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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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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

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

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

1.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

3.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溶媒选择不适宜;

5.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

心,重庆出版社)

4.《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

5.药品说明书

【点评标准】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给药途径不适宜;

4.用法、用量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6.重复给药;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适应症不适宜;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

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

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

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

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

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

脑苷肌肽注射液: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用于治疗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压迫性神经病变等周围神经损伤。

注射用骨肽: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症状改善。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用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腰腿疼痛、骨折创伤修复。

注射用胸腺五肽: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注射用复合辅酶:用于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化、放疗所引起的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死、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

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原发性痴呆(如型的老年性痴呆)。1.血管性痴呆(如多发梗塞性痴呆等)和中轻度中风后的认知功能障碍。2.混合性痴呆。3.颅脑损伤后脑功能障碍的改善。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 1.用于治疗血管性

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2.用于帕金森病。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药品与临床诊断相符,但应用于需要禁止使用的以下特殊人

群: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儿童或婴幼儿;

老年患者;

肝肾功能异常者;

有此类药物或其中某种成分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者;

处于特殊生理状态或患有特殊疾病者。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的禁忌症、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用药建议如下: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

【禁忌】1.对药物中任一成份过敏者。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

【禁忌】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

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儿童用药】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脑苷肌肽注射液: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尚不足以对妇女妊娠期间应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该药及其代谢产物是否在人乳中分泌尚无研究资料,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临床应用中,儿童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老年用药】临床应用中,老年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注射用骨肽:

【禁忌】1.过敏体质者慎用。2、如应用本品长期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3、不可与

氨基酸类药物、碱性药物同时使用。4、使用时发现药品

破损或瓶盖松动勿用。溶解稀释后发现有浑浊勿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注射用胸腺五肽:

【禁忌】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未证

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在18岁以下患者,国内尚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充分资料。【老年用药】国内尚缺乏老年患者用药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必需使用时,遵医嘱。

注射用复合辅酶: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4、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禁忌】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分钟)或严重肝功

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本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

【禁忌】对本药任一成份过敏。癫痫状态。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严重的肾功能不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发现任何生殖毒性。但是对人的生殖毒性尚不明确。因此,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儿童用药】通常

每日1-2。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或遵医嘱。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注射液:

【禁忌】1.对本药过敏者。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3.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在妊娠期间和哺乳期间使用无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老年用药】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3.给药途径不适宜;

处方药品给药途径与说明书要求不符。

静脉滴注的开成静脉推注,静脉推注的开成静脉滴注;

只可静脉注射的,开成肌肉注射;

只可缓慢滴注的,开成快速推注;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给药途径说明书推荐如下: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可静脉滴注、静脉推注。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可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肌肉注

射、静脉滴注。

脑苷肌肽注射液: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注射用骨肽: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注射用胸腺五肽: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

注射用复合辅酶:肌内注射、静脉滴注。严禁静脉推注。脑蛋白

水解物注射液: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推注、静脉滴注。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皮下注射

4.用法、用量不适宜;

选用溶媒:溶媒与药物存在配伍禁忌,降低药物稳定性;

单次剂量:单次用量过大或不足,超出允许范围;

给药频次:频次过多或过少,超出允许范围或导致单日用量

超出允许范围;

输注浓度:溶媒量过多或不足,导致输注浓度过低或过高;

输注速率:速度过快;

使用疗程:过短或过长,起不到治疗作用或产生毒副作用。

特殊人群:需调整用法用量的而未作调整的:

老年患者:使用剂量应取使用剂量范围偏小值;

妊娠期妇女: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

量或停药;

儿童患者: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

或停药。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用法、用量推荐如下: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

2、静脉推注:加入20?40 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滴注不应太快,用

量在150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静脉给药:(1)脑部缺血性损害:一次20?30静脉滴注,一日一次,连续2?3周。(2)动脉血管病:一次20?50静脉滴注,一日一次,或一次20?50动脉或静脉注射,每周数次,四周一个疗程。(3)腿部或其它慢性溃疡、烧伤:每次10静注(或5肌注),

一日一次或每周数次,按愈合情况可加用本品局部治疗。⑷放射引起的皮肤、粘膜损伤的预防和治疗:在放疗期间,平均一日5静注。

2、尿道给药:放射性膀胱炎:一日10联合抗菌素治疗经

尿道给药。滴注时应加入200~300 5%葡萄糖为0.9%氯化钠注射

液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约为2。本品为高渗溶液,肌肉注射时要缓慢,注射量不超过5。

脑苷肌肽注射液:成人患者:肌内注射,一次2?4, 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5?20,加入0.9%氯化

