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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开工准备

1 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 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

车能够到达的地方。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

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

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开关箱、接线盒,距易燃物堆垛外缘不得小于1.5m。

10、仓库或堆放场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

三、电气焊作业

1、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②未确认焊件内部已无可燃、易爆物前,不得动火;

③装过可燃物料未经彻底清洗和排除危险之前,不得动火;

④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热、隔音的部位,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动火;

⑤焊割部位附近有可燃、爆炸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动火;

⑥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⑦立体交叉作业没有防火安全隔离措施时,不得动火;

⑧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或明

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得动火。

2、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下列情况虽没有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但在施工前要设专人监护:

①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包装箱上方或水平距离10m范围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时;

②在用木材、塑料等可燃材料作成的屋面,棚顶、天花板及篷布上方或放置、铺设可燃材料的室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时;

4、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火警时,应视其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救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四、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木工间、施工动火区域及框架钢结构每层次应

配置消防器材。

2、在仓库及现场明显处,应设置火警电话号码牌。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灭火器使用方法的培训。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生产存在易燃、易爆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车间(部门)和外部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第二章动火管理要求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第四条禁火区范围的划分 1、特殊禁火区域: A、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管道、阀门、法兰本体上。 B、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设备、设施、储罐、呼吸阀、阻火器、放散管、仪表本体上。 C、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导热油上下油槽本体上。 D、生产运行状态下的中央空调、除湿机房、锅炉房、天然气计量间。 2、一级禁火区域: A、除特殊区域以外的所有易燃易爆区域。

B、厂区所有管廊上。 3、二级禁火区域: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区域以外的禁火区。 4、固定动火区域: 包括机加车间工棚内区域、切割机定置区域、砂轮定置区域、新厂房外辅助动力设备区域和现场设定的红线(或警戒线)区域内。 固定动火区域的增加需由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现场核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新确定的固定动火区域按要求绘制红线或设置警戒线后方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使用。 第六条动火作业相关职责 1、动火作业负责人 A、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B、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C、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A、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B、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C、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D、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E、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徐州市丰县 融耀新城二期C12#楼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通宏华融耀新城二期C12#楼项目部 2017年10月日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对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 (一)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火炉、喷灯、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出 火星, 2.电火花。如高压电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 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二)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时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②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③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记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④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 30M. ⑤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三)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德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贮量大的易燃仓库,仓库应设立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处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辆通道的畅通。 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46-1988《建 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 (四)焊接、气割中防火防爆措施。对焊、割构件和焊、割场所,可采取以下措施: 1.转移。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需要焊、割得构

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本工程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根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4、4、《建筑电气设计手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碧桂园盈水翠苑 建设单位:台山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传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台山市碧桂园钻石湾 本工程框架墙结构;货量区别墅户型005S、005N240S、260S地上3层。商铺A、B、C区1-3层,建筑总面积:37000m。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涂国武,黄劲松,吴小磊。 现场负责人职责: 1、按照业主要求提出动火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 3、落实动火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安全员:禤艺峰,训邵兵。 安全员职责:1、做好动火前的安全交底(包括风险识别),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对作业全过程安全进行监护。 四、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五、安全技术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3、电气焊工在操作时必须持双证作业(操作证、动火证)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并穿绝缘鞋、带皮手套、戴保护镜。 4、动火人员必须到项目经理开动火证,方可施工。 5、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6、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 7、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电源线的拆装应有专业电工操作。 8、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电闸箱内,拉合时应倒向操作,电焊机必须接二次保护装置。 六、电焊工、电工操作规程

9.5.6-3三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9.5.6-3三级动火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徐州市丰县 融耀新城二期C12#楼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通宏华融耀新城二期C12#楼项目部 2017年10月日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对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 (一)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火炉、喷灯、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 出火星, 2.电火花。如高压电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 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二)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时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②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 25M.

③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记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④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⑤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三)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德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贮量大的易燃仓库,仓库应设立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处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辆通道的畅通。 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46-1988《建 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

动火施工方案(1)教学文案

目录 1.工程概况---------------------------------------------------1 2. 指导思想和目标------------------------------------------1 3. 组织机构---------------------------------------------------1 4. 施工步骤---------------------------------------------------2 5. 作业前准备------------------------------------------------2 6. 作业时------------------------------------------------------2 7. 作业完毕---------------------------------------------------3 8. 安全措施---------------------------------------------------3 9. 应急预案---------------------------------------------------3

