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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一直是养猪业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13年3月份上海出现黄浦江死猪事件,近期甘肃盐锅峡死猪事件等,一直有关于死猪问题困扰着我们,目前应该如何更高效的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呢?

目前动物尸体处理方法有:焚化(火葬)、熔化(化尸池及各种-水葬)集中或单机堆肥罐,做成新产品。(金、口)、掩埋(土,合法)、堆肥法(木葬)。死猪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却没有一种完全令人满意的。福建永诚在第三届中美养猪高层论坛上分享了目前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高效方法——发酵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

一、发酵堆肥法介绍

发酵堆肥法是一种尸体简单高效的无害化处理的方法之一,是目前美国中西部地区比较普遍的管理方法。

发酵堆肥法符合自然界物质循环。在可控制的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对有机质进行分解,使之成为一种可贮藏、处置以及土地利用的物质,并对环境无负面影响。成本合理、环境无害、杀灭病原体、操作简单,在美国最早用在家禽,然后到牛、猪、鱼、马。

二、发酵堆肥法原理:

1、细菌、真菌、放线菌在适宜温度下进行的一系列反应,细菌为最主要的反应物。

2、生物过滤器是用来减轻堆肥产物中的气味,需要在动物尸体周围保持一层厚的生物过滤器(主要成分为潮湿的碳源材料—木屑)。

优点:所有微生物都是自然生长的,除了动物尸体和碳源外不需要任何添加物。

要素:控制堆肥效果的因素主要是碳/氮比为30。如果碳/氮比值过低,会产生众多氨气或其他臭气;如果碳/氮比过高,会使分解率降低,堆温度比较低,打不到要求。

三、控制发酵堆肥效果的因素

1、发酵堆肥填充料一碳源

堆肥填充料有很多,可以选花生壳、玉米秸秆、玉米杆青贮物、干草、谷壳、切碎的黄豆杆、刨木花、回收纸、树叶、家禽垃圾等。

2、发酵堆肥法的水分含量

在发酵堆肥法的过程中,猪尸体水分一般为65%,回用堆肥水分40-50%,锯木屑水分一般20-50%(木屑不成团也挤不出水分即可),保证堆料水分含量为55%。如果水分太低将导致分解率低、堆温低不达标;如果水分太高将导致腐臭味大、苍蝇多等。控制堆料水分含量是堆肥法的关键所在。

3、孔隙度

孔隙度也是发酵堆肥法的一个条件,目的:使氧气进入堆体,维持5%的氧气水平,防止太多空气渗入而导致堆体温度低,堆料孔隙度一般为40%。

如果孔隙度太低将导致分解率低、堆温低、臭气大;如果孔隙度太高也将导致分解率低、堆温低。

4、发酵堆肥温度

堆肥理想范围37.7--65.5℃,温度调节是堆肥处理的关键。保持温度> 55 ℃至少五天是摧毁病原体的关键。

5、发酵堆肥法设计需要关注的事项

选址应选择离猪舍保持60米以上,避开水源,不能选择低洼地带,有道路通达堆肥区,考虑主风向,做好生物安全。尺寸大小根据各自猪场死淘率计算(以万头猪场为例)标准是6.25 m3木屑可处理1 t死猪。同时在使用中应需注意的问题:没有完全覆盖、水分含量不合适、表面过于干燥。

四、发酵堆肥简易图

1、运作及管理

1)发酵堆肥处理并不是简单的“尸体堆积”—这样会产生非常不好的效果!

2)需要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良好的管理方法非常必要!

2、启动运行

初期地面铺一层30cm厚的木屑,如果大于100公斤的猪要铺更厚堆一层尸体后靠墙边应留30cm的木屑填满,尸体表面至少覆盖一层20cm的木屑。

3、尸体堆放位置

如果是100kg以上的猪约留30cm的间距死胎、胎衣及哺乳仔猪可以群放不可草率的放入动物尸体,应整齐的层层叠加安放并覆盖严密。

4、堆肥时间及木屑再利用

堆肥期为6个月。在3个月时进行机械性的二次翻动,重新分配多余水分,引入新的氧气供给,效果会更好。

熟化的堆肥50%可再次利用,50%另外处理(还田做肥料或与粪便一起堆肥等等)。其他50%的填料为新鲜的木屑,做为覆盖层的外层。

5、温度和湿度

使用期间,天气干燥时可在表面的喷洒水保持其湿度.

