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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53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阻化剂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五)报表功能:具有报表、曲线、储存、打印功能,能提供检测日报、月报、检测图谱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第八条束管敷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综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预埋30米钢管保护进行束管敷设。

2、滤尘器设置在束管采样最前端(采空区最里边)。起到过滤粉尘、安全保护作用。

第九条监测点布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然发火地点应设置检测点。

(二)正在回采的工作面回风顺槽布置带有保护套的束管,埋入采空区的束管要用DN25~50mm的护管加以保护,防止损坏束管。

(三)如果其它采空区气体有异常变化时,可临时增设采样点进行检测。

第十条束管取样头全部套护管,护管壁上打若干小孔,用钢网将取样头包裹起来,并加滤尘装置,防止碎煤或灰尘进入堵塞束管。

第十一条编制采区设计、回采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束管的走向,监测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地面气体分析化验室管理

(一)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室内禁止烟火。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温保持在10℃~35℃范围。

(三)机房内严禁存放有震源、强大磁场、电场、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物品,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四)妥善放置和保管各种气瓶和配件,严禁阳光直射或雨雪直入,严防爆炸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五)高压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证,而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高压钢瓶上要有代表所贮气体的标记颜色和字样。

(六)室内气样瓶应竖立放置,立地可靠;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阀门接头和减压阀等是否牢靠好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或调整紧固件,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七)仪器接地线必须保持导电性能良好,严禁用自来水管或零线做地线。

(八)工作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九)严守工作纪律。化验室内做到仪器仪表、物品、资料摆放合理,整齐有序,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十)监测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或不用,严格执行工作开机制。不得安装与设备正常运行无关的软件、插件。

(十一)值班员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十二)每天必须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配备满足束管监测系统正常使用所需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束管监测员要求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色谱仪的维护方法,具备对仪器的简单故障进行处置的能

力,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设备在运行6个月后,必须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所有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六条从井下采集的各个监测点样本,用色谱仪进行检测分析,打印报表,并将报表报安检科长、安全矿长和总工审阅。发现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加强束管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定期保存。各矿要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报表:

(一)设备、仪器台帐;

(二)束管监测系统故障登记表;

(三)检修记录、巡查记录;

(四)矿井气体检测报表;

(五)系统运行日志;

(六)矿井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等资料;

系统维护

第十八条安检科要安排人员每日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

第十九条回采工作面测点每班检查维护1次;其它固定测点,每天进行巡检维护1次,出现故障后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配备一定数量的束管监测备用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束管监测设备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

(一)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

(三)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淘汰的设备。

处罚

第二十二条未按规定配足束管监测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第二十三条采样束管安设不到位、不及时、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第二十四条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处罚50元。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不按时化验、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气体分析相关数据或分析结果弄虚作假不真实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六条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中管路及监测采样点布置与实际不符的,处罚50元/处。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束管监测工岗位安全责任制示范文本

束管监测工岗位安全责任 制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束管监测工岗位安全责任制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束管监测工负责一氧化碳等气体的监视监控,负责束 管监测管路敷设、维护等。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 合格后持证上岗,束管监测工必须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对监测系统的设施、线路等进行安装、 回撤、保养、调试、维修。 第2条根据安全和生产的需要及时挪移和安装束管监 测装置。 第3条负责对监测系统的维修,对监测点出现的异常 情况有及时汇报,并做好祥细记录。 第4条按照《规程》规定,定期用色谱仪对监测结果 进行对照分析。

第5条负责定期对分析仪用标准气样标校,确保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第6条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7条对束管监测系统没有及时安装、回撤、保养、维修、调试,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束管监测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8条对监测结果没有定期用色谱仪进行对照分析的,束管监测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9条束管监测地点选择地点位置不当,造成监测无效的,束管监测工应负重要责任。 第10条没有对各监测点和整个系统进行统一编号,没有进行管路气密性检查的,束管监测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

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理顺借用人员管理程序,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和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公司机关整体工作效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列“借用人员”,系指从各基层单位借用到公司机关各部室协助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第二章借用人员的条件 第三条公司机关各部室因工作需要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借用人员帮助工作,并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 (一)在已核定的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空缺的; (二)在编工作人员挂职锻炼、基层锻炼或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 (三)在编工作人员派往驻外单位工作的; (四)在编工作人员参加三个月以上学习、培训的; (五)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或重要专项工作,部室现有人员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专业人员支持的; (六)公司确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条借用部门可以从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借用人员,借

