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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的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中国流动的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中国流动的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中国流动的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张广刘蓝馨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摘要】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随着农业人口过剩,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中国的人口流动成为了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伴随着人口大规模的流动,这一部分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日益严重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考察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从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来解决现存的一系列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对策中国有8亿多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严重过剩,因此大量向城市转移;另外,由于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劳动力又从中西部向东部沿海转移,中国的流动人口数量全世界罕见。然而,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地区不稳定,流动人口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加之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严重。

一、中国流动人口现状及其社会保障现状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流动人口大国。早在2008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经突破2亿大关。人口流动成为现阶段我国经济。

社会,人口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特征。人口流动是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发展、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社会稳定和公平问题。我国的流动人口主要表现为口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由农村地区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另外,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明显,低龄儿童随父母流动现象普遍。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小结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工作规范》(成府流办[20xx]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我办认真组织落实流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今年一季度工作进行小结。 一、加强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我办一直将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直接交给辖区派出所直接管理使用,街道流管办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协管员配齐工作所需物资,保证协管员工作正常开展。每周,街道流管办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和数据分析,找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给予全面保障,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切实抓好流口常态管理工作 1、落实人员机构。按照流口工作要求,街道加强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设,街道流管办有三名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事处为流管办、站配置了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统一规范街道、社区流管办、站的门牌、桌牌、挂牌、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各社区网格管理由街道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辖区现有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20人,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69人,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2、认真落实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截止3月24日,辖区共采集录入出租房屋信息349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93.1%,维护房屋存量信息403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382%,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615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16.2%,维护流动人口存量信息20xx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32.1%。 3、认真做好每月数据分析,根据采集信息,每月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工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情况,找出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中国的人口流动]2020中国人口流动图

