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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患者需注意的事项

尘肺病患者需注意的事项
尘肺病患者需注意的事项

尘肺病患者需注意的事项

随着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尘肺病、急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尘肺病不但威胁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尘肺病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之巨。尘肺病的检出率目前还不到实际人数的30%,因此报告病例数低于实际发病情况。即使从现在起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由于迟发性特点,今后我国仍面临严峻的尘肺病形势。

尘肺患者的日常生活注意事项

尘肺患者需增强体质,锻炼呼吸功能以增加肺活量,但不要过度劳累;与此同时,还需预防和控制并发症,并保持乐观情绪和良好精神状态,及时调整痛苦、急躁、恐惧、失望等心理;生活起居方面,要居室气温适宜并经常通风换气,合理饮食和起居,选择健脾开胃,清肺补肺,有营养易吸收的饮食。

尘肺病的并发症如何预防

尘肺病的并发症如何预防?尘肺病病人要注意远离结核病人,预防合并肺结核。同时,要注意预防感冒,在感冒流行期不要到人员过于集中的地方。此外,还应注意保持大便畅通、防止突然过分用力、避免用力咳嗽,咳嗽时要及时治疗,预防和减少气胸的发生。

尘肺病的治疗原则

首先应及时脱离粉尘作业岗位,积极预防和治疗肺结核及其他并发症,延缓病情进展;其次,患病早期的病人可安排短期疗养,注意休息医学教`育网整理,加强营养,必要时配合适当药物治疗;再次较晚期的尘肺病患者,则主要根据症状的多少、病情的轻重和用药效果等情况选择对症处理方案。

尘肺主要防护措施

尘肺主要防护措施 一. 尘肺病主要因素 尘肺病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有害粉尘引起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尘肺病属法定职业病,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诊断才有效。目前,全国报告的各类职业病发病数中,尘肺病占了80%,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 症状: 1、咳嗽早期尘肺病人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迸展,病人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病人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2、咳痰咳痰主要是呼吸系统对粉尘的不断清除所引起的。一般咳痰量不多,多为灰色稀薄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3、胸痛尘肺病人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 4、呼吸困难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5、咯血较为少见,可由于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粘膜血管损伤,痰申带少量血丝;也可能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血管而使血量增多。 二. 尘肺病防护措施 尘肺病多发于粉尘浓度高、劳动保护条件差的煤矿、水泥厂等场所。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要改善工作环境和操作方法,使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降低; 2.要使用防尘口罩(面罩)。在佩戴口罩或面罩时,还应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 3.是佩戴要严实,吸气时,粉尘不能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4.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5.人员使用必须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而且还要勤换滤膜。 6.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定期项目部检查粉尘作业的过程控制。 三. 奖励和处罚措施 1.对在防尘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段和个人,由其分公司给予奖励。 2.对在检修过程中发现不带防尘口罩,或带在身不带在口者,发现一次处于50.00元处罚,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于200.00元处罚,并与当天上交,不予执行者扣发当月20%工资。 3.在所有检修任务单内加入防尘口罩措施,如检查无此记录,按100.00一次。

浅谈煤矿职业病危害及防治

浅谈煤矿职业病危害及防治 水城化乐宏宇煤矿——陈胜华 摘要:尘肺病是目前煤矿严重的职业病。发病人数约占我国尘肺病人总数的40%以上。其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煤矿工人在井下生产过程中吸入较多的粉尘所致。为了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国家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煤炭行业制定了《煤炭工业尘肺病管理细则》、《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提出了煤矿粉尘的综合防治技术措施。 关键词:煤矿职业病(尘肺病)危害与防治 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矿尘(亦称粉尘),如打眼、爆破、落煤、装运、提升等。特别是采掘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最多,约占全部矿尘的80%,而其中几乎有80%的矿尘进入风流中,成为浮尘。矿尘包括煤尘和岩尘。由于它们的存在状态不同,把悬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浮尘;

