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暂行)

2012年12月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知识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临床能力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宗旨和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教育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

四、学生 (16)

五、教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教育资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教育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科学研究 (24)

九、管理和行政 (25)

十、改革与发展 (26)

前言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考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量保证指南》、《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等制订。

制订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尊重中医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中医办学特色。

本《标准》适用于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结论发布等。

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以及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等民族医学类专业的本科教育,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或制订相应的教育标准。

本《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0项)和办学标准(10个领域)二个部分。

在办学标准中,分为保证标准(43项)和发展标准(23项)二个层次。

保证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标准。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都必须据此制订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教育

评估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保证标准以“必须”这一词语表示。

发展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要求和应该力争达到的标准。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应据此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医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标准以“应该”或“能够”词语表示。

本《标准》尊重各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鼓励办出专业特色。

本《标准》以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

本《标准》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和中医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注】本标准中“注释”与“正文”同等效力。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中医学专业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能够从事中医医疗以及预防、保健、康复工作的毕业生,并为他们将来在中医教育、科研、对外交流、文化传播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忠于人民,志愿为人类健康而奋斗。

(二)热爱中医事业,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方法与手段,将预防疾病、祛除病痛、关爱患者与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重视患者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差异。尊重患者及家属,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医生、患者及家属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四)尊重生命,重视医学伦理问题。在医疗服务中,贯彻知情同意原则,为患者的隐私保密,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

(五)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自我完善意识与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六)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

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七)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八)具备依法行医的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维护患者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能够充分考虑患者及家属的利益并发挥中医药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十)具有科学的态度,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

二、知识目标

(一)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尤其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文学、史学等内容,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疗实践。

(二)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

(三)掌握中医经典理论,了解中医学术思想发展历史和主要学术观点。

(四)掌握中医药治疗各种常见、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基本知识。

(五)掌握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等基本知识。

(六)掌握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

(七)掌握必要的药理学知识与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八)熟悉必要的心理学与医学伦理学知识,了解减缓病痛、改善病情和残障、心身康复及生命关怀的有关知识。

(九)熟悉预防医学与全科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

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以及中医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方式。

(十)熟悉卫生法规,了解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临床能力目标

(一)具有运用中医理论和技能全面、系统、正确地进行病情诊察、病史采集、病历书写及语言表达的能力。

(二)具有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治疗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的能力。

(三)具有运用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体格检查的能力。

(四)具有合理选择现代临床诊疗技术、方法和手段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的能力。

(五)具有对常见危急重症进行判断以及初步处理的能力。

(六)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具有与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等交流沟通与团结协作的能力。

(七)具有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宣传教育的能力。

(八)具有信息管理能力,能够利用图书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

(九)具有阅读中医药古典医籍以及搜集、整理、分析临床医案和医学相关文献的能力。

(十)具有运用一门外语查阅医学文献和进行交流的能力。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一、宗旨和目标

(一)宗旨和目标。

保证标准:

1.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明确中医学专业的办学定位、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发展规划等,并使本专业主要利益方周知。

2. 中医学专业的宗旨和目标必须根据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以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适时更新并有效实施。

[注释]

主要利益方包括学校的领导及专业负责人、教职人员、学生、相关职能部门。

(二)宗旨和目标的确定。

保证标准:

中医学专业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必须经主要利益方研究后由学校教学(学术)指导委员会确定。

发展标准:

中医学专业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能够以广泛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

广泛利益方包括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及卫生机构、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等。

(三)学术自治。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专业的院系必须能够根据规划要求,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自主决定人员的任用和自主分配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具有明确的政策保证教职人员充分参与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决策,围绕教学需要开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

(四)学科交叉。

保证标准:

中医学专业必须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及其他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

发展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应该制订专门的政策促进其他学科与中医学的交叉与渗透。

2. 开设中医学专业院系能够积极与其他机构交流,促进学科合作并取得成果。

[注释]

学术支持包括选修课程共享平台、跨学科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五)教育结果。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根据学生毕业时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二、教育计划

(一)课程计划。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制订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计划,并及时根据社会需求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医学科学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进行修订与调整。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制订的课程计划必须明确课程目标。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注重课程计划和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体现加强基础、提高能力、注重素质、发展个性的原则。

