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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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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承包人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②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清单中所列措施项目;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工程设备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1%(含1%)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1%以内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

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6.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6.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和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4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7.5 投标人报价时,其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金额。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须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相关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为招标人对拟自行采购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材料由招标人采购。

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相关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招标人对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业工程的估算。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价格分析表:

2.10.1 价格分析表是招标人或评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用表,投标人应按表中规定内容认真填写。

2.10.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执行“附件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A.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应内容填写。

B.工程名称为清单项目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名称。

C.工程量为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D.各项费用为某工程内容一个计量单位的费用乘以相应工程量。

E.分析后所得的合价,应与报价时的相应综合单价一致。

F.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后必须分析组成明细,即定额组成,具体表格使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10.3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11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3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4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5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6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2.16.1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1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详细说明工程概况、工程招标和拟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施工的特殊工艺要求、工程质量、工期、主要材料等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16.3 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16.4 工程招标控制价应依据《计价规范》、《计价规则》;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定;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方案、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温州市或瑞安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并考虑市场因素等编制。

2.16.5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和工程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预算造价。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及时核实,作出答复或修改意见通知所有投标人。

2.16.6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的招标控制总价明显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的,应暂停招标,由投资概算批准部门对其建设规模进行复核。

2.16.7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企业经营和技术管理水平、市场风险等状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2.16.8 分部分项清单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并不得与其他清单内容重复,不得考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税金及其他招标文件已列示的措施费等。

2.16.9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国家和省市相应规定足额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6.10 措施项目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自主确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项目并填报措施费。

2.16.11 暂列金额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但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

2.16.12 投标人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6.13 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裁决。

2.17 补充条款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

A.本标文考虑的工程费率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若须增加,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

B.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以一项为单位的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综合报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其他按相应规定执行。

C.除暂定价材料、设备外,其他一般材料(均按优等品计价)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包括合同实施有效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等风险因素)。

D.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内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

E.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而影响利润。

F.招标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或其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额外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G.交通运输费用:

①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招标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

②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招标人和监理人使用。

③投标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

④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并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招标人给与协助。

⑤因投标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⑥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的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H.地方性干扰性等因素引起的费用。

①在弃土外运及场外消纳中,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人负责。如给招标人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可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②凡是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或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等。

③按瑞建发[2005]182号文件要求设置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费用。

3.其他说明

3.1 词语和定义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词语定义。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经审定本工程取费标准参照如下:

注:1)意外伤害保险费按1%考虑,取费基数按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有关规定,结算时按施工单位提供本工程的实际保单(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支付该项费用,但最高支付金额不高于1%的标准。

2)投标人在报价时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详细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另册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附表-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

小区工程量清单计算实例

施工图示例(教材专用) XX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目录 2 年月日

设计说明(教材专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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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算 清单工程量计算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数据基础。工程量计算按设计施工图要求,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计算。 本清单工程量计算依据XX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变电所施工图和采用的标准图做法及XX年XX月XX日设计答疑。 (一)结构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 1. 平整场地: 项目编码:010********* 项目特征:1~2 类土壤(普硬土),就地挖填找平。工作内容:土方挖填,场地找平,运输。 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即按建筑物首层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悬挑阳台不计算,地下建筑物按墙外边线计算。 工程量计算:26.64 X 6.24=166.23 m2 工程数量:166.23 m 2. 项目名称:挖基础土方(外墙) 项目编号:010********* 项目特征:砼带型基础,土质为1-2 类(普硬土),带基底垫层宽度1000mm,64.8 m,挖土深度1.4m,人工挖运土,弃土200m 工程内容:土方开挖、修整边槽、基底钎探夯实、土方外运。 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 3 工程量计算:(26.4+6)X 2X1X1.4=90.72 m 3 工程数量:90.72 m3 3. 项目名称:挖基础土方(内墙) 项目编号:010********* 项目特征:砼带型基础,土质为1-2 类(普硬土),带基底垫层宽度1100mm,底面积16.5 m,挖土深度1.4m人工挖运土,弃土200m 工程内容:土方开挖、修整边槽、基底钎探夯实、土方外运。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 3 工程量计算:5X3X1.1 X1.4=23.10 m 3 工程数量:23.10 m3 4. 挖基础土方(设备基础) 项目编码:010********* 项目特征:砼基础、土质为1-2类土(普硬土)基础垫层宽度1.92m,长度 2.7m,垫层底面积5.18 m,挖土深度0.8m,人工挖运,弃土200m 工程内容:土方开挖、修整基槽、基底钎挖夯实、土方外运土。 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 6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例百度文库