一、工程概况 阿拉山口输油站位于新疆博乐市阿拉山口区城市规划区西北侧,站场北临中哈两国边界,东侧和南侧为阿拉山口规划区,在站址南侧2.5KM处有阿拉山口区变电站。阿拉山口输油站北侧紧邻中哈输油管道的交接计量站,两者以站场围墙中心为界。 为解决阿-独线输量增至2000×10t/a,阿拉山口首站配套储罐罐容不足的问题,拟在阿拉山口输油站灌区西侧预留用地位置新建2座5万立方原油储罐及配套设施,与站内已建2座储油罐形成一个罐组,新建储罐充分利用输油站已建设施,且与已建储罐具有相同的储罐功能,具有来油旁接输送、来油完全开式输送等功能。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1、坚持诚信思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管理,加强过程控 制,严把工期质量关,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 2、质量目标 确保本工程一次成功,全部工程质量合格。 3、安全目标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确保施工、交通、消防安全零事故。 4、工期目标 确保工程在合同期限内竣工。 三、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分工: 现场成立施工项目组 现场负责人:吴海涛

动火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动火专项施工方案 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以下施工方案。 一、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消防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2、工地的防火、保卫工作有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责任人系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承包负责人或土地承包负责人,责任人应根据建筑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该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选派专人管理。 3、工地应该落实防火、保卫责任制,施工现场危险品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动用明火审批规章制度,及时配备值班纠察,监护人员,做到不定期地对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和有效落实。 4、工地内易燃易爆仓库或场地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对不再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清理和处理,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各类电器炉灶等。 5、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规范要求,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

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9、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顾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一

新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 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 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 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16〕279 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 号) 4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3.2 审核二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二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28755 二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二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每个个职工必须懂的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灌输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 施工现场施工队长夏冬林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落实和实施。项目部项目经理田辉权、安全员潘敏华具体负责现场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班组长杜贵生安全员叶宗明等具体落实消防防火工作。 2. 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动火作业区域,动火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 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 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 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 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编号:AQ-BH-08673 ( 管理资料)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 工方案 Special construction scheme of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hot work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 案 说明: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 制订复杂的方案。 一、开工准备 1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开关箱、接线盒,距易燃物堆垛外缘不得小于1.5m。 10、仓库或堆放场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 三、电气焊作业 1、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②未确认焊件内部已无可燃、易爆物前,不得动火;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44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二采区临时变电所内因变压器安装做两个高压电缆头。需动用喷灯加工。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完成,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动火前,技术科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动火安全技术措施,经本矿总工、通风、机电、生产、安检等部门负责人会审并签字后,方可动火。 二、本此动火的范围只限在二采区临时变电所内进行,其他地点严禁动火。 三、井下动火前,必须先将变电所两道分门打开确保风流畅通。 四、井下动火前,必须先将动火地点及其附近

20m范围内的易燃品或容器罐之类的物品清除干净,防止引燃或受热膨胀而发生爆炸。 五、井下动火前,瓦斯员必须检查动火地点及其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检查地点不能少于5点,只有当动火地点及其20m附近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动火。瓦斯员必须把检查结果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填写在现场的瓦斯牌板上。 六、井下动火前,安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检查动火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违章操作,安检员有权停止一切与明火有关的工作。 七、瓦斯员、安检员必须,现场盯岗制,严禁在未检查瓦斯区域使用明火。 八、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手续,只有当瓦斯员、安检员、工程负责人、作业人员四人共同在动火联签单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48-27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 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开工准备 1 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 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开关箱、接线盒,距易燃物堆垛外缘不得小于1.5m。 10、仓库或堆放场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 三、电气焊作业 1、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②未确认焊件内部已无可燃、易爆物前,不得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KBCQ.GZ-446/02-19 编制:xxx 审核: 批准: 日期:xxx年xx月xx日 版本/修订:A/0 分发号: 受控状态:

1目的 规范公司内部的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动火作业的安全,避免各类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类、各级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建滔天然气化工(重庆)有限公司内部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2 除指定区域外的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3定义 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 3.2固定动火区域-是指无大量可燃性物料储存或者与可燃物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采取特殊处理措施,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动火作业)一般不会发生火灾的动火区域。公司内部机修车间及食堂为固定动火区域。 3.3禁火区域—是指公司内部除固定动火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5动火区域—是指为了动火需要,以动火点为中心,周边10米内的区域。 4参考文件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文颁发) 5程序 5.1动火作业的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等三级动火作业。 5.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5.1.2一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开工准备 1 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 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 车能够到达的地方。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 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 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开关箱、接线盒,距易燃物堆垛外缘不得小于1.5m。 10、仓库或堆放场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 三、电气焊作业

新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16〕279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号) 4 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3.2 审核二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动火作业安全方案.docx

