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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华简_说命_中的卜辞_李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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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傅说之命》笺释

清華簡《傅説之命》箋釋 (首發) 張崇禮 北華大學 清華簡《傅説之命》面世以來,引起了研究者極大的興趣,在整理者釋文之外,又取得了很多新的成果。在此基礎上,本文擬就簡文內容再做一些解釋和疏通。凡是我們認同的意見,直接引用。為避免繁瑣,對各家意見,不再詳細徵引,僅作為參考資料附於文末。 《傅説之命》上 惟殷王賜說于天,甬(庸)為失仲使人。[一]王命厥百攻(工)向(像),以貨旬(徇)求說于邑人。[二]惟(弼)人得說于尃(傅)巖。[三]厥卑(俾)(繃)弓紳(關)辟矢。[四]說方築城,縢降(絳)(庸)力。[五]厥說之狀,鵑(鳶)肩如惟(錐)。[六] 王廼訊說曰:“帝殹(抑)爾以畀余,殹(抑)非?”[七]說廼曰:

“惟帝以余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八]王曰:“旦(亶)然。”[九]天廼命說伐失仲。[一〇]失仲是生子,生二戊(牡)豕。[一一]失仲卜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失仲違卜,乃殺一豕。說于(韋)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一二]廼踐,邑人皆從。[一三]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赤(俘)之戎。[一四]其惟說邑,在北海之州,是惟員(圜)土。[一五]說來,自從事于殷,王用命說為公。[一六] [一]今按:惟殷王賜說於天,被動句。于,介詞,引進施事。天,上天,萬物之主宰。 整理者:讀為“庸”,《荀子·解蔽》注:“役也。” 今按:使人,役使之人。 [二]向,整理者讀為“像”,指畫像。 貨,整理者:《說文》:“財也。” 旬,整理者讀為“徇”。子居訓為營、求,認為“徇求”即《書序》“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之“營求”。 [三],整理者讀為“弼”,弼人當為與制弓有關的職官。 [四]厥,子居訓為是一般意義的“其”。 卑,整理者讀為“俾”。子居以為“俾”即“使”。

清华大学2006数学分析真题参考答案

清华大学2006数学分析真题参考答案 1.若数列{}n x 满足条件11221n n n n x x x x x x M ----+-++-≤g g g 则称{}n x 为有界变差数列,证:令10y =,11221n n n n n y x x x x x x ---=-+-++-g g g (n=2,3,….) 那么{}n y 单调递增,由条件知{}n y 有界, {}n y ∴收敛 ,从而0,0N ε?>?>,使当n m N >>时,有 n m y y ε-<,此即:11211n n n n m m x x x x x x ε---+--+-++-,考虑1()f x 和 3()f x 。 (i)若()132()()()f x f x f x <<,由于()f x 在12[,]x x 上连续,由介值定理,必存在 412[,]x x x ∈,使43()()f x f x =,定与一一映射矛盾。 (ii) ()312()()()f x f x f x <<,这时考虑23[,]x x ,必存在523[,]x x x ∈使得 51()()f x f x =,也得到矛盾。 (2)若存在123,,x x x I ∈且123x x x <<,123()()()f x f x f x ><。由介值定理,存在 412[,]x x x ∈,523[,]x x x ∈,使得42()()f x f x =,也与一一映射矛盾。 ∴f(x)在I 必严格单调。 3.证:设()f x 在(,)a b 内两个不同实根为12x x <,即12()()0f x f x ==。 由罗尔定理,存在12(,)c x x ∈,使()0f c '= (1) 因为()0f x ≥,从而为()f x 极小值点,由费马定理 12()()0f x f x ''∴== (2) 由(1),(2)对()f x '在1[,]x c 和2[,]c x 用罗尔定理,则存在3144(,),(,),x x c x c x ∈∈ 使34()()0f x f x ''''==。再一次对()f x ''在34[,]x x 上应用罗尔定理, 34[,](,)x x a b ξ?∈?,使(3)()0f ξ=。 4.证:令t=a+b-x,则 ()()()b b b a a a f x dx f a b t dt f a b x dx =+-=+-? ??。对6 a π = ,

清华简《耆夜》篇中的饮至礼考释二则

清華簡《耆夜》篇中的飲至禮考釋二則 (首發) 曹建敦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 新公佈的清華簡有《耆夜》一篇,i記載了武王征伐耆國歸來後在文王太室舉行的飲至禮以及武王君臣所賦之詩,本文擬對簡文中的燕飲禮儀作一小考,以求教于方家。 一、武王諸人在燕飲禮中的身份 為討論方便,茲結合清華簡整理者的釋文與復旦大學讀書會的釋文,ii將《耆夜》簡中有關儀注的文字迻錄如下: 武王八年征伐(耆),大之。還,乃?至于文大(太)室▃。縪(畢)公高爲客。 卲公保睪(奭)爲夾▃。周公弔(叔)旦爲宔(主)▃。辛公(原釋文作“”)(甲)爲立(位)。(作)策(逸)爲東尚(堂)之客▃。郘上(尚)甫(父)命爲司政(正)▃,監?酉(酒)。王夜(舉)(爵)(酬)縪(畢)公,(作)訶(歌)一夂(終) 俤,庶民和同。 曰藥〓脂〓酉〓(《樂樂旨酒》:“樂樂旨酒,)(燕/宴)以二公。紝 (酬)周公,(作)訶(歌)一夂(終)曰〓〓(《輶乘》:“輶乘)既(飭),

