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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2007-06-05 15:27:25)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 3,不可能再低。

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

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

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

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

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

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量

表3Glasgow coma 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asdale、J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

Glasgow Leige 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

射的评定内容,称之为格拉斯高列日量表(Glasgow Leige scale,GLS)。包括眼前额反射(5分)、垂直眼前庭反射(4分)、瞳孔对光反射(3分)、水平眼前庭反射(2分)、眼心反射(1分)、无任何反射(0分)。垂直和水平眼前庭反射即玩偶征。如果未引出需进一步以冷热水注入外耳道诱发。如果评分为0分相当于脑死亡。

Full outline of unresponsiveness(FOUR):于2005年由明尼苏达罗彻斯特Mayo临床医学院的Wijdicks等制定的作为GCS的候选量表。FOUR来源于评估的四个项目(睁眼、运动、脑干反射、呼吸功能)以及每个项目最大评分为4分。其中睁眼用于早期鉴别闭锁综合征,眼球追踪则是最能显示从植物状态进入最低意识状态的指征。而创新性地以手部运动替代GCS中的言语反应,这对于气管切开或插管的患者的评估非常明智。与GC S不同,FOUR增加了脑干反射、呼吸状态的评估,能够对患者的脑干功能损害情况进一步了解。当总分为0时基本可以判定患者脑死亡。

Reaction level scale(RLS85):于1985年由瑞典人Starmark设计,清醒为8分,昏迷对疼痛刺激无反应为0分。较之GCS,RLS85具有更高的精确度、不同观察者之间的一致性。尤其适用于插管或眼球肿胀患者。瑞典重症、麻醉、神经外科学会推荐以之替代G CS。

Innsbruck coma scale(ICS):因斯布鲁克(奥地利)量表于1991年由Benzer等设计,包括8个子项总分、23分。内容大致与GCS一致。但没有言语项,增加了瞳孔对光反应、眼球位置和运动、自发言语项。

其他的还有Edinburgh昏迷量表、神经行为认知状态测验(NCSE)、Maryland昏迷量表、Bouzarth昏迷量表等不常使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

GCS评分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

睁眼

4 - 自发睁眼

3 - 语言吩咐睁眼

2 - 疼痛刺激睁眼

1 - 无睁眼

语言

5 - 正常交谈

4 - 言语错乱

3 - 只能说出(不适当)单词

2 - 只能发音

1 - 无发音

运动

6 - 按吩咐动作

5 - 对疼痛刺激定位反应

4 - 对疼痛刺激屈曲反应

3 - 异常屈曲(去皮层状态)

2 - 异常伸展(去脑状态)

1 - 无反应

昏迷程度以E、V、M三者分数加总来评估,正常人的昏迷指数是满分1 5分,昏迷程度越重者的昏迷指数越低分。

轻度昏迷:13分到14分。中度昏迷:9分到12分。重度昏迷:3分到8分。低于3分:因插管气切无法发声的重度昏迷者会有2T 的评分。*

将三类得分相加,即得到GCS评分。(最低3分,最高15分)。选评判时的最好反应计分。注意运动评分左侧右侧可能不同,用较高的分数进行评分。改良的GCS评分应记录最好反应/最差反应和左侧/右侧运动评分。

意识障碍的病因

(一)颅内疾病

1.局限性病变:

(1)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暂时性脑缺血发作等;

(2)颅内占位性病变:原发性或转移性颅内肿瘤、脑脓肿、脑肉芽肿、脑寄生虫囊肿等;

(3)颅脑外伤:脑挫裂伤、颅内血肿等。

2.脑弥漫性病变:

(1)颅内感染性疾病:各种脑炎、脑膜炎、蛛网膜炎、室管膜炎、颅内静脉窦感染等;

(2)弥漫性颅脑损伤;

(3)蛛网膜下腔出血;

(4)脑水肿;

(5)脑变性及脱髓鞘性病变。

3.癫痫发作。

(二)颅外疾病(全身性疾病)

1.急性感染性疾病各种败血症、感染中毒性脑病等。

2.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内源性中毒)如肝性脑病、肾性脑病、肺性脑病、糖尿病性昏迷、粘液水肿性昏迷、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性昏迷、乳酸酸中毒等。

3.外源性中毒包括工业毒物、药物、农药、植物或动物类中毒等。

4.缺乏正常代谢物质:

(1)缺氧(脑血流正常)血氧分压正常而含氧量降低者有一氧化碳中毒、严重贫血及变性血红蛋白血症等;血氧分压及含氧量降低者有肺部疾病、窒

息及高山病等。

(2)缺血(脑血流量降低)见于心输出量减少的各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脏停搏、心肌梗死;脑血管阻力增加的高血压脑病、高粘血症;血压降低各种休克等。