1.某工程基础平面图及剖面图如图所示,土壤为三类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基槽和房心回填土在槽边堆放,余土外运,运距5km,编制平整场地、挖基础土方工程量清单。 基础平面图及基础详图 【解】(1平整场地工程量 S=(9+0.12×2×(5+0.12×2=9.24×5.24=48.42(m2 (2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基槽长度:L外=(9+5×2=28.0m L内=(5-0.6×2×2=7.6m 垫层宽度:B=1.20m 挖土深度:h=1.90-0.30=1.60(m 清单工程量:V=(28+7.6×1.2×1.6=68.35(m3 (3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如表所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工程

2.例题1中,基础为C20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C10混凝土垫层,编制条形基础混凝土工程量清单。 【解】外墙基础长:L外=(9+5×2=28(m内墙基础长:L内=(5-0.5×2×2=8.0(m 1—1剖面面积:S1=1×0.1=0.1(m2 S2=[1+0.24+(0.05+0.0625×2×2]×0.1+2=0.08(m2 内外墙基础混凝土:Vi=(S1+S2×(L外+L内=(0.1+0.08×(28+8=6.48m3 内外墙交接处混凝土:LD=0.5-0.12-0.0625×2-0.05=0.205(m b=0.24+0.0625×4+0.05×2=0.59(m VD=4LD×HD×(2b+B/6=4×0.205×0.1×(2×0.59+1=0.179(m3 条形基础混凝土工程量清单:V=V1+VD=6.48+0.179=6.66(m3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如下表所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工程 3.在图中±0.00以下采用MUlO普通粘土砖,M5.0水泥砂浆砌筑,±0.00以上采用MUl0多孔砖,M5水泥石灰砂浆砌筑,-0.06m处设墙基防潮层为1:2.5水泥砂浆,编制砖基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修订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编制组成员: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制组成员:王海宏谢洪学吴松胡晓丽吴佐民文代安赖铭华金春平 周明科李艳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八年七月

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取费实例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施工取费实例 试确定以上清单综合单价和项目总报价。(各数据均假设,不考虑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确定有关计费费率: 根据企业情况确定管理费和利润分别按三类民用建筑中限20.5%和14%计算【基数:人工+机械】;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清单要求和施工组织内容【假设各项之和】以定额有关标准合计的中限9.7%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机械】;规费按4.39%计【基数:直接费+综合费用】;税金按3.513%计【基数: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企业根据工程及市场波动情况确定按【人工+机械的】4%考虑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内考虑】。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单价分析表 【不同模板及其他技术措施费应按具体内容分别列项】 3、措施项目费用计算: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基础模板工程:150m 2×21.47=3221元

······ (2)组织措施费用计算: 【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基数计算:550×(3+17)+80×(14+10)+150×(8+1)=14270元 4、清单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税金=(41574+4605+2027)×3.513%=1693(元) 实例二:【工料单价计价示例】:工程已知数据条件同实例一

