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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1.1本办法规范了公司生产操作中及常用工具设备防静电的安全技术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可燃、易燃液体、粉体防静电工作。

2 职责

2.1机动设备处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2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各基层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办法。

2.4电器检修安装队负责防静电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静电引起燃爆灾害的条件

3.1.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3.1.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1.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3.1.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3.2酿成静电燃爆灾害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此,防止其灾害形成,必须破坏其中的某一条件。

3.3安全要求

3.3.1粉体的防静电

3.3.1.1抽送P2S5操作防静电

a)生产添加剂所用的P2S5,在抽送整个过程中必须在足够破坏燃烧三要素的N2或其它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

b)盛装P2S5的桶和输送管线必须接地合格。

3.3.1.2聚丙烯下料包装防静电

a)聚丙烯包装前,台秤要置于导地金属板上,同时要求金属板的接地及开关球阀垫片导电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b)成品包装前闪蒸釜经N2置换和通空气失活后,可燃气浓度经采样分析必须达到小于或等于0.2%,并符合安全规定。

c)成品包装前必须将聚合釜的出口阀、闪蒸釜的入口阀关死,并将排空阀打开,同时在包装口抽负压,直至包装完结。

d)以上各点实现后,方可进行放料包装操作。

3.3.2传输皮带防静电

3.3.2.1在有可燃性瓦斯、油蒸气或尘埃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的地方,一般禁止使用传送皮带,即使用高阻材料制成的传送皮带时,也要采取措施把静电引走。

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防静电设施维护管理,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避免或减少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规范液体原料、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静电危害的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静电设施和作业活动的管理,并适用于防静电接地设施使用、安装、检测等全过程。 3 职责 3.1 动力车间负责是防静电设施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防静电设施的维修、改造、检测等过程的管理工作;参与由于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 安环部组织相关的静电培训和培训工作,负责日常静电跨接和静电接地的督察,负责防静电接地设施的年检工作。组织由于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静电设施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保证防静电设施完好;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防静电的过程管理。 4 内容 4.1 设计与安装 4.1.1防静电设计与安装应严格遵照《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1.2 生产、贮存和装卸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槽车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1.3 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4.1.4在设备、管道上作机械固定用的金属螺栓,可兼作被固定物体的静电跨接用。如需要另做静电跨接线时,可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4.1.5大型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铜芯软绞线或铜芯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0753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

防静电国家标准

. 一、国家标准(GB,GB/T,GBJ) ? GBJ 79-1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 GB 6951-1986 轻质油品装油安全油面电位值 ? GB/T 6833.3-1987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 GB/T 11210-1989 硫化橡胶抗静电和导电制品电阻的测定 ? GB 1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 ? GB/T 1410-1989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及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 12158-19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 GB/T 12582-1990 液态烃类电导率测定方法( 精密静电计法) ? GB/T 12703-1991 纺织品静电测试方法 ? GB 13348-19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 GB/T 14288-1993 可燃气体与易燃液体蒸气最小静电点火能测定方法? GB/T 50174-1993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GB 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 GB/T 15463-1995 静电安全名词术语 ? GB/T 6539-1997 航空燃料与馏分燃料电导率测定法 ? GB/T 2439-200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导电性能和耗散性能电阻率的测定 ?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 GB 6950-2001 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 ? GB 4655-2003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 二、国家军用标准(GJB) ? GJB/Z 25-1991电子设备和设施的接地、搭接和屏蔽设计指南 ? GJB 1649-1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 ? GJB 2527-1995弹药防静电要求 ? GJB 2605-1996柔性热密封防静电阻隔材料规范 ? GJB 3007-19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GJB/Z 86-1997静电放电防护包装手册 ? GJB/Z 105-19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手册 三、电子行业标准(SJ,SJ/T) ? SJ/T 10147-1991集成电路防静电包装管 ? SJ 20154-1992 信息技术设备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 ? SJ/T 10533-1994 电子设备制造防静电技术要求 ? SJ/T 10630-1995 电子元器件制造防静电技术要求 ? SJ/T 10694-1996 电子产品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 ? SJ/T 11159-1998 地板覆盖层和装配地板静电性能的试验方法 防静电相关国家标准及其它标准 电子行业防静电技术资料中外标准汇编 GB1410-89《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试验方法》 GB1692-81《硫化橡胶绝缘电阻率的测定方法》西北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 GB2439-81《导电和抗静电橡胶电阻率(系数)的测定方法》沈阳第四橡胶厂 GB3684-83《运输带导电性规范和试验方法》青岛橡胶工业研究所 GB4386-84《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电阻值测量方法》北京市劳保所 GB4385-84《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北京市劳保所 GB4655-84《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6950-86《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北京市劳保所 GB6539-86《轻质石油产品电导率测定法》石化研究院,北京市劳保所 GB6951-86《轻质油品装油安全油面电位值》北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版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防静电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防静电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710 防静电管理制度 Anti-static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为避免在生产、检验、储存及运输过程中遭受静电破坏,确保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范围:凡乐清庄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检验、储存过程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供应部: 3.1.1依据防静电要求设计、安装防静装置。保证防静电管制区域设备接地合乎要求并适时查检。 3.1.2负责对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线及防静电地坪执行阻抗测试;对防静电区域检修,维护防静电作业区域正常作业。 3.1.3执行防静电桌、防静电板架(盒)、防静电环等防静电设备的阻抗测试。 3.1.4负责对有静电防护需求的作业人员训练并评鉴作

