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收稿日期:2009-12-10

作者简介:崔向前,男,河南确山人,法学硕士,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讲师。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 招录体制改革视野下的治安案件查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 (项目编号:2009SGLX411)的阶段性成果。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崔向前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河南郑州450053)

摘 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类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治安行政法律义务(责任)的行为。其违法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并非一致,责任承担方式也非仅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方式的多样性可以促进治安行政执法理念由惩罚性治理向综合性治理转变。

关键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行为;概念

中图分类号: D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3192(2010)02-0023-05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8月某日甲某在网吧上网失窃手机一部,经调查得知属于甲某邻座的李某所为。李某现年13周岁,初中一年级学生,父母离异,经常泡网吧,还曾经伙同同班同学王某(15周岁)向同校小学生抢要钱物。问: 对于李某的行为如何来认定,如何处理? 对于李某和王某向低年级同学抢钱的行为如何处理?

二、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反思在上述提问 中,关键在于年龄是不是违法行为的必备构成要件。而提问 则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衔接问题或者说是界限问题。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必须澄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与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的区别,厘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边界。

(一)现行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概念之通说通过梳理现行理论及立法规定,现行立法并未像 刑法 在法条中直接给出 犯罪行为 概念那样给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概念,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构成是我国理论界借助刑法理论构建而成的。

人们所给出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概念,一般

是援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条之规定,仿照现行 刑法 第13条 犯罪 概念的逻辑模式而引申出来。例如现行通说: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该说认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备社会危害性、行政违法性、情节轻微性和应受处罚性四个特征,应受处罚性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如果某种危害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不需要采用行政处罚的方法,则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处罚性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 [1]

。笔者认为,其实质包括符合性、违法性、行为量(尚不够刑事处罚)和责任担当方式(应受处罚性中解释的行政处罚)。但也有学者认为 应受处罚性 是一种程度。例如: 比较轻微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一定都会受到治安行政处罚。只有当违法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应当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程度,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

笔者认为,第二种理解中的应受处罚性指的是一种程度,实质仍然可以归为量的范畴,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有达到了一定的量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010年第2期第20卷总第86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R ail w ay Police Co llege 2010N o .2Vo.l 20Serial 86

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理论几乎是照搬我国刑法学中关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理论,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平面结构理论。这样的论述比比皆是,不再赘述。

(二)现行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概念之缺陷

概念最基本的应该解决逻辑性和实用性,笔者认为现行概念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缺乏逻辑性导致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与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语义模糊使用。按照上述第一种说法(通说), 如果某种危害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不需要采用行政处罚的方法,则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按照这一模式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19条之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或不予处罚 按照行政处罚一般原理, 减轻 是对已经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适用, 不予处罚 是对没有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适用(当然其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理论也是采用的四要件理论) [2],那么在这里 违反治安管理 岂不是包含了双层意思,到底是指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 还是指 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 ,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呢?按照既可以减轻处罚又可以不予处罚的处理结果来看它所指的应该是一种两者兼有的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那就会出现同一个行为不同的办案警察认定出不同结论的现象,给予减轻处罚说明其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了,不予处罚说明其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属于一般的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这就出现了身份矛盾,同一个行为怎么既可以构成又可以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呢?这样就导致客观事实与主观认定不相一致,这种不一致并不是因为警察法律素养差,而是立法的模糊语言所致。

其次是不实用,不利于办案主体办理案件。针对上述案例问题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呢?按照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套用的刑法学犯罪构成 四要件 理论,由于主体不适格显然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12条规定,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监护人接受 责令管教 是履行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义务,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管教义务可以按照 未成年人保护法 追究责任,或者是必要时对未成年的行为主体实施教育矫治措施。那么,在这里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责任依据何在?是行为主体违法了还是一般的公民义务?如果不是国家设定的公民义务那就说明是由于公民的私人行为引起了行政法意义上的后果(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那在这里它是一种违反什么法而产生的责任?这是现行 四要件 构成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

