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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学位联考大纲解析3

法硕(非法学)学位联考大纲解析3
法硕(非法学)学位联考大纲解析3

法硕(非法学)学位联考大纲解析3

I.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7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法律硕士经典案例分析题深入解析:数罪并罚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第 1 页 共 1 页 法律硕士经典案例分析题深入解析:数 罪并罚 案例1: 张某,男,23岁。张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当月,张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如何处罚? 分析: 张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2: 罪犯朱庆,199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0月,监狱根据朱庆悔改表现,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审核了朱庆在狱中悔改表现及有关证据材料,依法裁定可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自1996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2日止。但朱庆被假释出狱后,盗窃作案5起,窃得财物价值1800多元。 [问题]法院应对朱庆如何处罚? 分析: 在假释期内又犯罪]法院应对朱庆撤销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3: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车外出,将卖烤红薯的夏某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分析: 法院应对赵某撤销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本案,法院首先应当对赵某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之罪,若判处刑罚的,则应与原来的2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若不判处刑罚的,则收监执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 一、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到底是辞职还是解雇? 曾某是单位的主管,工作能力一般,与同事相处也不和谐。人力资源总监与其谈话,要求自动离职,并且手写一份辞职申请书。曾某写完辞职申请书并且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非常后悔,认为自己被单位算计了。于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而单位称曾某是自己提出离职了,有辞职申请书为证。

答:本案看似复杂,其实关键一点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劳动者同意了,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申请书只是一个表象。本案既不是辞职,也不是解雇,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进一步讲,本案的关键在举证。如果曾某能举证证明人力资源总监的谈话内容,则不应认定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举证,那么辞职申请书就具有强大证明力,足以证明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二、因劳动合同的终止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魏某(女)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不予续签通知书。在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几天后魏某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随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且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

答:《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劳动者在医疗期等,如遇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上述期限届满。本案中魏某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已经怀孕,实际上此时劳动合同并没有到期,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予续签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魏某有权回单位上班,并享受相应孕期待遇。 进一步说,女职工的三期以及医疗期等可以改变劳动合同期限,使其延长,可以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变得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些期间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

20XX年法律硕士经典案例试题:45个刑法案例第2页-法硕.doc

[问题]田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 为什么? 案例11:故意杀人罪

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寻衅滋事、调戏女工。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 死。 [问题]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12:公安干警开枪案件

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一面追,一面喊“站住”。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 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 由

案例14:手持气枪误伤他人案 马某某手持气枪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枪。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左眼球被 摘除。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15:毒蛇伤人案

