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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通关密押试卷二含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通关密押试卷二含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通关密押试卷二含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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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第 1 题甲、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而后在A市共同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机关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以推断出甲、乙应由A 市公安机关一并进行侦查因此,本题答案为B

第 2 题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之外,下列应当适用保护原则确立中国刑法适用效力的是哪一选项?

A.仅行为的一部分或仅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

B.在未遂犯的场合,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在中国的

C.在共同犯罪场合,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

D.美国人甲在美国洛杉矶杀死一中国籍留学生的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D项应适用保护原则确立管辖权。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BC项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第 3 题下列情形中,哪一选项可能适用死刑?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且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

D.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的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知ABC选项都不适用死刑,D项当选。

第 4 题某日傍晚甲入室盗窃被房主丙发现,丙欲抓甲而追甲至附近的马路上,甲向丙腹部猛踢一脚,但丙仍极力揪住甲不松手。恰好甲的老乡乙经过现场,看到此情此景并接受甲的援助请求,也向丙的腹部猛踢一脚,然后二人逃跑。后丙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则对于此案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二人均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

B.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因无法查明谁的行为导致丙死亡,故二人均不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

C.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甲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

D.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乙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较多,也颇具综合性,如既有刑法上的共犯原理,也涉及刑诉法上的证据理论。本案中甲属于转化的抢劫,其抢劫尚未结束之际,乙出于帮助的故意参与其中,理论上说属于承继的共犯(事中共犯的一种),故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但问题是本案中丙的死亡是甲的第一脚还是乙的第二脚造成的无法查清,结果无非有两种可能:可能是甲造成的,则基于承继的共犯原理,乙属于承继的共犯,对其参与之前的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加重犯不负责,故甲属于加重构成,而乙属于基本犯(不对死亡负刑责);若丙的死亡是乙的第二脚造成的,则出于共犯原理,乙属于结果加重犯自不待言,此时乙的行为也代表了甲的犯罪故意,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甲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甲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故此时甲乙均属于加重的抢劫罪。综上,上述两种情形均有可能性,基于刑事证据理论、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有疑问从轻),乙对死亡结果不负责。因此,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甲对死亡结果负责。

第 5 题甲深夜越墙闯入家中仅有一人的年轻妇女赵某家,持刀威胁要与赵某发生性关系,如不从即用刀刺杀。赵某口头表示同意并往床上退,甲积极逼近。赵某从身后的床上操起一把大剪刀朝甲腹部猛捅数次,跳下床跑向院外邻居家,甲追赶数步摔倒在赵家门槛上死亡。对于赵某的行为性质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过失致人死亡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特殊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 6 题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商量去抢路边杂货店,就买了两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即往店内挤,店内有数人在打麻将,见有陌生人来,即喝问"干什么的?"张、王只好连声说"对不起",后被送到派出所。对于张、王的行为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中止

C.抢劫罪预备

D.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由题意可知张、王二人的抢劫行为还未着手,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在犯罪预备阶段停止下来,属于犯罪预备。路边杂货店不属于住宅,所以不构成《刑法》第245条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 7 题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A项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是预备阶段的中止。对于李某而言,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停止下来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李某成立犯罪预备。

B项犯罪中止并不要求不发生任何结果,只是不要求发生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因此,行为人仍然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C项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因未遂、中止是不可以相互逆转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故本案成立犯罪未遂。该题中,丙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后,丙离开杀人现场,犯罪停止形态就属于犯罪未遂。至于在犯罪告一阶段后,丙又回来寻找工具,如果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作为另外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来评价。不少同学难以认定丙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我们认为,本题中,丙的行为明显是故意杀人,从"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等表述中,可以看出,丙一开始就是杀人的故意。再者,若是伤害故意,早已犯罪既遂更不可能是中止了。

