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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的差异与趋同

张本磬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451191

摘要: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经济遭受重创,财政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重新修改目前使用的各个国家会计准则,重新制定国际统一且高效合理的会计准则标准。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迈向国际化。本文以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性与差异性为主题,分析、总结了两种准则在趋同道路上的进程与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两种准则在目前所存在的各项差异,希望我国能够成功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关键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随着经济、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不断强大,投资人的投资对象也不仅限于本国的企业。由于各个国家都制订了各自的会计准则,如果需要跨国筹资,势必要投入人力、财力依照另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或编制比较调节表。因此建立高质量、全球化会计准则的已经刻不容缓,并逐渐得到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我国需要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

一、两种准则趋同性分析

(一)两种准则趋同的现状与进程概述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以下简称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下简称IFRS)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与IFRS的整体架构趋同(IFRS由编制财务报表框架,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和解释公报三部分构成),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

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

和重要性原则;

②注重公允价值;

③存货管理办法变革;

④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

⑤债务重组方法变革;

⑥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

⑦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

⑧金融工具准则变革。

以上所述的这些新的变革,正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的产物。

为了实现两种准则的全面趋同,财政部在2009年9月2日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路线图),向国内外广泛征求意见。这一举动旨在倡导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全面深入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促进IASB在会计准则重大修改中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做出应有的贡献。并根据当前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提出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由于IASB计划在2011年完成对金融工具、收入、财务报表列报等重大项目的修改,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也确定为2011年。由此可见2010-2011年将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关键时期。《路线图》指出,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三部分构成。基本准则保持不变,具体准则将会调整补充。现行的准则应用指南属于具体准则的组成部分,将与相关具体准则融为一体。《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将更名称为《指南》,并调整和补充相应的内容和释例,以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持续全面趋同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11年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进入相对稳定时期,我国实务中如果出现超出现有准则规定范围的交易或事项,将通过持续全面趋同机制加以解决。

(二)两类准则趋同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分析

CAS与IFRS不断趋同的过程中,尚存在不少困难与障碍。例如: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基础不够雄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有待提高等。

1.缺乏IFRS推行的良好市场经济基础

雄厚的市场经济是IFRS制定和施行主要基础,它符合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状况,

但对于我国来说,缺乏IFRS推行的良好市场经济基础,这是与发达西方国家相比,IFRS 在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难以全面实施的最主要原因。例如,如果照搬IFRS相关规定,就会使得IFRS的某些规定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毫无用处,因为在我国经济环境历史中可能刚刚出现甚至还未出现西方国家常见的相关经济事项。以我国会计准则为参照点,在会计准则中的某些特殊会计事项,可能在IFRS中丝毫未见,因为它同样也不适应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现状。所以我国会计准则不能只单纯追求与IFRS趋同。加上我国跨国公司少、资本市场薄弱、国际贸易发展不成熟,使得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集团”力量较弱,因此,我国经济基础不够牢固,对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走向趋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2.法律法规存在着巨大差异

会计准则的施行与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是紧密相联的,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也就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难以走向趋同因素之一。例如,在会计准则规范重点内容方面。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现状,使得IFRS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该表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但我国且以利润表为主,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可见我国还未提供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法律环境。

3. 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欠缺

由于IFRS采用的“原则导向(Principle-Based)”,所以需要会计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力,能够对会计事项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应采取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独立的判断与选择。这个过程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逻辑分析能力、积累的经验、专业知识并遵循谨慎、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之上。它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复杂、不确定及变化的环境之下。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在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或有事项等方面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了空间,但是由于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意识不强,导致执行结果不容乐观。此外我国由于受产权机制的制约,会计人员与企业的经营者同属企业管理人员,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且会计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均由经营者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势必会做出有利于经营者的职业判断,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而对经营者来讲,由于受利益驱使,往往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强烈动机。对于他们来讲,职业判断的自由度越大,越利于他们进行会计操纵,他们往往指使会计人员利用这种自由度肆意操纵利润,在我国也有不少这方面的先例。如前几年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就有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的判断空间任意调节利润;再如目前要求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也正因其有着巨大的调

