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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三章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

第四章合同内容

第五章合同的拟制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七章合同审批流程

第八章合同用章流程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及跟踪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十二章合同归档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明确管理重点,细化管理内容,规范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署、履

行、变更、终止、解除等行为,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监督合同实际履行,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不论该文件冠以“合同”、“合约”、“协议”、“意向书”之类的何等名称)。

第三条、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

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书面合同原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正式签署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贰仟元以下且能即时结清的合同除外。

3、事前签订原则: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先

行履行合同。

4、招标原则:凡符合公司招标条件的,需进行招标,具体程序按照《招

标管理制度》实施,拟签订的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附

件,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

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的现象。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四条、公司合同分类的原则以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合同保管的方便。

第五条、建设工程类合同,包括测绘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样板间设计等)、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等委托类合同、建筑、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环境、主体配套等施工类合同。

第六条、材料采购类合同,包括建筑材料、家具电器及公司固定资产采购等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七条、依据合同标的金额、参考合同交易对象,工程、材料采购类合同可再细分为简易合同、普通合同、大额合同、重大合同四类:

第八条、销售类合同,包括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房)及补充协议、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委托销售代理合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等。

第九条、租赁类合同,包括认租协议、普通商铺租赁合同、餐饮类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住宅租赁合同。按照该类合同是否具有重复使用性可分为批量性合同、个体性合同:

1、批量性合同:是指在销售及租赁前已确定可执行的单方价格,为重复

使用而在销售或租赁前预先拟订的合同范本。

2、个体性合同:是指在销售及租赁前未有价格或销售规划,在事件发生

时而单独拟订的合同。

第十条、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其他类合同,包括:

1、营运类合同:含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合同,电梯广告、灯箱广告、

电信合作、车位租赁等各类收入合同;

2、开发类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拆迁补偿合同、项目

合作协议等;

3、法律事务类合同: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4、广告类合同:房地产项目广告、物业广告、公司形象广告、短信、

宣传单设计、印刷、喷画制作宣传推广等合同;

5、财务类合同:借款、担保、抵押、保险、审计、评估等合同;

6、行政管理类合同:打印机租赁合同、注册地房屋租赁、文具、固定

资产采购、保洁服务协议、旅游合同等;

7、综合事务类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作等合同。

8、人事管理类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

招聘服务合同等。

9、物业管理类: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合同类。

第三章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

第十一条、工程、材料类合同拟制前,按照标的金额大小确定是否实施招投标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方法》组织招标,合理选择合作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营销批量性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需提交已批复的年度销售计划或项目销售计划、项目平面图、交楼标准,在开售前30天提交房管局最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的拟制时要统一以下关联合同的原则及衔接:

1、认购书、房管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2、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备案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按业务需要由我方拟制或由对方提供版本进行个性化修改。

第四章合同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及各条款填写要求: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及公司注册号码或个人身份证号;订立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签约对方主体资格,查验其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审查代理人资格,评估对方履约能力及信用,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章一致。

2、标的;合同描述的标的的名称、地址需与政府项目的批准文件相符;

3、数量;合同的数量条款应清晰准确,数量的单位也应清晰,不得有异议;

4、质量;合同的质量条款应根据标的的种类和性质约定,明确约定标的的物理性能或化学成份、规格型号、款式等。质量的描述必须详细,特别

是合同有明确要求的,避免笼统地采用“按照国家某某规定执行的字眼”; 5、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付款条款不仅应约定付款期限,还应约定严格、周密的付款前提条件。若合同约定预付订金(备料款或预付款)的,原则上金额应控制在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下;合同约定支付定金的,则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价款的大小写应相符,并核查是否按照招标原合同确定的价格填写;

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明确合同履行的时间段、时间点及合同履行的地点,并落实操作的可行性,考虑与其他相关合同有无时间的冲突;付款的条件必须可以实现,且容易判断及操作,付款的时间必须明确并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安排;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的合同,应以公司或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将付款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相结合,若对方履行义务时间较长,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

7、违约责任;违约条款需明确,处罚要量化,且要注意对损失的赔付要对等等;违约条款包括构成违约的条件、不构成违约的除外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

8、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必须从最有利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出发,合理、合法的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一般应选择诉讼方式,约定诉讼的,应尽可能约定有利于公司的法院管辖——我司所在地法院、工程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等;

9、其他特殊需要规定的条款:合同要有生效条款,也要有失效的条款;