D项中止行为与犯罪既遂不出现之间是否应具有因果关系,存在不同的观点。现主流的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为犯罪结果不发生作出了真挚的努力,即使结果不发生与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应当认定为成立犯罪中止。当然,如果行为人没有努力防止结果发生,即使结果没有出现,也不认为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其放火行为还没有既遂的情况下,喊了一声"救火啊",然后便逃走了,即使他人将火扑灭,也不能认为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第 8 题甲男乙女共谋杀害乙女的丈夫丙,在乙女家中将丙灌醉后,甲觉得丙的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五岁)碍事,让乙女将丙的孩子带离,乙女将孩子带出玩。而后甲用毛巾将烂醉的丙勒死。事后乙回家还将该勒死丙的毛巾销毁。关于本案的认定,下列不正确的选项是:A.乙女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B.乙女是从犯

C.甲是主犯

D.乙女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甲乙共谋杀丙,从本案乙的行为可以看出,乙是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甲是主犯,乙女销毁毛巾的行为被故意杀人罪吸收,不单独定罪。

第 9 题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刑法》第94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A项,甲作为警察,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属于"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情形,应该以徇私枉法论处。故A项正确。

B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的一部分,乙法官为报复而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的行为属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乙应当成立徇私枉法罪。B项错误。

C项,鉴定人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故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C项正确。丙构成《刑法》第305条的伪证罪。

D项,丁法官的行为同样属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此罪。D项正确。

第 10 题下列哪一种情况应当数罪并罚?

A.甲走私假币过程中,遭遇到边检人员稽查,暴力抗拒构成妨害公务罪的

B.乙实施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边防人员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的C.丙在走私毒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毒人员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的

D.丁暴力妨害公务员执法,同时造成公务员重伤的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A项属于《刑法》第157条第2款(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应并罚。《刑法》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项属于该条之罪的加重犯,类似还有运送偷越国边境暴力抗拒稽查。《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2款、第3款、第4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C项属于上述走私毒品罪的加重犯。D项属于想象竞合犯,

择一重罪,以故意伤害罪论。

第 11 题甲、乙预谋抢劫丙家并为此准备了匕首,但来到丙家后发现家中无人,于是撬门入户,窃取了3万元财物,关于上述行为的认定,下列不正确的选项是:

A.抢劫的预备犯和盗窃既遂犯,数罪并罚

B.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D.以盗窃罪与抢劫罪(预备)择一重罪论处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甲、乙预谋抢劫,准备好工具后又改变主意,入室盗窃,所以A项错误,不能对连贯的行为两次评价。BCD项正确。A项当选。

第 12 题关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B.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C.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D.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依法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后不能少于20年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A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5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故A项正确。

B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5条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无期徒刑不能少于13年。所以此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可知C项,D项正确。

第 13 题甲驾车接打电话没有注意闯了红灯,撞上正在公路上行走的乙丙二人,撞死乙,同时将丙卷入汽车底盘,甲意识到汽车底盘下可能有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驾车飞奔,将被害人拖行800米,致其死亡。对此案的认定,下列错误的选项是:

A.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对甲应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案中,甲对于乙的死亡,是由于交通肇事罪引起,为过失犯罪;对于丙的死亡,则是一种间接故意,属故意杀人罪,应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受损,本案不符合。

第 14 题关于假币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将白纸外面裹上一层假币冒充5万元假币出卖给张某,张某以2折的价格将假币买回,王某构成出售假币罪

B.赵某购买10万元假币,从中拿出5000元假币用于交纳罚款,赵某构成购买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C.李某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拿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李某构成使用假币罪

D.刘某用3万元假币冒充真币,以比牌价略低的价格在黑市上兑换4300美元,构成使用假币罪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出售假币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A项不构成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后又使用的,直接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并从重处罚。B项错误。C项中李某只是炫耀行为,并未使用,不构成使用假币罪。D项属于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

第 15 题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乙单位是独立核算没有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乙单位从甲公司分3批购进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销售。2011年6月30日后,乙单位成为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为了让乙单位能多抵扣税金、少纳税,就该300万元的3笔交易填开了30份总价款3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单位用该发票抵扣了51万元税款。对于甲公司和乙单位行为的性质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逃税罪

