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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数据洞察报告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指标分析 (3)

一、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比重统

计 (3)

四、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指标分析 (7)

一、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第四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指标分析 (11)

一、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11)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11)

三、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

寓竣工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11)

四、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12)

五、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12)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13)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13)

八、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

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

第五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指标分析 (15)

一、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15)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15)

三、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比重统

计 (15)

四、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16)

五、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16)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17)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17)

八、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8)

第六节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指标分析 (19)

一、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19)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统计 (19)

三、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

工面积比重统计 (19)

四、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20)

五、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20)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21)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21)

八、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22)

图表目录

表1: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

表2: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现状统计表 (3)

表4: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比重统计表 (3)

表5: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6-2018)统计表 (4)

表6: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7)

表12: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比重统计表 (7)

表13: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表18: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1)

表19: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现状统计分析表 (11)

表20: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比重统计表 (11)

表21: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12)

表22: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3: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13)

表24: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

表25: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别墅、高档公寓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表26: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5)

表27: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5)

表28: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比重统

计表15表28: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比重统计表 (15)

表29: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16)

表30: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6 表31: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17)

表32: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7 表33: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楼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

表34: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9)

表35: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现状统计表 (19)

表36: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比重统计表 (19)

表37: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20)

表38: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0)

表39: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6-2018)统计表 (21)

表40: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1)

表41:内蒙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营业用房竣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标准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住宅设计规范填空版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 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3 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 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 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_____的空间不应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_________的空间应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_____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应计算其使用面积; 6 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 5 套内空间 5.1 套型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1.2 套型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____; 2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____。 5.2 卧室、起居室(厅) 5.2.1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不应小于____; 2 单人卧室不应小于____; 3 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____。 5.2.2 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____。 5.2.3 套型设计时应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宜大于____。 5.2.4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____。 5.3 厨房

【通用文档】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doc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一、总则 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19、中间层middle- 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24)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24)【精选试题】 创建“活教育”体系的教育家是()。 A.陈鹤琴 B.福禄贝尔 C.杜威 D.蒙台梭利 【视频解析】 【每日一练】 1.我国南北朝时期的著名思想家刘昼认为:“若心不在学而强讽诵,虽入于耳而不谛于心。”这句话道出了学习过程中( )的重要性。 A.志向远大 B.注意集中 C.兴趣稳定 D.意志坚强 2.下列关于小学生身份和法律地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小学生是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B.小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 C.小学生是拥有受教育权和人身权的未成年公民 D.小学生是人格尊严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公民 3.根据已知的信息、利用熟悉的规则解决问题,这种思维叫( )。 A.辐合思维 B.散发思维 C.形象思维 D.逻辑思维 4.我国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废除读经,并把学堂改为学校的学制是(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戌学制 D.壬予癸丑学制 5.教育的生物起源说和心理模仿说本质上都是否定教育的( )。 A.阶级性 B.历史性 C.社会性 D.独立性 6.下面( )是徒手型操作技能。 A.芭蕾舞 B.骑自行车 C.击剑 D.溜冰

7.社会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是( )。 A.斯特菲 B.冯.格拉塞斯菲尔德 C.鲍尔斯菲尔德 D.维果斯基中公教育提供 8.在研究前人成果及结合实践基础上提出心智技能形成的三阶段说的是( )。 A.潘菽 B.加里培林 C.瑟斯顿 D.冯忠良 9.在足球比赛中,往往呐喊助威的观众越多,运动员表现越勇敢,越顽强,这种现象是一种( )的结果。 A.从众 B.社会促进 C.社会干扰 D.轰动效应 10.近代教育史中,提出与笛卡尔的“主赋论”相对立“白板说”的教育家是( )。 A.卢俊 B.康德 C.洛克 D.福禄贝尔 参考答案: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24) 更多关于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详细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成都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 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 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冠谦开彦林建平张华叶茂煦业祖润张锡虎张菲菲 阎春林朱显泽李耀培朱昌廉李桂文陈华宁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规范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按其结构地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计算其使用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 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5.4.4 卫生间不应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