人備(服)余不(胄)。士奮刃(原釋文作“甲”),殹民之秀▃。方(壯)方武,克(燮)(仇)(雔)▃。嘉(爵)速?,(爵)乃▃。”周公夜(舉) (爵)(酬)縪(畢)公,(作)訶(歌)一夂(終)曰〓(《》:“) 戎備(服)▃,(壯)武〓(赳赳)。(謐)情(精)(謀)猷▃,(欲)惪 (德)乃救▃。王又(有)脂(旨)酉(酒),我以▃。既醉又(侑),明日勿稻(慆)▃。”周公或(又)夜(舉)(爵)(酬)王,(作)祝誦一夂(終)曰明 〓上〓帝〓…… 下面討論下燕飲禮中各人的身份。 燕飲禮中有主人,有賓。據《儀禮·燕禮》所載,主人為國君,稱為正主;宰夫為獻主,即代替國君與賓客行獻酢之禮的人。通言之,獻主亦可稱為主人。《禮記·燕義》解釋說:“使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君席阼階之上,居主位也。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國君為一國的至尊,無人敢以與國君相匹敵的身份與之行禮。簡文中的“主”指的是獻主。儘管當時尚未一統天下,但周人受命之說起自文王,武王繼承乃父遺志,亦自視為天子。天子至尊,臣下莫敢與之抗禮而行酬酢。iii因武王地位尊崇,不與卑者行獻酢禮,而是以周公代為獻主與賓客行禮。 《儀禮》燕禮是諸侯之禮,以宰夫之類的職掌飲食人員為主人來行獻。《周禮·天官》記載周王以膳夫為主人,“王燕飲酒則為獻主”。燕飲飲酒雖然目的在於與群臣合歡敦睦,但亦有賓主之道,故不可以無獻主。然而君臣之義不可以燕飲而廢,故略微變通,而使膳夫為獻主。《禮記·文王世子》載:“若公與族燕,則異姓為賓,膳宰為主人。”因為同宗無相賓

清华简《保训》释文

清华简《保训》笔札 (肖晓晖中国传媒大学) 自去年以来,清华入藏战国竹简情况的披露,已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其中,《保训》篇作为最先被整理公布出来的简文,又具有《尚书》逸篇的性质,自然受到热烈地讨论。已有多篇论文对《保训》进行细致深入的讨论,在文字、训诂、史事、思想等方面的研究均取得了一定进展。本文不揆檮昧,对简文内容发表一点浅见。讹谬之处,在所难免。 先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以下简称《释文》)的基础上,根据目前已有研究成果,间下己意,录出《保训》释文: (1)隹(惟)王五十年,不(豫),王念日之多鬲(历),恐述(坠)保训。戊子,自演=(頮水)。己丑,昧 (2)[爽]□□□□□□□□□□[王]若曰:“发,朕疾适甚,恐不女(汝)及 (3)训。昔前人(传)保,必受之以詷(诵)。今朕疾允病,恐弗念冬(终),女以箸(书) (4)受之。钦才(哉),勿淫!昔舜旧(久)作小人,亲耕于鬲,茅(楙)恐(功)救(逑)中(众)。自诣(稽),氒(厥)志 (5)不讳(违)于庶万眚(姓)之多欲。氒(厥)又(施)于上下远埶(迩),迺易立(位)。埶(迩)诣(稽),测 (6)侌(阴阳)之勿(物),咸川(顺)不(逆)。舜既得中(众),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服)惟 (7)允,翼翼不解(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氒(厥)绪。於(呜呼),(祗)之 (8)才(哉)!昔(微)叚中(众)于河,以有易,有易伓(伏)氒(厥)辠。亡(害),迺追(归)中(众)于河。 (9)(微)寺(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康(汤),(祗)备(服)不解(懈),用受大命。於(呜呼)!发,敬才(哉)! (10)朕闻兹不旧(久),命未有所(延)。今女(汝)(祗)备(服)毋解(懈),其有所(悠)矣(也),不 (11)及尔身,受大命。敬才(哉),勿淫!日不足,隹(惟)宿不羕(祥)。 一.对部分文句的新理解 在对简文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之前,先谈谈笔者对简文中个别词句的理解,其中有些解释直接关涉到全文的核心思想,故不得不先作一番梳理。 (一)“懋功逑众” “中”是《保训》贯彻全篇的一个核心观念,前后出现四次。正如王连龙先生所说,“《保训》篇四个‘中’的涵义应当是一致的。”[8]不应当分别作解。对这个“中”字的理解,目前众说纷纭,总的来看,主要有“观念说”(精神层面)和“实物说”(实体层面)两大派。持“实物说”者最主要的依据,是8号简中的这几句话:“昔(微)(叚)中于河,以有易,有易伓(服)氒(厥)辠。(微)亡(害),迺追(归)中于河。”“中”既然可以被借,又可以在事后归还,自然应该是一个有形之物。至于具体是什么东西,则又有不同解释。李均明先生认为“中”是指诉讼的判决书。[3]因唐兰先生曾根据古文字“中”

清华大学数值分析A第一次作业

7、设y0=28,按递推公式 y n=y n?1? 1 100 783,n=1,2,… 计算y100,若取≈27.982,试问计算y100将有多大误差? 答:y100=y99?1 100783=y98?2 100 783=?=y0?100 100 783=28?783 若取783≈27.982,则y100≈28?27.982=0.018,只有2位有效数字,y100的最大误差位0.001 10、设f x=ln?(x? x2?1),它等价于f x=?ln?(x+ x2?1)。分别计算f30,开方和对数取6位有效数字。试问哪一个公式计算结果可靠?为什么? 答: x2?1≈29.9833 则对于f x=ln x?2?1,f30≈?4.09235 对于f x=?ln x+2?1,f30≈?4.09407 而f30= ln?(30?2?1) ,约为?4.09407,则f x=?ln?(x+ x2?1)计算结果更可靠。这是因为在公式f x=ln?(x? x2?1)中,存在两相近数相减(x? x2?1)的情况,导致算法数值不稳定。 11、求方程x2+62x+1=0的两个根,使它们具有四位有效数字。 答:x12=?62±622?4 2 =?31±312?1 则 x1=?31?312?1≈?31?30.98=?61.98 x2=?31+312?1= 1 31+312?1 ≈? 1 ≈?0.01613

