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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戊五等。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构成要素:主观非故意-诊疗过程中-违规-伤害后果-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

九、医疗纠纷的特点

本质特点:是医患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分歧的焦点往往集中于对不良后果产生的的原因、性质、程度及处理结果。

十、医疗纠纷的5大特点:

1、主体为医患双方医疗纠纷产生于医患之间,其他人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权-生命权和健康权。

3、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4、医疗纠纷的解决需要较强的医学专业知识一般要依靠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

5、医疗纠纷引起的医疗侵权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后果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的一切医疗行为是医疗机构赋予的职务行为,因此发生医疗侵权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后果;但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医疗机构的处罚。

十一、医疗纠纷的原因及趋势

(一)医疗纠纷的产生包括:医源性因素和非医源性因素。

1、医源性医疗纠纷。

主要是由医疗过失、医疗保护措施不力、服务态度与医德医风不正、法制观念不强所致。

2、非医源性医疗纠纷

主要表现为:

1、病员缺乏医学知识或者对医疗制度不理解;

2、病员或家属的不良动机,如致富-手术-告大夫。

3、工伤、交通伤害责任的转移。

4、社会变革时期一些人对某些制度的不适应以及经济价值观念的转变等。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背景因素

1、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甚至出现过渡维权现象,稍有不足,便要求赔偿。

2、健康意识增强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追求高生命价值和维护生命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强;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难以接受疾病自然转归和并发症;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不良后果,便千方百计向医院讨要说法,索要赔偿。

3、经济意识增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配和再分配逐渐失衡,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一些人心态失衡,医疗消费过程中,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医疗机构,千方百计的寻找医疗不足,甚至无理取闹,不择手段,目的就

是要钱。

4、社会舆论、媒体报道的负面影响新闻媒体、电子网络的一些不实报道或夸张宣传,经常误导医疗消费群体。

5、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

个别医务人员道德水准滑坡,不负责任、索要红包、药物回扣等等。

(三)医疗纠纷增多的因素

1、管理及医务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存在缺陷。

2、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就诊人数增加。

3、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过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

4、其它因素。如社会影响和新闻媒体炒作。

5、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完善。

十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严格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的有利武器。

1、高度的责任感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关键。

2、遵章守规、坚持原则是实现自我保护的重要保证。

3、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基础。

4、认真写好病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前提。

5、维权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法宝。实现自我保护:首先是法律意识;其次是权利意识;

(二)、义务意识。

1、只有依法保护自己,才能有效的预防医疗纠纷。

2、提高医疗质量。为病人提供优质、可靠和安全的医疗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三)、提高服务质量

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和满意的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做到卫生系统规定的“六德、三风”(医心慈、医术精、医纪严、医志坚、医风正、医表端;敬、静、净)医德规范。

(四)、遵守医疗规范

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是一切医疗行为的最基本要求。

1、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

2、定好自己的位置:明确职业范围,对疑难问题及时请教、汇报,不擅自盲目处理。出现问题, 及时报告,不隐瞒情节, 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把不良后果缩小到最低限度。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告知的意义:首先从程序上尊重、保障患方权利,增加与患方沟通的机会,达成彼此的理解;

其次是避免诉讼中出现法律风险,在合法化、人性化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履行告知义务的四方面实质性内容

(1)对患者病情的告知。

(2)拟采取医疗措施的告知。

(3)医疗风险的告知。

(4)医疗费用等其他事宜的告知。

5、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及方式

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

(1)直接告知患者本人。

(2)告知患者家属。

(五)安全用药

用药不认真阅读药物说明书,只考虑对症,不考虑慎用和禁忌症,忽视多种药物配伍禁忌以及给药方式、溶液等出现错误。如:“水乐维他”应使用非电解质溶液,有的科室使用钾、钠溶液溶解被投诉。“西迪林”用法是: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医疗机构常规“侧管给药”,单位时间内浓度太大,即违法用药要求又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

关于用药剂量、给药方式、给药途径以及药物慎用或禁忌方面掌握不好引发纠纷呈增加趋势,特别是门诊用药纠纷更多一些。

任何治疗都离不开药物,一定要高度重视用药安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保护患

者的隐私,这些隐私是患者向医师公开的、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

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如可能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病理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患者不愿他人知道的隐情等。(六)医护人员的义务