4.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安排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环节。

5.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向学生明确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发展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整合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能够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专门政策与机制支持,并在个性培养中形成特色。

(二)教学方法。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重视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引入师承教育的有效方法,促进学生对中医学术的传承,以培养学生的中医思维能力。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广泛采用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并取得成果。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教育课程。

发展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教育课程能够与中医学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并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科学方法教育。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教育,注重学生科学素养与批判性思维的养成。

(五)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课程。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课程中安排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课程,并融入中医人文精神及中医学专业特色,以适应中医学科发展及日益变化的人口、文化和卫生保健事业的需求。

[注释]

相关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教学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哲学、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史、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法学,行为医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六)中医学基础、经典与临床等课程。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中医学基础、中医经典、中医临床课程。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鼓励开设旨在夯实学生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与中医临床实践相融合的创新性课程,并在培养学生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中取得成效。

[注释]

中医学基础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中医经典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内经、伤寒、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中医临床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七)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必要的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能够积极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的改革。

[注释]

基础医学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临床医学课程传统意义上是指诊断学基础、内科学、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八)预防医学。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预防医学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意识,并在课程中融入中医养生、保健内容。

(九)实践教学。

保证标准:

1. 中医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必须科学、完整、有序。实验、见习、实训、实习等主要实践环节必须具有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指导并有效实施。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为学生提供接触患者的机会,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临床实践,并保证足够的临床实践时间。

发展标准:

1. 中医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该具有特色。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应该保证每位学生能够在学习的早期接触患者。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实践教学应该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供平台并有效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十)课程计划管理。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课程计划管理机构必须尊重主要利益方的意见。

(十一)与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联系。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院系在制订教育计划时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毕业后医学教育与继续职业发展的能力。

三、学生成绩评定

(一)学业成绩评定体系。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的全过程评定体系,对学生考核类型及成绩评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评定方法必须符合并强化中医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进行评定体系的研究。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为目标,进行考核方案的改革。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不断开发并运用先进的考核方法如多站式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计算机模拟病例考试、中医辨证论治综合能力考

核等。

[注释]

评定体系包括形成性和终结性评定方法。形成性评定方法包括课程作业、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学习过程的总结与反思等。终结性评定方法包括课程结课考试及毕业综合考试等。

(二)考试和学习的关系。

保证标准:

中医学专业的成绩考核必须确保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发展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提倡综合性考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通地学习。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提倡学生自主评估,以培养学生对自己学习行为负责的态度并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

保证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在考试结束后必须运用教育测量学方法对考试结果进行考试分析与结果反馈,并建立相关机制使分析和反馈不断改进、提高考试质量。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建立个性化和结构性考试结果反馈制度。

[注释]

1. 考试分析包括整体情况、考试信度与效度、试题难度和区分度,以及问题分析等。

2. 个性化反馈指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反馈和指导,结构性反馈指对考核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反馈与指导。

(四)考试管理。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订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2. 考试试题必须定期更新。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积极推进考试改革,对教师定期进行考试理论的培训,以不断提高命题、考试的质量。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应该定期分析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结果并有效提高考试质量。

四、学生

(一)招生政策。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制订本专业招生的具体规定。

2. 中医学专业的招生章程必须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学金设立、申诉机制等。

3. 中医学专业的招生政策必须根据社会和行业需求进行定期审查和

调整。

(二)新生录取。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依据自身的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地确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

2. 中医学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并与广泛利益方进行协商,根据社会需求,及时对招生规模和录取标准做出调整。

(三)学生支持与咨询。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学生提供适当的支持与咨询服务。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开展学生工作,以提升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不断更新学生工作理念,探索学生工作新模式。

[注释]

学生支持与咨询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心理咨询、就业指导,为残障学生提供合适的住宿,实施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制度等。

(四)学生代表。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吸收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教学改

革、课程计划的制订和评估,以及其他与学生有关的事务。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组织。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为学生活动提供固定的设备和场所,开展课外活动。

[注释]

学生组织包括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团体。

五、教师

(一)聘任政策。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中医学各学科课程必须专设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以满足教学需要。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职责并严格实施,教师聘任标准应使教师周知。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定期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估检查。