10、合同份数(最少三份,我方二份,对方一份)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性质与客观需要,合同内容还可以有保修、保密、验收、风险、权利归属等条款:合同中的保修条款必须包括有保修范围、保修措施、保修期限、保修金设定和使用、结算及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一)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有保修条款。

(二)涉及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的合同,应有保密条款和权利归属条

款。

(三)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或成果移交的合同,应有验收条款和风险承担或转移条款。

合同内容应具体、确定,能明确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客观情况在签约时确实无法明确规定的,应规定能明确权利、义务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招投标、协商或谈判过程中,凡合同对方承诺的各种对公司有利的事项必须写入合同条款。

第十七条、对于总价包干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标的量(即工程量、采购量等)减少等对公司有利的情况,合同经办部门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书。

第十八条、工程、材料类简易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

1、具体内容(例如采购、维修、施工、咨询的内容);内容必须与实际施工、采购的材料一致,且与行业的要求一致;

2、合同标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总价;必须与行业要求、规范要求一致,且表述清晰,特别是技术要求必须清晰详细表达;

3、履约期限(例如到货时间、完工时间、付款时间)、运输、到货方式;

4、付款时间和条件(例如“完工”、“收货”、“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款项支付应设臵为预付款、结算款、质保金三部分。

5、违约条款;

6、验收标准的说明,包括工程验收标准及材料验收标准。

第十九条、工程、材料类普通合同、大额合同及重大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

1、合同各方完整的法律主体名称;

2、合同标的应具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在5元以下,数量在10个以下的可简化);

3、合计数量、总价、计价清单的依据;

4、履约期限(例如到货时间、开工日期成立标志、完工时间)、履约地点、范围;

5、施工图纸(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技术、工艺要求、材料质量、验收标准、维修质保方案、保修时间、价款变更及退货原则、产品保护、运输方法、保险要求、甲供材料领用量、工程分包、技术变更、争议解决制度、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工期顺延调整的要求,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程序、竣工验收与结算编制核对等。

6、结算方式要求、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保修金;款项支付应设臵为预付款、进度款(可按实际约定进行细化再分段)、结算款、质保金四部分。

7、违约责任(包括迟延罚则);

8、其他配合要求(例如水电费用负担、配合费比例、入场和退场的通知、签收和送货单的样式等);

9、特殊原则:

(1)、货物更改扣款原则:供应商无法供应合同清单约定的货品,需更换品牌、型号、规格的,除需征得我司书面同意外,还应扣减变更部分货款的20%。

(2)、货期延误扣款原则:如果供货迟于合同原定期限,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合同总价≤5万元,罚款500元/天;

●5万元<合同总价≤10万元,罚款1000元/天;

●10万元<合同总价≤40万元,罚款2000元/天;

●40万元<合同总价≤100万元,罚款总价的3‰~5‰/天;

●100万元<合同总价,罚款总价的6‰~8‰/天.

●(3)、合同价款承包方式确定原则

?由施工单位包设计、包验收的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由我司包设计,施工单位包施工的总价包干合同,可以约定±5%以

内的总价调整;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按照合同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10、解决争议纠纷的管辖地;(诉讼务必选择在我司注册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

11、合同份数(最少六份,我方四份,对方两份);

第二十条、批量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

1、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存量房买卖

合同):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及个人身份证号;

②标的基本情况、销售依据、物业服务;

③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④房屋交付时间、交房条件、资料、验收,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⑤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必须与预售证或产权证相符;

⑥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必须与预售证或产权证相符;

⑦产权登记、迟延办理的违约责任;

⑧装饰、装修、设备标准及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注明该部分为参考信息,

我司有在同等标准下替换的权利;

⑨税费的缴纳、物业管理的说明等;

⑩工程质量保修、专项维修资金约定;必须符合国家住建制度及住宅装修要求;

?解决争议制度;(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方式等其他特殊需要规定的条款;

?合同份数(最少肆份,我方二份,对方一份,房管局一份)。

2、租赁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租赁合同包括写字楼、商业物业、居住

用房、餐饮及娱乐用房的租赁):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及个人身份证号;

②租赁的地点、面积和用途;

③租赁期限、保证金、租金及递增率、水电及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标

及缴纳方式;

④租赁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⑤交楼标准;

⑥场地装修及设施维护的处理;

⑦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⑧争议的处理;

