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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曹福文

副组长:叶浩张明周陈军

组成人员:年级行政、班主任、各备课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学分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审定结果并公示。负责接受学生对学分认定的申诉并答复学生。

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本年级备课组长或年级学科权威教师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三、学分评定构成项目及办法

模块学分认定以模块考核成绩为依据,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 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40%+终结评价(模块测试)

6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表现评价:由出勤和日常学习表现过程构成。

出勤2019出勤缺勤(含病事假)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两次并一次缺勤)。

日常表现80分,其中课堂表现10分,平时作业30分,平时测验40分。在课堂表现中,上课睡觉、玩手机,未经老师同意看与本学科无关的书、报、杂志及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他人学习者等情况之一的一次扣2分;平时作业(包括试验操作、小论文等)无特殊情况拖交和不交作业的一次扣1分;经证实抄袭作业的一次扣1分。平时测验按百分制平均值的40%计入。

3.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县或市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于开拓视野的模块可采用开卷考试)。各科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

(二)、非学术性课程(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模块考核成绩=终结评价分×50%+过程评价分×5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评价:出勤30分参照学术性课程过程表现评价方法。学习态度70分,根据学习该课程的参、认真程度、动手能力、掌握程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情况按5个等级优、B、C、D、E分别给出66-70,61-65,56-60,51-55,46-50不同的分值。

3.终结评价: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科组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作为终结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三)、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指导教师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校本课程的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出勤、参与程度、研究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以及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综合评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每个学生三年完成至少3个专题(项目)研究,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15学分。

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主要依据5个方面材料,由学生自主评、研究小组互评、指导教师评价三部分以3:3:4的比例计分。总分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课题的学分4分或5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1)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2019

(2)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2019

(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2019

(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2019(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多媒体课件等)---2019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共6个学分,每学年参加一周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社会实践活动组成:高一军训,学生在校内或利用假期回家参加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参观考察或社会调查。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实践的效果和实践场所书面意见等进行认定。

1)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凡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获得学分。

2)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

3)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由三部分组成:

社会实践时间----35分(以每天5课时计,每少一课时,无论病、事均扣一分,扣完为止。)

社会实践内容----35分(记录活动内容,如活动安排、日记、体验材料等)

社会实践体会----30分(活动总结和体会)

总分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社会实践的学分2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3.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每个工作日不少于5小时。参加五个工作日,获得1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公益性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色,服务者的志愿与义务与否是判断某种活动是否是社区服务活动的标准。学生主要利用假期在家乡进行社区服务。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报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学分单位认定。总分在60分以上得2学分。

(1)时间——25分(每少一个工作日扣5分);

(2)服务对象评价——30分;

(3)自我鉴定——15分;

(4)指导、带队教师评价——30分。

四、学分认定的程序

1.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修习和考核、评价情况,

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报学分认定委员会。

2.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形成学分认定书面意见,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章。

3.学校公布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未能获得学分的,学校要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如对本人的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应在接到学生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学生本人。

4.学校对未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通过补足学时、补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等办法获得学分

五、关于补考、重修、申请自修的规定

下列情况的学生需要补考或重修后才能认定学分:

1.必修模块的综合评分不合格(低于60分)的学生,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则该模块要重修。

2.选修模块的综合评分不合格(低于60分)的学生,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则可以重修或另选其它模块修习。

3.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的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六分之五的(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举措

附件2: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规范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 (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及以上;

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过程记录; 2.学生获得的成果; 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 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 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 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 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字体: 大中[[日期:作者:来源:] 2009-10-15]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研究性学习2(.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20%)、平时测验成绩(20%)、模块考试成绩(50%)、奖励(不超过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A,75-84为B,60-74为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24932

邢台青松职业中专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

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九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一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总结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总结 我校从11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四周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涵盖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及学校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体现了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领导对这次的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制订了贯彻学习宣传实施方案,现将本次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洪梁 副组长:袁俊义 组员:各班班主任、团委 二、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对原来张贴在学校、各班内的旧版《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了更新,换上了新版的《中小学生守则》。 2、印刷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发给每位学生。 3、利用班会课进行宣传。 (二)、教育活动开展阶段,时间:第十三、十四周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解读,提高了全校师生对新《中小学生守则》的认识,指出了贯彻和执行新《守则》的意义。 2、召开了班主任会议,与全体班主任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及宣传学习的重要性,向全体班主任传达宣传学习的具体操作要求、活动步骤。 3、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开好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主题班会,通过老师主讲、学生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学生领会《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并要求每个学生写一篇学习的心得体会。 4、各班组织学生观看视频,让学生熟识相关知识和对《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理解。通过观看视频

