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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

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

庭长不一定当然要成为审委会委员。当前,要提高审委会的指导水平,基层法院必须尽快从两个方面来对现在的审委会进行改革:一是要按照专业化、专家型的要求,对审委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在审委会委员的产生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吸收业务骨干参加审委会,提高审委会委员的素质;二是要加强审委会制度建设,把审委会工作重心转移到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上来。二、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由于前述原因,基层法院只能正视现实,通过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对基层法院来说,教育培训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最经常、最有效、也是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这类培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带有较强的指导性。二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等相关知识,开拓干警的视野,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探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形成比较成熟的立足岗位学业务的自我教育机制。可以就兄弟法院已结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结新型、疑难案件组织研讨,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高水平地开展审判工作。四是实施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干警自学、函授,提升

学历层次。我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参加函授、自学的干警给予报销80%的学杂费或给予一次性奖励,而且,每门课均给予二天考前复习时间。应该说,这样做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截至目前,我院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已达72%,另有11人正在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有5人。三、重点培养精英法官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难案件的比例一般占10%左右,这部分案件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瓶颈”。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应该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精英法官,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对精英法官,不要求他们“办最多的案件”,但必须能够“把最难最新的案件办得最好”。重点培养,需要重点投入。基层法院的领导对这部分法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胆地使用;二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充电”机会,甚至可以安排他们脱产一段时间,进行系统地学习;三要保证他们享有较高的待遇;四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经济更多地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相关的涉外经济纠纷将愈来愈多。由于人才欠缺等原因,现在基层法院还未承担相关涉外案件的审判任务。但基层法院绝不能就此而不培养、引进这方面的人才。笔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涉外案件数的不断增加,中级人民法院将不堪重负,届时基层法院必将承担一

定的涉外案件的审判任务。对从事涉外审判的法官,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即“既要有法学家的素养,有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也要有依法治国和放眼世界的胸襟”。然而,从全国情况来看,基层法院基本上还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因此,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凡具备引进条件的,要尽快引进相应人才;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当务之急是从现有法官中挑选若干英语基础好、法律专业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强化学习英语和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为迎接涉外审判任务积极做好司法准备。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掰指算来,我进法院已是十五年有余,可算是法院的一名“老法官”了,然而对于共和国与法院共同走过的六十年岁月,十五年似又算不得什么,我仍是法院的“新人”,但因父辈的缘故,我与法院在多年前就有了较深的“渊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父亲从部队转业到山东省无棣县法院工作,几年后,时任妇女干部的母亲也因“机缘”迈进法院的大门,父母同在法院工作,对年少的我影响不可谓不深远。当时的无棣县法院在县城偏西一隅,有个不起眼的小门,走进去,是几排不高的平房,这就是法院的全部“家当”了。印象中父母很忙,白天或步行或骑自行车外出办案,晚上就挑灯夜读,因为父母都是“半路出家”,“专业储备”并不充裕,我清楚的记得那是1989年夏日的一天,父母下班回来都显兴奋,原来法院新分进两个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要知道,在此之前,30多人的法院没有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官。 为了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全国法院系统举办了法律业余大学,年逾不惑的父母与有些甚至是年过半百的同事重又做回了“学生”,而父辈的敬业精神又是令人钦佩的,戴着老花镜在考场上认真答题的情形,成为当时一道别样的风景。 1994年,当我进法院的时候,法院的同仁已是父辈时期的一倍了,“科班”出身的法官已接近五成,专科毕业的我及时“充电”报考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深夜鏖战、鸡鸣晨读的景象历历在目。当凝结着汗水的毕业证拿在手时,司法考试的“雏形”全国法院的助审员、审判员考试又展开了,而在此之前,基层法官的任命是无需通过考试的。我一路“绿灯”成了一名“准法官”。 在我刚进法院任书记员的时候,无棣县法院的办公还是纯“手工”,法律文书是油印的,一抹就“变脸”,开庭是手记。记得有一次,开庭笔录我漏记了对案情至关重要情节,以至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现在想来都觉愧疚。 2000年,无棣县法院喜迁“新居”,巍峨的办公大楼拔地而起,宽敞的办公室、审判庭都配备了先进的自动化办公系统,当我坐在庄严的审判台前,单独序列的书记员娴熟操作着电脑负责开庭记录,严谨的法律文书随庭打印,再没有了当年的“变脸”与“漏记”现象发生。全程办公自动化大大提高了法院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002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又极大提高了法官的“含金量”,原来法官的来源可谓是多渠道。以我所在的法院为例,包括自己在内,2003年以前进法院非科班出身的法官还是占相当一部分的。而2003年以后,法院的“新人”全是响当当的通过司法考试的“科班”了。现在无棣县法院的100余名干警,本科学历占到了98%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也不乏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带动了案件质量“质”的飞跃,使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诠释。 1999年10月20日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遴选法官制度,事隔几年后的今天,也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2007年我的一名同事通过考试遴选到上级法院,今年的前些日子,又一名同事遴选到上级法院。这一切都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说明只要你足够优秀,足够敬业,足够勤奋,机会就在身边。