1、依法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从事医疗、护理工作。

2、提供安全医疗服务:医疗中减少医源性损害。

3、诚信义务:如实告知药物、手术、器械、设备的疗效

4、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有告知患者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其风险,并征得患者同意的义务。

⑴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第26条。

⑵告知的范围: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范围。

⑶告知的要求:

①用语通俗,使患者或代理人能够充分理解、知情。

②避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的影响。

5.紧急治疗义务:急危病人到院后应紧急救治,时间五分钟,不得以无钱为由拖延治疗。

6.转诊义务:无力治疗不得滞留病人。

7.报告义务:涉及刑事犯罪、重大医疗过失和传染病的报告。(七)加强医患沟通

多数纠纷源于缺乏医患沟通。如:收费纠纷、办理入院纠纷、护士穿刺纠纷、并发症纠纷等。医患沟通是诊断、治疗所必需。医患沟通无时无刻不存在于医患之间,沟通包括肢体和语言2种,从问诊到

终止治疗整个诊疗过程都离不开医患沟通,良好沟通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避免纠纷的基础。沟通能力是医生的必备条件。沟通是告知的有力补充。

技巧:倾听-接受-肯定-澄清-善于提问-鼓励。

特点:

1、带有专业性,医生要起主导作用;

2、效果取决于医生的态度,要诚恳、和蔼,有帮助病人减轻痛苦和促进康复的愿望和动机;

3、尊重、理解、关心、同情和帮助是沟通前提,也是医生职责;

4、形式包括肢体和语言;

5、良好沟通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避免纠纷的基础。

6、沟通能力是医生的必备条件。沟通是告知的补充。

沟通产生信任,信任促成和谐,和谐消除纠纷。

(八)尊重患者选择

患方的选择是维系医生与患者间治疗与被治疗关系的核心,在法律和伦理上,只有患方才有权决定是否建立这种医患关系,也只有患方才可以随时随意地、合法地去终止这种关系。对于重要的检查、治疗、药物的使用要向病人或家属进行交待,征得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必须履行监护人签字手续,这是医疗管理的法律规程,不可或缺。(九)规范病历管理和病历书写问题

存在问题:项目不全、字迹潦草、处置不记录、不写病历等。特别是门诊病历问题尤为严重。

病历:

是患者病情变化、转归及诊疗过程的客观反映。

是医院临床医疗过程的法律文书,是医疗纠纷成败的重要法律凭证完整、客观、规范的书写病历,认真、准确、及时的记录病情变化和诊疗过程,是询证医学的基本要求,更是医疗机构在纷繁的医疗纠纷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法宝,要坚决避免和杜绝只说不干、只干不记或说的多、干的差、记录少的不良习惯?防范医疗纠纷要做到“六要”、“八谨慎”。

“六要”:

1、解释要科学。

2、预后交待要清楚。

3、思想工作要动情。

4、术前谈话要认真。

5、签字手续要严格。

6、答复问题要迅速

“八谨慎”:

1、言行举止谨慎

2、检诊谨慎

3、诊疗谨慎

4、手术、麻醉谨慎

5、重症抢救谨慎

6、重点病人服务谨慎

7、开展临床试验研究谨慎 8、出具医学证明谨慎

十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一)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1、区分是否为医疗事故。

2、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处理。

3、按法律程序处理。

4、关于医疗纠纷的经济赔偿。

原则: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病历为证据。

依据:专家会诊结论,即:有错则赔偿,无措则劝导。

标准:参照法律标准,专家集体决定,采取攻心策略,达到少赔目的。谈判方式:法律标准、坚持原则、感情投入、模糊协商、利我价位、适度赔偿。

谈判技巧:心平气和,坚持原则。

处理程序:专家会诊-专家反馈-双方协商-鉴定-诉讼

合法途径:协商-调节-鉴定-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方法

1、把握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性,不躲避接待,不回避矛盾,组织相关部门接待处理。

遵循“小、慎、快”的原则:

“小”:就是努力将事态程度控制在最小,将知晓范围控制在最小,将伤害程度控制在最小。

“慎”:就是处理纠纷要谨慎,说话要谨慎,表态要谨慎,留有余地,不许愿,不承诺。

“快”:就是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好,把握主动性和有利时机。既不能久拖不决,又不能急于求成。

2、依法做好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发生医疗缺陷、隐患、纠纷或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是层层报告:当事人→科主任→协调办公室→院领导;

二是封存病历:封存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

三是封存实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也及时对实物进行封存;