C.无罪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不是虚开,只是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逃税罪。

第 16 题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把欲毒杀丙的想法告知乙,并托乙买来毒药。之后甲后悔将毒药丢弃。甲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止),乙属于故意杀人罪(预备)

B.丈夫甲偶然发现妻子乙和丙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乙不得已向甲承认:已经5岁的儿子丁实际上是乙、丙所生。甲盛怒之下,暴打儿子丁。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2小时后,甲将丁打成重伤,然后自行离家出走。事后,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作为行为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甲盗掘古墓葬时,导致乙房屋倒塌并将乙埋在瓦砾中,乙呼救,甲有条件救助,却为逃避追究而逃离现场,乙死亡。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和故意杀人罪

D.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乙作为人质,在得到乙亲属支付的30万元赎金后不仅没有释放乙,反而为了灭口而将人质乙捆绑抛人大海淹死,对甲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A项中甲乙有共同杀乙的故意,并进行了准备,在准备阶段,甲主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乙并不知情,在这个阶段,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B项中乙看着甲伤害丁而不制止,就是一种默认,而乙有保护丁不受伤害的义务却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是典型的当为而不为的不作为。所以乙构成甲的共犯。C项中甲对乙有救助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C正确。D项中,根据《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故D错误。

第 17 题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妇女和丈夫不能作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

B.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后果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C.行为人偷看妇女洗澡的,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

D.在公共场所露阴、自慰,即使不强迫妇女观看,也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刑法》237条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法定刑较高。A项妇女和丈夫也可成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如丈夫公然将通奸的妻子赤身裸体游街示众的。可知CD项不构成本罪。B项不是结果加重犯。

第 18 题甲准备杀死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乙。甲打算先给乙吃安眠药,等乙熟睡后,将乙用绳子勒死。但还未等甲实施绞杀行为时,乙就因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对于甲的行为性质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点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中的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即行为人本来想实施两个行为,来达到犯罪目的。但当其实施第一个行为后,就提前实现了自己所预想的犯罪结果。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如果能得出肯定结论,则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在本题中,对于故意杀人行为而言,甲给乙吃药的行为,显然已经是着手,故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第 19 题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在拐卖儿童罪中,拐卖,是指以出卖为目的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任何一种行为。本题中,行为人是基于出卖的目的拐骗儿童的,成立拐卖儿童罪。在拐卖儿童罪中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7项规定了,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故甲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是拐卖儿童罪一罪。需要说明的是,刑法条文中的"造成被害人死亡"、"致使被害人死亡"均是指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杀害被害人的,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所以,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故A正确,C错误。

B选项中,拐骗儿童罪中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目的,而本题中甲具有出卖的目的,故其拐骗儿童的行为不成立拐骗儿童罪。

D选项中,绑架罪中,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后向第三人索要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而本题中甲拐骗和偷盗儿童的行为是为了出卖,所以,不成立绑架罪。

第 20 题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朱某请甲在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事成之后愿意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别墅以30万元的优惠价卖给甲,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朱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同时表示自己不想买房,要求朱某以30万元的价格把该别墅卖给乙,朱某同意,甲同时告知让乙以自己的名义用3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别墅。事后查明乙是甲的情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构成受贿罪

B.朱某构成行贿罪

C.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案中虽然未交代乙对甲与建筑承包商之间的交易是否知情,但作为生活常识和情妇(夫)关系,其当然知道二者之间存在不正当的钱权交易情形,故甲乙成立受贿罪共犯,只有在不成立共犯的前提下,乙才单独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 21 题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诉处理

B.某区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乙某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立即撤销该案

C.某县人民法院对丙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丙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丙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某县人民法院宣告丙某无罪

D.某侵占案审理过程中,自诉人丁某撤回告诉,法院依法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知B项属于l项规定的情形,且处于侦查阶段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同样A项也处于侦查阶段,不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是撤销案件。C项的情形,法院对其宣告无罪的处理是正确的。D项属于上述规定第4种情形,已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故应当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依题意,A项当选。

第 22 题在下列哪一情况下,人民法院无须变更强制措施?

