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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并完善我院2014级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并完善我院2014级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并完善我院2014级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并完善我院2014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级新生复查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完善对象:

2014级新生及2012级专插本学生。

二、核查完善时间:

2014年10月25日-2014年11月11日。

三、核查内容

(一)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1.登录正方教学管理系统http://121.8.214.66:81/(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5353009.html,/(内网),用户名及初始密码为学号,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2.在“信息维护-》个人信息”路径下对自己的个人学籍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民族、身份证号、考生号、电子图像、籍贯、政治面貌、电子邮箱等)进行核对,并将可自行修改的所有信息认真填写补充完整,信息核对完成后请点击信息表右下角的“提交”。若有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报系(部)教务秘书处,由各系(部)汇总(见附件1)后报教务处。

3.填写要求①学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等字段不允许学生本人随意更改,若关键字段确实因高考填写有错误,需要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报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更改;②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身份证号上的

出生日期和登记的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性。不一致的以身份证内的出生日期为准;③籍贯填写:××省××市/县(如:广东江门);④来源地填写:考生来源地区。(如:湖南岳阳);⑤家庭地址:请用本人常住地址,原来是学校通信地址的请更正;⑥手机类型:移动、联通、中国电信等;⑦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电话等内容请填充完整;⑧联系电话:尽量填写固定电话或能找到本人的常用电话。

(二)教育部高校学籍管理平台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其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5353009.html,),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查询。

2.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见附件2)

3.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更正流程:

①高考报名时出错的:学生填写《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3),附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当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还需附上原毕业中学出具的证明,相关资料于2014年11月5日前交给招生办徐老师,电话:82856989。

②在校期间更改(更正)姓名的: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表4),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县级以上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的户籍信息变更书或相关身份证明书,相关资料于2014年11月11日前交给教务处蓝老师,电话82851129(8129)。

四、其它

鉴于大部分新生在宿舍还没有电脑,请系(部)先尽量协调处理。如仍有大批量无法按规定完成信息核对的,请以系为单位于11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班级及人数信息反馈到教务处,另做统一安排。

该项工作十分重要,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教育部学信平台、并与毕业证及学位证信息一致。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认真严肃对待,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核对完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管理系统信息修改汇总表》

2.《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

3.《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4.《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

2014年10月24日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案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xx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系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学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予以新生电子注册;待新生电子注册成功后,正式取得xx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情节恶劣的,由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由学校招生部门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原单位或回家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清学费或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信息核对表》填表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信息核对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4.“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6.“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7.“照片”栏请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8.“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研究生工学硕士”等,党校学历的,应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学位如实填写。 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10.“联系方式”栏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QQ号。

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简介

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简介 近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为通过公安部身份认证的中小学生发放了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该编号从小学一直沿用到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升学、转学等动态跟踪管理,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系统已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对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存在缺项、有误、未更新等问题,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未获得正式学籍号。为加快处理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质量,教育部将在全国开展中小学学籍信息核查工作,为实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目标做好工作准备。 家长进行核查时要做什么? 具体如下: 1、家长携带家庭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口卡需提前复印)、智能手机、学生身份证参加家长会。 2、家长会上,核查核对孩子的学籍档案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变更栏中填写变更信息,有关键信息变更的,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3、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拍照上传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 家长核查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①首先,保证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即您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件号、户籍地址,都需对照着户口本上的内容进行核查。同时,如果以上关键数据中的某一项做了更改,需在核查确认表后附上完整的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扉页即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共四页)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至少要保证一名监护人的信息是完整的。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有何作用?家长为什么要安装?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现在是提供班级群和学籍信息电子存档功能,本次需要家长在手机上安装此软件,并通过手机上安装好的平台软件拍照上传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以后还会有其他功能在上面承载,比如: ?家长将通过该平台查询学生学籍账号,查询学籍信息。

