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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安监管办字[2001]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工作,是建设项目做到本质安全,不留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保证。充分开展好此项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现状监控、事后处理型转化为事关预防型的重要措施,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规、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管理的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给安全生产工作留下隐患。凡应进行预评价而未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没有竣工的建设项目应立即进行预评价,已经竣工投产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其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开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在开展预评价的工作中,建设项目法人可自主选择有资格的预评价机构承担预评价项

目,积极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鼓励预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预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四、己获得《建筑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证书》的预评价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和为企业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的评价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标准,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要认真贯彻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五、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 规范各公司安全(含消防)卫生、管理、保证人身及经营安全。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安全检查、电气安全、职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档案管理、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消防与仓库安全管理、安全卫生奖惩等安全卫生有关事项。 3、权责单位: 3、1 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与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4、管理单位: 4、1 总经理室稽核部门为本办法之总公司管理单位。 4、2 各公司安全部门(行政单位)为本办法各公司之管理单位。 二、内容 5、安全责任制 5、1 安全管理小组

5、1、1 为了统各全公司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成立各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作为各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掌如下﹕①推行、宣导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②制订月、季、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呈报(副)总经理,并负责推行、实施。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有权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或报告该部门主管、经理直至(副)总经理。④督导、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健全安全的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⑤负责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完善各种事故档案。并负责填报各项事故报表工作。每月对当月安全事故向G/M提出分析报告。⑥接待并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来访。⑦配合教育训练组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⑧其它有关安全事项。﹒ 5、1、2 安全管理小组之组成:安全小组设正副组长,分别为各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室指派人员,执行委员一名,由行政科主管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主管(经理)或其第一代理人担任。 5、1、3 总公司或总部之安全由总经理指定一家公司之安全小组负责。 5、2 工业安全单位(行政科) 5、2、1 安全单位作为公司执行机构,在公司安全小组指导下,从事安全的各项事务管理。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 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编号:XWHA-DL-1008 受控状态:受控 发放类型:电子版 动力能源部 修订记录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和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以及生产部内部小改小革和技术改造(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属于“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三同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避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先天不足,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为使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在公司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同时”职责 第四条动力能源部的职责: (一)参与水、电、风、气(氧、氮、煤、蒸)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 (二)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安全条件同时作出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国家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委托设计或研究单位进行项目劳动安全性预评价,做出

预评价报告; (三)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第三章“三同时”管理工作程序 第五条“三同时”管理要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几个主要阶段始终。为保证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有专门的一节对该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特点进行说明,并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原则要求,将所需资金一并纳入投资计划,同时编报。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编制专门的一篇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论述,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公司计财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选择并委托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初步设计前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通过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必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由业主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全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自救知识普与竞赛试卷

