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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

年版)》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更新日期: 2019.01.04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文件说明

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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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在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减去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4、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应填零。 5、第6行“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惠税率。 6、第7行“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7、第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8、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人填写O。 9、第10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年度)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告之事项 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三、填报要求: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要全面填写纳税申报表各栏次内容,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及主表与附表之间制约关系正确。对没有发生相关业务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能空项。 四、报送时间要求:无论纳税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都须于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将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 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二)行次说明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0行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Word)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8行基础上,填报第30行至第33行。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2行、第34行、第35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 报表(B类,2018年版) 2020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6月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 表 (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 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 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 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 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 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 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 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 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 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 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二)按季度填报信息

企业所得税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

税款所属期间: 2019 年 04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U0Q3J 纳税人名称:广州朗雅雕塑艺术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 1 -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预缴方式 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二)企业类型

如何填报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每年四、七、九、十二月的15号之前,均要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申报表,很多人在填写A、B类报表时经常出错,不是数据错误就是表内勾稽关系有问题,下面来说一说关于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A、B类报表的填报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哪些企业要填A类,哪些要填B类,这个问题很简单但也最关键!如果你的公司属于查账征收企业,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说白了就是有账本,能正常核算收入与成本,那么这样的企业就要填报A类报表。 如果是没有上述的正规财务账本,仅有收支流水账单的小企业或个体商户,那么就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此类就需要填报B类报表。 明白了自己所在企业的类型及需填报表后,我们还得注意,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 类报表是目前80%以上公司需正确填报的报表之一,该表中的“营业成本”就是我们的经营成本,切记不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由于是预缴,填写的数据只是参考数,所以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不等于利润总数,利润总数需要填写你账上的本年利润实际数。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B类报表的收入总数=本年度累计取得的收入金额数,需注意缴纳增值税的收入要用不含税收入,缴纳营业税的收入用含税收入,因为是核定征收企业,所以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应用收入×税务机关确定的行业所得税额×25%税率进行缴纳。B类报表中的“营业成本”也不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因此,有很多会计人员会把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主营业务成本填到“营业成本栏”,最后用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数,从而导致了报表的填报错误。 汇桔网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代理记账、税收筹划、财税代理等工商财税服务,覆盖全国各地,找代理记账公司就上汇桔网,自动匹配当地优质公司为您服务,专业高效的服务让创业变得简单。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7日(下周一),想必财务小伙伴们都在忙于申报了。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小微企业30万提高至50万元业务调整”受到大家的关注。申税小微收集了部分小微企业以及常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热点问答,大家 可以关注一下哦。 1.主表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没有跳出来? 答:公式规则: (1)SD003主表第8行,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A; (3)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4)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 值; (5)第8行累计金额<=系统计算的可弥补亏损限额。 (1)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42585.82+0+0-0-39564.41=3021.41=A

(2)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3021.41>0,则第8行第1列=3021.41和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看汇 算清缴A106000表最后一个数字),两者取较小值。 总是有小伙伴会问,我们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据不止这点,这个数 据是不是错了? 因此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 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金额? 答:(1)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一列=“本期金额”+期初数据;

(2)期初数据可通过报表界面的【菜单】-【期初数据】查看(如下图所示)。 因此,正确填表流程如下所示: (1)先做【更新核定】 填表之前,一定要先做【更新核定】; (2)再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 打开报表之后,一定要先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如上图所示,在【菜单】-【期初数据】上面一个选项【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获取后可在【菜单】-【期初数据】中查看数据是否正确; (3)开始填表 当期初数据中的“累计金额”是正确的,才开始填表,报表会自动把“本 期金额”加上期初数据。 (4)最后需要说明的是: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7日(下周一),想必财务小伙伴们都在忙于申报了。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小微企业30万提高至50万元业务调整”受到大家的关注。申税小微收集了部分小微企业以及常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热点问答,大家能够关注一下哦。 1.主表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没有跳出来? 答:公式规则: (1)SD003主表第8行,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3)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4)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上期申报表第8行累计金额的较小值; (5)第8行累计金额<=系统计算的可弥补亏损限额。 参考上图,填入数据仔细看: (1)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42585.82+0+0-0-39564.41=3021.41=A (2)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3021.41>0,则第8行第1列=3021.41和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看汇算清缴A106000表最后一个数字),两者取较小值。 总是有小伙伴会问,我们能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据不止这点,这个数据是不是错了? 因此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2.填了本期金额以后,为什么累计金额就等于本期金额,而不是全年累计金额? 答:(1)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一列=“本期金额”+期初数据; (2)期初数据可经过报表界面的【菜单】-【期初数据】查看(如下图所示)。

