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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外委队伍)的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设备维护水平、提高检修工作效率,以达到确保生产设备高效运行、持续改进,保证各个项目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外委队伍的检修施工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检修施工的验收及考核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指从事设备检修维护施工的外协单位,包括功能性承包外协及检修外协。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均有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需要确保外委队伍具备以下资质:

(一)所有外委队伍必须是经公司招(议)标确定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的、具有从事电力生产检修资质和安全资

质的、管理不混乱且上年度无人身死亡事故的,并与公司签订检修合同(协议)的单位。

(二)参加外委队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系统相应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到运营安全部备案),并有良好的检修工艺作风,具备电力生产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能从事相应专业的检修工作。

(三)外委队伍应了解和熟悉公司生产设备、糸统情况及检修工艺,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

(一)外委队伍的安全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实行一票否决。每一个合同(协议)均签订一份针对性的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由运营安全部办理。

(二)外委队伍应成立项目部等组织机构,自觉地建立健全适应检修工作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和设置符合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实施标准化规定的、齐全完善的个人安全工器具和公共安全保护装置。

(三)外委队伍应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等,报公司运营安全部部备案。工作人员和临时工应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经运

营安全部批准后才能进入现场。

(四)外委队伍应建立安全学习记录,组织工作人员和临时工进行安全知识和规定的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临时工应和工作人员一样同等地进行安全管理。

第八条外委队伍文明施工管理

(一)外委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北京燃气能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文明生产管理和考核。

(二)外委队伍在布置外委检修项目技术方案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落实相应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明确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做到戴安全文明监察袖标上岗。

(三)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作到文明施工。检修和设备消缺要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电线不乱拉、管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见本色。

(四)检修工作必须标准化,做到安全围栏(遮栏)标准化、设备铺垫标准化、设备遮盖标准化、孔洞遮盖(封堵)标准化、检修服装标准化、设备摆放标准化。安全围栏(遮栏)、安全标志、铺垫材料、施工公告牌等应由外委队伍自备。

(五)检修结束后未做到文明施工的,运行人员有权拒

绝终结工作票,并由检修人员将场地清理达到移交条件,方能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六)检修项目所需搭架、保温拆除和恢复工作由外委队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以保持现场文明生产状况。

第九条外委队伍人员、工具管理

(一)每一个外委队伍必须合理配备不同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检修工等)的检修人员,数量和工种结构必须满足所承担检修工作任务的要求。

(二)常规工器具由外委队伍自备,特殊及专用工具可从能源公司借用,但造成损坏的由外委队伍赔偿。

(三)检修工作开始前,外委队伍应对需用的现场起吊设备进行检查,若有缺陷则有设备管理部消除。检修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外委队伍自行处理。检修完成后,应确保现场起吊设备完好地移交能源公司。

第十条外委队伍质量管理

(一)外委检修项目中重大、特殊项目实行三级验收,一般项目实行二级验收。外委队伍作为班组级,检修班作为车间级,设备管理部作为公司级。外委队伍要参加外委检修项目静态、动态验收。

(二)外委检修项目中需停工待检的工序或隐蔽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未验收合格,外委队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能源公司有权责成外委队伍无

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外委队伍自负。

(三)外委检修项目质量过程监督由设备管理部检修班负责。检修工作结束后,根据检修项目性质,由外委队伍自检合格后申请设备管理部、运营安全部相关人员验收签字。无验收签字的,不能结算费用。

(四)所有外委检修项目均实行质保期制度。一般项目质保期为检修验收后三个月,重要辅机质保期为半年,管道阀门泄漏处理质保期为半年,发电机本体检修质保期为一年,锅炉“四管”爆漏检修质保期为一年。

(五)在质保期内由外委队伍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出现或设备运转不正常,由外委队伍免费处理,自二次处理验收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若由此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强迫停运)或降低出力,能源公司有向外委队伍索赔的权利。

第十一条外委队伍的考核评价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1。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外委队伍考核评价细则

