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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doc 92页)

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doc 92页)

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 1.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5.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6.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 7.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8.技术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 。 2. 技术内容: 。 3. 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甲方: 1. 研究开发内容 。

公司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标准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7〕15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57号)文件精神,按照司法部统筹公共法律资源,建设全国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遵循“搭平台、整资源、强服务”的建设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整合互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与总体框架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2018年10月

底前建成区本级、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便捷化、智慧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总体架构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区本级、街道、村(社区)三级构成。分别在区本级建设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办事处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三)时间节点 2018年10月底前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建成,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建设标准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划拨独立办公区域,建筑面积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实施方案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业务量和服务需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办公区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和档案资料室,服务区设开放式服务大厅、半开放式接待柜台和座椅,配备适量的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专门业务用房,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规范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岗位设置和职责、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357—2016 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public legal service hotline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提供电话热线服务的平台体系,包括12348话务平台、12348工单平台以及12348管理平台,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为群众办事提供参考性意见。 注:以下简称“12348”热线。 3.2 热线值班人员duty officer 负责接听群众来电,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的“12348”热线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3.3 业务办理人员business management personnel 负责排班考核、后台话务工单转办、接听质量监督、热线研判等工作的“12348”热线业务处理人员。 3.4 热线管理人员 manager 由12348所属司法行政内设机构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现场管理、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奖惩考核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3.5 话务工单call record

记录来电时间、来电人联系方式、咨询类别及事项、答复意见等内容的工单。每一个来电形成一个电子话务工单。 4 基本要求 4.1 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 4.1.1 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江苏司法行政“12348”标识。 4.1.2 工作环境应安全、整洁,照明、温湿度应符合工作要求,卫生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4.1.3 服务流程、服务准则和现场管理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4.1.4 工作场所可根据需要划分话务、接待、监督等功能区域。 4.1.5 设置独立的话务坐席,宜采用隔音措施,每个坐席占地不少于2m2。 4.1.6 应配备支撑工作开展的硬件设备及信息系统,宜满足以下要求: a)实现电话录音、跟踪考核等功能; b)实现服务对象档案管理、来电回访、电子监察、协调办公、满意度调查等功能; c)支持语音、网络、多媒体等多种信息接入; d)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通讯设备等。 4.2 人员 4.2.1 热线值班人员应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3年以上;熟悉法律知识,充分了解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相关国家政策;了解本地民风民情、热点法律诉求,熟悉本地方言;能熟练操作办公及信息系统;具有良好的沟通、解答能力。 4.2.2 业务办理人员应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专职聘用人员,熟悉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业务办理流程。 4.2.3 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应通过统一面试和考核,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4.2.4 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应遵守以下岗位要求: a)实行挂牌服务,公示服务工号; b)服务态度热情,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需求,认真解决群众问题,不得以任 何借口拒绝、推诿; c)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随意离岗和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项; d)不故意置忙; e)不徇私舞弊、隐瞒不报; f)从事“12348”热线服务时,不为律师本人或相关律师事务所作业务宣传推广,不进行有偿法 律服务; g)严格保护工作信息,不对外泄露。 4.3 管理 4.3.1 热线管理人员应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首问负责制。4.3.2 热线管理人员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操作规范等内容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实行培训登记。 4.3.3 热线管理人员应对热线值班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群众满意度参评率低于40%或电话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低于90%的话务坐席,市级管理部门应及时提醒。对每月电话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低于70%的话务坐席,应暂停热线值班人员服务资格,重新进行培训,通报热线值班人员所在地司法局。 4.3.4 在服务期间查实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热线值班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3.5 热线管理人员应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依托“12348”热线和江苏法网服务大数据,总结服务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当前群众诉求热点和服务需求变化,对服务趋势做好预测预判,提出工作建议。

2020年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参照模板

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 1.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5.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6.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 7.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8.技术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 。 2. 技术内容: 。 3. 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甲方: 1. 研究开发内容 。 2. 工作进度: 。