⑨其他需要规定的条款;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约定;

⑩税费的缴纳、物业管理的说明;

?合同附件:平面图、水电表抄表清单、钥匙移交确认表

?合同份数(最少肆份,我方二份,对方一份,备案机构一份)

3、物业服务合同文本的具体要素: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及个人身份证号;

②物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与质量;

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交纳时间;

④物业的经营与管理收费标准及方式;

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标准及资料;

⑥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⑦双方的权利义务;

⑧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及续筹;

⑨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⑩诉讼(当地人民法院)及其他需要规定的条款。

⑾合同份数(最少叁份,我方二份,对方一份)

第二十一条、物业维保合同文本具体要素: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及个人身份证号;

2、维保项目名称、地点及委托内容、委托期限;

3、双方权利及责任;

4、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制度;(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

9、其他特殊需要规定的条款。

10、合同份数(最少三份,我方二份,对方一份)

第二十二条、个体性合同文本必须具备第十条的基本要素,除国家或行业规定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外,应优先使用公司现行的范本格式,其次选择使用对方起草的格式文本:

1、对方已有范本的:

①借款、担保、抵押、保险、审计、评估等财务类合同;

②土地出让合同、拆迁补偿合同、测绘合同等开发类合同;

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④注册地房屋租赁;

2、可由我司草拟范本的:

①销售代理、广告、短信、喷画制作宣传推广等策划代理类合

同;

②文具固定资产采购合同;

③公司股权转让类合作合同;

④物业管理的电梯广告、车位租赁合同。

…………

第五章合同的拟制

第二十三条、合同标准文本

合同标准文本指公司为重复使用而就某类业务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包括标准条款和补充条款两部分内容。

标准条款是合同标准文本的主要条款,是公司根据每种业务的性质和内容事先拟定的条款;补充条款在标准文本中为空白部分,由具体业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加入。

合同标准文本(主要是标准条款)由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起草,报法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修改,由法务综合各部门意见确定最终文本后交经办部门,报公司审批后执行,技术性较强的合同(如设计合同等)可由相应技术部门确定最终文本。

合同标准条款的确定应本着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从本公司角度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对不宜推行标准文本的业务,应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经办部门及时提出,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十四条、公司已有的合同标准文本有各类施工合同、采购安装类合同、材料采购类合同、装饰装修类合同等工程类合同文本,该类合同文本的经办部门为合同预算部;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委托类合同文本,该类合同文本的经办部门为工程技术中心;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合同文本,该类合同文本的经办部门为营运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文本,该类合同文本的经办部门为物业中心。

第二十五条、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标准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标准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增加补充条款。

第二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可采用规定的格式合同文本;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参照以往的合同或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或合同示范文本另行拟定合同。

第二十七条、非标准合同文本的草拟

由经办部门负责提供合同的初稿、相关合同文本、该合同的基础资料、相关信息和经办部门的意见或建议,由法务草拟该类合同文本后交回经办部分,经办部分针对专业条款及可操作性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后,交法务审核,由经办部门报公司审批后再使用。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职责:

1、经办部门起草或填写合同,应保证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全面性、措词的准确性,主要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必须已与签约方协商一致。

2、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审核工程类合同的工程概况、承包范围、规模、工

期、工程进度、所需资料文件、技术指标、设备材料及其配件的供应责任、施工方案、产品质量、技术资料交付时间、验收标准、方式及手段、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限、承包方式、付款条件及双方相互协作、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条款。

3、项目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上述所有条款的可行性、施工方案、计划和对本公司利益的影响。

4、材料管理中心重点审核采购材料的价格、品牌、型号、规格,到货日期、质量保证及处理质量争端的条款。

5、成本管理部重点审核工程量及价格条款、承包方式、承包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时间、验收方式、签证变更条款的合理性,并审核涉及合同金额的预算书和结算方式。

6、营销部重点把握在销售阶段的策划方案、推广活动、营销活动、广告活动等内容的条款控制,销售、租赁合同金额、合同权利义务、跟踪验收和效果评估、折扣等合同条款的可行性等并提出专业意见。

7、开发管理中心重点审核有关用地、报建、验收等手续、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相关税费的条款、各方责任的合理性、履行期限与方式、风险控制。

8、财务部重点审核合同金额、价款、成本控制、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财务、税费问题的合理性。

