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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七月

2012年《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七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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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探路”仍需继续姜泓冰 2012年07月02日05:23

楼市调控不能放松王炜 2012年07月04日05:33

行乞救助需要更多善意张彦春 2012年07月05日05:38

管好公家钱袋子不能仅仅靠审计徐立凡 2012年07月06日05:05

卢沟桥提醒我们什么李泓冰 2012年07月09日05:49

央企应推动楼市健康发展王炜 2012年07月10日05:05

执法为民才能执政为民范正伟 2012年07月11日05:45

制度性断供才能根治“吃空饷”詹勇 2012年07月12日06:30

避免错案该从哪突破王松苗 2012年07月13日04:54

让制度发挥好应有效力陈焜 2012年07月16日07:00

发挥公租房效应,关键在“公”徐立凡 2012年07月17日07:09

打击论文造假别“大棒轻举”(人民时评)姜泓冰 2012年07月18日05:35 “阳光法案”也需要阳光马跃峰 2012年07月19日04:35

“执法创新”不能丢了合法前提傅达林 2012年07月20日04:30

暴雨灾害考验城市精神唐宋 2012年07月23日05:49

“自我革命”的勇气从何而来张铁 2012年07月24日07:03

莫让极端天气导致极端灾害刘毅 2012年07月25日05:38

伤亡人数不是“敏感话题”范正伟 2012年07月26日05:13 来

从容打量伦敦奥运李泓冰 2012年07月27日05:16

“环境敏感期”的新考题郝洪 2012年07月30日05:45

别让保障房成“闹心房”王炜 2012年07月31日05:37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阶梯电价“探路”仍需继续姜泓冰 2012年07月02日05:23

举凡涉及民生利益、牵动社会利益格局的改革事项,惟有信任百姓、尊重民意,才能获得真心拥护,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7月1日,除西藏和新疆外的29个省区市,一齐步入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时代。从两个月前的“闻调色变”,到5月份全国各省区市“集中听证”、6月份陆续公布实施方案,阶梯电价终于在备受关注、纷纷扰扰中有了定局,平静上路。

不过,阶梯电价方案的落地实施,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而对以水、电、气先行先试的中国资源价格改革来说,阶梯电价无疑更是一次“探路先锋”。

水、电、气、煤这类资源的价格改革,既牵涉长长的产业链条,又关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中国各地差异很大。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重要紧迫却又格外敏感。以此次电价新政为例,越来越受重视的“节能减排”行动、越来越巨大的发电企业亏损额,令改革势在必行。但电是每个家庭的日常必需品,即便有的地方苦口婆心强调“不会使大多数家庭电费增加”,也难免引发公众的“恐涨心理”。此前水价调价、汽油涨跌,几乎每一个地方、每一次听证,都会引来关注、担忧乃至质疑。因此,资源价格改革中,改革的合理性与民意的承受度该如何理顺、求得平衡,是一个新课题。

尽管,还有一些省份的电价方案没有在7月1日前按规定公布,还有一些地方的群众对最敏感的“阶梯”首档电量额度不满,但客观地说,大部分地方电价的调整方案,是一次政府与民意间良性互动的体现。

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能拿出诚意倾听民声、正视民意;另一方面,从媒体到消费者,日渐懂得要“主张”不要“抱怨”,用好听证会等正常渠道来主张权利。我们看到,“民意质量”在提高,不少消费者不再只是走过场的“听证帝”,大胆说话、理性主张,甚至出现过没有一名消费者代表对听证方案表示完全赞同的情况;我们也看到,“民意地位”在上升,许多地方的最终方案里,吸收了不少民意。最典型的一例,便是居民首档用电量标准平均覆盖了近九成百姓的日常需要,高出有关部门最初设计的80%目标。

并不是说,只有不涨价甚至降价才算“尊重民意”。其实,即使是一项利国又利民的方案,群众也可能会产生疑惑、发生误解。这种时候,耐心解释、求得共识也是尊重民意的表现。从这点上说,阶梯电价改革从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到听证会和方案修改、实施,也是一次吸纳群众智慧、完善公共政策、求得社会共识的过程。公共政策不可能让全体社会成员、不同利益体都满意,但必定是维护最大多数民众根本利益,必定最大程度地考虑民众的满意度。

电价改革仅是开始,“上路”后的方案也还需继续“探路”。但它走过的路也是一个提醒:举凡涉及民生利益、牵动社会利益格局的改革事项,惟有信任百姓、尊重民意,才能获得真心拥护,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楼市调控不能放松王炜 2012年07月04日05:33

坚定态度的同时,有关部门也需拿出更多办法

刚刚过去的6月,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延续3月以来的回暖态势,成交量环比5月再创新高。楼市的全面回暖,或许已是不争的事实。

房价反弹的风险在迅速积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管从统计数据上看,5月份多数城市的房价仍同比略有回落,但是,市场层面的变化比统计数据反映的要更快。很多地方排队买房的景象重现。在相同区域,新开盘项目定价普遍高于前几月,优惠促销的力度也减小了。二手房价格回升更是明显而直接,一些热点区域甚至又出现一天一价的情况。

楼市变化,“量在价先”。一般来说,成交量持续变化三个月到半年左右,房价会出现趋势性转变。第三季度,如果楼市成交量延续大幅回暖态势,对房价的影响会更加明显。

同时,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降息带来的流动性、地方政府不断试探调控政策底线的举动、部分地方对限购政策落实不力,都对市场预期产生不利于调控的影响。市场普遍认为,楼市的“价格底”和调控的“政策底”已经双双出现,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影响下,市场预期的改变会令房价出现趋势性反转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房地产调控已持续两年多,成绩有目共睹。但要保持这一态势,困难和压力也不断加大。如果价格反弹,楼市再次出现“越调越涨”的尴尬局面,前期调控成果可能毁于一旦。

近期,国务院、住建部、银监会等纷纷表态,一面澄清市场关于调控要放松的传言,一面重申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各级政府的坚定表态,让人们看到党和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仍然坚决、决心仍然坚定。这有利于缓和购房者的恐慌情绪,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市场预期。

坚定态度的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拿出更多办法。既要继续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更要针对市场变化的特点,动用相关政策储备,在支持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需求的同时,加大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力度。尤其是对松动调控政策、房价出现较大反弹、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地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甚至问责。

各方的心态也应该有所转变。地方政府应该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去,适应市场“退烧”以后正常的土地出让收入、住房成交量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开发企业应继续积极应对市场,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更好地适应市场。购房者也应打消通过房地产投资实现财富快速增值的想法,认清住房将逐步回归到居住的基本属性。

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是调控的既定目标,继续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既是履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符合国情的住房体系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少数人和少数地方的利益问题,更是事关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事关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事关筑牢执政基础的重大问题。房地产调控,任务仍未完成,不能放松,更不能反复。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行乞救助需要更多善意张彦春 2012年07月05日05:38