用前应征得借用人员所在单位和拟借用人员本人同意。不得从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单位借用人员。 第五条借用人员须政治可靠、诚实可信、爱岗敬业。第一学历大学以上,在基层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能够胜任借用期间承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借用人员的程序 第六条借用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借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表),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原因、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后,由借用部门的主管领导、公司主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并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三)由公司的借用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机关党委分别备案。 第七条公司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借用人员超过六个月的,在满六个月后,由借用部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第四章借用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借用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机关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廉政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等工作纪律。 第九条借用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列席部室和公司有关会议,可以参与起草有关文件,但不得单独作为拟稿人。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7390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

2019最新范文-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 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 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 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 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 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处水器、采样器的接头等关键部位确保严密不漏风,从地面监控 室到井下各测点,必须统一管理,并定期用压气装置检查各管路是否 混乱和漏气。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办理交接 手续,与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管理,为其他区域服务的由束管监测 部门管理。 (四)检测地点与范围的确定。根据生产区域范围的大小和束管 监测系统自身设备的运行特点,规定下列地点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 1.自然发火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 2.发火厚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空区; 3.自然发火隐患较为严重的永久密闭; 4.其它可能出现发火隐患的地点。 (五)束管监控室必须有人值班,每天对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地点 的气体成份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签字。监

测系统未能覆盖的地点(采空区密闭墙等),采取人工取样色谱分析 的检查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为:CO、CO2、CH4、O2、C2H4 等气体,分析结果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 调度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束管监测系统应具备的技术资料有: 1.束管监测日报表和气体分析月报表; 2.设备及仪器仪表台帐; 3.束管监控故障登记表; 4.检查维修记录; 5.束管监控运行日志; 6.束 管监控系统布置图。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 办法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它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审批。

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湾图沟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发挥系统监测预防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区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湾图沟煤矿。 第三条煤矿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部室,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煤矿装备的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应用和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连续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通过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在采用惰气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灭火措施提供保障; (四)束管未敷设到地点,可人工采样检测功能; (五)报表功能:检测谱图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第六条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使路径短、拐弯少,以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 (二)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穿管。 (三)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滤水器或其他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滤水器。 (四)接管箱、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方便维护,高度适宜。 (五)管路敷设时,要吊挂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标记或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维护。 (六)束管的敷设标准,可以参考管路和电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封闭在一年以下的采空区和有自燃发火征兆的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燃发火地点应设置监测点。 (八)束管监测探头应水平悬挂在顶板完好、无滴水、便于保护的监测地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采煤工作面监测探头一般布置在采面上隅角端头支架或切顶单体柱后侧,距离底板1.5米;采面采空区有自燃发火征兆时,可采用上、下隅角埋管方式,同时加设测温度传感器进行温度测定。 (九)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化验室到井下各测点,要对整个系统管路进行统一编号,每一条管路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记录管路的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的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8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 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 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 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 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 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 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

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53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1)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

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

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发挥系统监测预防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区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都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煤矿装备的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应用和功能:(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连续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通过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在采用惰气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灭火措施提供保障; (四)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24小时连续循环监测功能; (五)束管未敷设到地点,可人工采样检测功能;

(六)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七)报表功能:检测谱图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八)联网功能:达到检测数据共享。 第六条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使路径短、拐弯少,以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 (二)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穿管。 (三)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滤水器或其他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滤水器。 (四)接管箱、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方便维护,高度适宜。 (五)管路敷设时,要吊挂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标记或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维护。 (六)束管的敷设标准,可以参考管路和电缆的有关规定执行。(七)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封闭在一年以下的采空区和有自燃发火征兆的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燃发火地点应设置监测点。 (八)束管监测探头应水平悬挂在顶板完好、无滴水、便于保护的监测地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采煤工作面监测探头一般布置在采面上隅角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内部借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公司机构调整、专业化管理等改革举措的进一步实施,人员岗位流动日益增多,为规范人员内部借调,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借调人员,均需按照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内部借调人员为:借调期在30天以上,经借调双方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劳动人事处审核同意并在人事系统中进行内部借调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内部借调人员包括: 1、公司直管项目部中,非项目部所属单位的人员,内部借调到直管项目部的; 2、公司本部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基层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借调期超过三个月的; 3、其它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基层单位间或从公司本部借调到基层单位间的人员借调,借调期超过30天的。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公司直管项目部人员岗位调动,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其它需办理借调的,由借调单位填写《XXXXX公司内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表)且负责人签署同意后,将审批表报拟借调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公司劳动人事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全部签署同意后,报公司劳动人事处备案,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公司本部部门需从基层借调工作人员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劳动人事处才可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借调手续。 第七条借调期满,未申请或未得到借调期延续批准的,由劳动人事处办理调回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人员待遇 第八条经劳动人事处备案、办理借调手续的人员,按如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借调后的单位依据岗位情况,规定借调人员的工作内容,较原岗位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的,可以正式书面报告形式提出申请,经劳动人事处审批同意后,进行岗级浮动,待借调结束后,撤销岗级浮动; 2、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保险、党、团、工会关系等关系一并转入借调后的单位; 3、借调人员自借调起始日起,工资、奖金标准同借调后的单位标准,并由借调后的单位负担所发生的工资、奖金费用及保险费用; 4、借调人员的劳保及其他各种福利由借调后的单位发放。

