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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顺道的法律观——老子法律思想新探

和谐顺道的法律观——老子法律思想新探
和谐顺道的法律观——老子法律思想新探

和谐顺道的法律观——老子法律思想新探

何兆升

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在传统的研究中一般认为老子是“法律虚无主义者”,这是因为在五千言的《道德经》中,提到法律的文字屈指可数,特别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句更被认为是老子对法律厌恶态度的体现。但是,我们不可能完全用现代学科的概念来分析解释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这样做不可能不遇到词不达意,或附加给古代哲学思想一些本来并没有的含义。解决这种问题可能有两种办法;一是用其他概念来代替可能引起很多误解的现代学科概念;二是在使用现代学科概念的同时分析说明其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语境中可能引起的变形,以预防曲解。当然,这两种方法也是时常并用的。探求老子法律思想,不管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重新解构古代哲学思想和现代概念。

要理解老子的法律思想,必须先理解老子《道德经》的总源头“道”。老子《道德经》讲“道”的地方有七十六处之多。“道”是宇宙的根源和宇宙的本体,是宇宙的总原理。人虽是万物之灵,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法律思想也是围绕“道”而进行的。

一、“无为而治”与现代法治理念

老子依据他的自然哲学,在治国之道上,提倡“无为而治”。在老子看来,道的自然本性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就“道”生成万物的无执无施、无意无为而言,道是“无为”的;就天地万物无不是由“道”而生来看,“道”又是“无不为”的。“道”是“无为”与“无不为”的有机统一。由这一原则出发,老子引出了“上德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的治国之道。即要求“体道”、“守道”的上德之人,对黎民百姓的管理应当师法自然之道,既不可违背自然规律而妄为,不可离开客观实际而强为,亦不可以以自己的一时的喜怒好恶而违背法律秩序,破坏法治精神,而应以“无为”达到“无不为”的目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可见,老子提倡的“无为而治”并不是无所事事的懒汉式的管理方法,而是一种以最小的管理行为取得最大的社会管理效果的积极进取的管理方法。

老子提倡的“无为而治”,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中,只要注入时代精神,并加以现代转换,对于建构现代法治体系仍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迪和借鉴意义。

“无为而治”的第一个要旨是要求对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德经》第二章)。在老子看来,不管是“以德治国”、“以智治国”,还是“以力治国”,皆是违背人的自然本性的行为。所谓“处无为之事”,即是以“无为”原则去处理一切事情。什么是“无为”呢?“无为”是相对于“有为”而言。老子所谓“有为”,是指违背人与社会的自然本性(或自然法则)的“妄为”、“强为”而言。老子认为,如果人不依自然本性行事,完全按照人的功利原则去设置行动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盲目行为,那就必然导致人性的异化,产生大量的虚伪、丑恶和荒唐现象。老子所说的“无为”,并不是什么也不干,而是一种在更高层次上的“顺其自然”的行为。曾有人把老子的“无为”说成“不采取反自然的行为”;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教授把老子的“无为”定义为“禁止反自然的行为”。可见,老子说的“无为”是指戒绝反自然的行为,而不是戒绝人的一切活动。所谓“无为而治”,老子曾形象地比喻为“治大国若烹小鲜”(《道德经》第六十章)。根据老子的“无为即自然”的治国之道,在现代国家管理上,要求国家管

理者在行使管理权时,“以法治国”,既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妄为”,亦不能脱离客观实际地去“强为”,而要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破坏法治秩序,就会遭到失败。所以,对于老子的“无为而治”的哲学智慧,要结合现代依法治国的实际,加以现代诠释,对理解老子思想和进行现代法治建设都将取得巨大的成功。

老子所谓“不言之教”,并不是摈弃言教,只是因为“希言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三章)和“多言数穷”(《道德经》第五章)的缘故。在老子看来.所谓“教”,除了“言教”还有“身教”,而且“身教重于言教”。老子“不言之教”所蕴含的“身教重于言教”的思想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现代依法治国的国家管理中,管理者的“言教”固然重要,有时管理者的“不言之教”(即身教)则更为重要。法律制定者首先就要是守法者,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的成功之道。

“无为而治”的第二个要旨是“不争之德”。老子依据“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大力提倡“不争之德”。老子讲的“不争之德”,虽含某些消极因素,但它并不是纯粹消极的人生之道,而有着极其深刻的辩证法底蕴。在老子看来,道的本性是“利万物而不争”(《道德经》八章),所以“法道”者亦应“为而不争”,即是利万物而不与物争功,利他而不与人争名。正因它能“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六十六章)。这叫“不争即大争”。;如果把老子的“不争之德”运用于法治国家,至少可以从中领悟出如下道理:一是提高国家管理者的精神境界。从个人修养看,国家管理者如能奉行“不争之德”,当他们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之后,仍能在个人生活待遇和名誉地位上严格遵循“份外之物不可取,份内之物不可争”的道德准则,真正做到为国为民而不与人相争。这样,既可以缓解国家领导者内部紧张关系,又可以营造国家领导与人民外部和谐关系,从而达到“夫惟不争故无忧”的理想境界,这对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二是从中领悟出国家的自下而上的发展之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当我们的国家能够给社会给公众带去他们所需要的实际利益时,我们的国家才能稳定、繁荣和富强。三是从中悟出国家的发展策略。将老子的“不争之德”注入现代国家,把它诠释为“国家当立于无竞争领域,要有自己的社会制度优势,技术优势和国力优势”,证明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竞争策略。在现代竞争中,多在同一领域竞争同一个东西,必然有一部分国家在竞争中会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受其它强国的制约和控制。因而将国家的发展“选点”不要放在多方竞争的领域,努力发掘和寻找社会和民众的潜在需要,把国家的资源和技术选在“无竞争点”(向社会制度优越,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的方向发展)上,才能保证国家的持续强盛。

“无为而治”的第三个要旨是要求国家治理者必须具备“无为”品格。老子所谓“无为而治”在依法治国上不止限于国家管理,而且也要求国家治理者在自身道德修养上努力达到“无为”的思想境界,也就是治国与治人相结合。老子对治国者提出的“四不”、“三宝”的要求。“四不”从正面讲,即主张:“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道德经》第二十四章)从反面讲,即认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从国家治理角度,即要求国家治理者以“四不”的“无为”来保证国家的成功发展,在国家治理中是极为重要的。自是者必败,自矜者必亡,在国内外国家管理者中几乎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根据“无为而治”的原则,老子还向国家治理者提出了“三宝”

的要求,指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六十七章)主张国家治理者应具备仁慈、节俭、谦让的品质,这也是“无为”题中应有之义。以“不敢为天下先”来说,从表面上看,有德人凡事谦让居后,这是“若退”,从本质上看,“退”是为了“进”,这是一种“进道若退”的策略思想。所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道德经》七章)。“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道德经》三十四章)。