学籍管理要点

中小学学籍管理要点 此文件为学籍核查备查文件,请务必留存。 一、日常工作要点 1、配备专用的学籍管理电脑、打印机及专用学籍管理档案资料柜; 2、每周登陆学籍管理系统2-3次,定期更改学籍管理系统密码(90天内); 3、电脑操作系统采用WIN7系统,IE 版本必须保持为IE8或者IE9; 4、学生学籍管理日常联系可通过QQ 群及教育技术服务平台进行。因业务人员众多,原QQ 群已经无法申请加入,现指定458798028群为专用学籍管理群; 5、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如丢失学籍系统密码者,要求提供密码更改申请(纸质并加盖公章); 6、退出学籍管理系统时请点击注销,如直接退出需等半小时后方可登陆; 二、政策要求: 根据河南省学籍管理办法,请各学校切实重视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学籍信息的核查工作;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以及教科书费用人数将紧密结合学籍系统人数; 2、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学校不得接收其入学; 3、禁止留级。 三、各业务办理时间节点及所需要文件 1、转学:学生接收转学学生必须摸清学生的学籍情况,禁止跨年级接收学生。省内转学在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办理完成,跨省转学申请时间根据省厅要求执行;转学:①县内转学需要提供县内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双方学校加章后再到教体局盖章;②跨(区县)省转学拉跨省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学校章后再到教育局办理;③以上转学申请表需要提供转学学生基本信息,转出学校根据转学申请表提供学籍卡。 2、休复学:必须经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申请方可办理休学,休学需要提供家长申请、休复学申请表、学生户口本页及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学需要提供医院出院证明、病历等; 3、非一年级无学籍学生学籍注册:每月10-20号办理,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用U 盘或移动硬盘直报教体局,凡通过邮箱及其他方式报送的,对报送结果不

干部信息确认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干部信息确认表

填表人: 《干部信息确认表》填表说明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不填。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

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教体局基教科学籍管理的相关政策,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把学籍管理设为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之一,皆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及教育、教学发展教育过程中起着一定作用,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总结。为了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提高学籍管理工作质量,就本学期的学籍管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校目前共有21个教学班,一到六年级各3-4个教学班。上学年在校生数889人,上期毕业生181人,本期实有在校在882人。 二、学籍管理情况 学籍管理是学生教育就学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开学前,郇校长就专门召开由各班子成员参加的新生入学、学籍筹建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籍筹建设工作。本期实际在校学生为891人,而学籍中仅仅只有882人,其中还包括籍在人不在的7人和人在籍不在的15人,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从外省转回来的本户籍学生,没有提供正式的学籍手续,但不能不收,一旦你收下学生后家长便外出打工,再追究手续就成了一个难题。本学期以来始终没有放弃追收学籍资料和联系对方学校进行调档工作。 三、加强各种学籍表册档案的管理 本学期开学以来建立:小学生毕业名册,在籍学生名册,分年级做好各种套表及各种原始材料,及时记载学生变动情况等,能按县局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并追收以前班主任手中的一切与学生个人信息相关的资料,收集入存档。 加强学籍管理。为了做好学生转入转出学工作,按照因校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小学入学管理,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严控学生流失,有针对性的解决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辍学问题;强化学校建设,增加帮扶对子,千方百计确保我校辍学率控率在省定标准以下。本学年中我校没有学生辍学。 四、重视“控流保学”工作的制度建设。 1、“三册”制度。每学期开学初造学生花名册,点名簿,每年新生入学后制好学籍簿,建好了学生档案,严格实行学生“学籍户口”管理。 2、转学、休学、退学制度。学生转学必须凭转学证明。转出学生必须由本人或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办理转学证明。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退学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休学、退学手续。凡办理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在学籍簿上注明转学、休学、退学的时间、原因。政教处建立了专册登记簿。未办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自动不到校学习的流动生,班主任及时做好了学生、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到校办理手续。对休学期满的学生,学校按时通知到校插班复学。 五、实行档案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籍资料填写、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我们对学生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购置了档案盒,为档案标准化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对各种表册及时建立、及时填写、整理、分类。及时装订成卷,编写归档。三是有效的利用电脑、打印各种统计报表,使档案规范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学期主要设想