4. 中医学专业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的中医信念,以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

发展标准: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能够制订专门政策引进和聘任高水平中医人才。

[注释]

足够数量的教师指中医学专业配置的教师数量必须符合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目标定位,符合教育规律,生师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师资政策及师资培养。

保证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师资政策并能有效执行。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制订相关制度保证教师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并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建立教师直接参与教育计划制订等有关决策的机制。

4.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和交流,积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

5.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制订措施确保担任中医学基础课程的教师不脱离临床实践。

6.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教授为本科生授课。

发展标准:

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应该建立专门的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2. 中医学专业的师资政策与培养措施,能够有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并形成特色。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欧阳歌谷创作

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欧阳歌谷(2021.02.01) (五年制) 一、总体培养目标及政治、体育、劳动等教学基本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培养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中医药卫生事业振兴而献身,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国家健康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中医文化特色和全球化视野、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能在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工作的中医学应用型人才。 (二)政治、体育及创新创业等教学基本要求 1. 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使学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学生的日

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2. 国防、体育教育等 通过国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国防观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献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责任感,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养成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全面贯彻“健康体育”、“快乐体育”的教育理念,体育教学注重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以传统保健体育教学为特色,指导学生学习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掌握锻炼身体的科学方法,培养学生形成坚持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体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勇于竞争的品质及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 遵循“以文化人、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艺术与人文素质教育,突出中医文化教育,培养中医大学生的审美修养、职业道德与人文精神。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团体训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培养自我调节能力,提高心理素质,实现身心健康。 3. 素质拓展教育 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设计开展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学校实施学分化管理,主要从思想政治与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630103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遵循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理论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综合素质较高”的办学特点,以及“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岗位为前提、能力为重点、素质为根本”的办学理念,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中医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 学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沟通能力。 专科中医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学业时,专业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知识 1、掌握必备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各科基本知识,熟悉一定的现代医学知识。 2、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3、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实训操作知识。 4、了解医院管理、医疗卫生法规等基本常识。 (二)基本技能 1、掌握中医的思维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辨证论治能力以及急症的预处理能力;具备适应初级卫生保健的实践能力。

2、具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的能力,了解计算机在本专业的实际应用,达到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一级B水平。 3、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获取信息的能力,应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4、能借助辞典查阅外文医学资料;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必需的英语基本应用能力。应取得两种以上技能证书:英语应用能力(A级)、计算机(一级B)、保健按摩师资格证(中级)、药品营销员资格证等。 (三)基本素质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医学道德和综合职业素质。 2、通过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培养学生具备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实事求是的品德。 3、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向学生开放校内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4、培养学生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意识、职业行为习惯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等职业素养。 三、职业领域 (一)专科中医学专业培养的人才主要面向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中医药行业内的药品营销、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咨询等工作。 (三)医疗、卫生保健、药品营销等行业的自主创业。 (四)其它行业。 四、学制与招生对象 (一)学制:全日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 五、主要专业课程

中医学本科教育规范(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暂行) 2012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4)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4) 二、知识目标 (5) 三、临床能力目标 (6)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7) 一、宗旨和目标 (7) 二、教育计划 (9)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 四、学生 (16) 五、教师 (17) 六、教育资源 (19) 七、教育评价 (23) 八、科学研究 (24) 九、管理和行政 (25) 十、改革与发展 (26) —1 —