“无为而治”对于现代法治社会来说,一方面是法治要求人治因素的减少和弱化,另一方面也要求治理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法治社会中人的因素与法律制度本身的矛盾,是法治社会自身健全和完善过程中所要协调和解决的首要问题,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可以说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一矛盾的一种方法。

二、“不仁、无私”的司法思想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这是指天地无所偏爱,纯任万物依其本性自然生长,即不有所作为,也不刻意创造,更不对任何某一物类表示仁慈,特别给它一些好处,因此它对于万物的生生死死,好比祭祀时所用的革和成的刍狗一样,用完以后,自然拆除,自然抛弃,纯粹任其自然,并不会去特别珍惜它。同样的道理,圣人效法天地之道,也把百姓看作刍狗一样无所偏爱,不对任何一类百姓表示仁慈,特别给他们好处,让百姓均随其性情发展,使他们自相为治。

此处的“不仁”就是“不偏爱”、“不感情用事(sentimental)”。从现代法学的角度来看,就是司法的内在公正性的要求,法要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公正、无私,这样才是符合“道”的要求。从现代法治建设的思想来诠释老子的“不仁、无私”的思想的话,就是既已有了合乎“道”的法律制度,则何必对某一物类特别偏爱,特别感情用事?何必对某一类百姓特别偏爱,特别感情用事?一切都已在法律的制约之下,一切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样,则“不仁”

的“不偏爱”,“不感情用事”,反而是“大六”之行为表现。也是现代司法思想的价值内核。

老子又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苦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道德经》第十三章)即,世人重视外来的宠爱与侮辱,没有本心的修养,得到宠荣就觉得非常尊显,受到耻辱就觉得非常丢人,因此不论得宠受辱,得之也惊,甚至于失宠失辱,失之也惊;为什么留恋自身,畏惧大的祸患临身也要吃惊呢?因为我们留恋自身时,常只想到自己,假使我们能以大公无私的态度,置自己的身体于不顾,忘了自己,那么还有什么祸患值得去挂怀忧虑呢?对于司法人员来说,不以个人利益为执法标准,而是坚守对法律的信念,宠辱不惊,一切以法律规定为准,这是现代司法及执法的基本要求。

三、“道法自然”的立法观

天地万物由“道”而生,而“道”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老子曰:自然无为。在老子那里,“自然”与“无为”是二而一、一而二的范畴。老子所谓的“自然”,并不是指存在于人之外的广阔无垠的大自然。在老子那里,“自然”这一概念有三层含义:一是形容“道”和天地万物的“本体如此”、“本性如此”、“自然而然”的天然状态或自然状态;二是指“道”和天地万物的始初的纯朴本性(天性、真性);三是指道和天地万物因其自然本性而具有的存在形式与运作方式。“自然无为”是相对于“人工”和“有为”而言的。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价值观念。

什么是“道法自然”呢?这一哲学命题是由三个相互联系的观点所构成的。一是宇宙一体的整体观念。老子认为,由“道”而生出天地,由天地而生出人。“道”、“天”、“地”和“人”是构成宇宙的“四大”(《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整个宇宙是以“道”为本原为基础,从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道”和天地万物就其本性而言,都是“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作为宇宙之本的“道”,其存在状态及其运作方式皆由其本性使然,“天下莫能臣也”(《道德经》第三十章)。三是“道法自然”。既然肯定道和天地万物都是以“自然”为其根本法则和运行规律,那么按照人道本于天道的原则,就必然会引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

敢为”(《道德经》第六十四章)的结论。只有对事物采取“效法自然”、“顺应自然”的态度,使事物都处于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和无束缚的自然和谐状态,才能达到顺应自然规律和时代潮流的目的。

老子的“道法自然”的立法学思想,从正面讲,即要求人类立法应持“以天合天”(《庄子·达生》)的态度。强调人在立法中应该“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去行事,要求尊重事物和社会的自然本性和规律,切不可以人的一时功利价值随意地去衡量一切,剪裁一切。这是一种极为可贵的立法思想。现代法学提出的“价值选择性原则”,即主张在立法活动中,应选择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进步的法律规范,使人的行为合理化,符合最大多数共同生活的人类幸福生活的需要。

随着科学文明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的加深,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出现的“公约”、“条约”和“共同协议”等,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某些共同价值及共同利益,法律全球化潮流是道家的“法天贵真”思想在现代人类社会立法活动中的具体反映,完全符合道家提出的“以天合天”的思想。

老子的“道法自然”的立法学思想,从反面讲,即要求人类对于社会进程切不可“以人灭无”。不可从人类的一时功利目的出发,以“妄为”的立法去破坏社会规律,以“强为”的立法去扭曲人的本性。

在老子看来,要想真正达到“以天合天”、“无以人灭无”的目的,只有将人类失去的“无智无欲”(实际上是“少私寡欲”)的自然本性加以恢复,方可实现。老子认为,要解决人类发展中出现的严重对立,只有通过“复归于补”(《道德经》第二十八章),再现人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的自然本性,才能达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道德经》第五十五章)的天人玄同的境界,实现道家的“至德之世”的社会理想。但是,要想达到这种无人玄同的自然境界,需要一个“为道日损”(《道德经》第四十八章)的过程。在“为道日损”过程中,为了消除人与自然的对立,老子主张“去甚、去奢、去泰”的思想,既包含着满足人类需要的适度原则,也包含着生产发展和人类行为的适度原则。这一适度原则,对于立法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重建现代人类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模式,是极富有启发意义的。面对当代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所造成的种种社会、经济和自然问题,人类虽不能完全按照老子的“复归于朴”的原则,返回到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去消极地适应自然,以保持人与自然的静态和谐;也不可能完全通过立法而消除种种已有问题,相反,在立法不当的情况下,还可能出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局面。因此,人类的立法活动应该自觉或不自觉地都在历史的回忆中,从道家那里面吸取了“道法自然”和“去甚、去著、去泰”的立法智慧,提出了人类及社会发展中立法活动的“适度”原则,认识立法活动的局限性,以最大限度地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总之,老子认为,法律秩序及其他规范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一些圣人不得不突显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就要求人不要因小而失大,一切要以“自然”为依归。因此,在达到“至德”社会之前,法律秩序是实现“道”的手段之一,是追求自然和谐社会的途径,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这和马克思对法的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异曲同工之妙,法做为一种冲突中的社会的有效管理手段,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这对我国现阶段加强法治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通过法治手段,逐步达到社会和谐。