9、总经办应审查会签资料是否齐备、会签手续是否完整,重点审核合同主体的适格性、条款的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对审核后的合同进行最后核对确认。

第七章合同审批流程

第二十九条、工程材料类简易合同的审批

(一)、流向:1、材料采购类:预算部提供合同文本材料管理中心完善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岗,按顺序依次审核,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

2、工程类:预算部提供合同文本项目管理中心完善工程技术中心材料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岗,按顺序依次审核,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

(二)工程材料类简易合同的审批时限:每个部门应在合同送达时起的4个工作小时内审核完毕,并送交下一个流向部门;

(三)、要求:呈批合同文本同时应当附上:

1、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的指引文件(例如工程预算计划、同意签证变更函、工程管理内部请示呈批表、工程事务联系单等);

2、合同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三十条、工程材料类普通合同、大额合同及重大合同审批

(一)、流向:工程材料类的普通合同、大额合同及重大合同,作为工程招标文件的附件之一,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方法》由成本管理部完成内部起草审核后,按需依次交由工程技术总监、项目总监、材料负责人加具专业意见并修改后,交由法务、财务、法务部负责人按顺序依次审核,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后作为发标的合同附件;

(二)工程材料类普通合同、大额合同及重大合同审批时限:每个部门应在合同送达时起的6个工作小时内审核完毕,并送交下一个流向部门;

(三)、要求:呈批合同文本同时应当附上:

1、工程技术管理中心的详细技术方案及图纸;

2、项目管理中心根据计划书落实的措施及时间;

3、材料公司根据计划书落实的措施及时间;

4、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清单及专业意见;

5、合同预算部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的双方清单比价分析、经过核对后的

造价方案(只交董事长);

6、年前或项目启动前的预算批文;

7、合同对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8、招标文件(含发标、招标、议标、定标的全过程);

9、已经批准的最后定标文件;

第三十一条、营销、物管类批量合同范本审批

(一)、流向:经办部门(营销中心或物管处)完成内部起草审核开发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岗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负责人,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定版。

(二)、要求:呈批合同文本同时应当附上:

1、董事长审批同意的项目租售价目标;

2、租售审批流程说明;

第三十二条、开发阶段的其他合同的审批:经办部门起草各中心总监合同管理岗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负责人,按顺序依次审核,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

第三十三条、以下各类合同及补充协议,直接报财务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岗、董事长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征地补偿合同、合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及其他特殊合同。

第三十四条、其他合同的审批:经办部门完成内部起草审核后合同管理岗财务管理中心按顺序依次审核,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其中,物业公司的设备、工程等维修采购合同金额超过叁万元的,需先提交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加具相关专业意见。

第三十五条、其他类合同的审批时限一般为合同送达时起的8个工作小时内审核完毕。

第三十六条、合同审批人员如遇出差、请假等,应授权其他人代为审批,如遇公司紧急合同需审批时,不能及时审批的,可先送下一部门审批,合同

经办部门应在审批表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经办部门应电话征求审核部门意见并注明,未审核部门在事后补签。

第三十七条、合同审批过程中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合同审核后,由经办部门根据所有部门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在就修改过的合同与对方磋商后出合同正本,在就合同正本做呈批。如与对方磋商不成的,经办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八条、经办部门对合同的修改时限为4个工作小时,与对方磋商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磋商过程中,如对方坚决要求修改公司的合同文本,经办人应将对方要求修改的内容和理由书面说明,并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后呈报公司。

第八章合同用章流程

第四十条、审批定版的合同应先由对方签字盖章。

第四十一条、工程材料类及其他合同在文本审批过程中,已经确定所有合同条文内容,因此由部门经办人作用章呈批,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依次审批通过后,可直接送校对合同档案管理岗盖章。

第四十二条、营销、物管类批量合同,由于文本审批过程中仅确定该类合同范本,具体交易条件及对象尚未确定。因此,批量合同的签署、盖章须遵守如下细则:

(一)、签署细则

1、认租(购)书的签署,必须根据董事长签批的租售底价,由租售部与合同管理部联合填制已获批印制的空白文本,经部门总监审核通过,交财务中心收款并核对底价后,移送法务部审核。

2、租售合同的签署,由合同管理部经办人员根据已经签署的认租(购)

书填制完整合同文本,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财务中心复核后,交法务部主任审批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

