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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定额计价解释

清单定额计价解释
清单定额计价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问题答疑

2005-4-3

关于附录C

1、培训教材179页计算表中"管道安装"长度315m是按实际管长考虑的,已扣除管件长度,而清单中315m是不扣管件的,这样计算是否有误?

答:教材中"管道安装"315m没有错。《计价规范》153页 "低压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管道安装工程量清单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给长度。

2、与通风工程类似的环保工程,如:吸音、隔音墙、风机吸音罩等,其材质有镀锌板的、铝板、不锈钢板、塑料板、石膏板的是否能按通风工程计算规则来计算?

答:环保工程不能按通风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风机吸音罩制作属于通风工程的罩类制作,但罩类制作项目中没有带内吸音材料的子母,此类情况可按《计价规范》3.2.4.2条款规定办理。

3、在管路安装中,在图纸不变更的情况下,清单计价的工程量与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又与实际的施工工程量有出入,究竟应以那一种工程量为准?

答:此类情况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安全防范"部份是否放到附录C.12中去了?

答:《计价规范》中根据工程性质分类,将 "安全防范"项目内容列入附录C.1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的C.12.8楼宇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5、如果招标人清单中未说明管道油漆要求,而实际要求必须油漆,投标人根据清单未报油漆的价,属于漏项吗?中标后能否增加?如果不允许,则如何处理?

答:此类情况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办理。

7、空调冷水机组如为乙方购买,也能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吗?按规定设备是不能计算三项税金的,这是否有些矛盾?

答:乙方购买的设备也不能计入综合单价。因为设备费不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

8、在提供工程清单时,采暖工程中的玛钢配件数量是否按规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数量还不小,恐怕影响工程报价,如果提供,则工作量太大,这且不说,实际上有些配件根本就无法提供出来,如管箍等,这个问题怎样处理?还有室内给排水工程中铸铁排水管和塑料给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解决?

答:清单项目主体外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因为《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的量没有做统一规定。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

9、宣贯材料p157(三)需要说明的问题第3点最后一句:"如果主项工程量与综合工程量不对应,在列综合顶时还要列出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些问题,这个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按定额计算?还是有别的计算规则?能否不用提供具体工作内容的数量?

答:解释同上。

10、系统调试项目编码是否由自己编码,如何按统一的要求编?

答:按《计价规范》3.2.3条"……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规定编码,系统调试项目后三位编码应由编制人自己编,并从001编起。如030211001变压器系统调试,如果只有一台变压器调试,那后三位就是001,如果不是一台,那就按项目特征"1、型号;2、容量"顺序排下去002、003等。

12、宣贯材料P17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是同一格式的表格,究竟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是单价计算表还是单价分析表?各省市能否为评标方便另制一个更附合要求的表格?

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是《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应按《计价规范》5.2.3.7条和5.2.3.11条要求填写。"宣贯教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是示范性质的计算表,为报价计算提供参考。

13、计价规范P171的阀门、水表与给排水册的清单项目有重复,如何理解?

答:二者不重复,一个是消防项目,另一个是给排水项目。

21、对于附录C中要求"四统一"的项目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我们能否根据地方定额进行补充和完善?

答:对《计价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按《计价规范》3.2.4.2条款规定办理。对"四统一"的项目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由《计价规范》主编部门统一解释。

22、030903021静压箱制作安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是否为展开面积?所接风管开口面积是否扣除?清单中表述含混不清,应给予明确。

答:"03090321"静压箱制作安装,应按展开面积扣除连接的风管口的面积计算,静压箱是部件,其所站长度应在风管中扣除。

关于附录D

1、挖沟槽、基坑土方的排水(地表水)如何考虑

答:《计价规范》附录D.1.1中的工程内容仅作为编制标底价与投标报价时的提示,仅指可能发生的内容,作为沟槽、基坑的土石方挖方中的地表水排除应在计价时考虑在清单项目计价中。地下水排除应在措施项目中列项。

2、《计价规范》中规定填方应扣除基础、构筑物埋入体积,对于管道是如何考虑?

答:按照《计价规范》附录D.1.3中的规定,市政管道工程不论管道直径大小都应扣除。

3、弃土、外借土按松散体积还是按密实体积计算?