一座城市对流浪者的态度,标示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繁华闹市,我们常会看到行乞者。他们的出现会引起同情,场景转换后却可能再不相干。

然而,对这样一个存在于社会边缘的流浪行乞人群,社会管理者却不能漠视。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对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引来关注,“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被单独列出。这种法规层面上的细化和改进,体现出一定的制度善意,也让人们对这一群体的境遇改变有了更多期待。

不过,制度善意也体现在制度的不断合理化中。怎样算是职业行乞?如何进行合理救助?需要更明确的标准、更合理的规范和更精细的措施,才能避免在服务、管理和救助过程中出现随意性甚至造成“被强制”。

尽管广州相关部门声称,天桥底下为防止流浪者留宿而密布的水泥锥建于10多年前,但也让人感受持续的“空间挤压”;而深圳罗湖区城管可能因管区内出现流浪乞讨人员而被问责,也同样让人产生“负面联想”。如何让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也是善意落实时需要面对的问题。

不可否认,流浪乞讨人员会影响城市形象,也会给市民生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一些“恶意行乞者”背后还可能隐匿着犯罪,但这些都不应成为在管理中粗暴执法的借口。毕竟,救助是为了保障最弱势者的权利,管理也是为了让整体的社会福利最大化。

正因此,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具体执行,理应以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善意”为出发点,哪怕是对职业行乞者。在日本东京,一些公园里还有专为流浪者搭设的帐篷。一座城市对流浪者的态度,标志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制度执行,都有一个导向问题。强制救助收容的制度,不可能导向一个尊重包括流浪乞讨者在内的每个人权利的社会;而围观“犀利哥”时的集体狂欢,同样能在轻视甚至敌视流浪乞讨者的管理方式中找到根源。有句苏格兰名言说,善意是连结社会的锁链。只有更多诸

如“分类救助”的制度,释放出更强大的善意,才能形成包容、尊重行乞者的社会氛围,也才能凝结广泛社会共识。

我们的社会需要从法规建设、社会保障和精神关怀等多个层面,充分展示善意,消解让流浪乞讨人群渐多的社会土壤。也需要采取更加细化、人性化的方法,发挥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的力量。唯如此,才可能使城市拥有关怀的温度。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管好公家钱袋子不能仅仅靠审计徐立凡 2012年07月06日05:05 守好公共财政,审计、预算和决策,一个都不能少

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切实整改、着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等,被列为审计整改的重点内容。

审计整改,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共财政运作、打击震慑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一环。一些重大腐败案件,因审计而得到揭露惩治;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因审计而得到纠正。

不过也要看到,“审计风暴”已历10年,每年审计报告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却未见明显减少。究其原因,存在一些机制结构的问题。比如,财政转移支付是审计出问题的多发区域,而这与分税制度中的设计漏洞不无关联。又如,对于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审计,需要明确企业是独立的市场法人还是部门下属单位,但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属性难以界定,由此留下监管空白。

财政运行的复杂性,决定了界定和矫正违法违纪行为的艰巨性。让审计更充分地发挥监督和矫正作用,让审计“体检单”能够成为改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推手,就需要多一些“系统视野”,从财政体制层面进行考量。事实上,所有被审计出的问题,都有一个共性:预算关口把得不牢,决策关口放得太宽。审计是事后监督,预算和决策属于事前监督。守好公共财政,审计、预算和决策,一个都不能少。

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入口。尽管《预算法》等法律体系早已建成,但是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不少空白。预算编制单位出于部门利益,宁多勿少,为不合理投资、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埋下了隐患。此外,预算审核环节,专业性尚有欠缺,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而从现实来看,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首先应当提高预算管理权力的集约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决策是公共财政的出口。年年审计,都暴露出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浪费、利用决策权换取个人利益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在决策环节没有形成科学决策机制,权力过多集中在一把手手中。提高决策能力,杜绝寻租空间,需要决策环节的分权。只有决策、执行、问责分开,行政权力能够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有效减少盲目决策和违法违纪现象。

公众是公共财政的最后监管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已有5年,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都有详细规定,这是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共财政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尤其需要走在前头。只要应该公开的全都公开,暗箱操作的机会成本就会大大提高,公共财政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审计整改,预算和决策都不能作壁上观。如此,公共财政才能得到有力守护,审计查出的“病灶”才有望消除。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卢沟桥提醒我们什么李泓冰 2012年07月09日05:49

如果我们真的对历史失忆,历史或许就不惮以同样的方式重演

日子过得匆匆,各种忙碌,各种琐屑,让人难以瞻前顾后。偶一抬首,便是“七七”——卢沟桥事变75周年纪念日。

对中华民族而言,这个陈年的伤口,曾经是那样鲜血淋漓。尽管这个伤口,一直如风湿痼疾一般,每到阴晴不定的时节,就会隐隐作痛。比如,几乎同一天,日本宣称要促成钓鱼岛有关岛屿的“国有化”,中国外交部则表示,中国领土不容买卖。

各种现实故事,其实一直在真切地提醒我们,历史不能轻易遗忘。遗忘,对一些人来说,是刻意的回避和粉饰;对另一些人来说,是对历史事件的习惯性麻木和漠然。如果我们真的对历史失忆,历史或许就不惮以同样的方式重演——因此,为了后人,也为了曾经的伤痛,为了永不遗忘,我们有必要继续发掘并传扬历史的真相。

要“永不遗忘”,不仅需要教科书的传扬、纪念馆的再现、节日的组织活动,恐怕,当下更重要的,是让历史真正成为“人民的历史”。比如,在孩子们的系统教育中,以庄严和科学的态度,向他们呈现真实的、全面的历史;比如,在重大历史事件中,澄清更多的历史细节,记录“小人物”的经历与痛楚;比如,从还健在的历史亲历者中,抢救性地发掘真相、还原真相……

对一个拥有五千年记忆的古国而言,历史漫长得足以令后人忽略太多的细节、太多个体人物的命运。一卷史册,本纪、列传之类,全是帝王将相,弄个把江湖人物进去,就算很另类很照顾了。至于小小百姓,在五千年的叙事中,有多少人关注呢?

不要说太远的过去,就是近百年的中国史事诸如八年抗战,尽管我们有很多概念性、结论性的宏大叙事,数亿中国民众的抗战故事,也有《四世同堂》、《亮剑》等大批优秀作品在呈现讲述,但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许多真实的人物、真实的故事,正随着当事人生命的飘零,在历史长河里不留一丝痕迹。

几天前,由崔永元策划的纪录片《我的抗战2》在一家门户网站首播,这是一部类似口述实录式的历史文献片。崔永元说:“也许我们能够记住战场上将军振臂一呼,但是我们记不住冒着枪林弹雨冲上前线的士兵的身影。可是真正的历史,是由所有冲上战场的人组成。”为还原历史中“被遮蔽掉”的平民身影,这个团队就花了10年时间,抢救式采访了4000多位抗战亲历者……那些生命行将结束的平凡人物,在历史教科书中曾是“沉默的大多数”,被虚化成一个个庞大的数字,现在借着话筒,发出了细弱的声音。

有消息说,这个团队曾一度拮据得停发工资了。相比那些动辄5分钟上千万元却效果平平的宣传片,相较那些“拍你千遍也不厌倦”的清宫戏、穿越剧,这难道不是一种历史深处的忧虑?