前言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1 —

全国各医学院校情况速览简介

全国各医学院校情况速览 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 1,首先是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虽以“中国”命名,但现在实力更应该被称为“东北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署院校。国家重点学科5个,2012年学科评估临床得分77,参评院校里十名出头,东北第一。一附院排名全国16,皮肤,呼吸,内分泌,放射全国前十,是东北医院里排名最靠前的。盛京医院32,儿外(全国第3),儿内,妇产,放射全国前十。2,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评估临床75分,东北第二,可能是全国夏天最凉快的医学院校了,由中国首个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医学家伍连德所建立。国家重点学科两个。国内首家医学院校全球医学教育认证试点性评估单位。一附院排名52,其中神经外科前十,肿瘤医院的肿瘤全国第八。 3,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学科评估74分,原卫生部部署。国家重点学科两个。一附院全国44,神内第七。貌似是被合并拖累的名校,白求恩的知名校友一大堆,全国很多著名的医院里的有名专家都是白求恩毕业的,但现在发展反而成为东北医学院校三巨头最差的,不过也因此得到的985的身份,倒是一种补偿。 4,大连医科大学,在东北经济最好的海滨城市大连,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学科评估69,东北第四。一附院情况:博士生应用导师名,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首批试点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卫生部“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卫生部骨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介入治疗推广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头痛中心欧洲皮肤病性病学会国际视窗交流项目中国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胃肠动力研究中心暨培训基地全国准分子激光手术培训基地全国先天性唇腭裂治疗中心。 5,延边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97人,博士生导师4人,学科评估64。附属延边医院有7个硕士点。 6,辽宁医学院,学科评估64,5个联合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一附院硕士(博)研究生导师146名,国家级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 7,佳木斯大学,2012学科评估63分。综合大学不好搜具体学院情况,因为基础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情况是分开的,学校网站上说博士点快下来了。 8,北华大学。 9,大连大学医学院。 PS:发现越到后边越难搜到详细信息,特别是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院。不过还好有学信网,至少不会把招临床医学硕士的院校给漏了。 二、西北地区(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 1,第四军医大学,西北老大,没参加2012年临床医学的评估。有研究生院,211。国家重点学科19个(培育4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学科1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全军医学重点建设实验室12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3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13个,全军医疗专科(专病)中心19个,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12个。西京医院全国第五,消化(1),整形(3),麻醉,心外,风湿,皮肤,神外,病理,心血管,耳鼻喉全国前十。唐都第71,胸外第十。 2,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原卫生部部署。2012评估74分。生理学、法医学、泌尿外科和皮肤性病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一附院65。二附院83,多个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居西北之首,骨外科、消化内科、临床专科护理、地方病科(地方性骨病、心肌病、碘相关及甲状腺疾病)、麻醉科、皮肤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被评为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 3,新疆医科大学,2012评估临床69分。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

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5709 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在校、院领导的重视培植及老一辈中西医结合专家带领下,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学术积淀。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于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获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63项,获科研经费661万元,并获得多项省部级成果及专利。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脾胃病科、神志病科、护理学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及培育项目)6个:脾胃病科、神志病科、肾病科、肛肠科、护理学科、中医预防保健科;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3个:针灸学、脾胃学、中医预防医学(培育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2个: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势病种“胃缓(胃下垂)”牵头单位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脾胃病科、中医康复科、中西医结合肾病专科、中医脑血管病专科、中西医结合心力衰竭专病、中医妇科、呼吸科、中医肛肠科、乳腺科。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硕士生导师达120人,其中有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在同领域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形成了完善的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所临床医学院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单位作为教学基地,临床及科研能力强。 二、培养目标 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西医理论知识及临床技能,同时掌握必要的现代医疗技术,具有较强的传承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临床研究能力,身心健康,善于沟通,能够独立从事中西医临床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政治方面: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医药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业务方面:

中国医学教育认证体系

附件四: 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执行委员会2001年6月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为了推动中国医学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建立中国医学教育保障体系的教育标准及准则指南,受教育部委托并经其批准,成立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并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本标准在与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包含了对医学教育办学过程的规范和对毕业生应达到目标的要求。 为了保障《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我国的有效推行,确保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使我国医学教育与国际接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有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医科教育进行评估、认证工作,认证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要对象。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认证过程中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具体的课程计划、核心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方面,支持多样性和鼓励教育的创新。每所医学院校都应优化设置课程计划,以便能够达到各院校制定的学生培养目标,各院校都应具有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工作机制,能够评估和监测教育的效果并及时调整和修改课程及课程体系以达到培养目标。 认证原则 认证是一项基于院校自评和同行对教育质量评估的独立过程,目的是保证任何一所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都要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认证过程赋于建设性,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证工作基本原则:1.主要注重教育目标的实现情况、学术标准及社会的需求;