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精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信息咨询,企业注册认证,项目申报认证服务,包括: 1.根据乙方的要求,详细向乙方介绍创新基金的有关情况,协助乙方选择申报项目,提示申报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对乙方提交的企业注册信息进行认证,协助企业完成注册工作。3.对乙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相关附件的扫描,录入,打印,复印等工作;将项

目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后寄送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4.辅导,帮助乙方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5.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及推荐单位规定至项目申报受理前必须为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工作。 6.乙方自愿选择甲方作为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服务机构,按照申报要求及甲方的意见及时报送企业注册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合同技术服务费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报送企业注册资料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与项目申报,推荐,评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项目由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 出”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6]12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08 【实施日期】2016.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 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6〕12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8日

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2016-2020)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要求,推动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巩固外贸大省地位,加快外贸强省进程,制定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一、国际市场拓展行动 (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优化年度贸易促进计划,充分发挥欧盟、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重点展会对全省出口的支撑作用,大力拓展东盟、非洲、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展会,优化国际市场结构。实施“万企千展”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1万家(次)企业参加1000个境内外重点展会目标。做大做强江苏省出口商品展览会(日本大阪)、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等境内外自办展会,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展会平台。用足用好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以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优质展会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 (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优化全省开放布局和促进外经贸协调发展的牵引作用,积极开展面向沿线国家的贸易促进活动,加大招展、招商力度,优化展会区域布局。力争到2020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超过1/4。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印尼双马农工贸合作区等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原材料、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出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

2014江苏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疾病控制

(1) 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非法行医 A.张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 B.李某未取得行医资格以执业医师名义行医 C.医师田某根据国家需要到山区巡回医疗 D.周某未经注册在村医疗机构行医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与1985年标准比较修订了()项指标: A.8 B.42 C.5 D.15 (3) 在肺炎链球菌感染的致病性危险因素中,属于非免疫系统缺陷性危险因素的是: A.支气管上皮破坏 B.抗体缺乏 C.吞噬细胞异常 D.补体缺乏 (4) 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采集4份病人肛拭子、9名饭店从业人员肛拭子,检验项目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结果在从业人员中,有2名检出奇异变形杆菌、1名检出福氏志贺氏菌6型,病人肛拭子中,未检出致病菌。针对本案例,以下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已在从业人员肛拭子中检出奇异变形和志贺氏菌,可以据此判断两种菌是本事件的致病因子 B.病人肛拭子中,未检出致病菌,因此,可以判断本起事件不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引起的 C.应将检验结果与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食品卫生学结果调查结合,依照相应致病因素的诊断标准,综合分析检验结果 D.在病人和从业人员肛拭子中,均未检出沙门氏菌,可以肯定此事件不是沙门氏菌引起的 (5) 保护易感人群最重要的措施是 A.A.接种疫苗 B.注射免疫球蛋白 C.药物预防 D.个体防护 E.自然自动免疫 (6) 以下哪些不是艾滋病有效干预措施? A.扩大检测覆盖面 B.扩大治疗覆盖面 C.落实艾滋病母婴阻断措施 D.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E.将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强制隔离 (7) 目前我国艾滋病的首要传播途径是 A.性接触传播 B.性接触传播 C.血液传播 D.母婴传播 E.医源性传播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和“社会管理创新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就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建立服务平台 按照市、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月下旬,我街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所长杨龙根兼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同时指导街道辖区内的#个社区按照标准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加强人员保障,完善队伍阵地建设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成立“便民法律服务团”,成员由政法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各社区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志愿者。街道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办公室内悬挂上墙公示栏,对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情况进

行公示,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接待群众。同时因地制宜在辖区内的#个社区制作上墙公示栏,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相应的群众接待工作,并在其办公桌上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牌。 三、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堵塞漏洞、防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根本举措。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流转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工作督办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统计反馈制度及群众评价等制度,确保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在于执行。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上,不去认真抓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按照“严、精、细”要求,我们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从始到终、无缝链接的工作流程,优化了各项服务保障的工作运行程序。尤其注重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不执行制度的人和事采取刚性措施,严明纪律、严格奖惩,有效地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持续动力和有力保障。 四、初显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目前,我街道已开通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QQ群、政务微博、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规[2016]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6.11.11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价规〔2016〕10号)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 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 2016年11月11日