使用长针式温度计监控堆温度,堆温理想温度在37.7℃---65.5℃。

五、生物安全与疾病预防

防止野生动物、啮齿动物进入堆肥区;减少人员流动;工具与场地消毒。

六、发酵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优缺点

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优点:1、无二次污染,处理效果良好;2、简单易学,易管理;3、初期投入及运行费用低廉;4、大小猪场均可实施。

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缺点:1、需要大量碳原料;2、全程要管理和监控。

总结:猪场使用堆肥方法既经济又具“生物安全”,特别适合温暖/炎热的地区,冬季北方地区使用需增加地暖功能。

13 动物尸体处理规定

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 一.目的 诊断疾病,合理利用动物资源,减少疾病传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园内所有死亡动物的尸体。 三.职责 兽医对尸体进行病理剖检,保留有价值材料,无害化处理无用部分。 四.工作程序 4.1死亡动物的上报 4.1.1饲养员发现动物死亡后,应尽快报告主管兽医,如珍贵动物死亡必须尽快报告 部门负责人。同时将动物尸体放在游客不易看的地方或适当用物品遮盖。 4.1.2兽医接到动物死亡报告后,必须尽快安排人员将动物尸体拉回动物医院,并组 织人员讨论处理死亡动物的意见。死亡动物价值超过3万的,24 小时内及时上报总经理室并上报集团。 4.2 对参加剖检人员的规定 4.2.1 主治兽医在动物死亡后应及时进行解剖,因故不能进行解剖时,要采取措施保 护尸体的新鲜,防止出现腐败。

4.2.2解剖人员在解剖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等保护用品。手上有外伤者不得参加解剖,轻伤经严密处理后可继续进行剖检。 4.2.3解剖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安全,各种刃器有序摆放。 4.2.4属国家规定的烈性传染病,不得擅自解剖。在报告上级之后,按国家的规定妥善处理,并严格消毒。 4.2.5在不妨碍尸检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保全尸体(皮张、骨骼)的完整,以便于动物形态标本的制作。 4.2.6 尸体处理完毕,人员、器械以及解剖室应及时消毒。 4.3尸体剖检规程 4.3.1动物发生死亡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病理剖检。 4.3.2尸体剖检时应放在备用的塑料薄膜上进行,尽力减少体液沾染地面。垫用的塑膜按医用固体废弃物处理。 4.3.3 剖检前应进行种类、呼名、年龄、性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及解剖日期、尸体重量、姿势等登记。在动物尸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拍照或文字进行记录存档。 4.3.4对体表被毛、营养状况、天然孔、粘膜、分泌物等外观进行鉴定。 4.3.5对皮下组织,胸腹腔各脏器的自然位置、颜色、性质、质度、液体等进行鉴定。每个脏器分别进行检查,鉴定病变。 4.3.6病变组织需要进一步检查时,应采集组织标本(病理组织学、微生物学等)。 4.3.7在完成大体解剖后,应出具初步病理和死亡原因报告。 4.4尸体基础研究规定 4.4.1特殊病变要做微生物检查、病理检查,并留相关材料。 4.4.2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特殊动物,要保留有关材料:材料保存于解剖室。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标准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号:农医发[2013]34号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掩埋法 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

(完整版)206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项目建议书 项目实施单位:**区农牧局 项目负责人: 二〇一五年八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最终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循环开发利用的生态效益。为了有序推进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程,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区实际,拟申报本项目。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实施单位:**区农牧局 建设地点:**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两年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一个,占地面积50亩,配套修建办公管理、水、电等辅助生产设施,利用专用设备和技术,将各种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作物秸秆和草本植物以及污泥等)加工成环保型绿色肥料(活性生物有机肥)。项目建成后,处理中心的无害化处理量应达到日处理3吨,年处理1000吨的能力,有机肥生产量年产1-3万吨。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补助500万元,自筹500万元。 二、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实施背景 近年来畜禽重大疫病时有发生,给养殖业和人体健康带来重大损害和严重威胁。动物卫生安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到动物的生长健康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对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动物卫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有许多种,而其中病死畜禽不能及时有效进行无害化处理则是重要因素之一。病死畜禽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极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扩散蔓延,特别是病死畜禽流入消费市场,将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近年,养殖场户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肉,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安全。 **区地处甘、蒙两省交界处,年均出栏猪约3万头、牛0.6万头、羊15万只、禽类40万羽。在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情况下,按照养殖生产和强制免疫过程中正常死亡计算,预计全区每年都会有近0.15万头生猪、0.01万头牛、0.7万只羊、3万羽家禽死亡。由于没有无害化处理厂,一些饲养户对死亡的牲畜、家禽基本上都自行采取就近掩埋或随地丢弃,造成了环境污染和动物疫病的传播。同时,由于农业的过度开发尤其是长期使用单质化肥,没有适当给土壤补充有机质,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产品的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 术规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处理过程中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包装、暂存、转运、人员防护和记录等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 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内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蒸汽、压力的作用下,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高温法 高温法是指常压状态下,在封闭系统内利用高温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深埋法 深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投入深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动物尸体处理方案

