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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闭卷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计100题):

1.当煤矿(A)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

A.地质资料

B.水位资料

C.瓦斯资料

2.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A)℃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3.当机电设备硐室超过(B)℃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4.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B),检查瓦斯浓度,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A.本级电源

B.上级电源

C.下级电源

5.全矿井停电恢复供电后,应首先启动(C)。

A.主要水泵B.副井提升 C.主要通风机

6.(C)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

A.请医生急救D.送往医院 C.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C)%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A.0.5

B.0.75

C. l

8.下列哪项不是现场急救原则?(C)

A.先排险后施救B.先救命后治伤C.先疏导后救伤

9.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B)%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0.5

B.0.75

C. l

10.有一物体扎人人员的身体中,此时救助者应如何处理?(C)

A.拔出扎入的物体B.拔出扎入的物体实施加压包扎C固定扎入的物体后送往医院

11.矿井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A)h 内排出矿井24 h 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A.20

B.10

C.15

12.掘进中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为(A)m/s。

A.0.15

B.0.25

C. 1.00

1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倾角大于(B)°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A. 12

B. 15

C. 17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埋深超过(A)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 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 m 的坚硬岩层。

A.400

B.500

C.600

15.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C)°。

A. 60

B. 70

C. 80

16.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A)。

A.急倾斜煤层

B.薄煤层

C.水平煤层

17.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B)的工作服。

A.企业名称

B..反光标识

C.工种信息

18.水仓的空仓容量应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B)%以上。

A.30

B.50

C.70

19.矿井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h 内排出矿井24 h 的(A)涌水量。

A.最大涌水量

B.最小涌水量

C.正常涌水量

20.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C)%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A.0.5

B.0.75

C. l

2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C)m。

A.4

B.6

C.10

22.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A)、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A.通风

B.运料

C.排水

23.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采用(A)方法。

A.钻探

B.物探

C.化探

24.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留(B)。

A.专人看守

B.防隔水煤(岩)柱

C.连接通道

25.对于(B)的采掘工作面,应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A.薄煤层

B.煤层顶,底板带压

C.厚煤层

26.矿井排水系统中的主要泵房至少有(A)个出口。

A.2 B,l C.3

27.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 m3/h 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A)h的正常涌水量。

A.8

B. 12

C.24

28.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进行井下超前探查,查清(B)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A.采区B采掘工作面C石门

29.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依据设计,确定探放水孔位置时,由(B)现场标定。

A探水人员 B.测量人员 C.采矿工程师

30.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子[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突(透)水征兆时,应(B)。

A.继续快速钻进

B.立即停止钻进

C.立即采用反压手段

31.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要落实(A)值班制度。

A. 24 h

B. 专人

C. 双岗

32.井上、下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B )严禁穿化纤衣服。A.迷彩服 B.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C.防辐射服

33.煤矿发生事故后,( B)负责抢救指挥。

A.带班矿长

B.矿长

C.安全矿长

34.有(C)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A.瓦斯 B.煤尘 C.涌水

35.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B)m3的水量。

A. 100

B.200

C.300

36.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B)内。

A.铁桶

B.盖严的铁桶内

C.木桶

37.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B )审批。

A.通风副总

B.矿总工程师

C.矿长

38.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A)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A. 10

B. 15

C.20

39.煤矿必须制定(A)防火措施。

A.井上、下

B.地面

C.井下

40.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A )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 m。

A.3

B.5

C.6

41.井下运输时,当轨道坡度大于(C)%°时,严禁人力推车。

A.3

B.5

C.7

42.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A )测定一次。

A.每季

B.每月

C.半年

43.所有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B)材料支护。

A.阻燃性B.不燃性 C.可燃性

4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A),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A.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B.灌浆站

C.各种台账

45.煤矿企业必须绘制(A)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

A.火区位置

B.采掘工程

C.充水性

4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C)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A.爆破工

B.瓦斯检查工

C.班组长

47.人员乘坐人车时,听从(B)的指挥,开车前应关闭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A.安全员

B.司机及跟车工

C.领导

48.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A)%时,必须报废。

A.5

B.6

C. 10

49.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A)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A.每班 B.每天

C.每周

50.安全监控系统的录音应保存(C)个月以上。

A.2

B.4

C.3

51.噪声每(C)个月至少监测1次。

A. l

B.2

C.6

52.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B)l次。A.每年 B.每2年

C.每3年

53.(A)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A.所有

B.部分

C.个别

54.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压风自救装置平均每人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A)m3/min。

