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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

2015年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备案表(样表)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晨空腹,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晨起可提前留取大便标本(只需黄豆大小),标本放在事先领取的便盒内或用 保鲜膜包好带来,也可体检结束后留取。 5、做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彩超检查者,需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态后再做检查(最 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做完憋尿彩超检查后方可留取小便标本。 6、行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护人员说明病情及服 用药物的名称,携带备用药物。 8、检查当日请勿携带首饰及贵重物品,并请保管好随身物品。 9、女士应特别注意: (1)准备怀孕、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我们将不安排您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 (2)受检者月经期间,勿留取尿标本及接受血相关(如卵巢)肿瘤标记物及宫颈涂片检查,并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做上述检查。 (3)体检当日请穿着袖口宽松的上衣,女士请勿穿着连体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妇科检查或经阴道超声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5)受检前日请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避免性生活。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 /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doc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样的体检要求?下面我给你罗列一下,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

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中央党群机关 共青团中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九三学社中央民革中央 民建中央民进中央民盟中央农工党中央 全国工商联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总工会台盟中央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致公党中央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科协 中国贸促会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外文局中国文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作家协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 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 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 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央办公厅中央编译局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央台办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 国家测绘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海洋局国家粮食局 国家旅游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文物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含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办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农业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审计署水利部司法部铁道部外交部卫生部 文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 站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海关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铁路公安局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 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 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 处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 长春海关长沙海关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公安局大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州海关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拱北海关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 务局

2012年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

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工作,保证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身体素质,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工作。第二章体检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工作,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直单位及乡镇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工作,在上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体检工作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五条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体检组。体检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主检应由原则性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体检工作开始前,要对体检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要配合医院做好受检人的参检工作,体检过程中若出现意外情况或产生意见分歧,要与医院体检组协商解决,对医院和医务人员体检中的业务处置不得干预。 第七条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八条受检人应按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九条受检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以及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第三章体检的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体检须按专科分项检查、主检复核作出结论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体检过程中,对每个体检项目,体检医务人员要认真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的编号,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组织体检工作的负责人,及时予以查实和纠正。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必须由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负责,严禁由受检人自带。 第十二条体检医务人员要准确填写检查结果。主检应根据体检标准,对受检人作出是

2017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推荐阅读: 政法干警交流群:25350358 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辅导简章【面授】 2014年安徽政法干警OAO协议课程(不过退费)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3〕39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各相关医院: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8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 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1血常规”修订为: 6.1 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 6.1.1 红细胞总数(RBC) 【参考值】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6.1.2 血红蛋白(HGB) 【参考值】男性:130~175 g/L;女性:115~150 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6.1.3 白细胞总数(WBC) 【参考值】(3.5~9.5)×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 病理性白细胞减少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某些传染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放疗、化疗、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6.1.4 白细胞分类计数(DC) 【参考值】 中性粒细胞:(1.8~6.3)×109/L(40%~75%)。 嗜酸粒细胞:(0.02~0.52)×109/L(0.4%~8%)。 嗜碱粒细胞:(0.00~0.06)×109/L(0~1%)。

深圳北大医院体检中心套餐及价格明细教学文案

深圳北大医院体检中心套餐及价格明细 套餐体检收费标准:( 含采血费、试管费) A套餐:(男707.1元女827.1元含女查子宫附件彩超120元) 内容:一般检查、心电图、胸部正位DR检查、彩色超声(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前列腺膀胱、子宫附件)、尿液分析、血常规、肾功能3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AFP(甲胎蛋白)、CEA(癌胚抗原)、EB病毒抗体、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B套餐:(男883.4元女1003.4元含女查子宫附件彩超120元) 内容:一般检查、眼裂隙灯检查、眼压、心电图、彩色超声(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前列腺膀胱、子宫附件)、胸部正位DR检查、颈椎侧位DR检查、骨密度检测、尿液分析、血常规、肾功能3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AFP(甲胎蛋白)、CEA(癌胚抗原)、EB病毒抗体、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C套餐:(男1329.3元女1449.3元含女查子宫附件彩超120) 内容:一般检查、眼裂隙灯检查、眼压、心电图、彩色超声(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前列腺膀胱、子宫附件)、脑血流图、胸部正位DR检查、颈椎侧位DR检查、骨密度检测、无创性动脉硬化检测、尿液分析、血常规、肾功能3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AFP(甲胎蛋白)、CEA(癌胚抗原)、EB病毒抗体、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同型半胱氨酸、肿瘤相关生长因子、糖化血红蛋白、体脂测定

