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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容和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容和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容和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浙交造价…2014?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预算

第100章总则部分费用计列内容和标准

的指导意见

各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当前,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总额日趋增大,在各标段投标总价中的占比也日益上升,但目前尚缺乏相对规范统一和公平合理的费项内容和额度标准,使具体的编制和审查欠缺可操作的依据,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带来了难度,同时,也使各地各项目之间以及各标段各专业之间的费用确定产生了不均衡。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投标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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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第100章总则部分费用的计列,以既有相关规定和现有习惯做法为基础,经充分调研分析,现就公路工程第100章总则部分清单的计列费项内容和计列费额标准明确如下指导意见,供相关单位编制和审查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时共同参照,水运工程可相应参照。

一、关于“第102节工程管理”

(一)102-1竣工文件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保管所有工程资料和记录,将分部工程资料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编订成册并复印提交监理人,将全部工程资料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等发生的费用。

2、计列费额标准。宜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可以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为基数,按表1的费率,以分档累进办法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1万元,最高宜不高于50万元。

表1 竣工文件费费率表

(二)102-2施工环保费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满足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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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费用,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的不合理处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以及使绿色植被、土地资源和现有公用设施得到保护。

2、计列费额标准。常规的施工环保费宜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土建主体工程(含房建)可按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的1.0-2.0‰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 2万元,最高宜不高于60万元,交安、机电、绿化等附属工程可按0.5-2万元/每标段计列;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当地有明确的施工过程远运集中处理要求的,宜按所需处理的泥浆数量及当地远运集中处理单价按实另行计算确定,一并纳入施工环保费中。

(三)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或工程管理信息化(暂估价)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统一配备发包人开发或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安装运行,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专用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含设施和租费)等费用,若工程管理软件或工程管理信息化中明确包含远程视屏监控系统的,还应包括设置监控中心或监控室,并配置符合标准和数量要求的监控设备和传输网络等费用内容。

2、计列费额标准。宜按不同要求以总额价暂估,工程管理软件系统以不同软件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计算机按配置台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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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单价按实估列,网络构筑费按网络系统设施费和施工期网络租费按实估列,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等费用宜按上述三项费用暂估总额的10-20%暂估,以万元整数额形式暂估。包含远程视屏监控系统的,可参照上述方式估列,一并纳入该细目中。

二、关于“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一)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修建临时道路(含硬化)、桥梁、栈桥、码头及相关的安全设施、养护与拆除费,利用现有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的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养护、交通维护与使用后维修恢复费,租用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的租用费等。

2、计列费额标准。需修建、利用或租用临时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等临时工程的数量宜按施工图设计数量并结合现场调查的实际数量确定,按临时工程类别和来源方式分别列细目计列,费额标准参见表2。

(二)103-2临时占地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承包人驻地办公、工地试验和生活用地,机械设备及材料停(堆)放场地,拌和及预制场地,仓库及加工场地,弃土场地(业主负责解决的除外),临时道路、桥梁等用地,用地退还前恢复到使用前状况的费用。

2、计列费额标准。各项用地数量按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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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标准化要求分项逐一估列,借地费用标准按当地借地政策标准和借地时间按实确定(应包含用地恢复费),有可利用土地或以租用方式获得既有房屋等设施的,不计该部分借地费用。

(三)103-3临时供电设施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符合国家电力标准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临时供配电系统的修建、安装、维修和拆除的费用,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发电机组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安装、连接、操作、维修及拆除等费用,建立临时供配电系统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

2、计列费额标准。临时供电线路宜按施工图设计数量并结合现场调查的实际数量确定长度,套用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7-1-5架设输电、电信线路相应定额计列费用(变压器的摊销费用扣除另计);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按工程实际需要确定,以摊销或租用形式计列费用;发电机组费用按功率和数量以租赁或摊销费形式计列费用;设施维修费用按实际需要估列;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计列。

临时供电线路(高压)不大于2km时,临时供电设施费用也可按变压器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容量以250-300元/KVA估列。

(四)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电话、传真、网络(若网络费用已明确在其它项目中计列,则不重复计列)等电信设施的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电信费用的缴纳,电信设施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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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列费额标准。电话、传真等电信设施按实际需要数量和市场价计列,若需架设电信线路则按估列数量套用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7-1-5架设输电、电信线路相应定额计列费用,电信费用按使用时间和电信资费标准估列。

通常情况下,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也可按工程规模、工期及相关要求的不同,以0.2-2万元计列。

(五)103-5供水与排污设施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的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施工和生活污水和废水临时排污系统的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和污水。

