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金融市场学》案例分析2

《金融市场学》案例分析2

《金融市场学》案例分析2
《金融市场学》案例分析2

《金融市场学》案例分析2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案例内容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指出,21世纪初期,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战略应该是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优化结构和增强功能为手段,通过完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把规范与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把防范金融风险与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国际化水平。

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有着巨大的空间和良好的条件。周小川是在“WTO与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作此表述的。他指出,为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在以下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1)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通过设立创业版市场,扶持高科技企业成长,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化,更好地发挥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采取超常规、创造性的办法,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通过进一步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开放式基金,积极稳妥地推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人市,使其尽早成为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3)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的发展。通过发展网络化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信息和交易服务,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周小川认为,社保制度的完善和社保基金的建立,将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历史性机遇。养老基金应该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健康化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都有很大好处。同时,资本市场又为养老基金提供了保值增值的运作机制,使其实力和规模不断增大。从市场监管的角度,需要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准备工作,要研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案例评析

在资本市场激烈的竞争中,股市越发全球化和复杂化,单个的中小散户投资者的劣势就越来越明显,因此集中散户成为大的投资者是全球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机构投资者于1873年出现于英国。当时,英国的利率很低,而新兴市场美国的利率要高很多,许多英国人都希望到美国去投资,但个人资本有限,于是只有望洋兴叹。英国人罗伯特·富莱发现了这个机会,于是发明了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共同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把英国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都集中起来,交给美国股市的专家去投资。这就是第一家投资基金。实际上,共同基金就是一个中介金融商,它把投资者个人的小资本聚合为大资本再雇用一个专家团队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这样,投资者在风险降低的同时扩大了投资。这一发明迅速受到全球金融界的纷纷仿效①。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全球的共同基金数量已超过了31000家,1998年底,美国共同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总额为55000多亿美元,首次超过了全部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成为美国第一大类金融组织。

机构投资者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是因为其在证券市场投资时拥有独特的优势。(1)共同基金这类机构投资者都是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进行管理,并且受到专业监督机构的监管,因此他们被相信能够实现较好的收益;而个人投资者大多不具备自行买卖证券的技巧,必须依靠有技巧的经纪人买卖。通过机构投资者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专业的投资指导。(2)利用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可以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而单个投资者将受制于资金规模和最小投资单位的限制,从而无法进行组合投资,无法平衡风险和收益。购买基金就是购买一揽子不同的股票、债券和现金的组合,一种基金可能包含了对几十家不同公司的投资。有价证券的不同组合比持有单一证券的风险要小很多,部分资金应该投资到比较安全的项目中去,而少量资金投入到风险较大的项目中,所以基金能以一定的风险获取较大的收益。(3)对整个资本市场来说,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前会有大量的信息分析和研究,决策比较科学,对减少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有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在市场中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投资者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表现在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比重偏高。这一方面使得投资理念缺乏专业性和理性投资,市场投机气氛浓厚,因而直接助长了市场泡沫的增加。另一方面,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更容易被少数机构投资者所利用,为其操纵价格和市场创造了条件。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推进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投资基金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其中,开放式基金在国际上的

发展越来越快,占到基金总量的98%。开放式基金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是不固定的,可以随时追加发行,同时,投资者可以随时赎回基金,因而对基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决定了它相对于封闭式基金有以下三方面的优势:(1)基金投资人通过赎回基金单位的方式对基金的管理人形成直接的监督约束机制;(2)投资人手中的增量资金能够推动基金市场优胜劣汰的进程,形成对基金管理者的激励机制;(3)基金随时公布净资产值并以其为基础进行交易,提高了透明度,有助于规范运作。因此,开放式基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和发展是有利的。

