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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辩词

人之初,性本善辩词
人之初,性本善辩词

正方辩词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是三字经里面的话。说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来是善良的。他(她)们后来的不同和巨大差异,是后天形成的。没有哪个坏人是天生的,只是因图一时享乐,经不住诱惑而迷失了方向。

一般而言,对人性的哲学分歧主要有6种:

(1)人之初,性本善(孔子)

(2)人之初,性本恶(荀子)

(3)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接近本恶说)

(4)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

(5)人的本质属性是理性思维

(6)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

但是,以笼统的分类应该只有本善说和本恶说,都似乎很有道理,在西方本恶说占上风,因为,西方人没有儒家思想的固有框架,而东方特别是东亚,儒家思想的强势让多数东方特别是中国人无法接受本恶说,主要就是因为这句人之初,性本善(孔子)

但是这个“性”应该有多种含义,也就是说应该是广义的。性质,性情,性格,性别,性欲……都是从“性”开始的。也说明了它的广义性。实际上人之初“性”本“色”,这也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孔子也说过:“食色,性也!”就是说它本来就是和吃饭一样是人的一种本能。所以性本来就是天生的。他后天形成的只是在发展它利用它和操作它。

法国学者Raymond Around 在<知识分子的鸦片>一书中说:我并不否认一场会议里的桌子两边的人有其一定程度的对立,我只是认为,你不可以因为他们有某些观念和见解,就把他们一分为二,说一个阵营是善的化身,属于未来,代表理性,一个阵营是恶的化身,属于过去,代表迷信。

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则说“人之初,性本恶”

我认为首先要界定善与恶的界限,然而,这才是不可探讨的,因为,随着时代和人类的发展,每个时期善和恶的标准都很模糊,正是因为这样的模糊,才导致这个问题的不可考!

比如,把人逼迫到极端(比如饥荒),人就会表现出动物性,残暴,极端自私,当人们饿到一定程度,就算是同类又有什么不可食用的

英国着名的探险队在18世纪在北极探险的时候,最后全军覆灭,到最后这些被当作英国英雄的人自相残食,而几十年后当人们发现他们的尸骨的时候,人们发现他们尸骨上都有用刀砍割的痕迹,经过权威法医的鉴定认为是互相残割食用的痕迹。然而,英国人就是不肯相信,他们认为他们的英雄不可能这么做的,然而,他们真的是恶的吗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小孩刚出生时都是天真无邪的,他们把最表面最真的一面表现出来.不会去考虑任何的问题.后来他们的改变都是与他们的生活环境紧密紧合在一起的

小孩的纯真天真非功利性与大人的唯利是图一对比,不是人性本善因为功利,人性才慢慢恶化!

不同的人就像不同形状的石子,社会就像一个大染缸,人生在世就在这大染缸里不停地撞击,也就有有形形色色的人,也就有了人的圆滑。

所以,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只是后来在生存中把握的问题了

人之初性本善正方攻辩问题

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而根据人性本恶

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时间警示)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第二个是我们人类社会将是彼此不再相信。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人们则说他居心不良;而我们在辩论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但是我们会发现,在人类历史社会当中,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君主曾经产生过,但是舍己为人的事情在不断地发生。而在生活当中,为善不为人知的生徒小民更是比比皆是。泰丽莎修女的善行,大乘佛教中所说的“众生永远不得渡,则已终身不作佛”的慈悲宏愿,难道不正是人性本善的最佳引证吗

(反驳)

这是一个不能定义的问题,人之初到底是什么:是人类刚刚诞生还是当人是个婴儿的时候

人是由猿猴进化的,猿猴是善是恶它们嬉戏林间,遵循着自然规律,这是善吗它们撕食另族,这是恶吗

一个婴儿,可以说几乎没有自己的思想,如何说他是善是恶

因此善恶的判断是因人而异的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讲,人的性情性格确定有先天遗传,这种遗传只能是急与缓,躁与柔,动与静的不同,不能说脾气急点躁点就坏,但将来则可以产生暴力倾向,也不能说生下来比较安静、脾气温和的就好,就一定善,也要看后天培养和生存的环境如何。所以,性善论是不科学的

反方可能提出的问题

人之初性本善的话,那教育还有用吗

(正方可能会这样反驳)

有用。

因为人幼年时期都是纯真的。

你见过现实中的恶婴吗没有吧

所以说小时候是最善的时候。

长大了就有很多后天因素刺激他,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教育!就像树一样,小树苗时候都是很好的,长的差不多的时候就有一些因素使他歪歪扭扭。这时候就需要人来教育。用教育来纠正他的错误,使他长大成材!

反方辩词

其实,善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什么是善呢比如说,一件事当时看起来也许对别人是有好处的,即被称为“善事”;可过几天、几月、几年,它会一直对对方有好处吗这是也许善就成了恶,这又怎么解释呢

善从恶中来,恶也可以来源于善。善极则恶,恶极则善。人们常说的“看问题要全面”“要从两个角度看问题”就是此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角度方面呢就是源于一个人的认识善(或恶)到了什么程度。其实一个正常人绝对不是一个只有善的人(当然更不是一个只有恶的人),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如果真的出现,用小说里的话说“那将引起一场武林的腥风血雨”。

综上所述,恶来源于善。

孔孟儒家提出的是”性善论”,认为人性本善,治理国家应该以道德教化为主,不应该施以严刑峻法!

法家则提出与之相反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靠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是没有用的,应该制定严格而完善的律法,来管理天下!事实上,”性恶论”比较实在和现实一点,毕竟,人还是欲望的动物。

人之初性本善与人之初性本恶相辅相成,善与恶在人之处是没有定论,人之初是一张白纸,善与恶是后天环境造就的。再说,发出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这样感叹的人们,也是被环境因素所影响的,他们会因为自己的成长自己的经历而去估量别人去定义别人。可以说,人之初性本善与人之初性本恶没有关系,也可以说,相辅相成,没有恶哪里来的善。

性本恶。人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禽兽,只是在社会上生活,被社会的条约所约束。如果性本善的话那就无须人类再去制定法律与所谓的道德了。所谓的佛其实也是邪恶的,他无情的干预他人的生活生理需求,为了使自己能成佛而要求他人。

其实人也无所谓善恶,为了生存而伤害到别人的利益这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表现了人的恶)。

人与生俱来就想满足欲望,若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发生争执,因此人性本恶,所以需要法律的约束,来“化性起伪”使人格提高。