整、转回空间而被上市公司利用到了极致。

(三)两种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发展分析

“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的四项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主张,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及其国际趋同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又是我国坚持原则、积极趋同、参与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与平台。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化发展道路上应该结合实际取长补短,首先要完善自身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推行与发展。其次要吸取IFRS的相关优点,并不断进行交流、借鉴。此外我国还应以更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订,例如对IASB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积极回馈,利用IASB的开放机制参加其举办的会议,提供观点,派人去IASB工作等,尽可能扩大我国在IASB中的影响。另外,我国还应加强地区间的区域性会计合作,联系与我国经济背景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共同探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并提供给IASB,以促使其能倾听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声音并考虑到其特殊的经济业务和事项,照顾到这些国家的实际利益。最后,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尽快培养出自己的国际会计专业人员。

二、两种准则差异性分析

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断趋同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就要求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不能全部全盘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应当根据在充分借鉴的基础上“量体裁衣”,才能保证我国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新会计准则对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至少存在下列几点不同之处:

(一)法律地位上的差异

从法律地位上而言,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是前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签署公布的;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属于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以财会字文件印发。会计准则作为法规体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虽不是法规体系,但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强的约束力,某个国家或地区如果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应当全面地执行;如果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应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会计要素的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IASB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Framework)(以下简称Framework)会计要素其归类为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五个要素。

由此可以看出,两种准则对收入和费用存在不同认识。我国会计准则中对收入和利得及费用和损失进行了区分,但并未对利得和损失单独设立会计要素,而是将它们包括在了利润这一要素中。IASB则没有对其进行区分,收益要素中包括了利得,费用要素包括了损失。其次,对利润要素的设置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没有将利得和损失并入会计要素,但在计算时利润包括了利得和损失。IASB则没有单独设立利润要素。在收入和费用、利得和损失的设置方面,IASB将收入和利得全部归类为收益,将费用和损失全部归类为费用的做法在实际的会计业务中就不能贯彻配比原则。因为收入中的利得没有与此相配比的费用,而费用中的损失也没有与此相配比的收入。我国虽然将收入和费用单独归类为一个要素,而将利得和损失全部归入利润要素也是不合理的,主要是在概念上的前后不一致。在对利润要素的认识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对利润的定义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并将利润单独设置为一个会计要素和收入与费要素相独立,这就造成概念的前后不一致。利润定义包括了收入和费用,而在归纳归纳会计要素时,利润又成为和收入、费用要素相并列的独立要素,这样就导致利润表的三个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存在“收入-费用=利润”的逻辑和数量关系。我国的会计准则之所以要单列“利润”目的是为了尊重中国的传统,而Framework中没有单独的利润要素,直接原因在于IASB将利得和损失分别归入收益和费用,而他们认为利润是收益和费用的相抵之差,收益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从而也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因而利润要素也就无须单独设立。

(三)准则体系的内涵方面的差异

在准则体系的内涵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强调了会计要素和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同时兼顾了会计记录的要求;IFRS不规范会计记录,而由企业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准则自行处理。

会计记录是在确认和计量基础上对经济业务事项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我国以前的会计制度主要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形式加以规定,其中涵盖了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将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融为一体。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这种传统做法,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构成准则体系的正文,从而实现了国际趋同;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了156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作为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附录中的会计科目和

主要账务处理不再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内容。企业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涉及会计记录,主要是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科目由企业自行设计并进行账务处理。