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6.6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及开敞阳台应做防水措施。5.7.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雨0.90m。 5.7.2 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该低于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心理学考点归纳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心理学考点归纳 欢迎来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这里为您提供最新的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内蒙古特岗教师考试、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等相关资讯,并且提供内蒙教师考试真题、模拟题、面试指导等备考资料及内蒙教师考编培训等,内蒙古中公教师预祝众考生考试成功!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心理学考点归纳一 1、心理学是研究心理和行为的一门科学,作为心理学研究对象的心理和行为,既包括人的心理和行为,也包括动物的心理和行为,但以人的心理和行为为主。 2、人的心理现象一般可以分为心理过程和心理特性两个方面。 3、个体的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活动三个方面。 4、个性心理特征:气质、性格、能力。 5、1879年德国心理学家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他被称为“心理学之父”。 6、构造主义心理学,代表冯特,意识结构为研究对象,基本的心理元素,研究构成要素。 7、行为主义心理学:1913年,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发表了《一个行为主义者眼中的心理学》,宣告了行为主义的诞生,其研究路线可以用“刺激-反应”(S-R)公式来表示,这是早期的行为主义,也称为“古典行为主义”。后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被称为“新行为主义”。 8、格式塔式心理学(完形心理学):韦特海默、考夫卡、苛勒。 9、精神分析学说是由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弗洛伊德创立的,精神分析学派注重对人类异常行为的分析和动机、无意识现象的研究。他提出了由本我、自我、超我组成的人格结构模型。 10、认知心理学:1967年,奈赛尔《认知心理学》一书的出版是现代认知心理学诞生的标志。狭义的认知心理学,特指信息加工心理学。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心理学考点归纳二 1、在心理学中,发展是个体随年龄增长而发生的具有顺序性的系统变化。所谓系统变化是指发展所包含的变化不是随机、混乱、无组织的,而是系统、有组织的。 2、心理发展不但包括新的心理与行为特点和能力的出现、已有心理与行为机能的增强,还包括已有特点与能力的衰退或消失。

(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人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树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中规范也应修订,修改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致,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己突破100m 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

住宅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住宅设计规范》实施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 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 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 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5.1.1、5.3.3、5.4.4、5.5.2、5.5.3、5. 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 .3、6.2.4、6.2.5、6.3.1、6.3.2、6.3.5、6.4.1、6 .4.7、6.5.2、6.6.1、6.6.2、6.6.3、6.6.4、6. 7.1 、6.9.1、6.9.6、6.10.1、6.10.4、7.1.1、7.1.3、7 .1.5、7.2.1、7.2.3、7.3.1、7.3.2、7.4.1、7.4.2 、7.5.3、8.1.1、8.1.2、8.1.3、8.1.4、8.1.7、8.2 .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 4.4、8. 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5.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 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 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1

2013年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总则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 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 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平米; 2 单人卧室为6平米;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米;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米;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米;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平米。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抽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米;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米;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米; 4、单设便器的为1.10平米;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天正建筑T20命令大全课件.doc

设置菜单 自定义ZDY 进入用户自定义界面修改操作配置、基本界面、工具栏与键盘热键的参数 天正选项TZXX 建筑设计参数和加粗填充图案设置,基本设定对本图有效,高级选项在下次启动以后一直有效 当前比例DQBL 从现在开始设置新的绘图比例 图层管理TCGL 管理天正的图层系统,新建或设置图层标准 轴网菜单 重排轴号CPZH 改变图中一组轴线编号,该组编号自动进行重新排序 倒排轴号DPZH 倒排轴线编号,适用于特定方向的立剖面轴线绘制 轴网标注ZWBZ 选择起始轴与结束轴标注其中各轴号与尺寸 墙生轴网QSZW 在已有墙中按墙基线生成定位轴线 删除轴号SCZH 在已有轴网上删除轴号,其余轴号自动重排 添补轴号TBZH 在已有轴号基础上,关联增加新轴号 添加轴线TJZX 在已有轴网基础上增加轴线,并插入轴号 绘制轴网HZZW 包括直线轴网和弧线轴网绘制功能 单轴标注DZBZ 逐个选择轴线,标注不相关的多个轴号 轴线裁剪ZXCJ 用矩形或多边形裁剪轴网的一部分 轴改线型ZGXX 切换轴线的线型 轴网合并ZWHB 将多组轴网延伸到指定对齐边界,成为一组轴网 一轴多号YZDH 用于需要多个轴号共用一根轴线时标注轴网 轴号隐现ZHYX 控制轴网中的轴号隐藏和恢复显示 主附转换ZFZH 修改主轴号为附加轴号,或将附加轴号变为主轴号 柱子菜单 标准柱BZZ 在指定处插入方柱, 圆柱或多边形柱,定义和插入异形柱 构造柱GZZ 在墙角处插入给定宽度和长度的构造柱图例 角柱JZ 在墙角插入形状与墙一致的角柱,可设各段长度 柱齐墙边ZQQB 把柱子对齐到指定的墙边 墙体菜单 边线对齐BXDQ 墙基线不变,墙线偏移到过给定点 单线变墙DXBQ 将已绘制好的单线或者轴网转换为双线表示的墙对象 倒墙角DQJ 将转角墙按给定半径倒圆角生成弧墙或将墙角交接好 倒斜角DXJ 按给定墙角中线两边长度生成斜墙, 将墙倒角 等分加墙DFJQ 将一段墙按轴线间距等分,垂直方向加墙延伸到给定边界 改高度GGD 修改已定义的墙和柱的高度与底标高 改墙厚GQH 批量改墙厚,墙基线不变,墙线一律改为居中 改外墙高GWQG 修改已定义的外墙高度与底标高,自动将内墙忽略 改外墙厚GWQH 注意修改外墙墙厚前,应先进行外墙识别,否则命令不会执行