沉落下来的粉尘叫落尘;浮尘和落尘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矿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矿尘的成分、粒度及浓度有关,直径小于5mm的矿尘为呼吸性矿尘。这类矿尘能进入人体的肺部,导致尘肺病,危害性 最大。因此,对矿井防尘的基本原则是:降低产尘量,防止矿尘变化成有危害的悬浮物。 一、尘肺病害与综合防尘 1、尘肺病危害 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表明:矿尘是一种极为有害的物质,能刺激人的呼吸系统,使呼吸道发炎并增发呼吸失调的机率,井下职工长期吸入含有矿尘的空气引起的肺部纤维增生性疾病,也就是患了尘肺病。 尘肺病是矿尘直接危害人体的一种严重性病症。轻者表现为气喘、咳嗽、胸痛,使人丧失劳动能力,重者呼吸困难,心肺功能障碍,直至死亡。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煤矿的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截止1997年,我国国有重点煤矿矿尘肺患者累计达17.5万人,现患病人数12.1万人,占全国所有尘肺病总患者的46.5%,每年要死亡2000至3000人,国有重点煤矿患病率为 6.33%,有三个矿务局尘肺患病率高达16%以上。地方煤矿矿尘肺患病高于国有煤矿。国有重点煤

煤炭行业尘肺病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煤炭行业尘肺病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1 引言 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结构中处于主要位置, 在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60%以上,作为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重要的战略资源,在我国经济和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现有煤矿多,从业人员数量大。然而,煤炭行业也是我国安全事故最为频发的领域之一。相对于触目惊心的煤矿伤亡数字,数目更为庞大的煤炭职业病群体,却一直得不到足够的关注。 2 我国煤炭行业尘肺病现状 2.1 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201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卫生部门向公众通报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其分布见图1所示。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4,495例,死亡病例748例。在14,495例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 2.2 尘肺病分布广泛,向中小型煤矿转移伴随着我国煤炭市场的火热和煤炭开发,以及我国煤炭资源对私有经济政策放宽,涌现了一大批中小型煤矿,尘肺病发病向中西、西南地区众多中小企业转移,全国煤矿尘肺病发病分布更加广泛。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

病分布在中、小型煤矿。 2.3 农民是尘肺病的主要受害群体作为煤炭行业主要从业群体,农民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差,在煤炭生产中更容易受到职业病危害。在劳动保护待遇、健康检查监护和工伤保险方面,农民难以获得和企业正式固定职工同样标准。农民工往往表现为尘肺病发病工龄短,发病率高。 2.4 尘肺病的检查诊断鉴定存在困难由于尘肺病具有潜伏期长,发病缓慢,属于慢性职业中毒,难以确定其发病。各煤矿矿工在工作期间缺乏专业的职业病检查和诊断,对其是否发病及病变程度不知,往往在退休或者辞工之后才表现出发病特征。目前尘肺病诊断需要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要企业提供职业病的相关证明;同时,地方政策的限制,以及现存劳动关系为设计原则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患者申请职业病有关待遇的制度性障碍。企业对尘肺病职工拒开证明,以及法律制度的限制,使一些受害者难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同时,一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与煤矿的“官商勾结”,促使劳工弱势群体难以绕过煤矿进行鉴定或者难以得到准确的鉴定结果。如此,煤矿尘肺病就难以统计,尘肺病患者难以得到及时救治,更加剧了我国煤矿尘肺病危害。 2.5 尘肺病源头难以根治尘肺病发病滞后,在我国其预防和治疗也相对滞后。尘肺病在发病后期才被人重视,而在煤矿生产中,煤矿对防尘抑尘除尘缺乏足够重视,矿工缺乏足够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或者个人防护用品不合格。一方面,我国煤矿尘肺病逐年增加,另一方

