楚。

因为这类图纸是以明确的线条,描绘建筑内部或者外部装饰空间的形体轮廓线来表达设计意图的,所以严格的线条绘制和严格的制图规范是它的主要特征。 1. 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2.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必须标有正投影图的图号、图名及备注。图名是按图纸编排顺序,从第一页施工图开始编号。 3.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内容应反映出建筑工地的大体格局、工程地址、设计部门、工艺级别、设计风格等。 4. 设计说明 5. 装饰工程项目表 必须标明装饰工程涉及的每个空间的顶面、墙面、地面、家具、踢脚、门窗、及套和装饰工程的外部装饰的材质、品牌、规格、颜色,以便甲方及观者对装饰工程的主材及建议的色彩、配饰思路更清晰。 6. 施工图纸: (1)平面布置图 A. 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构造。 B. 平面图须注清立面标识、房间名称、地面材料(包括材料尺寸、规格,边长≥450的材料应画准排砖位置)、主要家具及家电平面布置图(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2)天花平面图

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实施主体:规划服务性质:许可 事项编码:HFAGH0200 事项类型:承诺件 进驻大厅:是办理窗口:规划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诺时限:20 收费标准: 事件描述:申报条件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3、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大型户外广告等的方案; 4、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5、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各类杆管线、广告、户外装饰等; 6、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办事程序:窗口受理——报建室分件——处室办理——总工程师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取件

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4、《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5、《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6、《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7、《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8、《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9、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资料要求 当前事项是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4,1/500或1/1000地形图二份 5,市政工程类项目需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并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宅小区规划审批

摘要:住宅小区用地选择住宅小区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选择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环境良好,有利于开发建设的新建地区或适宜的旧区改建地段。小区用地的选择,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避免地质复杂,土壤承载力差,地势低洼又不易排涝等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 .关键字:住宅小区规划审批 一、住宅小区用地选择 住宅小区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选择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环境良好,有利于开发建设的新建地区或适宜的旧区改建地段。小区用地的选择,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避免地质复杂,土壤承载力差,地势低洼又不易排涝等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住宅小区应避免布置在沼泽地区、不稳定的填土堆石地段、地质构造复杂地区如断层、风化岩层、裂缝、滑坡等,也应避开风口,洪水侵袭的地区,以及地震时有崩坍陷落危险的地区。住宅小区应尽量选择具有良好植被和小气候环境以及有利地形、地貌的地区,必须避免严重的交通、噪声干扰和工农业有害排放物的污染和侵害。 在山地和丘陵地带,住宅小区可选择自然坡度在25%以内的地段,其地形即使复杂,经过一定的组织和局部改造,是可以合理布置居住建筑的。自然坡度在25%~50%的地段,建设困难较多,土石方量也大,建筑群体布置及设计受到很大限制。自然坡度在50%以上地段,最好不选作建筑用地,可作园林绿地。应注意山区丘陵地区建设特点,对农耕地作切实的调查,全面分析比较,充分利用适宜建设的山坡薄土、瘦地、荒地作为居住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良田。要充分利用劣地,对丘陵间和坡腰良田好土要十分珍惜。 二、住宅小区规划选址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及各地方城市规划条例是小区规划选址的重要依据和应该遵循的原则。住宅小区选址定点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住宅小区选址定点的书面申请报告;计划部门的批件,反映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额等;有证测绘单位实测能反映拟建设位置及周围相互关系的一定比例的现状地形图。城市住宅小