一、技术背景 随着畜牧业快速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高,动物组织、病死猪以及非正常死亡的畜禽动物尸体增多,已成为影响当前食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传染疾病,直接威胁着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如何有效处理病死动物已成为当前畜牧业发展乃至社会发展遇到的新难题,寻找一种安全有效、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已迫在眉睫。 目前对动物组织及非正常死亡的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主要有三种方法,即焚烧、深埋、高温高压处理法。 1、焚烧处理:焚烧不但设备成本高,一台焚烧设备一般在30万以上,处理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灰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硫化物等污染物,对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焚烧的运行成本较高,例如焚烧一头100公斤重死猪消耗能源成本约50元左右,且还不包括人工费。 2、深埋处理:此法对于规模养殖场根本不适用。按照规定,死猪至少埋入2米以下的坑中,撒上生石灰后覆盖。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1).规模养殖场由于几乎每天有病死动物,没有那么多地方挖来埋掉,按照要求挖2米深的坑,一次操作至少需要人工费100元以上;2).实际操作中挖坑的深度很少超过1米,对防疫要求不合格。3).灭菌不彻底,易产生二次污染和病菌再次传播,且对地下水、土壤等自然环境都会造成污染。因此,现在演变成了化解池,将死猪置于污水或化学药剂中自然分解;耗时长,效率低,环境恶劣。 3、高温高压法:以台湾生产的整套系统生产有机肥料为例,存在以下问题:1).设备投入成本很大,每套至少40万以上;2.)规模养殖场无法满足处理的数量,而设备无论多少都需要相同的加温与发酵成本,处理成本很高;3).处理一次需要3天左右,无法将每天随时的病死动物随时处理,还需要建设配套冷库。 本公司开发的处理方法利用堆肥技术和菌种的强力分解作用,同时结合机械破碎,以扩大接触面,从而高效低成本分解处理动物尸体。本技术彻底解决上述常用三种方法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的优势,以年产万头猪场或年出栏50万羽家禽为例对比: 1.占地面积小:30-50平方米全封闭碾碎处理区,加上500平方米的分解区,总面积600平方米左右,与其他技术比较减少60%; 2.建设成本低:全部投资只需25-30万,比采用高温方法节约70%;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一直是养猪业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13年3月份上海出现黄浦江死猪事件,近期甘肃盐锅峡死猪事件等,一直有关于死猪问题困扰着我们,目前应该如何更高效的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呢? 目前动物尸体处理方法有:焚化(火葬)、熔化(化尸池及各种-水葬)集中或单机堆肥罐,做成新产品。(金、口)、掩埋(土,合法)、堆肥法(木葬)。死猪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却没有一种完全令人满意的。福建永诚在第三届中美养猪高层论坛上分享了目前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高效方法——发酵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 一、发酵堆肥法介绍 发酵堆肥法是一种尸体简单高效的无害化处理的方法之一,是目前美国中西部地区比较普遍的管理方法。 发酵堆肥法符合自然界物质循环。在可控制的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对有机质进行分解,使之成为一种可贮藏、处置以及土地利用的物质,并对环境无负面影响。成本合理、环境无害、杀灭病原体、操作简单,在美国最早用在家禽,然后到牛、猪、鱼、马。 二、发酵堆肥法原理:

1、细菌、真菌、放线菌在适宜温度下进行的一系列反应,细菌为最主要的反应物。 2、生物过滤器是用来减轻堆肥产物中的气味,需要在动物尸体周围保持一层厚的生物过滤器(主要成分为潮湿的碳源材料—木屑)。 优点:所有微生物都是自然生长的,除了动物尸体和碳源外不需要任何添加物。 要素:控制堆肥效果的因素主要是碳/氮比为30。如果碳/氮比值过低,会产生众多氨气或其他臭气;如果碳/氮比过高,会使分解率降低,堆温度比较低,打不到要求。 三、控制发酵堆肥效果的因素 1、发酵堆肥填充料一碳源 堆肥填充料有很多,可以选花生壳、玉米秸秆、玉米杆青贮物、干草、谷壳、切碎的黄豆杆、刨木花、回收纸、树叶、家禽垃圾等。 2、发酵堆肥法的水分含量 在发酵堆肥法的过程中,猪尸体水分一般为65%,回用堆肥水分40-50%,锯木屑水分一般20-50%(木屑不成团也挤不出水分即可),保证堆料水分含量为55%。如果水分太低将导致分解率低、堆温低不达标;如果水分太高将导致腐臭味大、苍蝇多等。控制堆料水分含量是堆肥法的关键所在。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方法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方法 7.4.1病死家禽的处理与利用方法 (1)深埋法 深埋法是将病死家禽埋人土壤中,在厌氧的条件下,通过肠道微生物及细菌酶的影响,发生腐败分解,可将大部分病原菌杀死。用于深埋的坑要求深 1.2~1.5m,同时在尸体入坑前后各撒一层生石灰才能予以掩埋。 (2)焚烧法及高温煮沸法 此法用于处理因患畜共患病而死的畜禽。焚烧是将病死家禽尸体置于火中使其火化,从而杀死病原体。在选择焚烧炉时要注意焚烧效率,为避免污染环境可选用二次燃烧装置。而高温煮沸法是将尸体置于水中煮沸,一般100度的普通锅即可,不仅可彻底消毒,还可保留部分产品。 (3)饲料化利用方式 病死家禽仍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尤其含有大量氨基酸平衡的蛋白质,将其彻底消毒后,可获得优质的蛋白质饲料。可通过蒸煮干燥机对传染病致死的家禽进行高温、高压彻底灭菌处理,然后干燥、粉碎可获得优质的肉骨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饲料不能用于生产猪饲料的企业,但可以用在其他的如猫、狗或其他特养型动物(比如龟、鳄鱼等)的饲料;也可将制备的粗蛋白经水解后制成氨基酸,作为动物饲料进

行资源利用。 7.4.2病死家禽的污染防治建议 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因病致死的畜禽养殖产品,一旦出现疫情,对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生产将产生较大影响,而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不当,不仅会严重污染地表水体,也会给群众生活健康带来极大负面影响。鉴于台山市畜禽养殖总量较大、畜禽病害暴发风险也较大,妥善处置好病死畜禽尸体的工作需认真开展。 (1)应建设集中病死畜禽处理场。应在当地养殖场比较集中、养殖数量较大、且远离水源和人类生活区的地方进行选址建设。 (2)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3)畜禽致死方式多样,为防止高治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传播,病死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当符合《高治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 (4)应加快病死畜禽收集转运站建设。病死畜禽收集转运站应结合畜禽粪便收集转运站的建设,有效利用场地、工具和人员,收集的病死畜禽运往附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要求养殖户以干清法处理畜禽粪便。以镇为单位,建立畜禽粪便、粪水和病死畜禽收集转运站,并成立收集队伍负

尸体处理

尸体处理 自然灾害遇难者的尸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但应认真做好人与动物尸体的卫生处理。 一、尸体处理的一般要求 对逝者处理时必须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的原则;必须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存放时间应尽量缩短。 二、尸体暂时存放地的要求 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 (一)存放时间在平均气温低于20℃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天,放入存尸袋的可适当延长存放时间,但应在尸体上下洒盖漂白粉,降低尸体腐败的速度,减少异味,尸体出现高度腐烂时应及时进行火化或掩埋处理。 (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宜适当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三、尸体包裹要求 (一)首选统一制作的裹尸袋。 (二)可因地制宜选用逝者生前使用的被褥等进行包裹。 (三)在尸体高度腐烂时在裹尸袋内要加棉织物吸收液体,并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 (四)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 (五)对轻度腐烂的一般性尸体,无须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为减轻周围环境的臭度,在尸体周围环境可适当喷洒消毒除臭剂。 四、尸体的运输要求 (一)要求有专门的尸体运输车辆。