业能力。 3.2技质部: 3.2.1对防静电测试表格记录进行查核确认。 3.2.2对防静电产品检验区域的静电防护设施及检验设备之防静电效果进行确认。 3.2.3保证产品生产全程合乎防静电,保证作业要求。 3.2.4对生产人员静电防护定期抽查。 3.3仓库:仓库确保电子零件及成品于储存阶段均处于良好之防静电防护环境。 4.作业内容: 4.1防静电的基本原则:抑制静电荷积聚,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产生的静电荷。 4.2防静电工作区环境要求: 4.2.1选用防静电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或对地面喷涂抗静电剂,并有效接地。 4.2.2防静电系统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防静电手环管理规定

防静电手环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加强对防静电手环的管理,避免因不安全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被静电损坏,要做到安全生产及使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静电手环的申领、使用、测量、维护、和保养的管理 三、工序职责: 生产部必须按《防静电手环管理规定》操作使用。 四、工作程序: 1、静电手环的采购和入库,详见公司程序文件《采购控制程序》《仓库管理程 序》 2、防静电手环领用:组件车间SMT岗位、手工补焊岗位;机芯车间电路板调试 岗位、机芯调试岗位;总装车间附件组、总装组;半成品检验;车载车间; 监控车间。 3、防静电手环的使用 a、静电手环从仓库领出后,由设备管理员确认合格,并保证静手环正常使用。 b、使用者对静电手环要备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接线或拆卸部件, 不得私自更换线束,如发现损坏,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人更换。 五、防静电手环的检查: 设备管理员必须每日对静电手环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处理,直到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六、防静电手环的报废: 静电手环的报废,必须经管理人员确认无法修复后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审批后报废,报废的静电手环,按正常程序交仓库统一处理。 七、防静电手环的检测: a、戴好防静电手环,把防静电手环鳄鱼夹夹到拉地线上,另将测试器上鳄 鱼夹夹到拉地线上。 b、确认防静电手环接好地线后,将戴好防静电手环的手按住测试器上 金属测试按键,保持3--5秒钟。 c、看测试结果,如果测试器上绿色*GOOD*指示灯亮,则表示防静电手环功 能良好。 d、如果测试器上红色*HIGH*指示灯亮或黄色*LOW*指示灯亮,同时伴 有响声,则表示防静电手环功能不正常,需要立即更换 八、防静电手环日常使用检查与考核: 静电手环日常使用的检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各班组长负责填写《防静电手环点检表》。对违章使用的,经部门主管审核后进行处罚。 下发部门: ■生产副总■第一车间■第三车间■第四车间■车载车间■品质检验部 ■监控车间■检验中心■技术支持部■质量部□工艺室■物资部