2.认证委员会在做出决定时,应收集和分析以及考虑多方面的意见; 3.运用相应机制来保证认证机构使用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在公开和客观的条件下完成认证过程; 4.认证机构定期性地审核认证过程和标准。 认证标准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认证机构 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领导下,设立“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委员会章程另文制定),聘请具有丰富医学教育经验的专家形成评估专家库,组建评估小组,负责评估、认证工作。 1.认证委员会的设立: 主任委员:1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1名 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认证机构的任务: (1)适应国内外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2)定期地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对医学院校进行考察评估、认证; (3)定期向政府、社会大众公布认证结果,并据此对医学院校发展提出建议; (4)建立和更新参与认证评估工作的专家库; (5)加强与国际医学教育组织交流。 3.认证委员会工作方式:根据评估组评估结果,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制方式,得出认证结果。

中医学专业教学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1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编

目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1年各专业设置一览.................................... - 1 - 中医学.............................................................................................................. - 2 - 护理学.............................................................................................................. - 7 - 药学................................................................................................................ - 23 - 中药学............................................................................................................ - 41 - 药物制剂........................................................................................................ - 23 - 制药工程........................................................................................................ - 53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5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9 - 市场营销.......................................................................................................... - 7 - 公共事业管理................................................................................................ - 87 - 应用心理学.................................................................................................... - 87 -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高[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 2001年11月,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正式出台?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文件,为各国在医学教育标准方面的互认搭建了一个国际性平台。“最低基本要求”包括7个宏观的教学结果和能力领域。 一、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 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敬业精神不仅包括医学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包括对一组共同价值的承诺、自觉地建立和强化这些价值,以及维护这些价值的责任等。医科毕业生必须证明他们已达到以下各点: λ1、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一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 λ2、正确的职业价值包括:追求卓越、利他主义、责任感、同情心、移情、负责、诚实、正直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λ3、懂得每一名医生都必须促进、保护和强化上述医学职业的各个基本要素,从而能保证病人、专业和全社会的利益; λ4、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在尊重病人的福利、文化多样性、信仰和自主权的前提下,医生、病人和病人家庭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关系; λ5、用合乎情理的说理以及决策等方法解决伦理、法律和职业方面的问题的能力,包括由于经济遏制、卫生保健的商业化和科学进步等原因引发的各种冲突; λ6、自我调整的能力,认识到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和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包括个人医学知识的不足等; λ7、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并具有和他们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的能力; λ8、认识到提供临终关怀,包括缓解症状的道德责任; λ9、认识有关病人文件、知识产权的权益、保密和剽窃的伦理和医学问题; λ10、能计划和处理自己的时间和活动,面对事物的不确定性,有适应各种变化的能力; λ11、认识对每个病人的医疗保健所负有的个人责任。 二、医学科学基础知识 毕业生必须具备坚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知识,并且能够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医疗实际问题。毕业生必须懂得医疗决定和行动的各种原则,并且能够因时、因事而宜地作出必要的反应。为此,医学毕业生必须掌握以下的知识: λ1、人体作为一个复杂的、具有适应性的生物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 λ2、疾病发生时机体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改变; λ3、决定健康和疾病的各种重要因素和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人类同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 λ4、维持机体平衡的分子,细胞、生化和生理机制;

21山东中医药大学中草药栽培及鉴定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100806T)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中药资源与栽培、中药鉴定与检验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具有良好思想道德、职业素质、创新创业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能够从事中药材栽培、种子种苗繁育、采收加工、贮藏养护、品质鉴定、质量控制、基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1. 知识要求 (1)熟悉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用药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中药的药性、功效、主治、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 (2)掌握中药资源调查、保护更新、持续利用的基本知识。 (3)掌握常用药用动植物的种质保存、引种驯化、栽培管理、采收加工及相关中药材质量监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中药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新产品研发的基本知识。 (5)掌握中药材的真伪鉴定、质量检测与评价及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6)掌握中药活性成分提取、分离、纯化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7)熟悉常用中药的药理学、药效学基本理论知识。 (8)了解中医药行业发展方向,熟悉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能力要求 (1)具有调查、保护和抚育更新中药资源的基本能力。 (2)具备药用植物栽培、采收加工和控制中药材质量的基本能力。 (3)具备中药材真伪鉴定、质量检测和品质评价的基本能力。 (4)具备综合开发利用中药资源、研制新产品的基本能力。 (5)具备从事中药饮片加工炮制的基本能力。