法院执行局演讲稿-法徽的力量

法院执行局演讲稿:法徽的力量 有一种尊严,它来自法制的力量;有一种神圣,它来自正义的光芒;有一种骄傲,它来自职业的选择;有一种追求,它来自信念的领航。我自豪,因为,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尊敬的领导,同事们,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徽的力量。 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几个职业,比做一个正义的法官更为崇高。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正义,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奉献。怀着对法律事业的崇敬和向往,刚踏出校门的我毅然选择考入基层法院,做一名平凡的法官。 进院后,我被分配到执行局。每当看到,申请执行人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感激的眼神。我都在暗暗的想,我一定要多执行几件案件,让那些当事人及时拿到执行款,让那些期待眼神不要流露出失望。 然而,还记得我第一件承办的执行案,尽是那么的记忆深刻。那是一件赡养案,阅读卷宗时,一向淡定的我越来越气愤,年逾七旬的老奶奶有四个儿子,均不尽赡养义务。经法院判决,每个月50元的基本生活费都不按时履行。含辛茹苦的母亲,情何以堪!我拿起电话,拨通了被执行人的手

机,刚说明身份,电话一下就断了。再拨,挂断;再拨,那边的一个男子用粗暴的声音说:凭什么我要赡养老人,要钱没有…,电话一下断了。从小到大,那受过这样的气啊!可是转念一想,执行工作怎能不受气,我一定要冷静。这时,我看到了放在桌上的法徽,熠熠发光的天平,传递着坚定的力量,我一定行。冷静下来的我,与同事一道前往当事人家执行。到了被执行人家里,他态度恶劣,开口就是没钱,拒不履行。我平静的心虽然起了波澜,但是仍耐心讲法,与当事人将心比心。事在人为,自己说的那句话现在还记得:小的时候,母亲是你的摇篮;母亲老了,需要爱的传递。孝是大德,代代相传。一个弱女子锲而不舍,不惧当事人冷眼,案件得以执行。这时,我仿佛看到,法徽透出正义的光芒。 随着日渐成熟,我懂得了做一名优秀的女法官,办案时既要威严如剑,又要柔情似水,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正义。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传递温暖,传递爱的力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执行,就是将公正的判决实现的过程。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迟到的公平不算是公平。执行工作就是这样,一件案件久拖不决,损害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更让公平正义成了空话。一件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案件,给我了很大的感悟。自诉人是家里的主心骨,在事故中成了植物人,本来贫穷的家庭一下

人民法院某某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踏实工作,公正为民 ——**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女,37岁,汉族,党员,本科学历,三级法官,现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中,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努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年均结案超过100件。她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最近两年来其所审结案件调解无反悔,判决无上诉,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并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一次。 几年来,她以扎实地心态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实践,她深知民事审判工作繁琐复杂,案件类型千奇百怪,所涉及法律面也及其广泛,她就把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通晓各类法律知识放在首位。对此,她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不间断地学习业务知识,为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习不仅丰富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思路,办案有助于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动用,使学习和工作互动。 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审结了700余件案件,每年案件审结率均在98%以上。在保证审结案件数量的同时,她特别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