分享我的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的一些情况

复旦JM的复试排在4月3、4号两天,分组名单看的我晕头转向,不知道我咋被分到 B3第一个,就是4号早上B组第一个。3号上午去打探之后才知道分组里A1B1A3B3是分数最高的,包括前40名,分别在两个上午进行,就是第一名排在A1第一个,第二名B1第一个,第三名A3第一个,第四名B3第一个,然后依次类推重复下去。照这个分法貌似我是第四名。 这次复旦有点忽悠人的划了两次线,招100多,有900多报名,报录比约为9:1,最终1:1.2比例复试线是348。复旦历来保护高分,高分组分数线是367,排进前两组的都问题不大,只要面试别一个问题答不上就成。这个大家都心里有数但是AB组的同胞们依旧如履薄冰候在门口相互寻安慰,各位五湖四海的亲们都无比有爱滴哈! 我排在4号早上第一个,好也不好,好的是速战速决免得越等越忐忑,不好的是早上八点半老师们精力充沛准备开宰,我就成了那刀俎下的第一块鱼肉。政治笔试之后上楼面试,悲催的是第三名第一个去面英语,我第一个去面专业,谁让偶考第四呢,其实我倒想先面英语,想想也知道面专业20分钟那个煎熬滴。 专业面试问了我大概9个问题,进去之后三个男老师排排坐,边上两个记录的学姐,貌似法学院面试的女生多,给我们面试的都是男老师多,吼吼。右边一个挺亲切的老头,然后两个不苟言笑的中年老师,第一个进去果然被一丝不苟的问足时间,直接上问题,一句废话都没有,我还指望先让我自我介绍说两句拖延一下时间呢,于是先故作殷勤问需要自我介绍一下么,主考官直接无情的回绝我:不用!就几个问题! 右边老头先问我本科学经济的有涉及到什么法律课程么?偶咬定青山不放松说没有,其实本科学过企业法与公司法,但是绝对不能说啊,貌似后来第二个进去的女生脱口而出说学了经济法,于是老师狂问商法,整惨了她一个都不会。于是老头仁慈的没问我经济法,问了民事行为生效要件,这是书上有答案的,我叽里呱啦一通。然后左边那阴森森的老师问我公法与私法划分依据,这个我不知道精确答案但是不能闲着于是叽里呱啦说公法私法是大陆法系划分的然后分别包括啥跟啥,我貌似说了公法私法倾向于宏观跟微观之分,老头笑了跟两老师交流说这是个创新的想法,这个问题我没答到点子上老头还给我解释了一下,心想这老头真可爱。然后中间那老师问了我一堆刑法问题,啥叫过失犯罪,我把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定义叽里呱啦说了一遍,他接着举了两三个案例让我判断是否属于过失,交通肇事里几种情况,然后问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作为还是不作为,你认为作为的行为是什么呢,父母把孩子卖给什么什么乞讨集团构成啥罪,如果不是卖是送是否构成犯罪,最后问我有没有看今年的刑法修正案8,看了哪些内容,还好这个事先上网查过备了案,大致说了75周岁以上不判死刑,有期徒刑上限调成25年,特别累犯增加恐怖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罪什么的,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三个老师都很慈祥的看着偶,不过偶心想刑8还没生效呢,偶们课本都要改了,答完就让偶出来了,貌似偶很平静的出来了,没出现答不出来跟老师说对不起的状况,满意了。 然后很搞的是英语面试,由于英语跟专业是交叉进行的,我先面完专业出来跟后面同学交谈甚欢之际学姐喊我面英语,还没反应过来直接进去了,一男一女两老师,我还没坐稳压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法律硕士辅导:法硕经典联考案例31

法律硕士辅导:法硕经典联考案例31 【案情】被告人:王某,男,29岁,河南省嵩县人,汉族,高中文化,原系嵩县汽车站合同制工人,住嵩县何村乡北坡村六组。1998年12月9日 被逮捕。被告人:赵某,男,26岁,河南省嵩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嵩县何村乡北坡村一组。1998年12月9日被逮捕。1998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某为骗取保险金与被告人赵某预谋:由赵将王承包嵩县汽车 站的豫C-19222号客车烧掉(客车所有权、投保人均为汽车站),事后付给赵1500元酬金。后王某先付给赵某20元。1998年6月4日凌晨3时左右,赵 某携带汽油及点火装置到嵩县汽车站,将王某停放在车站院内的豫C-19222 号客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400元。当时车站内停有其他车辆10余辆,燃烧地点距家属楼16米,距加油站25米,距气象站7米。事后,王某又付 给赵某酬金1500元。中保财产公司嵩县支公司当时未能查明起火原因,遂向投保人嵩县汽车站支付赔偿款34400元。案发后,嵩县汽车站又将该款返还 保险公司。【审判】河南省嵩县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4月9日以被告人王某、赵某犯放火罪向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辩称,自己没有 教唆他人犯罪,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所烧车辆是自己的,应从轻 处罚。被告人赵某及其辩护人辩称,控方定性不准,本案应定故意毁坏公私 财物罪,赵某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嵩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共同预谋并由赵某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足以使公共安全处 于危险状态,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嵩县人民检察 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放火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应予认定。被告人赵某的辩 护人辩解控方定性不准,本案应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以及两被告人均辩 解自己系从犯,理由均不足,不予支持。被告人赵某所得的酬金1520元系非