辩题:《人性本善》

正方:台湾大学队

反方:复旦大学队

今晚的辩题是人性本善,反方的立场是人性本恶。

吴淑燕:大家好!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

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无所不

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时间警示)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第二个是我们人类社会将是彼此不再相信。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人们则说他居心不良;而我们在辩论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但是我们会发现,在人类历史社会当中,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主曾经产生过,但是舍己为人的事情在不断地发生。而在生活当中,为善不为人知的生徒小民更是比比皆是。泰丽莎修女的善行,大乘佛教中所说的“众生永远不得渡,则已终身不作佛”的慈悲宏愿,难道不正是人性本善的最佳引证吗(时间到)谢谢!(掌声)。

姜丰:谢谢主席,大家好!我先要指出一点的是,康德并不是一个性善论者。康德也说过这样一句话:“恶折磨我们的人,时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时而是因为人的残忍的自私性。”对方不要断章取义。另外对方所讲到的种种善行,那完全是后天的,又怎么能够说明我们命题当中的“本”呢神话归神话,现实归现实。对方同学请你们摘下玫瑰色的眼镜看看这个现实的世界,就在你陈辞的这三分钟当中,这个世界又发生了多少战争、暴力、抢劫、强奸。如果人性真是善的话,那么这些罪恶行为到底从何而来呢对方为什么在他们的陈辞当中,自始至终对这个问题避而不答呢我方立场是:人性本恶。

第一,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提到善恶,正如一千个观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心目当中也许会有一千个善恶标准。但是,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那个曹操不是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吗那个路易十五不是也说过:“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还有一个英国男孩,他为了得到一辆自行车竟然卖掉自己三岁的妹妹。这些对方还能说人性本善吗

第三,虽然人性本恶,但是我们这个世界并没有在人欲横流中毁灭掉,这是因为人有理性(时间警示)。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加以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这一点也不正说明了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修齐、治平、内圣、外王是何等重要吗!对方辩友,如果真的是人性本善的话,那么孔老夫子何必还诲人不倦呢

今天,对方辩友所犯的错误就在于以理想代替现实,以价值评判代替了事实评判。从感情上讲我们同所有善良的人一样也是希望人性是善的。但是历史、现实和理性都告诉我们,人性是恶的!这是一个事实,我们只有正视这个事实,才有可能扬善避恶。(时间到)。谢谢各位!(掌声)

蔡仲达:大家好!刚才对方同学谈得很多,我们就一一来检视到底善是本还是恶是本到底善是表象还是恶是表象我们先举一个例子来说吧。如果我们今天要吃西瓜,是不是先要种西瓜种子呢如果我们种红豆、绿豆,长得出西瓜吗!所以人世间为什么这么多善行呢,当然是在人的本性中就有着善的种子嘛。那人世中为什么有恶的表象呢很简单嘛,我们都知道我们种西瓜只要丢西瓜种子就好了吗我们还要施肥,还要浇水啊,而且一不小心,万一再下了十几天的大雨,那么西瓜不仅长不好,而且还会烂掉。所以同样的嘛,我们在人类充满污染的环境中,我们承认有些人他虽然有善根,但是呢他长不出善果。他是长得不好,但是这并不是说他的人性中没有善的种子啊!所以我们发现很多犯罪人到最后他们都良心发现。我们说他是良心未泯,那么想想看,如果人的良心自始就不存在于人

的本性中的话,那么我们怎样去解释人有后悔的行为呢大家不都曾经后悔过吗好的,对方同学又指出了另外一点,说人的恶是因为人有欲望,人有这样的本质,那我就不懂了,为什么欲望一定带来恶呢我今天喜欢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也喜欢我,我们都想跟对方结婚,我们组成美好家庭,这是恶吗(笑声、掌声)再说吧,人有本能,人肚子饿了就想吃饭,那人跟狮子不就是一样了吗对方同学您如何解释呢另外我们再想一想吧,对方同学说人的本性可以教育,所以恶的本性可以教育成善,我们就来想一想,为什么人的本性可以被教育成善呢我们说小鸟会飞,它只要学了飞就可以飞,为什么我们人怎么教,我们都不会自己飞呢因为我们本性中没有飞的本性嘛,(时间警示)那么人为什么被教成行善呢就是因为我们相信人的本性中有善性嘛。如果说人的本性是恶的而能够教成善的,那我们就觉得很奇怪了。如果人的本性没有善性为什么我们一学就知道什么是善,一教就知道怎么行善,而教怎么飞再怎么教你都不会呢就算如果本性是恶,那到底谁来教我们,是本恶的人来教我们本恶的人吗他们为什么要教我们呢他们到底有什么动机,我们能够信任他吗他们教育我们行善,孔夫子要教育我们行善,他们背后是不是有一个更大的恶的动机呢(笑声、掌声)我们觉得很奇怪,对不对比如说吧,一个老人跌倒了,我们把他扶起来;我们来新加坡,交这么多朋友,以辩会友,我们情意真挚;我们看到非洲饥民,人人心中都有孤拯、悲哀、悯天地不悯的心情,如果说扶老人就是沽名钓誉;交朋友这是虚伪矫

情……(时间到)谢谢!(掌声)

季翔:谢谢主席,各位好!对方辩友我倒真想请问你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社会是由人构成的,对方却认为社会环境中的恶和人之恶没有关系,那请问:外界环境中的恶是从哪里来的呢你的善又是怎样导出恶的呢我方从来不认为本能和欲望就是恶,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展才是恶(掌声)。对方辩友,孔子早就告诉过我们:“道听途说,德之弃也。”我方认为,人性本恶主要基于如下理由。

第一,人性本恶是古往今来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晶。早在两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荀子的性恶论与犹太教的原罪说便遥相呼应。而到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这难道仅是历史的巧合吗不!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一语道破天机,“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性本善时是说出了一种伟大的思想,但他们忘记了。当他们说人性本恶时,他们是说出了一种伟大的多的思想。”(掌声)令人遗憾的是,对方辩友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至今未能幡然醒悟,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乔西·比林斯的那句话,“真理尽管稀少,却总是供过于求。”(掌声)

第二,人性本恶是日常生活一再向我们显示的道理。从李尔王的不孝女儿们到《联合早报》上拳击妻子脸部的丈夫们,从倒卖血浆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到杀人不眨眼的拉美毒枭,恶人恶事真可谓横贯古今,不胜枚举。对方辩友,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做、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掌声、笑声)

第三,尽管我们承认人性本恶,(时间警示)但并不意味着人类前途一片黑暗,人之所以成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并不因为他白壁无瑕,完美无缺,而在于能有认识自己的勇气,承认人性本恶;人有判断是非的理性,能够扬善弃恶。为了矫治本恶的人性,人们不仅制定法律以平息暴力、规范道德以减少争斗、设立政府以处罚叛逆,而且倡导坚贞以反对意乱行迷、编写童话去诅咒忘恩负义(掌声)。真可谓苦心孤诣、殚精竭虑。而对方辩友却坚持人性本善,言下之意人类所有的道德教化都是多此一举了!心痛之余我不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人性本善,那么我们要道德法律、交通规则干什么呢如果人性本善的话,个人修养、社会教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时间到)谢谢!(长时间掌声)