内蒙古2020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内蒙古2020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内蒙古2019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报考层次: 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9年3月4日—11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9年4月8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

手续。此《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 附件1: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019年参加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013604131.html,)查 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注册进入,并按要求逐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 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学历、职业、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手 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以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采集指静脉信息、 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在报名点所在盟市进行)等;报考信息 包括报考层次、报考课程和答卷语种。 确认信息地点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报考高等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在职或已 聘用的高校教师选择高校所在地。 (二)2009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不需要注册,直接按已注册考生登录,首先根据自身报考条件完善个人信息,如考生之前报名时已经采集过指静脉信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不需要到报名点进行确认信息工作;如考生未采集过指静脉信息,则需要进行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采集指静脉 信息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已提交报名信息,点击交费按钮进行网上交费,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或具有“银联”标记的其 它银行的银行卡按报名信息系统显示的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地产项目常规奖项收集

常规房地产奖项收集 获奖名称颁发单 位 获奖条件具体规定获奖奖励 图片 詹天佑奖中国土 木工程 学会 《中国建设工 程鲁班奖(国家 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 申报本奖项的单位必须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团体会员。申报 本奖项的工程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 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2、必须在某些技术方面有显著创新和突破,综合评价达到国 内同类工程中的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 3、必须是经竣工验收并经过1年以上使用核验,没有出现工程 质量问题。 4、必须是施工质量优质工程。 颁发“詹天佑奖” 金像和奖牌、荣誉证 书。 绿色 建筑创新奖建设部 全国绿色建筑 创新奖实施细 则 第七条申报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等 工程项目。 (二)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技术标 准规范。 (三)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工艺与产品,运 营管理水平较高,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五)项目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二十三条住房 城乡建设部向获得 创新奖的项目、单位 和个人颁发证书和 证牌。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华夏建 设科学 技术奖 励委员 会 关于发布修订 的《华夏建设科 学技术奖励办 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申报华夏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 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 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2年以上(含 2年)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三、成果转化程 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 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第十六条申报华夏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以 下条件: 一、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 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 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四十条奖励委 员会向授奖项目的 单位和个人分别颁 发奖状、证书和奖 金。 2 / 12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10)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10)【精选试题】 下列属于幼儿园语言教育目标的是()。 A.能认读拼音字母 B.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 C.能认读一定量的汉字 D.能正确书写常用汉字 【视频解析】 【每日一练】 1.心理学家( )提出把学习分为八个阶段,即动机阶段,领会阶段,习得阶段,保持阶段,回忆阶段,操作阶段,反馈阶段。 A.加涅 B.奥苏贝尔 C.伊利 D.布鲁纳 2.( )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 A.拓展型课程 B.实践型课程 C.研究型课程 D.工具型课程 3.教师让小学生自己根据苹果、梨等,总结出水果的概念的教学方法是( )。 A.发现教学 B.情景教学 C.程序教学 D.合作学习 4.教师扮演“家长代理人”的角色可能出现的不当表现是( )。 A.教师出现家长制作风 B.教师过分地溺爱学生 C.教师过分地迁就学生 D.教师对学生过分地严厉 5.学生已掌握了“整数加减法”的知识,再学习“小数加减法”的知识,这种学习属于( )。 A.符号学习 B.上位学习 C.下位学习 D.并列学习