对于上述案例问题 中王某的行为,目前的理论也不能满足其问题的解决。王某其实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不以犯罪论处。因此一般认为,该解释承认这种 轻微的抢劫行为 是适用 刑法 第13条之规定的,而在侵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它显然又不符合最相近的敲诈勒索行为或抢夺行为的构成要件,那么对这种行为只能放之任之[3]。 刑法 第17条规定的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的责令管教和收容教养措施,由于其属于行政强制和教育矫治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按目前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定义是无法容纳进来的,所以这种 轻微的抢劫 在目前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面前也就好像只能 放之任之 了。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新解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这并不是立法的缺陷所致,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基础理论的缺陷导致的。因为,先借鉴成文法后翻译或补习理论的现象在立法领域我们已不鲜见。但如果理论严重滞后就会给执法实践中的说明理由和公安应诉工作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理论障碍。所以,笔者试图站在前辈的肩膀上对目前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进行解构,以期能够尽量满足目前执法办案实践的需要。

笔者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社会治

见中国人大网: 法律问答与释义 [2002-04-18]。解释: 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两种情况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第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第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其实, 行政处罚法 第27条第2款也规定了不予处罚。同时该释义认为, 只有构成了行政违法,才可以对行为人给以行政处罚 ,构成行政违法行为需要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四个条件。

安管理类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治安行政法律义务(责任)的行为。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其本质特征应是治安违法性。即违反的是有关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类的法律,这类法律不仅仅包括行政性质的法律,甚至还包括刑法中关于保护社会治安秩序类的条款及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衔接等条款。因为对一些触犯刑法规定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类条款的行为免予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后会出现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教育措施等行政处理 方式的承接,所以它应该包括刑法中的上述条款。其次,是有责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产生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义务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但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拘泥于承担行政处罚,履行管教义务、接受收容教养与劳动教养等等均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违法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也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监护人是履行管教义务的责任主体,但其通常并不是违法主体,这是其与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显著区别。

笔者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它是指一切违反治安管理类的法律(广义)的行为,包括产生治安行政法律义务(责任)的行为和产生刑罚责任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它与犯罪行为是一种交叉关系。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类法律(广义)的行为没有给予刑事处罚的,转由履行行政责任方式承担的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均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

一般来讲,界定违法行为的概念之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离不开行为构成理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理论上,行为构成不仅仅是行为成立条件的问题,关键还应当为执法、司法人员提供一套思维方法以便于认定案情。所以,行为构成理论体系应当反映出执法、司法人员的思维过程,一个国家可以存在多种关于行为构成理论体系以便于执法、司法人员选择。笔者试图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的理论结合我国刑法理论中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现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理论进行探索性建构,提出 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行为度(量)、有责性 四层次位阶体系,也就是说确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成立需要经过四个阶段的判断。

在第一个阶段,首先判断一行为是否与构成要件相符合,构成要件是指治安管理类法律(广义)规定的各种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类型要件。

如果符合,接下去进行第二阶段 违法性的判断,这一阶段的违法性判断,并不是根据具体的违法性要素来作积极的评判,而是判断排除行为违法性的情形是否存在,例如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等,但无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不排除,因为违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并非一致 。

如果不存在排除违法的事由,那么就进入第三阶段 行为度(量)的判断,这一阶段主要考虑是否达到立法上应予刑事处罚的度或是否未予刑事处罚情况,度量上只考虑上限,不考虑下限,即只考虑与刑事处罚的衔接。这一考虑是鉴于我国目前刑事立法不是采用国外 立法定性、司法定量 的模式而是 既定性又定量 的现状决定的,所以为了能和现行立法衔接这是一种不得不为的考虑,但这种定量是承担刑事处罚责任与行政违法责任(义务)的界限,所以毋庸给行政违法行为中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类行为再设下限,如果设一类似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下限必将导致危害社会、侵害百姓利益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类行为人为地无法进入警察执法的视野,不利于公民权利保护和遏制日益恶化的社会治安秩序,不利于个体公民对违法性认识的提高,这也是办理治安案件采取 受案 登记方法而不是 立案 登记的程序性原理之所在。

如果不应给予刑事处罚或未予刑事处罚,则进入最后一个阶段 有责性的判断。违法是违反法律规范产生法律责任(后果)的行为,从有利于执法、司法的角度看,从诉讼意义上应当在违法行为的构成理论体系中,规定认定责任的思维方法技术从而对法律后果进行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行为产生的行政法律义务(责任),理应对它的认定归责给出判断范式。刑事有责性一般包括责