许金龙:孔老夫子孜孜不倦,因为他是个勤于灌溉善根的人。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今天提出了这么多,如果说人性真的是本恶的,我们来请问下面几个问题:如果说呀,驯兽师可以改变狮子的本性的话,那么我们想想看,我们可以教狮子敬礼,也可以教狮子行善吗我再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说今天是人性本恶的话,对方辩友说的种种教育,那可能实行吗谁会信任谁,由哪一个性善的人来教,还是性恶的人来教呢如果说性恶的人来教的话,那谁会服谁呢他教的凭什么就是善的呢今天对方辩友最根本的关键的矛盾错误就在于说,他相信人性本恶,但本恶的人会摒弃恶的价值吗本恶的人会喜欢恶吧,他讨厌的是什么呢讨厌的是某一个人加在他身上的恶行。所以说,本恶的人应当是非常快乐地去行恶才对,他最讨厌、难过的是别人的恶加在他身上才对。所以说,今天对方辩友在这样的错误矛盾之下,怎么能告诉我们说,人性本恶的,但人又会摒弃恶的价值呢既然人性本恶,人就会欢欢喜喜地接受恶的价值。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对方辩友今天说的什么对方辩友,今天说啊,人性有两层,一种是自然属性,是天性,再一种是社会属性,那种是后天的。自然属性就是说人的天性就跟动物一样,有欲望的本能。对了,对方辩友说得好,自然属性,人就只有自然属性,本能的欲望而已吗那人跟动物有什么差别呢跟狮子老虎又有什么差别呢对方辩友,请您待会儿要解释给大家听。(笑声)那么再说到人的社会属性,我就不懂了,人的社会属性,为什么就是后天的,不是本性人的社会属性就是说人可以

被教,人有善根,人有善端,那这不就是人的本性了对方辩友,如果说今天本性可以移来移去,从恶换到善,从善换到恶,那我想请问,本来的性到底是什么(鼓掌)如果对方辩友说今天坚信,历史演进过程当中都是往恶的方向移动的话,我方今天没有话说。今天

就在于说,整个历史过程都是往善的去移动,所以我们相信,对方辩友也相信,该往善的方向去移动,可是谁会相信,社会该往善的方向去移动呢是那些本恶的人吗如果说对方辩友真的坚信本恶的话,那我就要称赞对方辩友一句:你是泯灭天性,没有天良的人了!(笑声、掌声)因为那就是您顺性而为,顺乎自然,应乎天理,顺乎人心了吗所以,我们再来想想看,如果说我们建立起来一个本恶的世界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是怎么样相信我,我们在这里谈,不是谈输赢,是谈真理。如果说人性本恶,我们彼此无法信任。你坐在那里,我坐在这里,我们彼此有什么样的语言可以进行沟通。因为你会怀疑我,我会猜忌你,如果没有本,如果没有善良的端行,没有善良种子,我们怎么在这里进行流畅的沟通呢在这里,我方要一再地强调的是说,今天对方辩友,如果今天(时间到)相信人性本恶的话,就不会有我们这群和善的人群了。(掌声)

严嘉:谢谢主席,各位好!对方一辩说,有的人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这不错,但我请问,如果人都是本善的话,谁会拿起屠刀呢(掌声)第二,对方二辩说,人一教一学就能够会善,那我们看到好多人他们做恶事的时候,是不要教,不要学,就会去做的。(笑声、掌声)我们再看到,对方辩友认为恶都是外因,但我请问,如果鸡蛋没有缝的话,苍蝇会去叮它吗所以,还是它有内因在起作用的。至于说到,善端是从哪儿来的我告诉对方辩友,如果人人皆自私的话,那么人人都不能自私。因此制约、权衡中产生节制,这就是最早的善源。至于后天的教化,它自然而然形成了。对方辩友不要对历史事实视而不见。好,下面我从现实和历史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而《人类的起源》一书中告诉我们,当一个土人的小孩不小心,把一筐海胆掉进海里的时候,土人竟把他活活地摔死在石崖上。面对着原始人这种凶残的天性,对方辩友,难道还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吗第二,正是由于人性本恶的存在,所以,在人类社会沧海桑田的演进过程之中,教化才显得尤其重要,而且也相当艰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方从来不否认,通过后天的教化和修养,人是可以对他的人性加以改变,甚至形成伟大的人格的。但是,正因为有本恶的人性存在,所以,我们要知道,学好三年,学坏三天,(时间警示)“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呀。请大家想一想,看暴力片,色情片,是从来没有什么公开的倡导和鼓励的,但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要趋之若鹜呢(笑声、掌声)第三,认识到人性本恶,其实并不是人类的羞耻。真正应该反省的,是面对着真理,却不敢去正视它。其实,人类社会演进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人的尊严这种虚假的虚荣被不断剥去的过程。我们看到在神学灵光笼罩之下,人类曾经是相当的夜郎自大。但是,哥白尼的日心说,抹去了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达尔文的进化论揭示人与动物之间必然的内在联系;而弗洛伊德则披露了在理性的冰山尖之下,人的巨大的本能的冲动与欲望。今天,我们也只有真正地认识到人性本恶这一基础,(时间到)才能做到抑恶扬善。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严嘉同学,听过双方代表对善恶的陈辞。现在是他们大展辩才的时候。在自由辩论开始之前先提醒双方代表,你们每队各有四分钟发言时间,正方同学必须先发言。好,现在自由辩论开始!(掌声)王信国:我想首先请问对方辩友,既然人性本恶,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善行的发生

蒋昌建:我方一辩已经解释了。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在评选模范丈夫时,你能告诉我,这个模范丈夫本性是好的,就是经不起美色的诱惑吧(笑声、掌声)

许金龙:对方辩友,他要有人勤加于灌溉,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请您正面回答我,您喜不喜欢杀人放火(笑声)

季翔:我当然不喜欢,因为我受过了教化。但我并不以我的人性本恶为耻辱。我想请问对方,你们的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掌声)

吴淑燕:我想先请问对方同学,您的教育能够使你一辈子不流露本性吗如果您不小心流露本性,那我们大家可要遭殃了。

严嘉:所以我要不断地注意修身自己呀!曾子为什么说:“吾日三省吾身”呢所以,我再次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内因没有的话,那恶花为什么会从善果里产生呢