(四)准则导向方面的差异

目前,国际上会计准则的制定的基础主要有两种:一是规则导向(Rule-based),其典型代表是美国会计准则;二是原则导向(Principle-based),其典型代表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两种导向的差异在于,原则是规则之外的概括性的准则,是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规则是规定具体全力和具体后果的准则,两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归纳为:原则是规则的规则,是进行规则推理的权威和出发点;规则是原则针对不同情况的具体化。原则导向在判断经济业务是其结论比较模糊,同时也比较灵活,需要权衡不同的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规则在判断事物时比较绝对,要么是,要么不是,符合条件就要按这种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否则就不能用这种处理方法和程序。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潮流,坚持“以原则导向为基础,以规则导向为补充”,形成了一套符合本国国情的会计理论体系。以原则导向为基础是因为经济业务的发展导致了规则的滞后性,要是准则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就只能用原则去加以前瞻性的概括。以规则为补充是因为我国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尚未成熟,证券市场还不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因此整个大环境尚不足以支持完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的顺畅运行。同时,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普遍较低,进行专业性判断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如果不出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对概括性的原则辅以必要的规则解释,执行的困难与偏差就会比较大。

(五)关联方交易方面的差异

IASB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如按国际准则规定,大部分都是关联企业,实际上这些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不构成关联企业。因此,中国准则规定,仅同受国家控制但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能认定为关联企业,从而限定了国家控制企业关联方的范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披露成本。

(六)在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方面

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方面,国际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减值准备允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但是笔者认为,只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为客观条件改变而发生变化,实际价值得以恢复,就应该允许转回。在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经济信息比较充分且获得信息的机制、管道比较健全、畅通的情况下,非流动资产的实际价值确实应该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允许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与企业会计准则反映市场变化的目的相一致,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企业的资产状况。不能因为少数企业将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作为调节利润的工具而一刀切地硬性规定不予转回。只要机制健全、信息公开透明,少数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来予以纠正、惩处。否则,有违会计报表列报的公允性。

(七)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方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单独规定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非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终止经营是指对企业的车间、分部、子公司等予以处置或将其划分为准备出售对象。根据该准则规定,如果企业管理层准备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就应将这部分资产从非流动资产转出作为流动资产,停止计提折旧或者摊销,采用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我国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单独制定这一准则项目,而是在固定资产、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准则中采用其它方式处理,达到类似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2009

[2]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问题[J];会计研究,2009(9)

[3]钟玉爱,浅议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J];商情,2009(41)

[4]吴中华,关于推进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几点认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2)

论文指导老师:

台湾育达科技大学吴宏昌老师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姬昂老师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最新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

最新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 《取得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 《取得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对IFRS 11的修订)》于2014年5月发布。《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在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该 修订针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新的指引。该修订澄清了此类收购交易的适当会计处理。该修订要求适用于自2016年1月1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发生的此类交易。允许提前采用。 《对可采用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 《对可采用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对IAS 16和IAS 38的修订)》于2014年5月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 资产》均规定了折旧和摊销的基本原则,以反映资产所包含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被消耗的方式。该修订澄清,以使用一项资产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对该资产进行折旧的方法并不适当,因为适用一项资产的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一般并未反映资产所包含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被消耗的因素。它同时澄清,以使用一项无形资产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方法一般并不适当。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是适当的。该修订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完整会计年度。允许提前采用。 《农业:生产性植物》 《农业:生产性植物(对IAS 16和IAS 41的修订》于2014年6月发布。在发布本修订之前,《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基于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最好的反映生物资产的生 物转换的原则,要求所有与农业活动相关的生物资产均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计量。但是,有一类生物资产,即生产性植物,仅仅被用来在多个期间内培植产品。在其生产寿命结束后,他们通常被砍伐或当作废料出售。葡萄藤、橡胶树和棕榈树通常满足生产性植物的定义。生产性植物一旦长成,除了生产产品,其生物转换几乎不再产生重大的未来经济利益。其唯一的重大未来经济利益来源于其产生的农业产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生产性植物应当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中的不动产、 厂场和设备相同的会计处理,因为它们的活动类似于制造活动。因此,该修订将生产性植物纳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的范围,不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的范围。 生产性植物产出的产品仍然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的范围。该修订自2016年1 月1日及以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财会〔2010〕10号--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持续趋同路线图的通知 财会[2010]1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应对金融危机、响应 G20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已成为各国共识。为此,我部制定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现予公布。希望有关方面按照路线图的要求,结合我国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积极推进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作出贡献。 附件: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下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pdf 载: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持续趋同路线图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 必然选择。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5 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着力提升会计信息透明度,将会计准则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采取了系列重要举措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在此背景下,中国响应G20 和FSB 倡议,在现有基础上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旨在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2005 年,中国财政部在全面总结多年来会计改革经验的基础 上,集中力量制定完成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此期间,IASB 多次派专家与财政部会计司团队一起工作。2005 年11 月8 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与IASB 签署联合声明指出:中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同时,IASB 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涉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可以为IASB 寻求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决方案2 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2009 年11 月4 日,IASB 发布了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 号——关联方披露》,基本消除了与中国关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区别讲解

