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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教师评审方案(定稿)

中高级教师评审方案(定稿)
中高级教师评审方案(定稿)

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修订)

为了认真贯彻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规定公开、推荐名额公开、考核方案公开、工作业绩公开,根据中高级职称评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威远县两河镇中心校(本部)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请审议。

一、领导小组:

二、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基本条件:

以评审当年威远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备条件为准。

四、评分标准:在符合基本条件下,按下列各项考核得分之和从高到低取足当年推荐名额为止。

1、工龄分:按国家计算方法为准每年1分;人事干部考核。

2、任职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5分,以档案为准;人事干部考核。

3、学历分:专科3分,本科5分;以学历证书为准;办公室考核。

4、德育管理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中,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加1.5分(学校领导管理工作视为班主任工作,不重复加分),没有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教学的同时也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且效果好的每年加0.5分。教导处考核。

5、论文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县级以上论文获奖证书或者在标有CN和ISSN标志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以教育局公布的认证单位为准)每篇加1分,此项最高不超过4分,以证书为准;教导处考核。

6、骨干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骨干教师在评职晋级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学校对骨干教师用加分的形式来体现: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中,曾获省、市、县、校各级骨干教师且考核合格的分别加3、2、1、0.5分。以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不重复加分;教务处考核。

7、先进、优秀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年度考核,以证书为准每个优秀加2分;获得综合性荣誉称号(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如技能大赛、演讲等)获得县级表彰的教师,每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同项同类别以一次最高级别加分(国家、省、市、县、镇各级党政表彰分别加5、4、3、2、1分,部门表彰的减半)。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办公室考核。

8、课题分:任现职以来承担县级以上的课题(已结题)的主研人员一次性每人加6分,协研人员一次性加4分;教科室考核。

9、教育教学业绩:任职以来,本人所教学科获县学科名次奖,1-10名加8分,11名以后加5分,以证书为准(有名次的以此方式加分,无名次者均一次性加6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的90%进入评分总分。

10、如果总分相同时,则以工龄分多者优先,如总分与工龄都相同时则以任职分多者优先。

五、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1、近三学年内受到过组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近三学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近三学年内有一次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近三学年内履行安全、稳定职责不到位导致安全或不稳定事件发生的;

5、近三学年内有拒不服从学校(评职时倒推三年)工作安排的。

6、评职当年的教学成绩在县教育局通报名单中的,实行一票否决。

7、当年提出调动者。

六、方案的使用:

1、此方案中的条款与上级政策相违背时,以上级政策为准;

2、此方案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从2014年春季起执行。

3、公示上级下达到学校的名额,然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写书面申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通知申请人上交相关材料,进行打分、公示各申请人得分情况,公示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不同意的教师签名:

弃权的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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