王信国: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会有,这是因为教育跟环境的影响吗!我倒请对方辩友直接回答我们问题嘛,到底人世间为什么会有善行的发生,请你告诉大家。

姜丰:我方明明回答过了,为什么对方辩友就是对此听而不闻呢到底是没听见,还是没听懂啊(笑声、掌声)

许金龙:你有本事再说一遍,为什么我们听了,从来没有听懂过呢我想请问对方辩友

,您说荀子说性恶,但是所有的学者都知道荀子是无善无恶说。

蒋昌建:我第三次请问对方辩友,善花如何开出恶果呢第一个所谓恶的老师从哪来呢

吴淑燕: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了,如果人性本恶,是谁第一个教导人性要本善的这第一个到底为什么会自我觉醒

季翔:我方三辩早就解释过了,我想第四次请问对方辩友,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王信国:我再说一次,善花为什么结出恶果,有善端,但是因为后天的环境跟教育的影响,使他作出恶行。对方辩友应该听清楚了吧我再想请问对方辩友,今天泰丽莎修女的行为,世界上盛行好的行为,为什么她会做出善行呢

季翔:如果恶都是由外部环境造成的,那外部环境中的恶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蔡仲达:对方辩友,请你们不要回避问题,台湾的正严法师救济安徽的大水,按你们的推论不就是泯灭人性吗

严嘉:但是对方要注意到,8月28号《联合早报》也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台湾出现了千面迷魂这种大盗。(笑声、掌声)

许金龙:我们就很担心人性本恶如果成立的话,那样不过是顺性而为,有什么需要惩罚的呢

蒋昌建:对方终于模糊了,我倒想请问,你们开来开去善花如何开出恶果,第五次了啊!(笑声、掌声)

吴淑燕:我方已经说过了,是因为外在环境的限制,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了,对方同学告诉我们,人有欲望就是本恶,那么对方同学想不想赢这场比赛呢如果想的话,您可真是恶啊笑声、掌声)

姜丰: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因为没有善端就没有善。我们要问的是,都是善的话,那第一个恶人从哪里来又哪里有你们所说的那种环境呢

许金龙:环境天险,天险狡恶。对方辩友,您没有听说过吗环境会让人去行恶的。

严嘉:对方似乎认为有了外部恶的环境,人就会变恶。请问在南极,在一种非常艰难的沙漠之中,人就会变坏了吗

王信国:我方没有这样说,对方又在第二次栽赃,我是要告诉大家,是说人有善端,你在哪个环境,好的环境会变好,坏的环境会变坏。

季翔:如果都如对方所说的那样,人性本善,都是阳光普照,雨水充足,那还要培育它干什么呢让它自生自灭好了。(笑声、掌声)

许金龙:照对方辩友那样说的话,人性本恶,我们要教育干什么因为“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话早就不成立,应该是“师傅领进门,教鞭跟你一辈子。”(笑声、掌声)

严嘉:按照对方辩友的这种逻辑,那么教化应该是非常容易的,每个人都是“心有灵犀不点通”了(笑声、掌声)

王信国: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在人性本恶之下,我们为什么要法律,为什么要惩治的制度呢

姜丰:对呀,这不正好论证了我方观点嘛!(笑声、掌声)如果人性都是善的还要法律和规范干什么(掌声)

蔡仲达:犯错、犯罪都是人性本恶,就符合您本恶的立场了吗那么犯罪干嘛要处罚他呢

蒋昌建:我还没听清楚,你们论述人性是本善的,是在进化论原始社会的本,还是人一生下来的本,请回答!

许金龙:我方早就说过的嘛!孟子说良心啊,你有没有恻隐之心,你有没有不安不忍之心,这就是良心嘛!你怎么不听清楚了呢(笑声、掌声)

蒋昌建:如果人生来就是善的话,那我想那个“宝贝”纸尿布怎么那么畅销啊(笑声、掌声)

吴淑燕:我想请问对方同学,再次请问你,如果人性本恶的话,到底是谁第一个去教导人要行善的呢

季翔:我方已经不想再次回答同样一个问题了!我倒想请问孟子不也说过“形色,天性也”嘛请问什么叫天性呀

许金龙:您讲得吞吞吐吐,我实在听不懂。对方辩友,请您回答我们荀子说的是性恶说,还是性无善无恶。

严嘉:这点都搞不清楚,还来辩论性善性恶(笑声、掌声)我想请问,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像这样的圣人都要修炼到古稀之年,何况我们凡夫俗子呢(掌声)

王信国:对方辩友,所有的问题,所有的问题都不告诉我们答案。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的是,康德的主张到底是有没有道德姜丰:不是我们不告诉对方,是我们一再一再地告诉,你们都不懂。(笑声、掌声)

许金龙:对方辩友这句话回答的什么,我们实在没有听出来。不过我想告诉对方辩友解决一下性恶的问题吧!荀子说:“无为则性不能自美”。说性像泥巴一样,它塑成砖就塑成砖,塑成房子就塑成房子,这是无恶无善说啊!对方辩友。

蒋昌建:荀子也说:后天的所谓善是在“注错习之所积耳”,什么叫“注错习之所积耳”呀请回答。

许金龙:荀子说错了!荀子说他看到什么是恶的,还是说没有看到善,你就说是恶的。没有看到善是不善,不是恶,对方辩友。

蒋昌建:你说荀子说错了就说错了吗那要那么多儒学家干什么(笑声、掌声)

许金龙:儒学就是来研究荀子到底是说了性恶还是性善嘛!

季翔:荀子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人性恶,其善者伪也。”(掌声)

蔡仲达:对方同学,如果说,荀子说恶就是恶的话,那我们今天还要辩什么呢

严嘉:对方辩友不要一再地引语录了,我们看看事实吧!历史上那么多林林总总的真龙天子们,他们有几个不是后宫嫔妃三千,但为什么自己消费不了,却还要囤积居奇,到最后暴殄天物呢(笑声、掌声)

王信国:那也想请对方辩友看看历史上展示的仁人志士的善行,对方辩友如何来解释呢

姜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到底何为善何为恶

吴淑燕:要谈现实,就来谈现实吧!如果人性本恶,我和对方同学定立契约,对方可千万不能相信哪,因为我可能会占你便宜呀!(笑声)

蒋昌建:对方说,有人的话那就是人性善的,拳击场上没有恻隐之心,没有慈让之心,那些观众,那些拳击者就不是人了请回答。

许金龙:拳击场上是比竞技,有竞赛规则,又不是拿刀子来互相砍杀,对方辩友。(笑声)我们看看伊索比亚的难民,谁不会掉泪,谁不会动心忍性呢

季翔:那当然会动心忍性了,因为人都受过教化了嘛。

许金龙:对方辩友,如果人都受过教化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因权利人的生命、健康、身体等受到侵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案件。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或者其他损害原因遭受直接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对受害人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和其他损害原因负有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扩大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但是,侵权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不减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可以减轻。