全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自救知识普及 竞赛试卷及答案 1.2015年8月29日第(C)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处罚的规定进行了新修正。 A.七 B.八 C.九 2.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A)年以上有期徒刑。 A.五、五 B.三、七 C.五、七 3.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A.三、五、七B、三、三、七 C.三、三、五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这属于(B)。 A.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5.刑法修正案(A)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A.第一百三十九 B.第一百四十 C.第一百四十一 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B)。 A.起诉 B.控告 C.仲裁 7.《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C.发现事故隐患自己先排除再向工会报告 8.《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C)权利。 A.日常监督 B.日常管理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9.《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这是指从业人员(A)。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2016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各部门室外卫生区由保卫科绘制“卫生区划分图”以书面形式统一划分;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公司各个位置的厕所、洗刷、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在单个部门内部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分布在二个部门以上公共位置的,由保卫科书面划分清理。 b5E2RGbCAP 2、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卫生、绿化区必须在早晨点名之前高标准、彻底清理完毕。任何部门不准在点名之后打扫卫生、洗涮茶具、浇花等。 p1EanqFDPw 3、负责清扫厕所和洗刷间的部门或车间,必须在点完名之后5 分钟之内清扫完毕。 4、卫生清理标准: (1)地面标准:无尘土、沙粒、纸屑,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2)绿化区标准:无杂草、杂物、无落叶。(3)窗户标准:玻璃光亮透明、无污点,窗台无灰尘,窗角无灰挂。(4)墙壁标准: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5)室内物品标准:桌面整齐无杂物、无灰尘;日光灯无灰尘;卫生工具整齐地摆放在隐蔽位置;纸篓、1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DXDiTa9E3d 公司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2016 报夹、椅子等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1/6 (6)水池、便池标准: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5、清理卫生的用具、水桶、拖把等物品用完后要定位存放,具体定位规定如下: (1)办公楼物品定位:拖把放在制作的拖把架上,并在用完之后放好,毛刷、水管及铁筋挂在洗刷间的墙上,水桶放在下水道口处,笤帚挂在各室部的门后墙上,大扫帚放在楼梯底处( RTCrpUDGiT (2)各车间清洗厕所物品定位:拖把用完之后放在各车间的拖把架上,厕所用的水管放在各厕所一角墙上。6、在打扫厕所、洗刷间及室外卫生时,必须注意: (1)清擦厕所、洗刷间墙壁和隔板时用拧干水的半湿抹布,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车间厕所除外),以免搞得到处是水渍。对于重点脏的部位,可用毛刷用力擦洗(如已干结的便渍、痰渍、污渍等)。厕所、洗刷间在清扫完毕前,必须用干拖把将地面的水渍拖干。 5PCzVD7HxA (2)打扫各办公楼内厕所、洗涮间内的卫生时,用洗涮干净的半湿拖把拖地(半湿拖把以拧干提着走10-15 米不滴水为标准)。 jLBHrnAILg (3)在洗涮间洗涮物品时,必须先将杂物倒入洗刷 2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xHAQX74J0X 公

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

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 一、设计依据 1、国家、省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 2、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其他依据。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概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职业危险、危害概况。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2、建厂的周围环境条件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3、锅炉、氧气站、乙炔站、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等的布局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4、厂区内通道、运输的劳动安全卫生; 5、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有害气体与主要风向的关系; 6、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辅助室的设置情况。 四、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五、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选用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 2、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等设施;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 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危害程度; 6、高温、高湿、低温、噪声、振动等工作环境所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 六、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1、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维修、保养、日常检测检验人员;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设施及人员。

2018年全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自救逃生知识普及竞赛考试

2018 年全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自救逃生知识普及竞赛考试答案 CABBA,BCCAB,BACAB,CAABA,BACBA,BBBCB,BBCAC,CBABB,ACBBC, BABCC,ABACA,ABCBA,BBCAC,BABAC,ABCAC,CBBAC,BAAAB,BCABA, BCBBA,ABABC

2018 年全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自救逃生知识普及竞赛考试答 案 1.2015年8月29日第(C)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刑事处罚的规定进行了新修正。 A.七 B.八C九 2.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恶劣的,处(A)年以上有期徒刑。 A.五、五 B.三、七 C.五、七 3.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A.三、五、七B、三、三、七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这属于(B)。 A.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 5.刑法修正案(A)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 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A.第一百三十九 B.第一百四十 C.第一百四^一 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百度文库汇总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 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见劳字〔 1989〕 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 (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 (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2.劳动部门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还可根据需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复测; 3.经复核、检查、评估、复测已达到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劳动部门签署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4.劳动部门就复核、检查、评估、复测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八条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的检测数据; (2 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分析评价材料; (3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2021)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 定(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3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2021) 1总则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国家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加强防尘防毒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水泥工业的发展,使水泥工厂的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以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工程和引进的水泥工厂及其矿山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1.0.3本规定只包括工程设计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与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自身应配套的安全装置等内容不纳入本规定。