关于 行政处理 的概念,在中国行政法研究的语境下是指 由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能够对行政相对方直接产生法律

后果的行政行为 。参见宋功德: 聚焦行政处理 行政法上 熟悉的陌生人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21页。

违法行为主体与违法责任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张文显教授认为,造成把二者混为一谈的原因主要是我国法学界长期受苏联的影响,违法者应否和能否承担责任属于法律责任主体的论题,两者有联系但却是不同的概念。参见张文显: 法哲学范畴研究 (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7-128页。

任形态(故意、过失)、责任能力 等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条件,但行政责任的认定应当跳出刑事责任的归责范式,即这里的有责性判断不同于刑事有责性判断。

首先,在责任主体与违法主体的关系的认识上应改变传统思维范式。在刑法领域法律责任的主体必须是违法主体,是现代民主社会通行的责任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即要求行为可 罚 性与主体可 罚 性之统一,但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领域由于监护关系、代理关系、上下级关系等的存在会出现违法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行为可 罚 性与主体可 罚 性并非统一。所以,在责任承担主体上应当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与责任承担的主体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分开,即在行政处罚作为责任承担方式的范围内要求两者的一致性。

其次,应在责任能力与责任形态上分层次分析。一是责任能力条件中的责任年龄和精神病因素作为行政法律责任中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归责条件仍然适用,因为在此范围内违法主体与责任主体是一致的,年龄和精神病因素不是行政责任的排除条件,仅仅是排除行政处罚这种行政责任承担方式对违法主体的适用。二是责任形态(故意、过失)可以不予过多考虑。如果强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秩序犯,那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构成方面将淡化[4],对于秩序犯只要客观上有破坏秩序的行为就足以构成[5],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 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7条规定: 违反本法行为,不问出于故意或过失,均应处罚。但出于过失者,不得罚以拘留,并得减轻之。 另外从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上看,通说认为, 行政违法的判断,基本上属于客观判断,即只要行为人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就构成行政违法,而不必过问主观是否有过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 [6]。所以,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影响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只是决定责任的大小与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再次,在具体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可以用 行政处理 的概念囊括。能够适用行政处罚的选择给予行政处罚的方式承担,无法适用行政处罚的可以运用行政处理的其他方法,例如给予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责令管教、强制戒毒、强制检查性病、收容教育等方式,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可运用。

四、意义与作用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概念的梳理与重构,目的是解答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实践中的理论困惑,使立法与执法实践逻辑上严密而又和谐,笔者期望前文所述观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第一,能够解答办案实践中的问题。例如运用本文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与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这两个概念的范围区分,结合本文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体系能够回答开篇案例中所提出的问题 ,即李某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不过其违法行为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而已。

第二,可以促进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惩罚机制的协调。利用本文的概念能够回答开篇案例中所提出的问题 ,即王某的行为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运用责令管教、收容教养等行政处理方式与 刑法 第17条的规定相承接,而不是 放之任之 。

第三,可以促进 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条逻辑上的统一。因为年龄和精神病因素不排除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利用本文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体系可以得知行政处罚中 不予处罚 ,其适用的前提是违法行为已经成立,而不涉及违法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那么,中国人大网 法律问答与释义 中 不予处罚 的释义值得商榷,如果抛弃该释义的观点,结合构成体系中量的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19条之 减轻处罚 与 不予处罚 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即,19条中 下列情形之一 的五项情节中的 (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当事人谅解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从辩诉交易的原理可以理解这三种情形已经构成违法性行为,只不过执法政策对其存在鼓励性妥协;五项情节中的 (三)出于胁迫或诱骗 其实属于意识不能自治,但主观的问题不影响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五项情节中的 (一)情节特别轻微 属于(度)量的范畴,但如果将 罪量因素 作为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话我们考虑的是刑事处罚的度,即前文所述的只需考虑上限不考虑下限。所以,如此看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19适用 减轻处罚 与 不予处罚 的逻辑前提也就统一了,即五项情形均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此意义上的 不予处罚 使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9条、第12条、第13条、第14

责任能力作为行为人主观方面,年龄和精神病人属于心理认识上缺乏违法性认识。参见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 (第二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条、第19条和 执行解释(一) 第3条中的不予处罚使用的语境得以统一。