一是严格程序,对第一起案件从送达到文书到最后判决,都做到按程序进行。几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违反法律程序,每次案卷质量评查都以高分通过。二是严格认证,案件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办理的案件,没有武断裁判的现象。三是严于律已,不徇私情,做到对案件当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在办理案件中,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着想,对所受理的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在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通过实践,她认识到调解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因此,她特别注重对案件的调解。**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与当事人身密切联系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农村多发的婚姻、赡养、邻里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几年来她所审结案件无申诉、缠访、上访或矛盾激化现象发生。2009年以来,她审结民事案件300余件,所判决案件无一上诉、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通过她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审结后均自动履行。 法官行使的是国家的审判权,**在法庭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她深知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虽然有的看起来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她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廉洁催生了公正,她审结的案件无矛盾激化、上访缠诉现象发生,自参加工作以来

执行法官个人事迹材料

执行法官个人事迹材料 执行法官个人事迹材料 青春在奉献中闪光 和蔼的笑容,走路掷地有声,说话铿锵有力,法律功底深厚,他就是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同志。这位年仅39岁的年轻法官已在审判事业上摔打了16个春秋,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著挚爱和忠于法律的高度责任感,他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12年,他个人执结案件84件,执结率100%,其中和解54件,和解率达到了61.90%,案件质量合格率100%,其扎实的工作业绩和娴熟的执行技巧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 一、苦学知识,提高素质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所面临的各类案件矛盾纷繁复杂,所涉及的部门法律知识面广,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技巧要求很高。**同志深知: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他抽出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地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求索执行工作的规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几年来,他为自己制定了自学年度计划,并结合组织的学习安排,系统地学习,取得了法律本科的国家学历,为自己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讲求方法,无私奉献 在执行过程中他努力做到了“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眼勤,就是善于观察、研究当事人的心理。查颜色,辩明真伪,留意被告的行踪、住所和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勤,就是勤于记笔录,反映案情的各个细节都记录在卷,为强制执行做充分的准备。口勤,就是耐心地宣传法律规定。他每次外出办理案件都随身带着法律小册子,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作被告的思想工作,寓教于审。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被告自动和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往往矛盾大,容易激化,他就引导当事人克服不良诉讼心理,化解矛盾,做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满意。腿勤,就是经常走出去。案件审判和执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的,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早上人们在梦乡,他就已出发了,晚上有时堵人到深夜,风里来、雨里去,鞋都不知磨破了几双。 **年夏天,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在工作过程中突然昏倒,后被送到武汉同济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案件承办人**得知此事后,在立案一个月内,四上武汉,到医院看望申请执行人,并且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在一个月内将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送到被执行人杨能斌的病床前,杨能斌的妻子是空军武警医院的一名医生,亲自带着儿子从武汉赶到宜都市,给宜都市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的执法为民,公正廉洁,对**法官的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褒奖。 三、清正廉洁、不失本色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情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法官侵来。**办理案件数百件,但他却始终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他认为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

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

关于连云港市灌南县执行法官尤德荣违法违纪执行案件的检举信

尊敬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纪委: 现向贵院检举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尤德荣违法执法的行为,请贵委查明: 一、2011年8月7 日,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尤德荣前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将连云港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德源泰”,为我公司子公司)的基本账户给予冻结。在此之前我司并未接到任何相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因账户被冻结,经财务人员及法务人员多方打听,才得知因连云港德源泰的施工方江苏三兴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兴”)被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支付义务,法院在执行环节冻结了连云港德源泰的账户。 连云港德源泰是我公司的一个下属子公司,在连云港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江苏三兴承揽了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一期部分楼座的土建施工工程。而江苏三兴因在连云港灌南县的一个工程项目欠了连云港龙海置业等几家公司的款项,被起诉并判决支付义务。因工程进度款均及时支付,截至2011年8 月7 日,江苏三兴在连云港德源泰并无任何到期债权。 基于上述原因,同时尤德荣法官冻结的账户系连云港德源泰的基本账户,提取现金、税款缴纳均需通过该基本账户,该账户被冻结后因无法取现导致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及时发放,税款不能及时缴纳,因此连云港德源泰焦急万分。为此,在无数次电话联系的同时,公司法务部人员及财务、业务人员并律师亲自前往灌南县法院执行庭两次,找到尤德荣法官,当面说明了连云港德源泰没有对江苏三兴的到期应付款