【作者介绍】中山大学

老子的管理思想

老子的管理思想 16111002生工2班 1120102471王宇洲 一、摘要:老子的道家思想主张的是“无为而治”的领导艺术,老子的无为而治的 方法论被认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它的三个中心管理思想是“守柔居弱知人善任以人为本”这三个理论被无数成功人士作为座右铭,指导他们的奋斗之路。 二、关键词:老子无为而治守柔居弱知人善任以人为本 三、正文: 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背诵《论语》,尽管不是特别明白,但是能感觉到圣人字字真金的感觉。后来就经常听爸爸说道家的老子,说他是孔子的老师。我就怀着好奇的心理找出了那本《道德经》,觉得它应该比《论语》经典。于是翻看起来,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顿时一头雾水,想说什么呀。问爸爸,他也不是很精通。从此,我就对这本书心生敬畏,它的神秘也就封存在了书柜里。10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上了大学,看到了“诸子百家”这门选修,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目的就是跟随老师走进老子的世界,揭开《道德经》的面纱。 老子的道家思想主张的是“无为而治”的领导艺术,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虽然有其保守消极的一面,容易使人产生消极被动的出世情绪,但是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并不是让人无所作为,它的真正涵义是管理要达到“道”的层面,管理国家或一个组织要从细微处,容易处着手,一定要认识和掌握事物的本质,凡事应顺应事物的自然规律,抓住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所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方法论被认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为何对老子有如此高的公认评价呢?我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我国知名企业家张瑞敏、牛根生、薛永新等对道家管理思想推崇备至,他们运用老子智慧获得企业管理的巨大成功。其中有两句话张瑞敏一直当作自己的座右铭记取:一是“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二是“柔能胜刚”。无独有偶,日本、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对道家文化的推崇更使道家的思想大放异彩。日本企业津津乐道的柔性管理充分吸收老子的水式管理方式,日本的各种茶道、柔道、神道、武士道无不是从中国道学演变来的“日本道”。都在追寻顺应一种经典的规律,并且发扬传承。 通过上课与看书,我总结出了老子几个管理思想: (一)、守柔居弱 很多人对于这个的理解是“低调”。我也认同。我记得一句名言:低调做人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风度,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智慧,一种谋略,一种胸襟。 正像道家所讲:不争,无为。老子之所以出关,原因是:“既然狡诈的人我避不了。 那么我就避世吧”纵然自己胸中有万卷书,也不与没用的事情浪费时间。这个观点推论到管理学上面,也有相应的证明。低调——不是简单的领导方法或模式,而是一种领导风格。绝大多数的艰巨问题,往往是那些不引人注目、远离镁光灯的人,通过他们谨慎小心、深思熟虑、小而踏实的行动,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从2003年中国诸多企业CEO们的做事风格和对著名企业的观察来看,企业比以前更理性,更“沉寂”了。张瑞敏、倪润峰们在各大传媒上主动的露面越来越少,而企业练内功的势头越来越猛。 这方面,华为老总任正非是典型的案例。他以不接受媒体采访、不上电视而著

浅析老子思想对现代的影响

浅析老子思想对现代的影响 一、对老子的简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春秋末期思想家,出生于涡阳县闸北镇郑店村,中国道教的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曾在东周国都洛邑任守藏史(相当于国家图书馆馆长)。他博学多才,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到洛阳向老子问礼。老子晚年乘青牛西去,并在函谷关前写成了五千言的《道德经》,又名《老子》。 《道德经》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后被庄子所传承,并与儒家和后来的佛家思想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内核。《道德经》内容丰富,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伦理、心理、逻辑、医学、养生等诸多领域。《道德经》中心范畴是“道”和“德”,其中“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 二、老子的基本思想 1.老子的世界观 老子认为道是世界的本原,是感觉不能把握的规律。老子思想讲究道法自然。老子曾说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就是说道可以派生出万事万物,一切皆来源于道。还有“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说,道路可以行走,但不是通常的走法。我觉得这句话的深意就在于人们在生活中为人处世,处理事情,一种方法不行,就可以换一种方法,要懂得变通。有时候改变自已的思维,或许就是成功的开始。老子的世界观讲究道法自然,道是以其本来状态存在的,也顺其固有态势运行。从哲学的角度看,事物存在的客观性而且是有规律可寻的。 2.老子的辩证法 老子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是相互依存的,矛盾又是相互转化的。老子有句名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句话就解释了福与祸的关系。从哲学角度看,事物永远是处于变化之中的,矛盾随时都可能发生转化。当我们处于顺境时,不能忘乎所以,而要居安思危;当我们处于逆境时,也不要悲观丧气,而应坚定信念。同时老子思想也讲究居卑不争、以柔克刚的竞争之道,这也同样反映了辩证法的观点。 3.老子社会思想 在课上,我知道了老子提出过“大道废,有仁义”的社会思想,这句话的深意在于大道兴隆,仁义行焉,自然就不觉得有倡导仁义的必要;而崇尚仁义的时代,乃是社会道德危机的表现。返璞归真,百姓以真情实性行事生活是最大的善。这既是老子的社会思想,也同时反映了老子辩证法的观点。老子还提出无为而治的社会思想,比如“治大国若烹小鲜”,还有以民为本、清静无为,可以联想起汉初的统治者就采取这样的做法。“圣人常无为,以

老子管理思想

老子思想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者 摘要:老子的《道德经》五千言,给世人留下了丰富的哲理宝藏,我们不仅可以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方面研究其思想所起的指导作用,而且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也有着很深的挖掘价值,本文将从老子思想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道”和“法”两个大的影响面来探讨其重大价值,有许多不成熟的见解,望能予以指正。 正文:老子是中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其主要思想集中反映在《道德经》一书中。老子言:“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意思是说,明古之理,可治今之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者,既可参透老子学说,以观察其对现代中国人思想深出的许多固有观念,明了管理思想轨迹;又可从老子智慧的言论中觉悟出许多具体的管理技巧和手法,《道德经》管理思想对企业领导者正确认识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老子的思想体系包含着丰富、精妙的管理智慧,其中的妙语箴言,即使经过两千多年岁月的洗礼依然光彩熠熠,至今仍对现代企业管理有着非同一般的深远影响和启迪。 企业的成长发展靠的是企业的社会主体——人,因此对人的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逐渐被现代企业家所重视。 1、人力资源管理之“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这里的第一个“道”是名词,指的是事物发展的本原和实质,或说是一种规律。第二个“道”是动词,指解说、表达之意。老子关于“道”的思想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之道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人的管理,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则、规律的,如果说有的话,那也只能是“以人为本”,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人在社会群体中起着主导作用,人的思维方式、思维习惯、行为结果等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正如老子所说:道可道,非常道。正因为这“道”具有的只是一种共性的特征,而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各个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条件、问题不一样,所以没有什么可以生搬硬套的,唯一所能做的也只是正确把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积极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及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借鉴其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失败的教训,结合自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遵循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努力将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制高点。