1.0.4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规定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1.0.5水泥:工厂的设计应提高生产机械化利自动化程度,对生产过程中各项不安全因素,应遵循清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告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实行文明生产。 1.0.6水泥工厂的设计,应积极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采用切合实际、经济合理、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减少尘源,控制污染。 1.0.7设计单位在可行性论证时,应对拟建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同时作出论证,并以专门的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必须按规定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并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1.0.8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具体落实初步设计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在初步设计审查中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审查意见。如有重大的方案变动,必须征得初步设计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 1.0.9设计中应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及不产生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5、各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安保部,积极配合安保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各部门必须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8、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生产车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3、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劳动安全卫生试题

一、综合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其含义是什么?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动部劳部办发[1994]289号通知,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答: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据有关法规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所谓“三级”,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入厂教育即新工人到厂后由劳动工资或人事部门及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分配到车间(队);车间教育即由车间(队)主任(队长)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班组教育即由班组长或班安全员负责,进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教育。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对入厂的新工人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他所从事的工作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不仅危害本人,而且还会危害他人安全的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工作。 3.新岗位、新技术的教育,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 5.对各级行政、技术管理干部的教育,对此主要是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教训的教育。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国家规定的标准? 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劳动部劳部发[1994]289号) ◇如何理解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这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劳动部3号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3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已经1996年10月4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伯勇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 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

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变,切实保障施工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显的划分隔离,并设有防护措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

卫生。 (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声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卫生安全监察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73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卫生安全监察 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卫生安全监 察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概述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关系到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职工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任何忽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行为,都是对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都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一)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对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长期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可以说是用职工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实践证明,要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些方针。 (二)国家制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近年来,为从法律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制度、体制、经济等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都作出了哪些规定?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应履行职责的规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word)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 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 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 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 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

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 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 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 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 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 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 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

安全专篇

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 9.1 劳动安全卫生 9.1.1 设计采用的相关标准 (1)《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及其附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 (2)《有色金属工厂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试行);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年版) (9)《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1996劳动部) (10)《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1)GBZ 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2)GBZ 2-200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3)GBJ 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14)GB 16912-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15)GBJ 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16)GB 2893-2001《安全色》 (17)GB 2894-1996《安全标志》 (18)GB 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19)GB 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20)GB 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21)GB 4053.4-198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22)GB 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23)GB 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24)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5)GB14194—93《永久气瓶充装规定》 (26)HGJ 229-1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7)HG 20571-19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28)GBJ 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29)GB 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臵设计规范》(30)相关专业设计依据中有关安全技术的规范、规程。 9.1.2 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本工程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熔炼车间内各种炉窑散发的少量含铅烟气,硫酸车间污酸、成品酸的腐蚀,制氧车间深冷设备的低温冻伤,天然气管道泄漏及压缩空气、富氧、液氧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危险,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核仪器仪表的放射性辐射,噪声设备的噪声危害,电气设备的防漏电保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灼烫等。另外,还有自然灾害的影响,如:地震、雷电等。 9.1.3 主要防范措施 (1)防尘及有害气体 氧气底吹熔炼炉产出烟气经余热锅炉、电除尘器处理净化后,送硫酸车间制酸。鼓风炉产出烟气经表面冷却器、布袋收尘器收尘,除尘效率大于99%,烟气经烟囱排入大气。 在氧气底吹熔炼炉、鼓风炉的加料口、出铅口、出渣口等处产生烟尘,设有吸风罩并配有通风收尘系统,将有害气体排出车间。 在配料车间产生粉尘的部位均设通风收尘装臵,以改善操作环境。

劳动安全卫生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指企业提供给职工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一般对于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文职人员而言并不需要详细,而对于在车间或者生产场地从事生产性质工作的职工需要进行说明。 本章注意的地方在于: 1.具有危险性特种作业资格问题; 2.工伤事故、职业病的防范 第五十二条劳动保护基本原则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注解】本条中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立法】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09-05 劳办发[1994]289号) 第五十三条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注解】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 本条中的“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本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对“三同时”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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