新生学籍管理步骤

一、填写一年级新生学籍资料统计表 1给一年级班主任,发放空白学籍情况统计表,并填写好,班主任、家长签字。 2、按班主任交上来的学籍情况统计表,入入成电子表并检查有无错误。 3、打印电子版学籍资料统计表,发给班主任,让家长审核并签字。 二、新生照相 1、关于照片的规定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头像数码照片。(2)照片规格:260(宽)X320(高),分辨率150dpi以上。(即一寸照片即可,在采集时,只要相差不大就 没问题)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 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3照片的命名规则 有身份证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中学入学流程 一、入取新生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入学(左对话框:教育阶段——选择初中,右对话框:年级阶段——选择初中2016级)——招生结果名单信息:在学籍号前的框里打钩号,出现对话框:确定要讲X个人入取并提交到上一级教育局审核(选择 YES ) 二、调取新生档案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在学生姓名前打钩——调档:对话框:确定要调档选中的记录信息吗?(是)显示:调档成功——确定 三、学生分班 1、增加班级信息 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初中一级(2016)——增 加:2014级1班——填写班主任姓名——保存并继续(小 学一年级同上) 2、学生分班(略)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左对话框:年 级阶段:初中2014级——选择学生姓名,右对话框:班级 信息:初中2016级X班)分班——确定要将这1个学生分 到初中2016级1班吗?——YES——分班成功 3、向下露河学校要入我校学生的学籍资料统计表。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在校学生网上核对学籍及照片步骤

!!!切记:如果是首次注册请必须牢记注册的账号(建议使用qq邮箱。例如:)和密码(便于记忆的数字或者符号),以便核对网上电子照片(针对已照相同学)、专升本科及升研究生查询学籍、学历信息。 继教院成教学生注册学信档案、校对图像信息操作指南 一.登录学信网.cn进入学历图像核对系统; 点击学籍查询 点击查询 点击注册 二.注册学信档案,点击“注册学信网账号”; (1)注册学信档案的用户名为学员私人邮箱(如QQ邮箱,sina邮箱,163邮箱等,用来接收账户激活邮件,密码可以自行设定,然后点击“立即注册”;(2)学信网会即时发送一个学信网账户激活邮件到学员自己注册的邮箱里,学员须进入邮箱,点击链接,以完成账户的激活; (3)点击链接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实名注册页面,录入信息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学信网中的注册信息一致(学员报到入学后,基本信息会上报学信网,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先与教学点的老师联系,勘误信息后再注册),否则无法注册成功,特别是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入学的学员特别要注意,证件号如果录入不一致,将无法注册。录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校验码”,学信网会即时发送到所留手机号上,录入校验码后,点击“完成注册”。如同一时间段内较多学员注册,造成网络堵塞,虽然系统提示“已经成功发送校验码”,但长时间内未收到,请隔一段时间后再试; (4)注册成功后,系统会弹出一个信息确认框,提示你再次核对自己注册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是否正确。系统会提示你学信网注册成功,选择“登录”,也可直接点击进入“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5)登录后,从左边的导航栏选择“学籍信息”,便可查看自己的学籍信息;(6)点击“(图像核对)”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照片,学号,姓名,证件号码。在核对过程中学号可以忽略不用核对,主要是核对照片,姓名,证件号码,如果正确就点击“正确”。如果有误,就修改为正确信息。 三.在学信档案注册及核对图像中常出现的问题 (1)在学信档案注册的时候,有时系统会提示“没有学籍信息”,出现这种情况的有两种原因,①是专升本的学员因为专科学历审核未通过,所以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相关的专升本学籍信息,②是因为学员注册的信息与学校上报学信网的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出现这种情况后请学员及时与所在的教学点老师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2)在图像校对过程中,有极少部分参加了图像采集的学员会看不到自己的照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①新华社在图像采集过程中没有将采集的图像上传至学信网②新华社在图像采集过程中不慎将图像丢失。遇到这两种情况时,请学员及时与当地的新华社取得联系,查明情况。联系地址在登录学信网-学历图像校对后,左边的“各省市图像采集的单位联系方式”里查找。③学员在图像采集的时候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图像与学籍信息无法链接,学员要及时与教学点老师联系,由教学点老师与学院教务科学籍管理老师联系修改错误信息; (3)在图像校对过程中,有的学员会发现上面的图像不是自己的照片,出现这种情况有:①可能是在采集过程中,学员图像采集的位子顺序发生变化,而填涂的机读卡或相关信息没有随之更新而造成的②新华社在图像采集后期处理过程中图像链接发生错误。出现这两种情况,学员应及时与教学点老师联系办理堪误手续,若不能堪误的解决的,只有请学员重新参加图像采集。 (4)在图像校对过程中,学员能够看到自己的图像,但是学籍信息一栏显示为“暂无学籍”,这是因为学员在参加成教入学考试的时候误报了身份证号或姓名中的一项,学校将错误的信息上报至学信网。而学员在注册学信档案与参加图像采集的时候用了正确的信息,所以导致图像与学籍信息不能链接。出现这种情况请学员及时与所在教学点老师联系,同时上报相关修改材料。 (5)学信网帮助中心,登录学信网-学历图像校对页面,右上角有一个“帮助”,里面有对学信网学历图像校对功能的具体说明。 备注:①注册学信网的对象为参加了入学考试且被录取的专科学员,以及专科学历资格审核通过且被录取的专升本学员;