在这样的时候,纪念日正是一种提醒:在庸常的生活中,不要忘了,生命中还有一些更重要的内容,等待我们去关注、去参与、去推动……

07月10日05:05

牌起价就达到18.66亿元,楼面地价2.4万元/平方米。从目前传递出的信息看,万柳地块最后成交的楼面价很可能超过3万元/平方米,将刷新北京土地市场单价“地王”的纪录。

或许正是出于这种担心,北京国土局将万柳地块的拍卖日期推迟至7月10日,并计划设置价格上限,一旦到达政府规定的合理价格上限,将根据竞争地块上配建回购房的面积、体量、建设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决定地块最终归属。

土地市场的回暖并不可怕。正常回暖既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稳增长,也可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避免市场长期遇冷后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值得关注的是,在万柳地块的竞争者中,就有多家央企或国企背景的开发商。

人们或许还记得,2010年全国两会刚结束,“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话音未落,几家央企一天之内在北京连拿三个“地王”,成为这轮超过两年的最严厉房地产调控的直接导火线,并导致国资委要求多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

如今参加万柳地块争夺的央企,虽然都被允许将房地产作为主业,但调控关键期,央企参与“地王”争夺恐怕并不合时宜。

相比很多民营企业,央企开发商有多方面优势,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对成本的考虑没有民营企业那么敏感,加入竞争后,很有可能大幅拉高周边的房价和即将入市的地价,对市场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

同时,央企的一举一动容易被认为是政策变动的风向标。如果央企又开始频频参与“地王”争夺,可能被市场解读为房地产调控放松的信号,影响整个房地产调控的大局。

“价高者得”的市场竞争原则本身没错,这个“地王”央企不当,别的企业也会当。但央企应当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意义——在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关键行业,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房地产行业,央企开发商们也应该发挥这种作用,积极协助政府搞好调控,多建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而不应该只盯着自己的账本。

针对当前市场变化及群众对房价反弹的担心,中央领导近期反复强调,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功亏一篑。调控楼市的决心仍然十分坚定,这种决心不仅要靠领导人来传递,还要靠央企带头落实。央企能否当好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稳定器、当好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推进器,现在也是一个考验。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执法为民才能执政为民范正伟 2012年07月11日05:45

一线公安干警如何执法,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知,更影响社会稳定的弹性与质量6月26日至7月31日,公安部将分三期对2010年以来新任的1400名市县两级公安局长进行集中轮训,旨在提高他们“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形势、严格依法办事、科学管理队伍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这是继2009年、2010年后,对基层新任公安局长的又一次大规模培训。“郡县治,则天下安。”在当前维护稳定和谐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萌芽解决,群体性事件的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往往都在县市一级。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对基层公安提出的新命题,更让这次培训有了深一层的意味。

“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及时、科学、有效用警,妥善化解矛盾、捍卫人民利益、维护稳定和谐,这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面对各种压力,更需要在法制轨道上解决问题。

相信许多人对于类似的场景并不陌生:有些地方,大事小事,都找公安干警来解决;征地拆迁、上访截访甚至送往迎来,经常都有警察的身影。公安干警,成为一些地方的“全能型利器”,以至于有人疾呼:别把警察累坏了。单就处理突发事件而言,这方面也有不少教训。正因此,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慎用警力”。2000年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也明确规定了若干工作原则。公安部的此次培训,将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线执法水平作为重要课题,可谓极具现实针对性,是全面提高公安执法为民、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利益诉求导致的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作为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线公安干警,如何执法,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知,更影响社会稳定的弹性与质量。事实上,许多事件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在“末端处置”时,能多些“源头思考”,就会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慎重,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有人说,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如同一个“窗口”,从他们身上可以反映出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希望这次基层公安局长培训,能有效提升一线执法负责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基层公安部门更好地履行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制度性断供才能根治“吃空饷”詹勇 2012年07月12日06:30 治理“吃空饷”,不能止于惩处违规人员、严令闲人复岗,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一方面是机关人员成倍超编,另一方面又有几十号闲人占着编制不干活,日前,湖北武穴市教育局暴露出来的“吃空饷”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以来,“吃空饷”似乎成了一个新闻孵化器,各类“剧情”不断曝光,各种“吃法”层出不穷。此次武穴教育局吃空饷,不仅在规模上是数十人,而且依托的是“退居二线”的“挪坑”政策:年满50岁的老同志把职位让出来,但是依然占有编制,这样既可享受退休般的清闲,又能享受上班时的工资待遇。对此,有关人士这样解释,“养闲”也是一种“改革成本”,目的是为了搞活机关、培养年轻人。真的是这样吗?

且不说此举有违《公务员法》中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也与中央有关部门核减职责萎缩编制的要求相背。就其现实效果来说,一个单位既要养着大批闲人让公共财政背上沉重包袱,又要通过超编方式从二级事业单位大量调人“混编混岗”,机构设置叠床架屋,利益分配有失公平,许多人一心想着吃空饷的“内部粮票”,这样的状态下怎能激发活力,又怎能为年轻人开辟发展空间?

与一些地方机构越改越膨胀相类似,“退二线”将导致越改人越多、越改闲人懒人越多。这种与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最终只增成本,不见改革,后果就是为集体“吃空饷”大开方便之门。

值得注意的是,“退二线”的土政策并非武穴教育局专利,吃制度性空饷的嘴并不少见。四川、重庆、湖南等地清理出的“吃空饷”者中,“退二线”的有之,依靠停薪留职、人员借调等制度吃“旷工饷”、“多头饷”的也大有人在。

一直以来,人们困惑“吃空饷”为何屡禁不止,追问治理“吃空饷”到底难在哪里?“吃空饷”背后反映的原因警示我们,“制度性供养”才是顽疾难治的深层症结。

“退二线”的土政策之所以进退自如,既因为人事和财务制度不透明,编制有多少,哪些人在编,哪些人不在编,编制与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何,经费支出的明细怎样,常常是一笔糊涂账,这就让一些人、一些单位发现了操作的空间;也因为干部管理机制不科学,“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惯性很强,人员安置、退出乃至淘汰机制却很薄弱,结果把工资待遇、公共资源与个人简单地捆绑起来,造成一些干部不在其位、照享其益。