(6)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综合运用理论知识与技术解决中药材生产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7)具有较好的外语运用能力,能借助工具书阅读专业外文书刊。 (8)具有利用图书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 3. 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2)尊重生命,正视医学伦理,充分认知中药应用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 (3)热爱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熟知中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大健康医疗模式中的重要地位,将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发现、制造、合理使用中药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4)形成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各项医药管理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5)重视用药对象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的差异,能够充分考虑用药对象的利益并发挥中药资源的最大效益。 (6)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能力。 (7)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8)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 (9)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8年。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中药学、农学、生物学。 (二)核心课程 中药学、中药化学、药用植物学、中药资源学、药用植物生理学、药用植物

2016年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年制) 一、总体培养目标及政治、体育、劳动等教学基本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培养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中医药卫生事业振兴而献身,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国家健康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中医文化特色和全球化视野、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能在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工作的中医学应用型人才。 (二)政治、体育及创新创业等教学基本要求 1. 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使学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2. 国防、体育教育等 通过国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国防观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献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责任感,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养

成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全面贯彻“健康体育”、“快乐体育”的教育理念,体育教学注重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以传统保健体育教学为特色,指导学生学习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掌握锻炼身体的科学方法,培养学生形成坚持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体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勇于竞争的品质及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 遵循“以文化人、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艺术与人文素质教育,突出中医文化教育,培养中医大学生的审美修养、职业道德与人文精神。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团体训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培养自我调节能力,提高心理素质,实现身心健康。 3. 素质拓展教育 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设计开展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学校实施学分化管理,主要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实施素质拓展各项训练,帮助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 4. 创新创业教育 以“求真、求实、求发展”的理念,引领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通过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学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开展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训练,培养学生反思批判精神,推进研究性学习,引导广大学生开拓学科视野,投身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鼓励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和竞赛,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知识向能力和成果的转化,

(医疗质量及标准)教育部卫生部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

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

11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0501K)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能够从事中医医疗以及预防、保健、康复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中医人才,并为其将来在中医教育、科研、对外交流、文化传播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培养要求 1. 知识要求 (1)掌握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掌握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文学、史学等基本知识,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疗实践。 (2)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 (3)掌握中医经典理论,了解中医学术思想发展历史和主要学术观点。 (4)掌握中医药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基本知识。 (5)掌握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等基本知识。 (6)掌握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 (7)掌握必要的药理学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8)熟悉必要的心理学与医学伦理学知识,了解减缓病痛、改善病情残障及心身康复、生命关怀的有关知识。 (9)熟悉预防医学与全科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了解中医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方式。

(10)熟悉卫生法规,了解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2. 能力要求 (1)具有运用中医理论和技术,全面、系统、正确地进行病情诊察、病史采集、病历书写及语言表达的能力。 (2)具有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治疗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的能力。 (3)具有运用临床医学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体格检查的能力。 (4)具有合理选择现代临床诊疗技术、方法和手段,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的能力。 (5)具有对常见危急重症进行判断以及初步处理的能力。 (6)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具有与同事及其他卫生保健专业等人员交流沟通、团结协作的能力。 (7)具有对患者和公众进行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知识宣传教育的能力。 (8)具有信息管理能力,能够利用图书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 (9)具有阅读中医药古典医籍以及搜集、整理、分析临床医案和医学相关文献的能力。 (10)具有运用一门外语查阅医学文献和进行交流的能力。 3. 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忠于人民,志愿为人类健康事业而奋斗。 (2)热爱中医事业,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方法与手段,将预防疾病、祛除病痛、关爱患者与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重视患者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差异。尊重患者及家属,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医生、患者及家属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4)尊重生命,重视医学伦理问题。在医疗服务中,贯彻知情同意原则,为患者的隐私保密,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 (5)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自我完善意识与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2001年6月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 定义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推荐如下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它分为九大领域共计36个亚领域。 领域是根据医学教育结构和过程中明确的组成部分来定义,包括如下方面: 1.宗旨及目标 2.教育计划 3.学生考核 4.学生 5.教学人员/考核 6.教育资源 7.教育计划评估 8.管理和行政 9.持续更新 亚领域是每个领域中的具体方面,与操作指标相对应。 每个亚领域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分为两个层次: ●基本标准:这是每所医学院必须达到的标准,在评估过程必须展示出来。 基本标准以“必须”来表示 ●质量提高:表示该标准与国际公认的最佳医学院和本科医学教育一致。医学 院应能证明他们已全部或部分地达到了该标准,或已经及正在采取积极行动