周小川的发言中还提到了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创业板市场。根据资金融通与金融产品交易的需要,金融市场的内在结构也在持续地发生着变化。金融市场体系的完整程度和复杂程度,成为判断一个国家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建立创业板市场正是金融市场多层次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作为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二板市场指的是主板市场之外专门为中小高成长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途径,并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的市场。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是现代资本市场中两个平行的子市场。二板市场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而非以往的业绩或现在的规模,因此市场风险要高于主板市场。可以说,二板市场是金融创新的成果,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1)它弥补了原有资本市场的缺憾,为新兴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场所;(2)它建立在主板市场基础之上,对市场准则和理念、监管制度等各方面都是一种完善;(3)它与主板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竞争关系,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费用,是金融市场更能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创业板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建设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另外,发言中还提出推进网上交易的发展。交易方式的变革来源于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这一基本理念。交易方式的变革使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参与者更加广泛,竞争更加充分,从而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加迅捷更加有效。网上交易作为交易方式变革的重要一环,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互联网使得投资者、证券商、上市公司和交易所能够更加有效方便地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换,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效率。通过网络,可以使从登记开户到清算交割的整个过程无纸化,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2)上网成本的持续降低,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投资者有能力、有时间参与到资本市场的交易中来。(3)网上交易在世界的普及将推动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个人理财案例修订稿

个人理财案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个人理财作业 马先生与董女士均为外企职员,家中有一个8岁男孩,马先生每月税前收入18000元,董女士每月税前收入16000元(*为你学号的最后一位数,此数大小会对你今后计算和规划有影响)。2001年夫妇俩购买了一套总价为90万元的复式住宅,其中贷款60万20年还清。夫妇俩在股市的投资约为70万(现值)。银行存款25万元左右;每月用于补贴双方父母约为2000元;家庭日常开销在3000元左右,孩子教育费用1年约1万元左右。为提高生活情趣,马先生有每年举家外出旅行的习惯,约12000元左右。 夫妇俩对保险不了解,希望得到专家帮助。董女士有在未来5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计划(总价格预计为80万元)。此外,为接送孩子读书与自己出行方便,夫妇俩有购车的想法,目前看好的车辆总价约在20万。夫妇俩想在十年后(2021年)送孩子出国读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每年需要10万元各种支出,共6年(本科加硕士)。 问:马先生一家需要理财规划师为其提供哪几方面的规划建议应如何规划(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假定各项贷款利率均为5%。) 以下表格仅供参考,计算住房贷款时,学号尾数为单号的用等额本息,学号尾数为双号的用等额本金法 一、客户财务状况分析: (1)编制客户资产负债表 客户资产负债表(2010年12月31日)

(2)编制客户现金流量表(2011年) 客户现金流量表 (3)客户财务状况的比率分析 ○1客户财务比率表

客户财务比率分析: 从以上的比率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客户的各项指标较好。 结余比率高达64%,说明客户有很强的储蓄和投资能力,但同时也反映出马先生一家每月的收入来源较单一,应在收入来源的多元化配置方面多做考虑。 投资与净资产比率一般在50%左右,这位客户只有39%。马先生家金融资产的盈利能力较低,且投资方式较单一。 清偿比率高达96%,远好于60%—70%的适宜水平。 即付比率参考值偏高则是过于注重流动资产,综合收益率低,财务结构不合理。 负债收入比率为25%,远低于40%的临界点,家庭债务压力比较小,具有较好的承受风险的能力。 (4)客户财务状况预测 客户现在处于事业的黄金阶段,预期收入会有稳定的增长,投资收入的比例会逐渐加大。考虑到通货膨胀,现有的支出会按一定的比例增加,随着年龄的增长,保险医疗的费用会有所增加。孩子未来的教育经费将是一比大支出。另外,购车后,每年会有一笔较大的开销。目前按揭贷款是唯一的负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负债会越来越小。由于夫妻双方都在外企工作,未来养老负担不大。 客户财务状况总体评价:

金融市场学考试复习资料——张亦春、郑振龙版——重点概念整理

金融市场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金融市场: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2、金融资产: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 3、投资基金:是向公众出售其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并将所获资金分散投资于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金融中介机构。 4、货币市场:指以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5、资本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6、黄金市场:指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7、外汇市场:狭义的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的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以及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活动。广义的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8、衍生金融工具:指由原生性金融产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造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9、直接金融市场:指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资的市场,一般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融资市场。 10、间接金融市场:是以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11、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和一级市场,指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市场。 12、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和次级市场,指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 13、包销:指金融资产的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商定条件把全部证券承接下来负责对公众销售。 14、代销:是发行人自己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只将公开销售事务委托给投资银行等办理的一种方式。 15、公开市场:指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众多的买主和卖主公开竞价而形成。 16、有形市场: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的市场,一般指证券交易所等固定的交易产地。 17、无形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总称。 18、国内金融市场:指金融交易的作用仅限于一国之内的市场。 19、国际金融市场:是跨国界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国际交易的场所。 20、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指金融市场具有聚集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地资金的能力。 21、资产证券化: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一些长期固定利率放款或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作抵押来发行证券,实现相关债券的流动化。 22.金融工程:指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的解决金融问题。 23、套期保值者:指利用金融市场转嫁自己承担的风险的主体。 第二章 1、同业拆借市场:也称同业拆放市场,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2、回购市场、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 3、回购协议: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4、商业票据:是大公司为筹措资金,以贴现方式出手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承诺凭证。 5、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经济法第二章案例分析