6.教科书中的练习题多属于( )的问题。 A.创造性 B.认知性 C.有结构 D.无结构 7.我国有学校教育形态是在( )。 A.原始社会 B.夏代 C.汉代 D.唐代 8.( )学习和教学观深刻影响了世界范围内的教育改革,与程序教学运动、学科结构运动合称为20世纪三大教育运动。 A.实用主义 B.人本主义 C.建构主义 D.马克思主义 9.英国心理学家艾萨克根据内倾-外倾和稳定-不稳定两个维度对人的( )加以区分。 A.性格 B.品格 C.思维 D.智力中公教育提供 10.在某堂植物课教学中,王老师讲授“果实”概念时即选用可食用的,又选用不可食用的(如棉籽),这样有利于学生准确掌握果实概念。运用了( )。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B.变式法 C.比较法 D.直观法 参考答案: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精选练习(10) 更多关于内蒙古地区教师考试详细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设设范GB50096-1999(已有修设本) 中设人民共和家设准国国GB 50096-1999 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设量技设设督局建设部设合设布住宅设设设范中设人民共和家设准国国 住宅建筑设设设范 GB 500961999—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主设部设,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批准部设,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设于设布家设准《住宅设设设范》的通知国 建设[19999]76号 根据家设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设准定设制设修设设》;设设合国划[1994]240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同有设部设共同设《住宅建筑设设设号会范》GBJ96-86设行了修设~设更名设《住宅设设设范》。设有设部设设~批准设强制性家设准~设设会国号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设行。 原《住宅建筑设设设范》GBJ96-86同设设止。 本设准由建设部设设管理~中建筑技设究院设设具解设工作~建设部设准定设究所设设中建筑工设出版社出版设行。国研体研国 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家设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设准定设制设修设设》;设设合国划[1994]240,文的要求~设《住宅建筑设设设范》号GBJ96-86设行修设~更名设《住 宅设设设范》。本设范设制设在泛设设究~设设设设设设~考有设设设准和外先设设准~设充分征求意设的基设上~制定了本设范。广研真践参国国并本设范的主要技设容是,内1.设设~2.设设~3.套空设~内4.共用部分~5.室设境~内6.建筑设设。主要修设了住宅套型分设及各房设最小使用面设~技设设设指设设算~设梯及道的设置等~增加了设设~设展了室设境和建筑设设的容。楼垃圾内内 本设范由中建筑技设究院设设具解设。本设范在设行设程中如设设需要修改和设充之外~设意设和有设设料寄送中建筑技设究院居住建国研体将国研筑设设设究所;北京市本外设公庄大街与研19~设政设设号100044,。 本设范主设设位, 中建筑技设究院国研 本设范设设位, 设大建筑设设究院参清学研 北京建筑工程院学 北京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天津城设设设设设究院划研 中南建筑设设院 设设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广学研设省建筑科究院 重设建筑大建筑城设院学学 哈设设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住宅设计规范2012修订版

2013-1-31 住宅设计规范2012修订版(图) 2013-01-31 08:08:14| 分类:装修日记| 标签:排水管|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 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 6.4.1、6.4.7、6.5.2、6.6.1、6.6.2、6.6.3、6.6.4、6. 7.1、6.9.1、6.9.6、6.10.1、6.10.4、7.1.1、 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 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内招考办〔20xx〕55 号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20xx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求场地、 设备、电力、交通等条件保障有力,也要求规章制度
、组织管理、安全保障、考生服务等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学校要切实担负 起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 到位; 要全面落实所签订的 《中学校长责任书》 , 健全组织机构, 完善工作方案, 优化服务举措, 确保所有本校考生都能够在学校填报志愿。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也 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招办报名”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培训、 服务等。 二、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宣传“内蒙古招生考试” 微信公众号,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关注该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考试动态。要创 新服务举措,细化、完善考生服务方案。要主动联系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和 企业, 为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安全保障。 要加大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培训 力度,组织考生认真学习网上填报志愿视频教材,并加以具体的分析和指导。要 重点保障农村牧区考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三、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 各有关学校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梳理、 排查往年在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入各有关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检 查是否有本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各有关学校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三严禁” 要求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校长的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xx 年 6 月 17 日 20xx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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