复旦法硕考研考试科目有哪些

复旦法硕考研考试科目有哪些 闲时多读书,博览凝才气;众前慎言行,低调养清气;交友重情义,慷慨有人气。凯程复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凯程就是王牌的复旦考研机构! 一、复旦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师目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 专业基础(包括刑法、民法,总分150,两师各占75分) 专业综合(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三部分,其中法理比重略高)。 复旦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好理解好背诵好就一切都好了。凯程要求学生最后考前两天时几乎是整本书都在脑子里。 《法硕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很好的练习巩固资料。从前期到后期一直很有用。凯程学员是扎扎实实做过的。 《法硕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凯程建议找本自己看起来顺眼,查阅方便的。多翻多看。尤其是民法,宪法,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效,看了就有感觉。 真题——版本无所谓,例如《法硕联考大纲变化解读及历年试题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真题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利用。凯程会专门开设真题讲解课程。 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二、复旦法硕辅导班有哪些? 复旦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对复旦法硕,您直接问一句,复旦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复旦法律会计硕士考研,更谈不上复旦法律会计硕士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复旦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复旦法硕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复旦法硕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凯程有系统的《复旦法硕讲义》《复旦法硕题库》《复旦法硕凯程一本通》,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复旦法硕深入的理解,在复旦有深厚的人脉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所以,凯程有实力能帮助广大学子考上复旦法硕。 三、复旦法硕学费是多少? 复旦法硕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54000元,学制三年,与一些院校相比,复旦法硕学费稍微高点,但是复旦毕竟是重点大学,相对于其他专业,法硕又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法硕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法硕就业薪水高是事实,只要将法律学精了,未来的路一定会越走越顺。 四、复旦法硕就业怎么样? 复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校友众多,复旦法硕在全国

最新整理买卖合同之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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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之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 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 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乂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 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 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 么?

法硕(非法学)考研经典案例解析(二)

法硕(非法学考研经典案例解析 (二 案例1. 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由肉联厂将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7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由某甲付宰杀费 4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40元,共得2800元。某甲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卖牛黄所得的2800元价款。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甲该款。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 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 2.牛黄应归谁所有? 3、某甲能否要回此2800元?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 分析:孳息的归属1.两头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由于某甲与肉联厂之间只存在牛肉加工承揽合同,并将牛头、牛皮、牛下水及屠宰费40元作为肉联厂将牛宰杀并加工成牛肉这一行为的报酬,并无约定牛整体转让的意思表示,因此两头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牛黄归某甲所有。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水的孽息,根据孳息归属的原则,孽息的归属应当与其主物相一致,自然牛黄应当归牛的所有人某甲所有。 3.某甲有权要回2800元。因为牛黄是归某甲所有,肉联厂所得的2800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案例2.

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以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牛以1200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1200元。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承担责任。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1200元。[问题] [问题] 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不当得利及其效力 1.刘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的行为。本案中,刘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故意占为已有,没有合法根据,并以非法手段骗得卖牛证明卖掉此牛,取得不当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2.法院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中,刘某卖牛所得的1200元属于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人李某。 考察法条:《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相信通过上面的复习,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知识点总结,制定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有选择有侧重点的复习,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