项,并承诺一旦产生应付款项,一定先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向尤德荣法官提交了执行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并要求查看相关执行依据,但尤德荣法官始终未能出具相应的执行笔录等执行依据,只是说等领导出差回来后给答复。事后多次电话联系仍然没有明确答复,最后竟然拒接法务人员电话。在历经 1 个月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连云港德源泰请了尤德荣法官吃了一次饭,2011年9月2日尤德荣法官方才将连云港德源泰的基本账户解封。 二、我们以为事情已经告以段落。不曾想到,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尤德荣法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我司法务部女工作人员。起初,尤德荣法官说找个机会坐坐见见面等之类的话。后工作人员告知不在连云港本地工作在青岛,尤德荣法官就多次称“现已在青岛”,或是“在来青岛的路上”等等,要求工作人员安排个地方或是出来见见面之类的话,并发短信称“出差在外难免孤单,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对我是不是有戒心?”等等。工作人员假装听不懂尤德荣法官的暗示,均以“工作忙”“在外出差”“不在青岛”等理由推脱拒绝了,没有对尤德荣进行任何所谓的“打点”。 三、2011年12月9日,我司忽然接到青岛市工商银行台东支行的通知,尤德荣法官竟然直接冻结了我司在青岛市工商银行台东支行开设的基本户,并告诉银行的工作人员,让企业的人直接给他打电话找他。得知此事,我司甚为震惊和愤慨:我司仅仅是连云港德源泰的股东,姑且不论江苏三兴在连云港德源泰有无到期债权,即便有,在连云港德源泰作为独立法人正常经营并未破产或清算的情况下,身为

执行法官年度总结

年终总结 2015年,在院党组的大力关怀下,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合议庭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共结案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来院较长时间的执行员,我始终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写作水平 知识就是力量,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员,有扎实的业务基础至关重要,在各类型的执行案件中均需要有理论指导。因此,在过去的一年,我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更加注重业务学习,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信息来揣摩执行业务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

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一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强化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每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并一直坚持不怕辛苦、无怨无悔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认为要干好一项工作,就要像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本年度我院与人民银行展开合作,相互协助进行执行工作,并加大了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类申请人案件的执行力度,我个人即执行终结银行类申请人案件件,执行回款万元,并从中总结出了一定的经验可供日后借鉴;本年度我还完成我院刑事附带民事救助案件件,通过艰苦地努力和耐心的做工作,均成功地给予了申请人救助,实现了法院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兼顾;另外,我个人本年度还执结了被执行人为政府部门的案件件,办案过程中我坚持依法执行,维护了司法尊严。 四、强化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今年,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局、庭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而法官助理的设立则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设立法官助理,其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有利于逐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法官助理工作的性质 原有的一审一书审判模式,法官承担了阅卷、庭前准备、调解、撰写法律文书甚至送达、等一系列繁杂事务,并不能专心致力于审判。法官助理的设立,使法官从琐碎的杂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裁判案件,从而使法官的案件审理真正走向了专业化。因此法官助理的工作性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官助理是法官审判案件的辅助人员,工作上受法官指导。 法官居于审判模式核心地位。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不同,不再具有案件裁判权,而是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因此,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助手,为法官的审判提供服务,工作上受法官指导。法官助理不可以成为合议庭成员,无权对案件的最终裁判表态,也不得干涉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因此法官助理在工作安排上应当围绕法官的案件裁判进行,法官助理从事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法官助理的工作对法官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