四是调查接待:协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医务部和院领报导报告,并向病及家属通报、做好解释、劝导工作;

五是讨论处理: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时向患方反馈。坚持有理有节原则,既理解患方的感情,又不放弃原则。

3、控制好“对话”局面

原则:保持冷静,把握进程,巧妙应对,适当妥协。妥协不是出卖原则,而是在战略制胜前提下的战术妥协。具体为:遇尖刻,忌立即反驳;主动时,忌贪图“全胜”;不能盛气凌人,出语伤人。

战术上要做到:它进我退、它燥我稳、它退我攻、它疲我胜;推出去、拉回来、谈的拢、操胜券。

效果上要达到:让对方在不失颜面的情形中放弃初衷,心悦诚服的接受我方意见。最终目的:向我靠拢

(三)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原则

解决纠纷有4种途径,但大部分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说,医患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

1、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2、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

一是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二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

四是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方合法主体: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

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从法律角度谈医疗纠纷的防范跟处理

从法律角度谈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责任倒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实施,医院面临医疗纠纷的压力加大,赔偿数额增大,作为社会矛盾终端的医院,如何建立一套运作良好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能使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从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安心从事医疗活动;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几年来一直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课题组成员通过对适用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出医疗实践中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广东省各部属医院、省直医院近3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出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找出医疗活动中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薄弱环节,从法律角度提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医疗纠纷现状、原因及其法律特征 1.1医疗纠纷的现状目前国内医疗纠纷出现纠纷数量增多、赔偿额上涨、性质恶化的情况,呈现发生纠纷医疗机构级别高、司法介入多、患方提起多的特点。中国医师协会2006年调查了114家医院,发现医疗纠纷数量以倍速级增长,2005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0起,2006年增加到66起;赔付金额上涨,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为92万元,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额为10.81万元,三甲医院医疗纠纷赔偿费平均达到100多万元。2001年北京医师协会对71家二级以上大中型医院调查结果表明:3年来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其中致伤致残者90人,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事件1567起,病人欠费达1.5亿元。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显示:2005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709起,2004年1370起,2003年1102起。

医疗纠纷处理及防范技巧与案例分析(讲稿)

医疗纠纷处理与防范技巧与案例分析 一、中国医患关系现状 1、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2、医生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 3、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 我们如何面对患者呢? ——理解患者体现人性关怀 二、医患关系和谐关键 1、理解患者! 2、因为某一天,我们自己也可能成为患者。 3、调查表明:大部分投诉与医疗技术无关。 三、医患沟通的艺术 1、患者就医时的心理状态 ①否认(讳疾忌医):患病后原有角色、权利丧失,出现惆怅感,不愿意承认已发生的事实,总认为“生病”是不光彩的事。医师要理解患者,不要指责和批评,甚至说出“早干什么去了?”而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病因、治疗方法、积极治疗后的预期等,使他们对待疾病有“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积极配合医师治疗。 ②恐惧、焦虑:这种心理的产生,除了与疾病带来的生理上的不适和痛苦有关外,还可能源于常被医师忽视的、而被患者认为很重的社会压力——不能上班、不能履行社会及