(3)低血糖如胰岛素瘤、严重肝脏疾病、胃切除术后、胰岛素注射过量及饥饿等。

5.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如高渗性昏迷、低渗性昏迷、酸中毒、碱中毒、高钠血症、低钠血症、低钾血症等。

6.物理性损害如日射病、热射病、电击伤、溺水等。

意识障碍程度的分类各家未完全统一,常用的方法有:

1.临床分类法,主要是给予言语和各种刺激,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加以判断。如呼吸其姓名、推摇其肩臂、压迫眶上切迹、针刺皮肤、与之对话和嘱其执行有目的的动作等。按其深浅程度或特殊表现分为:

(1)嗜睡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又复入睡。

(2)昏睡(混蚀)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迟钝,对较强刺激有反应。不易唤醒,醒时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难作简单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

(3)昏迷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

浅昏迷: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

深昏迷: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弛、去大脑强直等。

极度昏迷:又称脑死亡。病人处于濒死状态,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呈病理性电静息,脑功能丧失持续在24小时以上,排除了药物因素的影响。

(4)去大脑皮质状态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它与昏迷不同,是大脑皮质受到严重的广泛损害,功能丧失,而大脑皮质下及脑干功能仍然保存在一种特殊状态。有觉醒和睡眠周期。觉醒时睁开眼睛,各种生理反射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咳嗽反射存在,喂之能吃,貌似清醒,但缺乏意识活动,故有“瞪目昏迷”、“醒状昏迷”之称。患者常可较长期存活。常见于各种急性缺氧、缺血性脑病、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各种脑炎、严重颅脑外伤后等。

(5)谵妄系一种特殊类型意识障碍。在意识模糊的同时,伴有明显的精神运动兴奋,如躁动不安、喃喃自语、抗拒喊叫等。有丰富的视幻觉和错觉。夜间较重,多持续数日。见于感染中毒性脑病、颅脑外伤等。事后可部分回忆而有如梦境,或完全不能回忆。

2.Glasgow昏迷量表评估法:本法主要依据对睁眼、言语刺激的回答及命令动作的情况对意识障碍的程度进行评诂的方法。其检查内容及评估法如表1:

总分15分,最低3分。按得分多少,评定其意识障碍程度。13~14分为较度障碍,9~12分为中度障碍,3~8分为重度障碍(多呈昏迷状态)。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3,不可能再低。 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 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 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 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 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 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 量表3Glasgow coma 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asdale、J 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 Glasgow Leige 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射的评定内容,称之为格拉斯高列日量表(GlasgowLeige scale,GLS)。包括眼前额反射(5分)、垂直眼前庭反射(4分)、瞳孔对 光反射(3分)、水平眼前庭反射(2分)、眼心反射(1分)、无任何反射

Glasgow昏迷评分法

Glasgow昏迷评分法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 又名 GCS, Glasgow Coma Scale 作者 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 出版时间 1974年 目录 1概述 2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内容 ?概念