A.0.1

B.0.2

C.0.3

55.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A)人员观察顶板。

A.有经验

B.瓦斯检查

C.安全

56.近距离煤层群开采下一煤层时,必须制定控制(A)的安全措施。

A顶板 B.底板 C.两帮

5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小于(B)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

A.300

B.350

C.400

58.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B)个。A.3 B.2 C.l

59.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C)m。

A.10

B.20

C.30

60.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B)进出罐笼。

A.允许

B.严禁

C.不宜

61.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A)开采,必须设立观测站。

A.井巷煤柱

B.阶段煤柱

C.区间煤柱

62.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专用的(A),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A.人行道

B.联络道

C.运输道

63.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必须在(C)℃以上。

A.0

B.1

C.2

64.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A)年修订1次。

A.5

B.6

C.7

65.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A)min内开动。

A.10

B.15

C.20

6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C),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示标志,禁止人员人内。

A.地面

B.入风井筒

C.全风压进风流处

67.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条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B)道反问风门。

A. l

B.2

C.3

68.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B)立方米的水量。

A.100

B.200

C.300

69.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C)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A.首采区煤层

B.最厚煤层.

C.所有煤层

70.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C)%。

A.90

B.95

C.97

7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盘)区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A)的位置。

A.防火门

B.风门

C.密闭

72.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罐门高度不得小于(C)m。

A.0.8

B.1.0

C.1.2

74.升降人员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C)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

A.3

B.5

C.6

75.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C)倍。

A, 100 B.500 C.1000

76.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具有短路、过负荷和(B)保护。

A.过流

B.漏电

C.接地

77.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B)m。

A.0.3

B.0.1

C.0.2

78.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A)m/s

A.2 B.4 C.6

79.提升机盘型闸液压制动系统(C)过大,将直接影响提升机制动力矩的大小,严重时会出现刹不住车的现象。

A.压力B.减速度 C.残压

80.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C)h。

A.8 B.10 C.11

81. 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B)Ω。

A.1 B.2 C.3

82.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不超过(C)min。

A. 10

B.20

C.30

83.生产经营单位( A)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A.不得使用B.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使用C.经主管领导同意的可以使用

84.煤矿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C),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A.预防办法D.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

85.煤矿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 A)。

A.配合B.拒绝 C.抵制

86.“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A)。

A.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

87.(A)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A.个体防护B.隔离C避难

88.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A)制度。

A.交接班B.巡检C轮换

89. 管生产必须管( A)、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A.安全B.事故C.经营

90.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 A )次。

A.1 B.2 C.3

91. 薄煤层的厚度为(A)m.

A.小于1.3

B.1.3~3.5

C.2.0~4.5

92. 报废的井巷,必须在(B)图上标明。

A.避灾路线B.井上、下对照C.巷道施工

93. 对冲击地压煤层,巷道支护严禁采用(B )。

A.柔性支架B.刚性支架C.可缩性支架

94. 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C)锚固。

A.部分B.集中C.全长

95.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B)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A.增加支护密度B.人工强制放顶C工作面加打木垛

96.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B)m。

A.2.0 B.1.8 C.1.6

97. 掘进机必须装有(C)和尾灯。

A.照明装置B.侧照明灯 C.前照明灯

98.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 C)m,再砌封墙。

A.10 B.15 C.20

99. 采煤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A)措施处理。

A.松动爆破B.加大马力截割C.强行截割

100. 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硐室式或( B)。

A.套间式B.壁槽式 C.躲避洞式

二、多选题(共计56题):

1.不得在罐笼同一层内(ABCD)混合提升。

A.人员

B.木料

C.火药

D.电雷管

2.( AC)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A.瓦斯喷出区域

B.容易自燃煤层

C.突出煤层

D.自燃煤层

3.必须采用(BD)风筒。

A.金属风筒

B.抗静电

C.柔性风筒

D.阻燃

4.控制风流的(ABCD )等设施必须可靠。

A.风门

B.风桥

C.风墙

D.风窗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ABCD)进行处理。

A.撤出人员

B.查明原因

C.制定措施

D.进行处理

6.当瓦斯超限达到停电值时,( BCD )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A.矿值班领导