复旦大学法硕学子至学弟学妹的一封信

复旦大学在读法硕至学弟学妹的一封信 我是10级复旦法硕,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也和大家一样焦急的在法硕联盟论坛上搜索关于复试的任何信息,任何关于录取工作的风吹草动都会让我紧张起来,我都不记得当时我每天上多少次论坛,给法硕办公室打了多少电话,现在想起当时的心境,我仍旧会感到一丝激动。 人的一生,最值得回忆的莫过于对理想的执着追求,我很幸运在去年初春之时实现了自己来复旦这个理想,现在转视各位,我很理解大家现在的心情,因为我也经历过,一年前的此刻,我心中也充满着各种情绪,兴奋,紧张,抑或还有些害怕。诸位无论是可以进复试的,还是难圆其梦的,我都衷心的祝福你们:你们在一场激烈的厮杀中,没有退缩,你们是法硕联考中最优秀的勇士。 对于今年难以进入复试的同学,我依然祝贺你们,至少你们熟悉了法硕,而且你们报考了全国只有少数人才敢报考的学校,并为这个目标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尽管你们的成绩暂时没有达到复旦法硕的要求,但你们的毅力和勇气已经胜过了很多人。此外,我相信,你们也会发现,法硕并不是很难考,你们离复旦的距离并不是很远,你们中的很多人,也许离复试就几分之差。对与离复试线不是很远的同学,我强烈建议你们再考一次,并且我也建议你们这一次报考比复旦更好的学校,比如北清人政,这几所学校的分数线和复旦差的都不是很远,但实力客观的说还是比复旦高出一个量级的。有了今年的基础和经验,再努力一年,你们完全可以冲刺这些最顶尖的学校。至于调剂,我本人不是很赞成,按照比较普遍的观点,法硕这个专业,除了上一流名校,进普通法学院的意义不是很大,你们的竞争力会被稀释的很厉害。但个人考研的目的不同,如果你有其他的想法,认为调剂也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平台,也不妨一试。 对于即将来复试的同学,首先恭喜各位,你们中的绝大多是都会成为我的学弟学妹,呵呵。你们没必要过分紧张,特别是能进ab组的同学大可放心,复旦对高分是有保护措施的,去年我们a组就删了一个。准备复试,看指南和分析足以,各个学科要加深概念性内容的理解,不用太关注于细节的知识点,所以我建议大家把指南或分析中提纲挈领的内容,比如说黑体字,每段话的第一句话,再好好看看,建立一个知识系统,有机会的可以去上下华成法硕的辅导班,华成法硕讲义是一套非常不错的资料。法史和宪法不用花太多时间,基本不会涉及,其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经典案例解析(一)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经典案例解析(一) [案情] 原告:石某,男,34岁。被告:某商品批发店。 1993年6月9日,石某从某商品批发店购买了40箱啤酒,并且用卡车将啤酒拉回家中。当石某卸货至第36箱时,其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致使石某右眼球受伤,后因医治无效,石某右眼失明。由于石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于是他向某商品批发店要求赔偿,但商店称啤酒瓶的爆炸可能是由于厂家生产时因质量不合格而致,自己并没有过错,因此要石某向厂家索赔,石某遂诉至法院。 [问题] 1.生产厂家能满足石某的诉讼请求吗? 2.石某能否直接向该出售啤酒的商品批发店请求赔偿? 3.人民法院如何解决该项纠纷? [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审理,查明:石某眼睛受伤确系因啤酒质量不合格所致,而啤酒又是该商品批发店出售的,因此,石某的受伤与啤酒质量瑕疵有因果关系;石某在搬运过程中并没有过错;石某有受损害之事实。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0 条、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之规定作出以下判决: 1.商品批发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石某医疗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致人伤残费用共6000元; 2.本案判决自生效之日起10天内履行完毕,诉讼费用由被告商品批发店承担。 [法理分析] 产品责任系指产品使用、消费的过程中因产品瑕疵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所引起的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以上这些规定说明,在我国,产品致使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并且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严格责任的成立取决于产品有瑕疵和损害系由产品瑕疵所致这样两个基本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的“产品存在缺陷”等指的就是产品的瑕疵。所谓瑕疵,国际上一般是指产品的“不合理危险”状态或者“缺乏应有安全”的状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最新推荐】法硕案例分析-优秀word范文 (2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法硕案例分析 篇一:法律硕士经典案例解析 法律硕士经典案例解析 刑法保险诈骗罪案例解析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 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 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 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 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千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 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 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 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 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 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待: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 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丙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 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 (2)丁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