一、安全、消防管理(1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劳保用品不规范,不齐全

2 作业中不执行安全规程

3 安全活动迟到、早退、不参加

4 未经许可进入油库、主电室等五管要害部位

5 维修作业中不执行单项安全措施

6 五管要害部位动火未办理相关手续

二、治安管理(1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维修作业或驻厂期间,无保卫工作措施或未按要求执行且未造成后果的

2 因不认真履行工作区域治安防范职责,导致自管物品或备品、备件、工器具、贵重物品等发生丢失、被盗等治安刑事案件

3 在厂区内私拿、偷盗生产材料或私人物品50元以上者,退回原单位,并考核单位

4 维修作业期间或驻厂人员发生群殴、打架事件,退回原单位,并考核责任单位

5 未经批准将外来人员或危险物品带入厂内要害部位

6 乱停车辆影响消防、检修车辆通行,不服从管理者

三、现场、环保管理、文明施工、职工行为规范管理(1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1 专职维护设备有油污、积尘、螺栓缺损

2 废弃物(包括烟头、生活垃圾等)未及时分类投入到指定地点和设施内

3 维修区、备材定置区无围挡、标识的(标明施工项目、维修供应商、负责人等)

4 浪费水、电、气等能源介质

5 合套区作业后未及时清理现场

6 围观来我厂参观的人员

7 坐安全帽、工装不规范

8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9 使用厂内办公设施,环境卫生脏、乱、差

10 未经许可侵占或破坏绿地

四、劳动纪律、工作纪律(1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迟到、早退(包括会议)

2 旷工1天

3 班中串岗、睡岗

4 班前班中饮酒

5 禁烟区吸烟

6 不听从分配、不听从指挥、退回原单位,并且考核单位

五、工程管理(3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未执行加油脂作业标准

2 未执行检修作业标准

3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维修计划项目

4 未按期完成备件吊运、合套工作

5 隐蔽工程未经点检员确认就实施封闭

6 因维修质量原因增加备件、材料消耗或影响功能精度

7 因维修供应商人员配置不合理、措施或机具不到位影响维修进度

8 维修供应商推诿扯皮、组织不当、责任不落实影响维修进度

9 维修准备工作不到位,用电申请、单项安措等未及时办理

10 维修供应商负责人现场组织不得力

六、故障、事故抢修(2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维修、保驾人员响应速度慢,未按规定时间到位,而影响抢修工作

2 抢修呼出体制不健全

3 抢修工作中不听指挥,推委扯皮,消极应付或讲条件,影响抢修周期

七、设备维修综合管理奖励部分(10分)

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情况

1 完成维修月度工作计划,当次定修按计划投产,定修后24小时内,承包区域无设备故障;年修无返工项目,按工程节点投产,7日内无维修责任引发的设备事故(故障),季度无违章

2 检修过程中,发现并积极配合消除设备重大隐患或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被甲方采纳实施

3 通过维修技能提高,工艺优化,装备改进,使检修时间缩短,减少消耗,降低成本

4 供应商各级员工服务意识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增值服务

5 项目经理述职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3228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Equipment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