第四,使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得以合理定位。根据本文的观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违法性的阻却事由,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样做就能对今天 打架 类治安案件办理中不分清红皂白各打50大板的现象从理论上有所遏制,从而使执法趋于实质合理。

第五,使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教育矫治措施的合理性得以加强。目前,很多人对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及教育矫治措施提出种种质疑,特别是劳动教养制度甚至出现了合理性危机。引入行政处理概念后,从违法行为人的人格和人性角度考虑的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制度在行政处理框架的容纳下可以获得合理的身份,公安机关办理这些行政案件也就名正言顺,为 违法行为矫治法 的性质的切入奠定了基础。承担行政违法责任的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强制治疗、责令管教等各种方式如果和行政处罚方式互相配合从而使行政处理的复合功能得以发挥,可以弥补当前办案中违背基本原理的 只罚不教 现象的缺陷。长远看来,处理方式的多样化,可以促使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治理理念从惩罚性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使教育与预防作用得到强化,使教育与处罚结合的原则得到实际落实的制度空间,同时对于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来讲,使其对治安案案件调查与处理的驾驭能力也得以加强。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政治部.公安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出版社,2008.93 94.

[2]商小平.治安案件查处[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

版社,2006.14.

[3]李春华,李文燕.治安违法与刑事违法之关系[A].熊一

新,裴兆斌.治安管理处罚与治安调解[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80.

[4]熊一新.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回顾与展望[A].熊一

新,裴兆斌.治安管理处罚与治安调解[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9.

[5]余凌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适用问题[M].北京:中

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2.

[6]时延安.权力作用范围的交叉,还是规范评价的重

叠 论行政处罚权与刑罚权纠葛之理清[A].戴玉中.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及惩罚机制的协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80.

责任编辑:袁广林

R eflecti ons and R eestablish m ent on the Concept of

A cts V i olating the Ad m inistrati on of Public Security

Cu iX iangx ian

(D epart m ent o f P ublic Security,R ail w ay P olice College,Zhengzhou450053,China)

Subt ract:A cts v io lati n g the adm i n istr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refer to the ones that offend the related la w s and regu l a ti o ns of the ad m inistrati o n o f public security so as to produce adm i n istrative la w obliga ti o ns(/responsi b ility). The m ai n body offendi n g the l a w is no t the sa m e as the m a i n body beari n g the ob ligations.The way they bear the responsi b ility is no t on l y adm i n istrative punishm en.t The vari e ty of adm inistrative treat m ent can push the la w-en-f o rce m ent idea to transfor m fro m pun itive contro l to co m prehensive con tro.l

K ey w ords:acts v iolati n g t h e ad m inistrati o n of public security;offence;concept

治安管理学习题集

治安管理学习题集 第一部分填空题 一、填空题 1、一般的治安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三种:警告、__________________和拘留。 2、目前公安机关管理的危险物品主要有:(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民用爆炸物品、(4)剧毒物品、(5)易燃化学物品、(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批准。 4、收容教育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法人员实施的集中在特定的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教育的方法,其期限为___________至_________。 5、依照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___________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6、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___________逐人整理列管或撤管材料,填写《列(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经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 7、治安管理的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有宣传教育权、监督检查权、行政管理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人民警察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治安管理本质的科学理论根据是( ) A.马克思主义哲学学说 B.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说 C.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说 D.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2.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统一的中央警察机关“巡警部”建立的时间是( ) A. 1902年 B. 1905年 C. 1907年 D. 1908年 3.治安管理本质的外在表现是( ) A.治安管理特征 B. 治安管理手段 C.治安管理功能 D.治安管理职权 4.治安管理部门现实开展的“四防”宣传教育中的“四防”是指( ) A.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 B.防火、防特、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C.防火、防盗、防特、防治安灾害事故 D.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5.我国治安管理原则体系中的根本原则是( ) A.“服从、服务”原则 B.“专群结合”原则 C.“依法管理”原则 D.“公秘结合”原则 6.治安行政执法的基础是( ) A.保证治安行政执法公正 B.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 C.依法认定治安行政法律关系 D.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做到执法守法