家庭义务所产生的负疚感。对此医者应表示同情、关怀与安慰。出于恐惧和焦虑,患者可能会对医疗结果抱有不现实的期望。当医疗结果未达到其期望值时,不满与投诉随之产生。 ③易产生愤怒情绪: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排长队挂号、长时间候诊、交通不便、气候影响、经济压力、无助、社会歧视等。而难于确诊、治疗的疾病或已有明确诊断却难以治愈的疾病,常使患者因产生无望的情绪而生怒。如果医师对上述诸因素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在接诊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解释、说明或鼓励,以化解病人暂时的愤怒,应可能形成医患矛盾。 2、医患沟通存在的问题 ①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对三家综合医院医疗投诉分析表明: 80%医疗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 ②打断患者说话:72%的医生平均23秒后就打断患者说话,患者不间断陈述的时间只有6秒钟; ③忽视患者心理:医生只注意身体疾病,而不重视患者的心理感受; 研究表明:缺乏与患者沟通的医生更容易成被告。 3、医患沟通的技巧---倾听 倾听,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技巧。医生必须尽可能耐心、充满同情地倾听病人的诉述,并有所反应。饱受各种痛苦折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篇一: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lass=txt>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长沙市医调委主任莅临南仁开展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讲座 12月5日下午,长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李亦山主任应邀在长沙南仁医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的卫生法学讲座。该讲座由院长刘晓萍主持,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20余名临床医护人员认真听取了讲座。 讲座上,从医40余年并拥有20年临床经验的李亦山主任以自己丰富的从医经验和现身案例向大家展示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性,在亲身经历了多起医疗纠纷后,向政府提出了建议:由政府建立第三方组织来调解医疗纠纷。医调委建立后,5年间解决近500起纠纷,成功率在95%以上。在现场,李主任以长沙市医调委总顾问的角度,从依法行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病情、措施以及风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选择权,以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并结合大量具体生动的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讲解。 现如今,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大家对医疗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医务人员与就医人员的信任出现了鸿沟,更由于某些医疗行为和医疗处理的不规范、医患沟通的不到位,导致医患关系愈发紧张,医疗纠纷频发。李主任强调,现在的医患关系已经变得很微妙了,全体医护人员要做到爱院如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管理,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纠纷的漏洞,守好“第一道防线”。 讲座上李主任还讲到,要规范处理医疗纠纷,就要从下面4个点着手。1、依法依规进行治疗,如获得医疗资质认证,手术时牢记家属签字等;2、操作医疗仪器时按医疗法规操作;3、注意与患者及患者家属间的及时沟通;4、各医护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医护水平。 在讲座结束后,院长刘晓萍表示,提高医护人员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能力,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十分重要。今后我们要更加严格规范医疗操作,积极与患者沟通,在保护患者基本利益的同时,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感,建立健康和谐的医疗体制。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章爱芬 (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无锡214023)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376(2014)11-0048-03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医患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正确认识目前的医疗现状,找到化解医患矛盾的钥匙,使医患关系回归正常的轨道,是管理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医疗现状;.医患矛盾原因;医疗糾纷的防范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全国卫生行政部门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5093件,打伤医务人员2604人,医院财产损失6709万元;2004年,全国发生该类事件8093件,打伤医务人员3735人,医院财产损失12412万元;2006年1~10月,此类事件增加到9831件,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20 467万元。河南省医师协会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73. 85%的医院出现过患者或家属在医院内拉横幅,聚众同攻医院、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现象,64.62%的医院出现过患者或家+属殴打陕务人员的现象,97.69%的医院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仍给予赔付,64.62%的医院认为当前医务人员的执业状况较差,甚至恶劣[9]。本文旨在对这一现象进行探讨,从中寻找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新特点和新观念。 1新形势下医疔纠纷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可归纳为“纠纷多,类型广,索赔高,处理难”⑴。具体表现为:(1)医疗纠纷数量成倍增加,非医疗事故者明显多于医疗事故者,例如收费纠纷、服务纠纷等。(2)索赔额增高,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3)以往以行政处理为主,现在有相当一部分转向诉诸法律,不但增加了难度和成本,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个案的判决差异较大,同情弱者的思维方式以及参考人身伤害赔偿条款的做法往往使医院被判脱离国情和医学科学的高额赔偿,医院难以接受。(4)“医闹”现象:以医疗纠纷为由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故意诽镑,敲诈勒索等不良现象甚至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给医院造 收稿日期:2014-07-24 48 成损失,更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2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成因与分析[2] 2.1医源性因素。某些医院领导忙于抓经济,忽略了科学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导致个别医务人员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硬、.服务不到位、甚至违章违规、擅离职守,以至在诊疗中发生误诊误治、延误抢救、操作失误等失误,由此引发责任在院方的纠纷。 2.2误解性因素。医疗本身是一种高科技髙风险的行业,由于人们对“高风险”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一旦疗效不好、有残缺或者死亡,往往误认为必定是医务人员出了什么差错。此外,医疗作为一种社会福利,费用由国家或单位报销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的潜意识里就是看病不用花钱,现在要个人自己出一些,心理就不平衡,把气出在医院头上,特别是疗效不如人意时,更是不能自拔,非闹一下不可。 2.3误导性因素。在医患关系上,特别是在医疗纠纷中,病人作为弱者往往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同情,加上有些传媒不当炒作,整个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度下降。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一旦疗效不如人意,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可能是医务人员出了错,甚至可能因误导诱发纠纷。 2.4故意性因素。个别心怀不轨的人为赖帐或敲诈,故意挑起纠纷;个别脾气暴躁者到医院看病闹事,甚至还有打骂恐吓医务人员和打砸医疗机构等恶性事件的报道。这种情况即所谓的“医闹”现象。 3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3.1医院自律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举措。医疗纠纷因素中,医源性因素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因素,即使在其他因素占主导的个案中,也常或多或少带 Medical Equipment VoL27,No.11有医源性的问题。因此,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医院自律,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改进工作。“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是医院的服务宗旨;“以病人为中心,让病人放心满意”应成为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科技兴院,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以德治院,以法治院,做好岗位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各项有关卫生法律、法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