(二)尸体装车前要在车厢里衬垫液体吸收物,液体吸收物清除前需对液体吸收物与车厢进行用漂白粉等进行消毒处理。 (三)进行尸体运输尽量选择人群较少的路线。 五、尸体的掩埋要求 (一)火化处理场可运行,有条件进行火化处理的应为首选方法。 (二)对甲乙类传染病死亡者,应做彻底消毒后,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或者2M以下深埋。 (三)对高度腐烂的尸体应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四)尸体埋葬的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不得随意乱埋。 (五)选用土葬,应尽可能选择2M以下深埋的方式;埋葬人数集中量大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选择深埋方法时,如为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等,经现场卫生专家集体决定可选用浅埋(1M)的方法。 (六)在城镇、村外选择好埋尸地点,在便于运输又在不影响城镇、村容的地点选择尸体掩埋地。应选择土壤结构结实、地下水位低的场所;掩埋场所还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点;埋葬地点必须远离水源地;尽量选择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 六、场所消毒要求 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漂白粉液喷洒。 七、尸体清理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一般尸体的清理、运输人员需要一定的防护意识和卫生防护设备,要戴医用防护口罩、穿着工作服、戴手套、穿胶鞋。尽量避免意外擦伤,出现外伤时需要及时进行医疗处理。应注意及时洗手并注意个人卫生。 八、动物尸体处理要求 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应用漂白粉或生 石灰处理后进行深埋处理。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14631380.html,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李孟嵩 来源:《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2018年第11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病死猪的处理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中还存留着许多问题,比如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的意识不到位、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在市场上出售病死猪等,因此本文主要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希望能够提供一点参考依据。 关键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与对策 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因此对食品的安全以及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其中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关注也显著提高。因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的处理的要求以及成本较高,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和商贩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不按要求处理病死猪,将其在市场上贩卖,让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1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以及发酵法。其中焚烧法就是集中焚烧病死猪;化制法就是对病死猪进行高温处理,首先要将病死猪切成小碎块,然后将其放入高温炉中进行集中处理,这个方法是最为安全可靠的;掩埋法包括两种,一种是直接进行掩埋,另一种是化尸窖,使用掩埋法一定要合理选择掩埋的地点,远离饮水的源地、公路以及人口密集的区域,有效避免病死猪对人群造成的危害;发酵法就是把病死猪和一些辅料进行摆放,然后加入一种特定的制剂将病死猪的尸体进行发酵或者分解。 2 病死猪带来的危害 由于病死猪的猪肉以及其内脏携带了大量的病原体和有毒物质,当对其进行处理或者清除的时候,相关人员的手或者刀被病毒污染,然后通过食用进入人们的消化道,最终进入人体,威胁了人体的生命安全,会造成人们产生腐败物中毒、细菌毒素等情况,严重者可能会导致人们死亡。 3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现状 3.1 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的意识不足 因为养殖户大多数都是农民,相关的法律意识不足,且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只是将病死的小猪仔进行无害化的处理,领取一些国家规定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而在面对病死的大猪时,往往无法抵挡高额利润的诱惑,将这些病死猪卖给专门的中介或者违法的屠宰场等[1],导致这些病死猪出现在市场上,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的通知》,落实市县关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县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到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我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及登记工作 我所对辖区内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进行了登记造册,报省、市备案和公示,并组织人员指导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分乡镇指定两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病死动物及处理情况实施监管。出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立即上报,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并由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严格登记保存原始凭证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将拍摄的资料编号留存或存于安全的介质中,作为附件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并填写**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所。 四、做好无害化处理核查,汇总好全年报表 由于不是全部的养殖场每月都有病死猪登记,在汇总全年报表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又组织人员重新对有发生病死猪的养殖场进行登记、汇总饲养量和死亡量。汇总出我县年出栏50头以上养殖场户全年申报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17头。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明白纸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生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及有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养殖场(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的义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畜禽养殖场(户)出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染疫畜禽时,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动物防疫站报告,并按照“五不准一处理”的要求规范处置: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丢弃,必须在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根据规定,规模养殖猪场(户)规范处置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经济补贴。 二、畜禽养殖场(户)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依法落实畜禽免疫、消毒、封闭管理、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推进标准化养殖,完善并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制度,特别是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需要建设沉尸井等设施,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健康养殖水平,降低畜禽死亡率。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有投入沉尸井、深埋等。1、深埋处理具体方法要求为: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之尸体即可,坑深不得少于2米;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死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坑底铺2cm厚的石灰,将尸体侧卧放入,将污染的土层、捆尸体的绳索一起抛入坑内,然后再铺2-5cm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尸体掩埋后,与周围持平,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对疫病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2、封闭沉尸井基本要求和容量:规模养殖场(户)根据自己实际生产情况建立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封闭沉尸井,这种方法是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要求池深不低于3米,池壁及池底用不透水材料制作成 (可用砖砌成后涂层水泥),池口高出地面约30厘米,池口做一个盖,盖平时落锁,池内有通气管,封闭发酵,待尸体完全腐败分解后,可以挖出作肥料。 五、希望广大养殖场(户)对无害化处理要有充分认识并自觉遵守,发现问题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举报电话:63190196 苏州市吴江区畜牧兽医站 二0一三年三月