老子和谐观

老子和谐观 作者:李明松 近些年,“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热词、热句。什么是“和谐”?只能从词典中找定义;怎样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没看到比较有系统全面深刻的阐述。媒体偶有提及,也总是片言只字,鸿毛麟角。总觉得是个缺憾。 站在今天的角度,面对当前社会出现的种种矛盾冲突提出的挑战,颂布纲领,找出办法措施,扎实去做,实现社会的和谐,迫在眉睫。但任重而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个单一工程,还需要和人和自然的和谐、人身自身的和谐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老子真是个大哲,二千五百多年前,似乎就预见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发展及随之而形成的各种弊端。被誉为最高智慧珍果的《道德经》是公认的哲学著作,有人称之为兵书,有人说它是弱者的生存之道,有人视为阴谋诈术,也有说它是消极出世之学,那我是否可以称它为一部“和谐全书”呢?观全书,我可以从其中的晶莹隽语中找出世上产生不和谐的根源及其克服的办法。老子的和谐观比其他任何宗教、主义、理论、思想更全面深刻,可以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参考或指导思想。 人和自然的和谐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生活在自然中,吃穿住用及一切活动都和自然紧密相关。人和自然相比极其渺小,但人类的活动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然。那人类和自然应该怎样和谐相处呢?老子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这里,“法”是“取法、效法”的意思,“地、天、道”皆谓“自然”,“道”等于“自然”,或者说,自然变化运行的规律就是“道”。这几句是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总原则。《三十二章》特别强调了道的永恒、尊道的重要及好处。它的大意是说:道虽然微妙,可天下没有一种力量能降服它;侯王如果守道,万物都会顺从;天地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功利欲望适可而止,从而就避免了危险。 哪究竟什么是“道”?“道”又有些什么基本德行值得人们效法呢?老子说: “道”诞生在上帝之先,空虚无形,而作用又是无穷无尽的(四章),是幽深而又幽深的通向一切奥妙的门径(一章),是绵绵不断似乎永存的微妙的母性之门(六章),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摸之不着的夷、希、微境界,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惚恍世界(十四章),是万物的总根源,为一,一生二……化生出阴阳,天地气合而生“和”,二生三也,然后三生万物,成为我们今天的纷纭世界(四十二章)。 道的尊高和伟大,最高体现就是德。道造化万物由德来蓄养,修道应以德为基。自然无为、清静寡欲、柔弱不争、胸怀宽容、不尚名利等等,是天道体现出来的基本德行,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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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管理思想 读《老子》有三大主线,通读和理解三大主线,能从中发现有益于今的管理思想。《老子》的三大主线是什么是道;与道相对的天下是什么样子;圣人是怎么管理相对的天下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思想与管理思想的契合: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与企业管理中树立企业理念,共同愿景的锲合;老子关于天下是相对的,充满辨证的关系的思想与企业策略的权变思想的锲合。无为而治思想与企业中人性化的自主管理思想的锲合;弊而新成的思想与提高企业领导者的个人修养和管理艺术思想的锲合。 标签:道真实相对自主管理修养 读《老子》有三大主线,通读和理解三大主线,能从中发现有益于今的管理思想。《老子》的三大主线是①什么是道,②由“道”统帅的天下是什么样子,③圣人是怎么管理天下的。 1 什么是道 1.1 道是绝对真实,绝对不变的,代表真正的唯一老子第一章说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1]大体的意思是:“道”,可以用言语描叙的,就不是永恒的道。“名”,可以用名称界定的,就不是恒久的“名”。名称未定之前,那是万物的起源;名称已定之后,那是万物的母体……从上可以看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根基,它是本体,无法用我们世俗的言语来表述出来的。我们人类语言所能表达的事物都是相对真实的。为了了解我们的世界,我们就给每一个事物起个名称,但名称是个概念的东西,是相对的,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就像一个地方的地名一样,几千年前是这个名称,沧海桑田,几千年后又变成另外一个名称了。而道则不同。道是绝对不变的,绝对唯一的。它不会因时间地点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言语的变化而变化,就像老子所说的,如果用“道”可以用我们俗世的言语来描叙,那就不是永恒的“道”了。因此“道”是绝对真实,绝对不变的。 1.2 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与企业管理中树立企业理念、共同愿景的锲合老子关于“道”的思想,折射出了企业的管理思想。对于一个企业,首要的就要像老子所说的“道”一样,应该建立自己本企业的理念、共同愿景。这个共同愿景就是本企业存在的目的。并且不因时间地点而变化。而且,这个本企业存在的理念、共同愿景能够紧紧团结本企业的员工,并激励他们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共同愿景是指组织成员与组织拥有共同的目标。企业员工所共同持有的意象和景象,是企业所追寻的目标。建立共同愿景是凝聚全体员工最有力的措施。共同愿景是员工们法发自内心的愿景,有强大的驱动力和激励作用,并且能孕育出无限的创造力。因此它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和凝聚力。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圣吉在其《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书中提出了共同愿景的理念。他说道:共同愿景最简单的说法是“我们想要创造什么?”,愿景是人们

老子的思想成就有哪些

老子的思想成就有哪些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那么你想知道这位古代著名人物有哪些思想成就呢?如果你想知道可千万别错过了这篇文章哦! 【文学思想】 老子既是周朝的史官,因此《汉书;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此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班固的诸子均出于王官说,又当别论。金德建《老聃学说出于史官考》认为:“老聃学说的来历,大约是因为做周史的缘故”。他列举了《左传》、《国语》、《论语》、《大戴礼记》等书中史官属于格言形式的话,并将16条有关材料与《老子》相对照。比如“《左传》成公二年:‘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这些话,显然是《老子》的‘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的语意所本。”从这些材料的对比中,说明《老子》的语句,是“史官们向来保存的知识”。可见,《老子》与史官的知识有其思想上的渊源。 【政治思想】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章里,提出了他的“无为”思想。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无知、无欲”,设想要人们回到一种无矛盾的“无为”境界。 老子崇尚“无为”,主张顺其自然,合乎天理,否定有神论。是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之一。 【哲学思想】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 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 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老子故事孔子问礼第4段)可见: 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应当注意到:

浅谈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思想

浅谈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思想 一、老子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事物的运动变化思想。 主要体现在老子的“道”所具有的功能方面。“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认为事物的产生、运动和变化,都是“道”作用的结果。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章)。对这句话中的“一”、“二”、“三”的解释,可以这样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原始就是一,故一亦可称为道。一与道并生,大道即大一,有一即有道,有道即有一。故既言‘道生一’,又言‘道立于一’。道产生了天地,天地产生了阴气、阳气和气,三气产生了万物。” (二)关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观念。 《老子》一书用了几十个概念来说明事物之间的矛盾及其对立。例如:有无、多少、大小、长短、轻重、高(上)、左右、前后、正反、静躁(动)、刚(坚)柔、强弱、祸福、荣辱、有余不足等等。老子用了如此多的概念去说明事物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足见老子对事物的矛盾关系有着深刻的洞见。更重要的是,老子不仅看到了事物存在着矛盾的双方,而且对这种矛盾的关系进入了深入的阐述。老子对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关系进行了具体而形象的分析。 (三)老子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关于矛盾转化的思想。 他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转化是一个普遍现象,是绝对的。他说:“唯之与阿,

想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老子这段话意思是说,是与非、善与恶相差不远,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是可以转化的。老子还列举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实,以说明矛盾转化的普遍性和决定性。如他说:“个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衿者不长”。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翘起脚跟是不能长久站立的,跨越前进的人是走不远的;自以为是的人,反而不得彰显;自己夸耀的人,反而不得见功;自我矜持的人反而不得长久。总之,老子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实现象进行了抽象,对矛盾转化的普遍性作了很好的概括。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老子不仅认识到了矛盾的普遍性,还猜测到了在矛盾转化中的某些变化过程。如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在此老子以树木的生长变化,高台的修筑,千里的远行等等为例,说明了事物的变化时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是数量的变化,还包含着一个逐渐的质变过程。老子还将矛盾转化的思想应用于人生,说明人应该如何处事。总之,老子运用矛盾转化的辨证观点,提出了一套处世哲学。不论我们如何去评价这一套处世哲学,都不能否认其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甚至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中国哲学的实践性。 二、老子辩证法思想的特点 老子辩证法思想特点之一是,他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命题,指出了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运动。老子“反者道之动”的命题的完整意思是这样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四十章)在这里,“反”有两种含义:一是对立的含义;另一个是转化的含义。这两者都是“道”的运动。接着老子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就是说,宇宙万物也是通过它自身反面作用

浅析老子的政治和谐思想及当代价值

浅析老子的政治和谐思想及当代价值 闫祯 (山东中华文化学院济南 250002) 内容摘要:和谐社会涉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多重关系,政治的和谐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老子在我国古代文化典籍《道德经》中论述的关于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执政为民的民本思想、天道公平的社会平等观念、轻令简约的为政观念、弥兵反战的和平思想,是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虽然这些思想还不系统, 也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现在所倡导的和谐社会, 但《道德经》中的关于政治和谐的思想,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 关键词:老子、政治和谐、传统文化、当代价值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之一,也是扎根于当代中国实际,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典范。中国是最早提倡“和谐”的国家,有着注重建设和谐社会的悠久历史。老子在我国古代文化典籍《道德经》中, 就有着丰富的有关和谐社会的理念, 虽然这些理念还不系统, 也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现在

所倡导的和谐社会, 但当代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是现代与传统的互补,《道德经》中的关于政治和谐的思想,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本文试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其中所包含的政治和谐思想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 “无为”思想是由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的。老子所处的春秋时代,诸侯混乱,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提出了无为思想,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对无为而治有一个精妙的比喻:“治大国,若烹小鲜”。统治者只有小心谨慎,严肃认真,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左右国家,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太上,不知有之”,最好的统治者即圣人,百姓并不知道有他的存在,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教之言”,以无为而治的思想统治百姓,顺应百姓生产生活的自然规律。若朝令夕改,朝三暮四,百姓便无所适从,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就违背了无为而治的总体思想,那么国家离灾祸也就不远了。这告诫了日后的执政者,治理国家就像烹鱼一样,要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关系,使之共存共荣,相互促进。掌握好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度”,做到使统治不扰民,又能使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这就需要后世的执政者以无为之心处以无为之道。 老子以为,过分看重自己,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是一切祸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夏、商、周得资料不多,从零星记载瞧,夏、商主要就是宣扬“受命于天”得神权法思想。周实行宗法制度,宣扬“尊尊”、“亲亲”为核心得宗法思想。西周初年政治家周公旦总结商纣王残酷镇压人民导致灭亡得教训,提出“明德慎罚”,对后世影响深远。 春秋战国就是中国历史上大分化、大变革时期。史称:礼坏乐崩,权力下移,诸侯、大夫异政。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利益得政治家、学者纷纷发表政见,形成了“百家争鸣”得局面。由于留下得史料较前代为多,不少著述表述得主张较为系统,成为思想史、也就是法律思想史得重要源头。史称“百家”,主要就是儒、墨、道、法四家。 第一,儒家得法律思想。儒家创始人就是孔丘,代表人物有孟轲与荀况。孔丘得代表作就是《论语》,贯穿其中得就是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得得思想体系。她主张“礼制”、“德治”与“人治”,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得伦理等级秩序。她说:“道(导)之以政,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她还说:“为政在人”。孟轲就是仅次于孔子得儒家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主要有《孟子》。其发展了孔子“仁”为核心得“德治”理论,明确提出“仁政”。她说“仁者无敌”,“以德行仁者王”。统治者只能“以德服人”,不能“以力服人”。她得重民思想很突出,在孔丘爱人思想得基础上,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不过,她也主张“人治”,在先秦思想家中首先提出“贤人政治”。她说:“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贤者在高位,就是播其恶于众也”。荀况被列为儒家,留有《荀子》一书,但其内容与孔丘与孟轲得主张不完全相同。她主张“隆礼重法”,礼法结合。她说:“礼者,法之大分(本),类之纲纪也。”意思就是以礼作为立法与类推得根本原则。她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论证应以刑罚惩治犯罪。她得两个学生,韩非与李斯就是战国末期著名得法家代表人物。荀况得学说开创了汉代礼刑(法)合一,儒法合流得先河。 第二,墨家得法律思想。墨家创始人为墨翟,著有《墨子》。她就是先秦最早对儒家学说提出不同见解得人。这个学派认为,当时之所以“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原因就是“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因此,提出人与人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墨子认为治理国家必须要有法,法如“百工为方以距,为圆以规”,“法若(顺)而然也”。至于以什么为法,她主张“以天为法”,因为“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德”,《群书治要》作“息”)。墨家主张得“天”,部分学者理解为“自然”。为实现其主张,她提出“壹同天下之义”,即要以“兼相爱,交相利”统一思想,选天下之贤者为天子、正长。人们要服从她们,凡“受利天下者”,“上得赏之”;“恶贼天下者”,“上得罚之”,并要公正执法,“不党父兄,不偏富贵”,“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第三,道家得法律思想。道家得代表人物就是老聃与庄周,现存有《老子》与《庄子》。老聃生于春秋战国之交,庄子生于战国后期。老子得法律思想就是“道法自然”,她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治理国家以自然为法,主张无为而治。道家既反对儒家得“礼”,也反对法家得“法”,主张无为而治。老子一书中说:“为无为,则无不治”,所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她还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就是说治理大国要像烹调小鱼那样小心,不要折腾百姓。越折腾百姓,国家越难安宁。她得这种思想对汉初统治者有相当影响。