A.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被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

B.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C.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而被告人已经被监视居住的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已被逮捕的人管制,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

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第82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70、71、75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2)具有本解释第66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第 23 题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某,在签订一份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上当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案件,应由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A.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应一部分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部分由公安机关侦查

C.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若案件事实清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否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这一修改,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另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管辖。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本题中的吕某依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可知A项当选。

第 24 题甲原系一名普通司机,通过努力,受到重视,开始担任某公交公司会计,后因公司部分资金去向不明,主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过程中,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拘传,在拘传过程中,甲对侦查人员提出的哪项问题有权不予回答?

A.甲的夫妻感情

B.非法侵占的财物数额

C.甲的收入情况

D.甲的工作职责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承担的诉讼义务主要有:(1)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2)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3)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4)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5)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6)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可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只有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才有权拒绝回答。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沉默权的规定,对于其他问题均应如实回答,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义务。本案中,其他问题与案件有关。只有A

项所述与案件无关。故A项当选。

第 25 题高某在庭审中,认为公诉人法律业务素质不高,遂提出要求公诉人回避。合议庭应当:

A.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B.报告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

C.由审判长作出回避决定

D.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条规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本案中,高某提出的申请回避理由并非是法定的申请回避理由,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故D项当选。

第 26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A.盲、聋、哑人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张某涉嫌抢劫,没有委托辩护人C.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

D.田某涉嫌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C项当选。

第 27 题红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7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C.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D.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A项正确。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录像带同属于物证。故B项错误。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故C项正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故D项正确。依题意,B项当选。

第 28 题于某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县公安机关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后被批准。

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发现对于某逮捕不当,则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县公安机关不能对于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B.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检察院批准

C.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检察院即可

D.县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与县检察院无关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4条规定:"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本题应选C项。

第 29 题项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谢某就其汽车报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项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以下哪项说法正确?

A.检察院决定查封被告人的财产

B.法院决定查封被告人的财产

C.法院决定扣押被告人前妻的财产

D.法院决定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B项正确。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对于与被告人和本案无关的财产不得进行保全。所以C项不正确。

第 30 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判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某涉嫌强奸一案,经审查不属于本人民法院管辖,则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B.乙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经审查发现乙某在逃,则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C.某县人民法院在丙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丙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接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D.在丁某诉戊某侵占一案中,法院经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法院遂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迅速结案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现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六)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此条规定(一)项的规定,A、B两项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

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故C项正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D项中侵占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畴,所以应当开庭审理此案。一般在二审或者再审中可以不开庭审理。故D项不当选。

第 31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20日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A项错误。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C项错误。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的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故D项正确。+

第 32 题自诉案件一般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提起,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的诉讼不合法的是哪一项?

A.被害人不愿告诉的,其近亲属代为告诉

B.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

C.被害人是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告诉

D.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而无法告诉的,其近亲属代为告诉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7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可知A项中被害人自己不愿告诉,而他人代为告诉违背了自诉案件的立法精神。依题意当选。

第 33 题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项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B.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仅有被告人的妻子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抢夺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抢夺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故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知,CD项错误,A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项。

第 34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案件的分析正确的是哪一项?

A.第二审法院发现齐某盗窃一案的一审是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的,遂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林某、孙某共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林某15年有期徒刑,孙某10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对孙某量刑畸轻,遂仅对孙某的判决提出抗诉,林某没有上诉,二审法院应全案审查。由于林某没有上诉,而检察院起诉,于是二审法院发现对林某也量刑过轻,遂改判无期徒刑

C.赵某、钱某合伙实施诈骗,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钱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钱某的量刑过轻,仅就钱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二审审理过程中赵某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但无权参加法庭辩论

D.汪某涉嫌杀夫一案,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5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仍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5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案件证据有所补充,但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再次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A项正确,当选。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B项错误。

该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

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C项错误。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3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中,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是错误的。