[中国的人口流动]2020中国人口流动图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人不在仅仅局限在当地城镇发展,更多的开始向外发展,去往人口多,经济条件高的地方发展。据统计目前 我多流动人口数量超过2亿多人,流动人口指的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去外省市发展居住的人,根据专家预测,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还在 不断的增加。 为什么流动人口会越来越多?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等有关情况。2015年年末,中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47 亿人(占总人口的18%),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段成荣会上介绍,《报告》里说迁移流动人口的增加,既包括通常意义说的流动人口,也包括 人走户口也跟着一起走的人,这部分叫迁移人口。 未来中国流动迁移人口将继续增加,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从迁移人口来讲,它会继续增加。到现在为止整体来讲,每年带户口迁移 的人大概2500万到2700万左右,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随 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带户口迁移的人会逐渐多起来,这 是现代化本身的一个过程,也是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历史经验的 证明。 段成荣表示,与此同时,从流动人口自身来讲,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也还会继续保持大规模的存在,做出这种判断的理由主要有这样 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现有的2.5亿左右的流动人口,依据他们生存发展的状况,依据他们的意愿,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还会继续在当前的流 入地或者大的流入地体系里继续停留下来,留在这个城市里。 第二,这些年尤其是最近十来年的流动人口每年的增量主要是来自从农村进城的这些人,农村进城的人具体讲主要是年轻人,离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状况及方案研究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方案 摘要 本文根据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探讨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主要状况和突出问题,并对我国流动人1:2的养老保险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以为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社会保障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关系到流动人口进入晚年后的生活保障,也关系到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然而,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却一直很低,甚至还一度出现参保率下降的趋势。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外来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7.9%,比1999年的9.75%数据有所下降。珊本文认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制约因素除了根本性的户籍制度、统筹模式、碎片化的制度设计等原因外.流动人口群体的异质性也是影响其是否参保的重要因素。实际上,我国两亿多的流动人口是一个差异显著的庞大群体。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流动人口倾向于参加养老保险?对此问题的回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更适合何种流动人口,并能够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 一、调查数据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本文采用的调查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承担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调查数据。2009年课题组分别在流入人口集中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地区选取一个地点作为流入地,选取该地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来源地作为流出地,采用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比跟踪调查的方式对广东东莞一湖南嘉禾、浙江诸暨一贵州遵义、北京一河南滑县三组流入地一流出地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本文中的数据是该调查中流入地的流动人口数据。本次调查在北京、东莞和诸暨三个流入地共获得流动人口有效问卷1692份。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31.4岁,年龄中位数为30岁,其中20~45岁的流动人口占总体的76%。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流动入口占总体的59.5%;女性占40.5%。被调查对象以已婚者居多,比例达67.3%,未婚者比例为3 1.2%。离婚和丧偶比例各占0.6%、吣%。流动人口的主力军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 93.4%的被访者户籍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者仅占甜%。在文化程度方面,被访者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6.8%;小学文化程度者占22.8%;高中和中专臌校比例各占9.6%和5.0%;未上过学和大专以上的比例仅各占3.4%和2.2%。另外,流动人口的工作角色以长期工或合同工、临时工为主,长期T_/合同工所占比例为52.2%,临时工占35.1%,个体经营者和家庭帮工所占比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论文题目: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目录: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2) 二、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三、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必要性分析 (4) 四、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公共政策建议 (5)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大量涌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解决了企业劳动力缺乏的困难,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因此社会流动人口也急需纳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 关键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户籍制度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一)流动人口概念 流动人口是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特有的户籍制度为提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这与国外的迁移概念不同,国外迁移是指永久变更居住地,但流动人口却是不断变换居住地或工作地,其流动性较强,也给这类人群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很大难度。 (二)我国流动人口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特征 1、以农民工为主体,数量庞大,规模至今仍在不断扩大,据统计,2009年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这些流动人口普遍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层次水平不高,很多流动人口对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清楚认识,也不知道如何改善和维护自身的社会保障。 2、彰显了传统户籍制度与当今社会发展要求相冲突的矛盾,传统制度的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冲突,造成了流动人口与当地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相冲突,进而导致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相当严重。 3、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建筑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水平低。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杜丽红 【摘要】:21世纪将是一个城市化的世纪。根据世界城市化规律,我国正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口城市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大量的流动人口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而产生。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流动人口的主体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城市流动人口。中国是当今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并将持续增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可估量。城市流动人口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对人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累积所造成的管理上的困难和难点,传统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无法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而新型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需要顺应历史的潮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创新研究,消除管理上的制度障碍,实现合理有序管理。做好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研究,无论对实际工作还是对理论研究,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本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服务和管理为基本思路,创新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为重点,服务和管理并重,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文共分7章。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导论→基础理论→历史回顾→特征和效应分析→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策研究;对策部分包括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 式创新、管理机制的创新以及管理制度和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第1章,总论。介绍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明确界定核心概念,提纲挚领的介绍了全文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论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2章,综述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研究的相关理论。对流动人口研究的经典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从流动人口理论的产生发展到目前新兴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包括马克思主义流动人口理论、发展经济学的模型和学说到新劳动力迁移经济学以及新兴的移民网络说、连锁因果说等。第3章,对中外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了回顾和比较研究。首先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宏观和微观管理政策和措施,对其客观的评判,进行了纵向的比较,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接着,对发达国家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具有代表性的做法进行分析,总结了当代发达国家在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共同点,对比我国的现实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第4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管理的现状研究。首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整体状况进行了描述,解析了城市流动人口构成状况。在进行归类分析的基础上,从自然结构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空间结构特征三个大的方面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特征进行了详尽完整的梳理。并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规模庞大的城市流动人口对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 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同时对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了冲击。在此认识基础上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模式陈旧、管理体制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城市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未得到完全保护、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度剖析。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进行创新研究,寻求能够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新型管理方式。第5章,建立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并提出优化整合目标。首次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相对归类,建立了五个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包括适应型、属地化管理模式;服务型、社区化管理模式;多元型、社会化管理模式;协作型、区域化管理模式等。每一种管理模式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每一种模式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并且与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在这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模式的优化整合目标:以信息为导向,以市场运作为取向,以管理与服务并重或“管理即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教育为重要环节,以法治化管理为根本手段,以街道社区管理为基础,以自我管理为落脚点。第6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与创新。指出城市流动人口的传统管理机制已经带来诸多问题,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及管理实践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管理机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xx社区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总结 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综治维稳中心、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法规为指导,按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职责 灵秀社区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社区分管领导、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专干、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加强辖区流动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辖区流动人口计服务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职责,从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责任,为确保全面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台帐,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及时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为搞好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 辖区流出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我们流口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辖区人员外出时首先到社区填写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社区盖章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完善相关流出人员的信息管理。 三、通过流管领导小组和计生协会积极开展工作,流管工作进一步深入 自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后,积极发挥作用,深入到企业、商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等,还组织流动人口参加计划生育知识讲座等活动,使流动人口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今年,我社区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本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拉式的清理登记整顿工作,特别是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社区内的住宿小区、物业管理 公司、生活小区、辖区单位出租屋、街面商铺进行了地毯式的挨家挨户普查登记,共登记流动人口1221人,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商家