高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

西宁三中物理学科学分认定方案 物理组 西宁三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根据《西宁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改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与操作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内容 物理学分认定内容是高中物理课程中的12个模块内容,其中2个共同必修模块、10个选修模块,每个模块占2学分。通过学分认定,评价学生物理学习的进展和变化,它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学习效果、学习潜力的判断,学生学习态度与品德、个性的评价;评价学生是否了解物理学的思想和研究方法、体会物理学的发展对人类文化、人类社会的影响,更深入地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模块结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二者按照4:6的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每个模块按照100分计,各项目之间的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过程表现(40%) 学习过程表现包括五个项目即:上课课时数、课堂表现、学生实验、作业质量、平时测验成绩。 (1)上课课时数(0~8分):课时数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9/10以上。因病、因事未能达到规定学习时间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课时数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记满分且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0.5分, 经批准的病、事假,不扣分) (2)课堂表现(0~8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其中对于课堂纪律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3)学生实验(0~8分):会正确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能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评定。 (4)作业质量(0~8分):作业质量包括课后作业完成的次数(达到要求)、是否独立完成作业和完成的质量(正确率达到90%,错误有更正)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5)平时测验(0~8分):即模块学习中的单元章节测试成绩、诊断性考试作为平时成绩。在修习某一模块过程中,任课老师将平时测验成绩总计,取其平均分的8%。 2.模块结业成绩(60%) 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根据物理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3.成绩汇总 由过程评价成绩和模块考核成绩相加得到模块总评成绩总分,⑴总分小于60分记为D等,总分在60~69记为C等,总分在70~84记为B等,总分在85分及以上记为A等;⑵获A或B或C等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⑶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修订版)

中小学生守则(2019年修订) 1.爱党爱国爱人民。 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 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3.勤劳笃行乐奉献。 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4.明礼守法讲美德。 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5.孝亲尊师善待人。 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6.诚实守信有担当。 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即时还,做到知错就改。7.自强自律健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8.珍爱生命保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9.勤俭节约护家园。 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协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

(新)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初步设想) 陕西师大附中地理教研组 一、学分认定的依据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的依据是《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陕西师大附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以及《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必修和选修I课程设置方案》、《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校本课程(选修Ⅱ课程)设置方案》和《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模块学习评价方案》等。 二、学分评价的指标 地理模块的学分认定采用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习过程评价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具体指标包括: 1.出勤情况(10分) 全勤或病事假在3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10分) 病事假在5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1节以内。(8分) 病事假在8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2节以内。(6分) 病事假超过4周(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3节以上。(3分) 出勤情况由班级考勤员与课代表统计,由教师给予认定。 2.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30分) 学生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由学生本人、学习小组的同学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课堂学习(10%):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课堂质疑、理解能力等方面。例如:表1 对地理概念的理解能力的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

实践活动(20%):包括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收集资料、分析能力、作业质量等方面。 在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关注学生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1)对地理学科的认识:是否具有地理学习动机与学习兴趣;能否体会地理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和地理学的应用价值;是否具有地理审美情趣和鉴赏力。 (2)科学精神与态度:在观察、调查、实验、和报告撰写中是否精确、严谨,是否具有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对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的态度和责任感:是否初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否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是否初步形成了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责任感,是否养成了关心和爱护人类环境的行为规范。 3.模块考试成绩(60%) 地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I的模块考试,采用书面笔试进行。选修模块II可以采用提交探究报告、在网页上展示成果、撰写小论文、口头表达、书面作业及书面笔试等多种形式,由任课老师提出方案,报学校课程委员会批准。 模块考试成绩指一个模块学习结束后,最后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期中考试和期末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出最后的模块分数。 表2 陕西师大附中学生地理学习模块评价指标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doc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唱国歌;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合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回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同学之间要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或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16、惜时守信。

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18、上课时专心听讲,勇于提问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的楼道内追逐喧哗。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自己收放整齐。27、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29、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的情况告诉父母。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的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34、乘公共车、船主动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知识学分要求

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215学分,社区服务学生在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总学分学分,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中至少获得分并通过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毕业。达到144学分、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学分、信息技术46学分、生物6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15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3学分、体育与健康113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学分、美术学分。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学学分。1学分,每学习一个专题并通过考核可获得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生每学习12学分。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1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生每学习1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144学生修满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评价(40%)和终结评价(60%)两部分,总分100分。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一)、过程评价分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60学科)(折合为100分)包括分1、过程评价共40分:其中出勤10分、课堂表现10分、作业10分、平时考查10分。