2、计列费额标准。能估列出具体的内容和数量的,宜按给水、排污管道分别需安装的内容和数量,给水、排污系统所需的相应设施品种和数量,以及一定额度的日常管理和处理费用进行估列。难以具体估列的,可按承包人驻地建设的5-7%估列。

三、关于“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化工地建设)”

1、计列费项内容。包括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的建立与管理以及现场办公设备的配置,工地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的提供与配置,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储料场及拌和预制场(仅计列场地填筑、硬化分隔等基础工作费用,台座、龙门吊、拌和设施等直接生产设施在相应工程内容中计列)建设与管理,标化工地所要求的场地外围隔离围墙、作业区分开或隔离设施修筑、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硬化处理以及绿化、- 6 -

美化等配套建设,驻地设施的维护与完工后的拆迁。

2、计列费额标准。需修建、租用的数量宜按工程规模和内容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确定,按驻地建设内容和建立方式分别计算确定,费额标准参照表2。

表2 工程量清单部分第100章总则费用计列

费项内容和费额标准指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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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按实估列的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加上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费用和供水及排污设施费用之和应与预算中按各工程类别临时设施费率另行计算出的临时设施费用总额相比较,不超总额- 8 -

控制。100章中已单独计列承包人驻地建设等相关费用后,其它各章节的工程主体中不应再重复计列临时设施费率和费用。

对于上述100章中其它未涉及的常设清单子目,应按已有规定的计列标准计列,但在100章中已计列“102-3 安全生产费”后,其它各章节的工程主体中不应再重复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和费用;对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新设的非常设清单子目,应结合项目招标文件、专项设计、专项管理等规定和要求按实估算计列。

上述各项清单项目,若法规文件或招标文件中另有其它规定或要求的,应按相应规定和要求调整计列。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月27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投资集团,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

港航(务)局,其他有关单位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2014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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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J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6-8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2-87〗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2-200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9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J39-9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0-96〗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41-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6-9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9-9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50—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1-2002〗烟囱设计规范 ---------------------------------------------------------精品文档

2016年最新现行工程建设国标规范大全

2016年现行工程建设有效标准及规范清单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2016年3月2日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清单(2016)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 GB/T50002-201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GBJ5-88 5 GB/T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6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0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1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2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J15-88 13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 0045-95 14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5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16 GB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16-06-01 实施) GB50019-2003 17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8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9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90 20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1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22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23 GB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24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 25 GB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6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7 GB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8 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 29 GB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30 GB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31 GB50049-2011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 32 GB50050-200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 33 GB50051-2013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34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5 GB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6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J54-95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有什么特点 工程建设标准的特点,取决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本身的固定性和建设活动的流动性。建设工程只能固定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不可移动,建设活动只能围绕这一特定的位置展开,不同的工程决定了从事建设活动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不可能永久地围绕在一个地点活动,必然要进行迁移或流动。 二是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和整体性。绝大多数建设工程因使用功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建设的目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不可能批量生产,都需要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分别验收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设计、施工还是使用管理等,其目标都只能针对单一的工程。而且,在建设活动各方的交易中,投资方不可能通过前期检查工程来确定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意图,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意图,选择合适的合作者或建设方案来实现,而且实现自身投资意图的 - 1 -

建设工程,无论是一个住宅小区、一座电站、一条高速公路,还是一幢办公大楼,甚至是一次家庭装饰装修,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需要从整体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布局、设计和建造等。 三是企业的专业性和建设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建设工程自身的复杂性,建设企业的专业性特点十分明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大部分都是由专业性企业分别完成的,虽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逐渐增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工程的各建设环节也都分别是由其合作的或内部的专业企业或机构分别完成的。建设工程具有阶段性,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在可研阶段,特定的建设工程表现为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的咨询论证材料等;在招标阶段,表现的是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书、评标定标的分析报告、合同文本或咨询机构的标底、造价估算报告等;在勘察设计阶段,可以是勘察报告或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在施工阶段,可以是一幢建筑物、一个住宅小区、工业群体建筑、一段铁路等。不同的建设阶段,不仅建设活动的特点和人员差别很大,而且都是由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独立完 - 2 -

建筑工程施工依据标准清单

建筑工程施工依据标准清单 第一章地基基础 一、建筑工程地基加固处理质量监督检查要点(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 6-99 5、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二、建筑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 94-94 5、国家建筑工程总局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4-80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 106-2003 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检查依据)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RFJ01-2002 5、《97沪防-561》图集 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7、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技术核定单和有关的标准图集) 8、其它涉及本工程的合同,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 9、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B、《上海市民防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第14号公告; C、《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11号; D、《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E、《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国人防办字[1995]34号; F、《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收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建[2 000]142号; G、《关于印发〈上海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具体规定〉的通知》沪建质监总(1999)第01 9号; H、《关于本市民防建设工程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民防[2001]107号); I、《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防[2004]第47号。 第二章结构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以便投标人能对工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以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为例,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表两部分。 (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说明主要是招标人解释拟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以及重要作用,明确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招标人估算得出的,仅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时的工程量应以招标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量为依据,提示投标申请人重视清单,以及如何使用清单。 (2)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作为清单项目和工程数量的载体,是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