规划设计条件建议书

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情况 (一)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 地块一:位于隆阳区九龙路北段西侧,北关翻新厂。原土地使用证面积为3079.84㎡,实测面积为2711.36㎡。 地块二:位于隆阳区如意巷北段、农民街西厂。1、原土地证使用面积为16095.49㎡。2、按政府会议纪要,要求退让道路面积,退让面积为3000.00㎡。3、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控制红线面积为733.49㎡。4、该宗地西侧原土地证留有3米通道,经北关管委会同意,再留1米的通道,现通道面积为107.6㎡。5、该宗地扣除以上三项面积,剩余面积为12254.35㎡。 二、用地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经咨询保山市隆阳区规划局查询,地块一、地块二为住宅用地。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临人民大道进深约150米宽用地为商业办公用地,面积约34489㎡,容积率:5.5,建筑密度:35 %(临人民大道商业办公用地规模及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商业办公用地面积且必须保证临人民大道第一排建筑为商业办公建筑。商业办公用地部份调整为居住用地后,其容积率等指标按居住用地指标执行)。

(二)临体育南路进深约100米宽用地为商业办公用地,面积约45563㎡,容积率:5.0,建筑密度:30 %。该用地可兼容住宅,但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 (三)居住用地面积约197352.8㎡,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 (四)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不得纳入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指标计算。 四、规划设计要求 (一)建筑高度:满足湛江民航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二)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经批准可建2 层地下室用作停车及其它配套附属用房。 (三)建筑退让距离: 1、体育北路道路红线宽度 60 m,道路中心线控制点坐标及控制高程为:X:52043.984,Y:35277.230;X:51817.600,Y:34954.700,高程13.1;X:51691.900,Y:34594.700,高程14.5;X:51710.30,Y:34181.100。道路南侧设20米宽绿化隔离带,建筑后退体育北路绿化带边线不少于7米。 2、用地南侧临体育南路,体育南路道路红线宽度 60 m,道路中心线控制点坐标及控制高程为:X:51130.400,Y: 34693.700,高程31.10;X:51347.400,Y:35124.700,高程25.97。建筑后退体育南路道路红线,裙楼≥15 m,主楼≥20 m。 3、用地中部南北向规划文中路,文中路道路红线宽度28 m,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案卷编号:ZK2016TJ0040 申请单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 项目地点:惠环街道ZKA-022-02地块 发卷日期: 主管部门: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目录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地现状情况 第三章规划设计要求 第四章其他要求 第五章附则 图则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应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申请《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出具惠环街道平南村红卫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函》(惠仲国土资函[2016]298号),结合用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下称《告知书》)。现根据市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A-022-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惠府函[2016]508号)编制该《告知书》。 第二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办理本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本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 第三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对本用地进行项目策划、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规划验收等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本《告知书》。本《告知书》包括《文本》及《图则》两部分,必须同时使用。 第四条编制本《告知书》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年版) 《惠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仲恺高新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A-022-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惠府函[2016]508号) 第五条本《告知书》未明确的相关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一、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用于建设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工业厂房和附属设施,研发中心、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禁止作为宿舍及休闲娱乐设施,行政办公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占总用地和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7%和10%; 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 (一)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二)用地位置: (三)建筑密度:35%~55%; (四)容积率:1.5~2.5; (五)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4米; (六)绿地率:≤20%。 三、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及建筑间距: (一)建筑退让红线:东侧≥15米,南侧≥10米,其余各侧≥8米,并满足建筑规范及消防规范的要求,防火安全间距须在本用地红线内落实; (二)建筑物间距:建筑物南北主朝向控制不少于1 H,如东西向布置则各向间距控制不少于0.7 H,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和市政道路中线间距原则上按上述建筑退让间距减半计算(H为建筑物女儿墙顶至室外地坪的垂直距离)。 以上距离取高值。 四、靠近市政道路一侧,应尽量少布置一些零碎的建、构筑物。同时应注意临路的建筑立面效果,应尽量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如需设置门卫室,应满足退缩用地红线5米以上,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五、汽车出入口:东侧临开创大道与KXC-I4-4地块共设一个,净宽控制在12米以内,具体位置要避开路灯等市政设施,同时与道路交叉口、港湾式停靠站的距离要满足有关规范。 六、室外地坪标高:参照四周道路标高,结合土地平整后标高定,应考虑地块内的土方平衡。注意与周边地块的竖向衔接,满足该地块内雨水排放的同时,不得影响周边企业。厂区与公共退缩绿化护坡坡顶的高差须在地块内绿化放坡处理。 七、建筑物造型及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力求美观,为保证景观效果,空调器、排水、通风管道不应裸露于建筑物外墙,应作遮饰处理。户外广告位置须同时设计,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编号(工业 2014第1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申请人赣县国土资源局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发件日期2014年8月4日 江西省建设厅监制