黄某与赵某系夫妻二人,因婚后感情不和,黄某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赵某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有关事实,受理了该案。 【试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该案?为什么? 【分析】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纠纷。婚姻是带有身份关系的纠纷,不能仲裁。 某市副食品商店甲与某县副食品供应公司乙签订供销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商店供应鲜菇5吨,乙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商店提供了鲜菇5吨。甲商店收到鲜菇后,以鲜菇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规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 ( 1 )如果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乙公司单方面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该不该受理?为什么? ( 2 )如果甲商店和乙公司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甲商店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分析】( 1 )仲裁机关不能受理。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双方自愿。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的受案依据。该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乙公司的单方申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 ( 2 )法院不应受理。我国实行“或审或裁”和“一裁终局”的原则,对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执行。 某实业公司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双方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该合同被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某实业公司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商场赔偿其损失。而某商场则认为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仲裁协议也无效,拒不赔偿。 【试问】某商场的理由是否合法? 【分析】某商场理由不合法。法律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效力。本案中,实业公司与某商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江河化工厂与太阳百货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化工产品的合同。双方订立了仲裁协议,后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便向约定的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江河化工厂在仲裁过程中提出公开进行仲裁,经太阳百货商场同意,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公开仲裁。仲裁庭在裁决前征求了双方的意见,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调解成功,仲裁庭继续审理,做出化工厂违约,承担法律责任的裁决。 【试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分析】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正确。①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该案。本案符合仲裁受理的条件。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纠纷是合同纠纷。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选择该仲裁委员是双方的约定,该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②仲裁委员会公开仲裁正确。仲裁机构开庭原则是不公开进行仲裁。但是,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公开进行仲裁,也可以协议不开庭进行仲裁。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当事人不可以协议公开开庭仲裁。本案不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又协议公开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应当公开仲裁。③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正确。《仲裁法》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④仲裁庭调解不成继续审理,作出裁决正确。《仲裁法》规定,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A县与C、D、E、F县相邻, A县某加工厂和B县某食品厂于1995年9月10日在C县签订了一份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其中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E县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车站发库。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因真空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装入库和销售出去的袋装食品大量腐烂变质,损失人民币5万多元。两厂几经协商未果,食品厂的法定代表即找到律师刘某咨询,最后提出:“怎么起诉都可以,但必须在我们B县法院打官司,你能办就委托你,否则我另请高明。” ( 1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还是应通过诉讼解决?请简要说明理由。 ( 2 ) D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请简要说明理由。 ( 3 )如果你是刘律师,能否满足食品厂的要求?为什么? 【分析】( 1 )应当通过诉讼而不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县不设仲裁委员会,本案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无法按仲裁协议执行。 ( 2 ) 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合同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D县法院为合同的履行地,故D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3 )按质量侵权纠纷起诉可以满足食品厂的要求。因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法院有管辖权。B县是侵权行为地,故B县法院有管辖权。 “五星”五金商行的王某看隔壁文物商店生意兴隆,利润颇丰,遂要求经理也经营文物买卖。经理心动,并做了第一笔交易。后被有关单位查获,没收其非法所得。王某与经理却认为:“‘五星’五金商行与文物商店同是国有企业,为什么文物商店能经营,‘五星’五金商行就不能经营?”“五金”商行经营文物反而被查处没收,二人因此对有关单位处理都不服。请你向王某与其经理解释,为什么有关单位要查处他们? 【分析】文物是国家限制流通的商品,只有经国家批准的经营单位才能买卖文物,未经国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文物买卖业务。五金商行未经国家批准超范围经营文物业务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有关单位的查处。 赵某因债务纠纷而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赵某得知承办该案的法官周某曾经收受当事人的财物而受过处分,在大家心中的形