学籍核对要求和说明

核对要求: 本次下发学籍核对数据已剔除职高对口、往届、非普通高中(中职、技校)毕业、少年班、未编排考号(提前录取等)考生。请根据错误说明认真核对考生学籍号。 (1)请将核对情况说明填写在SM字段。 (2)如果学籍号有误,需将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3)如果为往届生或非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打报告修改考生类别或毕业类别。 (4)核对结果数据由市州汇总后发送到hneaoinfo@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5353009.html,邮箱。 数据库结构说明: 报名基本信息 BMZ 报名点代码 KSH 考生号 KH 准考证号 LSH 报名号 XM 姓名 SFZH 身份证号 HKKH 学籍号 核对基本信息 XM1 按考生学籍号(HKKH)关联从学籍数据中获取的姓名 SFZH1 按考生学籍号(HKKH)关联从学籍数据中获取的身份证号 (XM1和SFZH1字段为空,说明考生填写的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不存在) XM2 按考生身份证号(SFZH)关联从学籍数据中获取的姓名 HKKH2 按考生身份证号(SFZH)关联从学籍数据中获取的学籍号 (XM2和HKKH2字段为空,说明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不存在) 错误信息 BJ 错误代码 BZ 错误说明 ZQ 正确的学籍号 SM 核对情况说明 错误代码及说明: A 按考生学籍号、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均无记录。 考生可能是往届生或非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打报告修改考生类别或毕业类别。

B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无记录。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姓名相符的记录。 考生可能填写了错误的学籍号,对比HKKH和KHHK2字段,参考HKKH2字段修正学籍号,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C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无记录。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记录但姓名不符。 考生可能填写了错误的学籍号并且学籍数据中的考生姓名有误,对比HKKH和KHHK2、XM和XM2字段,参考HKKH2字段修正学籍号,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D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身份证号与学籍数据相符,但姓名不符。 可能是学籍数据中的考生姓名有误,对比XM和XM1字段,核实考生是否更改过姓名,姓名中姓氏简写、通假字、繁体字等问题可忽略。 E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与学籍数据相符,但身份证号不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并无记录。 可能是学籍数据中的身份证号有误,对比SFZH和SFZH1字段。 F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与学籍数据相符,但身份证号不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姓名相符的记录。 可能是同名考生张冠李戴,参考HKKH2字段,核实具体情况,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G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与学籍数据相符,但身份证号不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记录但姓名不符。 可能是学籍数据中姓名或身份证号张冠李戴,核实具体情况,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 字段。 H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数据均不相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并无记录。 可能是学籍数据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均有误,对比XM和XM1、SFZH和SFZH1字段综合分析。 I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数据均不相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姓名相符的记录。 考生可能填写了他人的学籍号,对比HKKH和KHHK2字段,参考HKKH2字段修正学籍号,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J 按考生学籍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数据均不相符。再按考生身份证号在学籍数据中检索,有记录但姓名不符。 考生可能填写了他人的学籍号并且学籍数据中的考生姓名有误,对比HKKH和KHHK2、XM和XM2字段,参考HKKH2字段修正学籍号,把正确的学籍号填写在ZQ字段。

