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
各部门、各领导
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及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和我校实际,经支部校委会通过,制定《戚氏镇中心小学各部门、各领导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目的
1、通过开展考核,促进各部门、各学院凝聚共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2、通过开展考核,促进干部个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学习、自我改进,推动干部自身发展;
3、通过开展考核,促进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素养,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履职能力;
4、通过开展考核,促进对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评价作用和监督作用,全面客观地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l、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支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各部门、领导做好自查,自觉接受考核。
四、考核对象
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大队部(辅导员)、工会(主席)、总务处(主任)。各教研组、图书室、实验室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细则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考核指标(附后)。
1、支部书记考核:
2、校长考核
3、副校长考核:
4、教导主任考核:
5、德育主任考核:
6、工会主席考核:
7、辅导员考核:
8、总务主任考核:
六、考核步骤
1、工作述职
领导班子撰写学院年度工作总结。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数据。
2、民主测评
3、实绩分析:依据细则打分。
4、综合评价
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和考核分数,提交考核小组会议通过。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七、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之中的;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加大奖惩力度
2、加强谈话诫勉
3、建立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