1、内地会计准则更加偏重历史成本 即强调账面价值,而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使用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香港会计准则在涉及资产计价,特别是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强调资产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新《企业会计准则》适度引用公允价值,表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均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为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 2、资产减值计提差异 在资产减值计提方面,同内地会计准则相比,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专业判断和个别认定。尽管两地会计准则均规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内地准则规定更为具体注册香港公司,如对于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就此规定得较为原则,资产减值中个别认定法应用的较为普遍,反映出准则本身更加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此外,香港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并计人当期损益。但内地准则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后香港公司做账报税,价值恢复的可能性极小或不存在,所以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3、关联方交易披露侧重点不同 香港准则认为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而内地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实际,因为中国内地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但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纽带关系,就不应构成关联企业。内地会计准则为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更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目前,香港注册公司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映这一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纳了中方意见,公布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并计划在年内完成,届时将可消除此项差异。 中国的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 ,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 费用、开办费、资产类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 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对改变折旧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简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今已经推出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中国于1998 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1973 年6 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 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已发展到个国家并拥有个成员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其职能是负责收集各国的会计准则并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颁布适合全球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应国家遵照实施。是制定高质量、易理解、操作性强的国际会计准则的领导机构。它一直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交易所、ZF 间组织、发展机构紧密合作以实现它所提出的目标,即全世界企业及其它

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比

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比 通过对123家同时适用中国会计标准(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2003年报净利差异作了汇总,发现中国会计准则确认的净利润为525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550亿,少了25亿元,平均每家少确认2063万元净利润。 单纯从这个数据来看,我国会计准则更为稳健。但这是否意味着CAS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认上比IFRS更稳健? 中国会计标准(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主要差异我国会计标准有很多方面是比IFRS更稳健,在很多情况下,CAS与IFRS相比,有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现象,但这只是损益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中国会计标准(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时间性差异主要有: 1、开发费用:中国直接进入当期损益,IAS可以资本化。 2、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中国资产不能重估,不能确认交易类投资未实现利得;IAS可以确认重估收益,如“可交易”短期投资升值所得。 3、无形资产支出:中国全部进入当期损益,除了专利注册费和律师费外;IAS研究费用也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但开发费有条件资本化。 4、无形资产推销:中国不长于10年,IAS是20年。 5、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中国全部收益化,IAS有条件资本化 6、无形资产后续支出:中国全部收益化,IAS有条件资本化。 7、建造合同:中国合同成本不包括借款费用,IAS规定,如果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则包括。 8、政府退还的增值税款,中国收到现金时确认,IAS权责发生制。 9、IAS可以计提重组准备,中国不可以。 此外,还有不少项目是永久性差异,也就是中国永远不能确认收益,而国际是作为当期损益的。 中国会计标准(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永久性差异主要有: 1、非公允关联收益:中国规定进资本公积,IAS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实施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实施 应唯 (2009年10月28日) 尊敬的各位来宾,早上好! 时值美丽的深秋时节,我们相聚在北京,召开2009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中小事务所论坛,共议中小事务所的发展,对于提升中小事务所影响力以及拓展中小事务所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很荣幸受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负责人Paul Pacter的委托,在此,就《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在中国以及更广泛实施的有关问题作一简要的论述。 一、《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本情况 2009年7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适用于中小主体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首次开发的专门针对中小主体的会计准则。在金融危机还没有远离我们的时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适用于中小主体的财务报告准则,其重要意义在于为中小主体在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以及继续发挥中小主体在全球经济复苏以及未来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了一条道路。关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主要介绍以下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制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要求中小主体编制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没有就中小主体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各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或者准则制定机构要求其中小主体采用本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或者要求完全采纳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制定本国有关中小主体会计准则,导致中小主体编制财务报告信息不可比,同时,中小主体反映采纳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远大于其效益。全球发达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监管机构、准则制定机构、评级机构、中小主体和审计人员强烈要求,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独立的、为满足中小主体需求的、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准则,以减少中小主体运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或者运用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成本,提高中小主体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发了适用于中小主体的国际会计准

