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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街道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各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居)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四议”:即村(居)党组织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具体包括:

(一)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村(居)集体大额资产购建、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本股份变更、城中村改制改造;村(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立项、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三)村(居)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村(居)建设规划、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享受误工补贴人数及标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计划生育、低保优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扶贫款物的分配、发放。

(五)区、街道、村(居)中心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涉及基础建设、违法违规建设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

(六)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

第七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一)村(居)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居)党组织通过充分征求意见、认真调查论证,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提议意见。重大提议事项报街道审核把关。

1、提议必须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内容范围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本村(居)实际及群众意愿,提议前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党员、村(居)民代表和群众可就本村重大事项联名向支部建议“四议两公开”议题。其中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联名建议人数不少于5名;群众联名建议人数不少于10名。联名建议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支部议定。对建议议题不能列入“四议两公开”的,支部应在1周内给予建议人答复。

3、支部会议由村(居)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成员参加,街道包村(居)领导参加。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进行专题介绍,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4、支部提议意见经包村(居)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备案。

(二)村(居)“两委”会商议:召开“两委”会议,组织“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1、村(居)“两委”会召开前,支部书记就支部提议意见与村(居)委主任进行沟通,并将提议意见发至“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商议。

2、村(居)“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通报支委会提议意见,“两委”全体成员参加,街道包村(居)领导参加。参会人员应对提议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根据“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3、“两委”主干做好未同意的“两委”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并将村(居)“两委”商议意见书面材料在党员大会审议前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三)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到会党员达到应到会党员2/3以上会议有效,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审议表决有效。

1、支部在党员大会召开前三天将“两委”商议意见传达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村(居)委委员列席会议,村(居)委主任通报“两委”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党员大会上,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审议意见。

3、村(居)“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4、支部组织党员深入群众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主持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没有村(居)民代表的召开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党员大会审定事项。参会人数须符合法律规定,经应到会2/3村(居)民代表或应到会村(居)民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有效。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1、村(居)委会在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前三天将决议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

意见。村(居)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通报决议事项及相关背景,做好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的准备工作。

2、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由村(居)委会主任主持,支部成员列席会议,村(居)委主任通报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村(居)民代表或村(居)民的咨询。对代表们或村(居)民的意见建议要做详细记录,作为完善决议、充实实施方案的参考。

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村(居)民代表会议所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2/3村(居)民代表同意决议有效,村(居)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村(居)民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有效。

4、表决结束后,广泛宣传决议通过事项,并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对决议事项有不同意见的,要进行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

(2)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但是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五)决议的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一律在村(居)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告。

1、对决议事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村(居)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栏内公示7日。

2、公示期间,村(居)“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示期

满后可组织实施。公示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六)决议的实施: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

1、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决议结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居)委会能解释的即行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党组织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须变更决议应及时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通报。重大变更须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议。

(七)实施结果的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实施结果的审核审查并由村(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1、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立意见箱。

3、对收集到的意见,村(居)委会3日内给予解答。

4、对村(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后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第八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每季度运用一次,可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商议、逐项表决。

第三章相关制度

第九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村(居)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群众,登记造册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党员要对所联系群众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与所联系群众的交流,充分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居)事务的意见、建议。

第十条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村(居)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居)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要支持村(居)“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居)事务。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街道领导包村(居)制度

包村(居)领导干部要做好所包村(居)“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实施,要全程参与指导工作法实施流程及会议相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完善存档上报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决策档案,详细记录“四议两公开”各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民主监督制度

全面落实以村(居)财务委托代理、村(居)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两笔会签”等为重点的《农村十一项制度》。健全完善

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并发挥好监督、评议、审核等职能作用,确保议事决策程序到位、落实到位、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党员大会通报。凡村(居)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决策的,决定决议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经由街道组织评估后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五条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科学考评体系。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将运用情况的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优先评选为“五个好”党支部,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优先评为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

第十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的,由街道党工委对村(居)支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一)党支部领导不力,不重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造成负面影响的。