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一、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一)医院各科室、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临床、医技科室要立足本科室制定相应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二)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严格依法行医。 (三)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以及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四)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操作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五)医院不断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教育,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责任意识。 (六)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制度,不断提高医护员工沟通能力和技巧。 (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尊重、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八)严格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九)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监督调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十)各科室要密切关注患者,认真自查,对有纠纷迹象的患者,要立即上报相关主管职能科室,并耐心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 二、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一)处理原则:预防为主,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二)凡发现医疗纠纷迹象或发生医疗纠纷者,应立即上报主管职能科室。 (三)各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纠纷迹象应立即解释、沟通、并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核实情况,主动关注患者及其家属情绪动态,做好沟通,解答患者或其家属疑问,以抑制纠纷发展,并向相关的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报告。 (四)各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纠纷的,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到现场进行解释说明,参与抢救或治疗,避免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对于突然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突发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

2018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时间为(C)。 A.1987-6 B.2002-9 C.2018-10 D.2019-1 2、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A)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6 小时 B.8 小时 C.12 小时 D.24 小时 3、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D)。 A.协商 B.调解 C.诉讼 D.以上均是 4、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B)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5、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向医疗纠纷发生地(A)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都不对 6、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3 B.5 C.7 D.10 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A)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A.双方共同 B.患方 C.医方 D.法院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C)小时内进行尸检。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0小时 9、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C)执业活动。 A.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3个月以上1年以下 C.6个月以上1年以下 D.以上均不是 10、患者有权查阅的病历资料有(D )。 A.急诊病历 B.手术记录 C.检验报告 D.以上均是 二、判断题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后,没有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重了篡改、伪造病历资料的法律责任。(“) 3、发生医疗纠纷,只有通过协商、调解后,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 4、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5、医学会专家库由卫生行政部门单独设立。(X) 6、医疗机构封存的病历资料必须是原件。(X) 7、《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首次明确媒体应客观理性报道医疗纠纷。(“) 8展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比例较大的一方承担。 (X ) 9、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D 10、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三、填空题 1、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考试题及答案

2018年新版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试题 科室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部门是() A.卫生主管部门 B.司法行政部门 C.公安机关 D.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A.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 B.医务科长 C.应急办主任 D.科室主任 3、医疗纠纷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由()承担 A.医院 B.医生 C.患者 D. 责任比例 4、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A.1 B.3 C.7 D.15 5、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A.2018年11月1日; B.2018年10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9年10月1日 7、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引()发的争议 A. 诊疗活动 B.意见C规章制度 D.费用 8、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A.6个月以上1年以下 B.1年以上3年以下 C.3年以上5年以下 D.5年以上7年以下 9、应当在患者死亡()小时内由具备资质的尸检机构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 A.8、4 B.12、5 C.24、6 D.48、7 10、国际法的规定患者应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 A.免费医疗 B. 拒绝治疗 C. 参与评估 D. 要求保密 11、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选择题及参考答案