法官职业化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审判职权重新分配的改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系统中,审、助、书应各司其职,不得越位,否则就会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法官助理的设立排除了法官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避免其庭前预断、先入为主,而只能通过庭审活动实现公正。因此法官助理的设立,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一条隔离带。法官助理的工作围绕法官的审判核心进行,法官对法官助理工作可以进行指导安排,但法官不能干涉法官助理的工作,同时法官助理能以自己对案件的认识为法官最终作出裁判提供参考,通过庭前准备为法官顺利审结案件创造条件。因此,在法官职业化后的审判组织系统中,法官助理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种独立性只是相对的,是存在于法官的监督与指导之下。 3、法官助理与法官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监督。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工作,服从法官的工作安排。法官应注重对法官助理的培养。但法官助理与法官之间关系的过分亲密、盲目服从、附合、依附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法官助理不应完全依附于法官,其从事的审判辅助工作对法官的裁判权也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同时法官助理虽没有案件裁判权,但将来通过缺额选任,总是要担任法官的。因此,其可以对法官的裁判方案提出建议或参考方案,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法官参考而已。 二、法官助理职责的确定。 “辅助性”应成为法官助理工作的主要标准。目前基层法院人员编制偏紧,“法官”人数虽多,但实际其中的非办案人员占去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对法官助理不宜再作细化分工。法官助理对其辅助性工作应是“全能的”,既包括程序性的,也包括实体性的;既包括行为性的,也包括文字性的。其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程序性事务:

执行案件怎么办办案指引告诉你(二)

执行案件怎么办?办案指引告诉你(二) 三、财产控制阶段(一)执行法官1、审核并签发执行员起草的查封、扣押、冻结裁定,提取、扣留被执行人收入裁定等财产控制类文书。2、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督促执行员迅速开展查控措施。3、随时通过管理系统了解个案执行财产查控情况,发现收案后1个月内未录入财产查控信息的,应督促执行员对已查控财产的信息完整、准确录入管理系统。(二)执行员1、经过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应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起草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协执)交执行法官签发并完成财产查控及送达工作。控制措施完成后,应将查控时间、查封期限、查封清单、保管人信息以及送达时间、方式等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管理系统。2、查封不动产适用《执行规定》第41条第二款及《查扣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3、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应在该建筑物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通知其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公告情况应当录像或拍照且加注文字说明附卷并录入管理系统。4、查封、扣押动产适用《民诉法》、《执行规定》及《查扣冻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办理以下手续:(1)通知被执行人或其成年亲属到场,如被执行人是企业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请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派人参加;

(2)制作查封清单,由在场人员签名;(3)制作查封笔录,内容包括执行措施的开始及完成的时间,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财产的保管人和保管责任,查封期间是否允许使用、限期履行债务等;(4)送达查封裁定书,并附送查封清单;(5)张贴封条或查封公告。5、对被执行人应得的到期 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应向有关企业送达冻结、提取裁定及协执,责令禁止被执行人提取或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责令有关企业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可得的股息或红利,应向有关企业送达冻结裁定及协执,责令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或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再向有关企业送达提取裁定。6、冻结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 企业中的股权或其他投资权益的,应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属单位送达冻结裁定,并责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示。协助公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进行。7、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流通证券(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如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等),可向 托管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送达协助冻结通知书及协执,冻结已完成清算交收后的证券或资金。8、冻结被执行人所持有的非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可向各地政府委托的商业或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所、行业协会(如武汉市股权托管

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线执行法官逐条详细解析《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

一线执行法官逐条详细解析《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 编者按:2016年11月8日,最高法院发布《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于2016年12月 1日起施行。 一线执行法官花费了大量精力和智力对此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详细解析。由于篇幅较长,为了减轻诸位看官的阅读负担,本号分(上)(下)两期**,本次**的为(上)期。 本文为执行法官的心血之作,对变更、追加当事人的理解与适用必大有助益,敬请诸位看官学**参阅收藏,并转发朋友圈,以帮助更多的朋友能更好地把握适用本司法解释。 一、逐条解析《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1-25条) 二、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副局长赵晋山针对热点问题的答疑 三、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解析《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有关情况 一、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5条) (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 日起施行) 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 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本条确立了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主义原则。执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不仅关乎多方主体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审执关系、执行效率、程序保障等诸多问题,为平衡各方利益,尊重既有体制机制,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始终坚持法定原则。本条明确规定,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将变更追加事由严格限定于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以期解决变更、追加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正如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所指出,这次司法解释确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本条规定了变更追加当事人法定原则,所有的变更追加都要符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变更追加的明确规定的情形,遇到变更追加申请,我们都要从这些规定中去找,如果符合这些情形就可以变更追加,否则就不行。