12.(1)、计算101.1?101,要求具有4位有效数字 答:101.1?101= 101.1+101≈0.1 10.05+10.05 ≈0.004975 14、试导出计算积分I n=x n 4x+1dx 1 的一个递推公式,并讨论所得公式是否计算稳定。 答:I n=x n 4x+1dx 1 0= 1 4 4x+1x n?1?1 4 x n?1 4x+1 dx= 1 1 4 x n?1 1 dx?1 4 x n?1 4x+1 dx 1 = 1 4n ? 1 4 I n?1,n=1,2… I0= 1 dx= ln5 1 记εn为I n的误差,则由递推公式可得 εn=?1 εn?1=?=(? 1 )nε0 当n增大时,εn是减小的,故递推公式是计算稳定的。

清华简第一册补释

清華簡第一冊補釋 (一)釋《緇衣》引《尹誥》“自周有終,相亦爲終”句傳世《緇衣》兩引《尹誥》,分別爲: 《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 《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鄭注兩處《尹吉》皆云當做《尹告》。鄭云“告,古文誥。……尹告,伊尹之诰也。”後一條注曰“天,當爲先字之誤。忠信爲周。相,助也,謂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夏之邑在亳西。見或爲敗,邑或爲予”。 清華簡《尹誥》首句作(以通行字寫出,下同): 隹尹旣湯,咸又一悳。尹念天之贁西邑,曰自亓又民,亦隹氒眾。 “尹念天之贁西邑”對應“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鄭云“見或爲敗”,是也。念、躬爲侵、冬旁轉。念所從之今聲爲見母,與躬雙聲。《毛詩·谷風》“我躬不閱”,三家詩作“我今不說”,可爲旁證。①而“曰自亓又民亦隹氒眾”與《緇衣》“自周有終,相亦惟終”相去甚遠,似無關涉。 按,終、眾古音全同。民、眾多連用,民亦有眾義。據此《緇衣》、《尹誥》可讀作: 《緇衣》:自周[其]有眾,相亦惟眾。 《尹誥》:曰夏自其有民,亦惟厥眾。 鄭訓相爲輔助,訓周爲忠信,故不得不破“天”爲“先”,謂尹之先祖,見夏桀以前之先君先臣皆以忠信自終。驗諸簡本《尹誥》,與上下句意不合。 按《緇衣》又引《君奭》: 《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於厥躬。 鄭注:“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爲‘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士讀爲‘厥亂勸寧王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周爲害(割)之形訛,說詳于省吾先生《雙劍誃尚書新證》卷三。②郭店《緇衣》作“”,从戈,害聲。③可證于說。 據此,試讀《緇衣》引《尹誥》爲“惟尹念天敗於西邑夏,[夏]自害(割)[其]有眾,相亦惟眾。”句謂尹念天敗西邑之夏,夏自割害其眾,則其眾亦助成其敗。連清華簡《尹誥》下句,謂非民無與守邑,夏王作怨于民,故民報之以離心。 而清華簡《尹誥》字整理者釋爲絕,《多士》孔傳正訓“割”爲“割絕”,割絕疊韻。謹案,字中疑從“弦”,弦、害聲紐相同,韻部相鄰。字似當讀為害,訓為割害。 ①《禮記·表記》引作“我今不閱”,漢石經9《魯詩》作“我今不說”(見馬衡《漢石經集存》圖版三)。馬瑞辰以爲躬、今雙聲,又云襄二十五年《左傳》“我躬不說”,杜注“言今我不能自容說”,是杜所見《左傳》本作“我今不說”,後人據《毛詩》改作“躬”。(《毛詩傳箋通釋》,中華書局,1989年。第135頁。) ②《雙劍誃尚書新證》,中華書局,2009年。第228頁。 ③《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36頁。

清华简《保训》篇“咸顺不成”解

清華簡《保訓》篇“咸順不成”解 (首發) 房振三 青島大學師範學院中文系 清華簡《保訓》篇第5-6簡有一句作“測侌之勿,咸川不△”,李學勤先生最早讀為“測陰陽之物,咸順不擾”[1],△,《保訓》釋文作“誥”,疑讀為“擾”,[2]李守奎先生認為:第6簡原釋為“誥”的字,根據圖版,右半部是“屰”,左半部是否“言”尚看不清,但從字形上看釋“誥”不太合適。[3]廖名春先生認為:李守奎先生隸作“”,讀為“逆”,其說可信。[4]子居先生亦從之,無說。[5]按,△,原文作: 處理前處理後 《保訓》釋文作“誥”,疑讀為“擾”,態度相當謹慎,李守奎先生將該字右旁隸作“屰”,與簡文字形不甚相符,并懷疑左旁是否是“言”,也值得商榷。諦審該字字形,左旁實從“言”,右旁所從乃“生”字,楚簡文字中“生”字屢見: 郭店·老甲15 郭店·太一1 郭店·語叢2.11[6] 上博二·民4.28 上博五·競7.9 上博五·弟2.12[7]至於從“生”的“眚”字和“請”字亦見於戰國文字中,多可參看,例不備舉。值得注意的是,《保訓》簡文該字中右旁所從的“生”字右上角的弧筆略殘,與上述所引上博二《民之父母》簡、上博五《弟子問》簡中的“生”字相似。准 此,該字當隸作“”,不見於後世字書,疑是“請”字之省。“請”字從“青”,“青”字本從“生”,從“井”,其後下部所從“井”字小有訛變,何琳儀師論之甚詳。[8]