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分布和结构特征

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分布和结构特征 人口的流动也是一种重要的人口地理现象,它和人口迁移的区别在于它不改变户籍登记地,因此可以把流动人口定义为在本地居住3日以上,不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暂住人口和常住人口,以及在旅途中周转的人口。 关于流动人口的总量,很难进行精确的统计。由于在现代社会中,越出“本地”的人口流动基本上全都要使用交通工具,而人口流动量比人口迁移量总要大出许多倍,所以一个地区的客运总量大致可用来反映其人口流动的规模。 新中国成立以后,除60年代曾出现下降和停滞外,全国客运总量一直是迅速上升的。据此推算,1950~1988年间全国人均每年流动次数增长了18.5倍,全年人均旅行距离也延长了11.6倍,表明人口的流动性显著增大了(见表69)。近两三年来,全国客流量有所减小,1990年人均旅行距离比1988年缩短了11%;究其原因,主要有二:①治理整顿抑制了经济过热;②客运价格在稳定多年后首次大幅提高,从而抑制了一部分非必要性人口流动。 中国人口的流动性虽比过去显著增大,但与一些外国相比,差距仍很大:人均旅行里程在80年代中期仅为日本的1/20,不及美国的1/30。事实上,不仅中国的乡村人口,即使是城市人口,也有很大一部分人终生很少离开常住地外出流动,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是住家周围几公里为半径的狭小圈子,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人口分布的相对凝固化。 人口的流动性主要取决于经济水平,应该说它在某种意义上是生活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而经济部门和地域结构的改善,也必然要在人口流动上有所反映。1989年,辽宁省人均旅行1043.9公里,西藏仅139.2公里,二者相差6倍以上;同年浙江省人均流动7.3次,安徽省仅2.6次,都反映出经济水平的差距。但流动人口的分布还与政治和交通地理位置有密切关系,一些水陆空交通枢纽,如北京、南京、沈阳、武汉、上海、广州等,本身就是特大城市兼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有庞大的中转客流,成为具有全国意义的流动人口聚会焦点。如1989年南京市市区铁路、公路和水运的客运量分别达到1119万人、1539万人和2519万人,合计达5177万人,相当于市区人口每人流动21次。而广大农村经济水平低,有的地理位置也很偏僻,外来人员少,流动人口就少得多。其中中国东部各县1年人均流动约数次,如辽宁省岫岩县1987年为5.49次,安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7456881.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浅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人口大流动,对社会治安带来了大冲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新时期流动人口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总量呈上升趋势,由暂住向常住型发展。2008年我区共登记暂住人口108700人,较2007年净增32500人,增长了42.7%。2009年上半年,仅鲁塘镇就有将近2万余流动人口,同期增长81%,并呈暂住型向长住型转变的趋势。(二)居住分布辐射广,面广线长点多。近85%以上的暂住人口在出租私房、建筑工棚等地落脚居住,居住面以中心城区北湖市场、七星市场等大型商业场所,辐射到三里田、曹家坪、同心桥、潘家湾等城区结合部一带。(三)主体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以省内外县流动为主。据统计,来自城市的暂住人口占总量的26%,来自农村、县镇的占74%;来自省内的占73%,省外流入的占27%。(四)职业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盲目流动占较大比例。从职业特色来看,劳务型、经营型、公务型等类型流动人口占总数的90.4%,有相当一部分暂住人口职业和居所处于经常变动状态,很不稳定,另外,存在许多“三无”盲目流动人员。 人口大流动对当前社会治安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一)流动人口在违法犯罪主体中所占比重上升。自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以来,分局抓获的刑事作案成员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以每年10%以上的比例快速攀升。仅今年6