法院:如何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法院:如何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一、前言 当前,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如何减轻法官的职业压力,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法官被人们称为“刀尖上的舞者”[①]、“戴脚镣的舞者”[②]。法官如何做到自我减压,也是每一位法官应当思考的问题。本文中,笔者通过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来谈一谈法官面临了哪些职业压力;如何 正确认识法官职业压力对法官群体的影响;笔者所在的法院采取了哪些为法官减压的措施以及效果如何;法官如何自我调适职业压力;对减轻法官职业压力几点建议等几个方面,结合基层法院工作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什么是法官的职业压力 压力,既是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现象,它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并贯穿于发展的始终。压力是一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法官也是普通的人,普通人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法官都有。孩子升学、就业、买房、照顾父母等等生活压力,在此不多讨论。单

从法官的职业角度来看法官面临着哪些压力。笔者认为,职业压力是指在从事某种职业过程中,各种职业活动因素对人心理上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是一种心理状态。法官的职业压力主要是指法官在履行法律职务、职责过程中所面临的心理压力,这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三、法官职业压力产生的原因 法官职业压力形成的原因很多,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十种: 1、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绝对数量增多。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社会矛盾凸显。谁对谁错,孰是孰非,都需要到法院讨个说法,于是各种社会矛盾都汇集于法院。就拿笔者就职的安徽广德法院来说,案件数突破7000件,居全市法院之首,在全省也不多见。案件数与法官的职业压力是成正比的,案件数越多法官办案的压力就越大。 2、基层法院法官流失严重。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近五年中,除正常原因外,全国各地法院流失人员近两万名,其中法官1.4万名,流失法官占现在法官总人数的7%。法官特别是中青年法官的流失成为法官短缺或断层的一个重要原因。[③]就广德法院而言,近年来共有4名青

执行法官谈话有什么技巧

执行法官谈话有什么技巧 与被执行人谈话是执行法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执行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作为执行法官必须讲究执行中的谈话技巧。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执行法官谈话技巧,希 望能帮到你。 执行法官的谈话技巧一、谈话之前要“备课” 首先,在案件执行前要先熟悉案情,认真阅读本案的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全 面了解被执行人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选准执行工作的突破口;其次,还要针对 被执行人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好谈话的思路和方法,加强谈话的针对性。执行法官还 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调阅相关审理卷宗,进一步熟悉案情,必要时可与本案的 审判人员交流一下意见。谈话之前的“备课”是谈话的基础和前提。 执行法官的谈话技巧二、谈话之前先“请坐” 作为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不主动履行义务,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执 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时,无须充当“卫道士”的形象,而应该抛开所谓的“法官 架子”。不妨搬一张凳子请被执行人先坐下来,有条件的可以为被执行人倒杯水,然后 再谈话。这尽管是毫不起眼、举手之劳的小事,却体现出了法律面前平等待人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谈话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执行法官的谈话技巧三、谈话的语言特点 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谈话不同于普通的谈话,有着极为鲜明的语言特点。执行法 官在与被执行人交谈时,应多听听他们的倾诉、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化解他们心中 的不平、讲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与他们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这样被执行人 一般会主动履行义务,暂时不能全部履行的也为以后工作创造了条件。笔者认为,执 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谈话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法律性。执行法官说出的每一句话,应该都是法律语言,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合理性。这是打动被执行人的关键。执行法官说话要在合法前提下,注意合乎情理,合乎乡土民情及约定俗成,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3、通俗性。执行法官的执行语言既要表达准确,又要通俗易懂。与被执行人交谈时,尽可能把法条的原意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使被执行人听后立即产生共鸣。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是实现法治的最基本的职能部门。在我国四级审判体制中,处在司法最前沿的基层人民法院担负着绝大多数一审案件的审理,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各种案件的审理中,民事审判对化解社会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司法理念的革新进步,在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不断遭遇到诸多法律适用的难题和法律制度的缺陷造成的空白,从而制约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基层人民法院实现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故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思考。 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送达难的问题突出 送达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效率影响最大的因素,恰就是送达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应该说,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但是,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不够灵活,送达程序过于严格、苛刻,客观上造成了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表现有: 1、直接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直接送达的送达地点单一,签收人范围过于狭窄。有的当事人外出经商、居无定所;有的当事人地址不详或者地址发生了变化;有的当事人躲避送达,客观上送达困难。而且送达签收人仅限于“同住的成年家属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对于有相当识别能力的同居人或受雇人员则不属送达签收人之列。所以,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有时需要反复多次才能送达,有的则是无法送达。 2、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但是,在实际送达中,由于基层组织界限难以把握,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外来暂住人口等人员的基层组织难以确定。同时,是否到场见证,完全取决于基层组织人员的自觉,对于不愿或不配合法院送达的情况下,法院无能为力。大部分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了也不愿意来,来了也不愿意见证。所以,留置送达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过于繁琐。 3、委托送达。有的受委托法院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在接受外地法院委托送达诉讼文书时,往往敷衍了事,明明可以送达的,却说当事人找不到,能够及时送达的却拖延送达。所以,造成委托送达周期过长,客观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4、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公告送达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期限太长。一次公告即为60日,一件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需经多次送达,从而延长了案件审理的期限,进而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其次,费用太高。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送达的,对经济拮据的当事人是不小的负担,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则明显增大了诉讼成本。最后,不利于操作。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做法,虽简洁、方便、成本低,但因不便于证明人民法院确已送达的事实而在实践中很少被采用。