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方法和程序

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程序前言:对染疫动物及染疫物品的处理是彻底根除疫源、防止留下疫病隐患和造成疫病扩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涉及动物生产、加工、防疫卫生、疫病诊断控制各个环节生物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缺乏系统、规范的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指导,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基层动物防疫部门存在对动物疫病的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的做法,不仅留下了疫源处理不彻底的隐患,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甚至对人的卫生安全造成了危害。因而,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无害化处理规范,及科学、实际的操作技术程序,对指导实施科学、安全的动物疫病无害化处理十分必要。根据国内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教训、参考国外有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对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程序作了初步的探索,供同行参考。 一、简介 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的首要目的是防止感染传播,是紧急动物疫病根除、特别是实施紧急动物疫病扑灭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害化处理应尽可能在扑杀染疫动物后立即进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性物品的散播,并且,肉尸在其发生腐败分解之前更容易被处理。本文对适宜多数紧急动物疫病的无害化处理方法进行了讨论,不甚严格的处理方法也许适宜于传播性较小的动物疫病和非疫源性疾病的处理。动物尸体和其它须被无害化处理的物品应被警戒,以防止其他人员接近,防止家养动物、野生动物及鸟类接触和携带染疫物品。如果存在昆虫传播疫病给周围易感动物

的危险,就应考虑实施昆虫控制措施。如果对染疫动物及产品的处理被延迟,应用有效消毒药品彻底消毒。 二、扑灭工作的组织 首先应核实染疫动物的数量和其户主,以确定今后补偿的数量。在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始之前,应详细地向参加人员讲解疫病的特性、及所有与处理疫病有关的防疫卫生要求。如果疫病涉及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或处理现场有大量粉尘产生时,应佩带呼吸器或防护口罩。 三、无害化处理方法和场地选择 无害化处理场地的选择对于地区的生物安全及为重要,应选择利于管理、不受闲散人员和食肉动物侵扰的场地,在某些情况下,无害化处理后的最初几天在处理场地周围修建防护围栏也许是必要的。 1、污染区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现场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应根据当地情况而定,但掩埋一般是较为适宜的方法,掩埋具有快速、花费小、环保、容易组织和很少需要调用外来物资的优点。制订无害化处理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1.1 需作无害化处理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1.2 在扑杀场地附近有适宜深埋或焚化的可用场地。 1.3 重型交通工具能否到达处理地点。 1.4 场地的土壤/岩石结构。 1.5 底下水位的高低。 1.6 与生产、生活水源的距离。 1.7 水、电、气、通讯、排水、排污服务设施的情况。