经济法典型案例集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集 (合同法) 1、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 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 分析:(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案例: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问:(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计算题、案例分析报告题等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 第一节:理财计算器1 (一)基本功能 银行从业《个人贷款》和《个人理财》科目中,系统都嵌入了“理财计算器”。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理财计算器”操作界面(界面安排有微小差异,但是功能完全相同)。 (二)手机版理财计算器 金培网结合银行从业、金融理财师的教学和考试特点,特推出移动端的理财计算工具(金培网金融计算器),将金融计算器功能融入您的手机,可以用来随时随地做理财规划,也可以用来备考相关职业书,方便快捷。 接下来我通过一个典型例题,给大家讲解一下基本操作:例如:王先生的女儿今年8岁,18岁上大学,届时总的教育费用需求为10万元,王先生打算通过基金定投的方式来积累这笔教育费用,假设年投资回报率为5%,那么王先生每年末须定期定投多少? 【利率(%)】:输入题目给出的年利率。一定注意要去掉%,比如上题中“年投资回报率为5%”,只输入5即可。 【期数】:输入总年数。比如上题中“女儿今年8岁,18岁上大学”,总年数为10年,输入10即可。注意输入时必须先在前面的“□”中点击一下,出现“√”即为选中,此时才可输入。 【现值】:现在的价值或某一时间段期初的价值,本题中未涉及,输入“0”即可。注意输入时也必须先在前面的“□”中点击一下,出现“√”即为选中,此时才可输入。 【终值】:未来的价值或某一时间段期末的价值,比如上题中“届时总的教育费用需求为10万元”,终值即为100000。注意输入时也必须先在前面的“□”中点击一下,出现“√”即为选中,此时才可输入。

【每期金额】:即每年收付的等额的金额(年金)。本题中“王先生每年末须定期定投多少”,即求【每期金额】。注意要求的参数,其前面的“□”不要选中。 【期初】每期金额发生在期初时选中“⊙”,比如“每年年初投资”“每年年初还款”等。 【期末】每期金额发生在期末时选中“⊙”比如“每年年末投资”“每年年末还款”等。 注意:在没有特别说明期初期末的情况下,默认选择【期末】即可。最后,我们来看一下计算的最终效果图: 第二节:个人理财考试计算题类型 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功能 1.货币时间价值的输入顺序 2.现金流量正负号的决定 3.货币时间价值(TVM)的计算 4.期初年金与期末年金的设置 5.投资回报率的计算 6.债券的计算 7.房贷本息摊分函数AMORT 第三节:个人理财考试部分要点 一、海归派购车优惠 哪些购车者可免税? 首先,留学回国人员也不是谁都能享受优惠政策的,记者在海关了解到,尽管我国对留学回国人员购车实行相关优惠政策,但只有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或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不少于9个月,完成学业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两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向海关提出初次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的,海关才可以批准其申请。看来,对于“海归派”可以购免税车的“定语”限制还不少,尤其是时间上得多加注意,不然错过了时间,就可惜了。 免税汽车可免啥税? 另外,留学回国人员别想着有了该政策,就意味着可以从国外带一辆免税车回来了。记者从海关了解到,完全进口的车不在免税之列,“海归”享受该优惠政策只限于部分国产小汽车。所谓的“免税”项目,实际上指的是两方面容:一

南财大《金融市场学》线上考试卷及答案1-3套要点

金融市场学第一套试卷 总分:100 考试时间:100分钟 1、按照交易程序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答题答案:C) A、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B、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C、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D、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2、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是(答题答案:C) A、银行信贷 B、商业票据 C、股票与债券 D、基金 3、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短期临时性资金借贷活动,叫做(答题答案:D) A、再贷款 B、转贷款 C、转贴现 D、同业拆借 4、正回购方所质押证券的所有权真正让渡给逆回购方的回购协议属于(答题答案:C) A、正回购 B、逆回购 C、封闭式回购 D、开放式回购 5、下列资产中通胀风险最大的是(答题答案:A) A、股票 B、固定收益证券 C、房地产 D、汽车 6、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偿还的是(答题答案:C) A、息票债券 B、利随本清债券 C、贴现债券 D、可赎回债券 7、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的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称为(答题答案:B)

