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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情

叶县县情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随团参加这次活动。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国岩盐之都—河南叶县的基本情况,真诚地欢迎各位到叶县观光旅游、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叶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南、黄淮平原与伏牛余脉结合部,辖9镇9乡、88万人,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肉类生产百强县、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中部百强县,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快县”。这里山水秀美,30座水库星罗棋布,6条河流纵贯全境,境内伏牛山水与桐柏山水交相辉映,诗仙李白曾以“青山不墨千秋画,澧水无弦万古琴”来盛赞叶县的自然景观。这里文化厚重,是海内外叶姓、沈姓华人共同的祖籍,也是“河南省十大古城”之一。历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昆阳大战”和“叶公好龙”的典故就发生在此。境内明代县衙是全国保存较好的唯一一座明代县衙,楚长城因比秦长城早400多年而被誉为“长城之父”。这里资源丰富,现已发现的各种矿产共23种,其中以岩盐为最,展布面积400

多平方公里,总储量3300亿吨,以县域为单位全国第一,品位居全国井矿盐之首,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中国岩盐之都”。目前年制盐和盐化功能力达600万吨,是全国重要的制盐和盐化工基地、最大的盐业物流配送基地。全省最大的清真牛羊肉加工基地、皮鞋生产基地、农用三轮摩托车生产基地,平顶山市最大的机电零部件加工基地、粮食深加工基地。同时,叶县现有劳动力总量高达55万人,且价格低廉,普工月薪在800-1500元之间,企业发展具有良好用工条件。这里发展环境优良,是平顶山市的近郊县,毗邻郑州、洛阳、南阳三大民航机场,三条高速交汇县城附近,国道、省道和铁路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纵横全境。紧邻总储量154亿吨的中南地区最大的平顶山煤田,拥有总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的省定产业集聚区两个。目前,已有中平能化、东方希望、中盐总公司、重庆隆鑫、双汇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和大型集团公司入驻,叶县已成为海内外客商瞩目的焦点、投资创业的宝地。

热情好客的88万叶县人民,真诚欢迎各界宾朋到中国盐都、叶公故里观光指导、合作发展!我们将秉承“近悦远来”的文化精髓和发展理念,以最优惠的政策、最宽松的环境、最高效的服务,实现双方最大的共赢。

最后,祝各位身体健康、事业发达、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办[2013]61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8 【实施日期】2013.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13〕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8日 平顶山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 2014年白龟山水库水质达标率100%,2017年稳定达到二类水,迈入全国优良淡水湖泊行列;3个出境断面稳定达到省政府确定目标;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完成省政府确定目标任务;2017年实现细颗粒物PM2.5比2012年减少15%,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新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老厂升级改造工程 2013年底建成投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2014年建成投运宝丰县、鲁山县、郏县及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及郏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叶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石龙区污水处理厂、舞钢市朱兰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白龟湖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 1.2013年已争取到国家“水质优良湖泊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支持,2014年计划工程治理资金2200万元已到位,白龟湖生态保护重点推向湖泊上游河流的生态修复。对入库4条河流设置断面,并对有关县(市、区)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生态补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平政[2008]21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19 【实施日期】2008.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平顶山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 〔 2006 〕 1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 2006 〕 6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 ―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实行属地化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 2008 年底前,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汝州市、舞钢市城区基本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9 年,宝丰、郊县、鲁山、叶县城区全部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 年,全市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5日 叶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要求,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主体和实施主体 (一)征收主体:叶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叶县国土资源局 (三)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配合部门:县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文广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信访局、人防办、法制办、房屋征收办、维稳办、检察院、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通讯等单位协助配合,保障征迁工作顺利实施。 二、征收补偿范围 叶县范围内列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可以分步实施。 三、征收补偿条件的认定 (一)征收对象的认定 叶县范围内列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享受村民待遇的村民及集体土地合法使用人。 (二)宅基地的认定依据、原则和程序