D套餐: (男2148.2元女2364.2元含女查子宫附件彩超120元) 内容:一般检查、眼裂隙灯检查、眼压、心电图、彩色超声(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前列腺膀胱、子宫附件)、脑血流图、胸部正位DR检查、颈椎侧位DR检查、骨密度检测、无创性动脉硬化检测、电测听(气导)、腰椎正侧位DR检查、甲状腺彩超、尿液分析、血常规、肾功能3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AFP(甲胎蛋白)、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CEA(癌胚抗原)、EB病毒抗体、同型半胱氨酸、肿瘤相关生长因子、甲状腺功能3项、胃蛋白酶原、糖化血红蛋白、体脂测定(男加前列腺抗原2项、女加糖类抗原CA125、CA153) E妇科体检一:279元 内容:妇科常规检查、白带常规、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乳腺红外线检查、子宫附件彩色超声 F妇科体检二: 439元 内容:妇科常规检查、白带常规、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乳腺红外线检查、子宫附件彩色超声 G妇科体检三: 784元

2018国家公务考试湖北省职位表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北省职位表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您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北省职位表。2017年已经过半,2018年国考笔试将在2017年11月下旬开考。相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以及在职的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找到让自己更满意的工作。当然备考的前提要根据职位、岗位和专业的要求提前看看自己能否参加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8国家公务员职位表☆】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暂未发布,考前想报考的同学应该注意: 国家公务员职位除了对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有要求外,有些还有性别、户籍、是否懂某少数民族语言等特殊的要求,这些都是考生在报名时应当注意的。有些职位的备注栏里还注明“×年内不允许调岗”或“派驻本单位下属乡镇机构”等条件,这些职位通常都是最基层的职位,有些考生在报考时没有看清这些要求而盲目报考,最后因自己不能接受而白白错失了考试的机会。 国考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须知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晨空腹,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晨起可提前留取大便标本(只需黄豆大小),标本放在事先领取的便盒内或用 保鲜膜包好带来,也可体检结束后留取。 5、做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彩超检查者,需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态后再做检查(最 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做完憋尿彩超检查后方可留取小便标本。 6、行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护人员说明病情及服 用药物的名称,携带备用药物。 8、检查当日请勿携带首饰及贵重物品,并请保管好随身物品。 9、女士应特别注意: (1)准备怀孕、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我们将不安排您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 (2)受检者月经期间,勿留取尿标本及接受血相关(如卵巢)肿瘤标记物及宫颈涂片检查,并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做上述检查。 (3)体检当日请穿着袖口宽松的上衣,女士请勿穿着连体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妇科检查或经阴道超声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5)受检前日请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避免性生活。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 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表