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个人事迹

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个人事迹 不坐法庭同卫法共托明镜比青天虽然不能身坐审判庭,但却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和追求,去长年累月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工作;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却已执行了千余件案件,最好的希望和寄托就是以实际行动当好一名实实在在的执行法官,这就是XX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XXX同志的理想。[本-] 在这个理想的激励下,XXX同志自1996年到执行局工作后,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断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年年被评为执行工作的先进个人。一、严格执法、刚柔并济。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相当数的法盲存在,相当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成为了一个时代热点,引起社会长期关注。 身为执行法官的XXX同志是这样的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 一执法必严,执行不畏官。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XXX同志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执行。如在执行市XXXX公司诉成都XX集团经济纠纷一案中,因被告负债累累,有多家法院同时来执行,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就更加增大。XXX同志和同事们既不被困难吓倒,又严格依法办事。鉴于被告法人代表正当任人大代表的实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大常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由当地人大常委会督促该法

人代表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追回全部欠款103万元,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该案成为异地执行的成功案例,大大鼓舞了执行人员。 二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 在执行市工商银行、市信用合作社及XX装饰公司、XXX煤矿诉市XX大酒店债务纠纷一案中,XXX同志积极配合该案主要执行领导开展工作。以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出发,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请示、做好债权人工作,采用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案,根据众多债权人的申请,将负债累累的XX大酒店,通过委托方式,公开拍卖了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获款426万元,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最终使该案成功执行,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创新了执行工作方法。三执行法官终为民,说是“无情”实有情。 在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涉及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中,教育局局长曾经是XXX同志高中时的老师,此情无论如何不可能对XXX同志不产生压力,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因素,案件执行难度又倍增。此情此境之下,XXX同志非但没有退缩,而且还积极向市里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又十分耐心地给教育局领导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宣传国家对民工工资的有关政策,最终依然使这批案件得到圆满地解决。 四在严格执法中不忘合理又合情。 在执行工作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及“文明执法”的重要体现。由于我国教育较落后,人口素质较低,民众的法治、道德观念淡漠,致使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案外人,甚至于被纠集起来的群众,公开抗法,严重妨碍执行,既成为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人身风险之源,也是执行工作中的白刃仗。为使这种风险最小化,XXX同志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

【知识学习】基层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报告 目前,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司法廉洁。我院坚持“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领导垂范,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文化熏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 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自1999年以来,连续10年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开创了法院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

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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