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弱电施工队伍管理办法(暂行)。 依据集团公司对弱电工程部的管理要求和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经集团公司批准、由弱电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施工管理办法。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各施工队伍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令,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1,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4,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5,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抓紧抓好。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施工安全保证: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新)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担本公司外包作业的组织。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外包队伍。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总评,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五条外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部门按公司有关文件认真履行外包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 第三章采掘施工队伍的引进 第六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 (一)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文件,筛选投标单位,一个标段初选4-5家投标单位; (四)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标书; (六)评标,开标; (七)对入围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汇报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八)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探矿工程队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察资质; (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承包方曾在多个矿山承包过采掘(探矿)工程; (四)项目经理有多年以上矿山井巷工程(探矿)施工经验; (五)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八条采掘施工队伍确定方法 采用公开招标。井下采掘工程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加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队伍。井下工程分成若个标段,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采掘工程投标。 第四章选矿作业队伍的引进 第九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 (一)发布报名邀请通知; (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三)向经理办公会汇报考察报告; (四)审议确定入围试选队伍; (五)根据试选结果确定选矿作业队伍。 第十条选矿作业队伍资质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选矿生产经验; (三)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十一条选矿作业队伍确定方法 通过选矿试选队伍报名和考察办法等程序,选出了5-6支综合实力较强的队伍来组织试验生产,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最终选出排名前3支队伍来承包新田岭公司的选矿业务。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圆满完成神山露天矿基建时期的各项任务,根据金烽煤炭分公司?关于神山露天矿矿采剥运排等施工方案的会议纪要?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章准入程序 第一条凡中标后参加神山露天矿基建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矿方将按《合同》内容结合露天矿施工特点对施工队伍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设备情况等进行考核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具体入矿手续如下: 第二条由驻矿安监处负责审验施工队设备是否适宜采场作业,同时要求出示设备所有权证明,签注意见并备案。符合要求,方可填表进入下一道程序。 第三条由机电组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完好,能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签注意见并备案。调度室根据施工设备性质分类统一编号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查验施工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五条由驻矿安监处组织对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入矿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查验驾驶证、操作证,培训后考试合格发放安全资格证及上岗证,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填报《开工报告》,按程序经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审批程序表返回矿调度室存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第七条所有外雇设备及人员要纳入矿统一管理。 第八条所有施工队伍都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矿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严格执行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确保工程位置及工程量符合计划要求。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根据欠量情况,将对施工方处2~5万元的罚款;对连续两个月完

不成计划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方,矿方可另行组织队伍替代。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每月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包括外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原则上施工队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确实需要更换或增减人员,必须到驻矿安监处登记。新进矿人员必须经过安监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都要统一组织班前会,并将当班的设备数量、作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当班领导,以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 第十三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服从现场管理、检查人员的指挥,对拒不听从的,管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强行到安监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矿里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十五条在矿期间,由于施工方的责任(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矿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其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六条矿里每季度统一组织,对外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强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作业资格。 第四章工程费用结算管理 第十七条矿建剥离量以甲方组织实测工程量(土石方量),结合工程性质,根据合同规定的单价按月支付施工方。 土建、安装工程在工程完成后,经有关方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矿方的组织各种会议(包括矿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班前会)、学习、检查活动。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办法由驻矿安监处及矿调度室负责督查,对不按要求实施的,轻者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重者报请矿里取消其作业资格。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外委队伍)的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设备维护水平、提高检修工作效率,以达到确保生产设备高效运行、持续改进,保证各个项目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外委队伍的检修施工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检修施工的验收及考核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指从事设备检修维护施工的外协单位,包括功能性承包外协及检修外协。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均有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需要确保外委队伍具备以下资质: (一)所有外委队伍必须是经公司招(议)标确定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的、具有从事电力生产检修资质和安全资

质的、管理不混乱且上年度无人身死亡事故的,并与公司签订检修合同(协议)的单位。 (二)参加外委队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系统相应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到运营安全部备案),并有良好的检修工艺作风,具备电力生产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能从事相应专业的检修工作。 (三)外委队伍应了解和熟悉公司生产设备、糸统情况及检修工艺,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 (一)外委队伍的安全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实行一票否决。每一个合同(协议)均签订一份针对性的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由运营安全部办理。 (二)外委队伍应成立项目部等组织机构,自觉地建立健全适应检修工作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和设置符合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实施标准化规定的、齐全完善的个人安全工器具和公共安全保护装置。 (三)外委队伍应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等,报公司运营安全部部备案。工作人员和临时工应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经运