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表 危害因素或 作业上岗前检查项目在岗期间检查项目 体检 周期 职业禁忌证 铅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 (是指血压测定,心、 肺、腹部检查,甲状 腺,咽喉检查,下同), 握力,肌张力,腱反 射,三颤(指眼睑震 颤、舌颤、双手震颤)。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 能,心电图,肝、脾B 超,胸部X射线摄片} (下同) 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 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 -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 啉,尿粪卟啉,肝功能*,心电图*, 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 1年 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 经症 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汞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口腔粘膜、牙 龈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三颤,牙龈检查, 尿汞定量,血、尿常规,肝功能*, 心电图*,尿β2 - 微球蛋白*,尿蛋 白定量* 1年 1.神经精神疾病 2.肝、肾疾病 锰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 内科常规检查,三颤,握力,肌张 力,腱反射,指鼻试验,尿锰或发锰 定量,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 神经肌电图*。 1年 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2.明显的神经官能症 3.各种精神病 4.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镉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肾功能。 内科常规检查,血镉或尿镉,尿β2 - 微球蛋白,血、尿常规,肝功能*, 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 *,骨密度测定*,尿蛋白定量及电 泳*。 1年 1.各种肾脏疾病 2.慢性肺部疾病 3.明显的肝脏疾病 4.明显贫血 5.Ⅱ、Ⅲ期高血压病 6.骨质软化症 铍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肺功能,皮肤 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尿 常规,胸部X射线摄片,肝功能*, 免疫指标测定*,心电图*,肝脾B 超*,肺功能测定*。 1年 1.哮喘、枯草热、药物或化学 物质过敏等过敏性疾病 2.严重的心脏、肺部疾病 3.肝脏、肾脏疾病 4.严重的皮肤病 铊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毛发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 反射,毛发检查,视力、眼底检查、 神经传导速度*,神经肌电图检查*,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肝脾 B超*,心电图*,尿铊*。 1年 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2.精神病及明显神经症 3.明显的肝、肾疾病 钒及其化合物常规项目,咽喉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胸部X 射线摄片,血常规*、尿常规*,肝 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 能*。 1年 1.严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2.严重影响肺功能的胸廓、胸 膜疾病 3.严重慢性皮肤病 4.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磷及其无 机化合物(不含磷化氢)常规项目 内科常规检查,牙周、牙体检查,血、 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肝脾B超, 下颌骨X射线左右侧位片,心电图*。 1年 1.牙周、牙体颌骨的明显病变 2.慢性肝、肾疾病

职业病体检项目及费用表一(岗中)

职业病体检项目费用(岗中/离岗)2016年开始收建档费5-10元/人 一、接触(氯气、氨气):心电图28、胸片80、肺功能48、 血压5、血常规17、尿常规8、肝功能31内科常规检 查:重点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5元)(222)和岗前 一样 二、粉尘:胸片80、肺功48、心电图28 、内科及呼吸系 统5血压5(166) 三、噪声:心电图28、血压5、听力检查24、外耳道6、内 科常规检查(注意甲状腺和心血管的检查5 (68)和 岗前不一样岗前123元 四、高温:心电图28、血压5、血糖5、内科常规检查5心 血管系统检查5、血常规17、尿常规8、肝功能31(104)和岗前一样 五、电工:血常规17、尿常规8、心电图28、肝功31、血 压5、内科检查(心脏)5、神经系统常规检查5、眼科 常规检查10、外科检查手部各关节的灵活度5、耳科 的检查机前庭5(119) 六、焊工(同粉尘):心电图28、胸片80、肺功能48、血 压5、内科常规检查(重点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5