旌德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旌德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健康安徽2030 规划纲要》及《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等精神和要求,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考核”的原则,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确保如期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 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非煤 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各镇、县直相关单位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职业健康综合管理人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初步建成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 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査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 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査覆盖率达 到95 %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1.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2020 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2. 集中开展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明确的治理目标、任务、步聚和要求,以及不同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防尘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68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印发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农民工专题》小手册中说,尘肺病多发于粉尘浓度高、劳动保护条件差的煤矿、水泥厂等场所。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方面是要改善工作环境和操作方法,使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降低;另一方面就是使用防尘口罩(面罩)。 同时要预防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并发症的发生。在佩戴口罩或面罩时,还应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 一是佩戴要严实,吸气时,粉尘不能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二是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三是把其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而且还要勤换滤膜。尘肺病是指因吸进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会引起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全身无力等症状,重者甚至会丧失劳动能力。

我国尘肺病的现状及危害浅谈

我国尘肺病的现状及危害浅谈 一、尘肺病的定义及危害 1、尘肺病的基本概念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人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目前, 我国法定职业病名单中的有12 种尘肺: 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尘肺病在全球分布最广, 一旦发生, 病情便不断加重且不可逆转, 控制尘肺病着重在于预防[1]。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众所周知尘肺病的罪魁祸首就是粉尘。大量研究结果表明, 空气动力学尺度d> 10Lm 的粉粒子, 基本上被阻止于人的鼻腔; 2Lm< d< 10Lm 的粒子,约90%可以进入并沉积于呼吸道的各个部位, 10%可以到达肺的深处, 并沉积于肺中; d< 2Lm 的粒子, 100%可以吸入肺中, 其中0. 3~ 2Lm 的粒子几乎全部沉积于肺部而不能呼出。根据进入人体内粉尘量及各类粉尘理化性质的不同, 可引起同的病变。1局部刺激作用2中毒作用3变态反应4光感作用5致癌致畸作用。6感染作用7致纤维化作用。一般情况下由于粉尘本身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有限的, 加之机体的强大防卫机能, 可阻抑疾病的发生。因此, 只有某些特殊性质的粉尘( 如石英、煤尘等) , 在特定的作业环境下达到一定的暴露浓度和暴露时间才能引发职业性肺部疾病, 即尘肺[ 6] 。 二、我国尘肺病的流行现状 1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尘肺病的发病情况依然不很乐观, 每年新发病例占各类职业病总病例数的70% 左右。据了解,作为我国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的种类有10多种,其中煤矿工人尘肺占多数。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尘肺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目前每年新增病例2万人左右。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发病72.7万人,死亡15万人,煤炭行业约占全国尘肺病人51%,尘肺病也因此被称为“隐性矿难”.据卫生部资料,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病死率为22.04%。尘肺病正在以每年两万多人的数量剧增,2010年全国新增病例就突破两万,达到23812例,占当年新发职业病总数的87.4%。相对于2009年的14495例,增长幅度高达39%。 2尘肺病的行业和地区分布 在我国尘肺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煤炭产、有色金属、石棉、水泥生产等行业中。据统计,2009年新发职业病中尘肺病占比为79.96%,2010年此项比例上升至87.42%。在2010年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564例和9870例,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并且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李宝平等[ 5] 指出, 目前在我国尘肺病危害最为严重的2种企业分别是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此外,郭雁飞等[ 5] 收集的粉尘危害事件分布在我国18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具有明显的地区分布特征: 山西、陕西主要以煤尘危害为主, 广东宝石加工业粉尘危害特别突出, 海南、陕西、湖南、河北、广西等省的有色金属行业都是粉尘危害的高发区。 3尘肺病的人群分布 在我国尘肺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煤炭生产、有色金属、石棉、水泥生产等行业的一线工人中。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 这些一线工人正在或已经被农民工或临时工所代替。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行业的工作场所,大部分是农民工。据国有煤矿农民工尘肺病发病状况调查表明,接受健康检查的农民工患病率高达4.74%,最短患病工龄只有1.5年,平均6.69年,与正式职工发病最短工龄25年、发病率0.89%的数字相比,农民工职业病具有发病工龄短、患病率高的特点,其职业病以尘肺病最多。种种迹象表明, 农民工正在成为受尘肺病危害最严重的群体。三、尘肺病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