辅警试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辅警考试自测练习题库 《治安管理处罚法》 题型:判断题 ★1、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是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之一。(√) ★2、某一行为之所以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它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即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4、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5、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 ★6、经治安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的同时,一并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作出决定。(×) ★7、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为了治安管理处罚,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处罚手段。(×) ★8、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 ★9、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查处。(×) ★10、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1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或者开始调查后逃避处罚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 ★1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3、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1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其侵入的信息系统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领域的计算机系统。(×) ★15、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6、无偿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不予治安管理处罚。(Χ) ★17、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8、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19、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投放的危险物质一定是虚假的,且产生的后果是扰乱了公共秩序,引起一定范围内民众的恐慌,但还没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就构成了犯罪。(√) ★20、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1、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来偷窥他人隐私,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2、猥亵他人行为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23、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4、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觉的,也是秘密窃取。(√) ★25、行为人不是有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不予处罚。(×) ★26、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核心内容: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等等。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

为了保证正确、统一执法,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即治安案件案由)规范如下: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1、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1款第1项)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1款第2项)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1款第3项) 4、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1款第4项) 5、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1款第5项) 6、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2款)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15301784.html,/? 7、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2款) 8、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2款) 9、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2款) 10、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2款) 11、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第24条第1款第1项) 12、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第24条第1款第2项) 13、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第24条第1款第3项) 14、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第24条第1款第4项) 15、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第24条第1款第5项) 16、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第24条第1款第6项) 17、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1项) 18、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2项) 1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3项) 20、寻衅滋事(第26条) 2l、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第27条第1项) 2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第27条第1项) 2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第27条第2项) 24、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第28条) 25、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第28条) 26、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第29条第1项) 27、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第29条第2项) 28、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第29条第3项) 2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第29条第4项)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治安管理概论多选题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和()任务,是治安管理的最基本的工作任务 基础性,根本性 2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治安管理部门实施治安管理的()。 重要措施,基本任务 3下列哪些属于治安灾害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火灾,违反交通管理造成的车祸 4在财产方面的治安强制措施包括() 收缴与追缴,查封与扣押 5治安管理手段有别于一般的行政手段,除了一般行政手段的权威性、强制性和直接性特征外,还具有()特征。警察权威,武装性质 6狭义的治安,是指治安管理。包括()涵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管理工作,治安管理部门所管辖的工作 7治安管理的任务是()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查处治安灾害事故 8()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预防,发现,查处 9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反映了治安管理的基本规律。预防是保障安全的()。 手段,条件,前提,基础 10治安管理法规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具有法定效力,具有警察行政的约束力,管理主体是公安机关,采用行政决定程序 11治安管理法规以发布机关为标准,分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规章、命令,公安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联合发布或公安部单独发布的规定、办法、通知,地方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法规 12治安管理法规以其制定目的为标准,分为() 执行性的治安管理法规,补充性的治安管理法规,部门性的治安管理法规 13治安管理常用的手段有() 禁止、取缔,监督检查,治安巡逻,技术防范 14在人身权利方面的治安强制措施包括() 留置与盘问,传唤与询问,强制带离,约束 15在证照、经营权利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 扣留,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 16治安勤务的特点是() 以完成治安管理任务为目标,是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重要业务,具有全时空性 17值班勤务的职责是() 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扭送及投案者,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保卫单位内部安全 18值班勤务时,对于群众报警,应当主动引导群众或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时间,地点,主要情节 19巡逻的基本形式包括() 徒步巡逻,自行车巡逻,摩托车巡逻,汽车巡逻 20自行车巡逻的特点有() 自行车巡逻较步巡速度快,巡察范围大,行动敏捷,转弯快,停放方便,羊肠小道亦能通过,无声无光,不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发觉,便于捕捉现行犯,有利于与民众的接触,密切警民关系 21巡逻的方法包括() 定线巡逻与乱线巡逻相结合,一般巡逻与重点巡逻相结合,白天巡逻与夜间巡逻相结合,公开巡逻与秘密巡逻相结合22人民警察实施盘查应当是在执行()、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 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23侦破侵财案件,常常采取以物找人的方法来发现线索、侦破案件。携物疑点主要表现在( ) 携带物品与身份不符,有本人说不清来源和用途的物器,有本人不了解名称、性能的物品,有疑似违法犯罪所得的钱物 24在发现可疑情况,需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可疑人员反抗、突袭或者逃跑。因此,选择合适的盘查地点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应选择以下地点进行盘查() 视野开阔、地貌简单之处,光线明亮之处,人流较少之处,易获得支援之处 25对嫌疑人进行盘查,接近嫌疑人的方法合适与否是能否制敌取胜的关键。采取有针对性的、灵活机动的接近方法,防止嫌疑人逃跑、藏匿、毁灭罪证或行凶、自杀等行为。通常采取的接近方法有() 正面接近、阻拦法,化装尾随、秘密跟进法,迂回包围、隐蔽接近法 26盘问的方法和技巧因人、因事、因地而异,实施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站位,确保安全,表明身份,告知法律依据,注意倾听,发现破绽,抓住事实,穷追不舍 27守望的形式有哪几种() 公开守望和秘密守望,治安岗亭守望,固定岗哨守望和临时站点守望,交通岗亭和消防瞭望哨守望 28堵截可分为哪些类型() 设卡堵截,巡查堵截,围捕堵截,设伏堵截 29实有人口是指在本辖区居住的() 户籍人员,居住在本辖区的外地户籍人员 30社区安全防范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有() 协调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加强社区重点时间、重点空间安全防控工作 31下列哪2个行业需要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经营。() 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32社区警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开展群众工作,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 33社区警务的工作方法有() 走访调查,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 34社区安全防范的内容可以从人、物、事、空间和时间上防范,主要包括()。 对正在实施或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特定个体和群体的防范,对可能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或易于遭受不法侵害的重点部位、场所、住宅、路段以及物品等的防范,对可能因矛盾激化而导致违法犯罪案件的民间纠纷的防范,对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