建设项目名称啤酒生产 建设地址赣县洋塘工业园 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选址意见书编号( )号 建设用地规划技术强制性指标 附图编号 东至:详见宗地红线图南至:详见宗地红线图 西至:详见宗地红线图北至:详见宗地红线图 项目规划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 总用地面积(m2) 26040.23m2 建筑面积(m2) 地上:计入容积率面积≥26040.23m2 地下:- 容积率≥1.0 建筑限高(M)建筑限高20米 建筑密度% ≥36% 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宜采用浅色为主色调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绿化占地面积(m2) ≤5208.05 绿地率% ≤20%(建筑退让红线部分除满足交通、消防用地外, 其余均用于绿地建设) 建筑层数≤5层主要出入口方向(位置见附图所示) 机动车停车泊位30个 建筑间距(m) 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要求 日照间距系数配套的住宅建筑满足大寒日日照时数不小于3小时 道路红线控制见附图所示 用地 标高 控制 见附图所示 建筑后退用地边界 距离(m) 北侧:见附图所示南侧: 见附图所示 西侧:见附图所示东侧:见附图所示 用地范围内应设置 的公共建筑或附属 设施 项目 垃圾收 集点 处数 服务半 径不应 大于 70M,宜 采用分 类收集 每处用 地面积 (m2) 每处建 筑面积 (m2)

附图粘贴处 市政工程设计要求道 路 交 通 1、主入口设置在西面、次入口在北面。距道路交叉口人行横线距离≥70米。 2、确保其厂区与现有道路通畅,以利居民及园区人员出行。 给 水 排 水 从市政管网接水,区内雨水和污水采用分流制,负责将区内雨水和生活污水顺利接入市政主排水干管。工业污水接入工业污水排放管道。 电 力 接洋塘工业园供电网,预留配电房位置 电 信 接洋塘工业园电信网,采用地埋方式 供 热 燃 气 人 行 道 机 动 车 道 非 机 动 车 道 行 道 树 消 防 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人 防 必须满足人防要求 备注: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按功能区划分)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企业入园前须提供环评报告。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

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8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8市规划局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4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2、《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内容;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踏勘; 3、经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4、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需要组织听证; 5、召开规划、国土、财政、房产、国资、建设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性质调整联系会议,依法提出用地性质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调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由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7、受理窗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 五、申报材料 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六线地形图(六线指: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黑线); 4、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宗地界址坐标); 5、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需提供),以及原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6、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7、自有划拨土地的,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 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原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审查资料。 六、备注 1、立案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须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专用制式;具体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4193673.html,。 2、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专业常用规范 序号名称 一、城市规划主干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规划配套法规、规章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7《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8《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9《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1《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1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3《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4《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5《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6《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三、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3《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 4《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CJJ75-97 9《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5《防洪标准》GB50201-94 16《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18《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doc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案卷编号:PB20110223 申请单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地点:水口中心区SKZXQ-10-02、SKZXQ-10-05-01 SKZXQ-10-05-02号地块 发卷日期: 主管部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编制单位:惠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录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地现状 第三章规划设计要求 第四章其他要求 第五章附则 图则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受理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惠市国土资(用地)函[2011]166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本《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第二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本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本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本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 第三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对本用地进行项目策划、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规划验收等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本《告知书》。本《告知书》包括《文本》及《图则》两部分,必须同时使用。 第四条编制本《告知书》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年版) 《惠州市水口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第五条本《告知书》未明确的相关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用地现状 第六条本用地位于水口中心区,用地编号为SKZXQ-10-02、SKZXQ-10-05-01、SKZXQ-10-05-02,其具体位置详见《图则》。 第七条本用地周边情况:该用地北侧为道路红线宽度36米的规划机场路,两个地块中部有一道路红线宽度24米规划道路穿过,用地东侧、西侧和南侧现状均为未建设用地。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 二、项目概况 (一)、占地面积: (二)、建筑面积: (三)、教学规模:按完全小学Ⅰ类标准,30个教学班(45人/班); (四)、规划方案设计内容及范围 1、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室内装饰效果、室外配套景观工程等整个校园的方案设计及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主要单体建筑:教学楼(含系办公用房)、图书馆、食堂、风雨操场、体育场馆、校大门、停车位、地下管网等,具体详见“主要功能布置表”。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主要控制规划指标: 1、容积率:≤0.7;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 (二)、规划设计依据: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杭经开经[2007]250号批文; 2、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勘测红线图; 3、