第 35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刘某因走私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刘某没有上诉。中院逐级报请复核该死刑判决,如果高院在复核时,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发回重审或提审

B.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时,可以提审被告人C.首犯袁某因抢劫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案犯李某、王某分别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高级人民法院在进行死刑复核时,发现对李某、王某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D.王某因强奸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改判王某死刑,那么此案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可知,A项表述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B项表述错误。该解释第28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C项表述符合规定。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知,D项表述正确。依题意,B项当选。第 36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监狱在执行张某的有期徒刑过程中,发现对其判决有错误的,应当转请下列哪个机关处理?

A.人民检察院

B.服刑地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或者服刑地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第 37 题邓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服刑期间患有重病,需要保外就医,邓某欲申请监外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B.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原终审人民法院批准

C.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邓某监外执行的执行

D.如果邓某在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B项错误。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故C项正确。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故D项错误。

第 38 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犯罪嫌疑人甲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乙抢劫一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乙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14周岁而且确实无法查明,此时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14周岁

C.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成年罪犯适度放宽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18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C项表述正确。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D项当选。

第 39 题下列哪一组织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A.接受乡政府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村委会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D.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并能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A项村委会属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它行使职权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其行为对外法律责任也不是由本身承担,而是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因此该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

B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C项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法规定的有关程序中始终以自己名义而不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进行裁定,并能作出最终裁定,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个独立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

D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是作为复议机关(市政府)的内设机构设立的,它是专门办理有关复议事项的一个办事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时,只能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因此不是行政主体。故本题当选C项。

第 40 题公务员李某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如果对此处分不服,他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自知道该处分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知道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C.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D.复核期间,李某要求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本题中,公务员李某受到降级处分,属于申诉的范围,对于具体的程序,A项表述不正确,C项表述正确,C项当选;B项"接到复核决定"与"通知复核决定"是两种不同的时间概念,因此B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公务员法》第91条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D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第 41 题下列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某高速人口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高速",落款为该市公安局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客的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

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D.某市政府作出在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具体包括制定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命令等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在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而且能够反复适用,而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不能反复适用。

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3)调整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4)能够反复适用;(5)表现为规范,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来实现目的和作用;(6)接近于立法程序。

本题中,ACD项属具有普遍效力并反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因此B项为本题正确答案。第 42 题符某为注册会计师,其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即将过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符某想续延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如果符某想变更此许可,则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如果符某想续延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D.如果符某依法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未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B项正确。同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A项正确,C项错误。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D项正确,根据题干,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 43 题某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发现,对该企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该企业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关于本案,此时行政机关的做法错误的是: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依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

C.依法律规定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到期不缴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的5%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ABC三个选项符合法律规定。D项的5%应为3%,

根据题意,D项当选。

第 44 题甲公司因偷税漏税被所在市地税局罚款5万元,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甲公司确实构成偷税漏税,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甲公司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省规章规定对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甲公司可以选择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申请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撤销或者改变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因此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

C.涉及税务纠纷甲公司首先申请行政复议是正确的

D.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省级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对省内垂直领导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办理。甲只能向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复议。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或者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但不意味着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都是正确的,所以选项B错误。本案中税务纠纷不属于纳税争议,无须行政复议前置。选项C错误。鉴于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重处罚,法院应当撤销复议决定,所以正确答案为D。《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B项错误。该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依题意,D项当选。

第 45 题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某县新建的批发市场进行招商,由于地段好,客流量大,所以本地商户蜂拥而上,某外地商户李某出价高所以抢得一个较好的摊位,令本地人恼火万分,他们唆使工商局工作人员陈某以不按时交纳管理费为名,强行将摊位的执照摘走

B.某市居民李某向市检察院举报本市公安局长陈某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结果检察院检察人员段某为徇私情,将举报人的情况透露给陈某,导致李某被打击报复,造成二级残废C.某市消协接到消费者举报某市场大量批发注水肉,遂组织工作人员将该市场封闭,结果造成无辜商户李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