以尘肺病为例:思考我国职业病现状

以尘肺病为例:思考我国职业病现状 【摘要】 当前,我国职业病现状不容乐观,据统计,平均每800人中就有一人因工致残或患有职业病[1]。而在职业病中,尘肺病人所占比例又达80%以上,在职业病占比中居首位。本文将以尘肺病为例,分析我国职业病的现状并作出相应的思考。 【关键词】 尘肺病;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类职业病患病人数逐年增长,且以尘肺病为最、2009年至2010年尘肺病患病人数涨幅高达64.28%;另一方面,新增职业病患病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近年均保持在30%左右;且通过分析图1中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尘肺病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76%逐年增长,2010年尘肺病所占比例高达87%。是我国职业病中最严重的疾病。然而,我国职业病新发病例仅是从覆盖率10%左右的职业健康康复人群中统计的。再加上职业病隐匿性和迟发型的特点,我国每年实际新发职业病情况要远高于现有报告数字。因此,实际病例数要

远远高于发布数。 所以本文选定尘肺病这一具有典型性的职业病作为分析、思考我国职业病现状的切入点。 一、尘肺病现状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在我国,尘肺病以矽肺和煤工尘肺最为严重。 (一)病患众多,且患病人群不断扩大。 由图1我们看到,在我们不完全统计中,2010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已达23,812人,且尘肺病占比在近年高达87%。病患众多,情况不容乐观。且患病人群由2006年的8,783人扩大至2010年的23,812人,患病人群不断扩大。 (二)尘肺病的发病年龄、发病工龄有不同程度的缩短。 从行业分析可见,煤炭行业的平均发病工龄为20.72年,冶金行业的平均发病工龄19.86年,与1985~1986年煤炭行业、冶金行业Ⅰ期尘肺平均发病工龄24.01和27.23相比分别缩短了3.29年和7.37年。从尘肺种类分析可见,煤工尘肺的平均发病工龄21.27年和平均发病年龄52.12岁,与1985~1986年煤工尘肺病Ⅰ期平均发病工龄24.72年、平均

《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健康相关权益。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沉积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不可治愈且病情逐年加重。20XX年全国共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6873例,占89.66%,是最主要的职业病,且呈现地区性、行业聚集性等特点。近年来,尘肺病整体发病呈持续高发、逐年上升,且发病工龄缩短的趋势。存在尘肺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大,以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小型企业为主,且

有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主要分布在矿山、建材、有色金属、冶金等行业。尘肺病具有隐匿性和潜伏期长的特点,专家估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尘肺病仍将呈持续高发态势。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截至20XX年底,我国农民工人数达2.74亿,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农民工罹患尘肺病后往往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出台本《意见》,旨在提升对农民工尘肺病问题的关注,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二、参与《意见》起草的都有哪些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尘肺病农民工医疗保障和生活救助等问题。本《意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 三、当前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投入必要的资金改善生产环境,不提供必要的或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二是农民工尘肺病诊断难度较大。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尘肺病诊断的基础,由于这些资料的提供、判定难度大,特别是农民工流动性强,提供相关资料比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示范文本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尘肺病的一般防护方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印发的《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农民工专题》小手册中 说,尘肺病多发于粉尘浓度高、劳动保护条件差的煤矿、 水泥厂等场所。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可采取以下防护措 施:一方面是要改善工作环境和操作方法,使工;作场所粉 尘浓度降低;另一方面就是使用防尘口罩(面罩)。 同时要预防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并发 症的发生。在佩戴口罩或面罩时,还应注意正确的使用方 法。 一是佩戴要严实,吸气时,粉尘不能从脸和防尘面罩 的缝隙间进入; 二是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三是把其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而且还要勤换滤膜。尘肺病是指因吸进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会引起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全身无力等症状,重者甚至会丧失劳动能力。 目前,全国报告的各类职业病发病数中,尘肺病占了80%,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据了解,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矿山企业尘肺病预防措施