B.瓦检工

C.矿调度员

D.班组长

7.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ABC )3类。

A.容易自燃

B.自燃

C.不易自燃

D.极易自燃

8.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巡视的专业人员应观测井田范围及附近地面有无(ABCD)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A.裂缝

B.采空塌陷

C.上下连通的钻孔

D.岩溶塌陷

9.矿井(AB)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A.井口广场

B.工业广场

C.排水泵房

D.水仓

10.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ACD)供电。

A.专用开关

B.专用变电所

C.专用电缆

D.专用变压器

1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ABC),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A.自救器

B.标识卡

C.矿灯

D.瓦检仪

12.使用掘进机掘进,(ABC)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A.开机

B.退机

C.调机

D.关机

13.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AB)的支柱。

A.不同类型

B.不同性能

C.不同型号

D.不同规格

14.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ABC)的安全措施。

A.防止冒顶

B.顶伤人员

C.损坏设备

D.碰倒支架

15.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AB)畅通和行人安全。

A.通风

B.运输

C.压风

D.排水

16.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ABCD)的基本原则。

A.预测预报

B.有疑必探

C.先探后掘

D.先治后采

17.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ACD),禁止人员人内。

A.切断电源

B.设置密闭

C.设置栅栏

D.警示标志

18.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

量和瓦竊出形式划分为(BCD)。

A.瓦斯矿井

B.低瓦斯矿井

C.高瓦斯矿井

D.突出矿井

19.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AD)的使用方法。

A.自救器

B.矿灯

C.瓦斯检定器

D.紧急避险设施

20.下列哪些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ABCD)

A.采掘区队长

B.班长

C.爆破工

D.流动电钳工

21.煤电钻必须使用具有漏电闭锁、(ABCD)和远距离控制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A.检漏

B.短路

C.过负荷

D.断相

22.爆破作业必须执行(AB)制度,并在起爆前检查起爆地点的瓦斯浓度。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爆破

C.一炮两检

D.二人连锁爆破

23.采掘工作面的透水征兆有(ABCD)。

A.煤层变湿、煤壁挂红

B.空气变冷

C.水叫

D.钻孔出水

24.煤矿发生险情或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进行(AB),并报矿调度室。A.自救 B.互救 C.事故处理 D.向矿长汇报

25.井工煤矿掘进机作业时,应采用(AB)及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掘进机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A.内喷雾

B.外喷雾

C.洒水灭尘

D.净化风流

26.任何人不得挪用紧急避险设施内的(AD)。

A.设备

B.材料

C.工具

D.物品

27.矿井应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ABCD)。

A.矿井充水性图

B.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C.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D.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28.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ABC)。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A.一氧化碳浓度

B.瓦斯浓度

C.二氧化碳浓度

D.风流温度

29.受雨季降水威胁的矿井,应(ABCD)。

A.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

B.建立雨季巡视制度

C.组织抢险队伍

D.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30.在(BCD)附近采掘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A.采空区

B.未固结的灌浆区

C.有淤泥的废弃井巷

D.岩石洞穴

31.矿井排水系统应设置(ABC )。

A.工作水泵

B.备用水泵

C.检修水泵

D.大功率潜水泵32.矿井主要水仓应有(AD )。

A.主仓

B.正仓

C.偏仓

D.副仓

33.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BC )施工。

A.掘进队伍

B.专业人员

C.专职探放水队伍

D.通风工程师

34.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ABCD )等突(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A.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噌大

B.煤岩松软、片帮

C.来压

D.顶钻

35.探放老空水前,应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ABD)等。

A.空间位置

B.积水量

C.水质

D.水压

36.钻孔放水前,应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AC)等,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

A.排水能力

B.水泵型号

C.水仓容量

D.在岗人员数量

37.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AC )。

A.作业规程

B.检修规程

C.操作规程

D.安全规程

38.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ABCD )。

A.技术

B.工艺

C.材料

D.设备

39.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ABCD )。

A.巷道布置图

B.井上、下对照图

C.采掘工程平面图

D.通风系统图

40.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亮度不够、(ABCD)、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A.电线破损

B.灯锁失效

C.灯头密封不严

D.灯头圈松动

41.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ABCD)等的安全煤柱。

A.工业场地

B.矿界

C.防水

D.井巷

42.《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ABCD)《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的。

A.《安全生产法》

B.《职业病防治法》

C.《煤炭法》

D.《矿山安全法》

43. 地面(BC)应及时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

A.河流

B.裂缝

C.塌陷地点

D.水井

44.(AD)矿井的回风井严禁兼作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情况下可作为安全出口。