协作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协作队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协作队伍的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分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协作队伍指与分公司签定合同劳务或专业分包队伍。第三条:协作队伍管理执行的九项管理制度 1、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制度; 2、工程项目职能部门集体负责制度; 3、各部门审核会签合同领导审批制度; 4、以合同为管理对象,合同补充更新制度; 5、按期结算制度; 6、结算过程量价分离,职能部门会签制度; 7、财务拨款制度; 8 、协作队伍使用评价制度; 9、管理台帐制度。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第四条:协作队伍优先选择公司及上级发布的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严禁选择列入不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 第五条:协作队伍除具备《合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外,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 号),必须提供进入当地市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严禁分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私自介绍协作队伍,对介绍过来的协作队伍,与其它协作队伍同样管理,同时推荐人负有推荐责任。 第三章合同签订及报批 第七条:坚持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的合同,3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第八条:合同单价可参照当地当年行业市场价,并不得超出内部预算单价(或成本管理部下达的指导价),对超出部分的项目单价报成本管理部核实、审批。分包合同必须有清单,清单的组成与内部预算清单相对应,并明确组成各项综合单价的主材价格。 第九条:依据沪建建管(2005 )第109 号文件,在沪工程项目在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签定后7 日内督促分包方到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外地工程项目执行当地或行业相关的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策划阶段,必须对分包需求进行策划,制定《工程项目分包计划书》随同施工调查报告送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长期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批后签定,临时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明确工作内容,签定协议按完成工程量结算,严禁以机械台班、油料、构配件等形式进行结算。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对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在项目部有分包劳务、分包工程或其他施工任务的外来协作队伍,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三、工作程序 1、一般要求 (1)为规范项目部协作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协作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协作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协作单位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协作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指协作单位是在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新建村承包商营地建安及市政工程项目部范围内承揽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其他施工任务的非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 (3)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并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

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5)项目部协作单位的选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各部门、工区不得选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6)项目每年对协作单位进行定期评审,对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安全职责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代表项目部对项目所属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总的监督管理职能,并对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 (2)各协作单位专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现场安全检查、班前会、安全巡查、作业人员平时的安全教育与学习、安全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参与相关事故调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安全办的统一管理; (3)各协作单位必须全力支持本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服从本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在职能范围内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项目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项目各工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协作单位施工人员及设备运行情况行使安全监管职权。 3、工程施工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 实施办法(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新编版) 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外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煤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安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朔中选煤厂内承建工程、洗选运营、推煤装车、矸石外排、煤泥运输、污水处理等外委施工企业单位。 二、安全专职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为负责人,成员有副科长、助理等职员组成,负责对外委队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外委队伍必须与朔中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抵押制度。 (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四)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六)外委队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外委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C16设备设施自检自修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自检自修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自检自修管理,降低维修成本,延长经济寿命,提高资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局管辖范围内在生产油(气)田设备设施的自检自修。 3 编写依据 3.1《设备设施检修管理程序》,RA-02-L2-07,2015,有限公司。 4 释义 4.1自检自修 通过对统筹优化现有资源、提升员工技术能力、配备专用工具设备以及聘请内外部专家技术指导等措施,将以往需外委进行的项目转为自检自修完成的项目可纳入装备管理降本增效考核范畴之内。为确保油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按照厂家运维指导要求或现场设备管理制度所进行的必要性维护、预防性检修及基本故障消除工作不纳入装备管理降本增效考核范畴之内。。 5 职责分工 5.1作业公司 5.1.1负责自检自修先进单位进行评定。 5.1.2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检自修项目。 5.1.3负责自检自修项目完工报告的审批。 5.2生产单元 5.2.1负责设备设施自检自修项目的现场确认。 5.2.2负责组织实施设备设施的自检自修。 5.2.3负责组织对自检自修设备设施的试运行和验收。 5.2.4负责自检自修的项目进行技术总结并归档。 6 管理要求 6.1自检自修工作界面详见《自检自修工作界面》(见附件1:《自检自修工作界面》)6.2根据所定原则适当进行分类,由生产单元与作业公司协商决定。 6.3自检自修项目为动态管理,作业公司及生产单元应根据自检自修项目的实际情