道德经中的管理思想

道德经中的为政之道 《道德经》开篇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名天地之始;有名,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因此,若此篇能尽论本人欲说之语,则非常道。然欲以常有,观其徼,若真行无为而治之道,则天下万民已德深、福厚,无需引导,而实则非如所想,未得尽善,实需引导,因有此篇。 为政者,作为政府的“道德代理人”,肩负自身道德与公共道德双重德行。为政之道,政者正也,为官之道,官者宝冠盖于双口之上,心正则口正,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实在无需多言。然而,曲高则和者寡,不向民众传播政治思想,则万民不解其意。厚德者为重,现实中,我们更希望“厚德者众”,但无深厚学术积淀想有深厚德行实为难得,因此圣人提出: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实在也是未开化时代的不得已之举。于今时今日,民风开化、百家争鸣,不应再行“愚民”之道,而应行流水之道,即“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天下因未尽善,需有德深福厚之人善利万民、疏导众生。而流水如人性,人类不可离水而生,但水多则致大水溏泄之势,淹没生灵。因此,为政之道,当在中庸,不可竭泽而渔,更不可水漫金山,应折中取之。为政者,善利教育使民开化、善利医疗使民性命无忧、善利法律使民依规而行、善利交通使民畅行天下,为政至此,则是顺应天道民意,疏导众生,利于万民了。 良人必有三长:才、学、识。学者,史料精熟也;识者,选材精当也;才者,文笔精妙也。而人无完人,处于花花世界,不可强求众人皆精于三长,但若具备其一,则已具良人之德行也。处为政之位,实需良人。 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现世并不需要为政者人人学会道德经,但现实需要为政者“居善地,心善渊”,不然现世报也是时有之事。既然居于富丽的楼阁之内,更要时时刻刻铭记服务民生之道。顺应民意即是顺应自然之势,顺应天道之势。但却也不是卑躬屈膝,顺应氓民之意。毕竟,天下未得尽善,并非尽是善民,因此需要为政者因时而行、因势而行,善于“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善民用善言疏导可使其教化,氓民对其依法而行、依法而惩,可使其心转恶为善。因此,氓民多有出言不逊,诋毁法律之言,而善民则有诋毁不善之人言论。为政者,应惩治氓民之言论,而接纳善民之言论并为善民之恼怒予以解决。

老子的思想体系

老子的思想体系 哲学思想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 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老子故事孔子问礼第4段)可见: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应当注意到: 事实上,人活着犹如宇宙之存在,没有人能理性地指出其目的。 因此,非理性地选择某个(些)目标成为唯一的选择。 老子是站在道这个无穷高的位置来看问题。 因此,老子只说了“方法”,但没有指出“目的”。 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何必为刻意达到目的而痛苦不堪。无为,逍遥亦是一种为人处世之道。 关于老子的宇宙观,根据之前的道,“无”与“有”(万物存在即是“有”)会相互转化。因此老子认为宇宙万物来自虚无,也走向虚无。比如:人的生与死(可参见下文老子故事圣人辞世“昔日老聃之生也,由无至有”、“今日老聃之死也,由有归无”)。 思想渊源 老子既是周的史官,因此《汉书·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此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班固的诸子均出于王官说,又当别论。金德建《老聃学说出于史官考》

老子的主要思想

老子的主要思想 老子在对待旧制度的态度上,与孔子有所不同。孔子站在继承与发杨殷周、尤其是西周文化的立场上,以继承西周文化为己任,并在旧文化中增添了新内容,使之适应新时达的要求。例如在天道观上,一方面续宣扬西周以来的天命论,认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再强调上帝的人格形象,而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认为天并不发号施令,四时百物则自然地运行生长。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方面,孔子完全强调人为的作用,说:“为仁由己,而有人乎哉?”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天的权利范围,强调了人的作用,消弱了人的绝对权威性。再如在对待西周以来的由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上,孔子极力主张维护传统的礼乐制度,提出“立于礼”、“以礼让为国”等思想,同时又主张对礼乐要进行必要的改造,反对徒具形式的虚伪礼义。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就是说,礼制是随着时代的不同,既要继承又要改变。孔子为了挽救礼乐制度,特别提倡用“仁”的思想来充实“礼”的内容。认为没有仁爱的思想,就谈不上礼乐。他提倡“礼,与其奢也,宁俭”的思想,即认为礼节仪式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为好。礼节仪式不在于繁多,而在于能否体现仁爱的思想。 在对待传统的礼义文明态度上,老子则与孔子不同。老子对传统礼义文化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说:“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认为礼已是人民手中虚伪、欺诈的工具,成了祸首。至于仁义,老子认为它只是在纯朴大道废弃之后产生的东西。老子认为,只有“绝圣弃智”才能“民利百倍”,只有“绝仁弃义”才能“民复孝慈”。但老子并没有完全抛弃传统文化,抛弃礼乐仁义的思想。《老子》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可见,老子并不一概否定礼乐文化。如老子主张“绝仁弃义”,同时又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这是要求去掉虚伪的仁义,而提倡真实的仁义。老子说“吾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由此,老子激烈抨击礼教的虚伪性,但并没有完全否定传统礼义的作用,不过只是把礼义仁爱放到了他的“道德”思想之下,置列于次要的地位加以保留。 老子提出的以“道”“德”为核心的文化思想内容,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论——宇宙本原论与宇宙生成论 老子是中国历史上从宇宙观的高度考察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的第一位思想家。中国上古夏、商、周三代的社会是上帝神学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犹如西方的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样。在中国历史上,首先起来用新的宇宙观来代替上帝神学统治的是老子。在天道观上,老子要比同时代的孔子和稍后的墨子进步很多。孔子要求人民要“知天命”、“畏天命”,并没有能最后冲出西周以来传统天命论的束缚。而战国前期的大思想家墨家的创始人——墨子,则仍然坚持天有意志能赏善罚恶的思想。就墨子承认天有意志这点讲,他的思想落后孔子。但墨子又不同意孔子的天命论而鼓吹“非命”,他对天命论进行了批评,认为天命论是古代暴君创制出来的,“非仁者之言”,并从感觉论出发,论证了“命”是见不到听不到的东西,是不可能有的。可见,不论是孔子还是墨子以及他们的“天命”和“天志”论,都没有最后冲破传统天命思想的束缚。老子他大胆地向传统天命论进行了挑战,否定了天志说和天命说,提出了天道自然说。他把天地一样都当作自然的东西。“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是说天地没有仁爱的心,把万物当作刍狗一样看待。天地都没有什么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 为进一步探求天地的起源和整个宇宙的本原问题,老子立足现实的宇宙万物的观察,由今而推至古,再从古以推演出今的思想方法,终于提出自己全新的宇宙观——即以“道”为核心的宇宙本原论和宇宙生成论。 在这一个新的宇宙起源说上,老子提出了两个重要思想:

老子的思想核心是什么

老子的思想核心是什么 老子是春秋战国时期非常有名的思想家,那么老子的思想核心是什么?下面是为你搜集老子的思想核心,希望对你有帮助! 老子的思想核心是“道”。他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源,无论什么事都要遵循本源。并且要遵循发展的规律,不能强加干涉,要尊重自然。分开来讲,老子的思想主张分为政治上和权术上。 其中最为著名的恐怕就是政治上的无为而治了。他认为国家应该消极应对敌国的战争,不应该积极发动战争,最好的进攻是防御。觉得即使和其他国家相距非常近,也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不过这一主张受到的支持并不多,因为当时处于战争时期,群雄都是积极的开拓疆土,保家卫国,所以老子的思想主张不受欢迎也很正常。 而在权术上,老子主张物极必反。觉得凡事都有双面性,不能过于强求,否则可能会造成更加不好的后果。这个主张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所以时至今日依旧值得人们研究。 当然老子的思想非常深刻,老子的思想主张远远超过上面所列举的一些,所以说,老子被后世人如此崇敬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很多主张已经超过了当时的社会发展,即使是拿到现在这个社会也依旧是比较先进的思想,难怪后世人会将老子神话,甚至连历代皇帝也会特意去祭拜。 老子化三清是什么意思老子化三清,是对道的延伸,道的发展,

道的未来。其实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并且以它的宽容包容着所有的事物。 老子以道来阐释世间万物的来源,在他看来,道演化着万物,然而道的变化是不可估量的。就像人的生命那样,来的很自然,去的时候也很简单。所谓的道法自然,道的自然发展规律自有它存在的原因。就如同所有的事情的都有两面性,正反两面是可以相互转换的,都不以任何人而改变。既然世间的万物都能相互转换,又何必担心祸福呢?因为祸福是相依的。人世间的万物都是有和无的共同体,所谓的无相生,就可弥补世间万物的有无。而所谓的天的道,不过就是天的自我衍生的自然法则。百姓不会轻易地讨论死亡,是因为上天给了他生的厚念。道家是有着三清原的,即玉清,上清,太清三位道家上神。有传说认为这三位神是七化成的,于是才有了后世的一气化三清。道家遵循自然,认为宇宙的来源是道。所谓的道就是宇宙中的气,这才解释了道家的众位上仙都是由气化成的。老子的一气化三清就是由此而来。 这就是所谓的道的演变,道即自然,道法自然,道的哲学本是道的未来。道生一,一生二的道的追求,就是对道的终极探索。人无知自而无畏,老子化三清本就是他对道的理解。 老子福兮是什么意思老子福兮出自于老子的著作,这是由书里面的一句话提炼出来的。其中大概的意思是指,福和祸是相互依存的,正是有了福的对比才知道什么是祸。而福祸之间又可以相互转化。比如一件好的事情也许会引出不好的结果,而同样,一件祸事最后也许

关于论老子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论老子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 道家学派的开山鼻祖老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动荡不息、战乱不止的时代,社会面临着重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战争久不停歇,民众流离失所,痛苦不堪;第二,诸侯之间相互争霸,家破国灭者不计其数;第三,社会渐渐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非常严重的局面;第四,除了几国的政治还比较清明外,其余都是很黑暗、腐败的王朝政治。 社会变革表现在政治与社会结构方面,就是权力的下移与旧有社会秩序的崩坏。西周初年,周天子实行分封制,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天子为核心的关系网,世袭贵族的统治制度封建制正是靠这种血缘关系网来维系的。但是到春秋时期,这一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周平王东迁后,周天子的权威下降,各诸候国的独立性加强,他们在政治、军事、经济方面开始享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于是诸侯之间兼并之风渐起,封建制度逐渐解体①,各诸候国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战争,出现了小国林立的局面②。这些情况的出现意味着从西周开始延续的礼乐制度的崩溃,社会状况混乱,社会矛盾尖锐,而当时各诸侯国的当权者又无限扩张个人贪欲,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兼并土地,使

得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新兴地主,忍受沉重剥削,贫富分化严重;为获得更多的土地,当权者不惜牺牲大量民众而发动以掠夺土地为目的的兼并战争;为满足自己的享受乐趣,各诸侯国横征暴敛,对民众加以残酷盘剥。以齐景公为例,据《左传》记载,此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苦病之” ③。 混乱的社会环境,尖锐的社会矛盾,再加上当权者的各种盘剥,使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样的社会现实,使得那些心怀社稷之士开始思考补救的方法,从而提出了种种思想。老子亲见时势,并且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提出了“道”的思想,所以老子的思想是时代的产物。 二、隐士群体的兴起 据史书记载,老子在出函谷关之前是周朝史官,但他的《道德经》中所蕴含的却是一种隐者精神。关于这一点,颜世安先生认为: “追溯隐者文化的源流时,道家老子的巨大影响绝对不能忽视,先秦道家学派另一部巨著《庄子》中记述了众多隐逸人物,虽然其中多有寓言性质的人物,描述颇为夸张奇特,但在当时应该皆有传闻依据,这些隐逸人物是庄子思想活动的精神背景,其中老子所占的分量最重。” ④由此可见老子在先秦隐者群体中的重要影响。这里说的隐者基本可以下这样的定义: 他们拥有深厚的学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并怀有济世安民之志,但又坚决不与当权者合作,而是时刻对当权者提出忠告。