小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操作流程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近期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件,进一步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的范围。目前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已近尾声,2014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也即将开始,但仍有一些小型微利企业没有申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为帮助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我们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一是尽快准备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补办理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不要轻易放弃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二是在办妥备案手续后,按照享受税收优惠的数据填写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已经申报过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补充申报;三是在2014年度的预缴申报中结合上年和当年的实际情况申报享 受相关优惠政策。以下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申报操作办法进行一个简要介绍,以便企业更好地熟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好相关手续。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优惠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之后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符合特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只为10%。 近期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23号文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时间进一步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同时扩大了优惠的范围:自201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图文【最新版】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图文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为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预缴申报,小编将针对A类报表填报原则及要点逐一举例说明。 问 2018版预缴申报表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简化表单设置 1.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15年版)》及其附表中的“本期金额”列,只保留“累计金额”列。对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进行大幅简化,将数据

项由185项减少至30项,精简84%。 优化报表结构 2.调整申报表填报方式,对原预缴申报表中的重复行次进行归并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作为附表纳入申报表体系。 注意:根据2018版报表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因此分支机构无需再填报该表。 完善填报内容 3.根据政策调整和落实优惠的需要,补充、调整了《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等表单的行次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到税收优惠。增加预缴方式、企业类型等标识信息和附报信息内容,为实现智能填报提供有力支持。

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8.第8行“其他免税收入”: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9.第9行“应税收入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1行-2 行-3行。 10.第10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10行。 12.本表第12行至第14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2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13.第13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因为2015年10月施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2015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与以往的季度或年度申报有所不同,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必须填报的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有很多特殊的填报方式。 法规变化过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减半征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税收优惠法规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对所得不超过30万元减半征税的新政仅适用于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而在1月~9月仍只能按"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法规执行。 一个指标分段计算 由于上述法规的变化,随之出现一个很纠结的认知和计算过程。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税种,对于能否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仍须以年度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季度预缴时可以是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统称"应税所得")为判别指标,按照前述规定,对于在2015年度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小小微企业",应分为两个时间段、两个金额标准确定: 1.全年应税所得不超过20万元的或新法规施行日以后开业,全年累计应税

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可全额享受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的"小小微优惠"。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2.全年应税所得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全额可享受减低税率(20%)的优惠,但只有10月~12月的应税所得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其他月份的所得则不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 预缴申报表的填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2015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查账征收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或第20行的全年累计所得,分不同情形填报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第2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本行")的累计和本期减免所得税额(包括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所减免的税额)。"累计金额"列的填报按规定计算方式计算的减免税额,"本期金额"由此次申报累计金额-上次申报累计金额计算得出。 1.全年应税所得≤20万元的企业 将累计应税所得×15%的积填入本行"累计金额"栏,同时,该金额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的"累计金额"栏。 2.新政施行日后成立,全年应税所得≤30万元的企业 将累计应税所得×15%的积填入本行"累计金额"栏,同时,该金额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的"累计金额"栏。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文章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出自wk-78500000515320.html,此链接!。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系统操作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表 系统操作手册 纳税人版 2012年

2012年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 系统操作手册目录 1. 引言 (3) 1.1. 编写目的 (3) 1.2. 软件运行环境 (3) 2. 基本操作 (3) 3. 2012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系统操作说明 (4) 3.1.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2版) (4) 3.1.1. 申报明细资料录入接口界面截图 (4) 3.1.2. 界面功能描述 (5) 3.1.3. 输入项要求 (5) 3.1.4. 输出结果提示 (8) 3.1.5. 操作步骤 (8) 3.1.6. 注意事项 (8) 3.1.7. 操作举例 (8) 3.2.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9) 3.2.1. 申报明细资料录入接口界面截图 (9) 3.2.2. 界面功能描述 (10) 3.2.3. 输入项要求 (10) 3.2.4. 输出结果提示 (11) 3.2.5. 操作步骤 (11) 3.3.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2版) (12) 3.3.1. 申报明细资料录入接口界面截图 (14) 3.3.2. 界面功能描述 (15) 3.3.3. 输入项要求 (15) 3.3.4. 输出结果提示 (16) 3.3.5. 操作步骤 (15) 3.3.6. 注意事项 (17) 4. 技术支持电话: (17)

1.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操作手册是指导纳税人在使用2012年新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系统,进行各项操作而编写的使用操作说明书。 预期读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2. 软件运行环境 A.使用 IE 5.5 以上,分辨率 800*600 浏览核心征管系统网站 B.本地操作系统必须安装JRE1.4.0或以上版本。 2.基本操作 用户打开IE,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9735961.html,/login.jsp访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外网页面。 用户名方式(如图2-1)输入用户标识(计算机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提示:如果图太小可以按住键盘的ctrl键+滚动鼠标的滚轮来调整图的大小。) 图2-1 证书方式,点击图2-1中右边,输入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如图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b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 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 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 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 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 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 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 (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 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 (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 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 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 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 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 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各类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填写方法如下: 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本期金 额累计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人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l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13 税率(25%)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x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l4行或l6行 ×25%) 19 总 机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l4行或l6 行×25%) 20 构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l4行或l6行 ×50%) 21 分支分配比例

22 机构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 字):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 会计主管: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填表日 期: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 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l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第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l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l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El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清算()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清算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清算 专家回复: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一)报表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二)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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