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保障幼儿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传染病防治制度如下:
1、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一旦疫情发生,及时向卫生室报告,园长逐级上报
相关部门,同时,及时采取相应的终末消毒。
2、传染病愈后的幼儿需持有相关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教师如有
瞒报、漏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一定处理。
3、完善晨检制度,对传染病疑似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流行。
4、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及时消毒、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加强幼儿园饮食饮水卫生的管理。
6、根据传染病疫情趋势,暂时停止全园性大型集会活动。
7、加强幼儿的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8、利用各种途径向师生、家长宣传卫生知识,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