况定期进行改进,并进行技术总结,每年对自检自修项目进行更新。 6.4项目、人工时、费用等以MAXIMO系统统计数据为主。 6.5根据自检自修工作量的统计、汇总,年底由作业公司进行评定,评选出自检自修先进单位。 6.6制定工作计划 6.6.1年度自检自修工作计划 结合自检自修与外委维修界面,每年从作业公司年度维修计划中挑选一部分外委维修项目加入年度自检自修项目计划。外委维修转自检自修项目分配相应的人员,制定实施时间,明确工作职责。 6.6.2自检自修工作计划 维修类主操根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结合自检自修与外委维修界面,制定本海班自检自修工作计划,并编写实施方案,组建执行项目组,明确该项目组人员和工作职责。 6.7自检自修实施流程 6.7.1制定自检自修实施方案 自检自修负责人根据所需要开展的工作,制定《自检自修实施方案》(见附件2:《自检自修实施方案》),确定计划实施时间、实施内容细节、实施人员、需要的材料工具等。 6.7.2申请审批 《自检自修实施方案》,经平台长、维修监督、安全监督、总监,需要时上报作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对于影响安全和生产的自检自修项目,总监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备用方案和应急预案。 6.7.3工作实施 负责人根据实方案开展自检自修工作,工作过程中应记录详细参数、作业步骤等。 6.7.4验收评估 生产单元应对自检自修后关键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进行记录。 生产单元对自检自修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见附件3:《自检自修验收评估表》),从工作准备、完成情况、可借鉴意义几个方面进行打分。 6.7.5总结记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吸引人,情感留住人,政策激励人,岗位造就人,培训提高人”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选拔、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第二条人才选择及培养原则 (一)注重表现、突出业绩、激励创新原则。主要以学识水平、理论造诣、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和业绩贡献为依据。 (二)员工认同、企业认同、宁缺勿滥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三化”工作中业绩突出,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三)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不同性质、不同专长的岗位特征,通过设计差异化的人才成长通道,实现个人与公司同步发展。

(四)长期发展、循续开发原则。突破行政等级,通过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等手段,使在基层长期做出贡献的优秀员工有机会得到更高待遇和更多成长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目前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门技能岗位的在岗员工,具体岗位适应情况如下: 说明: 1、后勤、保卫、综合管理员、材料员、保管员等岗位不属于人才系列。 2、班组长可在专业技术与专门技能两个岗位中任选一个系列进行申报。 第二章人才分类及组织机构 第四条人才分类

(一)按类别分 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工作总体思路,将人才分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能人才三类。 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工艺、设备、安全和环保等专业技术工作,造诣深、专业精、成果多、贡献大,在同行中出类拔萃的工程技术人员。 经营管理人才是指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思维超前、理论深厚、业务精通、成果丰硕、且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专门技能人才是指从事生产工作,在生产操作上有技能特长、有绝技绝活,且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效率高、质量精、效益好的生产人员。 (二)按人才成长梯次分 根据人才的层次及素质不同,将人才分为五个梯次: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 安全管理办法 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必须加强进入受限空问作业的安全管理。受限空问作业做到能量隔离彻底、通风置换有效、检测分析合格、防护措施到位。在每个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安全视频监视系统和危险气体实时监测系统,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控;严禁无监视监测情况下的许可作业。项目或中心(车问)

设备检修外委合格施工方的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外委合格施工方的管理规定 1

设备外委检修工程合格施工方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2

为加强对承担昆钢主要生产设备外委检修工程施工方的管理,确保主要生产设备检修的安全、高效、优质。 适用于主要生产设备的外委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P51-07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QG51- 59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3. 术语 外委检修:昆钢以外施工方承担的设备检修。 4. 职责 4.1生产管理中心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负责对施工方报送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业绩等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4.2 生产厂负责对施工方在本厂设备检修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5. 评定方法 5.1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对施工方提供以下内容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5.1.1施工方提供企业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5.1.2施工方提供其企业承担过的工程项目业绩。 3