2021版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 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版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阻化剂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乌审旗蒙大矿业公司束管监测系统安装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通风队 编制日期: 2014年7月25日

纳林河二号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 安全技术措施 纳林河二号矿井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栏

组织部门:通风队组织时间:年月日 纳林河二号矿井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栏

组织部门:通风队组织时间:年月日 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乌审旗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井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矿井面积,资源储量,煤层赋存条件稳定,煤质优良,适合建设高产高效的特大型煤矿。根据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安全检测中心2012年2月对我矿3-1煤取样检测,并最终出具《3-1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MZR2012-120703-CCRI/AQJD)经鉴定, 3-1煤层煤样吸氧量g,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Ⅰ类,属容易自燃煤层。 二、束管监测系统介绍 为早期预测预报矿井煤尘自燃发火,连续监测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分、浓度变化规律,防止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过公司招标,确定使用北京中才华源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JSG4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该系统具有①实时监测,配置十分灵活、可靠的技术优点;②无人值守和全自动化控制的特点;③远程监控功能。 三、安装方案及工期 (一)地面设备布置 1、工控机、地面光端机、打印机放置在调度室机房,系统软件安装在工控机里,工控机接485通讯线到地面光端机,地面光端机接从井下敷设上来的矿用阻燃通信光缆,打印机可单独接在工控机上或接入到调度室局域网上。 2、色谱仪系统包括煤矿专用色谱分析仪、静态稳压电源、空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标气及终端机放置在地面化验室,以对矿井气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 新版)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范及制度

防灭火束管监测信息平台 数据上传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数据传输。 2、每天传送数据时要按正确的矿井编号(0006)和矿井名称(荆各庄矿)进行传输。并在传输结束后,登录到网站进行查看,确认数据传送是否准确。 3、如果出现故障,无法上传,应及时处理,处理结束后坚持上传数据。并向区调度汇报。 4、如发现工作人员无故没有上传数据,则要进行相应处罚。

束管监测机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束管监测机房的管理,充分发挥束管监测系统对我矿火灾防治和井下异常点的监测、预报作用。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机房内不准存放有震源、强大磁场、电场、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物品,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2、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0-35℃范围内,相对湿度在85%以下,以保证各元件正常工作。 3、保持室内清洁,使室内空气含尘量尽可能低,避免尘埃落入仪器内部,以免影响仪器性能。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且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及灭火设施,并按期更换。 5、要妥善放置和保管各种气瓶和配件,严禁靠近烟火,严禁阳光直射或雨雪直入,以防爆炸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6、高压钢瓶要有检验合格证才能使用,而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高压钢瓶上要有代表所贮气体的标记颜色和字样。 7、为了减少干扰,仪器接地线必须导电性能良好,切忌用自来水管或零线作地线。 8、工作人员要爱护各种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对各种设施未经许可不能进行实验性操作。 9、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脱岗,并注意防火和失盗事件的发生。

束管监测系统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工作 1、检查硅胶,如需更换,应在开机前进行。 2、检查氢气发生器,液位低于1.2L处,立即加蒸馏水。 3、检查仪器各部分连线有无脱落。 4、开启控制柜,观察单路负压,负压表是否指示在-0.05MPa以上。 二、启动与操作 1、开启稳压电源启动按钮,观察电压表上升并稳定在220V±10%。 2、启动气体采样控制柜。 3、开启氢气发生器电源开关,观察压力表压力上升并指定在0.4MPa。 4、开启空气泵电源,观察压力表上升并指示在0.4MPa左右。 5、待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启动达到要求后,开启色谱仪,顺序按BUILD/MODIFY、METHOD、COLUMN键,检查色谱仪参数是否与设定值相符。 6、检查各温度值是否达到设定值。 7、按SHTFT、IGNTTE A/B键,保持十秒钟左右点火(FTD B)当READY (准备好)灯亮时,色谱仪可以进行气体分析。 8、启动电脑 (1)打开电脑,双击“KSS200C束管监测系统”图标,进入KSS200C系统界面。选择“检测”项,选择“校正分析”项,选择“参数”项,检查A、B通道的参数,进“标准气样”检测时,选择“一般外标法”。色谱仪各温度达到设定值时,从色谱仪“进样”口注入标准气样检测,检测完毕,选择“正常检测”项,再注入标准气样进行分析,查看“结果”