分101)出勤(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取得该模块学分,不参加过程性评价,需重新修习;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迟到、早退、随便外出等一次扣1分,旷课一分。2次扣学生修习课时由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考勤,并填写学校印制的《巨野实验中学大成校区课堂课堂考勤表》,班主任负责统计记。分(物理、化学和生物包括实验操作、外语包括口语)102)课堂表现 ( A、优:上课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动手参与能;分记10力强,踊跃发言, B、良:上课能认真听讲,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较强,有时能发言,;8分记 C、合格:上课能遵守纪律,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不够强,偶尔能发;6分言,记 D、不合格:上课不能遵守纪律, 学习被动,不能动手参与教学活动,经常不发言,以下。4记4分或分。1上课睡觉者一次扣分10(3)作业根据作业质量(包括订正)和上交作业的次数和及时程度分别给出4-10分不等。分。02/3,则作业成绩分给若作业上交次数少 于*10满分值)分(平时测验成绩平均分/(4)平时考查102、终结评价60分(模块测试×):60%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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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 日期:2009-10-15]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 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基[ 2005] 6 号)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 2007] 11 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2)研究性学习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 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 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 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 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 20%)、平时测验成绩( 20%)、模块考试成绩( 50%)、奖励(不超过 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 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 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 分以上为 A, 75-84 为 B,60-74 为 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 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容 其成绩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 , 最终成绩取各次平均分。 模块考试考试由学部统一命题,学部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学部教务处对教 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 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奖励对学生应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可以是相应的制 作产品、论文、报告、征文等,也可以是参加相应学科的竞赛获奖。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参加校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2 分;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 三等奖分别奖励2-3 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包 括全国联赛省级评奖者)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4 分;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或

(完整版)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受助学生利益,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责任追究是指在监管和履行学生资助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相关人员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负责人、学校资助管理人员、各班主任等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四)“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是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 第六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是否严格履行程序、按章操作,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公示名单与受助学生名单完全一致。 第八条助学金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无截留、无挪用。 第九条是否建立健全受助学生档案库,是否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第三章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条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金案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小组有对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的责任,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要对领导小组的认定结论负责。评审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接受班级、家长提交的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学校应派人进行家访、村居、邻里周边进行调查,并留存现场资料,以保证提交领导小组的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及材料真实、有效。对评审小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高一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清河中学高一·3部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家:反思 1.有计划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保证时间,独立思考,书写规范,及时向导师汇报。 2.利用在家时间,反思近段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弥补。 3.宣传委员可参阅相关网页在家设计、编辑下期黑板报;其他学生如有老师安排也可上网浏览、查阅相关资料。没有家长的监督,在家不上网,谨防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 4.帮助父母做一些家务,感悟劳动的快乐,体谅家长的艰辛,学会感恩。 5.科学饮食,不暴饮暴食,不挑食,防止吃病。 6.听从父母教诲,不和父母讲条件,不提超过家庭条件的要求。对父母有意见时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7.理发,做到简约美观,透射出书生气。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为陆军平头或短发不折眉毛,女生齐耳短发或留马尾辫,不拉直板。 8.不熬夜,睡一个自然醒。 二、返校:按时 1.按时返校,有病需家长到校请假。如遇雨雪天气,需有提前出发的预案,保证按时到校;途中如遇暴风雨天气、冰雹等恶劣天气,要做好人身和财产的保护。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 2.进校门时要穿校服(包括裤子)。 3.遇见老师要示意或问好。 4.尊重门卫师傅的劳动,服从管理。 5.不带手机进校。 三、就寝:紧凑 1.进入宿舍后有步骤地进行便溺、洗漱、上床、睡觉,做到行动迅速,不拖拉,一环紧扣一环。 2.宿舍内举止文明,不裸身。 3.宿舍内不起哄,不打闹,不过生日。 4.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当与同学发生矛盾时要冷静理智,决不意气用事、斗气斗狠;同宿舍同学及时调解,并向生活老师汇报。 5.熄灯后唯一的行为是躺到床上睡觉,不说话,不点台灯或手电筒学习,也就是说不以任何借口不睡觉,30分钟内不上厕所。 6.宿舍楼内不串宿舍。 7.午休要脱鞋。 8.尊重生活老师的管理,违纪后接受训诫。 9.宿舍不能点蚊香、蜡烛。 10.爱护宿舍门窗,损坏的照价赔偿。 11.午休时段不要滞留在教室内。 四、起床:敏捷 1.按时起床,不懒床。 2.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被子叠成豆腐块,床单没有皱褶;盆子放在床右腿处,牙具放在盆内;鞋子谢尖向外,整齐排列;箱子放在床左腿处。 3.值日生要清扫垃圾,没有垃圾污物;墩地,保证干净,不能有水迹。 4.离开宿舍时,要关闭电扇,关灯。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 3]6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第四条普通高中认定学生学分须具备的条件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第五条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一)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 /5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二)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 (三)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 第六条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可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第七条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教学班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 第八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第九条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第十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总则 (一)学分记录的作用。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要涵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潜能发展。 (三)学分认定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应当按照全区统一标准、条件、办法、程序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2.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

3.真实性原则。学校必须依据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认定学生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学分认定的结论。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六)本办法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施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学分认定要求 (一)学分分配与学时安排。 1.必修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共安排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含田径运动系列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选修课程的学分。选修课程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2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20332

均川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

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68196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中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2、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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