1.农村村民宅基地的认定应当符合《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认定宅基地的原则:现存合法宅基地的原则、宅基地使用者享受该村村民待遇原则、一户一宅原则; 3.宅基地认定程序:由村“两委”组织初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后,由改造工作指挥部审查确认,可认定为合法宅基地; 4.违法占地不予认定。 (三)宅基地上房屋及其它建筑物面积的认定 1.已认定为合法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及其它建筑物予以认定; 2.房屋及其它建筑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3.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一律不予认定; 4.违法、违章建筑物不予认定。 (四)商业用房认定 1.产权登记用途为商业性质的房屋,商业用房分为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和国有土地上商业用房,分别适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 2.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商业用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3)征收前被征收房屋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的;(4)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四、征收补偿办法 对村民宅基地上房屋和其它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要统筹宅基地、房屋和人口三方面因素,在确定涉迁人员村民待遇后,主要依据合法宅基地面积和合法房屋面积确定补偿标准,同时兼顾涉迁家庭人口情况,实现补偿的公开、公平、合理、合法。 对被征收的房屋和其它财产进行征收补偿前,应当对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用地和规划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建筑及附着物或征收公告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着物不予补偿,对合法宅基地或认定为合法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按以下标准补偿: (一)宅基地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

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2011doc同名48118

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中共叶县县委叶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9日9:30 县宾馆三楼会议室) 尊敬的刘主席、崔局长、刘科长、郑主任: 数九寒天,以老领导刘主席为组长的市委老干部工作检查组,不辞劳苦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叶县老干部工作的重视和肯定。刘主席德高望重、宽厚仁慈,在全市享有很高的威望,是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领导;崔局长雷厉风行、果断睿智,在干部队伍中颇有影响;刘科长、郑主任精明强干、年轻有为,对叶县的老干部工作十分关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叶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精心指导下,叶县县委、县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盐都崛起的主题,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牢固树立“老干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对待老干部胜似父母”的态度,全面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

作,为老干部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严把政策不推事,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老干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狠抓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全县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下面,我将叶县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 一、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 叶县现有离退休干部 5610人。其中离休干部214人,按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分:抗战时期5人,解放战争时期209人;按享受待遇分:县处级59人,县处级以下155人;按所在单位性质分:县财政全供 112人,企业参加统筹63 人,定额补贴13 人,自收自支11人,乡(镇)15人;按居住地分:城镇居住169人,农村居住45人;叶县无异地安置离休干部。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县委常委会议重视研究老干部工作。今年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听取老干部工 作汇报,研究解决了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学校重建 - 2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系统卫生红旗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系统卫生红旗小区暨撤销部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26 【实施日期】2003.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系统卫生红旗小区暨撤销部分市 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 例》,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了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系统、卫生红旗小区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河南省单位行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平顶山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经单位申请,市爱卫会培训、指导、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建行汝州市支行等83个单位为 20 02年度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叶县国税系统等2个系统为卫生先进系统;命名湛河区轻工路办事处的沁园小区等9个居民小区为卫生红旗小区。同时对管理松懈、卫生水平明显下降的平顶山市物资集团公司等9个单位撤销其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各卫生先进单位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积极争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积极整改,迅速改变落后面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工作,开拓创新,认真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推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2003年3月26日附件1 2002年度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名单(83个) 汝州市: 建行汝州市支行 汝州市电信局 汝州市杨楼乡卫生院 汝州市三中