中国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国际会计作业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内涵与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是制定及批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个独立私营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监督下运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1年成立,取代了先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 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在2000年进行全面重组并于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于1973年发起成立的。从1983年起,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简称“IFAC”)成员的所有会计职业团体均已成为IASC的成员。中国于1998年5月正式加入IASC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ASC的目标是,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促进国际会计的协调。 重组前,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IASC Board)承担。理事会由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以及不超过4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其他组织的代表组成。除理事会外,IASC 还成立了咨询团(Consultative Group)、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和常设解释委员会(Standing Interpretation Committee)三个机构。咨询团定期开会,与理事会讨论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中的技术问题、IASC的工作计划及战略,在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循程序(Due Process)以及推动承认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顾问委员会的作用是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信度,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广泛承认。常设解释委员会定期考虑因缺少权威指南而出现分歧或不可接受的处理方法的议题,起草解释公告(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经理事会批准。 IASC重组是1997年提出来的,IASC为此专门成立了“战略工作组”(Strategy Working Party)。1998底,战略工作组提出了重组方案,具体体现在《重塑IASC未来》这一研究报告中。该方案建议,新IASC设基金会、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三个层次,基金会任免理事会成员和制定委员会成员,理事会负责审议和投票表决,制定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准则。这个方案与原结构的差别在于,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专职成员负责,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指导委员会这样的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性讨论落在制定委员会这个层次上,理事会更象一个表决机构。因为研究制定和表决通过由两个机构分别负责,因此有人称之为“两院制”。 上述方案受到美国等几个英语国家的反对。1999年11月,战略工作组向IASC理事会递交了题为《关于重塑IASC未来的建议》的最终报告。根据这一方案,除了设立类似于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Trustees)外,不再分设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而是合二为一,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10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0 合并财务报表 目标 【1】本准则的目标是当某一个实体控制一个或多个其他实体时,建立列示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则。 达成目标 【2】为了达到【1】所述的目标,本准则: (1)要求对其他一个或多个实体(子公司)实施控制的某一个实体(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定义控制的原则,并将控制作为合并的基础; (3)制定应用原则以识别投资者是否控制了被投资者,进而必需合并被投资者;和 (4)制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规定。 【3】本准则并不涉及业务合并以及合并的影响,包括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商誉(参见 IFRS 3 业务合并)。 范围 【4】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准则应用于所有实体,除非: (1)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母公司可以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i)母公司是全资子公司,或者是另一个主体的部分拥有的子公司,但其他所有者,包括那些没有表决权,已被告知且不反对母公司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ii)该母公司的债务或权益工具并未在公开市场(国内或国外证券交易市场或者当地或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iii)母公司没有以在公开市场上发行任何类别的工具为目的,而向证券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递交或正在递交财务报表。 (iv)母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或其他任何间接控股母公司遵循IFRS的规定编制了可供公开使用的的合并财务报表。 (2)雇员离职后设定受益计划或应用《IAS 19 雇员福利》的其他长期雇员受益计划; 控制 【5】作为投资者,无论涉入一家实体(被投资者)的性质如何,需要通过评估其是否控制了被投资者来确认其是否为母公司。