第三条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与相同损害后果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行为应构成并应符合《民法通则》第130条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 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所实施的若干行为间接合并造成相同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的大小或者原因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行为,实际侵权行为不能确定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可以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增设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请求权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之初性本善正解

人之初性本善正解 《三字经》的第一段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应该和后面的性相近习相远连在一起理解,其意为人在未生 起或未受到恶坏思想念头污染时,他本有善良正确的思想念头及言行,或者说,人的良心和 理性永不灭,只有当舍去恶坏思想情感时,良心和理性才会显现。这里人之初的初,是指人 的思想未受到自己内心和外界恶坏思想情绪的污染之时候,而不是指人的出生之时,也不是 指古代的人类。对于“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可以理解为:人如不坚持断恶 修善的学习,就会受到外界不良人事或内心贪嗔痴之毒的污染或影响,就会在人的思想言行中,往往把实际上给自己带来损害后果的坏事当成将会给自己带来好处后果的好事来做,却 把实际上后果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想成是对自己有害处后果的事情而不做,也就是佛教所说 的迷而不觉或好坏颠倒或好歹不分,结果善得福恶得祸的自然规律一定不变,自己失福得祸,受苦受难。儒佛道都讲人的一生要坚持不断的学习理解善得福恶得祸的自然规律,而且告诉 人们在趋吉避凶的修习时先断恶后行善,其中最重要的道理就是不正确的恶坏思想会抵制淹 没正确的善的思想,当停止或断绝恶坏思想言行后,善的思想言行就会自动出现。这善的思 想是人的宝贝,当它出现在人自己的言行中,它就会给人自己生出安全健康富贵平安快乐。 当然恶的思想是人的魔鬼,当它出现在人自己的言行中,它就会给人自己生出危险疾病贫贱 痛苦。佛教的戒定慧改错之法,就是先戒断恶的言行意,思想就会安定理性,就会产生或接 受正确的言行意。否则,恶坏言行意不除,正确的言行意就会受到抵制而不会被自己接受。

(完整版)最高法院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全文,另附十大权威解读

最高法院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全文,另附十大权威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来源| 最高法院 法释〔20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

人之初 性本善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 苟不教 性乃迁 教之道 贵以专 昔孟母 择邻处 子不学 断机杼窦燕山 有义方 教五子 名俱扬 养不教 父之过 教不严 师之惰 子不学 非所宜 幼不学 老何为 玉不琢 不成器 人不学 不知义 为人子 方少时 亲师友 习礼仪 香九龄 能温席 孝于亲 所当执 融四岁 能让梨 弟于 长 宜先知 首孝悌tì 次见闻 知某数 识某文 一而十 十而百 百而千 千而万 三才者 天地人 三光者 日月星 三纲者 君臣义 父子亲 夫妇顺 曰春夏 曰秋冬 此四时 运不穷 曰南北 曰西东 此四方 应乎中 曰水火 木金土 此五行 本乎数 十干 者 甲至癸guǐ 十二支 子至亥 曰黄道 日所躔chán 曰赤道 当中权 赤道下 温暖极 我中华 在东北 寒燠yù 均 霜露改 右 高原 左大海 曰江河 曰淮济 此四渎dú 水之纪 曰岱dài 华

嵩sōng 恒衡 此五岳 山之名 古九州 今改制 称行省 三十五 曰士农 曰工商 此四民 国之良 地所生 有草木 此植物 遍水 陆 有虫鱼 有鸟兽 此动物 能飞走 稻dào 粱liáng 菽shū 麦mài 黍shǔ稷jì 此六谷 人所食 马牛羊 鸡犬豕shǐ 此六畜 人所饲 曰喜怒 曰哀惧 爱恶欲 七情具 曰仁义 礼智信 此五常 不容紊 青赤黄 及白黑 此五色 目所识 酸苦甘 及辛咸 此五味 口所含 膻shān 焦香 及 腥xīng 朽xiǔ 此五臭 鼻所嗅 宫商角 及徵zhǐ 羽 此五音 耳所取 匏páo 土革 木石金 与丝竹 乃八音 曰平上 曰去入 此四声 宜调叶 九族者 序宗亲 高曾祖 父而身 身而子 子而孙 自子孙 至曾玄 五伦者 始夫妇 父子先 君臣后 次兄弟 及朋友 当顺叙 勿违背 有伯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归纳出的观点主要有四种: 一、孟子的性善说。 二、荀子的性恶说。 三、告子的无善无恶说。 四、有善有恶说。 孔子曰“性相近,习相远。”他承认有人性,但未说人性是什么。孔子认为,人的本性差距并不太大,由于后天的熏染,环境的影响,差别会变得越来越大。换句话说,孔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里他要表达的意见是:人性向善。 到荀子《性恶》篇:“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直接提出“人之初,性本恶”。这好像容易理解,一个小孩子呱呱落地,他饿了就要吃奶,他会管母亲很劳累吗?他会管母亲有没有乳汁吗?他会考虑母亲是不是在生病吗?不会的,他非要吃奶不可。而如 1

果有几个孩子的话,可能几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要求吃奶。人的本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谈不上是善良的。但这个例子实在无法区分这是出于自私的本性还是动物本能。 而孟子的学生告子提出:“性犹湍水,水无分于东西,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他主张性是一种本真,性无善与不善之分。 人有两重属性,首先是动物属性,其次是社会属性,动物性是先天的,社会性是后天学习的。羊是吃草的,羊就是善良么?老虎要吃羊的,老虎就是恶的么?“善”与“恶”,只属于人类道德范畴,脱离人的社会属性,“人性”也只剩下了“动物性”,与善、恶无关。脱离了道德范畴仅谈人性的“善”与“恶”,也就没什么意义,亦即说,人性是与道德共存共生的。 中国一直是儒家文化占据主流,也就接着疑似孟子“人之初,性本善”的思想走了下来,相信每个人天性是善良的,每个人都有觉悟,所谓满街都是圣人,人人皆可为尧舜。到宋朝出了理学,思想极左,认为人之恶都是后天环境熏染的,所以主张施以圣道教育,以恢复人的先天之善,把人培养成圣人。主张对人欲行为严加管束、鞭挞、严惩,强迫人们放下“后天”的感官物欲,此即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天理”与“人欲”当然没有天然的 2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司法解释 物权法司法解释有两个: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 1 所有权纠纷 2 物业服务纠纷 所有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