A、现货交易 B、信用交易 C、期货交易 D、期权交易 8、属于长期政府债券的是(答题答案:B) A、国库券 B、公债 C、央行票据 D、回购协议 9、公开对社会广大投资者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称为(答题答案:D) A、直接发行 B、间接发行 C、私募发行 D、公募发行 10、我国发行股票时不允许(答题答案:D) A、平价发行 B、溢价发行 C、折价发行 D、以上都不对 11、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答题答案:C) A、公司制 B、会员制 C、经纪制 D、承销制 12、开放式基金特有的风险是(答题答案:A) A、巨额赎回风险 B、市场风险 C、管理风险 D、技术风险 13、下列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来源的是(答题答案:D) A、股票红利 B、债券利息 C、资本利得 D、承销证券收入 14、根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分为(答题答案:C) A、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 B、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C、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 D、股票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15、目前世界最大黄金市场是(答题答案:A) A、伦敦黄金市场 B、苏黎世黄金市场 C、香港黄金市场 D、美国黄金市场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 “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先 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金融市场学,考点总结

金融市场 一、名词解释 1、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全的凭证,亦称为金融工具或证 券。其可划分为:基础性金融资产和衍生性金融资产,其中前者包括债务性资产和权益性资产,后者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2、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通过吸收各种存款而获得可利用资金,并将 之贷给需要资金的各经济主体及投资于证券等以获取收益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类型包括: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 3、QFII和QDII:QFII是指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国家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 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得到本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以后,汇入一定的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化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市场。QDII:是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国家境内设立,经过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亦是在货币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 4、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就是众多投资者出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的 资金运作方式。投资基金一般由发起人设立,通过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基金 的投资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和操作,只定期取得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根据 投资人的委托进行投资运作,收取管理费收入。 5、央行票据: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 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 6、上海同业拆借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7、我国短期金融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债券。其发行者主要是工商 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企业发行短期债券大多是为了筹集临时性周转资金。在我国,这种短期债券的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政府发行短期债券多是为了平衡预算开支。 8、扬基CDS:扬基存单也叫“美国佬”存单,是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发行的一 种可转让的定期存单。其发行者主要是西欧和日本等地的著名的国际性银行在美分支机构。扬基存单期限一般较短,大多在三个月以内。 9、零息票债券:借方只需按需偿还债券本金,不需要支付利息,这种债券以低于面值 的价格发行,按面值偿还,发行价与到期日收回的面值之差即为贷方的回报。 10、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指证券买者或卖者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 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而进行的证券买卖。 二、计算题 1、假如A股票每股市价为10元,某投资者对该股票看涨,于是进行保证金购买,该 股票不支持现金红利,假设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维持保证金为30%,保证金贷款年利率为6%,其自有资金为一万元,这样其便可借入一万元购买2000股股票,

经济法案例分析 (2)

反垄断法案件分析 1、电信和联通是否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运营商是否存在垄断,首先要看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是看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来排挤竞争,从而获得垄断利润。 ①本案的相关市场无疑是宽带入网市场,这个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强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其他互联网接入服务是通过批发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的宽带进入互联网络向其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②中国的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的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和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是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宽带接入,因此这两家企业在中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上构成双寡头垄断。 ③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各自在中国南部和中国北部提供宽带入网服务,它们的宽带基础设施基本是相互独立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互联互通的程度不是很高,这个案件中相关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区域性的,即两家电信企业在它们各自相关的区域市场上都是几乎占百分之百的份额,从而可以判断这是两个垄断性的企业。 ⑵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不违反《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何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两家企业能否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①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了支配地位,中国的宽带互联网的骨干网的经营者只有联通和电信两家,一方面他们自己直接开发用户,面向个人用户或者大企业;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把自己的带宽来租赁给其他一些所谓的二级运营商,比如铁通、长城宽带、北京歌华等,他们对二级运营商的租赁叫做批发价,批发价是二级运营商租赁之后,再去给市场上的消费者或者终端使用者,但是这就和电信、联通自己的零售市场直接面向用户市场发生竞争,所以电信和联通给二级运营商的价格非常贵,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严重的压制了竞争。②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因为电信、联通对不同客户的待遇差别很大,即“同一种产品,不同用户、不同价格”。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是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 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⑵电信和中国联通想以自由定价权这一条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是行不通的。①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差别待遇”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6款对此的规定是:“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价格交易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电信和中国联通不能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②企业在现代经济市场中并不拥有绝对的没有限制的自由定价权,即便是在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法律,包括反垄断法也要对企业的自由定价权进行限制,这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③电信和中国联通的“价格歧视”行为并不是经过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而是竞争被控制后人为形成的价格,这时他们行使自由定价权的行为已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基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金融市场学重点章节习题答案