答:《计价规范》附录D土石方工程中,弃土按自然密实度体积计算,缺方内运(外借土)按所需土方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4、附录D的土石方挖土、运土、填土是否都要分列清单项目(这与附录A不同),例如:某一工程缺方,需从取土点挖山头土方,运回缺方点,然后回填土方,应怎样列清单项目?

答:《计价规范》附录D中挖方包括场内运输,此处场内运输范围指挖填平衡和临时转堆的运输。填方清单项目包括填方和压实。根据假设的题目,可以设如下清单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 040103003001 缺方内运(运距) M3

2 040103001001 填方(密实度要求) M3

5、市政道路中的图示尺寸是指路面尺寸还是路基尺寸?

答:计算路面时指路面尺寸,计算路基时指路基尺寸。

11、排水管道的敷设,工程量的计算是按管道敷设长度井中至井中计算,而实际施工中是按实际长度计算,两者如何处理?

答:清单工程量与管道铺设施工工程量是有区别的。具体换算可参考"宣贯教材"第319页(2)管道铺设及基础清单工程量计算表和第324页⑤管道及基础铺筑施工工程量计算表,以及第328页综合单价计算表(d500部分)。

12、陶土管-铸铁管的铺设,支管长度怎样计算?

答:铺设陶土管-铸铁管,其支管长度按主管与支管的中心线交点处起算。

13、混凝土工作井的用途?

答:混凝土工作井用于顶管施工的下沉法。

14、工作坑支护是否列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答:工作坑支护《计价规范》附录D.4.6中有项目(040406001~040406003)这些项目是指起支护作用的项目,它们一般均有设计图纸,可以在编制清单时计算工程量。沟槽挖方、一般基坑挖方的清单项目包括了支护如挡土板、钢板工具桩挡土及放坡等内容。

15、顶管项目特征中没有描述接口形式?

答:在编制清单时如认为需要描述接口形式的,可加上接口形式的描述。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

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2)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

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

08清单计价规范

08规范的执行要点 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0 8规范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无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由造价员签名并加盖造价员专用章;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审查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5、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则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 二、对08规范中有关内容的明确和调整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 ①对08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②“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增加“10.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11. 副食品调节基金”和“12.赶工措施费”。 ③安装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3.15脚手架”项目。 ④市政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4.11模板”项目。 ⑤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5.1脚手架”、“5.2模板”、“5.3支撑与绕杆”项目。 2、其他项目清单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 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 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 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 4.0.6 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 页把模板 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 “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 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 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 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 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 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清单与定额的区别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 1.5米开始放坡;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第三,定额计价所需工程量是通过施工图进行计算的;(1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2者差别挺大的,现在 工程招标大都是用08清单招标的,定额也有,但清单更科学,更符合现在的行情 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单上的多上好多呢!清单计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现阶段都达不到国家要求按清单模式走一般的企业都是把定额计价转为清单计价相差整体不会太大但局部一些都差异非常明显定额说的是定额编号比如说1-108说的是机械挖土方而清单写的是项目编号如010101003表示的是冻土开挖一般情况都是用计算规则计算出定额工程量然后套定额计算综合价最后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最后把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和合价在清单计价表中填入最后整理得出结果 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量小了,单价必然就高了。这里说一下,上面提到的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是有放坡量的,挖土深度超过 1.5米开始放坡。而清单则是无论基础多深,都按直立不放坡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量体现在哪儿了呀,就是体现在单价里面了。呵呵,说到这里还想再伸入一点,定额是体现的社会平均水平,而清单则是体现的社会先进水平,强调的是竞争。还是那个挖土方的例子,企业水平不一样,施工组织设计也可能不尽相同。土方按坡的坡度就不一不致。挖土的多少也就不同,终造成的单价就不同,最终就把企业优势体现到清单单项工程的单价上面。而定额,是死的计算规则。人人都是那么算,无所谓什么竞争。所以说是社会平均水平。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量清单中计算的工程量包含多项内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加损耗量加预留量,定额中计算工程量规则是单一内容。 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来完成工程估价,清单报价根据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组成,最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形成施工方的投标报价。 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