人之初,性本善辩词

正方辩词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是三字经里面的话。说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来是善良的。他(她)们后来的不同和巨大差异,是后天形成的。没有哪个坏人是天生的,只是因图一时享乐,经不住诱惑而迷失了方向。 一般而言,对人性的哲学分歧主要有6种: (1)人之初,性本善(孔子) (2)人之初,性本恶(荀子) (3)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接近本恶说) (4)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 (5)人的本质属性是理性思维 (6)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 但是,以笼统的分类应该只有本善说和本恶说,都似乎很有道理,在西方本恶说占上风,因为,西方人没有儒家思想的固有框架,而东方特别是东亚,儒家思想的强势让多数东方特别是中国人无法接受本恶说,主要就是因为这句人之初,性本善(孔子) 但是这个“性”应该有多种含义,也就是说应该是广义的。性质,性情,性格,性别,性欲……都是从“性”开始的。也说明了它的广义性。实际上人之初“性”本“色”,这也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孔子也说过:“食色,性也!”就是说它本来就是和吃饭一样是人的一种本能。所以性本来就是天生的。他后天形成的只是在发展它利用它和操作它。 法国学者Raymond Around 在<知识分子的鸦片>一书中说:我并不否认一场会议里的桌子两边的人有其一定程度的对立,我只是认为,你不可以因为他们有某些观念和见解,就把他们一分为二,说一个阵营是善的化身,属于未来,代表理性,一个阵营是恶的化身,属于过去,代表迷信。 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则说“人之初,性本恶” 我认为首先要界定善与恶的界限,然而,这才是不可探讨的,因为,随着时代和人类的发展,每个时期善和恶的标准都很模糊,正是因为这样的模糊,才导致这个问题的不可考! 比如,把人逼迫到极端(比如饥荒),人就会表现出动物性,残暴,极端自私,当人们饿到一定程度,就算是同类又有什么不可食用的 英国着名的探险队在18世纪在北极探险的时候,最后全军覆灭,到最后这些被当作英国英雄的人自相残食,而几十年后当人们发现他们的尸骨的时候,人们发现他们尸骨上都有用刀砍割的痕迹,经过权威法医的鉴定认为是互相残割食用的痕迹。然而,英国人就是不肯相信,他们认为他们的英雄不可能这么做的,然而,他们真的是恶的吗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小孩刚出生时都是天真无邪的,他们把最表面最真的一面表现出来.不会去考虑任何的问题.后来他们的改变都是与他们的生活环境紧密紧合在一起的 小孩的纯真天真非功利性与大人的唯利是图一对比,不是人性本善因为功利,人性才慢慢恶化! 不同的人就像不同形状的石子,社会就像一个大染缸,人生在世就在这大染缸里不停地撞击,也就有有形形色色的人,也就有了人的圆滑。 所以,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只是后来在生存中把握的问题了 人之初性本善正方攻辩问题 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而根据人性本恶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赔偿权利人因侵犯生命、健康、身体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或者其他损害原因遭受直接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对受害人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属、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和其他损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扩大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但是,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不减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可以减轻。

第三条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虽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与相同损害后果直接结合的,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两人以上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实施的数项行为间接合并造成相同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的大小或者原因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行为,实际侵权行为不能确定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可以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增设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请求权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三字经(英文版)

版本一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Men at their birth, are naturally good. Their natures are much the same; their habits become widely different.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If follishly there is no teaching, the nature will deteriorate. The right way in teaching, is to attach the utmost importance in thoroughness.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Of old, the mother of Mencius chose a neighborhood and when her child would not learn, she broke the shuttle from the loom. 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Tou of the Swallow Hills had the right method. He taught five sons, each of whom raised the family reputation.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To feed without teaching, is the father's fault. To teach without severity, is the teacher's laziness.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If the child does not learn, this is not as it should be. If he does not learn while young, what will he be when old?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If jade is not polished, it cannot become a thing of use. If a man does not learn, he cannot know his duty towards his neighbor.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完整版)《三字经》拼音版

三s ān 字z ì经j īng 人rén 之zhī初chū 性xìng 本běn 善shàn 性xìng 相xiāng 近jìn 习xí相xiāng 远yuǎn 苟gǒu 不bú教jiào 性xìng 乃nǎi 迁qiān 教jiào 之zhī道dào 贵guì以yǐ专zhuān 昔xī孟mèng 母 mǔ 择zé邻lín 处chù 子zǐ不bù学xué 断duàn 机jī杼zhù窦dòu 燕yàn 山 shān 有yǒu 义yì方fāng 教jiào 五wǔ子zǐ 名míng 俱jù扬yáng 养yǎng 不bú教 jiào 父fù之zhī过guò 教jiào 不bù严yán 师shī之zhī惰duò子zǐ不bù学 xué 非fēi 所suǒ宜yí 幼yòu 不bù学xué 老lǎo 何hé为wéi 玉yù不bù琢 zhuó 不bù成chéng 器qì 人rén 不bù学xué 不bù知zhī义yì 为wèi 人rén 子 zǐ 方fāng 少shǎo 时shí 亲qīn 师shī友yǒu 习xí礼lǐ仪yí香xiāng 九jiǔ龄 líng 能néng 温wēn 席xí 孝xiào 於yū亲qīn 所suǒ当dāng 执zhí 融róng 四sì岁 suì 能néng 让ràng 梨lí 悌t ì於yū长cháng 宜yí先xiān 知zhī 首shǒu 孝xiào 悌t ì 次cì见jiàn 闻wén 知zhī某mǒu 数 shù 识shí某mǒu 文wén