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资金设立于2015年,设立依据为《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字[2011]63号)、《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13]9号)、《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青政办字[2013]115号),用于对即墨市区域内从事生猪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补助。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16年安排资金200万元,执行资金137.49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主要经验做法。 1.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以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即政办字〔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即政办字〔2015〕9号)明确镇(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网格化管理和联防联控的监管工作格局。 2.制定方案,完善流程,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下发了《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即畜牧发[2015]3号),对即墨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养殖的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制定了一整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处置、建档、确认、汇总上报、公示等处置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并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全面启动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另外,又陆续下发了《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通知》、《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和《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处置工作流程》3个补充文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后期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即畜牧发[2015]50号),从申报、确认和集中收集、签封、转移和交接、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等方面对集中无害化处理流程做了详细说明,并统一编制了病死动物报告登记台账、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转移交接单、无害化处理厂病死动物处理登记表等相关表格,保证收集处理全程无缝隙监管,保证病死动物全部安全处理,保证补助资金全部安全使用。 3.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了病死动物查勘由监管兽医与保险人员共同到场“两确认”制度,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赔付的前提条件,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 4.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强化督查。每月对各基层动监站及无害化处理厂上报的数据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每年不定期开展2次集中督查,采取现场随机抽查,入场入户的方式,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规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 术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号:农医发[2013]34号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掩埋法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医发[201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省份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非试点省份也要及时组织建立本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农业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部分大中城市、养殖密集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重点水域周边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经验,总结完善,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试点范围 (一)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型城市的全部区域; (二)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的部分地级市、部分生猪调出大县; (三)辽宁、吉林永吉、海南等经农业部评估认可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试点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动物尸体生态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动物尸体生态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无论养殖业、动物研究领域还是日常生活,每天均产生大量的动物死体,这些天文数字般的尸体,已经对人类生活工作环境造成巨大的现实或潜在威胁。随意抛弃动物尸体,具有潜在的疾病传播危害,一旦将携带人畜共患病病原体的动物尸体抛弃在垃圾桶、河道、胡泊甚至居民区,将会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即便是正常死亡的动物尸体,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那么,如何有效处理动物尸体,让动植物尸体以最省事、资源消耗最少、综合成本最省、最合适的方法纳入生态大循环,回归自然?目前利用功能微生物(金宝贝动物尸体发酵剂)对动物尸体进行就地生态化快速发酵处理成有机肥,可实现回归大地,就是这种理念的实际运用。 金宝贝动物尸体处理发酵剂,是在原金宝贝一型微生物发酵助剂的基础上,针对动物尸体营养情况、切块物理性状、现场处理工艺流程等特殊情况要求,而专门开发的一款新产品,属于国内首创的然复合发酵菌剂,同时吸收欧美日韩国际高端微生物工程技术与工艺流程之精华,经高科技筛选提纯复壮等工艺流程精工研制而成,是由细菌、丝状菌、酵母菌、放线菌等多种天然有益微生物组成的复合菌群,具有极强的好氧性发酵分解能力,发酵功能“狂野”、“威猛”,是符合国家环保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要求的生产有机肥,及蚯蚓鱼虾等低等动物粗饲料的专用微生物发酵菌剂。发酵制作有机肥,具有发酵快,发酵好,既能高温发酵,又能低温发酵,大大缩短制作时间,降低成本等特点外;还有“广普性”发酵和“适应性强”等特点,除广泛适用于各养殖场、大棚基地及农贸市场动植物死体、下脚废料外,还可用于生活垃圾、食品加工残渣、城市污泥、公园及物业小区、高尔夫球场的枯枝落叶处理、花卉苗木的盆土营养土制作等。 利用金宝贝动物尸体发酵剂发酵动物尸体制作有机肥的方法如下,供大家参考: 1、物料预处理。个体较小的畜禽尸体可进行简单的分割处理(如鸡、鸭等),病死猪及其他大型畜禽尸体一般要进行、撕粹、切割与粉碎处理,建议撕碎、粉碎到1-2公分以下。可以购买专门的废碎机器,进行分割处理,通过粉碎可以让畜禽尸体与菌种充分接触,起到更好的脱毒、杀虫、灭菌作用。有的厂场如无粉碎设备或条件,一时无法粉碎的,可作分割切块处理,再发酵,但发酵时间会延长,而且其产成品的物理性状外观会较差一些。不同目的的用户可灵活掌握,详情可咨询。 2、菌种用量。金宝贝动物尸体发酵剂1公斤可处理小型动物尸体1-1.5吨,大型动物尸体0.5吨-1吨。未经撕碎、粉碎,或有成团、大块较多等特殊情况的应加大用量。 3、稀释菌种。一般优先采用质量较好的米糠稀释菌种(比例1:3-1:5左右),米糠的营养和通气性均好,万一无米糠可用玉米面、麸皮等细粉状物料替代,将其干拌稀释后,均匀播撒入物料堆中。 4、调整水分。发酵物料的水分应保持在60~65%,这样才能让功能菌种正常繁殖。简单的判断办法为:用手紧抓一把物料,指缝见水不滴水为大致合宜标准,见不到水印为太干,往下滴水为太湿。建议发酵物料配比是畜禽尸体碎块占50%-60%,秸秆粉、蘑菇渣、谷糠或锯末、枯枝落叶占50%-60%。因发酵菌种要求的碳氮比例是25:1或30:1,通过物料搭配可以更好的调节菌种所需要的碳氮比例。 5、建堆翻倒。物料和菌种掺半均匀后,要求平堆高度是1.2-1.5之间,宽度2-3米,尖堆高度是2米,宽度是2-3米。做好堆后,当温度累计到60-65度时,翻倒物料,依据处理畜禽尸体中所携带病原菌的杀灭温度(见表1),堆温可持续上升到75度以上,这样累计翻到2-3次,大约10-15天就可以发酵完成。发酵完全的物料没有明显的臭味、松软或偶有白色菌丝体,表明发酵基本完成。建议建设小型简单的处理畜禽尸体的场地,并在发酵初期在堆上覆盖透气物质,这样可减轻发酵初期的臭味(或用金宝贝生态除臭剂喷洒当场即可去除异味),并有利于发酵温度的启动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实验动物尸体废物处置标准规程(sop) sop做