学籍管理制度

彭婆镇东高屯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县教体局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

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 、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 、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 1 )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 ( 2 )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县教体局学籍章); ( 3 )初中学生卡片; ( 4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 5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 6 )学生体格检查表; ( 7 )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县教体局学籍章); ( 8 )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3 、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

学信网学籍注册流程

学信网帐号注册流程 第一步: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工具栏中点击“学信档案”按钮进入学信网帐号注册首页。 第三步: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注意:用户名必须是一个真实的邮箱; 密码由6位以上的数字或字母组成。每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 在IE 地址栏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15353009.html, 后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1 、点击‘学信档案’或‘学历图像校对’按钮。进入学信网帐号注册首页。 2、点击‘注册学信网帐号’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1、输入用户名。 一个邮箱只能注 册一次。 2、输入密码 3、点击‘立即 注册’按钮。 第四步:帐号激活邮件实时发送到邮箱中。 第五步:进入邮箱,查找激活邮件并打开。 激活邮件

第六步:打开激活邮件后,在邮件正文中有一个链接网址,点击链接(或者复制并粘贴到浏览器的地址输入框)进入实名注册页面。 链接网址 第七步:实名注册。 1、填写学生真实的姓 名,汉字必须准确,不 能采用别字或拼音。 2、身份证号采用 15或18位号码。 3、出生日期自动生 成,‘所在地区’ 统一选择‘陕西省西 安市’。

第八步:手机确认。 第九步:确认个人信息并单击弹出对话框‘是’按钮,完成学信网帐号注册工作。 注意:注册完成之后30秒,系统自动转入登录页面。学生使用“个人用户 登录”页面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查询。 1、输入手机号码。 2、点击弹出对话框的‘发送’按钮。

图像信息校对流程第一步:登录学信网。 1、依次录入用户名、密码。 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个人主页面。

各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

各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 这次学籍系统信息与公安部对比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学籍类型总共有4类,即“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不存在”。每一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其中“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这两类问题学籍是系统中原有的问题学籍,其他两类是与公安部户籍信息对比后产生的问题学籍。下面是这4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 一、身份证号码重复 这类问题学籍是系统通过查重后查出的问题学籍。原因是这个学生的身份证号在系统里出现了两次,这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本校或者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这类问题学籍只能一方佐证通过,另一方删除或变更。 处理流程: 1、首先查看该问题学籍,若与本校的学生相互重复了,信息正确的学生“佐证”处理(佐证材料可为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照片),信息错误的学生“变更”处理。 2、如果是同一个学生在两所学校都有学籍号,学生现所在学校“佐证”处理,另一方做“删除”处理。如果只有原学校有学籍号,原学校进行“佐证”处理,学生现所在学

校做“删除”处理,等双方教育局审核后再做“转学”处理。 3、若与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先核对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则进行“佐证”处理,若信息不正确则进行“变更”处理。涉及的各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时必须认真审核。如两所学校都做了“佐证”处理,并且都通过了主管教育局的审核,那么只有申请“仲裁”处理,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审核。 佐证材料注意事项:牵扯到师域外的其他学校的问题学籍,如果学生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样,让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户籍网的信息核对后出具的证明、不能只看户籍本上的信息就出证明材料。 这类问题学籍变更时只能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修改学生姓名,需要改学生姓名的,等主管教育局审核问题学籍后再提交“关键数据变更”申请修改学生姓名。 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这类问题学籍也是系统原有查重功能查出的问题学籍。是针对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这位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校或者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这类问题学籍经核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后,如双方信息无误,可双方“佐证”通过后成为正式学籍。 处理流程: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和注册 1、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通知规定日期内到校报到。 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报到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 学资格。 3、注册新生发给学生证以证明学生身份。以后各学期学生应按时回校办理 学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应在注 册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无盖章的学生证无效。 4、学校应在开学一个月内持注册学生名册报市、省教育部门备案。已备案 学生,其一切学籍(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毕业、 结业、肄业、暂缓结业),均应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或备查手 续。 5、入学注册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含入学报名、政审、体检等 材料,并建立学籍卡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 毕业鉴定等情况。 6、学籍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转学,学生学籍档案随转。学生因毕业、 结业、肄业或它学籍终止原因退学离校,学生学籍档案转学生所在工作 单位(无工作单位则为原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归档。 7、学生如属循私舞弊入学,一经查明确认即取消学籍。 二、成绩考核 1、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作成绩两个方面。 2、每学期结束,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科目要求对学生学业实行考试或考查。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按四级制评定(优秀、良好、及格、 不及格)跨学期课程按每期一门课程考核,毕业或毕业设计按一门课程 考核。 3、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一般可补考二次,第一次补考安排于下一学期开