复旦大学法硕考研学习心得总结

复旦大学法硕考研学习心得总结 不要试图给自己找任何借口,错误面前没人爱听那些借口。凯程复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凯程就是王牌的复旦考研机构! 一、复旦法硕考研的一些科目学习方法解读 “磨刀不误砍柴工”,好的学习方法可以使学习事半功倍,下面凯程考研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复旦法硕的一些考研经验及学习方法。 1、联想记忆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英语的学习,例如背一个单词,你可以通过一个词缀联想到几个单词,然后再将它们分类,从他们的词性,用法,所用的场合等各个方面着手,就像是凯程老师说过的一样,考研英语复习的时候最重要的方法就是从一个词想到一大对词,从一句话想到一整篇文章,这样不仅能锻炼自己的英语思维能力,还对英语阅读理解有很大的帮助,凯程老师总结出的考研英语,就是考词、句和逻辑。所有的题型,包括作文,都是对前边三点的考察,只是考察的要求程度不同。比如完型,就是重点考察词的用法和上下文的逻辑;作文就是考察用词句来表达思想;阅读就考想英语思维能力。 2、构建框架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政治的学习,正如凯程老师所说:“政治的正确学习方法,就是应该“重基础,整框架,多做题”。”如果能够建立框架的学习方法,然后层层细化知识点,你会发现政治其实很好记,框架就是知识脉络,就是联系和逻辑,人的记忆一定是按照逻辑来的,只要我们的大脑中形成了一个知识框架,需要用什么知识就在自己大脑中形成的框架下找,不仅思路分明,还能做到高效学习。 3、分析案列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专业课来说的,多分析题,分析出题人的意图,将每道题中的各个例子中考的重点知识点都做笔记,重点部分的知识的掌握不能局限于指南,要加深。还有一个关键是辅助大量的案例。在案例中学活死的知识,在案例中理解知识点,在案例中化知识的抽象为具体,在案例中拓展知识。专门使用案例教学的书,将几百上千字的有难点的案例及分析总结成一两句点睛的话,积累起来。 二、复旦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复旦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34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90分。复试笔试科目:法学概论,复试成绩权重占入学成绩的50%,外语口语(含听力)为复试必考科目,思想政治品德、思维表达能力等也均为复试必须考核项目。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日常问题培训,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答案,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三、复旦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师目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 专业基础(包括刑法、民法,总分150,两师各占75分) 专业综合(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三部分,其中法理比重略高)。 复旦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典型案例分析题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典型案例分析题 一、刑法对人的效力【案情】被告人,扎美尔爱马巴托,男,30岁,某国商人。被告人扎美尔爱马巴托于1997年11月25日至中国银行某市分行市中支行,用变造的某国护照和某国西太平洋银行旅行支票计8000元,采取签署上述某国护照上那西库玛姓名的手法,骗兑得美金3242元(折合人民币2.68余万元),人民币1.12余万元。同年11月30日被告人至某饭店外币 兑换处,仍采用上述方法,骗兑得人民币8512元。当日被告人又至中国银行某市分行营业处外币兑换处,再次采用上述方法,企图骗兑人民币1.85余万元钱款时,因被该行工作人员察觉当场扭获而未得逞。问:我国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幺?【答案与解析】本案涉及到刑法对人的效力问题。所谓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刑法在确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适用于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的规定同刑法对地的效力的规定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后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夜 谭ǘ匀说男Я 煞治 ?nbsp;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适用。(1)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根据刑法第6条规定的精神,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刑法。(2)在我国领域外的适用。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2、对外国人的适用。(1)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在我国领域外的适用。刑法第8

合同法,经典案例

合同法,经典案例 篇一: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 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评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XX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

07法硕备考刑法学经典案例解析(20)