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儿童患者:肌内注射,儿童按体重一次0.04?0.08,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次0.1?0.4,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250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射用骨肽:肌内注射,每次10, —日1次,20?30日

为一疗程,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或遵医嘱。静脉滴注,

每次50?100,每日1次。溶于2000.9%氯化钠注射液,

15?30日为一疗程。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2?5, —日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加入250 0.9%氯化钠注射液中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20?30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建议滴注时速度最好控制在30滴/分钟。

注射用胸腺五肽: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参考源自意大利

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到50剂量。

注射用复合辅酶:肌内注射:每次1?2支,用1?20.9%

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肌内注射。静脉滴注:一次1?2支,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内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1?2次或隔日1次,严重消耗性疾病,肿瘤病人遵医嘱酌情加量。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

处方点评指南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一、总则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 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专项处方点评激素指南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九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调节激素。体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 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 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 1.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 3.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溶媒选择不适宜; 5.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 心,重庆出版社) 4.《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 5.药品说明书 【点评标准】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给药途径不适宜; 4.用法、用量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6.重复给药;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适应症不适宜;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 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 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 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 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我院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审核的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三、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五、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

容进行逐一审核。可以通过我原合理用药信息系统辅助提供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等,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六、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七、信息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八、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九、处方审核流程: 1、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2、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3、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概述 静脉输液是将一定量的无菌溶液或药液在大气压和液体静压原理的作用下由静脉输入体内的方法。目的是为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营养,供给能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 常用输液包括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静脉高营养液。其中晶体溶液的作用包括:(1)补充水分和热量,也常用作静脉给药的载体和稀释剂,如:5%葡萄糖注射液。(2)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平衡,如:0.9%氯化钠注射液。(3)纠正酸中毒,维持酸碱平衡,如:5%碳酸氢钠注射液。(4)迅速提高血浆渗透压,回收组织水分进入血管内,消除水肿,用于利尿脱水;同时可降低颅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如:20%甘露醇注射液。 胶体溶液有右旋糖酐、代血浆和血液制品。其作用包括:(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扩充血容量,如:中分子右旋糖酐、代血浆。(2)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和防止血栓的形成,如:低分子右旋糖酐。(3)补充蛋白质和抗体,修复组织和增强机体免疫力,如白蛋白、血浆蛋白。 静脉高营养液主要用于供给患者热能,维持正氮平衡,补充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主要成分由氨基酸、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高浓度葡萄糖或右旋糖酐以及水分构成。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剂等。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而增高。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使效应增强、减弱、丧失,甚至产生毒性反应。由于临床上普遍在输液中加入数种注射剂进行混合滴注,由此产生输液配伍问题。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5.8%;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静脉注射占73.4%。提示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给药途径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进行静脉输液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制定。 点评依据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 《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 号) 实施方案 抽样标准:以“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同等含义符号为标识,抽取门诊、急诊处方及病区医嘱; 抽样日:每月1日-月末; 抽样频率:1次/月; 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点评方法:根据静脉输液处方点评的参照指标,点评所抽取的处方或医嘱。 点评要点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在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对静脉输液按照以下点评标准进行专项点评。专项点评需要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滥用输液的问题;审核每组输液的配伍、溶媒剂量、输注浓度及输注速度等。此外,还要注意点评输液的安全性,如多组输液之间的顺序、多组输液之间的间隔输液是否合理等。

处方点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 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处方点评工作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

医疗治疗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一)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在业务科组织下,成立由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院感染、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附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二)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 处方点评工作组(见附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 能力; 3、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 二、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 (一)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率 1、抽样方法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份在院病历,在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点评。 2、抽样率 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病房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少于在院病人总数的1%,且每月点评在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10份。 (二)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方案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0 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各大单位后勤部门: 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9日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第三章审核依据和流程 第十条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流程: (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第四章审核内容 第十三条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第十四条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概述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doc

附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内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 扰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谢,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 而发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基本药物的点评表

点评表1 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 注:有(或是)=1,无(或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F: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数K: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处方总数 B:用药品种总数G:单张处方用药品种数L: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C/B*100% C:处方中基本药物总品种数H: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M: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E/D*100% D:处方总金额I:单张处方用药金额N: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F/处方总数*100% E: 处方中基本药物金额J: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金额O: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E/C