学前后二周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安排在学生最后毕业学期内进行。补考 成绩按“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评定。 4、擅自缺考或因考场作弊者而被学校取消成绩,不安排第一次补考,经教 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予以毕业最后学期内安排一次性补考。 5、每学年结束,学校对学生实行操行评定。学生应进行个人总结,由班主 任通过对学生平时政治思想、纪律、道德品质行为、劳动等表现写出评 语,并按四级评分制评定成绩。凡操行评定“不及格“者,须经学校领 导批准。 6、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 等实行考勤,因故缺席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以课时计。三次迟 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一节)旷课。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规定教 学总时数百分之十以上应予退学。 三、奖励与处分 1、学校对德、智、体等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也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每满一学年度学校可组织评选“三好学生” 一次,其事迹材料归入学籍档案。 2、对于违纪犯法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方面视情节轻重分给予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一年,一年内有明显进步的可解除其处分, 一年内再犯有记过以上错误的,要作开除学籍处理。毕业学年犯错误性 质达受留校察看处分者要作开除学籍处分处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煸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坚持不改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 者。 (4)、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品德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 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 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 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报告遗失原因,并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由学院(系)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报声明作废(登报费用由学生支付),并按规定补发学生证。若补发后找到原学生证应主动交回教务处处理。 学生证只作在校学生本人身份证明之用,持证人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弄虚作假和一人持多证,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七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到学院(系)办公室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5学时计,下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中山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学院(系)办公室对未准时回校注册的学生,要分别按病、事假或旷课记载,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向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注册情况。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各专业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学生应当按照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规定的年限和学分要求,完成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读。

学籍管理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关于核对在籍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的重要通知

关于核对在籍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的重要通知 各奥鹏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的关于“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与“学信网”学籍数据对接的相关政策,学生基本信息和前置学历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每位学生的前置学历审核、学籍注册、学习、毕业。为确保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准确,现集中针对1009批及以前批次的在籍学生组织信息核对确认。因2011年春季学期起发布的学籍异动通知中已强调过自1103批次起,学生学籍注册后不予修改信息,故不再核对1103、1109批次的学生信息。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学习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一、核对学生范围 1009及以前入学批次的在籍学生。 二、核对内容 1.学生个人基本身份信息核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民族五项个人基本 身份信息核对。 2.学生一学历信息核对内容:毕业院校名称、毕业院校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四项 一学历信息核对。 三、核对方法 1.登录学习中心OES管理平台,导出在籍学生信息,与平台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核对; 2.奥鹏中心同时面向学生发布核对学籍注册信息的通知,要求学生通过学习 平台“学年注册”或“个人信息”功能完成核对与确认,如信息有误学 生本人须于10月20日前联系学习中心填报信息修改申请; 3.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可由学生自行在学习平台进行修 改,不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 四、核对结果反馈方法 1.学生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录入错误:根据各高校信息修改需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提交 信息修改申请材料。附件中标记“不受理”的,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料: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录入错误情况说明(自拟)。学习中心汇总后邮寄至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学生事务部申请修改; 2.户籍变更:为确保学生顺利毕业,不受理除录入错误外其他情况的信息修改申请(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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