“”乃“請”之省,在簡文中讀作“成”。生,生紐耕部;青,清紐耕部;成,禪紐耕部。傳世文獻中從“生”得聲之字與從“青”得聲之字每多通假,如“旌通精”、“星通晴”、“腥通精”等,[9]而從“青”得聲之字與從“成”得聲之字也多通假,如《戰國策·趙策三》:“誠聽子割矣。”《新序·善謀》誠作請。《呂氏春秋·具備》:“三月嬰兒,慈母之愛諭焉,誠也。”《淮南子·繆稱》誠作情。[10] 簡文“咸順不成”當作何解?由於簡文中有一個“不”字,故學者多從與前文“順”字意義相反的思路去理解,將我們讀為“成”的字或讀作“擾”,或讀作“逆”,其實該句中的“不”字當是語助詞,王引之論之甚詳,不妨略引如下:《玉篇》曰:“不,詞也。”經傳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實一也。 有發聲者,有承上文者。其發聲者:《書·西伯戡黎》曰:“我生不有命在天。”某氏《傳》曰:“我生有壽命在天。”蓋“不”為發聲,不須加“乎”字以足之,《史記·殷本紀》云:“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失之矣。《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丕顯考”,顯考也,通作“不顯”,《毛詩》曰:“不顯,顯也。”則上一字乃發聲,《箋》解為“豈不顯”,失其意矣。《酒誥》曰:“丕惟曰:爾克用觀省。”此與“丕”訓大者不同,解者多失之,下仿此。又曰:“女丕遠懷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召誥》曰:“其丕能諴于小民。”丕,語詞。其丕能,其能也。《顧命》曰:“其能而亂四方。”…… 《逸周書·大匡》曰:“二三子不尚助不穀。”下“不”字訓為“弗”,上“不”字則語詞,孔晁注云:“不尚,尚也。”……《車攻》曰:“徒御不警,大庖不盈。” 《傳》云:“不警,警也;不盈,盈也。”則不為語詞,與訓“弗”者不同,不必增字以足之,解為“豈不警乎”、“豈不盈乎”也。《箋》謂反其言美之,失其意矣。…… 皆發聲詞也。……凡此皆古人屬詞之常例,後世解經者但知“不”訓“弗”,“否” 之訓“不”,“丕”之訓“大”,而不知其又為語詞,於是強為注解,而經文多不可通矣。“三危既宅”、“三苗丕敘”、“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既誕否則侮厥父母”,皆先言“既”而後言“丕”,其為承上之詞,顯然明白,而《史記·殷本紀》乃云:“三苗大敘。”則知三代語言,漢人猶難遍識,願學者比物丑類以求之。[11]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十二“語詞誤解以實義”條亦有論及[12],可參看。 俞樾在王引之論述的基礎上更詳加申論:

清华简_耆夜_没有确证证明为伪作_周宝宏

The Central Plains Culture Research 收稿日期:2013-12-2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周青铜重器铭文集释(西周早期)”(11BYY09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西周青铜器铭文考释”(09YJA74008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宝宏,男,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师范大学古文字研究所所长(天津300387), 主要从事古文字与上古汉语研究。 清华简《耆夜》没有确证证明为伪作 * ——与姜广辉诸先生商榷 周宝宏 摘 要:《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年第4期发表姜广辉等先生的文章《清华简<耆夜>为伪作考》,文 中作者提出五点证据证明清华简《耆夜》为伪作。本文对这五点证据进行了分析辨证,认为姜广辉等先生提出的五点证据是不可信的,不足以证明清华简《耆夜》为现代人的伪造。本文意在说明如果考证清华简为伪作,那么所提出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明确的、直接的、重要的,否则不足以说明其为伪作。 关键词:清华简;伪作考;先秦作品中图分类号:K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4)02-0063-05 姜广辉、付赞、邱梦燕《清华简〈耆夜〉为伪作考》一文(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年第4期,以下简称“姜文”)说:本文考证清华简《耆夜》为伪作,理由是:①考简文周公致毕公诗首句“戎服”,公元前550年左右始称军衣为“戎服”、唐代方以“赑赑”叠字作为修饰语。②考简文“祝诵”一词,先秦古籍只单言“祝”或“颂”,宋代学者作文献研究,分析文辞、文意,始立“祝颂”之目。③简文载周公酬武王祝诵诗“明明上帝,临下之光”。前一句首见于晋人诗句,是歌颂上帝的;后一句首见于宋人诗句,是歌颂宋帝的,这两句诗乃是现代人集句,非周公原创。④考证简文周公《蟋蟀》,与《诗经·蟋蟀》略同。后者归于《唐风》谱以唐音。如真为周公即席所作,理应谱以雅乐或豳音,并为在座之著名史官记录并传之后世。⑤简文所记为“饮至”礼,但于“饮至”礼所应有的告庙、献捷、数军实、策勋等仪节 缺乏交代,不合古礼。 我看了该文之后,产生了这样几个疑问,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一 如果《耆夜》为伪作,那么已发表的甚至未发表的清华简是否全都是伪作?因为所有清华简应该是从同一地同时购回的,又都是《诗》《书》性质的经史类文献,它们的字迹也都相同或相似(指已发表的),说明它们是一个整体,很难说大部分篇章是真的,而另外有一两篇是伪作。也就是说,如果大部分可以确定为真的,应该全都是真的;如果有一两篇可以确定为假的,应该全都是假的。绝对不可能大部分真简出土后,被塞进一两篇现代人伪造的假简。如果有作伪者,他们想在真简中塞进几篇假简鱼 63