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1)

《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题库第二部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一、单选题 1、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B),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A、拒不接受批评的 B、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 C、及时改正的 D、不再从事同类行为的 2、能够灼伤皮肤引起表层红肿、腐烂,误食则会迅速破坏肠胃等组织器官,严重的可在短时间内导致死亡的物质是(D)。 A、爆炸性物质 B、有机剧毒物品 C、放射性物质 D、腐蚀性物质 3、移动、损毁国家边境标志、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行为侵犯的客体是(A)。 A、国家边境的正常秩序 B、国家安全 C、国家边境标志设施 D、国家领土、领海标志设施 4、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强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B)以下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五百元 D、一千元 5、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C)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 A、一千人 B、两千人 C、三千人 D、五千人 6、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B )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A、单处 B、并处 C、可以单处 D、可以并处7、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A)执行,不受逮捕。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8、以强迫接受的方式卖花、卖唱、开车门、拎包等行为属于(D)。 A、威胁乞讨行为 B、诱骗乞讨行为 C、强迫乞讨行为 D、冒犯性乞讨行为9、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之一多次盗窃中的“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A)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A、1 B、2 C、3 D、4 10、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C)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A、2千元 B、1万元 C、3万元 D、10万元 11、2002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B)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抢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抢夺罪。 A、500元 B、500元至2000元 C、1000元至2000元 D、2000元 12、在真实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上,采取涂改、拼接等手段,改变其真实内容的,属于(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行为。 A、伪造 B、制造 C、改造 D、变造 13、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中的船舶,不含长度小于(C)米的艇筏。 A、3 B、4 C、5 D、6 14、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D)一千元以下罚款。 A、单处 B、并处 C、可以单处 D、可以并处15、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是(B)。 A、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试题二及答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试题(二)及答案 一、填空 1、治安管理处罚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2、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3、大型群众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对组织者予以处罚。 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二)(三) (四)。对外国人可以附加驱逐出境或者限期出境。 5、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决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日。 6、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7、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9、治安管理处罚法比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增加了一章。 10、当事人因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内提出。 二、判断题 1、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3、违反治安管理人员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需执行。() 4、胡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可以裁决罚款5000元并处警告处罚。() 5、受治安罚款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每日按罚款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6、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7、治安管理处罚中派出所做出的警告处罚,可以口头形式作出。() 8、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予以收缴。() 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不再执行。()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1 、对怀孕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能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12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或者开始调查后逃避处罚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 1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法官进行招摇撞骗的,不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4、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从公安机关向被处罚人宣布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15、免费向他人赠送毒品的,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6、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包括扰乱停放在车库或停留在车站、码头待用的公共交通工具。 () 17、鉴定人鉴定后,写出鉴定意见,应当加盖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18、被拘留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继续盘问的时间,不应折抵行政拘留时间。()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 为了保证正确、统一执法,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即治安案件案由)规范如下: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1、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1款第1项)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1款第2项)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1款第3项) 4、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1款第4项) 5、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1款第5项) 6、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第23条第2款) 7、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第23条第2款) 8、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23条第2款) 9、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第23条第2款) 10、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第23条第2款) 11、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第24条第1款第1项) 12、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第24条第1款第2项) 13、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第24条第1款第3项) 14、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第24条第1款第4项) 15、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第24条第1款第5项) 16、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第24条第1款第6项) 17、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1项) 18、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2项) 1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第25条第3项) 20、寻衅滋事(第26条) 2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第27条第1项) 2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第27条第1项) 2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第27条第2项) 24、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第28条) 25、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第28条) 26、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第29条第1项) 27、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第29条第2项)