(166) 七、高处作业:血常规17、尿常规8、心电图28、肝功31、 血压5、内科检查心脏、三颤5、外科检查四肢骨关节 及运动功能5、耳科常规5和前庭功能检查5(109)八、氯乙烯:内科常规检查5、骨科检查注意手指骨关节 检查5、血常规17、尿常规8、肝功能31、肝脾B超100、手部X腺摄片80(清釜工)、血压5(251)无清釜工171元 九、视屏作业:内科5、外科(叩击试验、屈腕试验)5、眼科常规5、颈椎正侧位x摄片80(95) 十、机动车驾驶:内科5、外科身高体重5、眼科常规耳科检查5、耳科的检查5、血17、尿常规8、心电图28、听力24 血压5(102)和岗前一样 十一、压力容器作业:内科常规检查5、耳科的检查5、听力24、眼科常规及辩色力5、血17、尿常规8、肝功31、心电图28、血压5(128) 十二、甲醇:内科常规5、神经系统检查5、眼科常规检查眼底9、血17、尿常规8、心电图28、肝功能31 肝脾彩超100(203)和岗前一样 十三、甲苯:血常规(细胞形态和分类)29、尿常规8、肝功31、心电图28、肝脾B超100、内科常规及神经系统10、血压5(211元)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解读(细节很重要)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解读(细节很重要) 1、机构层级需要注意:这与申论A、申论B的考试科目有直接 关系; 2、职位简介需要了解,从这个可以知道以后工作岗位的职位及 工作范围,与自己的兴趣是否吻合;比如:主要从事税收征管、纳税 服务和行政事务工作;文秘、宣传、行政管理;统计调查统计信息与 分析等等; 4、对于学历要求注意细节,从字面意思就能理解,本科(仅限本科);本科及以上;大专或本科; 5、备注一栏中是大家最不关注也是非常重要的,请务必仔细查看: 1)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2014年及 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这三点就是有区别的; 2)部分岗位有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例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的部分岗位有要求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这 相对2015年国考的要求属于新增条件; 3)备注中有工作地点的要求,例本职位工作地点为阜阳;在合肥 铁路公安处管辖的马鞍山、铜陵、泾县、绩溪、黄山等地区派出所 线路警务区从事线路巡护工作,; 4)对于具体工作经历的要求限制;例如具有2年以上气象业务工 作经历;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地震相关工作经历; 5)对于性别的要求:经常加班,有时执行夜间巡线任务,适合男性; 6)对于户口或者生源的限制条件,例如安庆市户口或安庆市生源,

6、对于基层工作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还有对于四项目人员的 招考要求,即是否要求为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 岗教师; 7、对于报考部门的相关情况想进一步了解,可以登录部门网站 去查阅,同时对于报考中遇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不明确的地方可以 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去咨询; 以上即是在国考职位表容易被大家忽视的内容,筛选职位先从硬约束粗选,例专业、年限、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服务年限,再根据报名动机确定岗位,例报考部门,工作地点,单位声望,待遇,考试难度,报考人数,最后选择报名的中段时间报考,希望以 上内容给广大考生一些帮助。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则试行

精心整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心脏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定1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支气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胃肠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肝炎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肿瘤、肝硬化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十五条骨髓炎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甲状腺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性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视功能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听觉功能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 的视功能损害眼病是指反复发作、进行性发展、治疗困难、预后差、最终可导致视力合格眼矫正视力<4.9(0.8)的眼病,主要见于以下3种情况:(1)一眼矫正视力合格,而另一眼患病且以后可能波及视力合格眼(如交感性眼炎),或因病程进展,视力合格眼也会随后发病,从而视力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国人部发〔2005〕1号)(以下简称《标准》)颁布后,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体检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为使公务员招录机关的工作人员、体检机构的医务人员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执行体检操作规程,使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卫生部、人事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体检时参照执行。在具体实践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和卫生部医政司。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二○○七年三月一日 编辑本段关于体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编辑本段内容 目录

《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

《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 1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 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1.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

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 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6.3.3第八行“血清ALT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订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 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7.2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 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20)第五行“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修订为“预激综合征等”。 八、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0.3.3“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 5.7- 6.9mmol/L”修订为“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体检须知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晨空腹,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晨起可提前留取大便标本(只需黄豆大小),标本放在事先领取的便盒内或用保鲜膜包 好带来,也可体检结束后留取。 5、做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彩超检查者,需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态后再做检查(最好是不排 晨尿,缩短憋尿时间),做完憋尿彩超检查后方可留取小便标本。 6、行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护人员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 名称,携带备用药物。 8、检查当日请勿携带首饰及贵重物品,并请保管好随身物品。 9、女士应特别注意: (1)准备怀孕、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我们将不安排您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 (2)受检者月经期间,勿留取尿标本及接受血相关(如卵巢)肿瘤标记物及宫颈涂片检查,并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做上述检查。 (3)体检当日请穿着袖口宽松的上衣,女士请勿穿着连体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妇科检查或经阴道超声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5)受检前日请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避免性生活。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标准对数视力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血常规”修订为: 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7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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