清华简1释文

《尹至》釋文 隹(惟)尹自(夏)(徂)白(亳),①至才(在)湯〓(湯。湯)曰:“各(格)!女(汝)亓(其)又(有)吉志。”尹曰:“句(后)!我逨(來) 越今昀〓(旬日)。余(美)②亓(其)又(有)(夏)眾【1】吉,好亓(其)又(有)句(后)氒(厥)志亓(其)倉(爽?寒?)③,龍(寵)二玉,弗(虞)亓(其)又(有)眾。民沇④曰:‘余﨤(及)女(汝)皆(偕)(亡)。’隹(惟)胾(災):(虐)悳(德)⑤、(暴)、【2】亡(典)。(夏)又(有)恙(祥),才(在)西才(在)東,見章于天。亓(其)又(有)民(率)曰:‘隹(惟)我(速)(禍)。’咸曰:‘(曷)⑥今東恙(祥)不章?’今【3】亓(其)女(如)(台)?”湯曰:“女(汝)告我(夏)(隱),(率)若寺(詩)⑦?”尹曰:“若寺(詩)。”湯(盟)(質) ⑧﨤(及)尹,(茲)乃柔大縈。湯(往)【4】(征)弗(鳧—附)⑨。執(摯)厇(宅—度),執(摯)悳(德)不(僭)。自西(翦)⑩西邑, (戡)亓(其)又(有)〓(夏。夏)料11民,內(入)于水,曰(戰)。 帝曰:“一勿遺。”【5】 ①原釋文讀爲“逯”,訓爲“行”。按其說可疑,讀爲何詞待考。 ②原釋文讀爲“閔”。按“”在楚簡中多數讀爲“美”,原釋文的讀法可疑。 ③原釋文釋爲“倉”讀爲“爽”。按楚簡中“倉”、“寒”二字形近相混,此字應如何釋有待研究。 ④原釋文讀爲“噂”,待考。 ⑤原釋文釋爲“極”。 ⑥原釋文讀爲“胡”。本篇其他“”原釋文亦讀爲“胡”。 ⑦原釋文讀爲“時”。讀爲“詩”從李銳先生說,見《清華九簡研讀札記》後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5月31日。 ⑧原釋文以爲“誓”字之訛。讀爲“質”從蘇建洲先生說,見《清華九簡研讀札記》後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5月30日。 ⑨原釋文讀爲“服”。 ⑩原釋文釋讀爲“捷”。 11原釋文釋讀爲“(播)”。

清华简耆夜考论

清华简《耆夜》考论 刘光胜 【英文标题】On Qiye in the Bamboo Slips of Qinghua University 【标题注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出土简帛与古史再建》(09JZD0042)。 【作者简介】刘光胜,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古籍所讲师,上海200234 【内容提要】“二次戡黎说”只注意到今本《竹书纪年》有文王、武王都曾戡黎的记载,却忽视了今本《竹书纪年》与清华简《耆夜》武王戡黎时间的不同,清华简《耆夜》与《史记》、《逸周书》、今本《竹书纪年》在纪年问题上仍存在尖锐矛盾。清华简《耆夜》“作”字不能理解为创作,而是指演奏,周公见蟋蟀闯进来,演奏《蟋蟀》三章,不能因此断定周公是《诗经?蟋蟀》诗的作者。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与《尚书》、金文等文献对比,可知它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 【关键词】二次戡黎/清华简《耆夜》/周公《蟋蟀》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1-0164-07 清华简《耆夜》,成书存有西周、春秋、战国三种可能性,本文拟对其成书年代以及“戡黎的西伯是武王,而不是文王”、“周公是《诗经?蟋蟀》的作者”两个观点做一深入讨论。 一、清华简《耆夜》“武王八年戡黎”尚未成定论 《尚书?西伯戡黎》说:“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戡黎”的西伯是文王还是武王,千百年来学界一直聚讼不已。《史记?周本纪》说:“(文

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①司马迁认为是文王,汉代的学者,如孔安国、郑玄、王肃等,皆力主此说。自宋代始,学者始提出异议,吕祖谦说:“文王有君人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纣在上为恶日増,文王在下修德日盛,殷之所以咎周也。黎之地近王畿而辅纣为恶者,武王不得已而戡之。”②元代吴澄《书纂言》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决不称兵于纣之畿内。”③吴澄以《论语?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为据,说文王不可能做出称兵天子邦畿的大逆不道之举。其他学者如胡宏、薛季宣等,认为文王去世后,武王嗣任西伯,坚持戡黎的西伯是武王,否认文王戡黎。清华简《耆夜》说:“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李学勤、沈建华等学者认为耆即《尚书?西伯戡黎》之黎国,位于今山西长治市黎城县,他们以清华简《耆夜》为依据,推翻《尚书大传》、《史记》等书记载的“文王戡黎说”,为宋儒“武王戡黎说”找到了新的证据④。王鹏程等学者则持不同意见,他们以今本《竹书纪年》为依据,提出“二次戡黎说”,认为文王与武王所勘之黎不同,文王征伐的是耆国,在今山西上党一带,清华简所载武王所戡为“黎”国,为纣都朝歌附近的“黎阳”,位于今河南浚县一带,“耆”、“黎”同属脂部字,汉代以后注疏常将二者混淆,将潞州“耆”国和卫州“黎”国混为一谈,这是造成后世误读“西伯戡黎”的根源。⑤根据上博简《容成氏》记载:“于是乎九邦叛之,丰、镐、、、于、鹿、耆、崇、密须氏……文王于是乎素端褰裳以行九邦,七邦来服,丰、镐不服。文王乃起师以向丰、镐。”⑥上博简《容成氏》“文王平九邦”中明确肯定有耆国,与《史记?周本纪》相互印证,文王戡黎的说法是不能轻易否认的,但清华简《耆夜》却说“武王戡黎”,因此王鹏程等学者的“二次戡黎说”,认为文王戡伐的是耆国,武王戡伐的是黎国,将黎国定在纣都朝歌附近的黎阳⑦,比简单依据清华简《耆夜》,否定《史记?周本纪》“文王戡黎”的做法更为可取。

