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破桩头合同

破桩头合同

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合同段桥梁工程的施工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共识,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以后遵照执行:一:本合同概况及内容

1、详细施工内容:K12+020大桥共49根桩基破桩头。

1)钢筋混凝土桩头的人工破除,每个桩头破除到指定标高;

2)桩基交接面清理,确保桩顶无松动的混凝土块;

3)桩基交接面修平,确保桩顶平整;

4)乙方将所有该破除的桩混凝土完全破除。但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

完好,并保护好检测管。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

5)负责桩间土方及垃圾的清理,负责桩头凿断之后的桩头混凝土块清理,负责钢筋调直,负

责破桩设备的移动;

6)便道的维护、洒水及地方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施工完成后现场清理等一切相关工作

和费用。并完成上述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辅助工作内容。

2.工程期限: 201年月日至 201 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开工日期为准,(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3.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机械设备、包辅助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管理等工作的承包方式;自带破桩工具;甲方只负责电源线路及配电箱,保证配电箱供电。

2)工程数量及单价:桩基破桩头包工单价人民币: 200 元/m3,大写( 贰佰整)元/m3。

本合同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桩头钢筋的调直、凿断的桩头砼块的清理等为破桩头的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单价中)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

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及包含所有小型机具(如破桩机、辅助工具等),包含所有小零星材料(如焊条、板手等)、生活及施工用电用水、施工过程中及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场内的小型机具转运等所有相关内容。

4、乙方自行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用,否则,乙方自已

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乙方人员、机械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返工浪费等,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工程结算及支付

1、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经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核算确认并签字;中间计量每期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支付100%。

2、乙方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从当月进度款里面扣除工人工资部分代为支付给工人,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结算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手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2012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