?评估方法 ?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nse) ?昏迷程度判定 ?记录方式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概述 编辑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医学上评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方法,是由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的两位神经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发明的测评昏迷的方法。[1]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内容 编辑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概念 昏迷指数,是医学上评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标,现今用的最广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 Glasgow Coma Scale)。此指数是由格拉斯哥大学的两位神经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所发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评估方法 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的评估有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肢体运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数加总即为昏迷指数。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4分:自然睁眼(spontaneous):靠近患者时,患者能自主睁眼,术者不应说话、不应接触患者。 3分:呼唤会睁眼(to speech):正常音量呼叫患者,或高音量呼叫,不能接触患者。 2分:有刺激或痛楚会睁眼(to pain):先轻拍或摇晃患者,无反应后予强刺激,如:以笔尖刺激患者第2或第3指外侧,并在10秒内增加刺激至最大,强刺激睁眼评2分,若仅皱眉、闭眼、痛苦表情,不能评2分。 1分:对于刺激无反应(none) C分:如因眼肿、骨折等不能睁眼,应以“C”(closed)表示。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5分:说话有条理(oriented):定向能力正确,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名字、居住城市或当前所在地点、当年年份和月份。 4分:可应答,但有答非所问的情形(confused):定向能力障碍,有答错情况。 3分:可说出单字(inappropriate words):完全不能进行对话,只能说简短句或单个字。 2分:可发出声音(unintelligible sounds):对疼痛刺激仅能发出无意义叫声。 1分:无任何反应(none)。 T分:因气管插管或切开而无法正常发声,以“T”(tube)表示。 D分:平素有言语障碍史,以“D”(dysphasic)表示。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nse) 6分:可依指令动作(obey commands):按指令完成2次不同的动作。 5分:施以刺激时,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予疼痛刺激时,患者能移动肢体尝试去除刺激。疼痛刺激以压眶上神经为金标准。 4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回缩(withdrawal)。 3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弯曲(decorticate flexion):呈“去皮质强直”姿势。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格修订稿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3,不可能再低。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量 表3Glasgowcoma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 asdale、J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 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GlasgowLeige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射的评定内容,称之为格拉斯高列日量表(GlasgowLeigescale,GL S)。包括眼前额反射(5分)、垂直眼前庭反射(4分)、瞳孔对光反射(3分)、水平眼前庭反射(2分)、眼心反射(1分)、无任何反射(0分)。垂直和水平眼前庭反射即玩偶征。如果未引出需进一步以冷热水注入外耳道诱发。如果评分为0分相当于脑死亡。Fulloutlineofunresponsiveness(FOUR):于2005年由明尼苏达罗彻斯特Mayo临床医学院的Wijdicks等制定的作为GCS的候选量表。FOUR来源于评估的四个项目(睁眼、运动、脑干反射、呼吸功能)以及每个项目最大评分为4分。其中睁眼用于早期鉴别闭锁综合征,眼球追踪则是最能显示从植物状态进入最低意识状态的指征。而创新性地以手部运动替代GCS中的言语反应,这对于气管切开或插管的患者的评估非常明智。与GCS 不同,FOUR增加了脑干反射、呼吸状态的评估,能够对患者的脑干功能损害情况进一步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2007-06-05 15:27:25)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 3,不可能再低。 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 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 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 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 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 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量 表3Glasgow coma 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asdale、J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 Glasgow Leige 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 GCS) 一、成人GCS评分: 运动能力 6分- 按吩咐动作 5分- 对疼痛刺激定位反应 4分- 对疼痛刺激屈曲反应 3分- 异常屈曲(去皮层状态) 2分- 异常伸展(去脑状态) 1分- 无反应 语言能力 5分- 正常交谈 4分- 言语错乱 3分- 只能说出(不适当)单词 2分- 只能发音 1分- 无发音 睁眼能力 4分- 自发睁眼 3分- 语言吩咐睁眼 2分- 疼痛刺激睁眼 1分- 无睁眼 将三类得分相加,即得到GCS评分。(最低3分,最高15分)。选评判时的最好反应计分。注重运动评分左侧右侧可能不同,用较高的分数进行评分。改良的GCS评分应记录最好反应/最差反应和左侧/右侧运动评分。 昏迷程度判定 昏迷程度以三者分数相加来评估,得分值越高,提示意识状态越好,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来判断病人的意识情况,比较客观。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最高分为15分,表示意识清楚;12-14分为轻度意识障碍;9-11分为中度意识障碍;8分以下为昏迷;分数越低则意识障碍越重。选评判时的最好反应计分。注意运动评分左侧右侧可能不同,用较高的分数进行评分。改良的GCS评分应记录最好反应/最差反应和左侧/右侧运动评分。二、儿童(<4岁)GCS评分: 运动能力 6分- 按吩咐动作 5分- 对疼痛刺激定位反应 4分- 对疼痛刺激屈曲反应 3分- 异常屈曲(去皮层状态) 2分- 异常伸展(去脑状态) 1分- 无反应 语言能力 5分- 微笑,声音定位,注视物体,互动 4分- 哭闹,但可以安慰;不正确的互动 3分- 对安慰异常反应,呻吟 2分- 无法安慰 1分- 无语言反应 睁眼能力 4分- 自发睁眼 3分- 语言吩咐睁眼 2分- 疼痛刺激睁眼 1分- 无睁眼 三、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lasgow outcome Scale GOS): 评分等级描述 5 恢复良好恢复正常生活,尽管有轻度缺陷 4 轻度残疾残疾但可独立生活;能在保护下 工作 3 重度残疾清醒、残疾,日常生活需要照料 2 植物生存仅有最小反应(如随着睡眠/清 醒周期,眼睛能睁开) 1 死亡死亡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指令内容反应情况评分图示 睁眼 (Eye opening)自动睁眼 呼叫睁眼 刺痛激睁眼 不能睁眼 4分 3分 2分 1分 语言回答(Verbal response)回答切题 答非所问 用词错乱 只能发音 不能发音 5分 3分 4分 2分 1分