5.1.3承担过昆钢改扩建工程或参与昆钢设备检修的施工业绩。5.2 生产厂负责对施工方一年内承担过本厂的设备检修项目按照检修质量、工期、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5.3生产管理中心根据施工方施工资质等级、业绩及各生产厂的综合评定,对各施工单位的得分数按加权平均数进行统计后,得出各施工方的总分数。 6. 评定标准 6.1设备检修合格施工方的评定满分为100分. 6 .2有一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50分;二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40分;三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30分。 6.3 只有营业执照的企业计30分。 6.4近期内承担过昆钢改扩建工程或参与过昆钢设备检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计15分。 6.5提供其企业近期内承担过的工程项目业绩的计5分。 6.7工期提前完成的计10分,按期完成的计8分;未按期完成计5分。 6.8在检修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计5分;发生安全事故的计零分。6.9在检修中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计5分;服务一般的计2分。 4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doc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项目部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各施工队伍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的管理职能。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 为了规范施工队伍(包括劳务队伍)的选择,以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指标得到有效实施;进一步充实公司的施工实力,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项目中标后,由公司领导层、工程部、项目班子确定项目的施工队伍。 2、如因项目需要,需选择公司以外队伍,由项目部拟订施工队伍选择方案→工程部审核通过→项目部按方案选择拟选用队伍→报请领导层批准→项目部洽谈合同。 3、禁止中介机构参与分包队伍的选择。 4、项目结束后,项目部须对本项目施工队伍作出书面评价报公司工程部,作为工程部调整施工队业绩、履历的依据。(书面评价表式附后) 二、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1、施工队伍服从所在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项目部对本项目施工队伍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公司各职能部门通过项目部对施工队进行管理服务、指导、检查。 2、项目部必须与施工队伍签订所承担工程内容的三级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工程单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目部需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修改完善后签订。(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一) 3、对于项目实施时间跨年度的项目部,项目部应与施工队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考核办法,为考核和奖罚提供依据,各项目部需根据工程合同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修改完善后签订。(目标责任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4、由项目部会同施工队伍根据工程合同共同洽谈测算,确定经济、工期、安全、成本控制及精神文明等指标(外包队伍的经济、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要求),并编制好目标责任书草案,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牵头经营部、内审部审核对应的指标。 5、年度目标责任书经公司审核同意后,由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签署,并报财务部、内审部、工程部备案(外包队伍仅需向工程部备案)。

消防队队伍管理规定(最终版)

恩贾梅纳炼油有限公司 消防站队伍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为了加强队伍军事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执勤备战,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创建良好的执勤、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礼节 消防指战员在下列场合要行礼: 2.1 遇有上级领导检查执勤备战,进行技、战术训练等工作时,全体消防指战员必须列队敬礼,向领导请示汇报。 2.2 听取上级领导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势要端正。当听到上级呼唤时,应立即答“到”;接受工作任务时,应回答“是”。 2.3 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喊“报告”或敲门,准许后,方可进入。 2.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提醒注意或警告的处理。 3 军容风纪 3.1 各级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着制式服装,不得着便装或睡衣等。 3.2召开会议和交接班时全体人员均应按要求着制式服装。 3.3 着制式服装应做到:

3.3.1服装必须保持整洁,帽徽、胸牌、肩章的缀订要符合佩戴要求; 3.3.2着制服必须扣衣扣,不允许披衣敞怀、外露衣领、挽衣袖、挽裤腿,不准在制服上套穿便服。 3.3.3着制服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以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公分,不准留大鬓角,不准留小胡子,不准染发不准带首饰; 3.3.4着制服时,应穿相配的胶鞋、皮鞋。 3.3.5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应着作训服; 3.3.6着制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系制式领带。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他非制式腰带。 3.3.7汽车驾驶员出车时,一律按规定着装,在驾驶室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子,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3.3.8在营区内,除交接班、开会、业务训练外,可以不穿制式上衣,但必须着装整齐,外出必须按规定着装; 3.3.9集体就餐必须按着装规定列队进入食堂; 3.3.10制服仅限于上班时间穿着,休息时一律不准着制服。 3.4 制服着装的检查和纠察应遵循如下规定: 3.4.1小队每日、大队每月应对本部门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最新范文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外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煤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安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朔中选煤厂内承建工程、洗选运营、推煤装车、矸石外排、煤泥运输、污水处理等外委施工企业单位。 二、安全专职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为负责人,成员有副科长、助理等职员组成,负责对外委队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外委队伍必须与朔中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抵押制度。 (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四)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六)外委队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外委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招收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存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委运营单位必须与各部门、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7、外委队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红线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专业规程; 8、重大检修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