因而,治理“吃空饷”,不能止于惩处违规人员、严令闲人复岗,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在顶层设计上推动人员编制、经费支出的透明化,在政府和事业单位改革中打破“终身制”“铁饭碗”,落实编制实名、分类管理等制度,才能切断制度性供养的种种途径,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避免错案该从哪突破王松苗 2012年07月13日04:54 法治时代对错案实行责任“连坐”,实质就是对行使公权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连带责任,以严格司法权的规范运行

“为什么我们的法官老出问题、判错案?是我们的院长把这样一些不称职的法官留在了法官岗位上!”7月11日,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该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这一问一答,虽然尖锐,却发人深省。

把脉问诊,河南高院开出药方:追责的棍子“一定要打到院长的身上才行”,“只有院长真正意识到,抓不好审判管理就是你失职,才有可能不出现这样的案件。”

问责,我们从不陌生。从2003年“问责年”开始,在公共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中,问责失职渎职官员,正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政治生态。但司法工作中,办案错误,能否问责、问责能否成为一种常态,却是一个新的话题。

与封建社会个人犯罪“株连”制度完全不同,法治时代对错案实行责任“连坐”,实质是对行使公权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连带责任,以严格司法权的规范运行。发生错案,问责领导,目的就是通过责任倒逼,督促每一个诉讼环节都能秉公执法,进而共同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中,承办人固然是案件裁判的第一道关口、第一责任人,但是,“上级指令”、“集体决定”也往往是司法工作无法逾越的程序。“合议庭合而不议,合议制度形同虚设;庭长、院长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审委会讨论案件走过场、走形式;审判管理只是个摆设。”面对尴尬,

让所有司法决策环节都为且只为自己的重大过错行为埋单,发挥各个司法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对于提高办案质量、预防错案发生,具有制度性价值。

法官办错案,问责院领导,并不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有关于领导“引咎辞职”的明确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七条也作出了类似规定。《法官法》更是明确规定了应对法官给予惩戒的各种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颁布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则对此进行了细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高院今年4月发布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对造成错案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即便当事法官已经升职、离岗、辞职、退休也照样予以追责。3个月之后的今天,河南高院还拟“深追”:案件质量再出问题,不仅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直至院长的责任,对后者的追究放在首位。

一个“终身追责法官”,一个“先行追责领导”,我们不敢断言河南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定能够镇住“错判”,但有理由期待,双剑合璧之下,面对“错判”就可能付出政治生命、职业生命和个人自由的代价,重视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审判工作监管力度的院长将越来越多,断案中草率行事、“眼睛花了”甚至徇私枉法的法官将越来越少,司法权威也由此进一步树立。

而这样的期待,希望不仅仅出现在河南,还能在更多地区展开……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让制度发挥好应有效力陈焜 2012年07月16日07:00

只有用制度的护佑与社会的温情让那些悲苦人生变得温暖起来,我们这个国家才会更加美好即使医院里传出小传旺“病情好转”的消息,即使“诈骗救妻”的廖丹获得好心人的捐款退赃及从轻判刑,我们依然听得到一声声发自心底的沉重叹息。

连日来,两位来自社会困难群体的人物的命运、两桩悲情案件,让人揪心痛心关心。13岁少年传旺,经历了母亲离世、家境贫寒、辍学打工的艰辛后,因被成年工友“玩笑般”地用电动充气泵从肛门处打气,导致身体内脏器官严重受损;下岗工人廖丹,为给无医保的妻子治好尿毒症,在用尽积蓄与借款无门的情形下铤而走险,连续4年私刻公章骗取医保17万元——他们的那种艰辛与无力感,无疑击中了人们心中的爱与痛,也引发了叩问与深思。

而他们的悲情,根本上说,本可以避免。

就小传旺而言,当他因家境贫寒而辍学打工时,当地的救助机构和学校为什么没能及时救济?企业用工明明不得招用“童工”,为什么企业可以置法规于不顾,而劳动监管机构也没能“火眼金睛”、及时发现?当少年被严重伤害生命垂危,为什么在救助的黄金时间里,看到的只是这个家庭的无力苦撑,直到媒体介入才引起社会关注?而对于廖丹,如果妻子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了新农合,他本可以不必在“救妻”与“违法”这道人生选择题中犯难——但正如廖丹所叹,医保异地结算的手续过于繁琐,病人经不起折腾。如果一项本可以给许多人以希望的政策,却“用不起”,我们是不是可以让这些制度在设计时就更人性化、更具有操作的方便性呢?

的确,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救助体系还有缺陷,但最大的痛心其实并非暂时还“无”的那些制度与体系,而恰恰是“有”的东西,在不少时候“形同虚设”,没能发挥好应有的效力。

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8亿农民、2亿多流动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筑起一道周密的社会保障网,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人们需要体谅这一过程的复杂与艰难,然而,更需有种“等不及”、“伤不起”的紧迫感。

事实上,作为困难群体生存状态的一个缩影,传旺与廖丹的悲情并不属于个别。那些流落于街头的孩子、缺失亲情与爱护的留守儿童、成为伤害与被伤害案件中主角的未成年人,一次次击痛我们,并警醒我们:能否把社会救助的步子迈得更大些?能不能在让人们遭遇苦难时,找得到救助的通道也能够被人及时地施救?

从一定意义上说,对贫弱者的态度,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标志。只有用制度的护佑与社会的温情让那些悲苦人生变得温暖起来,我们这个国家才会更加美好。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发挥公租房效应,关键在“公”徐立凡 2012年07月17日07:09 建得完善,分得公平,退得及时,是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要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正式生效。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目前,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入前所未有的建设高潮,先期建设的保障房已陆续完工交付使用。在新的保障房体系建设中,公租房和廉租房已经成为保障房的主体。作为政府主导项目,公租房和廉租房不仅凝聚了满足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权的供应预期,还承担了弱化住房市场投机性气氛、还原住房市场商品属性的政策导向预期。能否实现这两大预期,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向更理性健康的方向转变,公租房市场能否成为住房市场中最具公平性、公共性的一块,至关重要。

公租房能否姓“公”,首要在能否体现权利平等意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突破户籍限制,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尽管目前公租房仍是稀缺资源,但是资源多寡不应是限制资源分配的首要条件,否则,公租房的公共性就会大打折扣。突破户籍限制,实际上也与市场需求相一致。本地人员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外来人员居住性需求大,也是住房市场常态。

公租房能否姓“公”,还要看分配是否公平。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基础信息不足,对于申请资质的核定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分配权中滋生寻租漏洞。公租房管理办法的落地,须以信息的透明性为前提,公租房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也应纳入政务公开范围,通过现有法制体系,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公租房能否姓“公”,还要看是否具有市场品牌度。现实情况是,一些地区已交付的公租房,存在质量参差不齐、配套不健全等情况,甚至导致在公租房分配中出现供大于求的怪现象。究其原因,是对公租房建设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甚至视公租房为应景式任务。公租房属于即时回报率较低、回报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对一些地方来说,这意味着财政的无回报投入,因此,各个环节都可能拧松了螺丝。提高公租房的公信力,既需要地方部门对公租房建设的战略性认识到位,也要在制度框架中大胆创新,吸收社会资金和市场化管理机制参加。