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5.1 评标方法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形式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划内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要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 目前,《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1、在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定额是量价合一。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2、是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更重要的是,它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标准批准颁布,并规定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2)通用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的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能修改和删除。

清单计价规范全解释

清单计价规范全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最新版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与联系

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的定额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的。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进行统一的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写报价单。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清单报价法中的工程量是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开始编制的,而定额计价的工程量则是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编制的(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3)编制的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定额编制。 (4)计价的表现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法一般是工料单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则是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其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5)费用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预算定额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以最高分中标。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时,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对总价评分,又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定额计价法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项目编码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当今的中国建筑业孕育着大改革和大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和生机,而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经历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重大变革后,随着工程造价行业的形势发展,又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8版《清单规范》的颁布,促使我们造价工作者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强抓机遇,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和尽快熟悉新《规范》精髓和操作要领,对于我们个人和企业来说,才能在当今后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今天的讲座就想第一时间与大家就08《规范》进行交底。 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一、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方面) 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 (1)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与之不相适应。现行的《招投标法》规定的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由于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这样一方面使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不能有效杜绝串标、围标或抬高中标价的违法行为。同时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在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设计变更获得补偿,更有甚者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来赚取利润。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计价规范》的实施。 (2)评标专家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串通投标和围标等现象依然突出。实施清单计价招标后,投标报价难度的增加及评标方法的不适宜使施工企业产生投机动机,客观加大了评标专家寻租的可能。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特别是对工程变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确认、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计价原则、支付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清单的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调整单价都要有明确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索赔事件如何处理、风险分配约定等也要有规定,使合同在履行、管理时有据可依,减少纠纷发生。可是(1)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总价合同,没有现成的适合于清单计价的合同范本。(2)按照《规范》中计算的工程量是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未说明。由于根据《规范》计算的工程量的合同地位仍未确定,将为中标后开了“重新核算工程量”的缺口,难以保障发包人的利益。 3.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的不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行,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国外建筑市场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约束外,还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等。而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太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4.新《计价规范》与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配套。(1)不利于推行更具创新的EPC (工程-采购-建造)等集成承发包模式。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程管理为目标的,由于《规范》是针对C (建造)而非兼及E (工程)和P (采购),现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另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而若采用集成承发包模式,易采用总价合同。(2)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运作。原《计价规范》总包/指定分包,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不利于分包体制在合同约定下的运作。 5.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企业定额为基础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少有施工单位拥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清单组价缺少依据。这给各企业报价造成很大的不便。投标企业为了被迫执行清单规范只能将地区预算定额作为自己企业定额,从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单计价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怪现状。 6.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刚刚起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编制的工程清单文件欠规范,甚至存在一些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机械套用固定格式文件、一人支撑一个公司的中介机构,对于清单计价规范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7.适宜与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答疑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 本文公布时间:2003-6-30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预算计价法的11项区别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区别2003与2008

《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2003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的重要变化 1、强调全过程管理:《03规范》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08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施工合同订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条文数从45条增加到137条,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体现了《08规范》想使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体现了计价各阶段的要求。 2、强调合同重要性和计量与支付操作:《08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特别针对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各阶段计价的具体做法。 3、强调项目特征描述:《03规范》对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不明。《08规范》首次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进行准确详细和全面的说明其特征,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4、扩大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03规范》相比不仅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也将“应执行”表述为“必须采用”。在新提出来的 1.0.4条文中首次提出在非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 用清单计价,当确定采用清单计价时,则应执行本规范。 5、强调专业性: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承担。在《08规范》中把措施项目清单

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 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 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首先两者计算规则不同,清单为实体形状,定额考虑施工因素,一个清单可以包含多个定额的工作内容,清单是一个分项或者工序的报价,定额只是一个分项的报价. 一、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二、区别: 1.计价形式不同 其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在工程造价构成上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的,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飞,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出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做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从而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以便在投标中比较。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照定额计价规定,分项工程单价是工料单价,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包含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相应的风险金等。实行综合单价有利于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及其工程结算。同时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利润等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价是诸多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加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起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进行划分,且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逐渐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以及管理企业定额和企业价格的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根本区别) 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情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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