运动反应(Mortor response)按指示运动 对疼痛能定位 对疼痛能逃避 刺激后双上肢屈曲 刺激后四肢强直 对刺激无反应 6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目前,国际上常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根据患者睁眼、语言和运动情况综合评定其意识状态。按积分大小划分昏迷程度,由上表记分,最低3分,最高15分。正常人15分。积分越低,意识障碍越重,昏迷越深。一般规定9~7分为浅昏迷,6~5分为中昏迷,4~3分为深昏迷。 尽管格拉斯哥评分法量化了意识障碍的程度,便于同一个体不同时期或不同个体间意识障碍的比较,但因其没有包括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眼球运动、脑干反

射和生命体征等重要资料,因而尚显片面。不过,它仍然是目前广泛用于交流的一种评估方法。只是在应用的时候不要忽略了更重要的瞳孔、生命征及脑干反射的检查。 ●意识状态(state of consciousness): 1.清醒:正确理解语言,准确回答问题,按吩咐做动作,各种深浅反射正常。2.嗜睡:呼之能应,能正确理解语言,准确回答问题,并按吩咐做动作,但反应较迟钝,停止刺激后患者有入睡。由清醒转为嗜睡,多为意识障碍的先兆,应密切观察病情,及早进行特殊检查和处理。 3.朦胧:能唤醒,但答非所问,语无伦次,不能准确地按吩咐做动作。 4.浅昏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9~7分 5.中昏迷:6~5分 6.深昏迷:4~3分 ●颅脑损伤按昏迷程度分类 轻型:13~15分,伤后昏迷时间在30分钟以内 中型:9~12分,伤后昏迷时间为30分钟至6小时 重型:3~8 分,伤后昏迷时间在6小时以上、或在伤后24小时内意识恶化再次昏迷6小时以上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发布时间:2007-10-28 作者: 1.为什么以格拉斯哥命名? Glasgow Coma Scale(格拉斯哥昏迷量表)由格拉斯哥大学的Graham Teasdale和Bryan J. Jennett于1974年制定。 2.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睁眼反应(E)、言语反应(V)、运动反应(M)等三方面的内容。 3.评分结果如何表示? 记录方式为E___V___M___,字母中间用数字表示。如E3V3M5=GCS11。历史上对于是否报告总分有过争论。目前认为无论是否报告总分,报告每项的分数更重要。 4.该量表有多少个版本? GCS最初没有区分"Flexion (abnormal) to pain (3 points)" 和"Withdraw (normal) from pain (4 points)",运动反应最高是5分,全量表总分最高是14分。后来进行了修订,将上述二者区分开,运动反应最高是6分,全量表总分最高是15分。目前最常用的是最高分是15分的量表。为了避免混乱,最好说明是采用了最高分为多少的量表。比如病人用15分的量表评估,得分12,记为12/15。这个15分量表有多个修订的版本,比如不同国家的,不同年龄的,使用时应当注意是否采用了通用的成人版本。国内的各种中文翻译更是层出不穷,要注意甄别。 5.如果患者睁不开眼如何评分? 眼睑水肿或面部骨折病人睁眼反应无法测,用C代替评分。如ECV5M6。C是闭眼(Closed)的缩写。 6.言语障碍病人如何评分? 言语障碍病人言语反应无法测,用D代替评分。如E4VDM6。D是言语障碍(dysphasia)的缩写。也有人用a 代替评分。如E4VaM6。a是失语(aphasia)的缩写。 7.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的病人如何评分? 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病人言语反应无法测,用T代替评分。如E4VTM6。T是气管切开(Tracheotomy)或气管插管(Tracheal intubation)的缩写。 8.儿童和婴儿如何评分? 儿童受言语能力的限制,婴儿受言语能力和自主活动能力的限制,儿童和婴儿的GCS是根据成人GCS修订而成的。 9.如果两次刺激后患者的反应不同,或者两侧肢体反应不同,如何评分? 按其最好反应评分。 10.如何用GCS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 一般是做成类似于体温单的表格(chart),连续评定,观察其动态变化。 11.评分时要最需要注意什么? 一定要客观评价,完全遵从量表规定,不要受主观影响;刺激强度要足够。 12.睁眼反应的局限性有哪些? 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自发睁眼,使评分不能反映其实际病情。但我们只能按看到的评。 13.疼痛刺激睁眼评分要注意什么? 采取周围性疼痛刺激,避免因给予中心性疼痛刺激反而造成病人闭眼;疼痛刺激要由轻到重,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可以重复刺激,但不可以一次刺激持续时间太长。 14.定向力好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地点、任务定向都完好。 15.疼痛定位评分时要注意什么? 采取中心性疼痛刺激,如压眶;避免因给予周围性疼痛刺激反而引出脊髓反射。如果病人已经能拉面罩或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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