总体来看,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过程是一边探索一边的过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保障房建设的机制建设。当然,已经暴露的问题,涉及土地制度、利益机制调整、行政体制、信息化建设等诸多领域,不是一个“管理办法”就能解决的。建得完善,分得公平,退得及时,仍然是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要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这也意味着,在保障房建设方兴未艾之时,对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丝毫不能松懈。

打击论文造假别“大棒轻举”(人民时评)姜泓冰 2012年07月18日05:35

杜绝论文造假,“秘诀”恐怕在于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超越利益相关主体、行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对学位论文作假者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接受其学位申请;指导教师将承担包括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直至解除聘任等处理——教育部新近公开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裁措施相当明确和严厉。

从严从紧的处罚办法,对于一些正在为戴上学位帽而打拼苦熬、撰写论文的年轻学子,必然具有一定的震慑与警戒作用,整个社会更应乐观其成。每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授出的学位数量惊人地“繁荣”,但论文“注水”、“泡沫”现象令人痛心,不同范围内被揭发的论文作假、学术不端案例之多,令人蒙羞。

但如何有效监管、打击学术作假行为,是一个值得反思和探讨的问题。近些年,从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到教育部乃至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评选等相关系统,针对学术腐败、论文成果作假等行为,增加了不少筛查过滤、上网公示等把关程序,也制定了各种惩治不端行为的威慑措施。各高校学生

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教育和审查,也渐渐从严从紧,类似教育部这样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包括导师的“连坐”,在许多高校的校规章程里都有明确规定,监督和处理的执行机构大多已建立。然而这些,似乎都没能彻底阻止“天下文章一大抄”的风气盛行,“注水学位论文”仍在批量问世,严规高悬下的“大棒轻举”现象,尤其堪忧。

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直接责任单位的大学、科研机构乃至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假者的“同盟军”。在网上检索无所不能的今天,发现论文造假行为本不是难事。但担心自身形象受损的大学等机构,多半将“民不举官不究”和“家丑不可外扬”当作学术造假案例的第一条处置原则,对于学术含金量普遍不高又关乎学生就业、学校声望的学位论文尤其如此。专家的较真让位于人情世故,导师“连坐”多半变异为包庇护短。学术道德与风气,就在这样的姑息敷衍中被放纵败坏,一些大学的学术声誉和育人水准,也在这样“捂盖子”里陷入危机。

改变现状,“秘诀”恐怕在于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超越利益相关主体、行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法度严明固然重要,实际执行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法度的严肃有效,才是根本。这样说,适用的绝不只是打击学术作假一端。

拿高学位、从事学术研究者当是社会的精英与道德中坚,大学科研机构正应是社会理性良知的集中地。改变现状,根本上说,是要改变整个社会、每所大学、每位学者对于教育、科研领域所抱持的急功近利立场。惟有真正将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才能摆脱“学术GDP”的盲目攀高,让坚守学术道德变为自发自觉。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阳光法案”也需要阳光马跃峰 2012年07月19日04:35

各地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的变化,恰恰说明财产公示涉及面广、压力大,宜于渐进式探索,并在关键领域突破

从民意期待到官方声音,再到一个个“炫富门”的接力推动,官员财产公开的政策方向已经足够清晰,然而操作上的制度推进仍面临阻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淮安提出拟任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值得关注。

细看淮安试点,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比起第一个“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淮安公示对象范围较大,从县(处)级及享有职权的干部扩至乡(科)级干部——但公示仅限于内网,不及前者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大;与浙江慈溪相比,淮安的财产公示增加了问责条款,对拒绝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不予提拔,但公示内容没有慈溪广泛,比如公示没有涉及在职、调任、离任、退休等情况。

对于一项改革,看到它的缺陷,努力拾遗补缺,是正确、理性的选择。如果一味苛责求全,抱着急迫心态,可能打击改革者的积极性。更何况,各地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的变化,恰恰说明财产公示涉及面广、压力大,宜于渐进式探索,并在关键领域突破。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取得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此后,世界许多国家借鉴这种做法反腐倡廉。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议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历经20多年,虽在不断探索,但总体进展缓慢。公布官员财产究竟难在何处?

公示财产的真实性难以核实。有的干部提拔时“冰清玉洁”,一旦东窗事发,却能查出大量不明财产。从现有的制度设计看,干部每年都要申报财产,为何贪腐者能瞒报收入来源而不被发现?回到淮安的方案,看似把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五类财产情况“一网打尽”,但要厘清这些财产谈何容易?单就房产来说,由于城市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外地房产无法查询。

公布财产还遭到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纵使是合法收入,一些干部也怕“广而告之”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担心个人和家庭隐私曝光。而那些“心中有鬼”的官员,当然要想方设法隐匿、转移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民众对官员财产公开抱有很高期待。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落实,是防止干部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

制度保障。淮安的改革刚起步,但其勇气仍值得鼓掌。相对于一些地方“噤若寒蝉”、“雷声大雨点小”,淮安在制度设计上向前迈了一步。

公职人员申报并公布家庭财产的法律,被认为是“阳光法案”。“阳光法案”本身也需要阳光,需要决策者对公示内容真实性、公开范围、保障信息安全等进行制度设计,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监管、金融实名审查等信息统计体系,当然,更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执法创新”不能丢了合法前提傅达林 2012年07月20日04:30 若公民参与的合法性不明确,执法机关的风险防范不充分,类似“街拍小偷”这样打击违法犯罪的“创新”,则不应鼓励

现实生活中,小偷猖獗是困扰城市社会治安的顽症,难以彻底根治。为此,管辖多处繁华地段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近日开展“大家拍小偷,携手保平安”活动,希望通过广泛发动民众力量,打一场治理盗窃违法犯罪的“人民战争”。

其具体做法是:市民只要用手机、DV等工具抓拍小偷作案的丑行,并通过彩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发送到警方专用的手机和微博上,警方将第一时间出动,锁定、追踪及堵截嫌疑人,市民将获得20元手机话费的奖励。警方希望用这种方式,化解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防止以往许多盗窃案由于缺乏证据而成为“无头案”,形成对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防范效应,同时唤醒市民维护正义的责任感,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秩序重建提供民间资源。

借助民众力量打击违法犯罪,南宁警方并非第一个“吃螃蟹”者。之前,有的地方奖励市民拍摄车辆违章,也有的拿出资金奖励市民直接抓贼。但类似举措都曾不同程度地引发舆论争议,其中焦点就在公民参与此类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执法机关对于相关风险的防范。