一yī而ér 十 shí 十shí而ér 百bǎi 百bǎi 而ér 千qiān 千qiān 而ér 万wàn 三sān 才cái 者 zhě 天tiān 地dì人rén 三sān 光guāng 者zhě 日rì月yuè星xīng 三sān 纲gāng 者 zhě 君jūn 臣chén 义yì 父fù子zǐ亲qīn 夫fū妇fù顺shùn 曰yuē春chūn 夏 xià 曰yuē秋qiū冬dōng 此cǐ四sì时shí 运yùn 不bù穷qióng 曰yuē南nán 北 běi 曰yuē西xī东dōng 此cǐ四sì方fāng 应yīng 乎hū中zhōng 曰yuē水shuǐ火 huǒ 木mù金jīn 土tǔ 此cǐ五wǔ行xíng 本běn 乎hū数shù 曰yuē仁rén 义 yì 礼lǐ智zhì信xìn 此cǐ五wǔ常cháng 不bù容róng 紊wěn 稻dào 粱liáng 菽 shū 麦mài 黍shǔ稷jì 此cǐ六liù谷gǔ 人rén 所suǒ食shí 马mǎ牛niú羊 yáng 鸡jī犬quǎn 豕shǐ 此cǐ六liù畜chù 人rén 所suǒ饲sì 曰yuē喜xǐ怒 nù 曰yuē哀āi 惧jù 爱ài 恶wù欲yù 七qī情qíng 具jù 匏páo 土tǔ革 gé 木mù石shí金jīn 丝sī与yǔ竹zhú 乃nǎi 八bā音yīn 高gāo 曾zēng 祖 zǔ 父fù而ér 身shēn 身shēn 而ér 子zǐ 子zǐ而ér 孙sūn 自zì子zǐ孙sūn 至zhì玄xuán 曾zēng 乃nǎi 九jiǔ族zú 人rén 之zhī伦lún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篇一: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的若干问题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的若干问题摘要: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法释)第10条有所争议,有学者认为它排除了《物权法》第24条(以下简称第24条)的适用。如何理解交付、对抗以及登记的效力是解决争议的关键。 关键词:交付;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释第10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基本概念的梳理

(一)对于“善意”的理解 “丙若不知甲已将A船卖与乙的事实且无重大过失时,构成善意,乙将不能对抗丙。”[1]可见,高院有观点认为善意是指“不知且无重大过失”。不知的内容不甚明确,是指对订立在先买卖合同的不知还是指无权处分事实的不知?例1,甲乙签订出卖甲之宝马车的买卖合同;后甲又与丙签订出卖该车的买卖合同,丙为善意。乙的权利我们称之为第一买受人的权利,丙的权利我们称之为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后文将以例1作为分析第24条的基本模型)。“不知且无重大过失”中所说的不知是指对什么内容的不知?可能有两种理解:第一,是指丙对甲乙之间已订立的买卖合同的不知;第二,还是指丙对甲无权处分事实的不知(如果甲与丙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已经将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重大过失的判定标准也不明晰,是否属于重大过失与买受人的注意义务紧密关联。对于不知的内容和重大过失的判定标准在此暂不做深究,暂且假设例1中丙对于买卖合同的不知与对无权处分事实的不知均可作为不知的内容。后文的善意指“不知且无重大过失”。 (二)对于对抗的理解 对抗需要从概念、法理、要件、效力、类型以及比较法和历史沿革来阐明其意义和内涵,本文仅从概念的层面上对对抗的理解提出管见。

人之初性本善与人之初性本恶辩论赛串联词(辩词)

主席 观众朋友 欢迎光临“新生杯”辩论会大决赛。过去的一个星期 辩论会的八支队伍经过四场初赛 二场半决赛之后 其中的六支队伍淘了。今天进入大决赛的两支队伍可说是辩论经验丰富的精英 他们肯定会在今天的比赛中大展辩才 给大家带来场“劲”的(比赛) 让大家大饱耳福。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出席我们的大决赛(掌声)。现在向您介绍参加今天大决赛的两支队伍 简单介绍 今天我们的评判团阵容也特别强大。五人评判团——————————————今晚的辩题是人性本善 反方的立场是人性本恶。双方的立场是由抽签决定的。现在我宣布大决赛正式开始。首先将由正方一辩表明立场和发言 时间为三分钟(掌声)。正方一辩 大家好 哲学家康德主张 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 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 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 一心迷是真身 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 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 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 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 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 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 也就是说人性本恶 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 如果人性本恶 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 道德还是道德吗 也就是说 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 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 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 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 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如果人性本恶 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 但是事实证明 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 (时间警示)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 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 第二个是我们人类社会将是彼此不再相信。如果这样的话 我就会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 人们则说他居心不良 而我们在辩论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但是我们会发现 在人类历史社会当中 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君主曾经产生过 但是舍己为人的事情在不断地发生。而在生活当中 为善不为人知的生徒小民更是比比皆是。泰丽莎修女的善行 大乘佛教中所说的“众生永远不得渡 则已终身不作佛”的慈悲宏愿 难道不正是人性本善的最佳引证吗 (时间到)谢谢 (掌声)。主席 谢谢正方一辩同学 接下来请反方第一位代表反方一辩同学表明立场和发言 时间也是三分钟。(掌声)。反方一辩 谢谢主席 大家好 我先要指出一点的是 康德并不是一个性善论者。康德也说过这样一句话 “恶折磨我们的人 时而是因为人的本性 时而是因为人的残忍的自私性。”对方不要断章取义。另外对方所讲到的种种善行 那完全是后天的 又怎么能够说明我们命题当中的“本”呢 神话归神话 现实归现实。对方同学请你们摘下玫瑰色的眼镜看看这个现实的世界 就在你陈辞的这三分钟当中 这个世界又发生了多少战争、暴力、抢劫、强奸。如果人性真是善的话 那么这些罪恶行为到底从何而来呢 对方为什么在他们的陈辞 当中 自始至终对这个问题避而不答呢 我方立场是 人性本恶。第一 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 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 这是人的天性 是与生俱来的 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 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第二 提到善恶 正如一千个观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一千个人心目当中也许会有一千个善恶标准。但是 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 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那个曹操不是说过 “宁可我负天下人 不可天下人负我”吗 那个路易十五不是也说过 “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还有一个英国男孩 他为了得到一辆自行车竟然卖掉自己三岁的妹妹。这些对方还能说人性本善吗 第三 虽然人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司法解释有两个: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 1 所有权纠纷 2 物业服务纠纷 所有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