A.新建

B.大中型

C.小型

D.改扩建

45.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AC)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A.提升

B.通风

C.运输

D.电缆接设

46.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ABC)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

A.粉尘

B.有害

C.高温

D.高压

47.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AC)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A.风流方向

B.风速大小

C.风量

D.风压

48.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AC),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

A.停止工作

B.停止爆破

C.切断电源

D.切断水管

49.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BD),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A.专用开关

B.风电闭锁

C.专用变压器

D.甲烷电闭锁

50.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 m 内,不得有(AB)取暖。

A.烟火B.火炉 c.电暖气D.木材

51.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AC)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A.提升

B.通风

C.运输

D.电缆接设

52.如果必须在井下(ACD)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A.主要硐室

B.工作面

C.主要进风井巷

D.井口房

5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BC)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

和具不得挪作他用。

A.灭火器

B.消防材料

C.工具

D.河砂

54.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AB)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A.防火门

B.消防器材

C.消火管路

D.消防材料

5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ABC)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并实施。

A.采空区

B.巷道高冒区

C.煤柱破坏区

D.硐室

56.采用氮气防灭火时,至少有1套专用的(AB)。

A.氮气输送管路系统

B.其附属安全设施

C.检测工具

D.消火管路

三、判断题(共计100题):

1.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正确)

2.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正确)

3.立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正确)

4.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正确)

5.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正确)

6.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正确)

7.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应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错误)

8.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正确)

9.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正确)

10.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塑料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错误)

11.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正确)

12.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正确)

13.建井期间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正确)

1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5%,按体积浓度计算。(错误)

15. 煤矿井下主要进、回风巷最高允许风速为10 m/s。(错误)

16.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抽出式,不得采用混合式。(错误)

17.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正确)

18.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正确)

19.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或定期撒布岩粉。(正确)

20.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不允许串联通风。(错误)

2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可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用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错误)

22.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可使用架线电机车。(错误)

23.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正确)

2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升井。(错误)

25.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只需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错误)

26.人员入井(场)前严禁过量饮酒。(错误)

27.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

业,在工作地点等待险情消除;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错误)

28.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正确)

29.刮板输送机可乘人。(错误)

30.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可以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错误)

31.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正确)

3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 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正确)

3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过滤式自救器。(错误)

3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正确)

35.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正确)

36.矿井可以不设置各出水点涌水量观测点。(错误)

37.矿井应建立涌水量观测成果等防治水基础台账。(正确)

38.矿井防治水图件可以用采掘工程平面图替代,不用编制专门的防治水图件。(错误)

39. 使用掘进机掘进,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可以不断开电源开关。(错误)

40.报废的钻孔不用封孔,应该派人经常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在案。(错误)

41.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正确)

42.任何排水泵房必须要有专人24 h 不间断值守。(错误)

43.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 h 的采区正常涌水量。(错误)

44.煤矿企业可以先从事煤炭生产活动,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错误)

45.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正确)

46. 煤层倾角大于15。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错误)

47.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不可使用架线电机车。(正确)

48.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正确)

49.煤矿防治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井下有水就会发生水灾事故,没有水就没有水灾事故。(错误)

50.煤矿不需要聘用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由总工程师兼职就行了。(错误)

51.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在恢复生产前不需要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口。(错误)

52.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可以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错误)

53.煤矿发生险情或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进行自救、互救,并报矿调度室。(正确)

5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错误)

5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正确)

56.安装图像监视系统的矿井,应在矿调度室设置集中显示装置。(正确)

57.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措施。(错误)

58.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20 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错误)

5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液压支架必须接顶。(正确)

60.采用连续采煤机机械化开采,工作面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后,方可回采。(正确)

61.煤层倾角大于15。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错误)

62.电缆可以悬挂在管道上,不得遭受淋水。(错误)

63.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正确)

64.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正确)

65.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正确)

66.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必须有足够照明。(正确)

67.《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正确)

68.任何人都不可以挪用紧急避险设施内的设备和物品。(正确)

69.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错误)

70.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可以先使用,再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错误)

71.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正确)

72.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严禁修改。(错误)

73.井工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正确)

74.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正确)

75.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查工作。(正确)

76.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技术和特种作业人员。(正确)

77.建井期间应形成双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正确)