月份开展的中心城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北湖分局破获的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中,流动人口作案达94.6%。(二)流动人口综合犯罪趋势明显,大要案件增多。调查了2007年以来的各类案件,流动人口犯罪主要涉及杀人、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并呈现多元化综合性的特点。以2007年度,北湖分局查获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重大案件1065起,流动人口作案占86.2%,其中抢劫、抢夺案全部是流动人口作案。(三)流动人口团伙犯罪突出,流窜性、暴力性特征日益明显。流动人口团伙犯罪较前些年有大幅上升。今年6、7月开展的中心城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4 个,其中流动人口犯罪团伙21个,占87.5%。(四)流动人口参与或引发的治安难点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增多。一是参与“黄、赌、毒”社会丑恶活动的较多,且诱发和助长了其它刑事犯罪,形成了治安难点。二是一些流动人口聚居区成为治安混乱区域和藏污纳垢之地,如,三里田村一带、鲁塘矿区等成为“两抢一盗”等案件高发地带,治安较为混乱,群众安全感极差。 针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5月初开始,北湖分局以鲁塘镇、郴江镇等流动人口集散中心为核心辐射到全区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通过出台相应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具体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政策依据、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深入推动了流动人口清理整顿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同时,有效遏制了“两口”高危人群发案率高的态势,促进了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摘要:随着我国流动人口逐步呈现老龄化的趋势,他们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已经参加基木养老保险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为探索出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有效方法,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主要从流动人口收入、文化程度、政策认知和工作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存在基木养老保险参与率低的原因,并从落实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国家政府合理适度补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及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考虑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对策 0引言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增长比例持续升高,且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逐步上升。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流动人口的规模持续增长且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障福利的缺失是我国社会福利建设进程中面临不容忽视的问题。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流动人口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己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己为学者所关注。近年来杭州市通过各种举措来吸引外地人才来杭发展,城市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因此本文将杭州市作为调研点,以流动人口的基木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设计了相关问卷,进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代表性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险问题以及影响因素,并对此提出相关对策。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有多种理解,蔚志新(201 4 )提到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大家常常明确以“时间〃和“空间〃为衡量标准,把超过“一定〃时间限度、跨越"一定〃空间范围的位置变动才视为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陈乙酉(2018)同样解释了流动人口是特有的概念是在我国特定的户籍制度条件下所形成的,是指公民离开了其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和工作。基于此本文把流动人口定义为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的人。围绕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国内学术界己有的研究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和相关影响因素,为完善流动人口养老保障制度提供政策建议等议题而展开。常仁珂(2014)认为地区乃至企业利益的冲突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参保积极性。刘厚莲(2019)研究认为流动人口自身参保意愿不强也是造成流动人口低参保率的原因之一。国外对养老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系和模式的建立II?Robert & J. E. S t i g 1 i t z ( 2 0 0 1 )提出在强制性的公共养老体系存在的合理性、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比较争论比较激烈。此外F a n (2 0 0 8 )总结了关于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政策的覆盖而广、可操作性强、政策条款详细、制度木身的法律地位高等,对国内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有借鉴意义。综上,我们发现关于流动人口养老缴纳问题的研究,以往学者大多从宏观角度分析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层而的研究,对于流动人口个人情况、身处环境及主观感受方而的分析较少,没有较为深入地探讨。本文选用杭州市流动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从个人、企业、国家层面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得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率低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所涉及的研究和相应对策更加细致,具有针对性,可供进一步优化设计思路。