束管监测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束管监测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按时参加班前工作会议,掌握当天工作安排,执行准军事化管理。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请假,无事不在本岗位值班到处乱窜,有工作找不见人者,取消当日考勤,情节严重者停班。 3、束管监测室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处罚20元。值班人员每日必须认真搞好监测室卫生工作,做到办公室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同时做好防盗工作。 4、监测人员和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按规定填好本班次设备、设施运转方面的相关记录。若发现一次不填或填写不详实、虚填,故障未及时排除(特殊情况除外)管线悬挂零乱者,处以20元罚款。 5、非监测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及打印设备,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经通风区领导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监测室内严禁上网、玩游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6、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管线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因特殊情况不能整改者,需汇报通风科(区),由通风科(区)汇报主管领导或厂家进行处理。 7、对设备烧毁或破坏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现场查看,调查落实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当月兑现。

束管监测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对所属范围的电气和束管监测设备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做好相关记录。 3、做到线缆吊挂整齐,设备卫生清洁,维护检修记录齐全详细,材料准备齐全,设备台台完好。 4、熟悉设备,线路性能,作业环境要清楚,按质量标准和任务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处理事故要快,质量要高。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按要求搞好井下束管监测管线搬迁和维护。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说明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管线铺设要合理,不得乱拆乱用。 8、如发现重大问题需要采取措施时,应立即汇报通风调度、调度室和有关部门。 9、管好个人分管的工具、仪表、材料、配件,做到节约和合理使用。 10、未经许可,不得停转束管监测设备。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 )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 3 个月。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处水器、采样器的接头等关键部位确保严密不漏风,从地面监控室到井下各测点,必须统一管理,并定期用压气装置检查各管路是否混乱和漏气。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办理交接手续,与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管理,为其他区域服务的由束管监测部门管理。 (四)检测地点与范围的确定。根据生产区域范围的大小和束管监测系统自身设备的运行特点,规定下列地点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 1.自然发火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 2.发火厚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空区; 3.自然发火隐患较为严重的永久密闭; 4.其它可能出现发火隐患的地点。 (五)束管监控室必须有人值班,每天对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地点的气体成份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签字。监测系统未能覆盖的地点(采空区密闭墙等),采取人工取样色谱分析的检查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为:CO、CO2、CH4、O2、C2H4等气体,分析结果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报告, 第 2 页共 4 页

公司借用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借用员工管理办法 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主业身份职员通过借用方式到多经企业工作的职员均适用本方法。 二、借用程序: 由有关多经企业(借用单位)按照其自身生产经营和企业进展需求,提出书面申请报被借用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 被借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按照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职员队伍结构状况,提出审核意见报经有关会议审议。 经会议审议同意,由被借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有关多经企业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三、借用人员的治理: 1、借用人员与主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明确为借用至有关多经企业(要求注明多经企业名称);借用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借用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治理。借用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借用人员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按照各自经营状况,如需提早解除借用手续,应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人力资源部门,经对方研究同意后并办明白得除手续,执行时刻由双方协商确定。 4、借用人员如回来主业,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培训方能上岗。 5、借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回主业办理退休手续,并纳入主业退休人员统一治理。 四、借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1、借用人员的工资、各项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按照企业经营状况确定,由用人单位直截了当发放。 2、借用人员的各项保险、公积金待遇按照主业标准由主业垫支。每月主业与多经企业结算一次费用,多经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借用人员的费用支付工作;主业也不得缓缴或不缴借用人员的保险和公积金费用。 五、其他:

1、在主业与多经企业签订借用协议后,双方原先签订的派遣协议同时作废。 2、各单位成立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作为甲乙双方借用职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确认方参与。 3、工会依法参与职员借用工作的开展,对借用人员的劳动权益保证工作进行监督,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经理工作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监察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职员借用的治理工作。 六、本方法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附件1:职员借用协议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地址:地址: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按照生产经营情形,向甲方提出用人需求;甲方按照乙方确定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向乙方提供借用职员。乙方与借用职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经甲方确认后,借用行为即生效。 第二条借用职员所签岗位聘用合同(或及其附件)应包括: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治理和薪酬福利待遇等差不多条款。岗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派遣人员各一份。岗位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参照借用职员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协议履行期间,由双方约定按岗位聘用合同中的劳动治理等有关内容,归口乙方或甲方治理执行。对借用职员的岗位变动、差不多聘用待遇调整,须经甲方确认或备案。 第四条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按规定支付借用职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借用职员的各类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并由甲方归口缴交;借用职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甲方归口办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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