第二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教学目的:明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两个基本特征;通过对行为构成的掌握了解,正确认定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把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及其其他违法行为的本质与具体区别。 教学重点、难点: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要件,客观外在表现形式,主体的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课时安排:3 课时。 第一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涵义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一)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具有治安行政违法性 (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 第二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 (一)一般客体 (二)同类客体 (三)直接客体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方面 (一)必要要件 必要要件是一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必须具有危害行为。 2、必须具有危害结果。 3、行为和结果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二)选择要件 选择要件是指某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特殊要件,主要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手段等。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 (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自然人 1、达到法定责任年龄。 2、具备责任能力。责任能力包括行为人自身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1)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 (2)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的责任能力。 (3)醉酒的人的责任能力。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参照刑法的规定,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的特征:合法性、组织性、独立性。 ?:单位的分支机构 四、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观方面 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观方面,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自己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主观过错的表现形式有两种:故意和过失。第三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相关行为比较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比较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联系 1、二者的产生原因关联密切。 2、二者侵害的客体部分相同。 3、二者的表现方式、作案手法相同或相近。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2、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是否违法所使用的方法、主体是否特定、对象是否特定、是否以此为业、是否为首要分子等等,也是区别犯罪行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重要标志。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的比较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的联系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 1、二者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2、二者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 3、二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比较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联系 1、都是妨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为。 2、都是行政违法行为。 3、都应依法给予行政管理处罚的行为。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1、触犯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同。 2、适用处罚的种类不同。 3、处罚的机关不同。

治安管理法 (完整版)