实验动物尸体废物处置标准规程(sop) sop做身飞絮的学习 实验动物尸体实验动物尸体、动物尸体、废物处置标准规程(废物处置标准规程(sop ) 题目:实验动物尸体、废物处置标准规程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修订人: 制定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颁发日期:修订日期: SOP —XXX 第1 页,共1 页 编写/修订记录 版本 A/0 1 目的

对动物尸体、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 实验动物尸体、动物饲养室排出的废物、废水、废气等。 3 职责 3.1 洗消室人员负责收集动物尸体及废物,放入冰箱冷冻保存。 3.2 环境员负责联系卫生处理厂焚烧动物尸体及废物。 4 规程 4.1 饲养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理 4.1.1动物尸体用专用塑料袋打结密封,保存在-18℃冰箱中。填写存放人姓名、动物种类、数量、死亡原因等。 4.1.2动物排泄物及垫料垫料回收到饲料袋中,扎紧袋口,保存在专门的区域。 4.1.3废水经过废水处理机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动物实验废弃物的处理 各实验室及地面上要准备好医疗垃圾桶、废弃注射针用容器、动物尸体袋,由实验者自己分门别类存放。带血液、组织的医疗垃圾密封存放在冰箱。 4.3 焚烧处理

若冰柜内的动物尸体储存已满,环境安全管理应联系车辆,运送 至专业卫生处理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保存卫生处理厂的接收证明。 5 注意事项 5.1 贮存动物尸体的冰柜,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动物尸体冷冻贮 存室应单独设置,易于通风和清洁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 5.2 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动物尸体,严禁食用和出售。 摘要 生效日期 编写/修订 批准 ****** ****** 内容仅供参考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蒋法成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对一些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在对病猪尸体处理常采用的方法是就近挖坑、焚烧、掩埋,进行彻底销毁,部分猪场建设填埋井(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动物疫病防控部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在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时,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诊断疫病,防止疫病扩散 猪场应该配备必要的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时准确诊断动物疫病,或者将病料及时送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 文│蒋法成(江苏省淮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葛东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王得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范磊(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至有关单位诊断。及时诊断疫病,及时销毁病猪及被其污染的相关物品,对被污染的环境及时全面消毒,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扩散。 二、及时上报疫情,取得政府支持 如果诊断结果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必须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原则,及时向猪场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当地有关部门会迅速派遣兽医专家前往猪场诊断疫情,给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三、火速扑灭,严格监管 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当地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调动各部门相关人 对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动物疫病防控部 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 法制建设 Legal Construction 70 ☆中国畜牧业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 2020年4月19日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理办法(试行)》(农医发〔〕25号)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 2020年4月19日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经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掩埋法 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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