(二)“两委”盲目决策,不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村(居)重大事务,造成决策失误的。

第十七条对不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管理村(居)重大事务,或安排工作时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程序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或依法罢免。对不配合决策,不

能够或不愿意履行职责的村(居)民代表,可适时启动推选程序重新推选。对不重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众有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不及时纠正的,免去党内职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等配套实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中共***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区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将其作为区党建工作的中心工作之一,加大了工作力度,精心安排部署,既抓总,又抓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委有11个党(工)委,5个党组,190个基层党组织。其中机关党组织50个、企业党组织33个、事业单位党组织10个、社区(村)党组织101个,社会团体党组织1个,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党务公开覆盖比例达到100%,并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项目之中。开展党务公开以来,向群众公开党务工作367次,公开事项523项,聘请各级党务监督员20人,解决群众突出反映的问题168个,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 二、主要做法 ***区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区属各级党组织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程序方法、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区委为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试点

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 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常委(扩大) 会议就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设立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抽调得力人员,专门负责进行推进,区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安排专人 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有关人员具体抓、职能部 门合力抓的长效运作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党务公开按照规定除涉及党内 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 众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⑴在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设置、人员分工、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新党员发展、后备干部推荐情况等向群众公开、党员尽各项义务及捐助、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进行公开。⑵在思想建设方面,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学习 计划、年度党建主体活安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⑶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 定整改措施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 情况等进行公开。⑷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 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开。 三是明确了固定、定期和不定期公开内容。固定公开内容有: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社区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议提议。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内重大事项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市、区、街道的要求,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

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社区“两委”会商议。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社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 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清水县新城乡中学开展党务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校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进行,按照县乡的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指导思想 开展常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党务公开,要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机关作风转变相结合,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为实施追赶战略和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的原则和任务 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改革创新、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三项任务: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完美相关配套制度,抓好校务公开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强化领导体制,促使各个公开协调并进,整体推进,从而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办事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凡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 学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要按照本单位的实际,对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学校收费标准、“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落实,财务收支、职称评定、评选先进情况及广大群众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公开内容,力争做到真实全面。 (二)、主要形式。学校党政组织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

“四议两公开”操作过程规范

“四议两公开”操作过程规范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一)村党支部(总支)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意见。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 2、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 3、审核所议定的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4、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订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 5、对议定的事项要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 6、议定的事项必须在议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备案。 提议中: 7、参加人员为所有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8、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专题介绍。

9、所有党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 10、根据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提议后: 12、将提议事项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将支部提议内容与村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应在会前一周内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 商议中: 3、参加人员为所有村“两委”组成人员。 4、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会提议意见。 5、每名与会人员都必须对提议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 6、根据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委发正2005刁7号)和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任务 这次党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平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按照“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市委决定在我市“一区一镇五个市直单位”,即:崆峒区、泾川县王村镇、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先行一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其目的是通过7个单位的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强化领导体制,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积累经验、树立样板。 二、公开内容 按照市委发〔2005〕7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全面公开。凡属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要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崆峒区等七单位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一)崆峒区: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阶段性党务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干部选拔、管理、使用情况;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及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务工作考核及奖惩情况;班子自身建设及民主生活会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等。 (二)泾川县王村镇: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及产

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 57 字号:[ 大中小] 2011-07-2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根据上级行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支行实际,决定开展和推行以“心气如海·晶透似盐”为主题的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推行党务公开,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党内事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足于支行实际,以“心气如海·晶透似盐”为主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发展党内民主,接受党内外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支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是一项促进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的规章,依法依纪进行。 2、服务发展原则。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党员创新创优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 3、真实公正原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和保障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

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 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 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 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 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 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 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 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 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

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精选模板

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 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全市农村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9〕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湘学组办发〔〕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