来达到这些标准。因各校的发展阶段、资源及教育政策不同,达标情况也各有不同,即使是最负盛名的学校也可能达不到所有标准。 ●注释:用来深入阐述或举例说明该标准中的用语。 1 宗旨及目标 1.1 宗旨及目标报告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确定其宗旨及目标,并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有关各方周知。办学宗旨及目标应说明其教育过程是培养学生成为初步合格的医生,具有在医学某一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功底,并能在卫生保健系统承担医生的各项工作。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内容应该包括对社会职责、科研、社区参与,及参加毕业后医学培训的能力要求。 注释: ●宗旨及目标的报告可包括有关本校、本国及地区性政策的一般及特殊问题。 ●某一领域可以是某一医学学科或研究领域。 ●毕业后医学培训包括开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科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进修。 1.2 参与制订宗旨及目标 基本标准: 医学院的宗旨及目标报告必须由主要利益方确定。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报告的制订应该以广泛的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 ●主要利益方包括院长、院务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大学、政府主管部门及行 业本身。 ●广泛的利益方包括教师、学生、社区、教育及卫生保健机构、行业组织及毕 业后教育人员的代表。 1.3 学术自治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领域: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每所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毕业生的预期结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医学教育是一个包括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连续过程。本科毕业生具备了一定的从业基础,为毕业后进一步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医学生毕业时尚不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这就要求他们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以及掌握的科学方法将为他们终身学习与发展提供支撑。 1.科学和学术领域 1.1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掌握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1.2 能够应用医学等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的问题。 1.3 能够描述生命各阶段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自然病程。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以及预后。 1.4 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 1.5 能够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和诊疗基本原则。 1.6 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2.临床能力领域 2.1 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和其他卫生专 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交流。 2.2 能够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 2.3 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状态评价,规范地书写病历。 2.4 能够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中的发现,形成初步判断,并进行鉴别诊断, 提出合理的治疗原则。 2.5 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

中医临床基础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医临床基础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中医药事业,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具有坚实、宽广的中医理论基础知识,全面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非英语语种,尚需熟悉第二外语——英语),具备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基础创造性科学研究、教学和医疗工作的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一)中医临床基础辩证论治体系及其规律的研究 (二)中医临床基础经典方的临床应用研究 (三)中医临床基础治则治法及方药配伍规律的研究 (四)中医临床基础原著及其学术思想的研究 (五)中医临床基础病证的规范化研究 (六)外感热病发生发展规律及其防治的研究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3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马列主义与科学技术革命( 72学时,4学分) 2.第一外国语(英或日)(120学时,5学分) 3.第二外国语(英)( 90学时,4学分) 4.中医临床基础研究进展(120学时,5学分) 5.中医基础理论研究进展(72学时,4学分) 6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54学时,3学分) (二)选修课程 为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博士生本专业基础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选修有关课程,至少选1~2门课程。 五、培养方式

实行研究生处、系(医院)、教研室(科室)三级管理的导师负责制。政治思想教育通过马克思理论的课堂学习、临床实践、社会实践和导师的言传身教,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的指导下,在课程学习方面,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学术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范围,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在科学研究方面,结合导师的研究课题,运用先进的、高水平的科研方法和手段,重点培养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六、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广泛收集资料,掌握本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拟定研究课题,于第一学年内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课题研究过程中,应按计划由研究生本人定期在科室作阶段性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应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应有新的发现,有所创新,对本学科的学术发展有一定的价值。 博士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推荐答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 七、教学与社会实践 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本专业大学本科专业有关课程的辅导、作业批改,以及一定的课堂教学任务,并开设专题讲座,接受对其教学能力进行的考核。 八、学术活动 积极参加国内外的有关学术活动和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研讨,在读期间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的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我国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