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入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计算的项目设置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规则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 1、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工程的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5)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例如: 03―02―08―004-XXX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工程量清单

预算附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1.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 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 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5、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 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子目。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1.6、工程量清单中有标出数量的子目,均需填入单价;第100章中的子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对于清单第100章里已填入总价的,各投标人需按招标人填入的总价填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 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8、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应与技术 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相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 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08规范: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合集

2017年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2017年3月24日整理最新版)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7年1月1日实施)(2)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盘柜及二次线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50214—2001);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 (GB50302-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05-2012)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2学时) 一、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可以对工程量清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土石方等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能熟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工程量。 二、本章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难点是工程结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三、本章教学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除了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5)设有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供评标时参考。 2.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②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及合价中。 (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主要是招标人用于说明招标工程的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工程质量的要求、主要材料的价格来源等。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四项内容。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就是将设计图纸规定要实施完成的工程的全部对象、内容和任务等列成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算出相应项目的实体工程数量,制作完成工程量清单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清单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5)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的项目。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将这些非工程实体的项目逐一列出。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有效标准规范清单

xx渤海新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海水取水工程(沧东电厂厂内部分) 专业施工引用技术规范、标准清单 编制:xx 审核:xx xx xx渤海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海水取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xx年03月23日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清单(xx)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 GB/T50002-201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 GB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5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7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8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9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0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1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J15-88 12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 0045-95 13 GB50019-xx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4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5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6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7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18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 19 GB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0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1 GB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2 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 23 GB50046-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24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5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26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27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0-85 28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1-85 29 GB/T50082-2009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85 30 GB/T50083-2014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 31 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2014-02-01实施)GB50087-85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模板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 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 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 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以下统称为标准) 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 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 逻辑严谨, 结构清晰, 用词简明, 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 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 并应同时出版, 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 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 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

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 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 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 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 例如: 钢结构设计规范 ( 对象) ( 用途) ( 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 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 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 全文强制的, 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日期;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一第1.1.7项所规定的方式。 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一第1. 3.1条和

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2.4 本工程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5 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6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一第1.1.5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8 有关报价的说明 2.8.1 本工程计价办法的依据:执行GB50500-2008《建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试题与答案

复习题 一、单选题 1.砌筑: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填充墙长度的计算方式为【 D 】 A.外墙按净长线,内墙按中心线计算B.外墙按图示尺寸,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C.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设计尺寸计算D.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跃线计算 2.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 A 】 A.其他项目清单B.单位工程项目清单 C.综合单价清单D.零星项目清单 3.土(磊)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挖基础土方的计算是【 C 】 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B.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C.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D.按基础垫层底面积加工作面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4.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 D 】 A.基本单价法 B.完全单价法 C.工料单价法 D.综合单价法 5.现浇钢筋混凝土雨篷工程量计算按【 A 】 A.墙外部分体积计算B.墙外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C.墙外挑出部分长度计算D.墒外挑出部分面积的~半计算 6.工程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第1位和第2位表示【 B 】 A.附录中的各章B.附录各专业工程 C.由编制人白己确定D.附录中的各节 7.桩间挖土方工程量【 B 】A.要扣除桩所-与体积B.不扣除桩所占体积 C.灌注桩要扣除所占体积D.灌注桩不扣除所占体积 8.劳务市场技术工人的人工单价分别是:甲市场66元/工日,占40%;乙市场70元/工目,占25%;丙市场80元/工日,占35%,其取定的人:取其定的人工单价是【B 】 A.70元/ll日B.71.9元/l日C.72元/工日D.74元,工日9.预算定额由【 A 】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招标人颁发 C.投标人颁发D.造价咨询人颁发 10.劳务市场技术工人的人工单价分别是:甲市场50元/工日,占20%;乙市场55元/工日,占30%;丙市场54元/工曰,占50%,其取定的人工单价是【 B 】 A.54元/工日B.53.5元/工日C.52.5元/工日D.53元/工日 11.天棚吊顶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A 】 A.不扣除间壁墙所占面积B.要扣除间壁墙所,片面积 C.要扣除检查口所l与面积D.要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12.在计算台阶装饰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B.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C.按照体积计算,不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D.按照体积计算,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13.措施项目费中不属于竞争项目的是【 A 】A.文明施工B.模板 C.脚手架D.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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