4、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四、总体规划原则 1、校园整体设计风格在和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大学城特有的文化,对校园的总体设计方案必须有创新,有别于开发区已有的中小学建筑风格,整个校园环境优雅,大气,具有舒适性、创意性、整体性、教育性、功能性等特点和要求,创造一种以学生为本、师生平等的教学个性化、民主化氛围。总体布局科学合理,简洁实用、因地制宜、环保节能。根据地形、朝向、风向、消防、交通、环保、卫生以及周边和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护等要求进行设计。 2、校园的总体设计方案应该意识适当超前,并通过科学前瞻性等的布局设计,体现现代化、人文化、信息化、学科特色、生态化的新世纪校园特点,使用功能明确合理,各项公用服务设施设计配套齐全,以适应师生们在教学、体育锻炼和住宿生活等方面的需要,使校园整体布局设计更趋科学完善和良好的学习氛围,具有一定特色的小学校园,同时应体现: (1)现代化校园:把握教育发展趋势,顺应教育内涵变化。规划营造多层次交流空间,通过课堂内外交流环境的潜移默化,促使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2)人文化校园:校园规划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体现对师生的关怀,创造多样性的、趣味性的校园空间,创作出能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团结互助、不断上进的校园氛围。考虑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规划出适当空间的游乐场所。各建筑物设计时首先需要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便捷的原则,当发生设计冲突时应该按照“学生(家长来宾)—教师—行政人员”的需求顺序进行调整。 (3)信息化校园:校园规划设计应体现信息时代的特征同时满足各局部功能相对独立的要求。通过整合校园区域内外各种信息,更好的为校园服务。 (4)书香校园:在校园总体设计及功能布局侧重上应体现文化底蕴深厚、艺术氛围浓郁、硬件功能齐全的特点。 (5)总体布局与环境:总体布局应“静”、“动”分区明确,处理好功能与空间形态的关系及多组空间体量的关系;处理好校园内部建筑与建筑、建筑与室外场地、校园与周边环境的关系,避免和减少相互干扰;校区建筑布置应考虑

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1]