清华简第四批公布的资料

清华简中发现2300年前“计算器” 可运 算开方 放置在76个蒸馏水盘中保存的清华简。清华大学供图 5年前,清华大学入藏一批流散海外多年的战国竹简(简称“清华简”)。昨天,清华大学公布了这批竹简第四次研究成果。此次共发布了3篇清华简文献,其中,《算表》文献不仅被数学史专家认定是目前国内发现最早的实用算具,还拥有超过以往如里耶秦简九九表、张家界汉简九九表和西北出土汉简九九表等古代乘法表的计算功能,被称作“中国数学史乃至世界数学史上的一项重大发现”。 京华时报记者张晓鸽 □成果 《算表》为我国最早实用算具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教授介绍,《算表》由21支竹简组成,其中17支保存完整,另有4支入藏时已有些残缺,不过根据分析研究,可以对残缺部分的内容进行补全。 李学勤说,经过研究发现,该《算表》不仅可以将复杂的乘法转变为简单的加法,还可用于除法运算和开方运算。利用这套《算表》,不仅能够快速计算100以内的两个任意整数的乘积,还能计算包含分数“半”的两位数乘法。计算功能超过了以往我国发现的“里耶秦简九九表”和“张家界汉简九九表”等古代乘法表。 全国数学史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郭书春介绍,经对同批竹简的碳14测定及自身的文字特征判断,确定《算表》当撰成于战国中期偏晚时,是目前所见到的我国最早的数学文献实物。同时也是目前国内发现最早的实用算具。 “《算表》形成于公元前305年左右,比此前发现形成于公元前200多年的里耶秦简九九表还要早。”负责《算表》整理工作的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研究员李均明告诉记者。 价值:郭书春认为,该《算表》填补了先秦数学文献的空白,是目前所见到的中国最早的数学文献实物,比目前能够见到的古代十进制乘法表年代都早,在当时世界范围内也是相当先进的,是中国数学史乃至世界数学史上的一项重大发现。 《算表》为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传统数学的一个高潮,而且是第一个高潮提供了佐证,使国内外否定中国古代数学成就的虚无主义态度不攻自破。 “八卦图”系楚国卜筮工具 第四辑中还包括一篇题为《筮法》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盛行于战国时代楚国、不同于《周易》的卜筮方法。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作者:岚居 《耆夜》为“清华简”释读出的关于《武王戡黎》之文字,下愚参考了几种版本,基本相同,谅为正式公布,不至像前此公布之释读,与正式版本大相径庭。为郑重计,今采用其繁体字版如下: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還,乃飲至于文太室。畢公高爲客,召公保奭爲夾,周公叔旦爲主,辛公??[言泉]甲爲位,作策逸爲東堂之客,吕尚父命爲司正,監飲酒。王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樂樂旨酒,宴以二公。紝夷兄弟,庶民和同。方壯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飲,後爵乃從。”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終曰《輶乘》:“輶乘既飭,人服余不胄。徂士奮刃,殹民之秀。方壯方武,克燮仇雠。嘉爵速飲,後爵乃復。”周公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贔贔》:“贔贔戎服,壯武赳赳。謐精謀猷,欲德乃救。王有旨酒,我憂以[风孚]。既醉有侑,明日勿慆。” 周公又夜舉爵酬王,作祝誦一終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丕顯來格,歆厥禋盟。於飲月有盈缺,歲有歇行。作茲祝誦,萬壽無疆。”周公秉爵未飲,蟋蟀躍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終曰《蟋蟀》:“蟋蟀在堂,役車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夫日□口,口□□忘。毋已大樂,則終以康。

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方方。蟋蟀在席,歲聿云莫。今夫君子,不喜不樂。日月其邁,從朝及夕。毋已大康,則終以祚。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蟋蟀在舍,歲聿云□。口□□口,□口□口,口□【從冬】及夏。毋已大康,則終以懼懼。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 看看其有何问题。 一、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戡耆(黎)是文王或武王,历有争论,余以为《史记》所载不诬。所谓“武王八年征伐耆”实本于《竹书纪年》,《竹书纪年》于宋已佚,《今本竹书纪年》与《古本竹书纪年》皆为清人辑录,是否合乎原著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吾国编年史,始自西周共和元年(前841 ),前此绝无编年史可言。《竹书纪年》虽未逐年纪事,但却有自夏迄战国间列王在位时间及一生大事,与编年史相类。足见其非。 是否秦焚各国史乘,将共和前之记录一并焚毁,独留共和后所记之事,故编年肇自共和?此不可能。若秦火焚除百国史乘,刘邦、项羽入咸阳,又将秦纪一把火烧毁,则共和至秦亡之纪年也将是一片空白,但今之史传自那以来,逐年记载,了无缺失,共和以前则绝无逐年记录。可见 《竹书纪年》之说不可信。故凡有共和以前之编年记传, 皆不可信。 二、“吕尚父命为司正,监酒饮” “监饮酒”三字,正此文作伪之最大证据。 “司正”一词,乃古代“乡饮”、“乡射”、“大射”礼及燕乐等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耆夜》不伪才怪——四问“清华简” 作者:岚居 《耆夜》为“清华简”释读出的关于《武王戡黎》之文字,下愚参考了几种版本,基本相同,谅为正式公布,不至像前此公布之释读,与正式版本大相径庭。为郑重计,今采用其繁体字版如下: 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還,乃飲至于文太室。畢公高爲客,召公保奭爲夾,周公叔旦爲主,辛公??[言泉]甲爲位,作策逸爲東堂之客,吕尚父命爲司正,監飲酒。王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樂樂旨酒,宴以二公。紝夷兄弟,庶民和同。方壯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飲,後爵乃從。”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終曰《輶乘》:“輶乘既飭,人服余不胄。徂士奮刃,殹民之秀。方壯方武,克燮仇雠。嘉爵速飲,後爵乃復。”周公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贔贔》:“贔贔戎服,壯武赳赳。謐精謀猷,欲德乃救。王有旨酒,我憂以[风孚]。既醉有侑,明日勿慆。”周公又夜舉爵酬王,作祝誦一終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丕顯來格,歆厥禋盟。於飲月有盈缺,歲有歇行。作茲祝誦,萬壽無疆。”周公秉爵未飲,蟋蟀躍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終曰《蟋蟀》:

“蟋蟀在堂,役車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夫日□□,□□□忘。毋已大樂,則終以康。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方方。蟋蟀在席,歲聿云莫。今夫君子,不喜不樂。日月其邁,從朝及夕。毋已大康,則終以祚。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蟋蟀在舍,歲聿云□。□□□□,□□□□,□□□□,【從冬】及夏。毋已大康,則終以懼懼。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看看其有何问题。 一、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 戡耆(黎)是文王或武王,历有争论,余以为《史记》所载不诬。所谓“武王八年征伐耆”实本于《竹书纪年》,《竹书纪年》于宋已佚,《今本竹书纪年》与《古本竹书纪年》皆为清人辑录,是否合乎原著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吾国编年史,始自西周共和元年(前841),前此绝无编年史可言。《竹书纪年》虽未逐年纪事,但却有自夏迄战国间列王在位时间及一生大事,与编年史相类。足见其非。 是否秦焚各国史乘,将共和前之记录一并焚毁,独留共和后所记之事,故编年肇自共和?此不可能。若秦火焚除百国史乘,刘邦、项羽入咸阳,又将秦纪一把火烧毁,则共和至秦亡之纪年也将是一片空白,但今之史传自那以来,逐年记载,了无缺失,共和以前则绝无逐年记录。可见《竹书纪年》之说不可信。故凡有共和以前之编年记传,皆不可信。 二、“吕尚父命为司正,监酒饮”

清华简《程寤》解析

清华简《程寤》解析 子居 内容提要:通过对清华简《程寤》篇多数词句的逐词解读与分析,尝试为《程寤》篇的内容提供一个以共同文献语境为背景的理解角度,并对其成文时间、地域及思想核心作一探索。 关键词:商周太姒棫柞六末上帝武王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一书已发布数月,其中的《程寤》一篇,早在此书发布之前的若干讨论中,即已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究其原因,盖此篇的发现,不仅会弥补传世文献中对于《程寤》一文的断章片句的引用缺憾,使今日学人终得以见到《程寤》完篇,且其内容更是关涉到《书》系篇章在先秦时期的形成与流传等诸多问题。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一书发布后,更有黄怀信先生《清华简〈程寤〉解读》、黄杰先生《清华简《程寤》笔记一则》、李锐先生《〈程寤〉试读》、沈宝春先生《论清华简〈程寤〉篇太姒梦占五木的象征意涵》、宋华强先生《清华简〈程寤〉“卑霝名凶”试解》、邢文先生《清华简〈程寤〉释文所见祭礼问题》等众多关于《程寤》篇的讨论文章在网络发布,一时间卓见纷然,新说迭出,令人目不暇接、由衷赞叹。 在拜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程寤》篇整理者注释和网络上诸位学者文章的过程中,笔者亦时有心得,今不揣冒昧,略

成此文,还望得到众多博学之士的指正。 释文 惟王元祀,贞月既生魄,大姒梦,见商廷唯棘,乃小子发取周廷梓,树于厥间,化为松柏棫柞。寤惊,告王。王弗敢占,诏太子发,卑灵名鬯祓。祝忻祓王,巫率祓大姒,宗丁祓太子发。币告宗祊社稷,祈于六末山川,攻于商神,望、烝,占于明堂。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 兴曰:“发!汝敬听吉梦。朋棘梓松,梓松柏副棫覆柞,柞化为雘。於呼!何敬非朋?何戒非商?何用非树?树因欲不违,菑。如天降疾,嗜味既用,不可药,时不远。惟商戚在周,周戚在商。欲惟柏梦,徒庶言达,矤有勿亡,秋明武畏,如棫柞亡限。於呼,敬哉!朕闻周长不贰,务择用周,果拜不忍,绥用多福。惟梓敝,不义芃于商,俾行量亡正。明明在上,唯容纳棘,意亡。勿用不惎,使卑柔和顺,生民不菑,怀允。於呼!何监非时?何务非和?何怀非文?何保非道?何爱非身?何力非人?人谋强,不可以藏。后后戒人,用汝毋爱,日不足。 一、释文解析 惟王元祀,贞月既生魄。 据《太平御览》卷三百九十八引《周书》:“文王去商在程。正月