浅谈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浅谈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口流动的数量和速度也在急剧上升,农村大量劳力流出,城市大量民工流入,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出现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数量倒挂现象,面对新形势,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重点也开始由常住人口转变到流动人口。多年以来,公安机关依托人口管理平台掌控社会治安,人口管理的成败对公安工作将造成重大影响,为了使人口管理顺利转型,笔者结合本县实际,分析研究了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对策。文中如有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一、流动人口的现状 出租房屋是与流动人口相伴而生的事物,谈流动人口必然离不开出租房屋。以笔者所在的吉安县为例,分析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现状。 (一)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1、人员数量和增幅。2006年至2009年,吉安县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数分别是:1971人、1266人、2244人、2863人;286所、394所、461所、676所。而流动人口大大超出这些数字,仅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就突破万人。 2、人员分布和住所。吉安县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主要分布在县城工业园区、县城中心商业区、油盘铁矿、天河煤矿、安塘煤矿和各乡镇的砖厂、松脂采集点等地。居住地点分散,有居(农)民家中,有厂矿企业临时宿舍,有山林和工地的临时工棚。 3、人员来源和类型。吉安县的流动人口来自全国的20多个省市。其中,油盘铁矿主要来自沿海福建等地;天河煤矿和安塘煤矿主要来自湖北、河南;各乡镇砖厂主要来自贵州和四川;采松脂工人主要来自广西等地;县城中心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外来人员除了部分来自台湾、香港、沿海城市的外商外,主要来自邻近县(市、区)和本县农村地区。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 4、人员职业和素质。吉安县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以服装加工业、建筑业、餐饮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为主,从事技术行业的比例极小。流动人口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 (二)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常住人口具有固定性、长期性,易于管理,而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短期性,难于管理。人口管理难度的增大,使公安工作的压力增大,加上流动人口本身素质偏低,经济收入较少,工作岗位不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概率较高,对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巨大。仅2009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打击查处八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36名,其中流动人口252名,占47%;共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43名,其中流动人口294名,占85.7%。在这些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中,进城一个月内就实施犯罪的高达占59%,绝大部分是借助我县发达的交通网络和便利的交通工具实施违法犯罪,在已破获的县城“两抢一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为临近县(区、市)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流窜至我县作案后立即离开。事实表明,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的稳定已经带来了巨大影响。 二、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吉安县的实际情况,笔者分析流动人口管理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谁来管界线模糊。流动人口是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个治安问题,因此,公安一家要承担起全部的管理职责是不现实的。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在形式上把房管、工商、计生、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都纳入到流动人口管理小组当中,同时也设立了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是,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户政科,一个正股级单位根本无法组织协调众多正科级单位共同开展工作。同时,参与流动人口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并没有承担明确的管理职责,没有责任压力,自然不愿花大力气投入工作。于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对于有利益收获的行动便参与,没利益收获的行动便不参与,或者参与出工不出力。如,房管部门,能办证收费的出租房屋便积极管理,而不能办证收费的出租房屋置之不理;工商、计生部门,基本上是走过场,没实绩。靠公安一家管好人口的时代已经过去,如何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是我们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二是怎么管模式滞后。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有很大差异,在管理模式的选用上也不尽相同。现行的管理模式与常住人口管理模式区别不是很大,根本无法行之有效地掌控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必须到派出所登记户口、领取身份证,公安机关可以不用上门,坐在办证大厅就能掌控常住人口的底数。在这种形势下,养成了部分民警以管人者自居的心态:自古华山一条路,必须得上门找我。可是,流动人口不需要也没有当地户口和身份,无论工作还是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组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目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

中国人口流动现状及未来趋势

中国人口流动现状及未来趋势 郑真真杨舸 2013年05月14日09:06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和平时期人口流动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和人口的地区差距。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劳动力流向就业机会更好的地区,人口老化的地区需要吸引外来年轻劳动力以维持经济增长的活力。近年来,人口流动已成为全球经济和发展议题中的重要内容,中国的人口流动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变化推动了劳动力的流动,主要是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政策和制度变革放开了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的限制,降低了流动风险;经济转型和工业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飞速发展,产生了巨大和持久的劳动力需求;农业现代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降低了农业劳动强度、减少了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在20世纪90年代最先完成人口转变,长期的低生育率导致新生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又需要大量年轻劳动力;诸多因素共同推动了人口的流动。人口流动在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的人口分布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人口结构。 人口流动的规模与流向 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在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中持续增长,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从1982年的657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2.2亿人(图1),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占全国总人口的17%左右。上海、广州和北京等城市的当地常住居民中,约40%是流动人口。大部分流动人口是从农村流动

到城市的年轻劳动力,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中约有1.5亿人来自农村,省内流动人口中有54%来自农村,跨省流动人口中则有近82%来自农村。迄今为止流动人口规模仍继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约为2.36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 图1 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及增长率,1982~2010年(资料来源:根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估算) 中国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一直是从中西部向东部和东南沿海一带流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珠三角地区吸引了全国大量劳动力流入。广东省的流入人口规模至今仍在全国居首位,东莞、深圳、中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数量已占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不过,劳动力的流动方向对经济变化高度敏感,随着各地经济发展进程和经济形势变化,人口流动的地域特征也发生了局部性变化。90年代以后,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对流入人口的吸引力逐渐增强,与珠三角和京津冀共同成为流入人口集中的三大都市圈。21世纪以来,长三角地区流入人口增长速度超过珠三角地区,其中以浙江流入人口增长幅度最大。2010年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流入人口更为集中在珠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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