矿山企业尘肺病预防措施 (一)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而造成人体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慢性职业病。 造成尘肺病的矿尘,其直径一般小于5微米,因为只有小于5微米的粉尘,才能进入肺泡,而大于5微米的粉尘一般都被上呼吸道滤除。由于矿尘成分的不同,尘肺病可分为:矽肺病:吸入大量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矿尘所引起的; 煤肺病:吸入大量煤尘所引起的 煤矽肺病:由于煤尘和矿尘共同作用所引起的; 矽肺结核:是矽肺病和结核病的合并症。 粉尘进入肺泡后,被吞噬细胞吞噬,由于粉尘中的二氧化硅对吞噬细胞有特殊的毒害作用,因此,已吞噬粉尘的细胞膜受损害,使细胞坏死、崩解,又被其它吞噬细胞再吞噬再坏死,崩解,如此反复进行,最后导致肺组织纤维化,形成矽结核,使肺失去了弹性,损坏呼吸功能。按照病情发展程度,矽肺病分三期,可根据临床及X射线检查判定。 第一期矽肺:主要自觉症状,如重体力劳动时呼吸感到困难、胸痛、轻度干咳。 第二期矽肺:可能有的自觉症状,如中等体力劳动或平时工作时感到呼吸困难、胸痛、干咳或带痰的咳嗽。 第三期矽肺:其特点是做一般工作甚至休息时也感到呼吸困难、胸痛、带痰的咳嗽。上述症状,在冬季更严重。

(二)影响矽肺病发病的因素 矿尘职业病并不是只要一接触粉尘就会得病的,而是有一定的发展形成过程。矽肺病的发病过程和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空气中的含尘量、接触粉尘的时间和个人的体质状况等因素有关。 在含尘量不超过国家标准的条件下工作,一般不会得病。例如我国江西垅钨矿,由于其长期坚持综合防尘,使空气中含尘量降低到国家标准,至今尚未发现有职工患矽肺病。但是,如果在含尘量较多的空气中工作,特别是当矿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时,有可能在数年内甚至更短的时间得病。 砂肺病的发病过程也和个人体质有关,在同样条件下工作,体质较好的,发病过程较长体质较差的,发病过程较短。 (三)矽肺病的预防 预防矽肺病的根本措施是采取综合防尘,使作业场所的矿尘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多年来,我国矿山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防尘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摸索和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以“风、水”为主的“风、水、密、护、革、管、教、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使防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矿山生产实践表明,只要认真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矿尘的危害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八字综合防尘措施的主要内容是: 风—通风除尘,即用通风的方法,把矿尘排出或冲淡到允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案例分析题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 一、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井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分析本题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07.5) 二、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用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08.5)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尘肺病有哪些防护措施

尘肺病有哪些防护措施 一、组织措施 根据有关防尘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 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 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防尘管理,建立健 全防尘的规章制度,坚持卫生监督,定期监测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企事业单 位负责人,也应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应采取措施,不仅 要使本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而且要建立健全粉尘监测、 安全检查、定期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尘肺患者处理、疗养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即“革”,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如用人造砂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采用远距离操作、隔离室监控、计算机 控制等措施避免粉尘接触;风力运输、负压吸砂减少粉尘外逸。 2、湿式作业,是一种非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措施,如用湿式辗磨石英,湿 式凿岩,井下爆破后冲洗岩帮,高压注水采煤等。 3、密闭、抽风、除尘,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含 尘空气在排出之前应先进行除尘处理。 三、个人防护措施 粉尘作业的个人防护,比较常用的防护措施是戴防尘口罩或普通纱布口罩,必要时应用送风式防尘头盔。 四、卫生保健措施 根据“粉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办法”规定,从事粉尘作业工人必须进 行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对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一方面可 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资料,另一方面可排除活动性结核、慢性肺支气管疾病、 严重的心血管病等职业禁忌证。对在岗和离岗的粉尘作业职工应视情况不同, 每隔1~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重点是X线胸片检查,以早期发现尘肺损伤。