合法性是执法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措施的基本前提。在法理上,普通市民并没有执法权。虽然在行政法上,公民有协助执法机关执法的义务,但这种协助一般仅限于消极层面,例如为抓贼的警察提供车辆等,而不是主动积极地介入执法过程。与鼓励市民抓贼相比,街拍虽然不是直接与小偷面对面“交战”,只是通过手机固定并传输证据,以便为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但在法律上,市民街拍小偷究竟是一种参与执法行为,还是行使违法犯罪举报权的行为,尚存争议。由此,警方以奖励的形式发动市民街拍小偷,可能也面临着法律根据不明的诘问。

与合法性根据相比,市民参与执法可能出现的风险更为现实。虽然市民街拍避免了与小偷正面冲突,降低了人身安全风险。但如果偷拍的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责任究竟由谁负?执法机关是否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以往的案例警示执法机关,需要做出相关安排。

还需考虑的是,泛自由化的市民街拍,会不会侵犯一些人的肖像权?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环境下,警方强调街拍者将画面传到其专用手机或微博,但很难确保市民不会把视频、照片发布到互联网上,一旦扩散开来,很可能会侵害“小偷”或周围人的肖像权和人格尊严。

说到底,小偷在执法机关对其抓获和定罪前,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并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擅自将其照片公布于众。因此,执法机关在寻求治理盗窃违法犯罪行为措施时,也应考虑嫌疑人的权利,以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暴雨灾害考验城市精神唐宋 2012年07月23日05:49

一场暴雨洗礼出了城市精神,更给正迈向现代化的中国上了深刻的一课

61年来最大的暴雨,37个生命的骤然离去,首都全城百姓的不眠之夜。21日下午开始的这场倾盆之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应急组织指挥能力相当强的北京,更感受到了一个充满友爱善良、守望相助的北京。

为转移受困群众而献出宝贵生命的派出所所长,挡在没了井盖的排水沟前的环卫工人,7000

名在大雨中疏导交通的警察,徒步涉水转移学生的消防官兵……无数平凡岗位上的人们,显示了令人钦佩的敬业。

当然,最令人动容的,是全城市民迸发的那种互爱互助。尽管,排水不畅的地下管道依然引来“‘城市的良心’哪去了”的抱怨,被阻在路上的产妇急得网民痛心“救援能力太弱了”,但更多的人,则是主动从冷眼的“围观者”变成积极的“行动者”:互不相识的私家车组成车队,去机场接送滞留的乘客;一些商家和市民打开家门,为回不了家的人免费提供食宿;立交桥下积水深区,几十名路人与救援人员一起抢救被淹的车主;微博论坛,政府与民间、网民与居民遥相呼应,别忘了住在你家楼下地下室的那些打工朋友、北漂兄弟,快去看看、去帮帮……无数人用自己的行动,洗刷着“小悦悦事件”曾经引发的“路人之耻”与“社会之痛”。

其实,我们这个民族从不缺乏大爱精神。4年前汶川大地震中迸发的人间大爱,一次一次激发、扩散。昨天的北京暴雨,又一次让我们领悟,展现公民精神,并不需要挑战危险,行车路上的一次免费捎带,丢失井盖前的一个提醒,打开家门的一次收留,甚至于,微博上的一次求助转发,无数普通人的守望相助就可以构建起城市的道德高地。

高尚的公民责任和公民精神,不仅是现代生活和政治文明的基石,更是解决“发展中问题”的智慧源泉。在错综复杂的现代化进程中,少一些冷漠的“看客心态”,就会多一些“热心路人”;少一些逃避和漠视,多一些担当精神,就会少一些负效应,多一些正能量。而这样的正能量,不仅应该在抢险救灾中井喷,更应该汇聚在日常生活中,融入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对于成长的公民精神,政府不仅要大力弘扬,更要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在61年来最大的暴雨中,如果体育场馆也像热心市民一样,打开大门欢迎被洪水围困的民众;如果公车特别是公交车,也能够像热情的私家车主一样组织起来,接送滞留在机场、车站的乘客;如果应急预案再完备一些、措施再得力一些,风雨中无助的人们将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政府的责任和关怀,感受到以人为本的温暖。

暴雨洗礼出了城市精神,更给正迈向现代化的中国上了深刻的一课。一座城市的现代化,不仅需要把地上建设得富丽堂皇、气象万千,更需要夯实地下的百年根基;不仅需要普通人呈现出“最美”的道德风尚,也需要城市管理者时刻提醒自己:在日常建设与应急管理中,该怎样做得“更好”甚至做到“最好”?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自我革命”的勇气从何而来张铁 2012年07月24日07:03 “自我革命”不仅要“喻于义”,也要“喻于利”

医药分开,无疑是医改中“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7月,曾因双向转诊、预约挂号等医改探索而备受关注的北京,再次迈出决定性一步。

7月1日,北京开始在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20多天过去,患者次均费用、药品费占比等下降,而医方服务质量和收益也都有所提升。尽管时间不长,但经济社会效益已然凸显。正如卫生部部长陈竺前往调研时所说:这个“新生儿”很健康,充满希望。

医疗过程中,围绕处方、药品形成一条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以药养医备受诟病。收支两条线、药房独立、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些地方打破“药品利益”的探索,使医院、医生、药商、患者、政府“一损俱损”,因而在风险和阻力下不了了之。北京的医药分开,打破以药养医潜规则,突破药商医方利益同盟,无疑是一场勇敢的“自我革命”。

对医生、医院而言,“卖药钱”被掐掉会影响收入;然而,诊疗开方要靠医生,日常管理得靠医院。对政府而言,医疗服务财政兜底很重要,但能花多少钱也要仔细盘算。可以说,他们都既是改革对象,也是改革主体。在这种情况下,“自我革命”不仅要“喻于义”,也要“喻于利”。北京医药分开改革中,“患者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政府能承受”的原则,正是从平衡好各方利益出发。

只有玩转利益魔方,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小阻力。15%的药品加成整体平移为医事服务费,医生不再“吃药”,暗账变明账,还能有尊严地工作;医保总额预付制度,让医院乐于推行能减少医保

支出的改革,也降低公共财政的压力。这种掰着手指头的利益分析,让制度设计更科学合理,给了自我革命以底气和勇气。

这也是医药分开的“北京探索”,给我们的更深层启示。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无论是医院还是政府,都是“复合方程式”中的变量。每一项变化,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让这些变量各归其位,才能解好这道方程式。在一个领域的“自我革命”中,处理好各方利益可谓关键所在。改革者需要无私无畏,冲破利益束缚、跳脱利益之上,但面对久推不转、积弊难清的局面,严丝合缝的“算计”,才是大刀阔斧前行的基础。

