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书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申请书
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
我单位(或租用)车辆冀FS4481,载重量1670千克,车主闫杏芝,车辆已按时年检,符合规定的环保要求,保险在有效期内,现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在我单位使用时间,保证加强对驾驶人安全驾驶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禁行规定,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管理,确保我市的道路环境更加畅通和谐。
请给予办理通行证。
代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河北群发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盖章)
2016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