动火作业安全方案 ㈠施工单位:大庆市中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㈡业主单位: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三公司东风供热分公司 ㈢工程地点:油田总医院锅炉房 主要施工内容及范围:拆除现状2台低温热水锅炉前墙,将每台锅炉2个燃烧器安装位置改造为一个燃烧器安装位置,对3#,4#炉炉前燃烧器管线进行相应调整。拆迁3#,4#炉燃烧器,风机及基础。 二、动火作业情况 动火地点(部位) 油田总医院锅炉房内 动火级别 三级 动火方式 气割、切割、打磨、焊接 动火设备 割枪、切割机、打磨机、焊机 动火原因 拆除3#,4#燃烧器,风机及基础,管线安装。 动火起讫时间 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15日 动火人 任可利 施工单位负责人

马玉镇 现场安全总负责人 郑杰 监护人 万有贺 安全措施落实负责人金成万 动火安全器具准备情况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灭火器 个 2 消防水带 M 安全标志

套 1 三、安全作业措施 3.1开工准备 ㈠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㈡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㈢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3.2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㈠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㈡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㈢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㈣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㈤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㈥没有消防措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3安全技术措施 ⑴本次动火作业内动火是重点防护部位是顶棚上的风机设备以及电缆电线。首先要保证仓内足够照明,采用通风机进行通风换气,确保作业时仓内含氧量达到标准。动火前,要用彩瓦遮盖,防止火花飞溅到电缆上或周围其他设备。动火部位下部所有重要仪表设施,在动火前都需采取包裹、隔离措施。动火时,安排专人监护。 (2)锅炉房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施工现场要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器具,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作他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现场作业人员严禁抽烟,需焊割和明火作业,应事先消除周围可燃物或采取防范措施。 (5)氧气和乙炔气体要有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乙炔瓶应装有防爆回火装置,安全距离大于5米,与明火距离大于10米,设专人看管,乙炔表要装有防爆回火装置。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上虞基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SYJD-ZY-060-2010 拟文部门:QHSE部 编制人:王春雷 审核人:吴纪虎 批准人:吕正璋 发布日期:2011-8-10

上虞基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基地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作业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化蓝天上虞基地动火作业管理。 3 定义 3.1 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 动火人:接受过培训,对设备、程序和需完成的动火工作有全面认识的作业人员。经批准的动火人将直接参与动火作业; 3.3 监火人:被指派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监控的人员。监火人应完成防火观察培训,确保在动火作业中能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 3.4 爆炸下限(LEL):当出现火源时,有可能造成起火燃烧的最低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 4 动火作业分级 根据动火部位所在生产场所或部位的火灾危险类别、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大小,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个级别。 4.1 特殊动火作业 4.1.1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非露天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2 生产设备带压不置换动火、油储罐和输油管道的带油动火、易燃液体储存罐区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 一级动火作

4.2.1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2.2 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生产、使用、储存、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可能出现和容易散发出易燃易爆可燃气体的场所); 4.2.3 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储存罐区、泵房、库房或堆场、装卸场所、污水处理场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距离内的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 4.2.4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 二级动火: 4.3.1 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基地QHSE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具体包括: 4.3.2.1 生产装置(储罐)停工检修,经过吹扫、置换等工艺处理、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4.3.2.2 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及其它设备,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者; 4.3.2.3 在各类仓库、车库内的动火(危险化学品仓库按一级以上动火处理); 4.3.2.4 在非防爆场所、与防爆场所防火间距(15m)以外的地区动火; 4.3.2.5 不符合二级动火条件的,按一级动火以上进行处理; 4.3.2.6 在节、假日或生产不稳定等异常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的规定; 5.1.2 动火作业开始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5.1.3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4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火灾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阳石化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1-2009)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固定动火 指在生产厂区内的安全地带,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生产用火 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 (三)临时动火 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四)“四不动火” 指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属地单位 (一)向动火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并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二)审查动火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风险削减措施,监督现场动火,发现违章有权停止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单位 (一)负责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制定、落实施工风险削减措施,对动火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二)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 (三)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作业,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应立即终止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申请人(作业现场负责人) (一)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二)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三)落实动火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第九条动火作业批准人 (一)负责组织向动火作业单位、本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核查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负责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四)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十条动火监护人 (一)确认动火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 (二)确认动火作业现场风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 (三)核实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四)纠正和制止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五)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报警、灭火、人员疏散、救援等初期处置。 (六)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应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稿

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 案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徐州市丰县 融耀新城二期C12#楼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通宏华融耀新城二期C12#楼项目部 2017年10月日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对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 (一)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火炉、喷灯、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 出火星, 2.电火花。如高压电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 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 (二)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时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②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③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记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

不小于20M。 ④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⑤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三)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德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贮量大的易燃仓库,仓库应设立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处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辆通道的畅通。 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行业标准JGJ46-1988《建 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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