D.某国有企业工人李某在日常作业中受工伤,按规定应得抚恤金5万元,但该企业以经营效益不好财政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该笔款项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决的是何种争议可以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这是行政法的第一重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本题主要是考查对第1、3、6项的理解。A项属于第1项规定的情形;B项中,段某的行为并不代表检察院的意志,是徇私枉法的个人行为,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C项中,由于消协不是行政机关,所以虽然李某的经营自主权被侵犯,却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D项中,国有企业不是行政机关,虽然抚恤金的截留违反法律规定,但却只能由《劳动法》来规范,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第 46 题江西省人民政府违反国务院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后对该省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如该省政府对此罚款不服,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该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该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该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该主管部门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 47 题某科学院物理所将一处归自己使用的观测塔支架锚地(临时建筑)出租给个体户周某经营使用。周某将房屋装修之后开办了一家酒吧。后来,区规划局针对物理所作出了拆除该临时建筑的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物理所有权对规划局的拆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周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C.周某有权对规划局的决定起诉

D.物理所若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周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物理所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有权对规划局的决定起诉,故A项正确。同时,周某与规划局的决定之间有利害关系,该规划局的决定可能会影响周某的利益,因此周某有权起诉,故C项正确,B项错误。物理所若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周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正确。

第 48 题下列关于国家赔偿的期限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案件,应当自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定

B.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确认申请人对法院的不予确认违法的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C.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授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在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D.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收到确认申诉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确认或者是不予确认的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半月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行政赔偿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案件,应当自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故A项正确。第17条规定:"确认申请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确认违法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确认申诉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故B项正确、D项错误。另《行政赔偿规定》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

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故C项表述正确。依题意D项当选。

第 49 题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政府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A.因修建高速公路对某地区进行拆迁的补偿费用的发放情况

B.国有企业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C.有关部门对某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

D.某公司对灾区捐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故C项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信息还应包括下列内容……(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故A项也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12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故D项也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B项事项,个人可以查询,但不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因此,正确答案为B项。

第 50 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中的委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局对某娱乐城采取查封场所的行政强制措施时,由于警力不足,可以委托联防队员实施

B.国税局冻结存款的权力,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C.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机关需要将查封财物拍卖的,由处罚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

D.海关扣押财物的权力,可以委托给事业单位行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A项错。《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B项错。《行政强制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C项对。《行政强制法》第48条规定,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D项错。《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综上,扣押作为行政强制措施之一种,不得委托实施。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第 1 题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罪,一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张某没有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死黻核程序,

司法考试2013试卷二(上)真题及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三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1.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6.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7.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8.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练习试卷D卷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练习试卷D 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宋体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胥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胥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接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了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县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 A 、作出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B 、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C 、可以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D 、应当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2、《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 、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 、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3、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 、被告单位 B 、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 、检察院 D 、法院 4、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A 、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 、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C 、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5、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C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D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6、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 、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 、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7、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 、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2014全国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答案】B 23.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2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答案】A 25.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26.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D 27.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答案】C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含答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司法部卷一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6.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8.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9.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当选。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最新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2.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3.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4.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5.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6.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7.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8.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6.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公布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2.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3.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4.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5.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6.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202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5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1.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xx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xx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2.金华有限公司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定,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 A.10万元 B.350万元 C.50万元 D.1000万元 3.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xx、丙、xx一致同意 C.xx、丙、xx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xx、丙、xx中的两人同意

4.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xx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6.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xx起诉xx,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7.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二)

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 A .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 从轻原则 B .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 解释办理 C .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 解释办理 D .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 新司法解释改判 2. A .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 .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 .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 .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 A .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 能力 B .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 能力 C .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 能力 D .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 A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 “正在进行” 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 “正 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 .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 限度”的认定相同 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 以合同诈骗罪 220 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以合同诈骗罪 100 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 120 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以合同诈骗罪 120 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 100 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 以合同诈骗罪 100 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 120万元未遂并罚 6. 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 助犯 B .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D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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