(完整版)三字经拼音版

三字经 rén zhī chūxìng běn shànxìng xiāng jìnxí xiāng yuǎn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gǒu bú jiàoxìng nǎi qiānjiào zhī dàoguì yǐ zhuān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xī mèng mǔzé lín chǔzǐ bù xuéduàn jī zhù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dòu yān shānyǒu yì fāngjiāo wǔ zǐmíng jù yang 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yǎng bú jiàofù zhī guòjiào bù yánshī zhī duò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zǐ bù xuéfēi suǒ yíyòu bù xuélǎo hé wéi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yù bù zhuóbù chéng qìrén bù xuébù zhī yì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wéi rén zǐfāng shào shíqīn shī yǒuxí lǐ yí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xiāng jiǔ língnéng wēn xíxiào yú qīnsuǒ dāng zhí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róng sì suìnéng ràng lídì yú zhǎngyí xiān zhī 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shǒu xiào tìcì jiàn wénzhī mǒu shùshí mǒu wén 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 yī ér shíshí ér bǎibǎi ér qiānqiān ér wàn 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 sān cái zhětiān dì rénsān guāng zhěrì yuè xīng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sān gāng zhějūn chén yìfù zǐ qīnfū fù shun 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 yuē chūn xiàyuē qiū dōngcǐ sì shíyùn bù qióng 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yuē nán běiyuē xī dōngcǐ sì fāngyìng hū zhōng 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 yuē shuǐ huǒmù jīn tǔcǐ wǔ hángběn hū shù 曰水火木金土此五行本乎数 shí gān zhějiǎ zhì guǐshí èr zhīzǐ zhì hài 十干者甲至癸十二支子至亥 yuē huáng dàorì suǒ chányuē chì dàodāng zhōng quán 曰黄道日所躔曰赤道当中权 chì dào xiàwēn nuǎn jíwǒ zhōng huázài dōng běi 赤道下温暖极我中华在东北 hán yù jūnshuāng lù gǎiyòu gāo yuánzuǒ dà hǎi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第1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条文】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立法目的是制定法律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在法律的第1条规定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符合我国立法的惯例。如合同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物权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侵权责任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哪些,立法过程中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意见认为,民法的立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有的意见认为,包括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有的意见认为,还应包括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增进人民福祉等。民法通则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包括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条根据各方面意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立法目的基础上,规定了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 第2条【调整范围】 【条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规制不同的社会关系。法律部门之间分工配合,从而形成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如此,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共同组成的。 第3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文】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要求在我国诸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如宪法第13

国学启蒙三字经(人之初 性本善)精品国学教案

(一)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教学目标:1、熟读并背诵原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理解原文意思。 2、在读的基础上理解感悟,明白后天教育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熟读并背诵原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理解原文意思。 教学难点:通过学习,明白人性本善,后天教育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 教学准备:了解周围好孩子的例子。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中国有句古话叫“三岁看老”,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从一个小孩子很小的时候得表现,我们就能大致推断出他将来是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孩子们,你们想做一个让老师、父母和同学都喜欢的好孩子吗?这节课开始我们就来学习《三字经》。 二、诵读句子,初步理解。 1、课件出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2、老师范读,学生跟读。 3、学生自由读,圈出不认识的字,并注上拼音。 4、抽查读的情况,即时正音。 5、师总结:每个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这种善良的本性,每个人都相同,后来因为个人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就会产生很大的差别。如果幼小的时候不施以良好的教育,人的性情便会受到不好的影响而有所改变。教育的方法最重要是有恒心而专心一致。 6、小组内说说你身边的好孩子,教师巡视,收集好例子,集体展示适时教育。 7、自主阅读原文,指导拍手韵律背诵。

三、联系生活,再次感悟。 1、故事《董遇谈“三余”》 (1)老师讲故事《董遇谈“三余”》,学生认真听,记住“三余”指什么? (2)汇报“三余”所指。 (3)说说你要向董遇学习什么? 四、课堂小结 孩子们,你们的人生刚起步,你们就像一张白纸,只要接受良好的教育,认真学习,并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五、作业练习 1、连一连 人之初习相远 苟不教性本善 性相近贵以专 教之道性乃迁 2、背一背 把《三字经》第一课背给长辈听。 六、拓展故事 人性本善 有一个劫犯在抢劫时被警察包围,无路可退,一时慌乱,便从人群中拉了一个人当人质。他拿枪顶着人质的头部,威胁警察不要靠近,并让警方听从他的命令。 警察散开了些,不敢上前。劫犯挟持这人质向外走。这时,那名人质却开始呻吟,劫犯急忙堵住了那名人质的嘴,但人质却越来越大声,最后成了痛苦的呐喊。劫犯在慌乱之中才发现那名人质原来是一名孕妇,看着她那痛苦的表情,劫犯知道她快要生产了。鲜血已经染红了孕妇的衣服,情况十分严重,孕妇危在旦夕。 一边是漫无长期的牢狱生活,另一边是两条鲜活的生命。劫犯犹豫了,对于劫犯来说,不论选择了那一边,则意味着自己放弃了另一边。而每一个选择对他来说,都是无比重要与艰难的。警察和群众们都注视这劫犯的一举一动。劫犯的思想斗争着,这是一场良心、道德与责任的较量。

人之初性本善辩论赛

刚才对方同学谈得很多,我们就一一来检视到底善是本还是恶是本? 到底善是表象还是恶是表象?我们先举一个例子来说吧。如果我们今天要吃西瓜,是不是先要种西瓜种子呢?如果我们种红豆、绿豆,长得出西瓜吗!所以人世间为什么这么多善行呢,当然是在人的本性中就有着善的种子嘛。 那人世中为什么有恶的表象呢?很简单嘛,我们都知道我们种西瓜只要丢西瓜种子就好了吗?我们还要施肥,还要浇水啊,而且一不小心,万一再下了十几天的大雨,那么西瓜不仅长不好,而且还会烂掉。所以同样的嘛,我们在人类充满污染的环境中,我们承认有些人他虽然有善根,但是呢他长不出善果。他是长得不好,但是这并不是说他的人性中没有善种子啊!所以我们发现很多犯罪人到最后他们都良心发现。我们说他是良心未泯,那么想想看,如果人的良心自始就不存在于人的本性中的话,那么我们怎样去解释人有后悔的行为呢?大家不都曾经后悔过吗?好的,对方同学又指出了另外一点,说人的恶是因为人有欲望,人有这样的本质,那我就不懂了,为什么欲望一定带来恶呢?我今天喜欢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也喜欢我,我们都想跟对方结婚,我们组成美好家庭,这是恶吗?再说吧,人有本能,人肚子饿了就想吃饭,那人跟狮子不就是一样了吗?对方同学您如何解释呢?另外我们再想一想吧, 对方同学说人的本性可以教育,所以恶的本性可以教育成善,我们就来想一想,为什么人的本性可以被教育成善呢?我们说小鸟会飞,它只要学了飞就可以飞,为什么我们人怎么教,我们都不会自己飞呢?因为我们本性中没有飞的本性嘛,那么人为什么被教成行善呢?就是因为我们相信人的本性中有善性嘛。如果说人的本性是恶的而能够教成善的,那我们就觉得很奇怪了。如果人的本性没有善性为什么我们一学就知道什么是善,一教就知道怎么行善,而教怎么飞再怎么教你都不会呢?就算如果本性是恶,那到底谁来教我们,是本恶的人来教我们本恶的人吗?他们为什么要教我们呢?他们到底有什么动机,我们能够信任他吗?他们教育我们行善,孔夫子要教育我们行善,他们背后是不是有一个更大的恶的动机呢?我们觉得很奇怪,对不对?比如说吧,一个老人跌倒了,我们把他扶 起来; 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第二个是我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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