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致明光市张八岭镇人民政府:
我司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张八岭镇拦河坝整治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的孙超(项目经理)在上述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我方保证
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