防尘肺病的措施有哪些

防尘肺病的措施有哪些 (一)组织措施 根据有关防尘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 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 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防尘管理,建立健 全防尘的规章制度,坚持卫生监督,定期监测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企事业单 位负责人,也应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应采取措施,不仅 要使本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而且要建立健全粉尘监测、 安全检查、定期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尘肺患者处理、疗养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即“革”,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如用人造砂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采用远距离操作、隔离室监控、计算机 控制等措施避免粉尘接触;风力运输、负压吸砂减少粉尘外逸。 2、湿式作业,是一种非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措施,如用湿式辗磨石英,湿 式凿岩,井下爆破后冲洗岩帮,高压注水采煤等。 3、密闭、抽风、除尘,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含 尘空气在排出之前应先进行除尘处理。 (三)个人防护措施 粉尘作业的个人防护,比较常用的防护措施是戴防尘口罩或普通纱布口罩,必要时应用送风式防尘头盔。 (四)卫生保健措施 根据“粉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办法”规定,从事粉尘作业工人必须进 行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对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一方面可 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资料,另一方面可排除活动性结核、慢性肺支气管疾病、 严重的心血管病等职业禁忌证。对在岗和离岗的粉尘作业职工应视情况不同, 每隔1~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重点是X线胸片检查,以早期发现尘肺损伤。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 对策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也逐步奔向小康生活,但与此同时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从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开始,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职业安全和健康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和能力落后、有毒有害工种和工序转移、预防性工作审核不严、部分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劳动者对自身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渐渐形成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多、涉及面广、职业病患者多的现状局面。 而在在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患者最为普遍。调查表明,当前尘肺病正呈现由国有企业向乡镇和私营企业转移、由国有企业职工向农民工转移的趋势。而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有效地覆盖农民工群体……显然,在现有条件限制下,彻底遏制职业病的危害依然任重而道远。 第一,逐步完善职业病维权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劳动者的权益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

第二,政府监管部门要完全理顺当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体制,认真执行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严格把关市场准入门槛和预开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三同时”审查工作,并不定期的对各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知识培训,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投入充裕经费,整顿全国各级各类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机构,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水平。 第四,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时刻谨记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五,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职业安全和健康,我国职业安全和健康形势取得了根本性进步。“天地万物,惟人为贵。”健康是人类追求的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3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人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第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第5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第6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章防尘 第7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8条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9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10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11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 第12条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第13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第14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案例呈现】 张海超,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曾在当地的振东耐磨材料公司上班3年,2009年1月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工企业“自证其罪”的规定,以及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瓶颈限制等问题,张海超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且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也为其作出了“合并肺结核”诊断的情况下,无奈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独家刊发了记者申子仲采写的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解决。 张海超事件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案例点评】 本案例讲的是关于职业病的认定引发的法律问题。《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他被赋予了垄断性的话语权,由他来界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这等于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如果有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等责任。这个规定看起来很清楚,也很到位。问题在于他只提出了要求,却没有提出任何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后果。这样的制度规定、法律要求,就说明如果作为一个个体得上了职业病,他想举证非常难,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他想逃避却非常容易。这就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本案例中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对于张海超的诊断,涉及的是执法的严肃性问题。“开胸验肺”最终是靠法律来解决的,也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改。实践证明,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本章第一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课程导入,也可用于第一节第四目“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中的“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部分的教学。 第二,在讲述案例之后,可以稍加拓展,讲明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及领域广泛,人群庞大,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力,预防措施欠缺,防范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强学生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