很多方面的改革,都如医疗领域一样,是一种自我革命,需要打破改革主体也处身其中的利益链条。公车改革要减少支出,也要保证正常公务活动需求;事业单位改革要理顺机制,也要提供更好更多公共服务。要完成自我革命,需要的不是喊口号的勇气,而是破解利益困局的政治智慧,统筹利益诉求的现实考量的勇气。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也需要共同探索。北京的医药分开改革,仅仅是开始。“健康新生儿”的茁壮成长,还有一个长期过程。医事服务费如何合理分配?怎样监督医生的诊疗行为?药品采购方式如何重构?尚未满月的医药分开,还需接受时间和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在各地大胆创新、谨慎布局走出医疗改革实质性一步之后,我们期待看到,医改这道“世界性难题”,能有真正的破解之道。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莫让极端天气导致极端灾害刘毅 2012年07月25日05:38

不能用“抗灾中的坚强”掩盖“防灾中的脆弱”。极端天气频频出现,应对措施也要化被动为主动,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北京“7·21”暴雨的善后还在继续,台风“韦森特”已登陆广东带来狂风骤雨,三峡水库也迎来最大洪峰……随着各地雨情、汛情、灾情的不断发生,人们也在追问:当极端天气正以越来越高的频率降临,我们是否具备了抵御“极端”的能力?

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大气环流异常,极端天气频生。老天爷不循常理出牌的“坏脾气”,大有演变成常态之势。北京等地的特大暴雨提醒我们,“几十年不遇”甚至“百年不遇”的极端天气,离我们不遥远。而过去几年,从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到川渝高温酷暑,从超强台风“桑美”到西南地区连续数年干旱,也一再显示: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不会阻止极端天气发生,相反,人类活动还可能如双刃剑般加剧致灾程度——尤其是当预防与应急能力本身存在短板甚至漏洞时。

以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为例,据调查,当前我国七成以上城市排水系统只能抵御一年一遇的洪水。别说难抵五十年一遇的大雨,恐怕碰到“五年一遇”都得漏洞百出。我们面临的挑战,既是“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亟须重新审视防灾标准、全面提升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更是“提速”——要与极端天气赛跑,让修补短板的行动快些更快些。

事实上,这种“提高”与“提速”完全可以实现。气象监测及预报水平的提高,极端灾害性天气的踪迹大多能提前捕捉,关键是如何打通紧急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如果气象台、地震局或相关部门的预警信息,能够借助电视、电台、网络、显示屏、手机等信息发布渠道,“精确制导”地及时发送到民众手中,并有效成为大家防范应急的行动指南,那么,即使短期还无法使每条街道排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即使一下子做不到每栋校舍都能抗击8级地震,“打不过就逃”的防灾减灾法则,仍能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就在6月28日,四川宁南发生了一场特大泥石流灾害,镇政府提前一天给相关地区的人员发出了预警短信,然而,白鹤滩水电站施工人员收到了却当成垃圾短信随手删掉,错失了转移良机,导致40人遇难、失踪。如果,当地政府不仅仅是发出了预警而且还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生效;如果,水电站建设者们能多一些防灾减灾意识,这场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国际气象防灾减灾发展的新趋势也告诉我们,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防御能力,更要重视长远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树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的理念。也因此,面对极端天气,我们既不可心存侥幸,

也不能借口托辞,更不能用“抗灾中的坚强”掩盖“防灾中的脆弱”。极端天气渐有常态化的倾向,对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来说,也是对其发展观念和执政能力的一次大考。唯有变被动抵御为主动防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合力,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式来应对,才能避免“极端天气”酿成“极端灾害”。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伤亡人数不是“敏感话题”范正伟 2012年07月26日05:13 来

相对于“负面消息”,人们更关注的是政府对待“负面消息”的态度

《论语》记载,孔子家的马棚失火,孔子退朝回来就问:伤着人了吗?而没有先问马怎么样。这就是著名的“问人不问马”典故,其所传递的“人本”理念,至今可为典范。

北京“7·21”特大暴雨后,较之房屋、道路、农作物等损失,最牵动人心的是伤亡人数。虽然从最初的10人,到翌日公布的37人,死亡人数的发布已比从前大为提速;虽然北京市政府新闻办表示,经历了非典,在死伤数字上“绝不会隐瞒”。但在最终的准确数字出来之前,人们对伤亡数据的关切,仍然不会消减。

而这种关切,早在南丹矿难、汶川地震、蓟县大火中,在许多地方的突发性灾难中一次次呈现出来,而对这种关切的回应,我们既有成功经验,也有过一些反面教训。如何发布伤亡人数,如何为伤亡人数“脱敏”,成为治理者必须处理好的一道课题。

人命关天,对生命的关切乃人之常情。正因为生命无价牵动人心,作为权威发布者,政府自然要对伤亡人数的统计格外审慎,相关情况的核实也必须更加严肃。但与此同时,面对公众的“数字敏感”,甚至出现的一些“数字猜想”,我们也需要同时思考:这种审慎和严肃,如何与公众的关切与焦虑对接?又如何更好地彰显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网上有一句名言,“当真相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跑遍半个世界”。与公民个体的信息披露不同,政府的甄别汇总有一个过程;与网络的随机发布不同,政府的数据发布也有一套程序。尤其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达,手机、微博传递方式多样,今天的治理者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峻的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在许多情况下,无论多么快速及时,权威信息总是跑不过小道消息、网络传言。

然而,即便如此,从国际经验来看,权威信息依然有跑快的时间,不实传言仍然有挤压的空间。

比如,就死伤人数来说,从判断失踪到确认伤亡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否可以滚动发布,先报失踪人数,再报死亡人数?从发现死者到确认身份需要一套程序,但是否可以先报死亡人数,再报死者身份?民间传言或许不够准确,但是否可以当作线索去核实,既回应关切又查漏补缺?信息公开不是一个静态结果,而是一个动态过程,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我们就能更好地保证群众知情权,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支持。

在这个意义上,学习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尊重自媒体时代的舆情发展规律,正视权利意识高涨下的社会关切,善于在互动回应中建立公信力,是各级治理者必备的执政素养。事实上,相对于“负面消息”,人们更关注的是政府对待“负面消息”的态度。正如一位网友就伤亡数字在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上留言:“勇于面对,才能努力解决;努力解决,才能赢得民心。”

也是在这几天,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强调,“因灾死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只有“公开”与“及时”连在一起,提速信息发布,提高发布质量,才能真正地以人为本,为死伤人数“脱敏”,也才能如恩格斯所言,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比平时更多的东西。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从容打量伦敦奥运李泓冰 2012年07月27日05:16 津津乐道中国奥运夺金前景的时候,别忘了激励我们的下一代尽享运动快乐