老子的思想

老子的思想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的和谐思想是以他的道论为基础的。和谐是道的基本特征。 1,道是和谐的 老子认为,道是本原,道生万物,它包容一切,统摄一切,一切事物统一于道。“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谓之道”,阴阳两性的变化是有序的,所谓“阴阳相推”,就是指阴阳的有序变化。道就是事物的和谐统一关系,道就是和谐,和谐是道的基本特征。道是对万事万物的系统性、整体性的概括,而且是对万事万物发展过程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无”和“有”都来自道,是道的不同角度的名称。道是万物的本体和来源,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道不是物质性实体,也不是精神性实体,它是关系,是一切关系的总和,是总的和谐关系。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道作为本原,是混然一体的东西。老子指出,“道之为物,惟恍惟忽”,“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就是说,道无处不在,恍恍惚惚,在无形之中有事物的影象;在依稀隐约之中有具体的物质;在深远幽暗之中有真实的东西,?即阴阳的和谐关系。总之是说,道在表面上是无序的,但实质上却是有序的,和谐的。道是和谐的,和谐是道的基本特征。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王弼解释上句说:“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老子的话告诉我们,和谐是道的规律,认识了和谐就能够认识道的无形,道的玄妙,道的规律。这是有智慧的表现。 道的运动是和谐的循环运动。老子指出,“道者万物之奥”,就是说,

道是万事万物运动的规律。道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万物从道起源,又回归于道,“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复命曰常”,返回本性是事物发展的永恒规律。老子指出,“反者道之动”,就是说,道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的运动的。周而复始的循环圈本身就是一种和谐有序的结构。再者,运动过程也是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进行的,因此是有序的,和谐的。运动从起点开始,逐渐离开,越离越远,到了一定限度又反回来,回到出发点,由此构成一个环形结构。道就是这样的系统,它包括两个基本的要素:反和复,“反”指的是离开的过程,它可以包含若干阶段;“复”指的是返回来,它也可以包含若干阶段。老子用一个“反”字表达了两重含义,即“反”是反与复的统一,二者构成了运动的和谐结构。?老子经常用“归根”,“复命”这些语汇,指的都是和谐循环的意思。 2,对立面的和谐关系 老子的道论,讲了许多的辩证法思想,提出辩证法的“和谐规律”。他认为自然和社会中存在矛盾,诸如,福与祸,正与奇,善与妖这些矛盾,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为存在条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灾祸,幸福依傍着它;幸福,灾祸潜伏其中。老子认为,美与丑,善与恶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是相对于丑而言,善是相对于恶而言;美与丑,善与恶相互包含,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没有绝对的美,也没有绝对的善,美和善都是相对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美和善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对立面相互比较而存在的。有美就有丑,有善就有不善。同样道理,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

法律思想史

判断题 1、玄学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激扬了法律虚无主义。正确 2、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是中国最早的、未受任何外来思想影响的启蒙思想家。错误 3、《庄子》将《老子》的“无为”之道推向虚无的极端。正确 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商鞅。正确 5、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中对法的概念,国家与法的起源等问题论述较多的是章太炎。正确 6、律学是经学的一个分支,兴起于汉代。正确 7、明清启蒙思想家中,第一次提出具有近代民主色彩的法治主张的是黄宗羲。正确 8、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比较系统的政治法律学说的思想家是周公。正确 9、张之洞是礼法之争中“礼教派”的领袖人物。正确 10、在天人关系上,刘禹锡不同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正确 11、壹法是法家提出的司法主张之一。正确 12、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中对法的概念,国家与法的起源等问题论述较多的是章太炎。正确 13、黄老学说的“无为”即宣扬无所不为。错误 14、秦始皇推崇道家严刑峻法的主张。错误 15、王守仁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正确 16、道家最早提出了自然主义法律观念。正确 17、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套旨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理论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错误(三纲五常) 18、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男尊女卑。错误(嫡长继承制) 19、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目的在于神化王权。正确 20、明清启蒙思想家中,提出“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说的是王夫之。正确 21、儒家的法律观包含重视德治的内容。正确 22、法家提出的“任法”即要求有法必依。正确 23、《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前期政治经济纲领性著作。错误(后期) 24、“法理派”的法律思想是激进的。错误 25、“竹刑”的作者是邓析。正确 26、沈家本的刑法改革思想可以概括为重刑主义。错误(轻刑主义) 27、秦始皇推崇韩非轻罪重罚的主张,并在秦律中将“以刑去刑”的思想具体化。正确 28、向秦始皇提出“焚书坑儒”建议的是法家理论的继承者和实践者韩非。错误(李斯) 29、“师夷长技以制夷”是洋务派推崇的行动纲领。错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30、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学术。错误(理学) 31、先秦儒家主张重德轻刑。正确 32、董仲舒利用“天人合一”说来论证宗法等级制的必要。错误(阴阳五行说) 33、黄老学派的主张体现了先秦儒、法、道三家法律思想的综合。正确 34、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中,对法律问题论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是黄宗羲。错误 35、我国夏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正确 36、太平天国初期的纲领性文件是《资政新篇》。错误 37、儒家对周礼的态度是完全继承。错误 38、“道德论”的提出者为韩愈。正确

老子的哲学思想对当今和谐社会的影响

老子的哲学思想对当今和谐社会的影响 朱鑫昱 B1105061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老子思想的形成 2.老子的主要思想 3.老子思想的缺陷 4.老子的哲学思想对当今和谐社会的影响 (一)无欲实现身心和谐 (二)无争实现人际和谐 (三)无为实现官民和谐 (四)无兵实现国际和谐 (五)无私实现天人和谐 关键词:老子道无为道法自然身心和谐人际和谐国际和谐天人和谐 正文: 老子是道家始祖,是我国古代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由于他生活在奴隶制没落、新兴封建势力成长时期,反映在思想领域中的是重民轻天思想的高涨,作为担任过周守藏史的老子,虽然一方面笃信天命鬼神,另一方面又以极大的勇气,废黜了天帝鬼神的神圣权威,提出了一个新的宇宙本体枣道。在他看来,“道”是“万物之宗”、“象帝之先”、“为天下母”,是第一性的,宇宙万物是从它派生出来的,是第二性的,道于是取代了上帝,成了宇宙万物老祖宗。 在老子看来,道是经常无为的,但它却能创造一切,统治者只要听其自然,无所作为,实行较为温和的政策,人民群众就会服服贴贴地服从统治,出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三七章。)那样一种局面。显然,老子的“无为而治”的实质,就是要维护他所向往的理想社会秩序,不愿看到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为了真正做到“无为而治”,老子一方面反对统治阶级“有为”而治,以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老子》第三章。);奉劝国君“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同上。);反对各大国争霸和兼并战争,认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老子》第三一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第三○章。);另一方面又主张实行“愚民”政策,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所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第六五章。),只有实行“绝圣弃智”、“绝仁弃义”,才能收到“民利百倍”、“民复孝慈”(《老子》第一九章。)的效果。他还鼓吹:“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第三章。) 这就是说,民众只有成为愚昧无知的劳动工具,才便于统治者实行统治,这才是“圣人之治”。所以老子在教育问题上也是采取虚无主义态度的,说什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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