(二)、用章流程

经过上述签署流程确定全部条文内容后,由合同管理部经办人员制作用章呈批表,经部门总监签认后,交合同档案管理岗核对盖章。

(三)、上述细则仅针对已获批的范本填制过程,经办部门不得在范本上更改或增加任何特殊条款,特殊情况必须增加,需依照大宗合同范本审批流程逐级呈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三条、因特别紧急、特殊需要等签订的合同,由董事长审批后可直接用章。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及跟踪

第四十四条、各类合同的履行,均由部门总监负责,部门经理监督,本部门经办人员依约具体执行。对合同履行情况要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合同相对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其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四十五条、合同交底:

第四十六条、合同的验收:合同相对人履行义务后,应由合同承办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管理规定组织验收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合同付款或结算的依据。

1、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项目及工程管理中心加具相关验收意见(包括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

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验收小组最后签名确认通过。(上述验收的具体方法及文件详见《工程付款验收制度》)

2、材料验收:甲供材料首次进场时,由材料部牵头组织验收,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施工单位必须到场,验收时标准对照合同条款及封存样品,后续检测取样工作由项目管理中心完成。(上述验收的具体方法及文件详见《工程付款验收制度》)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付款流程:

1、工程材料类普通合同、大额合同、重大合同付款,在收到乙方的请款申请后,由项目管理中心按照合同填制《工程款项支付审批表》,并详细描述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工程完成总量、工期、工艺等)后提交部门部门总监、材料部、预算部、工程管理中心三级审批后,移交财务中心审核金额,最后呈董事长审批。

2、工程材料类简易合同、开发阶段其他合同、综合合同的付款,由合同经办人员填制请款呈批表,完成部门内部经理、总监两级审批后,移交财务中心审核金额,最后呈董事长审批(如属预算内的物业公司简易合同,最后呈物业总经理审批即可)。

3、营销物业类合同属于收益类合同,不适应本条付款流程。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书面通知对方,除对方代表当场签字外,应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对方,回执单据由档案管理员随合同原件妥善保存。

第四十九条、各经办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约定、或半年度、年度、项目终结为终点,对期间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清理汇总,发现履行问题,应及时在部门内依层级呈批处理方式,如部门内部无法解决,可申请法务协助处理,由总经办跟踪,采取与对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等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五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据实需要变更原合同约定内容,应当采取补充协议形式局面变更,由合同经办部门拟制补充协议文本后,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督、财务总监、合同管理岗、法务部负责人审查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呈批同时应当附上条款变更说明,及变更发生背景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十一条、如出现特别情形,需要解除已签合同,由经办部门呈批解除事由和解除方式,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督、财务总监督、合同管理岗、审查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呈批同时应当附上解除事项发生背景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五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据实需要变更原合同约定内容,应当采取补充协议形式局面变更,由合同经办部门拟制补充协议文本后,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督、财务总监、合同管理岗审查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呈批同时应当附上条款变更说明,及变更发生背景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十三条、如出现特别情形,需要解除已签合同,由经办部门呈批解除事由和解除方式,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督、财务总监督、合同管理岗、审查通过后,呈董事长审批。呈批同时应当附上解除事项发生背景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违约事项与争议报告:在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须及时向部门总监报告并知会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与外聘法律顾问商议后并与经办部门共同商议解决制度后上报公司。

第五十五条、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确需聘请律师代理的,由法务负责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协议)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职责 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合同(协议)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五、一般规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的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做出明确规定。 七、合同(协议)审批流程: 1、工程施工、安装类合同(协议)