北京奥运会辉煌的开幕式仿佛如昨,伦敦奥运会的圣火即将点燃。卸去东道主重担,打量别家主办奥运的丝丝缕缕,可以更从容地品味奥林匹克的意蕴。

一是面子和里子的辩证法。

伦敦办奥运,看上去颇为节俭,甚至寒酸。报道说,伦敦场馆投入锱铢必较,不少是临时性的,奥运村的简陋拥挤甚至招致不少抱怨。毕竟欧洲正遭遇经济危机,英国人确实手头拮据。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实用、环保,是伦敦奥运更看重的原则,这种理念也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城市下水道争议颇多,由此念及伦敦拥有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排污下水道,据说正是因此解决了城市卫生难题,伦敦才成了世界最大都市之一。不久前暴雨袭击伦敦,他们只是担忧影响比赛的精彩,排水依然无忧。其实,在看不见的地方下功夫,里子强了,面子也就有了。办奥运如此,下水道如此,其他事亦如此。

二是轻松与紧张的辩证法。

人们发现,伦敦的奥运气氛不浓,感觉伦敦人没太把奥运当回事儿,甚至有人调侃,这儿倒像是中国的半个主场,因为机场、新闻中心到处都晃着中国记者的身影。

作为向有好客之风的文明古国,中国在大踏步走向现代化之际,第一次担纲奥运会东道主,第一次迎接来自全球的浩荡客人,接受来自世界的聚焦和考量,那份激动、认真、不遗余力自是不言而喻。而伦敦则是第三回当东道主了,有点“司空见惯寻常事”的淡定,也属正常。

体育,本是一种有规则的游戏。这些年,经过奥运、世博,体育在中国也终于轻松下来,返璞归真。咱现在也能把大型赛事当成观赏性娱乐项目,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正如奥运之父顾拜旦所说,“镇静和自信成为古代文明宝贵的支撑,它们也将成为即将在暴风雨中诞生的未来新生文明必不可少的支柱”。

三是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的辩证法。

对这个老话题的兴趣,源于伦敦奥运的口号“激励一代人”,着眼的是奥林匹克精神对下一代人的影响力。

这让我们平添一丝隐忧。刚刚经历中考、高考的中国下一代,在本该享受运动乐趣的年龄,却埋头于应试压力之下,运动成了奢侈的愿望。于是,他们更多的只能做赛事转播的看客,而鲜有在赛场上挥汗如雨的体验。希望咱们在津津乐道中国奥运夺金前景的时候,别忘了在充分的制度保证下,用竞技体育的胜利,激励我们的下一代在奥林匹克精神的鼓舞下,尽享运动快乐,让自己更快更高更强,更有活力。

当年,北京奥运办得很精彩,而今,奥运在彼岸继续上演,且让我们安心享受,从容品味。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环境敏感期”的新考题郝洪 2012年07月30日05:45

当政府成为负责任的透明政府,当公民学会了理性表达诉求,公民与政府间才可能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

7月28日,江苏南通市政府发布消息称,永久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一场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风波,因为当地政府的积极回应而渐渐平息。

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环境敏感期,怎样才能避免民众非理性情绪之下的极端行为?政府与民众如何理性互动,求得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由环保引发的群体冲突时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项目通过了环评,甚至是国家或省里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这表明,中国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特殊的环保敏感期,一方面,“发展中”这一现实国情还绕不开产业的梯度转移,一些工业项目也不可能做到“零污染”;另一方面,民众的环境意识与权利意识在迅速提升。环境利益冲突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成为发展转型的一种折射。

就目前几起风波的处理方式看,有的是宣布停建,如什邡投资超过百亿的钼铜项目,以及启东的排海工程;有的是重新选址,如PX项目在厦门遭到市民反对后另选厂址。这反映了政府顺应民意的可贵姿态,但有的问题并未结束,比如大型项目停建后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新选址后会不会引发新矛盾?

有必要从这些新矛盾新问题中吸取教训,进而审视自己:面对发展阶段的“环境敏感期”,地方在确实需要引入一些产业和项目时,是否尽了最大努力把环境风险降到最低?是否开展环境评估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风险评估”?选址、兴建与运营各环节是否做到了科学论证、公开透明、充分沟通,进而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公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固然需要公民理性表达诉求,更需要政府成为负责任的透明政府。

做责任政府,就是要将自己从具体的经济利益纠葛中独立出来,成为公共利益的执行者、经济利益的平衡者。同时,给予群众权利诉求的正常通路,确立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营造包容性舆论环境,维护包括行政诉讼在内的司法公正,推进执政方式的现代化。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看到,公众理性维权的意识渐强。这表明,在今天中国,大多数人仍然希望国家在稳定的轨道上实现经济社会的转型,这是我们理性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珍惜这个基础,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相信我们能够应对社会发展转型的一切挑战。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别让保障房成“闹心房”王炜 2012年07月31日05:37

廉租房“供需错位”的现象,不仅暴露出廉租房分配、使用中的矛盾问题,也折射出我国住房体系管理的软肋

近日,河南省审计厅对6个省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结果显示,6个省辖市廉租房的空置率居然高达51%,同时还有4390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

一面是无房可居的低收入者,一面是大量空置的廉租房;一面是符合条件的人住不进去,一面是不该享受廉租房的人享受了待遇……近年来,河南、内蒙古等多个地方都曾出现过大量廉租房“供需错位”的现象,暴露出廉租房分配、使用中的矛盾和问题。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保障房是为中低收入者量身打造的安居工程。去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今年不低于700万套,整个“十二五”期间一共要开工3600万套。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纷纷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头号民生工程、老百姓翘首以盼的今天,为什么保障房屡屡出现大量空置、分配不公等问题?

保障房之所以出现空置,很重要的原因是设计与需求“不对接”。地段离市中心太远、生活通勤不便、租金定价不合理……这些先天不足,让不少低收入家庭无奈放弃。而审核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够,给保障房的分配留下了寻租和腐败的空间,让违规享受保障房的事件屡禁不止。

保障房的分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不仅关系保障房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在任务重、时间短、资金紧、经验不足的压力下,一些地方为了尽快完成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片面追求建设的速度和进度,萝卜快了不洗泥,忽视了前期对住房情况的摸底、项目规划和后期的分配、管理。

这些问题也折射出我国住房体系管理的软肋:我们至今没有进行过一次像模像样的住房普查;没有编制并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绝大多数地方对本地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并不清楚,制定保障房建设目标和政策还在“拍脑袋”;多数地方花重金建设的保障房信息系统还只停留在“电子登记表”的初级阶段;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迟迟无法联网,已实现联网的城市上传的信息仍然不足;保障房建设搞了多年,但住房保障法却至今没有问世……

对保障房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少地方已经探索出了一些破解之法。比如陕西对全省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普查,重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不设收入和户籍门槛,厦门出台了保障房地方法规严惩骗取保障房者……这些成功做法都值得尽快总结与推广。当然,住房体系改革更需抓紧推进,通过制度保障来预防问题。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保障房的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我们希望,相关的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都能分享保障房的阳光,让生活更体面、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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