浅谈预防和控制煤矿尘肺病对策及措施

浅 谈 预 防 和 控 制 煤 矿 尘 肺 病 对 引言:煤矿尘肺病是指煤矿职工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 (灰尘) ,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 以肺组织慢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煤矿尘肺病是目前我国职业病中发病率最高、一种慢性职业 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死亡危险性较大、对煤矿职工身体健康损害最严重的一类。改革开放 年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 50 多万例。其中, 2010 年报告尘肺病 23812 例,占 87.42%。从近年来看,群发性 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通过对煤矿尘肺病案例调查研究分析,造成煤矿 尘肺病发病主要因素是管理和环境因素。因此,做好超前预防,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加强职业健康体检和病人 救治,有效地减少和控制煤矿尘肺病发生。下面我谈谈预防和控制煤矿尘肺病对策及措施。 、造成煤矿尘肺病发病主要因素有两方面 一)管理因素 由于煤矿尘肺病的 “隐蔽性 ”和伤害的非及时性特征,部分煤矿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其危害性认识不够;煤矿尘 肺病防治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流于形式等。 二)环境因素 1、粉尘的成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成分及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是直接决定其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 重要因素。 2、粉尘分散度。粉尘分散度越高,在空气中漂浮的时间越长,沉降速度越慢,被人体吸收的机会就越多,对 人体危害也越大。 3、粉尘浓度和接触时间。粉尘在作业环境中浓度越高,暴露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大。 、预防和控制煤矿尘肺病对策及措施 及措施 30

一)建机构、定制度、重落实 1、健全完善煤矿尘肺病防治机构。为贯彻落实煤矿作业场所煤矿尘肺病防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煤矿尘肺病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煤矿尘肺病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煤矿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煤矿尘肺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煤矿尘肺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是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 责、岗位负责”的煤矿尘肺病防治责任体系,制定各级人员尘肺病防治职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管人、工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层层抓落实,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确保煤矿尘肺病防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安监 14 总煤调[2010]121 号)的要求,制定煤矿尘肺病防治责任制度等项制度,还要建立完善职业健康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 度。同时建立完善煤矿尘肺病防治督导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在每次安全办公会通报煤矿尘肺病防治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存 在的问题。四是对发生的煤矿尘肺病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通过督导检查,确保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二)抓教育、抓培训、提素质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煤矿尘肺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 拓展深化煤矿尘肺病宣传教育内容,总结和推广煤矿尘肺病防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典型案例和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格言、警句、寄语等汇编成册,并通过煤矿尘肺病防治知识长廊等载体,教育职工警示职工。二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了解掌握煤矿尘肺病防治知识。三是从提高领导者对尘肺病的认识做起,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策略来贯彻执行,形成“人人重视尘肺病防治,人人为尘肺病防治尽责”的良好氛围。 2、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与每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尘肺病危害及其后果、尘肺病防 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内容中要有明确规定。在生产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布有关尘肺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粉尘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督导检查严格考核。按照尘肺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尘肺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奖惩机制,严 格考核。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煤矿尘肺病防治违法行为。 4、培训内容要针对性强,教师备课要充分,培训形式要多样化。(1)培训内容要针对性强,把培训重点放在 煤矿尘肺病预防上,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素质水平,实现“我要预防煤矿尘肺病”向“我知预防煤矿尘肺病”的提升。(2) 教师备课要充分,在讲课中老师力求精通简练。要做到这一点,一是必须对尘肺病法规法规、生产操作过程等吃透掌握要精通,才能把所讲解的内容融会贯通,讲起课来才能得心应手,表达准确;二是语言要流利、简练,起到画龙点睛作用。在课堂中老师与培训学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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