2、营销包装类合同

(一)工程施工、安装类合同 1、执行施工定额类 (1)工程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施工定额类工程项目外包提出申请,外包工程成本费用超过十万元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外包工程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总工办)、工程成本造价(预算部)、施工方案(工程部)进行说明;外包工程成本费用在十万元以内的可口头请示。(2)经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外发包合同(协议),填写《外发包工程联系单》,写明:1、申请工程项目名称;2、申请工程类型;3、申请工程项目概要。 (3)总工办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4)预算部对工程部申请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进行造价核算,并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上写明,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审阅。 (5)财务部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合同(协议)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财务要求。 (6)工程部根据总工办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和预算部对项目外包工程的造价概算和财务要求,工程部与意向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摸底洽谈,组织内部招标,并就投标的几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情况组织预算部、总工办、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联合考核投标的施工单位,经过讨论通过确定最终承包单位。 (7)工程部根据最终确定的承包单位拟定正式合同(协议),填写《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单》,写明:1、工程名称;2、合同类型;3、签约单位;4、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8)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协议)具体条款是否有不利于企业条款等,如有经过法律顾问建议,工程部重新修订;如没有,工程部开始进行合同(协议)的正式审批程序。 (9)《合同审批单》会签栏: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10)经批准通过的工程外包合同,工程部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11)《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拟定合同草案、《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单》、正式合同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2、采用市场价格类 (1)工程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市场价格类工程项目外包提出申请,外包工程成本费用超过十万元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外包工程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总工办)、工程成本造价(预算部)、施工方案(工程部)进行说明;外包工程成本费用在十万元以内的可口头请示。(2)经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外发包合同(协议),填写《外发包工程联系单》,写明:1、申请工程项目名称;2、申请工程类型;3、申请工程项目概要。 (3)总工办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4)方案及技术要求需工程副总经理审阅。 (5)工程部对外包工程进行市场调查,预算部对工程部申请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进行造价概算,并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上写明,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审阅。 (6)财务部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合同(协议)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财务要求。 (7)工程部根据总工办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和预算部对项目外包工程的成本造价概算及财务要求,工程部与意向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摸底洽谈,组织内部招标,并就投标的(2-3)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情况组织预算部、总工办、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考核投标的施工单位,经过讨论通过确定最终承包单位。 (8)工程副总经理审核。 (9)工程部根据最终确定的承包单位拟定正式合同(协议),填写《工程合同(协议)审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合同管理制度82611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合同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文物勘探合同等)、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土地征用合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燃气具代理销售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单位。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

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本,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原件交有关部门。 (三)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本单位承办的合同。 (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非格式合同的合同履行统计表和履行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是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 (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 (五)负责合同的监督执行; (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 (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 第六条专业审查部门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规避合同风险,做 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五条具体规定 1、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重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 包合同的批准、签定。总工程师负责一般性工程合同的最终审核、 批准和签订。 2、由风险控制部、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集团公司各类 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风险控制部

①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 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审查把关。 ②负责法律关系、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审 核,负责核查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 ③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 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起草、编制、审查和推广使用工作。 ④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效 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集团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治谈。 ⑤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2)企业管理部 ①负责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 放和管理。 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合同中有关造价、工期、质虽、技术等条款的审核。 ③负责集团公司各类合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交给档案室保存。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设计类合同管理规定

设计类合同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类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评审、签订等流程,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规范技术部人员处理涉及合同签署中的事务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设计方面的工作和部门。 3.0职责 本规定的责任部门【技术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改进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本规定的知晓部门/岗位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岗位。 4.0合同准备 4.1需要进行招标的设计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技术部方可进行招投标,并文字通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 4.2 投标单位的数量: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执行;自行招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最低不得少于3家 4.3经董事长批准不进行招投标的,也要通过货比三家,对造价及相应条款进行比较,保护开发商的利益;经办部门负责对拟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登记,收取对方相关资料后汇总至主管领导后,讨论确定拟参加投标的三家企业并报总经理批准,招标会由主管领导主持,投标三家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招标会。接待投标企业须公司两人同时在场。 4.4若需委托中介招标公司代为招标的,必须签订委托合同并监督招标中介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4.5 除特殊情况外,由技术部,发放招标文件、资料,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进行广泛的调查与考察,必要时对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进行走访,充分了解投标方的资质与信誉、业绩与能力、服务与承诺。 4.6资格预审 各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推荐潜在设计合作单位,公司全体员工均可参与推荐,推荐方式为匿名制,推荐表中应列明被推荐单位各项资质。经办部门应当留存历次招标中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资料,并形成《汇洋天成合格设计备选名录》,供以后使用。 4.6.1资格预审分为书面审和实体审。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得少于3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有关资格的声明函、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完整有效。 4.6.2经办部门应要求潜在设计单位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及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设计标的金额在500万); (4)历年同类项目主要业绩表; (5)相关资质证明证书; (6)员工总数及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主创人员的资质等;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6.3由经办部门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三人参加。须外地考察的,考察人数可以为2人。考察如下内容:潜在考察设计单位的办公环境、单位规模、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关键设备情况、在建项目或近期已完工项目情况、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可靠程度,其提供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4.6.4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潜在设计单位可免于考察: (1)由技术部主管领导认可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或企业; (2)二年以内参加过同类项目投标,且已考察合格的;