茶产业发展趋势与扶持政策

茶产业发展趋势与扶持政策讲义 桐柏县茶产业办公室主任閤明保 一、我国茶产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产业概况 中国是最早发现、利用和栽培的茶树的国家,从上古神农时代至今已有五六千年的历史,茶区分布从南(北纬18°的海南三亚)到北(北纬37°的山东荣城),从西(东经95°西藏东南部)到东(东经122°的台湾东海岸),包括江北、江南、华南、西南四大茶区,有20个省(直辖市)900多个县产茶。2010年茶叶种植面积195万公顷(相当于10个桐柏县的面积),采摘面积145万公顷(全球茶叶面积290万公顷),茶叶总产量140万吨(全球总产量380.4万吨),产值420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7%和16.9%。 <二>发展趋势 1、从发展趋势上看,茶叶生产面积、产量和产值都在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茶园面积:从1950年的16.95万公顷扩大到2010年的195万公顷,增长11倍多; 茶叶总产量:从1950年的6.22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140万吨,增长21倍; 茶叶单产:从1950年的亩产24.5公斤增加到2010年的

亩产69公斤,增长2.8倍。 2、茶叶生产布局转移。出现了从东部向西部,从南部向北部,从经济较发达地区向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转移。1980年茶叶产量位居前三位的浙江、湖南、安徽3省,2010年产量比重分别由1980年的25%、20%、11%下降到14%、7%、和6%。 3、茶叶消费持续增长。近十年来,我国茶叶出口数量、总消费量和人均消费量总体上都在不断增长。2010年出口量达到31万吨。国内总消费105万吨左右,供销总体平衡,供略大于销。近三年来平均的人均消费量0.61公斤,常规茶仍将是主要的消费对象,而符合饮料发展潮流的新兴茶叶饮料品种如袋泡茶、液态茶、茶饮料、速溶茶、保健茶等,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接受,茶叶中天然活性成分产品市场逐渐扩大,成为一个新的增长点。特别是茶饮料快速发展。1997年全国茶饮料销售量不足20万吨,2000年达到185万吨,2006年超过600万吨。茶饮料占软饮料市场份额由2000年的12%提高到20%,超过果汁饮料与碳酸饮料相当。另外,袋泡茶市场看好。全国有袋泡茶生产企业300多家,袋泡茶年销售量超过2万吨。 总体上看:外销市场增长困难,内销市场增长潜力大。 <三>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茶叶标准化建设滞后; 2、质量安全问题仍有隐患;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以来,各地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明确责任,强力推进,使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有3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区)全部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又有57个县(市、区)达到了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为此,省政府决定对鹤壁市等3个省辖市、荥阳市等5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授予“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市”、“河南省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省辖市、县(市、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为早日建成林业生态省,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市和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市和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一、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市 鹤壁市、三门峡市、商丘市 二、河南省林业生态县

郑州市:荥阳市、新郑市、巩义市、二七区 开封市:兰考县、通许县 洛阳市:洛宁县、新安县、宜阳县 平顶山市:叶县、卫东区、汝州市、湛河区 安阳市:林州市、安阳县、龙安区 鹤壁市:淇县、浚县 新乡市:辉县市、长垣县、新乡县 焦作市:武陟县、山阳区、沁阳市、修武县、马村区、解放区濮阳市:台前县 许昌市:长葛市、襄城县、魏都区、禹州市 漯河市:源汇区 三门峡市:灵宝市、陕县、渑池县 南阳市:西峡县、唐河县、方城县、社旗县 商丘市:民权县、永城市、睢县、虞城县、睢阳区 信阳市:息县、固始县、光山县 周口市:太康县、淮阳县、沈丘县、郸城县、商水县、项城市驻马店市:正阳县、汝南县、确山县

平县域〔2012〕2号

平县域〔2012〕2号 平顶山市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小组 关于表彰2011年度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人员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等工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测质量,为科学决策和部署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资料。在这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更好地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宝丰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等 25个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宋艳艳等136名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克服困难,创造性的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11年度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先 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1 2011年度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卫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汝州市小屯镇政府 汝州市洗耳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枣林镇政府 舞钢市武功乡政府 宝丰县张八桥镇政府 宝丰县肖旗乡政府 郏县茨芭镇政府 郏县广阔天地乡政府 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 鲁山县团城乡政府 叶县辛店镇政府 叶县洪庄杨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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