文物2012年01期--清华简_耆夜_句解_黄怀信

清华简《耆夜(音舍)》记“武王八年”戡耆(黎)还归,在“文大(太)室”举行饮至礼的情景,既明《尚书》“西伯戡黎”的具体时间,又补文献相关典礼之阙,有重要的史料与研究价值。文中出现的五首诗皆有明确作者,是珍贵的周代诗歌,对研究《诗经》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是以《蟋蟀》诗与今本对读,可知今本经由后人改造,今本不仅整齐文句,改变内容,而且改易章节次第。这种现象,对于认识《诗经》及古籍流传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在原考释的基础上对全篇再作逐句解读,以明其详。先录原文如下: 武王八年,征伐,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太)室。毕公高为客,召公保奭 为夹,周公叔旦为主,辛公甲为立,作册 逸为东尚(堂)之客,吕上(尚)甫(父)命为 司政(正),监饮酒。王夜爵酬毕公,作歌一 终曰《乐乐旨酒》:“乐乐旨酒,宴以二公; 紝仁兄弟,庶民和同。方臧方武,穆穆克 邦;嘉爵速饮,后爵乃从。” 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终曰《乘》:“乘既饬,人备(服)余不胄;士奋甲, 繄民之秀;方臧方武,克燮仇雠;嘉爵速 饮,后爵乃复。” 周公夜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贔 贔》:“贔贔戎服,臧武赳赳。毖情(精)谋 猷,裕德乃救;王有旨酒,我忧以颫;既醉 又侑,明日勿稻。” 周公或夜爵酬王,作祝诵一终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临下之光,丕显来 格,歆厥禋明(盟),於……月又(有)盈缺, 岁有歇行。作兹祝诵,万寿亡疆。” 周公秉爵未饮,蟋蟀降于尚(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蟋蟀在堂,役车 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乐;夫日□□,□ □□忘(荒);毋已大乐,则终以康,康乐而 毋荒,是惟良士之方。蟋蟀在席,岁矞员 (云)莫;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迈, 从朝及夕,毋已大康,则终以祚。康乐而毋 荒,是惟良士之惧。蟋蟀在舒,岁岁矞员 (云)□,□□□□,□□□□,□□□□□ □,□□□□。毋已大康,则终以惧。康乐 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惧。”[1] 以下逐句解读: “武王八年,征伐,大戡之。”按:此句言时间与背景。武王八年,即所谓“受命”之八年。《逸周书·文传》载:“文王受命之九年,时维莫春,在鄗,召太子发曰……”[2]说明当时文王尚在,武王人称太子发。此文为文王既崩、武王即位以后人所记,又因文、武二人同时受命,武王 清华简《耆夜》句解黄怀信(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所教授)

清华简《系年》通行释文(修订)

清华简《系年》通行释文(修订)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繫年》通行釋文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釋文,中西書局2011年12月第1版。】 第一章: 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1】千畝,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厲王,厲王大瘧于周,卿李(士)、諸正、萬民弗忍于厥心,【2】乃歸厲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歸于宋(宗)。宣【3】王是始棄帝籍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敗周師于千畝。【4】 第二章: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盤。褒姒嬖于王,王【5】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回(圍)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6】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7】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8】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啓【9】于京師,鄭武公亦正東方之諸侯。武公即世,莊公即位;莊公即世,昭公即位。【10】其大夫高之渠彌殺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壽。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殺子【11】眉壽,車轘高之渠彌,改立厲公,鄭以始正(定)。楚文王以啓于漢陽。【12】 第三章: 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于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宀录]子耿。成【13】王屎(纂?纘?)伐商邑,殺[宀录]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14】蓋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 [尸山](翰-幹)。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15】周,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墓,秦以始大。【16】

清华大学杨顶辉数值分析第6次作业

清华大学杨顶辉数值分析第6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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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保训》解析

[清华简] 清华简《保训》解析修订版(子居) 拙文之成文,得益于李锐、东山铎、王连龙、公子小白等多位先生提供相关材料的帮助,感谢在先。 先列出《保训》释文: 1、隹王五十=年,不[疒余],王念日之多鬲,恐坠保训。戊子自演。己丑,昧 2、[爽□□□□□□□□□□王]若曰:“发,朕疾适甚,恐不女及 3、训。昔前人传保,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终,女以箸 4、受之。钦哉,勿淫!昔舜旧作小人=,新耕于鬲丘,恐救中,自诣厥志 5、不讳于庶,万生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诣,则 6、阴阳之物,咸顺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惟 7、允,翼=不解,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于呼!祗之 8、哉!昔微叚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伓厥罪。微亡害,乃归中于河。 9、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康,祗备不解,用受大命。于呼!发,敬哉! 10、朕闻兹不旧,命未有所延。今女祗备毋解,其有所由矣。不 11、及,尔身受大命。敬哉,毋淫!日不足,隹宿不羕 一、释文解析 惟王五十=年 文王五十年,即其终年。网友破晓先生指出: 《保训》讲文王在位50年,临终前教导太子发事,《逸周书·文儆·文传》两篇也是文王教导太子发之事,《文传》“文王受命之九年”据黄怀信注释就是“文王五十年”,于《保训》同,但内容完全不一样。”[2] 查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文传解》注一: [受命]受天灭商杀纣之大命,在文王四十二年。九年,文王五十年;三月,文王临薨之月。今本《纪年》以此年三月西伯昌薨,当据此。”[3] 文王五十年,即受命九年,可知《保训》与《逸周书》的《文儆》、《文传》篇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 李锐先生在《读〈保训〉札记》一文中指出: 从金文来看,以“惟王”多少“年”开篇的青铜器铭文,多见于西周中晚期(《尚书·洛诰》用“惟七年”,无“王”字,在篇末),如西周中期的有:曶鼎(《殷周金文集成》5.2838),望簋(8.4272),师酉簋(8.4288),牧簋(8.4343);晚期的有:柞钟(1.133),散伯车父丁(5.2697),小克鼎(5.2796),虢姜簋(7.3820),五年师簋(8.4216),走簋(8.4244),元年师簋(8.4279),伊簋(8.4287),师簋(8.4311),师簋(8.4312),比盨(9.4466)。战国时期的曾姬无恤壶(15.9710)、陈璋(16.9975)也有类似表述,恐只能看作是一种遗存,就如同战国时期的楚王酓章钟,也偶用“惟王五十又六祀”这种类似西周早期的文字一样(不过西周早、中期这种语句常放在结尾处,《尚书·洪范》、《逸周书·大匡》、《逸周书·文政》用“惟十有三祀”,《逸周书·武儆》用“惟十有二祀”,在篇首,但是没有用“王”字)。[4] 由此可知,《保训》的开篇模式渊源有自,上承自西周中晚期的金文或类似材料。而且,在前面提到的《逸周书》卷三的《文儆》、《文传》篇后,即《柔武》、《大开武》、《小开武》、《宝典》、《酆谋》诸篇,各篇所记时间为: 《柔武》:“维王元祀一月既生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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