设备维修外包管理管理规定

设施设备维修外委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充分挖掘公司自有维修队伍的潜力,严格控制设备外委维修费用支出,规范加强外委维修管理,外包工程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清管理界面,简化工作流程,达到外包工程管理高效、流畅、简洁、规范的目的,制定本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术语 2.1自有维修队伍 指行政总务部维修组、各生产制造部门维修保养班组。 2.2 设施设备 包括公司共用土建类设施设备、机械类设施设备、机电类设施设备等。 2.3 设备维修 包括日常维修、小修、中修和大修。 2.4 设备主管部门 包括各分公司、生产制造部门与行政总务部。 2.5 有关部门 包括设备主管部门、行政总务部、财务部、总经办等部门。 3 一般规则

3.1凡自有维修队伍有能力承担的设备维修,无特殊情况时不得外委维修。 3.2 设备中小修一般应由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设备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外委 维修: 4.1 自有维修队伍不具备维修资质的特种设备维修项目。 4.2 自有维修队伍不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特殊防腐作业;不具备设备条件的起重作业;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 4.3 自有维修队伍不能保证工期或质量要求的设备维修。 4.4 应由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承担的设备维修。 4.5 零星工程、基建工程和公司批准立项的检修、技改项目。 4.6 土建给排水、暖通、地下管网、建筑物等。 4.7 中水系统管线、泵站检修维护。 4.8 全厂消防系统检修维护。 4.9 高低压电气设备检修维护。 4.10 全厂监控系统检修维护。 5 外委维修操作程序 5.1 各二级核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设备维修保全队伍的能力,提出《外委维修项目建议目录》,报设备主管和行政总务部门审核。 5.2 设备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外委维修项目建议目录》和自有维修队伍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分单位形成《外委维修项目建议目录》经有关部门研究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城建工程公司外部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城建工程公司外部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部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外施队伍)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适应建筑业市场发展和竞争的需要,根据城建集团(1999)026号关于印发《外部施工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外施队伍的单位,以法人身份进行提供劳务或工程分包的外施队伍。 第三条使用外施队伍,要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招收录用 第四条选用外施队伍要本着以市建委确定的劳务基地为主,非基地为辅的原则,必须在进场前进行认真考察,全面了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等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用,禁止使用零散工及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选用外施队伍参照公司(1999)139号关于《劳务分包招标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为公司所属单位提供队伍的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均应按1994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次修改文件和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二次修改文件办理注册登记。 (一)注册登记:一律由公司劳务管理部具体组织,并以建制队为单位,提供《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或《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进京务工人员花名册、上岗证、输出地县以上建筑主管部门介绍信或驻京建筑管理处同意函上报公司; (二)公司对上报的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复审,送北京市建委外管处办理注册登记审批手续。 第六条对已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进京施工许可证》之后又发生增人、换人、借人以及注册变更的,一律按北京市建委《外地进京企业办理劳务注册手续须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在为施工队办完注册手续后,项目经理部外管员到劳务管理部签收,并在十日内领取《施工许可证》、审核盖章的《务工人员花名册》等正式资料。 第三章资质及条件 第八条外施企业 (一)必须具有三级以上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二)拥有与其资质等级相符合的工程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等业务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对所属劳务人员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确保进京人员有一定的素质; (四)对进京务工人员均要签订《劳动合同书》,确定劳动关系;

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项目施工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作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协作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规定本办法,施工现场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一、协作队伍建设 1、协作队伍须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如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 二、现场劳动纪律 1、协作队伍必须按分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按要求准时上下班;进入施工现场的协作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戴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现场管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协作队伍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现场管理、总包方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协作队伍承担。 2、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服从甲方宿舍管理制度。 3、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严禁赌博、嫖娼、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现场施工管理 1、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操作;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 2、协作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分公司规定处理,并对协作队伍负责人处以200~2000罚款。 2.1协作队伍必须按照分公司规定做好项目现场标化工作,并无条件配合甲方所安排的各类检查 2.2协作队伍入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3必须按照行业规范规定做好的质量控制工作,如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工期及材料的损失由协作队伍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协作队伍采取适当的处罚,协作队伍不得有任何异议。 2.4协作队伍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并合理安排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材料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由于保管不力或装卸发生的损坏,其损害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协作队伍进行赔偿。 2.5协作队伍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并于5天内上报项目部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报审表;产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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