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交办理项目必须的材料,并领取报件回执; 二、窗口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登记并送至合肥市规划局报建室(以下简称“报建室”); 三、报建室按业务分工将申报项目分发到各个业务处室; 四、业务处室约请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做必要的勘察,对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总工程师审核项目; 六、局长审批并签发项目; 七、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人具有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方案报审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项目已办理设计条件或规划建设方案已审批通过。 六、规划核实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七、资料报送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2、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要求,取得相关单位或部门专项验收意见。 说明:同一地块不宜重复提供设计条件,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通用性,同一地块的设计条件对任何建设者均具有同等效力;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约束力,不应调整或变更,仅在设计条件的依据或出处发生变化(如城市规划调整、技术规范修订等)时方可对设计条件按法定程序做相应调整或变更。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肥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如批准有效的详细规划批复、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书)、有关部门核发的同意选址意向的复函、通知等); 3、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无1/500或1/10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2000-5000地形图),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4、经营性土地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和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一份; 5、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一份;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本手册中所指的地形图均指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晒印,复印件无效。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非经营性土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4、1/500或1/1000地形图二份(无1/500或1/1000的地形图地区可提供1/2000-5000地形图),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化)规条字[2007(001)] 发件日期:2007年3月20日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2007年3月16日申报的岙滩新区四星级酒店开发地块出让项目,经研究同意在岙滩新区按下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1、用地情况 1.1规划用地面积:1)酒店规划用地面积32353平方米,2)住宅规划用地面积9518平方米。 1.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约: 其中:1)酒店地块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3530平方米。 2)住宅地块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1658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2.1使用性质:商业酒店、住宅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 3.1容积率: 酒店部分:1.3≤容积率≤1.80。 住宅部分:1.0≤容积率≤1.40。 3.2建筑密度:酒店部分≤30%;住宅部分≤30%。 3.3居住人口毛密度: 3.4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 4、建筑设计要求 4.1建筑规模: 酒店部分:要求按四星级酒店的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42100平方米。主楼需设置客房370间套,其中标准间240间,商务单人间110间,商务套间8套。酒店需设置能容纳600人的大型报告厅1座,容纳30人-60人中型会议室10间,并按四星级酒店标准及使用功能配套附属用房,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住宅部分:为四~五层住宅,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4.2建筑高度:酒店部分:项目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50-80米,其余以设计方案为准;住宅部分: 为四~五层住宅,住宅标准层高≤3.0米,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4.3建筑层数: 酒店部分:项目主体建筑层数十五层以上(含十五层),底层层高≤5米,二至四层层高≤4米,其余各层≤3.2米;其余建筑为二至六层,底层层高≤4.5米,二、三层层高≤4.0米, 其余各层≤3.2米,主体建筑允许设地下室二层,层高不高于4.0米,其余建筑允许设部分地下室一层,层高不高于3.6米;地下室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占地面积的50%(以设计方案为准)。 住宅部分:为四至五层住宅,允许设部分地下室一层,层高不高于3米,地下室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占地面积的70%。 4.4建筑后退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建筑控制红线详见《岙滩新区四星级酒店招拍挂地块红线图》。 4.5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符合《岙滩新区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要求不小于1:1.37。 4.6交通出入口方位: 酒店部分: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机动车: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人流: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住宅部分:江东南路、江宁路 机动车:江东南路、江宁路 人流:江东南路、江宁路 4.7停车数量:酒店部分:不得少于标准客房间数的70%; 住宅部分:不得少于住宅套数的50%。 4.8绿化: 绿地率:为28~30%。 绿地位置:绿地可按要求自行布置 4.9人防: 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必须附合《开化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主楼外墙装饰材料:采用铝板、干挂花岗岩或金属漆。 6、市政要求 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 7、配套要求: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标准建设四星级酒店的配套设施。 8、其它:酒店部分: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标准建设四星级酒店; 住宅部分:须建设不少于各地块合计建筑面积的0.7%的公共建筑,以提供物业管理、医疗、邮政、治安、健身及家政等服务用房。 8.1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9、遵守事项 9.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9.2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9.3本工程为局审项目。 9.4本通知书附有设计方案报审表2份,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设计方案报审表和规划审批申报表,按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审批设计方案。 9.5报审设计方案图纸装订成A3规格,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深化,将房屋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包括平面定位总图、竖向设计总图)、立面图及效果图(三份)送县规建局、岙滩办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大型广告牌位置应统一设计在建筑方案中体现。 9.6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9.7本工程在申报设计方案前,应取得下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有关协议。 9.8本通知书附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9.9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城镇规划办公室设计:审核:审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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