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街道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各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居)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四议”:即村(居)党组织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具体包括: (一)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村(居)集体大额资产购建、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本股份变更、城中村改制改造;村(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立项、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三)村(居)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村(居)建设规划、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享受误工补贴人数及标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计划生育、低保优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扶贫款物的分配、发放。 (五)区、街道、村(居)中心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涉及基础建设、违法违规建设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 (六)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 第七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一)村(居)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居)党组织通过充分征求意见、认真调查论证,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提议意见。重大提议事项报街道审核把关。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党委批准、备案,在此基础上,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决议意见。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两委会”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案。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全体党员讨论、完善方案,并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会”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质询,并表决形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县委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监督、制约和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两大历史课题,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供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 实,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规范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

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 4、强化领导体制,形成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 制,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5、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公开的内容 (一)镇(场)党委应分开的内容 1、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基本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主要职责以及各人的挂钩包点单位; (3)党建工作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计划; (4)党务公开监督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定期公开内容 (1)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属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或活动中的廉洁的自律情况,如办公 经费使用情况等; (4)清理党员干部拖欠公款、贷款情况;

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和程序

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党组织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社区党支部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社区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议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分六个环节实施,要永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必须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提议。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由社区党支在充分征求党员居民代表及广大居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认

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居“两委”会商议。根据党总支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社区党组织书记提议前将提议内容与居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提议议题口头或书面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对居“两委”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居“两委”商议方案发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一周向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居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议事会成员数的 4/5或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议事会成员人数的2/3或应到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居“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宣传解释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党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研究讨论党务公开的重大事项,严格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三、建立每季一次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建监督小组,严肃党务公开监督纪律,做到党务公开工作与监督工作并行。 五、讨论监督小组提交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公开。 六、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的工作执行和经验总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传达精神,收集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安排部署我局党务公开各个阶段的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综合信息,当好参谋。及时了解掌握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就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把握政策,解答疑问。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办法,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答各支部提出的疑难问题。

四、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检查我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推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党内通报的主要内容是指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措施,本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4、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5、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五、通报的形式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六、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2021年11月10日,中组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农业部五部门在河南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

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县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各乡镇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威风市政协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威风市政协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确保政协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全面、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推动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机关各项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和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3、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协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围绕机关中心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公

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结果客观、公正。要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机关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一)中心工作 1、执行中央、省委方针政策,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2、年度工作基本思路、目标和重点工作; 3、政协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4、机关党支部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5、年度各种目标责任书; 6、联系村、联系敬老院、联系困难职工、联系军转干部情况。(二)思想政治建设 1、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和计划; 2、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组织活动情况。 (三)组织建设 1、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 2、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四议两公开的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一、四“议”程序 1、支部或村委主要负责人提议 凡是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两委班子商议 组织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支部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支部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党支部会议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⑴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⑵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⑶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⑷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村民代表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⑴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党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⑵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⑶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召开会议的要求 ⑴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⑵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⑶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⑷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党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为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二)依法依纪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法规,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教职工,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 (五)积极稳妥原则。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做到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规范操作、有序进行。并要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学校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4)各种专题教育活动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 (1)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工作职责; (2)支部委员改选、增补及奖惩情况; (3)考核评优、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以及整改情况。 3、作风建设 (1)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3)受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4、制度建设 (1)党内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2)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3)落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中共##乡委员会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及##市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乡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构建富裕、和谐、幸福新##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二是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四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村党支部,乡级单位党组织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四类。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 2.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完成情况。

3.党支部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5.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长期公开的内容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党支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等情况。 3.新的政策措施、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4.党支部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6.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帮扶、换届选举、民主评议、落实“三会一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 7.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8.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9.财务收支情况。 10.其他需要定期公开的情况。 (三)逐段公开内容 1.重要决策及执行、阶段式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动态工作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4.服务和联系党员、群众情况。

四议两公开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的村,可将村党支部会提议和村“两委”会商议程序合并进行。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提前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村民半数以上或全体村民代表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翔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第2篇: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议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分六个环节实施,要永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必须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由村党支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认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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