78.建井期间,应根据建井工期、在用钢丝绳的腐蚀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储备检验合格的提升钢丝绳。(正确)

79.同一工业广场内布置2个及以上井筒时,未与另一井筒贯通的井筒不得进行临时改绞。(正确)

80.临时排水管的型号应与排水能力相匹配。(正确)

81. 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1200 m。(正确)

82.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1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错误)

83.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盘)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正确)

84.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正确)

85. 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 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 m。(正确)

8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错误)

87.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正确)

88.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正确)

89.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正确)

90.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正确)

91.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内

进行回采。(正确)

92.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正确)

93.采区开采结束后60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错误)

9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正确)

95.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甲烷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正确)

96.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正确)

97.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正确)

98.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可以边探放水边生产。(错误)

99.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爆破。(正确)

100.井工煤矿掘进机作业时,应采用内、外喷雾及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正确)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 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1)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3)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 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2)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 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

(1)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

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全面构建长效机制。

(1)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公共安全无处不在。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

任制,落实责任追究。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

6. 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

(1)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

7. 抢险救灾与事故救援。

(1)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

(2)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工作责任,严防灾害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相关地区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

思想,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险情隐患,加强预报预警,强化灾害防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7)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迅速调集力量开展科学施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组织灭火,严防次生灾害。

8. 应急管理。

(1)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9. 疫情防控。

(1)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全力救治患者,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强病例监测,

规范处置流程。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

TSG-T7001-2009电梯新检规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Traction and Positive Drive Lif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12月4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2005年至2008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为了确保本规则编制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本规则。2009年2月,根据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试用情况,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试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本规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8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年12月4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本规则明确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检验条件、检验周期、程序与要求、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的合格判定条件,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何毅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吴岩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孙立新戴光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李宁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张彦朝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黄文和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武星军

煤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 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木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牧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木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周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附录3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附录2的规定实施。

《煤矿安全规程2016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 (2016年修订版)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编写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1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09、2010、2011年5次局部修订。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16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

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删除了对煤矿瓦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3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 ?. (8)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9) 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 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27) 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9)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0) 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2) 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7) 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8)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对在用电梯进行一般项目改造和重大维修(以下简称大修)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已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应视其具体情况,按本规程按安装监督检验或原规程验收检验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当改造项目是提高电梯额定速度、增加额定载荷、增加轿厢重量、改变驱动方式时应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设备事故可能影响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时,经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的定期检验,仍按原《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经大修后的检验,可按本规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对大修项目所涉及的零部件,可仍按原电梯配置的要求进行检验;对旧电梯改造后的检验,按本规程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电梯改造与大修界限的划分,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5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说明 《煤矿安全规程》出来电子版了,同行们可免费下载出本文档,进入后登 陆这网站去下载 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 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 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 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 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 环境的意外事件。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 《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机电运输区队长)默认分类2008-09-02 08:39:28 阅读46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填空题: 1、新《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__________和_________制定的。(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________ 和_____。(标准、技术规范)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____或____,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罐帘) 5.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____。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_____。(0.18 平方米阻车器) 6.保管期超过____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___方可使用。(一年合格 后) 7.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___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第隔___检验一次。(6个月) 8.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____m/s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__ _m/s。(0.75 12) 9.倾斜井巷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____和______,并必须先放一 次空车。(保险链防坠器) 10.带式输送机的胶带必须是_____性和____性符合规定的胶带,方可在井下使用。(阻 燃性抗静电性) 1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______装置;下运时 必须装设___装置。(制动装置) 12.矿井供电系统一般采用____电源供电,任一线路应能担负起全矿井负荷的_____。(双 回路100%) 13.供电质量的高低一般由两个参数决定,分别是_____、_____。(电压功率因数) 14.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____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____。(30米15米) 15.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____装置,且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_。(短路保护11h) 16.井下供电应做到的“三无”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17、.对主接地极面积的规定是___________,厚度要求是__________。(0.75mm2 5mm) 18、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采用不小于_________或__________。(25mm2铜线 50mm2镀锌铁线) 19.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_________,安全标志为____。(Ex MA)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操作规程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事关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事关煤矿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管理、严细的作风。我们制定了这套《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是依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结合本矿实际而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为创造矿井安全生产大好局面,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煤矿矿长:

目录 前言 (2)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4) 掘进工程操作规程 (11) “一通三防”工种操作规程 (17) 机电运输工种操作规程 (23) 把钩、信号工工种操作规程 (42) 轨道铺设和维修工种操作规程 (45)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47) 0.8-1.2m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48)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51) 抽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54)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56) 地面主要工种操作规程 (58)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 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前,对电煤钻各部位要进行详细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然后给电煤钻送电试运转,确保无问题后,切断电源,运至工作面。 2、打眼前,首选在工作地点进行敲帮问顶,掌握顶板、煤壁及支柱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上好已打磨锋利的钻头,安装好钻矸,准备打眼。 (二) 打眼操作顺序 1、按规定确定眼位,找掉松动煤矸,准备打眼; 2、套上插销,接通电源,给电煤钻试运转; 3、打眼时,要用双手扶电钻手把,钻杆垂直工作面,对准眼位开钻,先点开2-3次,待钻进约0.1m时,尽快调整钻杆方向继续推进,以达到规定的角度和深度; 4、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速度,每隔一定时间把钻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出煤粉,钻眼到规定深度后,要把钻杆在眼内来回掏几次,以清除眼内煤粉; 5、打完眼后,抽出钻矸,并将底眼盖住,以防进煤。 (三) 打眼操作注意事项 1、向工作面运送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不准随地拖拉。 2、向工作项拖放电缆时,先要切断电源,从工作而第一、二排支柱中间分段拖拉,成椭圆圈盘放,凡电缆通过溜子及破碎垮顶地点,必须悬挂,注意避开溜子、矸石、物料的挤压。 3、打眼使用电缆,如果是按伸出方打眼时,按拖电缆方式多次盘放伸长,如果是按收缩方向打眼时,应及时盘成椭圆圈收缩,整个过程必须盘圈翻边,禁止电缆带插销一次拖全长。 4、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纱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

电梯最新检验规范第2号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 2.6、2.8、2.9、2.10、 3.11、7.1、7.5、8.2、8.8,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

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原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区别(2016版)

现对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增加容进行了梳理,请各位领导认真学习,并对职工进行宣贯。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部分 1、原规程共四编七百五十一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七百二十一条。 2、主要增加了:职业病危害、地质保障、掘进部分(锁扣、伞钻、挖掘机、井架安装、凿井信号及通风、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等)、开采部分(水平及开采深度规定、综采矿压监测)、机械部分(猴车、无轨胶轮车、井下电池等使用规定)、通风部分(突出矿井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的具体要求)、人员定位、安全避险设施设置等。 3、主要修改了: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瓦斯传感器及甲烷断电仪设置地点;矿井风量计算增加了按“柴油动力车辆数计算风量”;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等。 详细增加及修改部分如下: 说明:1、黑体部分为本次新增加容 2、带下划线为变动部分,括号斜体下划线字为原《安全规程》容。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煤炭安全网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与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她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与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与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与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与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与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与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与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与(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与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与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与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与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与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与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材料贵州提纲18页word文档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宣传提纲 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58号令,颁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制定和实施七条规定,十分必要,要认真抓好落实”,并要求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好《七条规定》,促进矿长更好地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编写本宣传提纲。 一、制定《七条规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制定《七条规定》的背景。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煤矿一旦出事往往容易酿成大事。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国煤矿的条件比较复杂,自然灾害比较严重,一些煤矿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事故的风险依然比较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分析近些年来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在多次组织煤矿企业、部分矿长召开座谈会,深入煤矿企业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反复归纳和提炼,最后确定了七个方面,依法作出硬性的规定,并以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局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在相关煤矿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中都已有明确规定,都是有法可依的,只是结合矿长职责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重点地突出强调,更加切中了煤矿安全生产要害,是血的教训的总结,是每个矿长必须做到的,而且也是能够做到的,只要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违反规定,就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限处罚,责令矿井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直至依法关闭取缔,决不姑息迁就。因此,出台《七条规定》非常必要。宣传贯彻《七条规定》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更是几百万煤矿职工的期盼。 (二)制定《七条规定》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需要。《七条规定》的核心就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矿工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就是保护矿工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民生;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每位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盼。我们的矿工是煤炭生产的实践主体,他们常年工作在千米井下,牺牲了应该享受的阳光和新鲜空气,而把光和热奉献给社会、奉献给人民。作为一矿之长,应该把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把矿工当成亲人、当成兄弟,关心他们的安全,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为他们撑起一片安全蓝天。因此,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对于维护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就是对矿工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的最大保护。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课件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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