防静电安全规定

防静电安全规定 1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的管线在进出生产装置时必须接地,接地的目的是防静电与防雷电感应。这一接地应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考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2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应符合《防静电工作服》GB12014-1989与《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4385-1995规定要求。 3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其跨接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其法兰间的电阻值不大于0.03Ω。 4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设备、容器的接地必须按防雷要求进行。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设备、容器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其间距不应大于18m。接地方式必须采用断接卡式,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5 油罐在卸油和装油作业后均应经过一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50m3及以下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3min,50-5000 m3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10min,5000 m3以上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30min。 6 铁路罐车装油时,鹤管应深入到罐的底部。鹤管出口与槽车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200mm,铁路罐车装油速度宜满足式VD≤0.8,装油完毕,必须静置时间不少于2min后,方可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拆除地线等工作。 7 槽车在装卸油前必须先接好接地连线。接地连线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槽车的泄露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接地线的接地线夹与接地线间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Ω。 8 槽车在装卸油前必须先接好接地线。接地线上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槽车的泄露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接地线的接地线夹与接地线间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Ω。 9 用于运输成品油的汽车油罐车应使用橡胶拖地带,禁止使用金属拖地链。 10 汽车装油速度宜满足式VD≤0.5。必须静置时间不少于2min后,方可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拆除接地线等工作。 11 严禁在作业场所擦拭车辆、物品或地面等,以及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各种临时性作业。 12 采样或测温设备的金属部件必须与罐连接。 13 不准使用绝缘和非绝缘材质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14 油罐采样、计量和测温前静置时间按下列要求进行:油罐装油完毕10min再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容积大于5000 m3时,应静置30min后作业。 15 进行油品检尺、测温、采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编制:王平 审核: 批准:化纤厂安环科 2003.10.25

(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标准 版)

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检修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消除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的静电。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一)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二)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产生放电。 (三)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三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下表。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名称 特征

甲 A 液化烃 15℃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可 燃 液 体 甲A类以外,闪点120℃ 第四条甲、乙类可燃液体进入储罐或槽车时,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如采用其他有效防静电措施,可不受上述限制。 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 进液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 进液管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 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 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 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 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 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 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 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294-36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静电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 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 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 (三)、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 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 定》执行。 (四)、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 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 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五)、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 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六)、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 (七)、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 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 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 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 (八)、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 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 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 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 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

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1.1本办法规范了公司生产操作中及常用工具设备防静电的安全技术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可燃、易燃液体、粉体防静电工作。 2 职责 2.1机动设备处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2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各基层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办法。 2.4电器检修安装队负责防静电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静电引起燃爆灾害的条件 3.1.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3.1.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1.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3.1.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3.2酿成静电燃爆灾害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此,防止其灾害形成,必须破坏其中的某一条件。 3.3安全要求 3.3.1粉体的防静电 3.3.1.1抽送P2S5操作防静电 a)生产添加剂所用的P2S5,在抽送整个过程中必须在足够破坏燃烧三要素的N2或其它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 b)盛装P2S5的桶和输送管线必须接地合格。 3.3.1.2聚丙烯下料包装防静电 a)聚丙烯包装前,台秤要置于导地金属板上,同时要求金属板的接地及开关球阀垫片导电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b)成品包装前闪蒸釜经N2置换和通空气失活后,可燃气浓度经采样分析必须达到小于或等于0.2%,并符合安全规定。 c)成品包装前必须将聚合釜的出口阀、闪蒸釜的入口阀关死,并将排空阀打开,同时在包装口抽负压,直至包装完结。 d)以上各点实现后,方可进行放料包装操作。 3.3.2传输皮带防静电 3.3.2.1在有可燃性瓦斯、油蒸气或尘埃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的地方,一般禁止使用传送皮带,即使用高阻材料制成的传送皮带时,也要采取措施把静电引走。

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格式

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制 度格式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

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 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五条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出6米/秒。 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米/秒。 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按6米/秒。 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3、职责3....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属跨接线。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B、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C、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D、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编号:SM-ZD-64179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 全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三条根据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类别名称特征

防静电管理制度(新版)

防静电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0

防静电管理制度(新版) (一)、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 (三)、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五)、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六)、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 (七)、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 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 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 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 (八)、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管理制度)防静电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防静电管理制 度

防静电安全规定 第壹条为加强防静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于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三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于火花间隙中应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8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五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 /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俩种之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 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和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 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它防静电措施(见表2)。 表2进油管和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 第六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 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 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于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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