【6】投资方控制了被投资方是指当投资方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 报的权利,并且通过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来影响投资者的回报金额。 【7】因此,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时,投资方才控制了被投资方: (1)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 (2)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报的权利;及 (3)利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金额的能力。 【8】在评估投资方控制了被投资方时,投资方需要考虑所有的事实和环境因素。如果事实和环境导 致本准则【7】所列示的控制要素发生了变化(参见本准则 B80-B85),投资者应当重新评估其是否 控制了被投资方。 【9】当两方或多方需要同时行动才能直接主导相关的活动,则两方或多方共同控制了被投资方。在 此情形下,除非互相合作,没有任何一方投资者能够主导活动,即没有单一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每个投资者应当遵循其他相关IFRSs的规定,例如《IFRS 11 合营安排》、《IAS 28 在联营与合营 中的投资》和《IFRS 9 金融工具》。 权力 【10】如果投资者拥有的现有权利使其在当前有能力主导对被投资者回报构成重大影响的活动,则存 在权力。 【11】权力来源于权利。有时评估权力是直接的,例如通过权益工具(如股票)赋与的表决权,可以 直接或唯一地获取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并且可以通过对这些股份的投票权来评估权力。在其他的案 例中,评估权力可能相对复杂并且需要考虑一个或多个因素,例如当权力取决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 【12】如果投资方拥有主导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则拥有权力,即使其主导权利尚未行使。投资方已 经主导相关活动的证据有助于确定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但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得出是否投资者具 有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的结论。 【13】如果两个或多个投资方拥有现有权利,赋于各方单独主导不同相关活动的能力,则拥有现时能 力以主导最重大影响被投资回报的一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 【14】投资者拥有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即使其他方拥有的现有权力使其在当前有能力参与主导相关的 活动,例如,当其他方具有重大影响。然而,当投资方仅拥有保护性权利,则其没有主导被投资方的 权力(参见本准则 B26-B28),因而不能控制被投资方。 回报 【15】当投资方涉入被投资方的回报因被投资方的业绩而导致潜在的变动时,投资方承担了可变回报 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报的权利。投资方的回报可能是有利或不利或者同时存在有利与不利。 【16】尽管只有一个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但是其他多方也能够享有被投资方的回报。例如,非 控制性权益持有者也能享有被投资方的利润或分配。 权力与回报的联系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第 1 部分 判断题 题号:Qhx011897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1. 国际会计准则以前被称为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IAS),现在被称为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正确答案:A 题号:Qhx011898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8. 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史,某种意义上,就是其资本市场的发展史。正确答案:A 题号:Qhx011899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4.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解释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其成员都是全职受 聘于国际会计(或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的。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0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7. 为了降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成本以及遵守保密原则, 所有理事开会讨论技术问题时才有 正式公开的程序。 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1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3. 2007 年,美国证监会决定取消外国公司编制差异调节表的要求,并规定去美国上市的外 国公司必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2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2. 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G20 国家已经全部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3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9. 美国会计准则兼具原则和规则共存的特点。正确答案:A 题号:Qhx011904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5. 中国的投资性房地产、农产品和企业合并准则首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5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6. 日本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已经完全按照其计划逐步实施。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6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2. 日本仍是制造业国家,更强调损益表、配比原则等,不赞成国际准则中的与此不一致的一 些重要规定。正确答案:A 题号:Qhx011907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6. 2009 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分三阶段修订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和计量;减值;套 期。正确答案:A 题号:Qhx011908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10. 由于投资者对于财务信息需求的增加,所有投资者都面临着信息不足的难题。 正确答案:B 题号:Qhx011909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8.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总趋势将不可逆转。正确答案:A 第 2 部分 单选题 题号:Qhx011910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11. 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发展最有成效的区域性国家联盟是( )。D、 欧盟 题号:Qhx011911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19.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成立于( )。 A、 20 世纪 70 年代 题号:Qhx011912 所属课程: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向及面临的挑战 14.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总部设在( )。C、 英国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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