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许可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二)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

技术服务合同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9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合同书通用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效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名称 二、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三、履行计划、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事项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技术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八、或赔偿损失的方式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名词和技术术语的解释 十一、其他有关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doc 13页)

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doc 13页)

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 苏财教〔2008〕1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政策》 )规定和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第二条国际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等服务外包业务。 信息技术外包(ITO)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和基础技术等服务。 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运作、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知识流程外包(KPO)是指利用书籍、数据库、专家、新闻、电话等多种途径来获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即时、综合的分析研究,最终将报告呈现给客户,作为决策的借鉴,包括商业与市场、金融与保险研究,数据分析和管理,市场进入与联合风险投资,战略投资、采购投标和行业及公司的分析研究,语言服务和供应商谈判等服务。 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具体范围和类别,由省外经贸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实际每年对外公开发布一次。 第三条成长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 的企业;重点骨干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基地型、龙头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且上年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 第四条省财政设立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全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该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是:择优扶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级标准)

附件2-1: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地市级 (苏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文化馆建设。市、县两级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相应标准。

5.村(社区)文化室建设。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室,每个文化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8.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县级以上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9.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云间县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等项目,努力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云间”、“法治云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本课题试从近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4月21日,习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

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延伸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外延,对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来,县局不断优化职能,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有益尝试。 (一)积极打造辐射城市乡村的专业平台。去年,我局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县公证处“临街落地”两个硬件项目。目前县级法律服务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法律服务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职业律师68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县城实现临街落地,8家法律服务所遍布7个乡镇,乡镇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站22个,行政村(社区)援助点181个,“半小时援助圈”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武连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市农机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又好又快地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的过程中,先后实施了农机创业行动和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行动,为完善农机公共服务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那么怎么写一份报告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的一行6人,先后对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7月7日上午,在江西省司法厅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听取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叶青介绍了江西省相关工作的整体概况,江西省司法厅厅办公室、普法教育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西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将

“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司法行政“110”、法律援助建立“三个中心”、“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律师进社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等亮点工作印象深刻,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7月8日上午,在嘉兴市司法局局长陆娟梅、副局长王林飞、秀洲区局局长姚福祥、海宁市局局长金中一等的陪同下,我们对嘉兴市部分市区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 先后走访了秀洲区洪合公共法律站、秀洲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观看了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演示,听取了陆娟梅局长关于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介绍。 卢庆祥副厅长对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握嘉兴统筹城乡发展先行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嘉兴市此项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非常值得贵州省学习借鉴。

标准版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标准版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就是我们付出自己的技术从而得到钱,今天小雅就给大家整理分享了服务合同,仅供大家来收藏一下哦 技术服务合同标准范本参考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4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

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 苏财教〔2008〕1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政策》)规定和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第二条国际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等服务外包业务。 信息技术外包(ITO)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和基础技术等服务。 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运作、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知识流程外包(KPO)是指利用书籍、数据库、专家、新闻、电话等多种途径来获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即时、综合的分析研究,最终将报告呈现给客户,作为决策的借鉴,包括商业与市场、金融与保险研究,数据分析和管理,市场进入与联合风险投资,战略投资、采购投标和行业及公司的分析研究,语言服务和供应商谈判等服务。

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具体范围和类别,由省外经贸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实际每年对外公开发布一次。 第三条成长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 的企业;重点骨干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基地型、龙头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是指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且上年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第四条省财政设立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全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该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是:择优扶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第二章对企业的认定 第五条享受《政策》扶持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江苏境内; (二)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70%以上; (三)主要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且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含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下同)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折算成美元计算; (四)企业已取得一项与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有关的国际资质认证; (五)企业已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 (六)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 包括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线路敷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 (含县级民政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自有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的建设应当坚持“合理规划、整合资源; 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和使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促进节能降耗的原则,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江苏省民政厅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省民 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汇总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厅规划财务处具体承办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项目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准备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申请报告, 并提交项目建议书。为了简化相关程序,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同意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 以合并编制。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设地点、拟建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 (应当具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意向 ;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方案应当取得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五技术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可行性; (六环保、消防、节能、节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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