检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电力设备检修安装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利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维护公司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对外经济活动中的失误,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性质和管理发展方向,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其它法人组织签订的各类常规经济与技术合同。 3、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组织职能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专业归口、公司统一管理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并实行经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备案制度。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合同管理的责任人,法人委托人是合同具体签订、履行的责任人,一般情况下公司经理、副经理及负责业务的经办人才具有被委托资格,只有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委托人才能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对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对外签订工

程项目服务合同和工程作业实施机具、设备的采购合同,以及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和工程项目代理客户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管理公司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技术咨询与服务的采购合同根据技术的性质归口于相关的项目经理部,施工机具的租赁合同由相应的项目经理部负责,综合管理部备案。 4、合同签订的管理要求 4.1签订经济业务合同的范围 公司办理非经常业务及以下经济业务单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1)公司内部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采购,工作服定做; (2)工程项目的材料与设备采购(含代理客户采购); (3)对外工程项目服务提供(安装、检修、调试、运行维护等); (4)广告宣传业务:广告制作与发布、宣传、礼品制作; (5)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采购或对外提供:鉴定评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管理咨询、其他技术服务; (6)无形资产开发、购置、转让; (7)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及其他保险; (8)租赁业务:仓储、机具等; (9)劳务业务:勤杂工、协议工等(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临时用工合同); 4.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政策以及行业有关规定。对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融创: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运营中心、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 确造价取费原则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 程,经过各级审批后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 缘由、合作方选择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 集团运营中心备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 办手续。但由此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 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 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 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完整版)成本合约部-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

海南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司发[ ]号 ──────★────── 成本合约部 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成本合约部 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装饰市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预算部门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成本合约部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和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1. 工程名称和地点。 2. 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3. 开竣工日期。 4. 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 工程造价。 7. 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8.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9. 双方协作的事项。 10. 奖惩条款。 11. 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 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设备合同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1对设备采购合同从谈判到执行完毕的全过程进行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依法治企,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 1.2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2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主体 2.1为了保证与前期订货过程管理、后续设备台账管理的延续性,由设备动力车间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由公司比价委员会开会审议; 2.2公司比价委员会主要由主管副总(任小组负责人)、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动力车间、技术部、质管部、财务部、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3条适用的法律法规。 3.1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3.2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合同还必须符合国际有关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定。 第4条适用情形。 4.1按照公司要求,超过2000元以上的设备采购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必须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第2章合同谈判的阶段及内容 第5条交流验证阶段。 5.1通过与供应商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设备动力车间可以了解当前世界上的先进技术信息以及不同设备的优缺点,为采购前期的设备规划和决策作参考; 5.2在掌握更全面、准确的设备信息后,设备动力车间可以对原来的设备规划进行检查、验证,及时修改以前的错误规划、调整不合理决策,以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5.3设备动力车间邀请配套设备供应商参加技术交流,减少主辅设备、软硬件间的不兼容。 第6条技术谈判阶段 设备动力车间选定供应商后,开始技术谈判。谈判涉及的有关条款是合同技术附件的主要内容。设备动力车间的技术人员应认真研究技术附件的范围及细项,以防止疏漏,并在技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由公司指定档案处负责人保管。 1.3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当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档案资料。 2.归档 2.1合同订立后,公司应将合同文本的复印件送经理和办公室各一份。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 2.2合同履行完毕后 10日内,公司应将全部合同资料整理成册,按照时间顺序先后编排,装订成册,正本送交经理办公室,并制作副本一份交办公室。 2.3办公室接收资料时应当出具收据。 3.档案借阅 3.1根据工作情况,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由查阅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到档案处办理借阅手续。 3.2借阅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阅读室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确有必要借带出档案室阅读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 4.责任 4.1借阅档案人丢失档案的,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记过、500-1000元罚款,并扣发3至12个月工资的处罚。 实施6. 6.1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总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实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采购、销售、预算及其它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施工图、项目合同文件、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资料、预算资料等。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由公司工程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工程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资料 3.财务部可除外(可留下项目合同复印件做为做催收货款的使用)。 4、合同档案要实行分类管理,便于文件的管理及查找。 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工程部。 2、合同项目终止后各部门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册,经部门经理鉴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工程部移交。 3、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见附件表一)。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按公司原制定的项目文件编号方法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及时处理,要查明原因,损毁,如有遗失、年清理核对一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工程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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