1.治安管理法的空间效力: 不适用的情况: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2,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做出的规定3,由国家立法机关指定的法律的规定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治安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实体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和保障人权,过罚相当 程序性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 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治安行政违法性,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 4.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所运用的行政处罚 5.治安管理处罚和刑法的区别: 1性质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方法,而刑罚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事处罚方法 2 两者的严厉程度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最重的是拘留,刑罚则要严厉得多 3 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适用 的,而刑罚是由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的程序适用的。 6. 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处以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 1 性质不同。罚款是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罚金是刑罚,属于刑罚中的附加罚 2 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罚金适用于触犯刑律的刑事被告人 3 法律依据不同。罚款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金由刑法规定 4 适用主体及程序不同。罚款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决定并执 行,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来判处 7.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 8. 收缴:是指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财务依法予以 收回并上缴的法律措施。(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 用品;本人所使用的工具) 后果:销毁或上缴国库 追缴: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追回的法律措施,主要适用于办理治安案件中所查获的违反治安管 理的违法所得。(有合法所有人的,退还原主;否则登记造册,公开拍卖,上缴国 库) 9. 治安管理处罚的时间限制:最高20天,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10.减轻或者消除处罚的情形 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11. 从轻,14到18,追责时效,6个月 12. 治安调解: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予治 安管理处罚,而采取在公安机关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自愿达成解决争议协议的处理方法 使用条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因民间纠纷造成他人财物损毁,情节轻微的;其他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试题及答案(供参考)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3、违反治安管理人员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需执行。() 4、胡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可以裁决罚款5000元并处警告处罚。() 5、受治安罚款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每日按罚款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6、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7、治安管理处罚中派出所做出的警告处罚,可以口头形式作出。() 8、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予以收缴。()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不再执行。()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1 、对怀孕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能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12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或者开始调查后逃避处罚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 1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法官进行招摇撞骗的,不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4、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从公安机关向被处罚人宣布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15、免费向他人赠送毒品的,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6、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包括扰乱停放在车库或停留在车站、码头待用的公共交通工具。() 17、鉴定人鉴定后,写出鉴定意见,应当加盖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18、被拘留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继续盘问的时间,不应折抵行政拘留时间。() 19、对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合并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如果其各项罚款处罚的总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在作出决定之前,需要告知被处罚人有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 20、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二、单项选择题 1、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办案民警应当在()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A、2日 B、24小时 C、3日 D、12小时 2、公安机关传唤违反治安管理人员,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12、24 B、6、24 C、8、24 D、24、48 3、下列物品中,公安机关可以追缴的是()。 A、管制刀具 B、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 C、毒品 D、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他人的工具 4、治安管理当场处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A、50元 B、200元 C、500元 D、1000元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练习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试题 一、单选题 1 、以下(D )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2、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A)为依据。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D)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4、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A)。 A、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B、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必须是公安机关愿意调解处理 5、( A )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 、怀孕的妇女 6、(B)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D、醉酒的人 7、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B)日。 A、十五 B、二十 C、三十 D、六十 8、违反治安管理(A)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9、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A)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10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A)。 A、8 小时 B、16 小时 C、24 小时 D、48 小时 1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 (B )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A、主要负责人 B、办案部门负责人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D、法制部门负责人 12、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询问不满(C)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A、12 周岁 B、14 周岁 C、16 周岁 D、18 周岁 13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决定警告和(D)以下的罚款。 A、50 元 B、100 元 C、200 元 D、500 元14、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A)。 A、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B 、由办案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集体鉴定 C、由办案部门负责人进行鉴定 D 、由法制部门进行鉴定 15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A)送达被处罚人。

治安案件查处 多项选择题

多选题 处罚程序、执法监督 1、治安案件的来源主要有以下(ABCD)类。 A、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事实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报案或者举报、被侵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D、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 2、举报和控告的区别主要有(ABC)。 A、行为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B、对案件的知晓程度不同 C、行为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 D、产生的结果不同 3、对于受理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是否将其作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ABC)条件。 A、是否有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发生,这是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的前提 B、违法行为是否需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C、是否属于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D、是否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4、对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其意义在(ABCD)。 A、是为了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的知情权 B、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的合法权益 C、是有利于保护公民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D、是为了避免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误解 5、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要求包括(ABD)。 A、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应当依法进行 B、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C、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必要时可以作为处罚的根据 D、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 6、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AD)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A、是本案当事人的 B、是本案当事人的亲属的 C、本人或者其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D、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7、公安机关在执行传唤时,应当注意以下(ABCD)问题。 A、执行人员要向被传唤人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B、要出示传唤证,并向被传唤人宣读传唤证 C、应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行为及处罚】 警事百科本文综合整理自百度、搜狗、360等网络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及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条文释义】 本条是新增加的条款。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型活动已成为促进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各种文体、商贸、展览等大型活动的数量急剧增加,规模

不断扩大,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活动地域范围逐渐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商业化比例不断加大;参与人员的结构和背景日趋复杂。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管理中必须转变观念、调整职能、规范流程,必须加强法制化建设和理论研究,必须探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原则,并在原则的指导下不断强化市场理念,加快正规化、科技化建设的步伐,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各类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的举办期间,扰乱现场秩序的问题日趋突出,且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在我国举行的足球比赛等其他体育比赛,经常发生球迷闹事的事件,在处理球迷闹事上,公安机关感到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可以适用,只能笼统地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来进行处罚,在实践处理中也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从而导致执法不公,同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可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有的则可能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有的可能处罚较重,有的可能处罚很轻。为了给公安机关提供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本法增加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并借鉴国外处理足球流氓的做法,规定了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的,强行带离现场。这样规定也为今后类似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复习题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B)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C)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3、以下(D)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4、治安案件的管辖由(A)规定。 A、国务院公安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D)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B)。 A、按照达成的协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执行 B、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告知当事人如果双方有意愿继续接受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7、下列属于应当收缴的选项是(D)。 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8、(A)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9、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B)日。 A、十五 B、二十 C、三十 D、六十 10、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