07法硕备考刑法学经典案例解析(20) 伪证罪 ?【案情】被告人邱红雨,男,39岁,大学本科文化,被捕前系康达物资销售公司经理。邱红雨接受汤春林家属的委托,担任汤春林受贿一案的辩护人。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汤春林在法庭上翻供说严占成给他的回扣费,已如数退还给了严占成,拒不承认其先后在检察机关供述的受贿事实。 根据这一情况,法庭决定休庭,并决定对案件事实做进一步的调查。而被告 人邱红雨得知法院将派人去北城进行调查这一情况后,使事先赶往北城找到 证人严占成,把汤春林在法院上翻供的情况及汤的家庭情况告诉了严占成, 并说法院将派人来调查,要证人严占成在法院办案人员来调查时,按照汤春 林在法庭上翻供的情况向法院作证。证人严占成及其妻子陈玉贡说:“我们以前向检察院作的证是事实。”被告人邱红雨说:“这没关系,最后定案的是法院,现在检察院起不到什幺作用。”并要求严占成在关键的时候帮汤一把。不久, 被告人邱红雨与法院办案人员一同再次到北城进行调查。当晚,邱红雨借外 出找朋友为由,一人先到严占成家,告诉严占成说法院办案人员已到,明天 就要来找他,要严占成按以前所教他的那样说,并商量好第二天如何带法院 办案人员找严占成,然后才离开严家。次日,证人严占成向法院调查人员作证,以前向检察院作的证是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现在感到良心上过不去。 此后,法院根据这一证言将汤春林受贿案退回给检察院。检察院组织办案人 员再次对已获得的各种证据材料及汤春林的供述进行核实,发现严占成的证 词有很多疑点,决定进一步找证人严占成调查核实。通过检察院办案人员耐 心细致的工作,严占成如实交待了邱红雨前后两次找他要了作伪证的事实。【问题】:(1)邱红雨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请说明理由。(2)邱红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复试攻略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复试攻略 各位经历考研洗礼并成功突围进入复试的学弟学妹们: 大家好!首先预祝大家在竞争惨烈的研究生初试中脱颖而出,成为2013年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复试候选人。我是2011年考取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当时分在所谓的高分组,现在向大家介绍下我旦该专业复试的基本情况及注意事项,以期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是我对我复旦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复试经验的一个总结,主要从复试流程、专业课笔试指导、专业课面试技巧、学校及导师情况四个方面,为各位学弟学妹进行参考性的策略指导,大家一起加油努力,如果想深入向我咨询的学弟学妹,可以到我的友友桥工作室,和我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学习。(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学校及导师情况这边写得比较简单,具体的内容我会马上整理好后发布在友友桥,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的(复试攻略完整版);马上我也会写复旦法律硕士初试的备考攻略等一系列文章,多多支持我哈,方法只要搜友友桥,然后找到"复旦师兄师姐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了),希望我的分享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之后我会在“友友桥”做一期关于复旦法硕专业的直播间专访活动(大致会谈一下复旦的初试、复试、在校的研究生生活、该专业实习就业出国等相关内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的。 一、复试流程 我旦的复试时间一般都是4月2号到4月4号这段时间进行,我当年复试时间就是4月2号和3号,也就是清明节假期期间。当时我们分成4个大组,16个小组即ABCD后面分别有四个小组即A1B1A2B2......以前是AB组为高分组,CD为低分组,但是我们那年开始有所变动,以单数结尾的即1和3尾的为高分组,2和4结尾的为低分组,我当时分在C3组。另外一个方法也能区分你所在的组别,即上午面试的都是高分组,下午面试的都是低分组(基本是这样,但实际情况以当年为准)。 复试中各科的比重一般是这样的:总的面试和笔试各占50%,其中专业课占面试比重为95%,英语面试占面试比重为5%,所以英语稍微准备下基本没什么问题。 二、专业课面试指导 首先说明,复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是没有专业课笔试的,只有专业课面试。专业课面试一般每个房间有三个老师,外加一个记录的学姐或学长。在面试前最好打听到自己那组的老师是谁,比如郭建老师是法制史老师。。。尤其是搞清楚主面试官的主攻方向是什么,才能有针对的准备。该部分马上会写,会发布在我的复试攻略完整版中) 进去后首先要作下简单的自我介绍,简短点就好,一般开始都会针对你的自我介绍聊些比较轻松的话题,我到时就和老师聊了十几分钟的关于我本科期间学生会的事情。随后会问你几个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有的时指南或分析上有的,有的时比较开放的热点话题,所以在复试前还是要对教材比较熟悉,也不用去刻意看其他书籍,当问到书本知识时一定要很熟练,至于开放性的问题答出自己的想法就行了。至于老师是否会为难你就要看你答题效果和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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