点评表2 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注: 1. 是=1,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合理基本药物处方数; B: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 C: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D: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B/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2. 不合理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2-1:适应证不适宜的; 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2-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2-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2-6:重复给药的; 2-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务部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小广 副组长:丁汝新张健 成员:宋瑞民、吴源泉、杨莉、王怀振、阿不力肯(骨二科)、艾尼瓦尔(心胸外)、杜希利、安英、胡育英、单平联、热夏提(儿科)、迪力夏提(泌尿外科)、林洋、迪丽努尔(神经内科)、阿不力肯(传染科)、梅尼沙(妇科)、米仁沙(检验科)。 第七条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成员名单:高亚敏、加米拉.沙依木、朱宝平、赵波、高玲、艾尔肯、阿不都艾尼、古尼沙、洪建湘、巴哈尔、努尔比亚、吾买尔、努尔墩。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八条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2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培训试题(2018)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培训试题(2018年新) 科室: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处方包括、、。 2、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临床诊疗规范、 指南,临床路径,,等。 4、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 过的处方不得和。 5、医师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种药品; 6、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至少包括、、等。 7、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及。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空3分,共30分) 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实施日期是() A、2018年9月29日 B、2018年6月29日 C、2018年10月1日 D、2018年11月1日 2、()可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处方审核质量进行检查评价。 A、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B、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D、具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 3、( )、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等药 品处方,应当审核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A、麻醉药品 B、抗菌药物 C、抗病毒药品 D、儿童用药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 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B、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 入处方点评; C、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 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D、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经处方医师同意签字后可调 配处方。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设计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静脉输液是将一定量的无菌溶液或药液在大气压和液体静压原理的作用下由静脉输入体的方法。目的是为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营养,供给能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 常用输液包括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静脉高营养液。其中晶体溶液的作用包括:(1)补充水分和热量,也常用作静脉给药的载体和稀释剂,如:5%葡萄糖注射液。(2)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平衡,如:0.9%氯化钠注射液。(3)纠正酸中毒,维持酸碱平衡,如:5%碳酸氢钠注射液。(4)迅速提高血浆渗透压,回收组织水分进入血管,消除水肿,用于利尿脱水;同时可降低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如:20%甘露醇注射液。 胶体溶液有右旋糖酐、代血浆和血液制品。其作用包括:(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扩充血容量,如:中分子右旋糖酐、代血浆。(2)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和防止血栓的形成,如:低分子右旋糖酐。(3)补充蛋白质和抗体,修复组织和增强机体免疫力,如白蛋白、血浆蛋白。 静脉高营养液主要用于供给患者热能,维持正氮平衡,补充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主要成分由氨基酸、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高浓度葡萄糖或右旋糖酐以及水分构成。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剂等。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而增高。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使效应增强、减弱、丧失,甚至产生毒性反应。由于临床上普遍在输液中加入数种注射剂进行混合滴注,由此产生输液配伍问题。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5.8%;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静脉注射占73.4%。提示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给药途径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进行静脉输液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制定。 二、点评依据

医院处方审核规范考核试题

河南**医院处方审核规范考核试题姓名部门分数 一、选择题(共20题,每空2分,共40分) 1、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原则。 A. 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 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常用量。 A. 1次 B.1日 C. 3日 D. 7日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限期最长不得超过()天。 A.2 B.3 C.5 D.7 4、下列不属于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的是() A.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B.按时给药 C.按需给药 D.个体化个药 5、下列哪种药物开具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字。() A头孢唑林 B头孢呋辛 C头孢曲松 D头孢他啶6、下列哪种药物开具时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A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B大观霉素 C伏立康唑(口服) D比阿培南 7、头孢哌酮-舒巴坦与乙醇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药不影响乙醇代谢 B. 用药期间不忌酒 C. 停药后可立即饮酒 D. 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8、头孢菌素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为:() A. 影响蛋白质的合成 B. 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C. 抑制核酸合成 D. 影响细胞膜通透性 9、抗菌药物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A.12-24h B.24-48h C.48-72h D.72-96h 10、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对肺炎支原体作用最强的是:() A.阿奇霉素 B.罗红霉素 C.琥乙红霉素 D.麦迪霉素 11、下列哪类抗生素不需一日多次给药?() A.氟喹诺酮类 B.青霉素 C.碳青霉烯类 D.头孢菌素类 12、下列哪类手术为清洁手术?() A.尿道手术 B.消化道手术 C. 呼吸道手术 D. 眼内择期手术 13、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不包括() A.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B.浅表切口感染 C.深部切口感染 D.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14、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可选用 ( ) A.哌拉西林 B.苯唑西林 C.氯唑西林 D.万古霉素 15、下列哪种抗菌药物禁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 ( ) A.阿米卡星 B.四环素 C.万古霉素 D.左氧氟沙星 16、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的药物是()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word版本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然而,在中药注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20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17位、20位。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2001年11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治疗、合并用药、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 4. 临床不合理使用。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 3.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 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7. 加强用药监护。

二甲复审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甲复审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华佗中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院临床药学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 工作组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 %。,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 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 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5.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 6.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我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 息共享。 > b、/、°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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