2.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 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3. 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4. 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 会诊意见 C. 5. 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 C.12 D.以上都不对不具刑事违法性 A.6小时 B.8 小时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 A.15 天 B.30 天 C.45 7. 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 A.医方 B. 患方 C. 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A.接到申请 B. 决定受理 9. 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 如数 C. 检验报告 应当在 小时 可以在 天 双方 45 C. D. 天内完成 材料齐全 警示 10. 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 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11. 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 D. 手术记录 内补记。 D.24 小时 申请上一级鉴定无 规定 D. 承担 提出申请方 D. 答辩之日 D. 抚慰 D. 损害程度 伤口感染 D. 疑难病例讨论 内补记。 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 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 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不具刑事违法性 14. 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 会诊意见 C. 手术记录 15. 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 写病历的应当在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 天 B.30 天 C.45 天 D. 无规定 17.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 双方 C. 提出申请方 D. 患方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由作出。 A.医学会 B. 鉴定专家 C. 鉴定小组 D. 共同商里 1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 抚慰 C. 警示 D. 如数 20.对不能确疋死因的尸解时间「般为 A.2小时 B. 6 小时 C.12 小时 D.24 小时 A.2 天 B.7 天 C.15 天 D.20 天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总结.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培训总结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强化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防范意识与医患沟通技巧,我院采取集中培训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3月20日和2014年9月25日对全体职工进行“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并从强化医院、科室管理入手,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及本院近期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分析医疗纠纷的现状和产生原因,指出医疗事故(纠纷)的具体表现、防范与处理和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和适用法律等。结合具体案例强调了容易发生医疗纠风原因: 1、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技术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医生态度生硬或冷淡,引起病人不满;或病人叫医生,医生不去看病人,看过病人后不做处理或无交代和解释,或说病人不是我管的等管床医生来了再说。 2、值班医生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病情变化,不在病程录中及时记载。对危重、疑难、诊断不明的患者,不请示汇报,擅自作主,自以为是,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请上级医生会诊,从而延误病情。光

交代,不用药处理。或观察不仔细,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消极等待。 3、应急能力不强,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熟悉不足,预后估计不充分,病情交代不够:病人思想上无预备,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病 人家属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知识把握有限,对病情发展缺乏熟悉,而医务人员在解释病情时过于简单,或自己对病情发展估计不足,非凡是一些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快,假如没有及时将病情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或抢救不得力,很轻易引起患方误解而出现纠纷。或者只挑好的说,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不说或没强调,未引起病人的重视。 4、不重视病人的主诉,三级查房流于形式:查房走过场,不查体,自以为是,过分相信自己,思路狭窄,不仔细查病人,不认真思考,不耐心仔细地解释病情和回答病人的疑问,经常出现误诊,或出 现新的情况而束手无策。 5、交代病情无记载:病历中反映不出上级医生的水平,对疾病的分析如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处理原则、预后判定、及可能出 现的严重结果,家属的要求和意见在病历中不能体现,不能很好的保 护自己。 6、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不扎实,对疾病的熟悉不足。病情判定失误,贻误治疗询问病史不详,检查简单、粗糙,过分相信仪 器或实验检查,没有自己认真分析病情,,对病情没有作出正确的判定,使病情继续发展,贻误疾病的诊治,造成问题扩大或纠纷。 7、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例如:注射操作失误、内窥镜检查粗暴、 手术违章操作,给患方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

常见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技巧

常见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技巧 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医务科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正呈增加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效益,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因此,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了医疗纠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纠纷的原因 1、医疗本身的风险大、难度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非完美性。如:副作用、后遗症、确实难以预料的事件等。 2、技术问题。如:对疾病不认识,对严重性估计不足,医疗条件的限制等。 3、缺乏谈话技巧、自我保护意识差和法律意识淡漠。如:解释工作欠缺;过于自信、说满话、打保票;在患者和家属的面前暴露医方问题或不足等。 4、未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术前谈话和手术志愿书未签字;病危通知未及时发出或未签收;未经同意或认可擅自改变治疗方案;跨科开药引出不良后果;病史涂改、保管不善;检查不及时等。 5、其它。如:植入物质量问题;设施问题:床断裂、地板滑;费用等。 6、医护人员的责任心问题。如:自己处理不了又不汇报上级医

师;《条例》实施以后,还擅自涂划病史;检查报告"斜疝" 写成"斜癌";病史记录患者上腹痛、大汗淋漓,但未量血压、未做心电图、未留观,实际是急性心梗;病史记录"头孢"阳性,还用此类药物,引起纠纷等。 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1.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2.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包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预防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处理 第四章医疗责任保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包头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实施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行为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公平合理、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司法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客观公正报道医疗纠纷。 第七条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解决,但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委调处中心)申请调解;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篇一: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lass=txt>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17.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双方 c. 提出申请方 d. 患方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由作出。 a.医学会 b.鉴定专家 c.鉴定小组 d. 共同商量 1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考试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考试姓名:科室:成绩: 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17.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双方 C. 提出申请方 D. 患方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由()作出。 A.医学会 B.鉴定专家 C.鉴定小组 D. 共同商量 1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抚慰 C.警示 D.如数 20.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尸解时间一般为 A.2天 B.7天 C.15天 D.20天 21.患者的实体权利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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