5 债券价值分析(P140) 1、 (1)三种债券的价格分别 为: A. 零息债券:p=1000/(1+0.08) 10=463.19 =1000/(1+0.08)^10 或者:= - pv(0.08,10,0,1000) B. 息票率为8%的直接债券:1000(平价债券) C. 息票率为10%的直接债券: p=100/(1+0.08)+ 100/(1+0.08) 2+100/(1+0.08) 3+??+ 100/(1+0.08) 10 +1000/(1+0.08) 10=1134.20 = - pv(0.08,10,100,1000) (2)下年年初时到期收益率为8%,那时三种债券价格: (与(1)不同的只是到期时间由10 改为9) A. 零息债券:p=1000/(1+0.08) 9=500.25 B. 息票率为8%的直接债券:1000(平价债券) C. 息票率为10%的直接债券:100/(1+0.08)+100/(1+0.08) 2+?? +100/(1+0.08) 9 +1000/(1+0.08) 9=1124.94 税前持有期收益率: A. (500.25-463.19)/463.19=8% B. 80/1000=8% C. (100+(1124.92-1134.20))/1134.20=8% 税后收益: A. (500.25-463.19)*0.80=29.65 B. 80*0.70=56 C. 100*0.70+(1124.92-1134.20)*0.80=62.58 税后收益率: A.29.65/463.19=6.40% B.56/1000=5.60% C.62.58/1134.20=5.52% 2. 息票率8%,到期收益率6%,则该债券为溢价债券,随时间推移,溢价债券价格下降 。 3. 30 年期,半年付息一次,息票率为8%,面值1000,收益率7%,则其当前价格为: 40/(1+0.035)+ 40/(1+0.035) 2 +?? +40/(1+0.035) 60 + 1000/(1+0.035) 60 =1124.72 5 年后按1100 元赎回,则赎回收益率k: 1124.72=40/(1+k )+ 40/(1+k) 2 +?? +40/(1+k) 10 + 1100/(1+k) 10 K=3.3679% =rate(10,40,-1124.72,1100) 5 年后按1050 元赎回,则赎回收益率k(半年): K=2.9763% =rate(10,40,-1124.72,1050) 2 年后按1100 元赎回,则赎回收益率k(半年):K=3.0313% =rate(4,40,-1124.72,1100)

经济法第2-8章案例分析题

第二章《公司法》案例分析 1. A、B、C三个企业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为150万元, 200万元,50万元。三方草拟的章程规定是:(1)每一股东享有同等的表决权;(2)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董事会由5人组成;(4)监事会由A、B、C各派一人组成;(5)若在经营期间三方合作有问题,可抽回出资。分析: A、B、C草拟的章程是否存在问题?理由是什么? 答案:(1)由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错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 (3)董事会由5人组成合法,因为有限责任的董事会成员由3-13人组成 (4)监事会由a.b.c各派一人组成是错误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5)在经营期间三方合作有问题,可抽回出资是错误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 A公司作为发起人欲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其拟定如下内容:(1)10个发起人中有6个住所地在境外的发起人,这为公司的跨国性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由于是募集设立的公司,因此所有的出资必须是货币出资;(3)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4)公司的注册资本是6000万元,其中10个发起人认购1800万元;(5)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购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析: A公司拟定的内容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1)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有过半人数在中国境内,而本题有10个发起人中有4个发起人在中国境内住所,即不合法。 (2)所有出资必须是货币出资不符合法法律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3)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是错误的,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股东创立大会。(4)公司的注册资本是6000万元,其中10个发起人认购1800万元是错误的,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股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即6000万元x35%=2100万元。 (5)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股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错误的,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上没有募足或发行的股份缴足过后发起人没有召开创立大会。 3. 某公司甲、国有企业乙和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20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20万元出资。后丙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7万元。 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