实例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示例】:某市区临街三类民用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已知数据 试确定以上清单综合单价和项目总报价。(各数据均假设,不考虑其他项目清单费用)1、确定有关计费费率:根据企业情况确定管理费和利润分别按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中限35%和24%计算【基数:人工】;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清单要求和施工组织内容【假设各项之和】以定额有关标准合计的中限13%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规费按23.61%计【基数:人工费】;税金按3.513%计【基数: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企业根据工程及市场波动情况确定按【材料】的10%考虑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内考虑】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1)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本例按定额计算规则以计算范围人工费为基数计算,也可按施工设计内容套用相应消耗量定额计算) 脚手架搭拆费=(3×55+2×80)×5%=16.25元(假设其中材料费为9元)其中:人工费=16.25×25%=4.06元 按此计算项目的脚手架搭拆综合报价: 16.25+4.06×(35%+24%)+9×10%=19元 (2)施工组织措施费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基数计算:55×3+80×2+4=329元 组织措施费=329×13%=43元 (实际工程计价应按具体措施费内容列项)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解释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浙江省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2学时) 一、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可以对工程量清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土石方等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能熟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工程量。 二、本章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难点是工程结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三、本章教学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除了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5)设有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供评标时参考。 2.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实例说明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计算方式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中得计算规则就是形成工程实体得净量,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得工程量包含多项内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是形成工程实体得净量加损耗量加预留量,定额中计算工程量规则就是单一内容。 首先,定额计价就是针对工程预算与施工图概算而言,有通用定额与专用定额来完成工程估价,清单报价根据市场得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组成,最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形成施工方得投标报价。 其次,定额计价就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就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第三,定额计价所需工程量就是通过施工图进行计算得。 (1)两种模式得最大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得不同定价阶段 1)定额计价模式更多得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 2)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 (2)两种模式得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1)定额计价模式得主要计价依据为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得各种定额,起性质为指导性,定额得项目划分一般就是按施工工序分项,每个分项工程项目所含得工程内容一般就是单一得。 一、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就是以实体为主,做到可算并计算得结果唯一,清单最重要得计算特点就就是“按图示尺寸进行计算”,清单不考虑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所包含得工程量。把基础定额中得如按实际施工、实辅面积或按展开面积计算得规则在清单中认为就是不可算规则。这主要就是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所包含得工程量一律包括在报价内,招标人不提供此量。 定额计价没有清单编码,就是直接套定额得,没有“综合单价”得概念。 清单计价就是有清单编码得,每个分项都有“综合单价”。 清单综合单价=人工+机械+材料+ 【管理费】+【利润】 预算定额中得基价仅就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实例1 如“管道安装”。 清单计价时:在清单编码“1”下得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一般包括内容就是:管道安装、管道支架、管道保温、管道冲洗、管道刷油等。 而定额计价时:管道安装、管道安装、管道支架、管道保温、管道冲洗、管道刷油都就是单独列一项算得。 实例2 如土方工程,算方量时,定额报价就是按实际开挖(或回填)得方量计算,包括放坡、工作面加大等,而清单报价中只就是按图示尺寸计算方量,一般就是按基础底面积乘开挖深度,不包括工作面加大及放坡得量。 实例3 模板工程,在定额报价中就是要按实计算套定额计算,计入工程直接费,而在清单报价中,由于模板工程并不直接构成工程实体,故此项目只在措施费中考虑,而在工程量清单并不反映出来。 二、计算主体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由招标人计算,就是以招标文件得形式提供给投标人,不属于投标人得竞争部分,由于工程量得错误及变更引起得工程量变更风险由招标人承担。而在定额模式下工程量就是由投标人计算得并承担风险。 计算规则对比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

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6.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该定义仍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包括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仍是很有必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

实行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也将只是时间问题。这一定义,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第56号令中的综合单价的定义是一致的。 8.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9.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10.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

2013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则说明 .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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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3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8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08规范: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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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 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题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下的投标报价(或招标标底)计算 按《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及风险费。其费用构成如图6—1所示。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消耗的材料费总和)、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即: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在费用构成中属于直接工程费,起计算方法如下: 1)人工费 (1)含义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2)包括内容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天气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3)计算方法: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2)材料费 (1)含义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材料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的内容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和仓储损耗。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地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计算方法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3)机械费 (1)含义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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